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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安东尼·霍洛维茨 当前章节:14987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03:28

“很高兴见到你。”我说。

“是吗?”

“要喝点什么吗,宝贝?”劳伦斯插嘴道,有些紧张。

“我已经跟服务生点过了。”她直直地盯着我的双眼,“艾伦·康威是你派来的吗?”

“我之前并不知道他来过。”我回答,“我只知道他在写一本新的小说,但直到全书完成他才交给我。在你父亲去克里特岛见我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他曾来过这座酒店。”

我努力回忆着小说里是否有以丽莎为原型的角色。《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一书中确实有一个人身上有伤痕,那是一位美丽的好莱坞女演员,名叫梅丽莎·詹姆斯。是了,这的确是艾伦的风格,故意把一个平平无奇的女人写成风情万种的模样来满足自己的恶趣味。

丽莎像是没听见我的话:“哼,要是塞西因为这本小说出了什么事,但愿你能睡个好觉。”

“你怎么这样说话——”劳伦斯忍不住出声阻止。

可我还不需要别人帮我讲话。“你知道你妹妹在哪儿吗?”我问道。

我猜测着丽莎会接受妹妹已经死了,好摧毁父亲唯一剩下的希望。看她的表情似乎也差点脱口而出,但最终还是忍了下来。“我不知道。刚得知她不见的时候,我以为只是和阿登吵架负气出走罢了。”

塞西和阿登。她用这两个昵称并非出于亲昵,更像是为了节省说话时间。

“他们经常吵架吗?”

“是的。”

“不是这样的……”劳伦斯插嘴道。

“拜托,爸爸。我知道你希望他们幸福美满,希望他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但实话说,他和塞西结婚不过是为了走捷径。人前总是一副笑容满面、亲切迷人的样子,可谁知道他们背后什么样?”

“你想说什么,丽莎?”我问,为她的开门见山感到惊讶。

另一位服务生走上前来,手里用银盘托着一杯双料威士忌。丽莎拿起威士忌,一句感谢的话也没说。

“我就是看不惯阿登在酒店里晃来晃去的样子,仿佛他才是老板。仅此而已。明明所有脏活儿累活儿都是我在干。”

“丽莎管账。”劳伦斯解释道。

“我管账、管合同,还管保险、人事和控股。”她一口喝下半杯威士忌,“他负责对客人逢迎拍马和闲扯。”

“你认为弗兰克·帕里斯是他杀的吗?”我问。

丽莎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我故意把话说得很直白,但这个问题并非毫无根据。如果塞西莉被人杀了,那一定是因为她发现了关于八年前凶杀案的重要线索,那么杀她的人肯定就是当年杀害弗兰克的凶手。

“我不这么认为。”丽莎答道,喝完了剩下的威士忌。

“为什么?”

她像看傻子一样地看着我说:“因为凶手是斯蒂芬!他自己都承认了,现在还关在监狱里。”

餐厅里陆续有人落座。现在是傍晚六点四十五分,天还依然亮着。劳伦斯拿起桌上的菜单说:“不如我们点餐吧?”

我确实饿了,但此刻并不想打断丽莎。我在等她的下文。

“当初决定雇斯蒂芬·科德莱斯库就是个错误。当时我就说过,可没人听。他不仅本身就是一个罪犯,而且从小到大周围全是罪犯。我们给了他改过的机会,他却把我们当傻子。才来五个月啊,我的天,从进门那一刻就没少占我们便宜。”

“你又没证据。”劳伦斯反对。

“怎么没有,爸爸,我有。”她转头看着我,“他刚来几个星期的时候我就发觉不对劲了。我想您大概不会了解经营一座酒店意味着什么吧,苏珊……”

就凭这句话,我能把她驳斥得哑口无言,但我忍住了。

“酒店就像一台巨大的机器,有上千个零部件,如果丢失了某些细小的零件,是很难注意到的。整台机器并不会因为它们而停滞。酒店物资:比如葡萄酒和威士忌、香槟、鱼排、零钱等;客人财物:比如珠宝首饰、手表、大牌太阳眼镜、毛巾手帕,甚至古董家具,等等。让小偷来酒店工作简直就像是给了瘾君子药店的门钥匙。”

“斯蒂芬来之前从来没有过盗窃犯罪记录。”劳伦斯提醒道,但语气不怎么自信。

“您说什么呢,爸爸?他因为抢劫罪和伤害罪被判了刑的。”

“那不是一码事……”

“您就是不听我的,每次都这样!”丽莎不理父亲,将注意力集中在我身上,“我意识到出了问题,有人在酒店里行窃,但每次一提斯蒂芬大家就都护着他,对我群起而攻之。”

“你一开始明明挺喜欢他的,经常跟他在一起。”

“我那是努力尝试让自己喜欢他,因为你们都希望我这样。而我接近他唯一的原因——我都不知道跟您说过多少次了——就是想看看他到底有何企图。事实证明我是对的,不是吗!虽然发生在十二号客房里的事令人非常遗憾,但它证明我是对的。”

“凶手到底从弗兰克那里偷了多少钱?”我问。

“一百五十英镑。”劳伦斯回答。

“你们真的相信斯蒂芬会为了这么一点钱杀人,把人用锤子活活砸死吗?”

“我认为斯蒂芬一开始并没有计划杀人。他半夜悄悄潜进房间,打算能偷点什么是什么,完事赶紧溜,结果那个可怜的男人醒了,并与他发生冲突,斯蒂芬一时情急就下了重手。”丽莎轻蔑地说道,“这些庭审的时候都说过了。”

这套理论在我看来毫不合理。如果斯蒂芬一开始并没有打算杀弗兰克,那他为什么要随身携带一把锤子?为什么要趁房间有人的时候去偷东西?但我没吭声。有些人真的不适合与之理论,而丽莎就是一个典型。

她招呼服务生过来,又点了一杯酒。我趁这个机会赶紧点了餐,一碟沙拉和一杯红酒。劳伦斯点了牛排。

“可以跟我说说案发当晚的情况吗?”我一边问,一边觉得有些荒唐和不可思议。这些人言谈思想是如此守旧,简直像活在过去一样。这要是在我编辑的小说里出现,一定会被删掉。

劳伦斯回忆道:“我们邀请了三十位亲友过来住一个周末,但是正如之前告诉您的那样,酒店依然正常营业,因此也有其他客人前来住宿。所有客房都满了。”

“弗兰克·帕里斯是婚礼前两天登记入住的——那是个星期四——订了三天的房间。我能记得他,是因为这个人打从进门起就诸多抱怨:他很累、他要倒时差、他不喜欢我们之前给他分配的客房,坚决要换。”

“他原本在哪间客房?”

“我们给他安排的是十六号房,就在您住的月光花翼。”

在去往客房的路上,我曾经过十六号房间,就在防火门的另一边,门后就是铺着难看的旋涡状地毯的走廊。

“他说想住在酒店的旧楼区。”劳伦斯继续道,“幸好我们想办法做了些调整,让他如愿以偿。顺带提一句,那是艾登的功劳,讨客人欢心,他很擅长这个。”

“和弗兰克换房间的人没有怨言吗?”

“我记得那是一位退休的中学校长,正独自旅行,他应该不知道房间被调换了。”

“您还记得他的名字吗?”

“那位校长的?不记得了,但您若需要,我可以去查记录。”

“那就劳烦您了,谢谢。”

“婚礼是周六傍晚举行的,我们提前通知了所有外客,酒店的某些服务可能会临时取消。比如,我们暂停了周五晚上的水疗馆服务,好让员工们在泳池边搞个派对,喝点酒、休息一下。虽然不能到场参加婚礼,我们还是希望能让他们有些参与感。员工酒会晚上八点半开始,十点结束。”

“斯蒂芬有参加吗?”

“有的,他去了。艾登和塞西莉也是,还有波琳和我。丽莎……”

丽莎也去了?还是没去?这个话头就这么悬着,再无下文。

“那天晚上很热。或许你还能记得,那年夏天特别热。”

“那天晚上热得汗流浃背,真让人受不了。”丽莎接过话题,“我简直等不及想回家。”

“丽莎不住在这里。”劳伦斯补充说,“不是因为住不下。酒店占地三百英亩。”

“我之前的房子让艾登和塞西莉住了。”丽莎酸溜溜地嘟囔了一句。

“布兰洛农舍。”我应道。

“我搬到伍德布里奇去住了,挺舒服的。我很早便离开了酒会,开车回家睡觉。”

“剩下的事我让德里克跟您讲吧,”劳伦斯说,“他是那天的夜班经理。和我们差不多同一时间到的,没有参加酒会。”

“没被邀请吗?”

“当然不是,只是德里克不喜欢社交。您见到他就会明白。凶杀案发生时,他就在前台值班。”

“那是什么时候?”

“根据警方的调查,帕里斯是周五半夜大约十二点三十分遇害的。”

“当时您在吗,劳伦斯?”

“不在。波琳和我退休后便在索思沃尔德买了栋房子。那天晚上我们回家休息了。”

“但我们都参加了第二天的婚礼。”丽莎说,“那真是美好的一天……当然,直到案件发生前。可怜的艾登!这肯定不在他的完美计划中。”

“够了,丽莎,你太过分了。”劳伦斯斥责道。

“我就是觉得他是把塞西当长期饭票。他俩认识之前他是什么样?什么也不是!就是一个房产公司的小职员而已。”

“他很有能力,工作也做得很出色。不管怎么说,他也为酒店出了很多力。”劳伦斯生气地咕哝道,“再者,你这么说话很不合适,现在大家都在为塞西莉担心。”

“我也很担心!”丽莎嚷道,她的眼里竟泛起了泪光,这倒挺让我惊讶,但我能感觉出她说的是真心话。服务生托着她的第二杯威士忌走来,丽莎一把将杯子拽进手中,“我怎么可能不担心,她可是我的妹妹!万一她要是出了什么事……我连想都不敢想。”

说完,她低头盯着酒杯。我们三人一阵沉默。

“关于婚礼的细节,你还记得什么?”隔了一会儿,我问。

“就是一场普通的婚礼,我们酒店经常举行的那种,这是我们收入来源的一大部分。”她吸了口气答道,“仪式是在玫瑰园举行的。我是伴娘;婚礼司仪是从伊普斯威奇请的;午餐安排在主花园搭的大帐篷里。观礼时我坐在艾登母亲旁边,她专程从格拉斯哥赶来参加婚礼。”

“他的父亲来了吗?”

“艾登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因为癌症去世了。他有一个姐姐,但没受到邀请。说实话,他家里基本上没什么人来。麦克尼尔夫人很亲切,是个有些传统保守的典型苏格兰人。我正觉得无聊的时候,忽然听见帐篷外什么地方传来一声尖叫,几分钟后,就见海伦冲了进来,脸上的表情仿佛见了鬼。”

“海伦?”

“她是我们的客房部主管。据说是一名女佣进入十二号客房打扫时,发现了脑袋被砸得稀烂的弗兰克·帕里斯,脑浆都流出来了,溅在床单上。”丽莎说着,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先前刚刚真情流露,现在又为妹妹的大喜日子被毁而止不住地开心。我看着她,心想,这人怕是心理有点问题。

“女佣名叫娜塔莎。”劳伦斯插嘴道,“她本想进屋打扫,没想到发现了弗兰克的尸体。”

丽莎将杯子里的威士忌一饮而尽,说:“我不知道你想找什么,苏珊。斯蒂芬已经认罪,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他还要再蹲十年监狱,他们才会考虑释放他,那是活该。至于塞西,等她想通了自然就会回来。她就是喜欢成为所有人关注的焦点,说不定是故意玩失踪、求关注呢。”

看她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我意识到,来之前她肯定就已经喝过了,那两杯威士忌不过是续摊儿罢了。“我先回了,你们聊吧。”她说道。

“丽莎,你该吃点东西。”

“我不饿。”她朝我俯过身,恶狠狠地说,“你要为塞西莉的事负责。那本该死的小说是你出版的。你要把她找回来。”

劳伦斯注视着丽莎踉踉跄跄地走出餐厅。“真是非常抱歉。”他对我说,“丽莎工作很努力,负责运营整座酒店,有时候实在是太累了。”

“她看上去不怎么喜欢自己的妹妹。”

“您千万别在意,丽莎喜欢小题大做。”他努力想要说服我,可说的话连他自己都不相信。“她俩很小的时候就这样了,”他不得不承认,“总喜欢和对方争吵。”

“她脸上的伤疤是怎么来的?”

“啊,我就知道您会问。”他有些迟疑,我没有催促。“那道疤是因为塞西莉,但她不是故意的……”终于,他叹了口气说,“那时候丽莎十二岁,塞西莉十岁。有一天两人吵架,塞西莉抓起厨房的刀就朝姐姐扔了过去。她真的不是故意要伤害丽莎,只是小孩子幼稚、不懂事,气头上做了蠢事。刀刃不偏不倚落在了丽莎嘴上,后来……你也看到了。塞西莉非常难过。”

“她们为了什么事吵架?”

“这很重要吗?大概是为了男孩吧。她们俩总爱拿男朋友的事做比较,争风吃醋。但依我看,小姑娘难免这样。塞西莉长得更好看些,所以丽莎看到她交男朋友就会不开心。话说,这也是丽莎如此针对艾登的缘故。她说的那些话——只是出于嫉妒而已。艾登人挺好的,真的。我们相处得很愉快。”

说着,他举起了酒杯。

“女孩天性嘛!”

这话是当作祝酒词说的,可我没有回应。女孩们或许是经常争风吃醋,我想,但并不都是边缘型人格障碍患者。丽莎被塞西莉毁了容,内心又对艾登极度怨恨,这种怨恨全部源自某种对于性的嫉妒。而这种情绪很可能也转嫁到了斯蒂芬·科德莱斯库的身上。

问题是,它会严重到令人产生杀人的冲动吗?

会吗?

注释

[1]“布兰洛”的英文拼写是Branlow,“谷仓猫头鹰”的英文是barn owl,和布兰洛的英文字母构成相同。

夜班经理

晚餐我只吃了几口便草草了事。丽莎的话很让我吃惊,目前尚且不知真假。我从未授意艾伦·康威以这座酒店的凶杀案为原型创作小说,但毫无疑问,我从他的小说中获利了。不管是否愿意承认,这件事的确多少与我有些关系。

喝过咖啡,劳伦斯专程带我去厨房看了看,那里确实有一座员工楼梯和一台升降电梯可以通往三楼。从酒店后门出来,越过眼前的庭院,我能看见那条通往布兰洛农舍的车道。别墅的几扇窗户后透出微微灯火,那辆黑色的路虎还停在门外。

“这段时间艾登简直度日如年。”劳伦斯开口道,“向警方报告塞西莉失踪的那一刻起,他就在无形中成为头号嫌疑人。像这样的案子,最后往往发现凶手就是丈夫。但是我真的无法想象他能做出伤害我女儿的事。我见过他俩在一起的样子,我能看出来他们有多在意彼此。”

“他们只有一个孩子。”我回了一句。

“是的。这一点我也挺遗憾,可是当初生产时塞西莉遭了很大的罪,我估计她不愿意再经历一次那样的痛苦。再说,她目前也忙着经营酒店。”

“您说过罗克珊娜已经七岁了。”我在心里默算了一下,“她的生日是哪天?”

劳伦斯明白我想问什么。“结婚时塞西莉已经怀孕了——不过他们并不是奉子成婚。现在的年轻人对这种事很看得开……不像我们当年那样有压力。艾登非常宝贝这个女儿。如今女儿可以说是他最后的精神支柱了。”

“您觉得他会愿意跟我聊聊吗?”这件事我一直有些担心。我之所以会在这里,是因为一本书,我需要从头重读一遍的小说,而书的内容或许和这座酒店八年前发生的一起杀人案有关。这是其一;不仅如此,我还要对一位因妻子失踪而悲痛欲绝的丈夫进行质询,这是其二。

“我相信他会愿意的。我可以帮您问问。”

“如果不麻烦的话,就拜托您了。感谢。”

说话间,我们已经走到了泳池边。泳池建在面积有些过于宽阔的温室植物园里,看造型大约是以布莱顿皇家行宫为模板;旁边的一栋建筑很是别致美丽,几乎是酒店主楼的缩影。那原本是一座粮仓,后来改成了水疗馆。水疗馆晚上不开,此刻正要关门,一位身着运动服、手里拿着运动包、面容英俊的年轻男人从侧门走了出来。他注意到我们,便挥了挥手。

“那是马尔库斯。”劳伦斯为我介绍,“负责打理这间水疗馆——刚加入酒店不过两年时间。”

“之前是谁负责?”

“一个澳大利亚人,莱昂内尔·科比。不过案发后不久就离开了。自那以后有不少员工辞职,原因我想您也能明白。”

“您知道他现在去了哪儿吗?”

“大概回澳大利亚了。我还留着他之前的电话号码,您要是觉得有用,可以给您。”

原来是澳大利亚人,和弗兰克一样。这也算得上是一种联系。“麻烦您了,说不定会有用。”我回答。

我们渐渐行至由马厩改建成的员工宿舍:总共有五间宿舍,都是比邻而建的开放式小单间,每间宿舍的门和一扇窗都朝着酒店的方向。这一列宿舍的最远端有一间通用的维修室。劳伦斯指了指:“斯蒂芬的工具箱就存放在那里,包括杀人用的锤子。”

“我能看看吗?”

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否发现什么。维修室的地板是混凝土材质的,房间里有好几个储物架,上面堆放着纸箱、油漆罐、各种化学试剂……“门上没有锁,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出入。”我如是说。

“关于这点,辩护律师在庭审时也说过多次。”劳伦斯答道,“没错,任何人都有可能进来、拿到那把锤子。问题是,对斯蒂芬有利的证据只有这一点,相较于那些直指他的大量证据,这一点毫无用处。”

我们出了维修室,走到隔壁房间门前。那是以前斯蒂芬住的地方:五号宿舍。劳伦斯敲了敲门,没有人应声,于是他掏出一把耶鲁牌钥匙,打开了门锁。

“先前我和拉尔斯聊过,”他解释道,“他这会儿恐怕和因加一起在酒吧里。他俩都是今年新入职的员工。”

我脑海中回忆起坐在前台后面的那个看起来十分伶俐的女孩。“他们是丹麦人?”我问。

“是的,中介介绍来的。”他叹了口气,无奈地说,“我们已经退出了‘青年刑满释放者再就业项目’。”

这是一间狭窄的、四四方方的房间,门边放着一张单人床和一张书桌,靠墙立着一个衣柜和一个五斗柜。房间的角落还有一扇门,通往浴室,里面有一个马桶、洗手池和淋浴间。我估计五间宿舍里的陈设全部相同。拉尔斯把房间打理得相当整洁,干净得不像话;那张单人床平整得就像从来没有人睡过一样;从门口可以看见浴室里的毛巾整齐地挂在晾杆上;除了书桌上的几本书之外,屋里几乎没有任何个人物品。

“这些斯堪的纳维亚人非常整洁。”劳伦斯咕哝着,和我想的一样,“斯蒂芬住在这里的时候可不是这样。”

这话倒是出乎我的意料:“您怎么知道?”

“莱昂内尔,就是水疗馆那个健身教练,曾在这儿住过一段时间。他和斯蒂芬关系不错,您看看警察的调查笔录就知道了。”

“笔录可不是那么容易看到的。”

“我可以去跟高级警司洛克说说。”

“不了,没关系。我认识他。”我知道洛克才不会让我看任何资料,他连面都不会见的。我就在门口往屋里望了望,并不想进去,“他们就是在这间屋子里找到了死者的财物?”

“是的,就在床垫下面。”

“赃物藏在那里可不怎么明智。”

劳伦斯点了点头。“您可以对斯蒂芬有各种解读,”他说,“但只这一件事是确定的,他的脑子并不怎么好使。”

“也有可能是被人栽赃的。”

“是有这个可能,但不可回避的问题就是,栽赃是何时发生的。白天几乎不可能,您也看到了,宿舍门朝着酒店方向,那里总有不少人。婚礼的客人就有不少;水疗馆也开着,还有保安;厨房员工进进出出;客人从酒店窗边向外眺望,等等。我不认为有人可以悄悄溜进这间屋子却不被任何人看到,相信我,警察对此询问了不下百人。”

“不只是钱,警察还在淋浴间的地面和斯蒂芬的床单上发现了血迹。法医检查后确认,那些血迹起码已经超过十二个小时了,也就是说,案发当晚这些血迹就已经存在。整个过程十分清晰:周五晚上,斯蒂芬杀了弗兰克,身上沾满了血,于是回到宿舍洗了澡、睡了一觉。案发现场到处都是他的大脚印。”

“所以,如果真的有人故意栽赃斯蒂芬,他们只能在午夜之后行动。”我说。

“是的。但那也不太可能。首先,宿舍房门是自动上锁的——我可以告诉您,丽莎的办公室里确实有备用钥匙。可是,您看看床的摆放位置,就在门边上,我觉得没有人可以做到开门进来、把床上搞得一团乱、去浴室洗了澡再离开,还不把斯蒂芬吵醒。”

他关上门,和我一起向酒店走去。

“德里克应该已经来了,”劳伦斯说,“我让他今天早点来,跟您谈谈。”言罢顿了顿,又说,“可以请您对他温和一点吗?他已经在酒店工作十年了,人挺不错,就是心理有点脆弱。他独自一人照顾母亲,母亲身体很不好。艾伦·康威对他……对他和他母亲的描写实在是太过分了。”

我记得书里的那段描述。故事里的人叫埃里克·钱德勒,为了母亲菲莉丝忙前忙后,几乎可以算是她的私人司机和勤杂工。这两个角色在第一章 就出现了,可不是什么令人同情的形象。“他看过小说了吗?”我问。

“幸好还没有。德里克不怎么喜欢看书,您也最好别提。”

“好的。”

“那就先跟您道晚安了。”

“晚安。感谢您的盛情款待。”

*

劳伦斯的提醒实在没有必要,因为见到德里克·恩迪克特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他的确是个脆弱的人,说话做事都极尽小心,仿如惊弓之鸟,生怕得罪了人。他戴着厚厚的眼镜,镜片后的眼神总有些闪躲;脸上的笑容有些迟疑,仿佛在犹豫该不该笑;杂乱垂下的头发,没有任何造型可言。他四十多岁,但面容却还保留着孩子的特点——饱满的脸颊、厚厚的嘴唇,脸上的皮肤十分光滑,看不见胡子的痕迹。此刻,德里克已经站在仿佛山洞般凹嵌在巨大楼梯阴影中的迎宾台后,楼梯呈斜线从他头顶斜飞而上,通往二楼。我注意到他手边放着一个特百惠塑料餐盒,里面装着便餐,还有一只膳魔师保温杯和一本杂志。

他知道我要来,劳伦斯已经告诉过他我的来意。见我走来,德里克慌忙站起来,一下没站稳又坐了回去。前台区颇为凉爽,我却看到有汗从他的脖子和脸颊边淌下。

“恩迪克特先生……”我正要开口。

“叫我德里克就好,大家都这么叫。”他的嗓音有些沙哑,音调却挺高。

“你知道我为什么来这儿吗?”

“知道,特里赫恩先生让我今晚早些来。”

他紧张地等待我的提问,于是我尽量语调柔和地开口道:“帕里斯先生被杀当晚是你当值,因此,你的所见所闻可能会对侦破案件有极大的帮助。”

他皱了皱眉:“我以为您来这儿是为了塞西莉的事。”

“是啊,这两件事说不定彼此关联。”

他想了一会儿,眼神里清晰地映出他心中的犹疑和思量。最终,他应道:“是,您说得对。”

我靠在桌子边上:“我知道事情已经过去多年,但还是想问问你是否记得当晚发生了什么?”

“当然记得!太可怕了。我没见过帕里斯先生,基本上也没怎么见过其他客人,除非他们人手不够、给我排白天的班。其实,我看到帕里斯先生走楼梯上楼了。时间是晚餐之后,但我们没有说话。”但紧接着他又一次更正道,“不,不对。我们曾通过电话,星期四的时候。他从客房打电话给前台,说想预约星期五大清早的出租车。我帮他预订了。”

“他打算去哪儿?”

“韦斯特尔顿村的希斯别墅。我记在工作事务本上了,所以警察询问时才能说得那么清楚。我知道他说的那栋别墅,离我和妈妈住的地方很近。我真的不喜欢警察到这里来,这座酒店这么美,大家来这儿是为了休息放松的,不是……”

他想不出该如何形容“不是”后面的话,于是沉默了。

“实话跟您说,那天晚上我很难受,就是婚礼前夜。”过了一会儿,他又接着说,“感觉很难受……”

“为了什么呢?”

“不,我的意思是……我的胃很难受。大概是因为吃错了什么东西。”

“你没去参加员工酒会?”

“没有。当然,他们有邀请我!真为塞西莉和麦克尼尔先生开心。”有意思,我心想,酒店里那么多人,他却似乎只对塞西莉直呼其名。“我觉得他俩很般配。看到她幸福的样子真好。您知道她在哪儿吗?”

“我会找到她的。”

“真希望她没事。她是我见过最善良的人之一,从来不怕麻烦,对我也很好。”

“你知道帕里斯先生被杀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吗?”我问。

“我不太清楚。”尽管依然紧张,但这些话德里克显然已经练过很多遍了。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像竹筒倒豆子般地说道:“那天晚上我在前台值班——就在这里——员工派对在十点结束,听上去挺热闹的,大家都很开心。”

“我刚来五分钟左右的时候,看到帕里斯先生上楼回房间,也就是大约十点过五分。之后又看见几个别的客人走过——有酒店的住客,也有婚礼的宾客,不过到了午夜,大厅里就只剩我一个人了。妈妈给我做了三明治当消夜,我还带了本杂志解闷,有时也听听广播。塞西莉建议我用电脑看电影,但我不太喜欢那样,因为我的职责是保持警惕。”

“那么,那天晚上你有看到什么或听到什么动静吗?”

“我正要说到这件事!”他又深吸了一口气,“刚过午夜不久,小熊突然开始吠叫。”

“小熊?那只狗?”

“是的,塞西莉的狗。它大部分时间会回塞西莉家里睡,有时候睡在酒店二楼专门为它准备的狗窝里。”德里克指着二楼半圆形的开放式楼梯间和墙上的油画。从他坐着的地方是看不到狗窝的,但任何细小的声音都可以听得一清二楚。“由于第二天要举行婚礼,还有各种杂七杂八的事情,那天晚上他们不想让狗睡在家里。”他接着说,“所以小熊就在酒店二楼睡。”

“它半夜突然开始叫?”

“我以为肯定是有人经过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它的尾巴,于是上楼察看,结果一个人都没有。小熊伏在狗窝里,一点事没有,估计是做噩梦了。我蹲下来顺了顺它的毛,就在那时有人经过。”

“从哪里经过?”

“长走廊,从新装的升降电梯往月光花那一翼走过去。”

之前已经介绍过了,布兰洛大酒店的布局是英文字母H形的,德里克俯身摸狗的地方就在连接两边长走廊的横廊中间。不管是谁朝十二号房走,都一定是从酒店前厅上去的。

“有可能是酒店外的人吗?”我问。

“不知道。”

“可是酒店大门呢,当时锁上了吗?”

德里克摇了摇头。“我们从来不锁大门,至少当时是这样,没有必要锁。”他做了一个愁眉苦脸的表情,有些尖刻地补充道,“现在锁了。”

“你看清经过的人是谁了吗?”我觉得这个问题几乎没有什么问的必要:昏暗中从长廊上掠过的人影,横廊上的德里克能看见的最多不超过一秒。

“我觉得是斯蒂芬。”德里克十分苦恼地一股脑儿说道,“我并不想给别人造成麻烦,我只是把所见所闻告诉了警察而已。斯蒂芬手里拿着一个工具箱,就是他自己的工具箱,我见过很多次;当时他还戴着一顶针织帽。”说着把手放在头上,为我比画帽子的样子。

“你是说……那种针织的套头圆帽?”

“是的。斯蒂芬喜欢戴那种帽子。可惜当时灯光太暗,一切又发生得太快,我跟警察说我不敢百分之百确定。”

“那你接着做了什么吗?”我问,“看见拿着工具箱的男人经过以后?”

“我走到主廊上去看是谁——可是等我走过去已经太晚了,人已经不见了。”

“他是进了某间客房吗?”

“肯定是的。”德里克看起来一脸愁苦,仿佛整件事都是他造成的,“警察说他进了十二号客房。”

十二号客房距离横廊只有五六步远,并且靠近防火门,假设德里克一察觉有人经过就立刻上前察看,那么来人就得在短短几秒钟之内消失。

“你听见他敲门了吗?”

“没有。”

“有任何人听见任何声响吗?”

“没有。”

“这件事你怎么看?”

“我没有看法,我是说,我当时以为斯蒂芬可能进了某间客房维修东西——抽水马桶或者别的什么,虽然这有点说不过去,因为如果房间需要维修,客人会先打电话给前台,我会接到电话的。可当时非常安静,一点动静都没有。所以过了一会儿,我也就回到了前台。就是这样。”

“你没有听见任何别的声响吗?”

“没有。”他摇头。

“德里克……”我该怎么温和地说接下来的话呢?“弗兰克·帕里斯是被人用锤子砸死的,他肯定会呼救,我不相信你什么也没听到。”

“我真的什么也没听见!”他提高了音量,“后来我一直在楼下,开着收音机听广播……”

“行吧。”我没再逼问,等着他冷静下来,然后接着说,“尸体是谁发现的?”

“是娜塔莎,酒店的女佣之一,应该是从俄罗斯还是哪儿来的。”他的眼睛随着回忆的解封而圆睁着,“她是在打扫房间时发现尸体的,据说她吓得不停尖叫。”

“可那是后来的事了……第二天。”

“是的。”德里克身体前倾,用近乎耳语的音量说道,“有人在十二号客房门上挂了‘请勿打扰’的牌子!”他说,“肯定是故意的,不想让人发现。”

“那么,娜塔莎为什么还是进去了呢?”

“因为后来又有人把牌子拿了下来。”

“谁拿的?”

“我不知道。谁也不知道。”

我能看出来,这些就是他知道的全部事实。他筋疲力尽。

“谢谢你,德里克。”我说。

“真希望这一切从来没有发生过。自从那天以后,酒店就感觉不太一样了,总有种挥之不去的微妙感……我经常这么跟我妈妈说,这里仿佛有种邪恶的存在。你看现在塞西莉又失踪了。她那天打电话的时候我就感觉有些不对劲,她听起来好难过。这一切似乎都有某种联系,而且我感觉事情不会就此打住。”

“你认为是谁杀死了弗兰克?”

我的问题让他很惊讶,似乎从来没有人关心过他的意见。“不是斯蒂芬干的。”他答道,“就算我在走廊上看到的人影是他,我也敢肯定人不是他杀的。他给人感觉是一个特别和善的人,平时不怎么说话。我知道特里赫恩小姐……我是说丽莎,不太喜欢他,还说斯蒂芬不诚实,但我觉得他没什么问题。你觉得警察能找到吗?”

“你是指塞西莉·特里赫恩?”

“是的。”

“我想他们一定会的。我敢肯定她一定会平安回来。”

嘴上虽然这么说,我心里却知道那不可能。尽管在酒店待的时间还不足一天,我却已经感受到了某种诡异的氛围,这或许就是德里克所说的“邪恶的存在”吧。而我也基本确定,塞西莉已经死了。

视频通话

我老了吗?

给克里特岛打视频电话时,我盯着电脑摄像头里的自己上下打量。尽管大家都知道苹果电脑的摄像头对谁都不太友好,但直接目睹自己这张脸还是令人烦闷。我看起来非常疲惫。在克里特岛晒了两年的太阳和抽了两年的香烟对皮肤也是一种摧残。自从搬离伦敦,我就再也没有染过头发,不知道淡棕色的自然发色是让我看上去气色更好,还是更没精神。我从来不是一个特别时尚精致的人,以前独自一人住在伦敦克劳奇恩德的公寓时,在家总是随便套一件宽松T恤和连裤袜就好。当然,上班时还是会打扮一下,可后来出版公司没了,我也不用被迫天天穿那三件套——西装、长丝袜和细高跟鞋。对我来说,应对希腊艳阳的唯一方式就是着装尽量轻薄宽松。安德鲁常说他爱的就是我本人,而不是那些花里胡哨的装饰,可看着如今摄像头里的样子,我忍不住感叹自己是否正在放弃人生——这是一个可怕的词,代表着堕落和腐朽。

电脑忽然发出“嗡”的一声,我的头像被推至屏幕一角,安德鲁的脸占据了整个屏幕。我本来还担心他这时候可能在外面,或者更糟——在酒店却不愿接视频,不过现在好了,他就在镜头对面,坐在酒店露台上。他摆弄好镜头后,身体向后靠去,我能看见露台上的花坛,里面还有我亲手种的鼠尾草和俄勒冈香草。电脑放在一张台面有裂痕的玻璃桌上,我们总说一定要换张新的,却从来没有行动。

“Yassou, agapiti mou[1]!”他率先用希腊语来了句开场白。这是我俩心照不宣的打趣。从开业第一天起,每天早上到酒店大厅开始工作的时候,他都会用希腊语跟我打招呼。可是今天这话听着略有些刺耳,感觉他在故意提醒我现在形单影只,与他相隔千里。

“你还好吗?”我问。

“很想你。”

“酒店还好吗?”

“酒店……就那样吧!还开着。”

安德鲁的脸让我的屏幕熠熠生辉——没错,从字面到现实再到心理层面的熠熠生辉。被阳光晒得黝黑的皮肤和黑色的头发衬得他一口洁白的牙齿明亮耀眼,他的眼中更闪烁着万点星光。安德鲁实在是一个俊美的男人,看得我直想立刻从屏幕上那道长方形的窗口里爬过去,扑进他的怀里。我们并没有分手——我默默地跟自己说,我只是出差一个星期而已。等一切结束,我就会带上新赚的一万英镑回克里特岛。小别胜新婚,这么一来,我们的感情反而会更好。

“你现在在哪儿?”安德鲁问。

“在酒店里,布兰洛大酒店。”

“如何?”

“简直奢华得一塌糊涂。墙上挂着油画、大厅里还有超大的彩绘窗户。有些客房里还有那种四个角都有柱子的豪华大床,你一定会喜欢的。”

“你住这么好的房间,和谁共度良宵?”

“少来!”

“我很想念看着你入睡的样子。少了你,感觉哪里都不对劲。很多熟客都在抱怨。”

不知不觉间,谈话的氛围变了,我们俩逐渐严肃起来。我才意识到,当初一拍脑袋决定离开克里特岛时,并没有考虑过这个举动将会造成的后果。我没有和他商量过,更没有考量过如何解决那些长久盘踞在彼此关系中的难题。“我不希望你去。”这是他的原话,可我还是自顾自地走了。现在才开始担心,我这样做是否太欠考虑,甚至有可能伤害到对我而言最珍贵的东西。

“帕诺斯和万吉利斯怎么样?”我说。

“他俩挺好的。”

“他们不想我吗?”

“当然想了,”他摊开双手,动作夸张,屏幕里都看不见手掌了,“但我们扛住了。”

我皱了皱眉:“你是说,没有我你们也能行?”

“我们可都等着你的那笔钱呢!还没赚到吗?”

实际上,劳伦斯一个子儿都还没付呢。“正在赚。”我回答。

“要不是为了钱,我才不放你走。”

他说这话的时候特别像希腊人,我都不知道是认真的还是开玩笑。

“跟我讲讲那桩谋杀案吧,”他接着说,“你知道凶手是谁了吗?”

“目前什么都还不清楚。”

“是那个丈夫杀的。”

“你说什么?”

“就是失踪的那个女人的丈夫,绝对是他。凶手永远都是丈夫。”

“我连话都还没跟他说过呢,而且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一切都和八年前那件案子有关,如果塞西莉被人杀了,一定是因为那件案子。”

安德鲁忽然用手指着屏幕,指尖直直地冲着我,在镜头前有些模糊,他说:“你可要照顾好自己。别忘了,你现在是孤身一人,要是出了事,我也帮不上忙。”

“不如买张机票过来吧?”我说,很希望他能陪在我身边。

“波吕多洛斯没了你或许暂时还能撑住,但我俩都不在可不行。”

我听见有人大叫的声音,像是从露台下方传来的,但听不出来是谁。安德鲁凝神听了听,然后无奈地耸了耸肩说:“我得挂了。”

“如果是微波炉的问题,把插头拔了再插上就好。”

“酒店里每样东西出了问题都这么修。这个国家的所有酒店都这么修!”他倾身向前,“我很想你,苏珊,也很担心你。万事小心,千万别以身犯险。”

“知道了。”

叫声还在继续,而且越来越响。

“我爱你。”

“我也爱你。”

相隔两千英里的我们同时把手伸向鼠标,然后点击。屏幕顿时一片漆黑。

注释

[1]希腊语,表示打招呼。

韦斯特尔顿,希斯别墅

第二天早晨便发生了一件令人不快的意外。

我在客房里用过早餐,刚要下楼,就看见一个身着西装的男人出现在酒店里,步履轻快地从前厅往前台走去。我一眼便认出他来:怒目圆睁、黝黑的皮肤、肌肉虬结的脖子和肩膀以及走路的姿态——一副打算撞破南墙的架势。不管他是否升职,我都不会认错,那就是高级警司理查德·洛克。有那么一瞬间,我本能地想要扭头就走,假装忘了什么东西在房间里,不想和他打照面。上次的案件他便因我介入调查而气得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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