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利托耸耸肩:“那真是太遗憾了,林肯。”
“但我们这是纽约啊!”
而且是我啊,莱姆心想。
“我能看一眼吗?”萨克斯问道。她打开书,翻到那一章,一目十行地读了起来。
“太短了。”发现这点后,莱姆更不高兴了。波士顿扼杀者的篇幅会更长吗?
“你知道的。”萨克斯说道,“我记得之前跟一个作家聊过。他说他正在写一本书,就约我喝杯咖啡,想问出点报纸或者官方记录上没写的细节。”她微笑了起来,“我好像记得他说他也给你打电话了,莱姆。但你把他大骂了一通,挂了电话。”
“我不记得了。”莱姆含糊地说,“新闻业,写这些有什么意义呢?”
“你自己也写了那个啊。”普拉斯基冲书架上那本莱姆本人的著作点点头,书中记载了纽约市各类罪案现场纪实。
“写着玩而已。我的人生不应该浪费在回顾一堆骇人听闻的故事上,用来满足那些嗜血的读者。”
但他暗自反思:也许本该写得更骇人听闻一些。《犯罪现场实录》一书实在是销路欠佳。
“重要的问题是,嫌犯11-5为什么偏偏对集骨者的案子这么感兴趣?”他冲那本书点点头,“我这章又有什么特别的?有主题吗?作者有什么深意?”
上帝啊,这章到底有多长?只有十页?莱姆感觉自己受到了羞辱。
萨克斯继续浏览着。“别担心,书里把你写得很好。不得不说,把我写得也很好……基本上都是在描写绑架案本身和破案技巧。”
她又翻阅了几页。“有很多关于刑侦各步骤的细节,还有些补充说明。说了很多关于你的情况。”
“啊,那一定写得很引人入胜。”
“还写了关于这个案子的政治斗争。”
当时萨克斯为了保存证据,关闭了整条地铁线,为此卷入了大麻烦——甚至造成了州政府内部的政治分歧。
“还有一些补充说明——关于帕米拉的母亲。”萨克斯说道。
当时集骨者绑架了一个叫作帕米拉·威洛比的小女孩和她的妈妈。莱姆和萨克斯解救了她们,但后来才知道,她妈妈并不仅仅是一名无辜受害者。得知真相后,萨克斯和莱姆拼命想找到那个小女孩。几年前,他们设法把她救了出来。现在帕米拉已经十九岁,在纽约边读大学边打工。她现在被萨克斯当作妹妹。
萨克斯读完了。“作者花了很多笔墨描述凶手的心理状态:为什么他那样痴迷于人骨?”
那名绑架犯收集人类的骨头,用来雕刻、打磨、抛光。他的这种执念,似乎是因为他曾受到的创伤,有深爱的亲人被杀害。而打磨骨头似乎可以抚慰他的灵魂。
他所犯下的罪案都是出于对失去亲人的复仇。
莱姆说道:“首先,我想我们需要查一下这位嫌犯跟集骨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去翻翻资料。追查集骨者的家族成员,他们都住在哪里,现在都在干什么。”
要挖出档案得花一些时间,官方报告和证物都在纽约市警局的档案室里。这是一宗陈年旧案。莱姆的电脑里也有一些资料,但当时的文档格式和现在的系统不兼容。还有些资料存在老式磁盘里,被托马斯从地下室里翻了出来。放磁盘的盒子上布满了灰尘,看起来像是出土文物一般。
“这都是些什么东西?”普拉斯基问道。对于他这一代人来说,数据存储都是以G为单位的。
“电脑磁盘。”塞利托说道。
“听说过,但没见过。”
“你没开玩笑吧?罗恩,你知道我们以前听音乐,用的都是那种大的圆形黑胶唱片。哦,对了,菜鸟,而且在微波炉出现之前,我们会用真正的火烤熟乳齿象的肉排。”
“哈。”
这些磁盘看起来是派不上用场了。好在托马斯也在地下室找到了这些资料的纸本文档。莱姆和大家设法拼凑出一份集骨者的生平传记,上网(网络现在又变得通畅了)查找一番,确认当时集骨者并没有任何活着的亲属,至少没有近亲。
莱姆沉默了一会儿,想着:而且我知道他为什么没有任何家人。
“那幸存者呢?”
大家又开始上网查找,打电话询问。
结果除了帕米拉之外,从集骨者手中解救的受害者不是死了,就是搬离纽约了。
莱姆毫不留情地说:“好了,看起来跟集骨者一案没有任何直接关联。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是等到现在才找上我们,未免也太晚了。”
“我们去找泰瑞聊聊吧。”萨克斯建议道。
泰瑞·杜宾斯,纽约市警察局首席心理专家。当初就是他提出设想,认为集骨者对骨头的执念是因为骨头可以保存很久,而这也反映出凶手曾失去至亲。
另外,在几年前莱姆遭遇意外、高位截瘫后,杜宾斯就如同一只斗牛狗式卫士一般。他不肯接受莱姆想要放弃生命、采取自杀的想法,一直努力帮助莱姆适应瘫痪后的生活。他从来不跟你聊什么“这给你带来了怎样的感受”之类的狗屁。杜宾斯知道你的感受。他会引导你的谈话,设法淡化那些经历给你造成的创伤,但同时也不会回避这样一个事实:没错,有时候生活就是会蹂躏你。
毫无疑问,这位心理医生非常聪明。而且才华横溢。但萨克斯建议找他来,是出于其他的理由。她希望给嫌犯11-5出一份心理侧写。但莱姆对于心理侧写这门艺术——友情提示,并不算科学——非常怀疑,至少是半信半疑。
“干吗费这个事?”他问道。
“不怕一万——”
“别说这些陈词滥调,求你了,萨克斯。”
“——只怕万一。”
塞利托站在萨克斯一方。“找他来又没什么坏处,林肯。”
“会占用我们干实事的时间——分析证物什么的。让人分心,这就是坏处,朗。”
“那你就继续分析你的证物吧。”塞利托怼了回去,“阿米莉和我给泰瑞打电话。你不用听。你看,这位嫌犯不怕麻烦地弄到一本跟集骨者有关的书,我想知道原因。”
“那好吧。”莱姆让步了。
塞利托打了个电话,等杜宾斯接通后,他打开了手机扬声器。
“现在开着免提,泰瑞。我是朗·塞利托,我跟林肯还有一些其他同事在一起。我们在查一个案子,想咨询下你的意见。”“好久不见。”杜宾斯医生用悦耳的男中音说道,“朗,你最近还好吗?”
“很好,很好。”
“林肯呢?”
“还好。”莱姆嘟囔着,又去研究白板上列出的线索——英伍德大理石,被炸开。相比不牢靠的心理学猜想,莱姆对这个的兴趣可要大多了。
炼金术……
“我是阿米莉亚。”她说,“还有罗恩·普拉斯基和梅尔·库柏。”
“我想你们想说的是刺青的案子吧,我在网上看到了。”
虽然纽约市警察局还没有向媒体透露关于嫌犯11-5案件的细节,但他们已经联系了纽约地区的各个执法单位,查证是否有类似作案手法的先例(结论是没有)。
“没错。有点进展了,我们需要你的建议。”
“洗耳恭听。”
莱姆不得不承认,他觉得杜宾斯的声音有种抚慰人心的魔力。他的脑海里甚至已经浮现出这位身材矫健、灰白头发的医生,正露出如同他声音般有魅力的微笑。当他倾听你说话时,他是真的听进去了。那一刻,你就是宇宙的中心。
萨克斯跟他解释,这名嫌犯偷走了一本书里关于集骨者的那章,在犯案时随身携带。她还进一步补充道,本案与集骨者案没有直接关系,但凶手为了找到这本书,大概费了不少事。
朗·塞利托补充道:“他还留下了信息。”他接着说起了用老式英文字体刺上去的“第二”字样。
心理医生沉默了一会儿,开口了:“这样,我的第一反应也许跟你们一样,他是个连环杀手。不完整的信息意味着还会有更多信息出现。而且他对集骨者感兴趣,那也是个连环绑架者。”
“我们已经设想他会再寻找目标。”塞利托说道。
“找到什么线索了吗?”
萨克斯说道:“目击者描述:白人男性,身材瘦削。我们掌握了他使用的毒物,以及有可能以后使用的毒物。”
“被害者是白人女性?”
“是的。”
“符合连环杀手的特征。”大多数这种类型的连环杀手,都会猎杀与他们同种族的人。
萨克斯接着说道:“他先用普洛福迷晕了被害者,因此他有医学背景。”
“就跟集骨者一样。”杜宾斯说道。
“没错。”莱姆回答。现在他的目光从证物链上挪到了电话上,“我还没想到这一点。”现在他把一半的注意力放在了这位心理专家身上。
“有性欲因素吗?”
“没有。”塞利托说道。
萨克斯补充道:“她拖了一阵子才死去,我们认为当时嫌犯就在旁边看着,很可能还看得很开心。”
“虐待狂。”罗恩·普拉斯基说道。
“是谁在说话?”杜宾斯问道。
“我是巡警罗恩·普拉斯基,协助林肯和阿米莉亚办案。”
“你好,警官。话说回来,我不认为是虐待狂。这个说法通常只用在含有性虐待的语境中。如果他只是很享受给别人带来痛苦,那么我们通常会将他诊断为反社会型人格。”
“是,先生。”普拉斯基的脸红了。倒不是因为自己说错了话,而是因为插嘴,被莱姆狠狠瞪了一眼。
杜宾斯接着说:“根据我的直觉,他是个心思缜密的罪犯,出手之前会精心计划。至于为什么这位不明嫌犯对集骨者、林肯还有阿米莉亚有着异乎寻常的浓厚兴趣,我大致有两种猜想。其一,十多年前集骨者的案件也许对他影响很大。我指的是情感上发生了共鸣之类。”
“就算他跟这个案件没有直接关联,也会受到影响?”莱姆似乎忘记了自己正努力忽略这位医生,忍不住开口问道。
“没错。我们还不知道他的确切年龄,但当时他很可能正处于青春期早期——在那个年纪,很容易被关于连环杀手的新闻打动。至于为什么被打动?这么说吧,如果我记得没错,集骨者的犯罪动机,是关于复仇。”
“没错。”
塞利托问道:“那我们这位不明嫌犯又是为了什么而复仇,医生?死去的亲人?其他方面的个人不幸?”
“说真的,什么都可能。也许他失去了什么,也许遭遇了什么悲剧,然后怪罪于某人某事。公司、机构之类的。当他遭到不幸时,也许正好是集骨者案发的那段时间,于是他就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像集骨者那样去复仇。从此,这个想法一直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凶手的手段有点类似十多年前的集骨者——当时有些犯罪现场也是在地下,不是吗?”
“没错。”莱姆再次说道。
“而这位不明嫌犯对于人体形态学也有种狂热的执念。对他来说,迷恋的是人皮。”
萨克斯补充道:“是的,我还找到了证据,发现他抚摸过被害人的一些身体部位,不是出于性欲的抚摸,据我观察也不是为了刺青。他给我留下的印象是,也许抚摸皮肤让他感到满足。”医生继续说:“那么,这就是他对于集骨者感兴趣的第一种原因:与他在心理上的联结。”他低声笑了起来,“我想,也许你会觉得这个结论不是很重要。”他很清楚莱姆总是不相信用心理分析来办案,还把这称为“装神弄鬼”。“但这有可能意味着,他的犯罪动机也是复仇。”
莱姆开口说道:“我知道了,医生。我会把这点也写在白板上。”“我想你可能会觉得第二种原因更有意思,为什么他会对这本书的这个章节特别感兴趣。无论他的动机是什么——复仇、杀戮的快感,或者只是为了分散你的注意力,这样他好去抢劫美联储——他都知道你会追踪他,所以他想要尽可能多地了解你。你的工作方法,你的思考方式,你到底会怎样追查一个连环杀手。这样他就不会重复前人犯过的错误。他想掌握你的弱点——你和阿米莉亚的弱点。”
莱姆觉得这就比较说得通了。他朝萨克斯点点头,萨克斯对医生说:“这本书基本就是一本操作指南,详细介绍了如何用鉴证科学追查连环杀手。而且根据现场调查,他很小心地擦掉了几乎所有证迹。”
普拉斯基开口问道:“医生,关于为什么会选择这名被害人,你有什么想法吗?我们几乎查不出他们之前有任何联系。”接着,他简单介绍了一下克洛伊·摩尔其人。
萨克斯说道:“像是随机选择的被害人。”
“还记得吗,在集骨者案里,凶手真正的目标另有其人:是纽约市,是警方,是你,林肯。我猜测,你这位不明嫌犯选择被害人时,只是出于容易接近和便利性的考虑——有合适的地点、合适的时间,可以不受干扰地刺青……然后我想,还有个营造恐慌的因素。”
“是什么?”塞利托问道。
“除了谋杀被害人之外,他还有别的目的——显然,不是抢劫,也不是性侵。他犯下的谋杀,可能让整座城市都陷入恐慌。纽约所有人在进地下室、车库、洗衣房或是从后门进入他们的办公室和公寓之前,都要好好思量一番。现在,还有其他几点。首先,如果他真的是受到集骨者的影响,那么他可能也是针对你个人的,林肯,还有阿米莉亚。实际上,你们可能都有危险。其次,就像我刚才说的,他是个思维缜密的罪犯。这说明他肯定提前考察过受害者,至少提前考察过犯罪现场。”
莱姆说:“我们也正在调查这一点。”
“很好。还有最后一点——如果他真的是模仿犯罪,那么他会收集被害者的骨头。但他感兴趣的却是皮肤。这是他的关注点所在。他可以简单粗暴地给被害者注射毒药,或是强迫他们服毒,或者干脆捅死或是枪杀他们。但他没有,显然他是个专业级别的艺术家——因此每次他都在一个人身上刺下自己的作品,以此宣布此人的皮肤归他所有。”
“集皮者。”普拉斯基说道。
“没错。如果你能查出他为什么对皮肤如此迷恋,也许就找到了理解本案的关键。”莱姆听见医生的办公室里传来一个模糊不清的声音,“啊,有个病人在等我,恐怕我不得不失陪了。”
“多谢了,医生。”萨克斯说道。
挂断电话后,莱姆让普拉斯基把杜宾斯的推论都写到白板上。
都是些模棱两可的话……但莱姆再不情愿,还是得承认医生的看法不无帮助。
他说道:“我们应该跟帕米拉通个话,看有没有人跟她打听过集骨者的事。”
萨克斯点点头:“好主意。”
帕米拉现在离开了寄养家庭,一个人住在布鲁克林,跟萨克斯家离得不远。不明嫌犯很有可能根本就不知道帕米拉的存在。因为她在被集骨者绑架的时候还是个孩子,连真实姓名都没有被披露过。《连环城市》中也没有提到她。
萨克斯给她打了个电话,留言让她到莱姆家来一趟,有些事跟她商量。
“普拉斯基,继续查大理石的事。我要知道源头。”
门铃嗡嗡作响。托马斯走出房间去开门。不一会儿,他回到客厅,后面跟着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此人身材精壮,面容沧桑,脑后扎着一根长长的金色马尾,脸上还蓄着莱姆前所未见的夸张胡须。看着面前气质迥异的两人,莱姆忍不住笑了起来。托马斯身穿深色休闲裤和淡黄色衬衫,搭配铁锈红领带。而这位访客身穿洁净无瑕的西装外套,在这个寒冷无比的季节显得那么单薄;黑色牛仔裤是熨烫过的,黑色的长袖套头毛衣上点缀着一只红色蜘蛛,那双棕色靴子则被擦得如同桃花心木餐桌般锃亮。他和托马斯之间的唯一共同点就是二人都很纤瘦,而托马斯则比他高出一个头。
“你一定是TT.高登了。”莱姆说道。
“是啊。那么,你好啊,你就是轮椅上的那个家伙了。”
14
莱姆饶有兴趣地打量着那夸张的胡子,还有耳朵和眉骨上穿刺的金属棒。
高登的手背上可以看见一些刺青的局部,更多图案被藏在套头毛衣的袖子里。莱姆相信他的右手腕上刺的很可能是个“砰”字。
他对于这人的外表不予置评。很久以前,他就不再根据一个人的外表来判断其本质,这么做未免过于浅薄。实际上,他自己的身体状态就是对这一点最好的佐证。
不过他最主要的想法是:穿刺有多疼?至少在这件事上,莱姆可以感同身受,因为他的耳朵和眉毛这两个部位还残留着痛觉。此外他还想着:如果TT.高登因犯罪被抓,那他一定很容易就被指认出来。
TT.高登向塞利托点头致意,塞利托也冲他点点头。
“嘿。我刚说的是你坐着轮椅?听起来是句废话,但我不是那个意思。”高登面带微笑,环视着屋子里的众人。他又把目光转回莱姆身上,“很显然你坐着轮椅。我的意思是,嘿,你就是那个著名的轮椅神探。我刚才没说这点,当这位——”他冲着塞利托点点头,“来我店里时,说的是‘顾问’,你上过报纸,我还在电视上看到过你。你为什么不去‘南希·格雷丝访谈秀’?效果肯定一流,你看过这个节目吗?”
他只是在随口套近乎而已,莱姆暗自分析,不是那种令人尴尬的歧视残障的言论。对高登来说,残疾只是莱姆的一个生理特征而已,就跟他深色的头发、肉乎乎的鼻子、犀利的目光和修剪整齐的指甲一样。
只是用来识别的,而不是让人歧视的。
高登和其他人也都打了招呼,萨克斯、库柏和普拉斯基。
随后他又环视整个房间,把屋子里曾被莱姆形容为“惠普式维多利亚风格”的一切收入眼底。“嗯,不错。挺好的。”
萨克斯开口说道:“非常感谢你能来帮助我们。”
“嘿,别客气。真是恨不得这家伙被逮起来。这家伙,到底在搞什么啊?这对所有靠改造混饭吃的人来说都太糟了。”
“什么意思?‘改造’?”萨克斯问道。
“改造身体,懂了吧。刺青,穿孔,切割。”他弹了弹自己耳朵上的金属棒,“这一切,统称为‘改造’。”他皱起眉头,“不管这一切具体包括什么,我也不确定。”
莱姆说道:“朗说你跟本地的刺青圈很熟,但也想不出到底可能是谁干的。”
高登表示同意。
塞利托补充说高登看过了被害人的刺青,但还想看得更清楚一点。打印的图案不是很清楚。
库柏说道:“我去要nef格式的高清大图了,转存成了tiff格式。”
莱姆搞不清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当年他还在一线办案的时候,用的还是五毫米胶片,必须在暗房里用化学试剂冲洗出来。
那时候,你拍的每一张照片都要能派上用场。现在呢?你只需要在犯罪现场猛拍一通,回来慢慢选。
库柏说道:“我会把图发到英伟达显卡电脑上——就是那个大屏幕。”
“我都行,老兄。只要看得清就行。”
普拉斯基问道:“你看过《谋杀绿脚趾》[4]吗?”
“哦,老兄。”高登咧开嘴笑了,冲着普拉斯基的方向打了一拳。
菜鸟警官也回击了一拳。
莱姆心里想:可能是塔伦蒂诺的电影。
随后,房间里的大屏幕上显示出一组照片。
是克洛伊·摩尔腰腹部那个刺青的超高清图片。看见那肿胀的皮肤、溃烂的伤口,TT.高登忍不住眨眼。“比我想象的还糟,这毒药,这一切。就像是他开创了自己的热区。”
“什么热区?”
高登解释说,刺青店分为热区和冷区。冷区指的是那些不会被顾客飞溅出来的血液污染的地方。
比方说,这个区域没有未经消毒的针头、机器部件或椅子。
而热区,显而易见,正好相反,这里的机器部件和针头都沾上了顾客的血液或体液。
“我们会尽量分开这两个区域。但这位老兄正好相反——他故意造成感染,呃,还给她下毒。老天,真该死。”
但紧接着,这位刺青艺术家就进入了分析模式。这让莱姆感到一丝振奋。高登盯着一台电脑。“我能用吗?”
“当然。”库柏说道。
艺术家敲击键盘,滚动查看图像,并放大局部细看。
莱姆问道:“TT,在你们刺青圈里,‘第二’这个词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没有。据我这二十来年的刺青经验来看,没什么特别的。我想应该是对这个杀人的老兄来说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或者是对这个受害者有什么意义。”
“应该是对嫌犯有什么特殊含义。”阿米莉亚·萨克斯对高登解释道,“还没有证据表明,他在杀害克洛伊之前就认识她。”
“哦,她叫克洛伊。”高登轻声说道。他摸了摸自己的胡子,又开始滚动图片,“嗯,很少有客人会为了刺青专门发明一个词或者一段话。有时候我会给他们刺一首他们自己写的诗。说实话,大多数都很烂。如果有人想刺一段话,通常是来自他们最喜欢的书之类的——《圣经》或者名人名言,或者一些说法,像是什么‘不自由,毋宁死’‘为骑行而生’,诸如此类。”他又皱了皱眉毛,“嗯。好的。”
“怎么了?”
“可能是拼合字句。”
“什么意思?”莱姆问道。
“有些客人会把刺青图案分成几部分。一只手臂上刺一半,另一只刺另一半。有时候他们在自己身上刺一半,在女朋友或者男朋友身上刺另一半。”
“为什么?”普拉斯基问道。
“为什么?”高登没想到有人会这么问,“刺青可以让人与人之间产生联结,这就是刺青的意义之一。就算你的图案独一无二,你也是刺青世界的一部分。你跟其他人有共同点,懂吧。这让你与他人产生联结,明白了吗,老兄?”
萨克斯说道:“你还真思考过这个问题。”
高登大笑起来:“哦,跟你直说吧,我可以去当心理医生了。”
“弗洛伊德。”塞利托接口。
“老兄。”高登再次咧嘴一笑。冲他也隔空击出一拳,塞利托没有理他。
萨克斯问道:“能跟我们说说你关于他的分析吗?”
塞利托补充道:“我们不会把你的话放在正式记录里,或者把你列为证人。我们只是想再知道一些关于这家伙的事,搞清楚他在想什么。”
高登看着面前的电脑,犹豫了。
“那么,好吧。首先,作为艺术家来说,他简直是个天才,超出了手艺人的境界,很多刺青师只是做些行活儿。他们拿别人设计的线稿来刺青,自己只是照抄。但——”他冲图片点点头,“这上面看不出有线稿的痕迹,他用的是血线。”
“那又是什么?”莱姆问道。
“如果不用线稿的话,大多数艺术家会在皮肤上先打个草稿。有些拿笔画——那种水溶性墨水笔。但这里也没有,你们找的这家伙不是这么做的。他打开刺青机,直接用割线针开始画出轮廓。所以在图案的外缘是没有上墨的,只有出血的线条。这就是血线了,只有顶级的刺青艺术家才会这么做。”
普拉斯基问道:“这么说,这还是个专家了?”
“哦,是啊,这家伙肯定是个专家。我之前也这么跟他说的。”他朝塞利托点点头,“至少在某些方面,肯定是。说到他的技术水平,他马上就可以开一间自己的工作室。也许他还能称得上是个真正的艺术家——我的意思是,那种用颜料、画笔和墨水之类创作的艺术家,但我不认为他是本地人。首先,如果他是本地人,我肯定听说过他。肯定也不是三州地区(即纽约州、新泽西州和康涅狄格州)的。能在十五分钟内创作这样的作品!好家伙,神速啊。如果是三州地区的人,肯定早就远近闻名了。其次,看字体。”
莱姆和其他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屏幕。
“是老式英文字体,或者其他哥特式字体的变种。现在已经很少见到了。我猜他来自农村地区:红脖子,乡巴佬,摩托车手,自制毒品的家伙。但也可能是福音教派的,自认为正直无私。但绝对是个乡下人。”
“你是从字体看出来的吗?”萨克斯问道。
“哦,是啊。在这里,如果有人想刺文字,那他们会选择花体字,或者笔画更粗的无衬线字体。至少现在是这样。我的天哪,这几年来好像人人都想要这种跟精灵语一样的玩意儿。”
“猫王?”塞利托问道。
“不是,精灵语,《指环王》里的。”
“那就看乡村地区。”莱姆说道,“具体是哪些地区?”
“看不太出来,刺青也分城市风格和乡村风格。我只能说,这有点乡村风格的感觉。现在,来看看衬线,那些是扇形线,而手法是疤痕刺青。这一点很重要。”
他抬起头,敲了敲“第二”这个词周围围绕着的扇形线。
“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人们通常用疤痕文身来强调某个图像。而这位老兄则是希望凸显这个词。简单地用墨水刺个衬线会更省事。但是他不,他选择了疤痕刺青。我想,他这么做自有他的道理,具体什么道理我还没想到,但肯定有。”
“那么,还有一点值得讨论。我之前一直在想,也带了东西来展示给你们看。”高登从他的帆布袋里掏出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些金属零件。莱姆认出这种透明包装袋是用来装盛手术器械和法医工具,然后放入高压灭菌器进行消毒的。“这些都是刺青机的部件——顺带说一句,它们不叫刺青枪。”高登微笑着说,“不管电视里是怎么演的。”
接着,他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小的瑞士军刀,划开塑料袋。片刻之间,他就组装好了一把刺青枪——不,刺青机。“这就是一把组装完毕,可以用来刺青的刺青机。”刺青艺术家走近了其他人,“这里有线圈,可以让针头上下移动。这是墨水管。这是针头,从尾端伸出来。”
莱姆看见了针头,非常细小。
“针头必须刺入真皮层——也就是皮肤最外层下面的一层。”“最外层是表皮。”莱姆说道。
高登点点头,拆开手中的器械,取出针头,展示给大家看。那就像一根非常非常细的烤肉钎子,大概十厘米长,末端有一根金属环,另一端是一束细细的金属棒,被焊接或熔接在一起。金属棒的末端形成锋利的针尖。
“看到这些针是怎么聚合在一起的吗?组成了一个五角星的形状,这是我自己做的,大多数讲究的艺术家都这么做。但我们得买空针来,再自己组装。针分为两种:割线针用来画出图案的轮廓,还有一种是用来填色或者说打雾的。这位老兄必须在短时间内注入大量毒药,这就意味着在割完线之后要立刻换上填色针。但这也行不通,填色针刺得没那么深。不过这种针头就可以了。”他又一次把手伸进帆布袋里,掏出一只小小的塑料瓶。他从瓶子里倒出两根针,看起来跟之前的针差不多,只不过更长。
“这是从老式旋转式刺青机上拆下来的。像我用的那种新式刺青机,上面有两个线圈,是震动式的。那是一台便携式刺青机吗?”
“肯定是的,现场没有电源。”萨克斯说道。
普拉斯基说:“我查过便携式刺青枪……刺青机,但种类太多了。”
高登沉思了一会儿,开口了:“我猜,应该是一把美国老鹰刺青机,老古董了,是最早一批可以充电的机型。当时刺青业还不是很正规。刺青师可以自己设计针头,可以刺得很深。要我说的话,就该去查查有美国老鹰的人。”
塞利托问道:“纽约买得到吗?刺青用品商店会有吗?”
“我从没在店里见到过,已经停产了,我想可能在网上还找得到,这也是唯一的途径了。”
“不,他不会在网上买任何东西的,太容易被查到了。”莱姆立刻指出,“他可能是在自己家附近随手买的。也有可能已经用了很多年,甚至是从哪里继承的。”
“针头就不一样了,你可以查到有谁出售供美国老鹰使用的针头,任何最近购买了这款针头的人,他都有可能是。”
“你刚说了什么?”莱姆问道。
“我说了什么?”高登皱着眉头,“什么时候,刚刚?任何购买美国老鹰适用针头的人,都有可能是你们追查的嫌犯。你们不这么说的吗?《海军罪案调查处》里面就是这么说的。”
莱姆大笑起来:“不,我只是在想你的主语和宾语是不是搞反了。”
莱姆注意到普拉斯基在翻白眼。
“哦,你是说这个啊?‘他都有可能是?’”高登耸耸肩,“我在学校里成绩不……佳。你刚以为我会说‘还好’吧?在汉特学院读过几年,就觉得无聊了。但我开始刺青后,还是学到了不少文化。圣经的句子,书里的一段话,诗歌。可以说,我是跟大文豪学习了写作。还有拼写,语法。我说,老兄,这可太有意思了。排版也很有意思,同样的文字,用不同字体排出来,感觉完全不同。”
“有时候,一对夫妻会想在胳膊或者脚踝刺上结婚誓言。或者自己写的什么情诗,我刚说了,肯定写得一塌糊涂。我就说,行啊,伙计,你们确定想要一辈子都带着‘吉米我爱你你得心和我得心这一身都在一起’在肱二头肌上一辈子吗?[5]‘吉米’后面没有逗号,‘我爱你’后面也没有句号或者分号,是‘你得心’和‘我得心’,以及‘这一身’而不是‘这一生’?他们会说:‘嗯。’但我在文的时候还是会帮他们改正。他们迟早要有小孩,要去开家长会,然后遇到英文老师。毕竟,这又不能用修正液涂掉,对吧?”
“你也不能剪切和粘贴。”普拉斯基开了个玩笑,大家都笑了起来。
但高登没有笑:“啊,倒真是有一种疤痕刺青,是要把皮肤割下来的。”
这时候,莱姆听见前门门闩咔嗒响了一声,随后门开了,狂风呼啸着灌进屋内,急雨夹着冰雹噼啪作响。
门关上了。
随后,是一阵轻快的脚步声和同样轻快的笑声。
他一下就猜到是谁来了,然后看了萨克斯一眼。萨克斯立刻站起来,把贴满克洛伊·摩尔案情相关图片的白板翻了个面,又关掉了给TT.高登看高精度图片的显示屏。
不一会儿,帕米拉·威洛比走进了房间。这位苗条动人的十九岁少女身上裹着件镶有人造皮草的外套,满头长长的黑发塞在一顶紫红色的针织帽里。外套上落满了星星点点的冰雹和雪花,在室内温度下迅速融化为一摊摊水渍。帕米拉与房间里每个人都打了招呼。
陪伴在她身边的是她的男友赛斯·马克奎恩。这位英俊的深发色男子,年纪大概二十五岁。帕米拉把他介绍给了普拉斯基和梅尔·库柏,这还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赛斯有一双和帕米拉很相像的深棕色眼睛,当他看清对他们友好致意的TT.高登时,忍不住眨了眨眼。帕米拉也是一样。几个礼拜前,莱姆和帕米拉、赛斯一起去过公园,当时赛斯一身T恤和跑步短裤的运动装束,莱姆注意到赛斯身上没有刺青,帕米拉也没有——至少在看得见的部位没有。这对年轻的情侣竭力掩饰自己见到怪人时的惊讶之情,但似乎不太成功。
帕米拉放开赛斯的胳膊,吻了吻莱姆的面颊,又拥抱了托马斯。赛斯则和每个人握了手。
TT.高登问他们是否还需要更多关于这个案子的分析。
塞利托环视了一圈房间里的其他人,看见莱姆摇了摇头,于是他开口说道:“谢谢你来这里,非常感谢。”
“我会留意我们这个圈子里有没有什么异常状况。那再会了,朋友们。”
高登把自己的工具收拾起来,披上那件薄得可怜的夹克,朝门外走去。
赛斯和帕米拉相视一笑,目送高登出了门。
萨克斯说道:“嘿,帕米拉。我想赛斯可以留个小胡子。”
这位干净清爽的大男孩点点头,皱起眉头。“要命,我可得胜过他,我可以留长了胡子编起来。”
帕米拉说道:“可别,还是去穿孔吧。这样我们就可以共享耳环了。”
赛斯说他得走了,他在的那家广告公司截稿期快到了。他用一种非常纯洁的方式吻了吻帕米拉,仿佛莱姆和萨克斯是她真正的父母。随后他对其他人点头致意。
走到门口,他又回过头对萨克斯和莱姆说,他的父母希望可以找时间跟他们一起吃个饭。
莱姆通常很不喜欢这种社交场合,但帕米拉实际上已经算是他们的家人了,他还是答应了。同时他在心里默默提醒自己,一定要面带微笑熬过所有寒暄和无聊的对话。
“下个星期怎么样?”莱姆问道。
“可以啊,爸爸就要从香港回来了。”他又补充道,他爸爸找到一本莱姆写的关于纽约罪案的书,“能帮忙签个名吗?”
最近一次手术改善了莱姆的肌肉控制,现在他可以亲手写自己的名字了——虽然字迹跟出事之前不能比,但至少比得上医生手写的处方。“我很乐意。”
赛斯走后,帕米拉脱下外套和帽子放在一张椅子上,问萨克斯:“说吧,你的留言是怎么回事?发生什么事了?”
萨克斯朝隔着走廊的起居室点点头,说道:“我们去那里说吧。”
15
“好了。”萨克斯说道,“听着,没什么需要特别担心的。”
帕米拉用她迷人的女中音说道:“好的,这可真是个不错的开场白。”说着,她甩了甩头发。帕米拉的发型和萨克斯差不多,长发过肩,没有刘海。
萨克斯微笑着说:“不,我是说真的。”她凝视着这个女孩,觉得她身上好似笼罩着一层光彩。也许这是因为她的工作,帕米拉将之称为“造型”。她正给一家戏剧制片公司工作。
她热爱百老汇戏剧的幕后工作。也很喜欢自己的这帮同事。
但,不是这样。萨克斯心想:我在想什么?当然是因为赛斯。
托马斯端着一个托盘出现在走廊里。盘里是热巧克力。
盘中飘来一阵又苦又甜的香气。“这让人怎么能不爱着冬日?”他问道,“当气温低于2℃时,热巧克力就不含任何热量了。林肯可以告诉你这个化学方程式。”
她们感谢了这位看护。托马斯问帕米拉:“什么时候首演?”帕米拉正在纽约大学读书,这学期课不多。出于对缝纫的天赋和爱好,她利用业余时间去给百老汇一个助理服装师当助理。他们正在复排一出关于理发师陶德的音乐剧,这部剧的原作者是作曲家斯蒂芬·桑德海姆和编剧休·惠勒,讲述伦敦一个杀人理发师的故事。陶德会用理发刀割断客人的脖子,而他的同伙则把人肉烤成馅饼。莱姆告诉萨克斯和帕米拉,这个理发师让他想起曾经追查过的一个罪犯,不过理发师陶德本身肯定是虚构的。帕米拉对此似乎有点失望。
割喉,吃人肉,萨克斯内心想着,这才是真正的人体改造呢。
“本周内就会上演。”帕米拉说道,“我给大家都留了票,包括林肯。”
托马斯说道:“他可期待去看了呢。”
萨克斯说道:“不会吧!”
“一点也没错。”
“我可太惊讶了。”
帕米拉说道:“我预订了一个无障碍席位。而且你知道的,剧院里有酒吧。”
萨克斯大笑了起来:“那他肯定是要去了!”
托马斯转身离开,带上了门。萨克斯接着说:“那么,其实是有事发生。还记得那个绑架了你和你妈妈的人吗?很多年前那个?”
“哦,记得。集骨者,对吧?”
萨克斯点点头:“现在看来,似乎有个人正在模仿他——某种形式的模仿。但他感兴趣的不是人骨,而是人皮。”
“天哪。他做了什么……?他把谁剥了皮吗?”
“不,他用毒药给被害者刺青。”
帕米拉闭上眼睛,颤抖起来:“变态。哦,等等。就是新闻里那个人?他在苏荷区杀了一个女孩?”
“没错。目前为止,还没有证据表明他对当年从集骨者手中幸存的受害者感兴趣。他用刺青来传递信息,所以我们认为,如果不阻止他的话,他会在一些偏僻的地方继续挑选目标。我们查过了,除你之外,当年其他的幸存者都不住在纽约。最近,有人跟你打听过当年被绑架的事吗?”
“没有,没人问过。”
“那么,我们基本可以肯定他对你没兴趣了。那个杀手——”“是嫌疑人。”帕米拉说着,露出一个会心的微笑。
“那个嫌疑人应该不知道你的存在——当年你还太小,媒体没有披露你的名字。你妈妈用的也是化名,但我还是希望你知道这件事,万事小心。我们会安排一名警官,晚上守在你的公寓外面。”
“好吧。”帕米拉看起来一点也不困扰。萨克斯现在明白了,帕米拉对于有关这位不明嫌犯11-5(媒体将他称为“地下人”)的消息这么满不在乎,是因为她有一桩别的心事。
而且她很快就说出来了,不吐不快。
帕米拉啜饮了两口热巧克力,眼睛东张西望,就是不看萨克斯。“事情是这样的,阿米莉亚。我想跟你谈谈。”她微笑着,笑得有点太用力了。萨克斯开始警惕起来。她也喝了两口热饮。却有些食不知味。
她的第一反应:怀孕了?
当然,一定是这样。
萨克斯强忍住怒火。你们为什么不小心一点?为什么——
“我没怀孕。别紧张。”
萨克斯的心头如同放下一块大石。她笑得咳了起来。她心想,自己的身体语言表现得这么明显了吗?
“但赛斯和我,我们要同居了。”
这么快?但萨克斯依然保持微笑。她脸上的笑跟帕米拉一样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