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 洛伐斯终于回到了主星。
巡视前线虽然是一个风险性极高的任务,却有利于掌控权力,积累军功, 提升皇帝与贵族们的好感度。
若不是兰斯受伤了, 洛伐斯绝对没办法虎口夺食,接任这份工作。
洛伐斯指挥舰队覆灭了一位古老的存在之后,这场战役,终于宣告结束了。
那片区域的异族们没了主心骨,攻击毫无头绪,彻底溃败。
这在片属于奈尔帝国边缘星系的疆域之中, 洛伐斯终于填补上了这个缺口,至少几年内, 帝国都不会再次遭到异族入侵。
若非当年兰斯弃舰而逃, 让那些异族掠夺了奈尔帝国很大一片领土,他这次也不会在边缘星系苦战数月,消磨那么久的时间。
直至今日,洛伐斯终于从繁忙的军务中抽身,回到主星了。
在边缘星系服役,一轮至少五年时间,就连将领也不例外。
这次, 洛伐斯的胜仗打得实在太过出色, 他才得以提早一年多回来。
洛伐斯这样急迫地赶回主星,最大的原因是安迩。
安迩在别人手里一天,洛伐斯就不可能放心一天。
洛伐斯深知兰斯的秉性,既然兰斯公开将安迩娶下, 至少说明兰斯不会在明面上苛待安迩。
背地里就不好说了,所以洛伐斯留了后手。
他不但在实沈宫内渗透了不少人, 策反他们保护安迩,也在暗处雇佣了几位信得过的顶级保镖,尽可能地保证安迩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
在情报方面,洛伐斯没有要求那么多,他只要保证那些人真心实意对安迩好,就足以了。
安迩与丈夫的新婚生活,他实在不想了解,就连安迩生的那个孩子,洛伐斯也从未见过。
满月宴时,他都背过身不去看大屏幕,后来更是无从得知。
洛伐斯只专注于安迩本人,但即便准备了那么多,他还是放心不下。
洛伐斯原本不愿离开主星,此番前往边缘星系,实属无奈之举。
必须有一位镇得住场面的贵族去前线,与其将那份权力让给别人,不如握在手中,还能借此同兰斯抗衡。
兰斯来势汹汹,当年刚刚回归就抢走了安迩,甚至夺去了洛伐斯大部分权力,令他明升暗贬。
如果洛伐斯不在政局之上跟兰斯周旋,就只有强行将安迩带离主星这一条路能走了。
洛伐斯不光会直接变成星际逃犯,还会害安迩一起受苦。
但安迩当时那个样子,别说跟自己走了,就连见上一面,也极不愿意。
留几年时间让安迩冷静下来也好,顺便也让洛伐斯冷静冷静,他之前的所作所为,的确有些冲动了。
只是洛伐斯没有想到,时间越久,他对安迩的思念与渴望就越深。
洛伐斯搜集的那些关于安迩的种种,永远只是饮鸩止渴,反倒令他的心火越烧越烈,永不停息。
洛伐斯从失去安迩的那一刻起,就做下了一个决定。
他要将安迩夺回来,哪怕用一些残忍血腥的方式,也在所不辞。
至于把人抢回来之后,安迩要过什么样的生活,又跟谁在一起,他尽可能不去干涉。
安迩如果还是那样厌恶自己,洛伐斯也没有办法。
只是洛伐斯不保证他不会杀掉安迩的新丈夫或者情人,他会做出什么,就连他自己也无法预测。
毕竟,从失去安迩的那一刻起,他就觉得自己的愤怒、不甘,痛苦与渴盼尽数化作了一座火山。
目前尚可遏制,什么时候会喷发,他也不能确定。
安迩几乎把他弄疯了,或许他现在已经是个疯子了。
有几个正常Alpha,会在暗中窥伺自己曾经的Omega,如今的兄长之妻?
洛伐斯知道自己不正常。
这次,他吸取了教训,回到主星之后,洛伐斯没有立刻前往实沈宫,反而在白羊宫熬了几天。
他重新适应主星贵族圈的社交生活,慢慢等待一个能见到安迩的机会。
洛伐斯的接风宴,安迩没有来,虽然实属意料之中,可他还是难免感到有几分失落。
据洛伐斯收集的情报所言,安迩如今已经是一位成熟的贵族妻眷了。
无论是宫廷社交,还是许多政治、商业活动,安迩以兰斯正妻的身份出席,待人接物游刃有余,还常常做公益,在民间风评很好。
兰斯称安迩身体抱恙,不便前来。
安迩如今的身体非常健康,实沈宫内的线人也汇报安迩近来一切正常,所以,这只是一个借口。
安迩只是……不想见他。
若洛伐斯前往实沈宫探望兰斯,出于礼貌,安迩一定会陪伴在侧。
只是这样的见面,不是洛伐斯想要的……他不想看见安迩以旁人妻子的身份出现在自己面前。
洛伐斯决定再等等,如果再过三天,还找不到机会,他就登门拜访。
还好,机会很快来了。
皇后打算举办一场小小的下午茶会,地点设在皇宫最大的花园里。她邀请皇族们的妻眷参加,孩子们也要一起来。
洛伐斯从线人口中得知安迩会参加这次茶会的消息,简直欣喜若狂。
以洛伐斯的身份参加这类后宫集会,实在不合规,还好场地是露天花园,就算路过也无妨。
由此,时隔四年,洛伐斯终于再次见到了安迩。
后宫之中几乎全都是Omega,偶尔才有几位相貌艳丽的Beta,他们大部分都是女性,就算是男性,也看不太出来。
他们的脸比花园中的花朵还要娇艳,传出来的笑声如同银铃般清脆,像是精心豢养的鸟儿。
越过那群盛装的莺燕,洛伐斯一眼就看见了安迩。
并非出于安迩高挑纤细的身材,或是及其出众的面貌,而是那份独特安然的气质。
世间喧嚣,唯独在洛伐斯看到安迩的这个瞬间,就此静谧无声了。
安迩还是穿着一身白衣,只是料子熨帖而舒适,气血充盈,被养得很好。
少年一向浓密细软的浅色发丝被打理得整齐无比,在太阳的照射下,泛起隐隐光华,仿若整个人都被蒙上一层滤镜似的,朦胧中透着几分昳丽。
他的耳侧还别了一支白色鸢尾,细密的长睫轻眨几下,遮住瞳底。
由此,他望向前方的温柔目光,宛若一片熔金落日,流光溢彩。
“谢谢,我很喜欢。卡斯帕的眼光很好呢……”
安迩的声音又轻又软,他噙着笑,伸手抚过鬓边的花,眸中光华流转。
浅淡的天光笼罩在这对父子身上,岁月静好,美得像是一幅画。
洛伐斯站在远处的花丛后头,怔怔遥望,直到颊边一片冰凉。
他伸手划过眼尾,不知何时,泪水竟然悄悄淌了下来。
洛伐斯以为,他在重新见到安迩的那刻,会不顾一切地冲过去,将他抱在怀里。
可他并没有,他克制住了那份汹涌的感情,只是身形一倾,最后,抬起的腿还是落了回去。
如果他在这种场合拥抱安迩,会给安迩带来麻烦的。
就像是,他现在才意识到,在帝政厅里临时标记安迩,是多僭越的行为。
事到如今,洛伐斯终于学会了克制,哪怕呼吸与心跳一齐乱掉,整个人如同失去魂魄,他也并未发出半点声音,反而安静地看着这一切。
洛伐斯看着安迩在糕点盘中精挑细选,最后终于拈起勺子挖了一小块,送到孩子嘴边。
“这个不甜,卡斯帕要不要尝尝看?”
这时,洛伐斯才注意到卡斯帕。
那孩子有着一袭火红如血的发丝,还有一对残阳般灿烂的眸子,与安迩如出一辙。
卡斯帕的眉眼很像兰斯,一直到鼻梁都很相似,只是比兰斯本人好看许多倍。
除却眉眼与鼻梁之外,其他地方简直是安迩的翻版,鼻尖略带一丝圆润,下唇饱满,嘴角微翘。
五六岁还未长开的年纪,却能清晰地看出他跟两位父亲的相像之处。
卡斯帕的脸上融合了两个人最美丽的特怔,精致又漂亮,金红配色还添了几分贵气。
见状,洛伐斯瞬间红了眼眶,他的胸中满溢起酸涩的水浪,整个人都摇摇欲坠了。
安迩跟他的兄长结婚生子,有了新家。
这个叫卡斯帕的孩子,那样像他的兄长……那样像,那样像。
不止像兰斯,还像极了安迩。
那是一种源自基因深处的结合,宛若上帝巧夺天工的神迹,任谁看了都会觉得这一家有多相似,
他们真幸福啊……
洛伐斯就只能看着。
他不是暂时失去了安迩,而是彻头彻尾地,从对方的人生中离开了。
安迩向前走了很远、很远,只把他一个人留在了原地。
洛伐斯看到卡斯帕,就会控制不住地想起,那个被他“亲手”杀死的孩子。
他们原本也会有一个孩子的……或许会像他一点,也可能更像安迩一点,或者就长成卡斯帕这样。
安迩离开公寓之后,洛伐斯在房间里找出了一张琴谱,名为《Eudora》。
Eudora,尤多拉……听起来是个女孩名字。
洛伐斯问了小柱才知道,原来那就是安迩给腹中孩子起的名字。
尤多拉……吗?
于是洛伐斯试着弹奏这支曲子,琴键起落之间,传出的旋律却并非想象中悲伤。
截然相反,这支曲子的音调欢快又希冀,俨然一副等待生命降生的姿态,简直生机盎然,像是春暖花开。
这一定是安迩在尤多拉出生之前,就写给她的。
安迩分明那样期待,却落了一场空。
安迩甚至给孩子起了个很美的名字,寓意是美好的礼物。
原来安迩是这样看待他们的孩子的……明明他强迫了安迩,安迩却并未因此而迁怒这个孩子,反倒珍而重之地取了一个饱含爱意的名字,满心欢喜地等待这个孩子的降临。
可洛伐斯把一切都毁了,世界上最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就是死而复生。
于是,洛伐斯给尤多拉写了一首葬歌,以冬天为题,弹出来却有点干干巴巴。
洛伐斯这时才发现,其实安迩非常有艺术天赋,从小就有。
无论是钢琴还是舞蹈,绘画甚至骑术,安迩每次都学得很快,他只是不喜欢被拘在课堂上学乏味的知识,其实是一个聪慧又善良的孩子。
安迩身上有那么多闪光点,他从来都看不见。
上钢琴课的时候,安迩还说他写的钢琴曲都是炫技之作,没有感情,现在想来,的确是这样。
不怪那些人都喜欢安迩,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
那日在锈玫瑰,洛伐斯被安迩碰了钢琴时,反应那么大的原因,是他在无意间……于琴谱角落写下了一行字。
致安迩。
署名洛伐斯。
所以,洛伐斯才在那一刻慌了神,立刻把安迩从钢琴上拽下来,生怕对方看到那行字。
其实这没什么好隐瞒的,只是给熟悉的人写了一首曲子,没什么大不了。
可他偏偏下意识藏着掖着,不敢被当事人发现。
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洛伐斯下意识写了安迩的名字,还不愿意让安迩看到呢?
为什么,他会在看到安迩跟他人亲近时,那样痛苦?
为什么,他只渴望过安迩一个人的身体?无论安迩是Omega,还是Alpha,他都只对安迩有过这种疯狂的占有欲。
为什么,他会在失去安迩之后,发了疯似的搜集安迩的点点滴滴?
为什么……他那样在意安迩呢?
事到如今,洛伐斯终于明悟了一件无比重要的事情。
原来他……喜欢安迩啊。
原来他早就在不知从何时起,就深深爱上了安迩。
作者有话说:
有没有大人想看这个!《冥婚后被阴湿男鬼缠上了》呆萌直男小少爷受X绿茶阴湿真男鬼攻。喜欢可以收藏一下吗?好喜欢重男啊!
以下是文案,之后会改精致一点,核心梗不变。
沈衔云身为家族里最没用的小少爷,被家族抛弃,用来联姻。
要求三年抱儿,五年生女。
家长:既然一事无成不如早点生孩子。
衔云:= =
行吧,至少衣食无忧躺平一生。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联姻要躺在棺材里……难不成是为了灭口?
躺到午夜,沈衔云终于听见一点动静。
一个微哑的男声唤他:“相公~”
沈衔云魂飞魄散,鬼啊!
原来是冥婚!
……这要怎么生孩子(等等这个不重要)
沈衔云掀开对方的喜袍看了一眼,树大根深,令人羡慕。
呦,还是个男鬼。
但他是直的欸!
男鬼:“相公~”
沈衔云终究在一声一声相公中迷失了。
咳咳,那个……你不要叫相公了,叫老公吧(脸红)
男鬼:“老公~”
沈衔云终究在一声一声老公中迷失了。
这只男鬼不光有一张艳丽的脸,嘴巴还特别甜,老公相公哥哥轮番换着叫,给沈衔云喊飘了。得意洋洋之时,沈衔云压根没感觉到腕间逐渐传来冰冷丝滑的触感,犹如绸缎般,缓缓收紧。
他被冰凉的发丝缠绕,中门大开,被摆弄成动弹不得的姿势。
一夜过后。
衔云:腰好痛,这不对劲!我才是老公好吧!
男鬼:“老公~”
衔云:你喊我老公,行吧。
那,在外面也要叫我老公噢 -.-
食用指南:
男鬼是攻,会喊受“老公”“相公”“哥哥”“主人”等等等,但是年上,且人外。
不会生子。受会揣蛋,纯揣无子~
体型差巨大,攻两米五,受一米七。
攻美受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