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五日星期二正午
1
地下室。
她必须去一趟地下室。
克洛伊最讨厌去那里。
但外面所有十码和十二码的“戛纳街”系列连衣裙都卖完了——就是那种俗气的荷叶边、深V领碎花连衣裙。她必须去仓库补货,然后重新上架给顾客挑选。克洛伊其实不是专业的时装专卖店店员,她是个演员,刚入职这家店不久。所以她非常理解为什么在这个几乎和一月一样冷的十一月,这种裙子竟然还会卖断货。后来,她的上司告诉她,尽管这家店位于曼哈顿的苏荷地区,但顾客们大多来自泽西、威彻斯特和长岛。
“所以呢?”
“邮轮,克洛伊。邮轮。”
“啊。”
克洛伊·摩尔走到店铺后面。这里只是个简陋的储藏间,跟店堂陈列区完全是两个世界。她从手腕上挂着的一大串钥匙里找出一把,打开了地下室的门。她打开灯,看了看摇摇晃晃的楼梯。
她叹了口气,开始往下走。弹簧门在她身后自动关上了。克洛伊并不是个身材娇小的女人,下楼梯时不得不更加小心。她还穿着双假的Vera Wang[1]。仿冒的设计师品牌高跟鞋加上有一百来年历史的建筑——是个相当危险的组合。
地下室到了。
讨厌。
她不是怕有人闯进来。进出这里的门只有一扇——就是她刚走进来的那扇。但这个地方潮湿、阴冷、充满霉味……还结满蜘蛛网。
这就意味着这里有狡猾、嗜血的蜘蛛出没。
这也意味着克洛伊必须用粘毛滚筒来清理深绿色波尔多半裙和黑色塞纳衬衫上的灰尘。
她踏上了坑洼不平的水泥地面,绕到左边,以避开一张特别大的蜘蛛网。但前面还有一张;一根长长的蛛丝飘到她的脸上,痒痒的。她笨拙地扭动身体,试图把这个该死的东西挥开,然后接着找她要的东西。五分钟后,她终于找到了“戛纳街”系列的货箱。这些衣服看起来很法式,名字也很法式,但产地却是亚洲某国家。
就在克洛伊用力把箱子从货架上拉出来时,她听见了一声刺耳的刮擦声。
她僵住了。然后扭过头去。
声音停止了。然后她听见了另一个声音。
滴答,滴答,滴答。
哪里漏水了吗?
虽然很不情愿,但克洛伊经常下到这里。她从没在这里听见水声。她把手里那堆假冒法国货放在楼梯旁边,开始寻找声音的来源。大多数货物都放在货架上,但还有一些堆在地上。漏水的后果可能会很严重。
当然,克洛伊的归宿会是百老汇。不久之后,她就不用再留在切斯诺德时装专卖店工作了。但如果这里上万美元的昂贵时装不会因为漏水被毁掉,也许有助于那些小额支票按时存进她在大通银行的账户。
她冒着被大群蜘蛛袭击的危险绕到地下室深处,一心想找出漏水的地方。
越往里走,滴水声就越大,光线也越昏暗。
克洛伊走到一座货架后面,那里放着一大堆就连她妈妈都不会想穿的难看衬衫。克洛伊认定这肯定是哪个预感到自己要被解雇的买手采购回来的。
滴答,滴答……
她眯着眼睛查看。
奇怪。那是什么?远处的墙上,开着一扇门。水声就是从那里传来的。那扇门刷成了跟墙面一样的灰色,大约宽三英尺,高四英尺。
那扇门通向哪里?还有另一间地下室吗?她从没见过那扇门,甚至从没往最后一座货架后面的墙看上一眼。没必要这么做。
为什么门开着?城市里永远在搞基建,特别是像苏荷区这种老城区。但没人跟店员说过店铺下面也需要维修,至少没人跟她说起过。
也许是那个东欧来的古怪门卫在修东西。但是,不,不可能。经理根本不信任他,他也没有地下室钥匙。
好吧,事情越来越奇怪了。
别再找了,把滴水的事告诉玛吉就行了,还有那扇门的事。
就让弗拉德或者米哈伊尔洛维奇或者随便谁待在这里吧,别影响她拿薪水。
又是一声刺耳的刮擦,像是鞋底摩擦过粗糙的水泥地面。
该死,就是这个声音。快,出去。
但在她出去之前,甚至在她来得及转身之前,他突然出现在她的身后,抓住她的脑袋撞向墙壁。他往她嘴里塞了一块布。在她吓晕过去之前,脖子突然传来一阵剧痛。
她迅速扭头看向他。
天哪,天哪……
她差点吐出来。面前这个人戴着黄色的乳胶头套,眼睛、嘴巴和耳朵的地方有窄窄的缝。头套很紧,整张脸都被挤压变形了,像是在融化。他穿着一身工装连体裤,上面有标签,但她看不清。
她哭泣着,摇着头,含着那块布祈求着、尖叫着,但他伸出一只手把布狠狠地塞回她嘴里。他戴着一双很紧的黄色手套,和头套像是一套的。
“求你了,听我说!别这么做!你不懂!听着,听着……”但这乞求听起来只是含混不清的呜呜声。
她在思考:为什么我不拿个门挡让门开着?我明明这么想过的……她对自己感到愤怒。
他用一双平静的眼睛看着她——看的不是乳房、嘴唇、屁股或大腿。只是看着她裸露的胳膊,她的喉咙,她的脖子,最后眼神落在一朵小小的蓝色郁金香刺青上。
“不好也不坏。”他低声咕哝着。
她呜咽着,颤抖着,呻吟着。“你,你,你要干什么?”
但她何必问出口?她知道的,她当然知道。
想到这里,克洛伊抑制住恐惧。她的心脏缩成一小团。
好啊,浑蛋,想跟我玩?你要为此付出代价。
她慢慢瘫软下去。他那双被恶心的黄色乳胶包围的眼睛看起来充满迷惑。袭击者显然不希望她倒在地上,下意识地调整了一下动作,想把她架起来。
就在感到他松开手的一瞬间,克洛伊猛地跳起来,一把抓住他工装连体裤的领子。连体裤的拉链崩开了,布料也撕开了个口子。
她对准他的胸口和脸部,用尽全力又抓又打。
她的膝盖击向他的腹股沟,一次,又一次。
但她没打中。她的胳膊垂了下来。击中目标看起来并不难,但她的手脚突然不听使唤了,脑袋也不清醒了。他刚才塞进的那团布让她缺氧了——也许是因为这个。也可能是受惊的后遗症。
继续,她怒气冲冲地命令自己。不要停。他怕了。你知道的。该死的懦夫……
她又试着打了他一拳,拳头落在他身上,但她惊恐地发现自己的力气正在迅速流失。她的手只是轻轻碰了他一下。
她垂下头,看向地面,忽然注意到他的袖子挽了起来。克洛伊看见一个怪异的刺青,红色的,像是某种昆虫,长着几十条纤细的腿、属于昆虫的螯角以及人类的眼睛。
她的视线转向地面,注射器的针头闪着一点寒光。谜底揭晓了,脖子上的那阵剧痛——以及她的浑身无力,都是因为他给她注射了什么。
无论注射了什么,药效显然开始发威了。她感到越来越疲惫。她的意识开始模糊,像是游离在梦境边缘。不知为何,她情不自禁地想起切斯诺德时装店收银台旁边卖的廉价香水。
谁会买这种垃圾?为什么不——
我在干什么?她恢复了理智。反抗啊!去打那个该死的!
但她的手只是垂在身体两侧,动弹不得,脑袋也沉重得像一块石头。
她坐在地板上,然后整个房间倾斜了,随后又开始移动。他正把她拖向那扇灰门。
不,不要去那里,求你了!
听我说!让我跟你解释为什么不能这么做!不要把我带到那里去!听我说!
只要在地下室里,至少还有一丝残存的希望,玛吉可能会下来看见他们俩,她会尖叫,而他则会迈开那双昆虫似的腿仓皇逃窜。一旦克洛伊被拖进他的虫子窝,一切就都完了。房间似乎变暗了,是一种奇怪的黑暗,天花板上的灯泡似乎不再发光,而是像黑洞一般,吞噬着周围的光线。
反抗啊!
但她动弹不得。
离那个黑暗的通道越来越近。
滴答,滴答,滴答……
尖叫!
她尖叫了。
但从她嘴里只是发出一阵微弱的嘶嘶声,像蟋蟀在挠爪子,或是甲壳虫的嗡嗡声。
现在,他把她拖进了那扇门,正式进入门的另一边,一个异想世界。像是哪部电影,或者动画片,或是别的什么。
她看见下面是一个小小的设备间。
克洛伊相信自己正在坠落,不断坠落。片刻之后,她躺在了地板上,感受着地面与泥土,努力保持呼吸。但她并不觉得疼,一点都不疼。滴水声更响了。她看见远处有一堵古老的石墙,布满了管道、电线,锈迹斑斑,肮脏不堪。一道细流缓缓流下。
滴答,滴答……
那是一股昆虫的毒液,一股闪闪发亮的昆虫毒液。
开动脑筋,爱丽丝,我是爱丽丝。掉进了兔子洞。抽烟斗的毛毛虫,三月兔,红心皇后,他手臂上的红色虫子。
她一直不喜欢这个该死的故事!
克洛伊不再试图发出尖叫。她只想爬走,蜷缩起来,尽情哭泣。但她动弹不得。
她仰面朝天躺着,盯着店铺地下室传来的微弱亮光。她曾经无比厌恶在店里的工作,但现在,她全心全意渴望回到那里,双腿酸痛地站在那里,假装热情地点着头。
不,不,这件让你看起来太瘦了。真的……
光线更昏暗了,原来是那个袭击者,那个长着一张黄脸的昆虫男爬到洞口,关上了门,然后走下短短的阶梯,来到她身边。
片刻之后,洞穴里出现一道刺眼的强光,他戴上一顶矿工头灯,打开了开关。强光照在她身上,她一阵眩晕,尖叫起来,也可能没有尖叫。
然后是一阵彻底的黑暗。
几秒钟,或者几分钟,或者一年后,她醒了过来。
不再是那座设备间,现在克洛伊在别的什么地方,一个很大的房间,不,是隧道。看不真切,唯一的光源是位于她上方的一盏昏暗的灯以及戴面具的昆虫男头戴的矿灯光束。每次他扭头看她,她都要被强光照得短暂失明。她还是仰面朝天,看着天花板,而他则跪在她身边,但是她预料中的那件令她害怕的事并没有发生。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更糟糕。如果他剥掉她的衣衫以及接下来的一系列事,至少是可以理解的。这是一种已知的恐惧。
但现实则完全不同。
是的,她的衬衫被掀起来一点点,但只露出了从肚脐到文胸下沿之间的肚子,文胸还好好的原封不动。她的裙子也被卷到了大腿,仿佛他不愿意流露出任何不雅的意味。
他俯下身,弯着腰,神情专注,一双平静的、昆虫般的眼睛凝视着她腹部光滑而洁白的肌肤,像是当代艺术博物馆里的游客凝视着一幅油画:微微歪着头,寻找着正确的角度,去欣赏杰克逊·波洛克的滴色画和玛格利特的青苹果。
然后他慢慢伸出一根食指,划过她的肌肤。
他的黄色手指。他张开手掌,前后摩挲。他用拇指和食指捏起一块皮肤。然后松手,看着皮肤恢复原状。
他那张昆虫一样的嘴拧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她觉得自己听见他说:“很好。”又或者这是抽烟斗的毛毛虫在说话,又或者是他胳膊上的昆虫。
她听见一声轻微的震动,他看了看自己的手表。
从另一个地方又传来一声震动。他看看她的脸,又看看她的眼睛。看见她醒了,他似乎有点意外。他转过身,从一个背包里翻出一根注满液体的注射器。他又给她来了一针,这次是对着她胳膊上的血管。
一阵暖流涌动,恐惧渐渐消失。黑暗包围了她,世界一片安静,她看着他的黄色手指,毛毛虫般的手指,昆虫的爪子,又一次伸进那个背包,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小盒子,然后充满敬意地放在她裸露的皮肤旁边,这让她想起上周日的圣餐礼上,那个神父把盛满基督之血的银质器皿放上圣餐台时的神情。
2
为了省点电,比利·海文关上了他的美国老鹰牌刺青机。
他往后蹲了蹲,审视着自己目前的成果。
目光不断扫视着。
客观条件不太理想,但手艺很不错。
你总是把一切都倾注进作品。从女招待肩头一枚最简单的十字架,到建筑工人胸口迎风飘扬的三色美国国旗,你每次都如同米开朗琪罗在教堂穹顶作画般创作。上帝与亚当,指尖肌肤相接。
现在,在这里,比利完全可以赶工。考虑到客观环境,没人会责备他。
但,不行。这幅作品必须是比利手作。在他的店里,人们总是这么称呼他的作品。
汗水滑过,他感到一阵轻微刺痛。
他掀起牙医用的那种防护面罩,用一只戴着手套的手抹去流进眼中的汗水,然后把纸巾放回口袋。必须万分小心,不留下一点纸屑。对他来说,泄密的纸巾纤维是致命的,就像这墨水对克洛伊来说也是致命的。
面罩很累赘,但必不可少。他的刺青师父早就教给了他这一课。在比利第一次拿起刺青机之前,他就要求比利戴上面罩。就像大多数年轻学徒一样,比利很不情愿:已经戴上了护目镜,没必要多此一举。这样看起来很不酷。让新手在第一次刺青之前戴上那种蠢面罩,就像在公然嘲笑他们是弱鸡。
戴上,忍着吧。
然后师父让比利坐在自己身边,开始给一个客人刺青。那是一个小图案:奥兹·奥斯朋[2]的脸。师父这么做是有用意的。
天哪,四处飞溅的血和体液!面罩立刻被溅得一片狼藉,就像八月里撞死了无数昆虫的卡车挡风玻璃。
“放聪明点,比利。记住了。”
“好的。”
从那时起,他总是假设每位顾客都患有丙肝、乙肝,或者是HIV病毒和其他性病病毒携带者。
而且为了接下来几天内他要完成的作品,他当然不能留下任何后患。
所以,做好防护措施。
而且他还戴了乳胶头套和帽子,确保他浓密的头发不会掉下一两根,或是有任何表皮细胞留在这里,尽管他谨慎地选择了这个隐秘的杀人地点,不太可能被任何人目击,但还是小心为上。
现在,比利·海文再次审视自己的受害者。
克洛伊。
他注意到了她胸牌上的名字,以及做作的前缀Je m’appelle(法语:我的名字是)。管它是什么意思,可能是你好,也许是早上好。总之是法语。他伸出戴着手套的双手,抚摸她的皮肤。捏一捏,拉一拉,感受着它的伸缩度,感受那种质地,那种良好的弹性。
比利也注意到了她两腿之间微微的隆起,就藏在那条深绿色短裙下面。还有文胸下沿的曲线,但他完全没有逾矩,他从不触碰客人身上不该触碰的地方。
那是肉,这是皮。二者完全不同,比利只对皮感兴趣。
他拿出一张新的纸巾,擦去更多的汗,再次小心收好。他很热,自己的皮肤也微微刺痛。尽管是十一月,隧道里却很闷。这条隧道很长,差不多有一百米长,两头都封死了,完全没有通风。和格林威治村南边苏荷区很多地道一样,建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地下纵横交错,原本用于将货物运送到各个工厂、仓库或转运车站。
现在都废弃了,对比利来说却是绝佳的场所。
他右手腕上的手表又嗡嗡作响。几秒后,他口袋里的备用手表也发出同样的声音,提醒他注意时间——比利总是一工作就浑然忘我。
让我再修饰得完美一些,再给我一分钟就好……
他左耳的耳机发出“咔嗒”一声。他侧耳听了一会儿,没理会,再次拿起美国老鹰牌刺青机。这是老款的机器,上面的旋转头像缝纫机一样上下戳动,而不是像新款机器那样的震动线圈。
他按下开关。
嗡……
放下面罩。
他用一根割线针,沿着他迅速割出的血线刺下,一厘米一厘米地往前。比利是个天生的艺术家,无论是素描、水墨还是水粉画都很棒,用针也很棒。他在纸上作画不必打草稿,刺青也不用。无论多有天赋,大多数刺青艺术家都要使用转印纸,把图案印在皮肤上,然后照着描。有的自己设计图案,最没有才华的刺青师就只能买现成的。比利很少用转印纸,他不需要。那些图案从上帝的心里直接来到你的手里,他的姨夫曾这么说。
现在要填色了。他非常、非常小心地换了针头。
克洛伊的这幅图案,比利选择了著名的哥特黑体字。更常见的说法是哥特体或老英文体,特点是由极粗和极细的笔画组成。更确切地说,这是一种德国哥特体(Fraktur),之所以选这种字体,是因为古腾堡圣经使用的就是这种,而且它非常具有挑战性。他是个艺术家,艺术家不都喜欢炫耀自己的手艺吗?
十分钟后,他即将大功告成。
他的客人怎么样了?他检查了一遍她的身体,掀起她的眼皮。她的双眼依然失焦,只有面部偶尔抽搐两下。丙泊酚麻醉剂的药效维持不了多久了;但当然,另一种药物很快就要起效。
突然之间,他的胸口一阵疼痛。这提醒了他。他很年轻,健康状况极佳,所以不可能是心脏病。但这依然是个大问题:他是不是吸入了什么致命物质?
这个可能性不但存在,而且很致命。
他摸索了一番自己的身体,发现疼痛停留在表面。他明白了。刚抓住克洛伊时,她狠狠地挣扎了一番。之前他太专注了,都没有注意到被她打得有多重。现在肾上腺素消退了,他开始感到阵阵疼痛。他低头看了看,没什么严重损伤,只是衬衫和连体工作服被扯破了。
他选择忽视疼痛,继续工作。
这时,比利注意到他的客人呼吸变得更加深长。麻醉剂的药效很快就会消退。他把手放在她的胸口上——这个可爱的姑娘不会介意的——感觉她的心跳越来越剧烈。
这时他的脑海里忽然闪现出一个念头:在一颗活生生的、跳动的心脏上刺青会是什么样的?这可能吗?一个月之前,比利为了给纽约的这个计划作准备,偷偷潜入了一家医药器材公司。他偷走了价值几千美元的器材、药物、化学制剂和其他工具。他很好奇,如果他学会足够的知识和技巧,能不能打开一个人的胸腔,在心脏上刺一个图案、一个词语,然后把伤口缝回去,让他带着那颗改变过的心脏活下去。
他会选择什么图案呢?
一个十字架。
一个词:人皮法则。
也许可能是:
比利和可爱女孩永远在一起。
这个主意不错。但想到可爱女孩让比利感到悲伤。他把注意力转回克洛伊身上,继续完成剩下的字。
很好。
比利手作。
但还没有大功告成。他从一个暗绿色的牙刷盒里取出一把解剖刀,再度伸向那片完美无瑕的肌肤。
3
看待死亡,可以有两种不同的方式。
在鉴证法医学的领域里,探员用一种抽象的方式看待死亡,将其视为会引发一系列任务的事件;优秀的鉴证法医则会用一种历史的眼光来看待这一事件,其中的顶尖高手甚至将死亡看作虚构事件,而受害者从不曾存在过。
对于犯罪现场调查来说,超然的态度就像乳胶手套和多波段光源一样,不可或缺。
此刻,林肯·莱姆正待在他位于中央公园西路的联排别墅里,面朝窗户,坐在红灰相间的美利驰轮椅上,正好在用第二种方式思考近期发生的一起命案。上周,市中心发生一起抢劫案,一个男子被失手杀死。当时是午夜时分,此人刚离开环境保护局的办公室,就被人拖进街对面一处废弃的建筑工地。他不肯交出钱包,与匪徒展开殊死搏斗,落败后被人用刀捅死。
这起案件的卷宗就放在他面前,就像大多数其他平平无奇的谋杀案一样,证据相当稀少:凶器很廉价,是一把锯齿菜刀,上面有些指纹,但在集成式自动指纹识别系统(IAFIS)或其他资料库里都匹配不上;工地的融雪上留下了一些模糊的脚印,但当天晚上又被落雪覆盖。现场的其他痕迹、垃圾或是烟头,新鲜程度都是一天以上,甚至一个礼拜以上的,基本都没用。种种迹象表明,这只是一起偶发事件,没有任何线索指向可能的嫌疑人。警方调查过受害者在环保局的同事,也询问过他的亲朋好友。被害人从不碰毒品,没有从事不法交易,也没有猜疑的情人或情敌。
鉴于少得可怜的证据,莱姆清楚这个案子只剩下一种破案方式:有人得意忘形地跟人炫耀,自己在市政厅附近抢过一个钱包。而他炫耀的对象又因为毒品、家暴或者是盗窃罪被抓,为了减轻量刑而把他供了出来。
对林肯·莱姆来说,这宗错手杀人的抢劫案只是一起隔岸观火的死亡事件。历史的,虚构的死亡。
这就是第一种观点。
而第二种看待死亡的方式更加走心:那就是当你曾经亲身打过交道的人,不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在这个狂风大作、阴冷入骨的天气里,莱姆对这起抢劫案受害者之死漠不关心,却对另一起死亡感慨万分。
与莱姆关系密切的人不多。这倒不是因为他的身体状况——他四肢瘫痪,颈部以下大部分都没有知觉。他本身就不是一个喜欢跟人打交道的人。他是个科学怪人,一个重视思维层面的人。
哦,对了,他有过几个亲密的朋友、亲戚或是情人。还有妻子,现在是前妻了。
其中有汤姆,他的看护。
当然,还有阿米莉亚·萨克斯。
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几天前死去的人跟莱姆的关系比以上所有人都更亲密,原因是:没有人能像他这样挑战莱姆,逼着他跳脱出自己本身已经非常宽广的思维疆域去思考问题,逼着他预判、谋划、质疑,也逼着他挣扎着活下去。而这个男人后来也几乎杀了他。这个男人绰号叫“钟表匠”,是莱姆遇到的犯罪分子中让他最感兴趣的一个。他有多重身份,其中主要的身份理查德·罗根是一个职业杀手,精心编排了一系列犯罪,从恐怖袭击到抢劫,应有尽有。只要任务够有挑战性,只要你付得起高昂的酬劳,他会为任何人干活儿。作为一名警方顾问,莱姆在决定是否接下委托时,采用的也是这样的标准。
“钟表匠”是少有的几个能在与莱姆的对弈中占据先机的犯罪分子之一。尽管莱姆最终设下陷阱,成功把罗根送进了监狱,但每次想到自己好几次都没能阻止他的计谋成功,莱姆还是会感到一阵心痛。而且“钟表匠”每次就算失败了,也还是有办法造成大破坏。有一次,罗根企图刺杀一名调查贩毒集团的墨西哥官员,虽然被莱姆成功拦截,但他还是引发了一起国际性事故(最后各方都同意封存相关案宗,假装这件事从没发生过)。
但现在,“钟表匠”死了。
他死在监狱里。莱姆刚听到消息时,怀疑他是被同监狱的犯人谋杀或是自杀。但不是,死因相当平淡:心脏病发作,严重的心脏病。昨天,莱姆跟医生谈了谈,医生说就算抢救回来,罗根也会留下严重的永久性脑损伤。医护人员不会说出诸如“他的死是福气”之类的话,但莱姆觉得他其实就是这个意思。
一阵十月的狂风呼啸而来,又从莱姆家的窗外席卷而过。此刻他正待在客厅里,这是他心目中全世界最舒服、最自在的地方。这间维多利亚时期风格的起居室,现在被改装为一间装备齐全的法医实验室,用来检验证物的桌子一尘不染,电脑配备了高解析度的显示器,还有一台台精密的仪器和装备:气体与微颗粒物采样仪、潜在指纹显影箱、光学显微镜和扫描电子显微镜,以及最重要的——一套气相层析/质谱仪,这通常是法医实验室里最核心的仪器。
这里的设备价值数百万美元,足以让国内任何一家小型,甚至是中型警察局羡慕不已。这都是莱姆自掏腰包买的。当年他在犯罪现场意外受伤,导致全身瘫痪,拿到了巨额赔偿金;平时他为纽约警察局和其他执法机构担任顾问,报酬也相当可观。(他时不时还有些其他收入来源,比如好莱坞有人想根据他的办案经历写电视剧,其中一个备选标题就叫《轮椅上的男人》。另一个叫《莱姆推理》。托马斯在与那帮人沟通时,把莱姆的原话“他们是他妈的脑子坏掉了吗”?翻译为“承蒙厚爱,莱姆先生让我转达他的谢意。但他目前恐怕无暇分身参与这样的项目”。)
现在,莱姆把轮椅转了个方向,目光落在壁炉上的一个展示盒上。那里面放着一只精美的怀表。那是一只宝玑表,是“钟表匠”本人送给莱姆的礼物。
他的哀思是复杂的,也正折射出他一直思考的“看待死亡的两种方式”。“钟表匠”的死亡确实带来了一些现实层面的损失。他再也没有办法探查这个人的内心,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了。就像“钟表匠”这个绰号一样,罗根痴迷于时间和钟表,他甚至还会亲手制作一些钟和表;而他在筹谋罪案时,也呈现出无与伦比的精准。自从第一次交手之后,莱姆就惊叹于罗根强大的思维能力。他甚至希望“钟表匠”可以允许他前去探监,二人好好探讨一番他之前筹划的那些西洋棋局般的罪案。
罗根之死也留下了其他一些实际的遗憾。检察官曾给过他戴罪立功的机会,只要供出曾经的雇主和共犯,就可以获取减刑。这个男人显然拥有一张巨大的犯罪网络,对于警方具有很大价值。还有传言说,罗根入狱之前也筹划了一些犯罪行动。
但罗根根本不买账。更令人恼火的是,他在庭上当场认罪,不给莱姆任何机会去了解他的经历、家庭和同伙。莱姆甚至计划在开庭时使用面部识别系统和便衣警察去清查旁听席上的人。
最后莱姆明白了,他无法接受罗根之死的原因在于:他们两人之间的联系。我们的对手定义了我们是谁,也激励着我们前行。“钟表匠”死了,林肯·莱姆的生命也逝去了一点点。
他看了看房间里的另外两个人。其中一个是莱姆团队中最年轻的成员,纽约市警察局的巡逻警员罗恩·普拉斯基,他正在整理那起市政厅抢劫杀人案的卷宗。
另一个是莱姆的看护,托马斯·莱斯顿。这名英俊瘦削的男子,穿着永远如今天这般完美无瑕:深棕色休闲裤,裤线笔挺得如同刀裁出一般;浅黄色衬衫搭配绿色和棕色条纹的动物图案领带,上面印的似乎是一两种猿猴的脸,看不太出来。莱姆自己的衣着没那么讲究,他的黑色运动衫和绿色长袖毛衣保暖又舒适。这对他就足够了。
“我想送一束花。”莱姆开口了。
“花?”托马斯问道。
“对,花,送一束花。现在人们应该还这么做吧?在花圈上写‘愿逝者安息’,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呢?逝者不安息还能怎么样?但总比写‘祝你好运’强一点,你觉得呢?”
“送花给……等等。你是在说理查德·罗根?”
“当然。还有哪个刚死的人值得我们送花?”
普拉斯基说道:“嗯,林肯,我是从没想到你会说出‘值得送花’这种话。”
“花!”林肯暴躁地说,“你们怎么就听不明白?”
“那你怎么就不高兴了?”托马斯问道。
这对看护和病人几乎有种“老夫老妻”的感觉了。
“我没有不高兴,我只想送花到殡仪馆去,但没人照办。我们可以去负责尸检的医院查查,看他们把尸体送到哪家殡仪馆去了。医院不负责防腐或者火化。”
普拉斯基说道:“听着,林肯。你可以这么想:这世上还是有正义的。可以说,”钟表匠“终究被处决了。”
普拉斯基是一名性格坚定、斗志昂扬的金发男子,作为犯罪现场警察,堪称尽职尽责,而莱姆则像是他的导师:不仅要教给他现场勘查的知识,还要教他动动脑子。眼下,他好像就没有好好动脑子。“菜鸟,一次突发的动脉阻塞,怎么能跟正义画上等号?如果纽约州的检察官不准备判处他死刑,那你也可以说这次猝死有损正义,而不是实现了正义。”
“我——”年轻人一时语塞,脸都涨红了。
“听着,菜鸟,我们就别管那些幼稚的评论了。还是谈谈花吧。去查查威彻斯特纪念医院什么时候把尸体送出去、要送到哪儿去。不管有没有告别仪式,我都希望把花尽快送到殡仪馆去,再附上一张卡片。”
“卡片上写什么?”
“就写我的名字。”
“送花?”阿米莉亚·萨克斯的声音从通往厨房和后门的走廊里传来。她走进客厅,向众人点头示意。
“林肯要给殡仪馆送花。送给理查德·罗根。我的意思是,还得要我去送。”
阿米莉亚脱下深色夹克,挂在墙上的一个钩子上。她穿着黑色紧身牛仔裤、黄色毛衣,以及一件黑色羊毛休闲外套,唯一表明她警探身份的,就是一把插在后腰上的格洛克手枪。但其实你很难从这件武器联想到一名执法者。看看这位身材高挑、纤细、一头浓密红色秀发的美人,你会以为她是一名时装模特。在加入纽约市警察局之前,她确实也当过模特。
萨克斯走到莱姆身边,吻了吻他的嘴唇,扑面而来一股唇膏和火药的味道。想来她今早去过靶场。
想到化妆品,莱姆突然想起市政厅抢劫杀人案的受害者离开办公室前刮了胡子,因为他的脖子和脸颊上残留有几乎难以发觉的微量剃须膏和细小胡楂。此外他还喷或者拍上了须后水。莱姆指出这一点,认为也许会对之后的调查有帮助,一直没说话的萨克斯开口了:“这么说,他那天晚上有社交活动,而且可能是约会——如果只是见男性朋友,你不太可能特意刮胡子的。莱姆,如果他最后没有在盥洗室里磨蹭五分钟,时机就变了。一些都会完全不同。他那天晚上也不会死。可能会度过漫长而完整的一生。”
他也可能醉醺醺地开着车,撞上一辆坐满小学生的校车。
胡乱猜测命运的安排,只是浪费时间罢了。
第一种看待死亡的方式。第二种看待死亡的方式。
“你知道是哪家殡仪馆了吗?”萨克斯问道。
“还不知道。”
在罗根被捕前几分钟,他几乎就要成功干掉莱姆了。当时他承诺会放过萨克斯。也许他一时的心慈手软,是莱姆此刻为他哀悼的原因之一。
托马斯冲萨克斯点点头:“来点咖啡?还需要点别的吗?”“咖啡就行了,谢谢。”
“林肯,你呢?”
这位犯罪专家摇了摇头。
不一会儿,托马斯端着杯子回来了,他把杯子递给萨克斯,萨克斯谢了他。尽管莱姆身上大多数神经都受到了损伤,但他的味觉细胞,也就是味蕾,依然运作完好。他尤其欣赏托马斯做得一手好咖啡。他从不用咖啡胶囊或现成的咖啡粉,至于“速溶”二字更是不存在于他的字典里。
托马斯对着萨克斯苦笑了一下:“你瞧,这次林肯是感情用事了吧?”
她捧着咖啡杯取暖,说道:“不,托马斯。我想他感情用事自有他的道理。”
啊哈,这才是我的萨克斯。总是开动脑筋。他就爱她这一点。二人的目光交会。莱姆看见她的脸上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和他自己一模一样。
萨克斯继续说道:“”钟表匠“始终是个谜。我们对他所知甚少——基本上只知道他在加利福尼亚有点人脉。可能是些根本查不出来的远房亲戚。这次也许是个好机会,我们可以查出认识他的或者给他干活的人;不管是正常的人际关系,还是犯罪同伙。你说对吗,莱姆?”
百分之百正确,他心想。
莱姆对普拉斯基说道:“等你查出了殡仪馆,我想让你去一趟。”
“我?”
“你的第一个卧底任务。”
“不是第一个!”他纠正道。
“第一个去葬礼的任务。”
“这还差不多,我该是个什么身份?”
莱姆说出他脑海里蹦出的第一个想法:“哈罗德·鸽子(Pigeon)。”
“哈利·鸽子?”
“我正想着鸟儿呢。”莱姆冲着窗外点点头,那里有一个游隼的巢正在暴风雨中摇摇欲坠。在恶劣的天气中,它们会把巢建在比较低的地方。
“哈利·鸽子。”普拉斯基摇着头,“没门。”
萨克斯哈哈大笑起来。莱姆皱着脸说:“我无所谓。你可以给自己起个他妈的好名字。”
“斯坦·瓦文萨。我外公的名字。”
“很好。”莱姆不耐烦地看了看房间一角,“在那里。自己拿一个。”
“那是什么?”
萨克斯帮他解释道:“预付费手机。我们平时会准备六七个放在这里,就是为了今天这样的情况。”
普拉斯基选了一个,讥讽道:“一台诺基亚。嗯,还是翻盖的。真是够先进的。”
萨克斯抢在他拨出电话之前说道:“一定要先记住这个号码,如果有人问你,可不能说得结结巴巴的。”
“当然,没问题。”普拉斯基先拨打了自己的手机,记下号码,然后走到远处去打电话。
萨克斯和莱姆继续研究市政厅抢劫案的现场记录,又做了一点修改。
不一会儿,普拉斯基回来了:“医院说他们还在等通知,看要送到哪里去。太平间主任说,几个小时之内应该就会有人来电话通知。”
莱姆打量着他:“你准备好了吗?”
“我想是的,准备好了。”
“如果有追悼会,你就去一下。如果没有的话,等有人来取遗物时,你要赶去那里。我送的花也要送过去。这样的话,你就可以自然而然地搭话了。就说,那个差点被理查德·罗根杀死、又把他送进监狱的男人,给他的葬礼送了花。”
“瓦文萨应该是什么身份?”
“罗根的一个手下。具体是谁,我还没想好。我会接着想想,总之是一号神秘又危险的人物。”他皱起了眉头,“但愿你到时候别看起来像个纯洁无瑕的祭坛男童。你以前当过吗?”
“我和我哥哥都当过。”
“那赶紧把自己弄邋遢点。”
“别忘了还要散发出危险的气息。”萨克斯补充道,“这比营造神秘感更难。”
托马斯给莱姆端来一杯配好吸管的咖啡。他显然注意到莱姆盯着萨克斯的那杯咖啡很久了。莱姆冲他点点头表示感谢。
还真是老夫老妻……
托马斯说:“我现在放心了,刚才我还以为看见你真情流露了呢。还好你说你只是设了个圈套,要查出死者的家人。我对你又恢复了信心。”
莱姆不满地嘟囔着:“很简单的逻辑推理。但你要知道,我并不真的像人们以为的那样铁石心肠。”
但实际上,莱姆想到送花确实有个人感情因素:向这位劲敌表示敬意。他甚至觉得如果现在死了的是他,“钟表匠”也会给他送花的。
看待死亡的第一种方式和第二种方式,当然不能概括所有情况。
莱姆轻轻点头。
“怎么了?”萨克斯说道。
“现在外面多少度?”
“差不多零度吧。”
“那台阶上是不是结冰了?”莱姆的小别墅配置了台阶和无障碍通道。
“屋后的台阶冻上了。”她说,“我觉得屋前的也够呛。”
“我猜,马上会有人上门。”
尽管缺乏科学依据,但莱姆还是相信在意外夺走了他的诸多功能之后,剩下的感官变得格外敏锐。尤其是听力。他现在听到有人嘎吱嘎吱地走上屋前的台阶。
不一会儿,门铃响了,托马斯前去应门。
来访者的脚步声穿过走廊,我们这位巡警立刻认出了他。
“朗。”
一级探员朗·塞利托从转角处出现,穿过拱门,顺手脱下了他的博柏利风衣。大概因为他有点发福,也不太在意举止,这件风衣皱皱巴巴的。莱姆心想,他为什么不穿深色衣服,褶皱看起来不会那么明显。但当塞利托把外套顺手丢在一张藤椅上之后,莱姆立刻注意到他里面穿的藏青色西装看起来也没好到哪里去。
“天气太糟了。”塞利托咕哝着。他掸了掸那头日渐稀薄的灰黑色头发,从上面抖下几粒冰碴,“不好意思。”托马斯跟他说没关系,并给他端上来一杯咖啡。
“太糟了。”探员一边重复着自己的话,一边像萨克斯那样捧着咖啡杯取暖。如果你将视线投向窗外,在那窝游隼的后面,是一片冰天雪地和茫茫白雾。连中央公园都若隐若现。
莱姆不怎么出门,所以天气如何对他来说没什么意义,除非会影响到犯罪现场。或者帮他早早察觉来访的客人。
“就快完成了。”莱姆说着,冲那起市政厅抢劫杀人案的犯罪现场报告点点头。
“啊,是吧。但我不是为这个来的。”塞利托含混不清地说。
莱姆陷入沉思。塞利托是重案组的高级警官,如果他不是来取报告的,那一定是为了别的事,而且有希望是什么更有意思的事。另一个好迹象是,塞利托明明看见了一盘托马斯自制的黄油点心,却视而不见地转过身去。他的任务一定十万火急。
这也就意味着,更有吸引力。
“我们接到电话报案,是苏荷区的一起谋杀案。案发时间是今天早些时候。我们抽了签,你中选了。希望你有档期。”
“我根本没参加抽签,怎么会被选中?”
他呷了口咖啡,没理莱姆。“这可是块硬骨头。”
“我听着呢。”
“一家时装店的女店员,在店铺地下室里被绑架了。凶手拖着她穿过一个出口,把她拖进建筑下方的隧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