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家中介?”
“骑士桥鲍姆中介。”他专门为我详解了鲍姆[3]这个词,好让我了解这个小小的文字游戏。
只是,我并没有笑。我的脑海中还清楚地印着那天离开艾登家时,埃洛伊丝盯着我看的样子——充满了怨毒。“所以塞西莉失踪那天,保姆带着罗克珊娜去看医生了。”
“是的,午餐之后。早上是我出去遛狗,就在酒店院子里转了一圈……下午轮到塞西莉去。白天她总时不时会去酒店看看,我也一样,毕竟距离不远。”
“那天她有跟你提到这本小说吗?”
“没有。”
“你知道她还寄了一本给当时在南法的父母吗?”
艾登摇头。“警察也问过我这个问题,”他说,“波琳跟他们说了塞西莉打电话的事。怪不得——我是说,不然也太巧了吧,星期二刚打完电话,第二天就——”他有些激动地喝了一口伏特加,杯里的冰块撞击着发出轻响,“这么明显的事,高级警司洛克却认为不相干。他推测塞西莉是在出门遛狗时被人袭击了,纯属意外。”
“你怎么想的?”
“我也不知道。但就你刚刚的问题——没有,她没跟我提到小说的事,或许是觉得我不会相信她,或者认为我和斯蒂芬本来也不熟,所以不会感兴趣。”他伸手拿起书,合上了它,“这么重要的事她却选择不告诉我,这让我很伤心,感觉她的失踪是我的错。”
“你最后一次看见她是什么时候?”我问。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问这些问题,你到底想知道什么!”他努力克制了一下情绪,说,“很抱歉,我真的很难受。”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拉尔斯恰好端着最后一杯伏特加走了过来。他对拉尔斯表示了感谢,端起送来的酒倒进刚才的酒杯里。“我最后一次看见她是在下午三点左右,”他说,“她开着那辆大众家庭车离开。差不多一个小时后,我开着路虎也出门了。我得去一趟弗瑞林姆见律师,他叫萨吉德·汗。”
真有意思,萨吉德·汗这个名字似乎总能被人提及。他不仅曾是艾伦·康威的代理律师,也是告诉特里赫恩夫妇去哪里找我的人,还为马丁和乔安娜·威廉姆斯服务,同时我妹妹凯蒂也曾请他帮过忙,而现在就连塞西莉失踪的那天也不曾缺席,艾登当天还曾去见过他。
“有些文件需要我签字。”他接着说,“不是什么重要的文件。另外我还有些别的差事要办。塞西莉让我帮她送些旧衣服去那里的慈善店,她是那家叫作EACH的慈善机构的忠实拥趸。”
“EACH?”
“东安吉利亚儿童安养院(East Anglia's Children Hospices),伍德布里奇本地没有他们的分支机构。另外我还要去取一把送去重新加软垫的椅子;还去了超市。回家时差不多五点,我看到塞西莉还没回来就很奇怪。因加在给孩子泡茶,她有时会来家里帮忙。”
“埃洛伊丝呢?”
“那天晚上她休息。”他举起酒杯一饮而尽,我也照做。“到了晚上七点,塞西莉还没回家,我先是去酒店里找。有时候她会在办公室,因为工作太过投入而忘了时间。可酒店里不见人,也没有人见过她。那时候我还没有真正觉得担心,毕竟这是在萨福克郡,一年到头也很难出什么事。”
弗兰克和艾伦可都是在萨福克郡被人杀害的,我心想,但决定保持沉默。
“我给她的几个朋友打了电话,还给丽莎打过,可是没人接。我以为是小熊出了什么事。它老了,有时候行动不便,股骨有些问题。总之,一直等到八点还是不见人,也没有消息,我便决定打电话报警。”
说完艾登沉默了下来。有好一会儿,我俩谁也没有说话。
我在心里默默地计算着时间:他大概下午三点半离家,五点多回到家,最晚不超过五点半。从伍德布里奇开车去弗瑞林姆差不多要二十几分钟,如果是办他说的那几件事,时间正好。
“你和萨吉德·汗见面是几点?”我问。
他奇怪地看着我,看来我的问题有些突兀:“为什么这么问?”
“我只是想——”
他却打断我说:“你认为是我杀了她,对吧?”
“不是这样。”我否认道,但听起来不怎么有说服力。
“不,你就是这么想的。我几点离家?最后一次看见她是什么时候?你知道这些问题警察反复问过多少次了吗?所有人都认为是我杀了她,认为是我把这世上唯一能让我感到幸福的女人杀了,并且往后的余生,他们都会认定这一点。将来我女儿长大了也会在心里怀疑,是不是自己的爸爸杀了妈妈,而我就算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
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我惊讶地发现两行泪水从他眼中夺眶而出。
“你有什么资格……”他接着道,声音嘶哑,“你有什么资格这样怀疑我!警察这么想我不介意,他们的工作就是怀疑人。可你是谁?这一切说到底都是你引起的,是你出版的那本书——把在这里发生的惨案变成供人消遣的玩意儿。而你现在却大摇大摆地扮演起名侦探福尔摩斯或者阿提库斯还是什么鬼名字!明明是个毫不相干的人,却来向我提问。如果书里有线索,那你就去看书啊,他们花钱不就是请你来做这个的吗?但是从今以后,别再来烦我了!”
说完,他便头也不回地走了。我望着他步履蹒跚地走出酒吧。身后,拉尔斯“哗啦”一声拉下金属卷帘,重重地撞在吧台上。一瞬间,偌大的酒店大厅里,只剩下我一人。
注释
[1]《米德威奇杜鹃》(The Midwich Cuckoos),英国作家约翰·温德姆(John Wyndham)于一九五七年创作的一部科幻小说。后被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
[2]诺埃尔·科沃德(No?l Coward,1899—1973),英国演员,剧作家,流行音乐作曲家。
[3]中介英文为Knightbridge Knannies,保姆英文为nanny,此处为谐音。
弗瑞林姆
我对艾登的事感到有些愧疚,担心自己是不是操之过急。不过,这并不能阻止我第二天继续调查他的过去。
重回弗瑞林姆的感觉有些微妙。这座小镇是艾伦·康威曾经居住的地方,他去世后,我也曾在这里待了不少时间。我在镇中心的广场一侧停下车,另一边就是当初借宿的皇冠酒店,也是在那里,我和艾伦的男朋友詹姆斯·泰勒喝得酩酊大醉。这幅画面让我想起,詹姆斯还没有回复我的邮件,不知他收到了没有。我打算活动一下手脚便朝商业街走去,不多会儿便来到了安葬着艾伦的墓园。我想过要来给他扫墓——墓碑就矗立在两株紫杉树之间,从我站的地方就能看见——但最终还是决定放弃。我俩的关系一直磕磕绊绊、争执不断,我总感觉即便我想在他墓前安静地说会儿话,这家伙搞不好也能跟我吵一架。
今天的弗瑞林姆似乎比往常更加宁静。即便有一座恢宏的古堡和周围宜人的乡村风光,每逢周中也总会有那么一两天门可罗雀。我看不出街边的商店是否开着,老实说也不怎么有兴致去逛。除了周末的特色集市热闹外,平时的小镇广场充其量也就是个大型停车场。艾登常去的超市就在这一片街区的正中央,却毫不起眼,躲藏在林立的店铺之间,仿佛知道自己形容丑陋而自惭形秽。
那家东安吉利亚儿童安养院的慈善店坐落在小镇尽头的街尾。同一条街上还有一家房产中介,店面很小,看起来像是一座小农舍改建的。它的周围有另外三座一模一样的房屋,连成一排。不过,有人在慈善店正面安装了四扇巨型的现代式窗户,这么一来,这家小店一下子鹤立鸡群,同周围那三座房屋区别开来。令人遗憾的是,在我看来,恐怕慈善店是令人沮丧的,且不说它们多如牛毛,说到底,每出现一个这样的店铺就代表着一家公司或商店的倒闭以及商业街的萧条。不过这家小店里却有一个开心的志愿者,名叫斯塔维雅,以及成堆的书籍、玩具和三大列令人意外的高档服装。此刻店里除我以外一个客人也没有,斯塔维雅一脸期待地想跟我搭话。一旦打开话匣子,她就开始滔滔不绝。
“艾登·麦克尼尔?是的,我当然记得他。他来的时候正好我在,后来还被警察问了话。真是太糟了,真是的,到底怎么了!这种事在萨福克郡很少见,除了厄尔索汉姆那边的旅游景点和前些年那位作家的死之外,就再也没有发生过别的大事了。对,那个星期三下午麦克尼尔先生确实来过,我看见他在街对面停车——就在那里。”
“他拿来了四五条连衣裙、几件运动衫和衬衫。虽然有些衣服挺老旧的,但那条巴宝莉的连衣裙可是新的,从来没上过身,连吊牌都还在上面,刚到店里不久就卖掉了,一百镑呢,比平时能卖出的价格高多了。警察想知道是谁买走的,但我也不知道,因为付的是现金。于是他们便把他拿来的其他衣服带走了——还没卖掉的那些。结果到现在也没还回来。我感觉这样挺不对的,可一想到缘由,又觉得自己没什么可抱怨。哦,对了——还有几件男人的衣服:一件夹克衫、几条领带、一件旧衬衫和一件非常精致的西装背心。”
“你有跟他讲话吗?”
“有啊,我们简单地聊了几句。他真是个不错的人,非常随和。他跟我说,之后还要去取一张椅子,说是拿去修弹簧了还是什么的。他说他妻子是EACH的忠实拥护者,还给我们的‘树屋倡议’捐了不少钱。我不相信他会和妻子的失踪案有关。我是说,如果真是他干的,他怎么还能站在这儿跟我聊天呢,是吧?”
“你还记得他是几点来店里的吗?”
“下午四点。我会记得是因为当时还有半小时就可以关店了,他就是那时进来的。话说,您为什么会对这些这么感兴趣?您是记者吗?我跟您说这些不会惹上什么麻烦吧……”
我再三和她保证不会有事,然后在半愧疚的心态驱使下,花五英镑买下了一只种着仙人掌的墨西哥式小花盆,然后发现那株仙人掌是塑料的。回广场的路上,我转手把这只花盆捐给了另一家慈善店。
随后,我回到主街,找到了一栋姜黄色的建筑,卫斯理和汗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就在里面。阔别两年,再次踏入这栋建筑,恍惚间,我有一种时光倒流之感,像当年第一次从主街走进去时那样,感叹着这栋建筑过去大概是谁的私人宅邸。我敢肯定,坐在前台后面那个看起来百无聊赖的女孩还跟两年前一模一样:不仅如此,说不定连她手上拿着的那本杂志都是同一本。时光似乎在这里停滞,大厅里的盆栽还是一样半死不活,整栋楼里的氛围也和当初一样空旷寂寥。
不过这次来访我事先打过电话,因此刚进去不久就有人来带我上楼。凹凸不平的楼板在我脚下吱呀作响,一个念头忽然划过脑海——这家叫作卫斯理和汗的公司有两大神秘之处,其一,这位合伙人卫斯理先生到底是谁?是不是真有这么一个人?其二,像汗这么一个自视甚高的印度裔,为什么会选择到弗瑞林姆生活和工作?萨福克郡并无种族歧视,但这里几乎都是白人。
萨吉德·汗还是老样子,一点也没变,深棕色的皮肤和热情洋溢的态度,还有那双几乎在眉心相连的浓黑眉毛。一看见我,他便从座位上跳起来,绕过那张宽大的假古董书桌,雀跃地向我走来,用双手紧紧拢住我伸出的一只手。
“我亲爱的赖兰女士,久别重逢真是太令人激动了!我知道您就住在布兰洛大酒店!真不愧是您,再次参与到萨福克郡的阴谋案件中来。”他带我走到一张椅子旁,问道,“您喝茶吗?”
“不用了,谢谢。”
“这怎么行,请务必用一杯茶。”他摁下电话上的一个按键,“蒂娜,可以帮我倒两杯茶来吗?”然后冲我咧嘴笑笑,又问,“克里特岛如何?”
“很不错,谢谢关心。”
“我还没去过呢。通常夏天休假我们总去葡萄牙,不过,既然您现在在克里特岛经营酒店,说不定我们下次应该去希腊光顾一下。”
他回到书桌后坐下。桌上的数字相框依旧如故,每隔几秒便会换一张照片。我想着,不知这两年他有没有往里面加上新的照片。目前相框里显示的都是老照片,他的妻子、孩子、他的妻子和孩子、他和他的妻子……不断循环往复的欢乐记忆。
“艾伦·康威的那项业务真是非同寻常。”他接着道,只是表情变得严肃起来,“虽然我至今也不清楚内情究竟如何,但就当时的情况而言,我认为您也差点被害。”他抬起一边眉毛,另一边也跟着抬了抬,“您现在没事了吧?”
“是的,我很好。”
“有段时日没有那个年轻人的消息了,詹姆斯·泰勒、艾伦的男朋友。他继承了所有遗产,我想不用我说您也知道。上一次听到他的消息时,他还在伦敦大把挥霍艾伦的遗产。”他微微一笑,“那么,这次我能如何为您效劳呢?您在电话里提到了塞西莉·麦克尼尔。”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她的名字冠上夫姓。其他人都只称呼她为塞西莉·特里赫恩,仿佛这场婚姻根本未曾发生过。
“是的。”我答道,“她的父母专程来克里特岛找我。说来奇怪,这件事说不定也跟艾伦有点关系。你知道,他写了一本几乎以布兰洛大酒店为原型的小说。”
“是的,我看过那本小说。可恕我愚钝,完全没看出二者的关联。我并不知道那个故事写的是布兰洛大酒店。小说故事并非发生在萨福克郡,而是在德文郡,里面也没有婚礼或者类似的情节。”
“一个叫‘水上的塔利’的地方。”
“对。里面的人物名字也和现实中的人不一样。”
“他总会改掉真实人物的名字,大概是怕被起诉。”我觉得差不多是时候切入重点了,毕竟我还打算回一趟伦敦,时间不多了,“劳伦斯和波琳·特里赫恩认为塞西莉从这本书里发现了什么重要的信息,因此导致了她的失踪。您介意我问几个问题吗?”
他摊开双手说:“洗耳恭听。上一次就没帮上您什么忙,或许这次可以为您效劳。”
“好的。我想先从艾登开始。塞西莉失踪那天他曾来见过您?”
“是的,没错。”
汗看起来有些惊讶,仿佛没料到这也算一个问题。“五点的时候,”他说,“没聊多久,就是一份新供应商的合同。”他顿了一下,又说,“您该不会是觉得他和他太太的失踪有关吧?”
“也不能这么说。不过塞西莉失踪前一天曾给父母打过一通电话,说她从小说里发现了八年前有关弗兰克·帕里斯被杀一案的新线索,但这件事她并没有告诉艾登——”
“我有必要稍微打断一下,赖兰女士。首先,麦克尼尔先生是这家公司的客户。其次,他完全没有杀害弗兰克·帕里斯的理由,如果您想暗示的是这一点的话。”
这时,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前台的姑娘端着一只托盘走了进来,上面放着两杯茶和一小碗白糖。茶杯是白色的,上面印着律师事务所的W&K[1]标识。“卫斯理先生还好吗?”汗把一杯茶递过来时,我问。
“他退休了。”汗冲那个女孩笑了笑,“谢了,蒂娜。”
等到女孩完全离开后,我才重新拾起话题,措辞更加小心。“谋杀案发生的时候,您在弗瑞林姆吗?”我问。
“我在。不仅如此,我还见过帕里斯先生,在他死前我们有过一次简短会谈。”
“真的?”这我倒是没有料到。
“是的。有人请我找他谈谈。私人事务,关于遗产继承。细节我就不多说了。”
“您是受马丁和乔安娜·威廉姆斯所托吧。”我说。这其实是猜的,因为我记得在他们家的厨房里看见过汗的名片,便做了这个大胆的假设。“我去过希斯别墅了,”我补充道,“他们都跟我说了。”
“他们还好吗?”
“很好。说起来,那天您的耳朵应该很烫吧,因为他俩对您交口称赞,非常感激您的帮助。”这就是完全瞎编的了,我根本没从马丁和乔安娜那里打听到太多信息,只是希望尽可能借他们的口夸夸汗,说不定能从他嘴里套出更多信息。
这招看来甚为有效。“这个嘛……我也没帮上什么大忙。”他谦虚地说,但听起来很是受用,“他们跟你说了关于那栋房子的事吗?”
“说了。”
“遗嘱写得非常清楚,希斯别墅由两个孩子:弗兰克·帕里斯和妹妹各分一半。只不过,帕里斯先生允许妹妹夫妻俩在母亲过世后住进去,但这并不能代表他们之间达成了某种新的协议——无论口头协议还是别的什么都没有。帕里斯先生从来没有宣布过放弃自己的继承权。”
我努力想要保持镇定,但刚才汗所说的话包含着一则足以推翻至今为止所有认知的重要信息。“他想再开一家公司,好东山再起,希望我们能投资。”——这是当初马丁的原话,但他故意说得模棱两可,有意误导。实际上弗兰克·帕里斯破产了,所以希望要回自己继承的一半遗产。这才是他回萨福克郡来的真正原因,甚至很可能也是导致他被杀的原因。
“他们的确很喜欢那栋房子。”我说。
“噢,是的。乔安娜从小到大都住在那里,那是一座舒适温馨的别墅。”
汗妻子的照片滑过数字相框的屏幕,她穿着泳衣、手里拿着一把塑料铲。
“所以您和弗兰克·帕里斯面谈过?”我接着问。
“我给他打的手机。那天是周五,他刚去见过自己的妹妹,打算把房子放到市场上,请弗瑞林姆的克拉克斯地产公司帮忙出售。不得不说此举有些过于简单粗暴,可是当我了解到他在澳大利亚的窘境时,便能够理解了。我请他给威廉姆斯先生和太太一些时间消化和接受这个决议,同时也给他们足够的时间找到新的住处。只能说,我的这个提议成功了一半,他还是决定尽快联络克拉克斯公司,但同意多给一些时间。”
“他妹妹一家一定很不开心。”
“威廉姆斯太太的确很不高兴。”他说着舀了一大勺白糖放进茶里。
我能想象她的怒火。“赶紧滚蛋,别再来了!”——和她分开时,她的话还深深印在我脑海中。“知道弗兰克被人打死的时候他俩一定偷着乐吧?”我说道。已经得到了重要信息,我也就没必要谨慎措辞了。
汗分寸适宜地做出一副难过的表情说:“这我可不太同意。他们是家人,关系也很亲近。威廉姆斯先生和太太在那里免费居住了十年,不应该有太多怨言。”
送来的茶我一口没喝,也不想喝。我一心只想着马丁或者乔安娜在谋杀案那天有没有去过布兰洛大酒店,以及我要怎样才能了解这一点。弗兰克·帕里斯或许曾告诉过他们自己的房间号,但凡两人中的任何一个起了杀心,一定会先去酒店踩点、找到他的房间。我想象着他们中的某人甚至夫妻俩一起潜入酒店,拿着锤子在走廊上偷偷摸摸前进、寻找弗兰克的房间,然后不小心踩到小熊尾巴的情景。但不知为何,我总觉得这不太可能,可除此之外,没人拥有比他们更明显的杀人动机了。
“汗先生,非常感谢。”我说着站了起来,主动结束了这场会面。
他也站了起来,和我握手。“你妹妹可好?”他问。
“昨天刚和她见过,她很好,谢谢关心。”
“希望她和威尔考克斯的事已经解决了。”他继续说道,但看到我一脸震惊,又立刻改口,“看来你俩还没聊到这件事。”
“聊到哪件事?”我追问。
他笑了笑,想假装没什么大不了,补救一下,但也知道自己已经说漏了嘴,只能尽力弥补:“噢,我只是给了她一些建议罢了。”
“她是您的委托人吗?”
他脸上的微笑还在,却已开始逐渐淡去:“这您得去问她了,赖兰女士。我相信您能理解。”
如果我妹妹没有委托他,他直接否认就行了。
那天晚上见过凯蒂之后,我就感觉有什么事不对劲了。是不是杰克惹了什么麻烦?还是她遇到财务危机了?她到底对我隐瞒了什么?回去取车的路上,我一直在想这件事,而马丁和乔安娜、弗兰克、布兰洛大酒店甚至塞西莉,在那一瞬间似乎对我来说都不再重要。
我妹妹遇到麻烦了,我必须知道是怎么回事。
注释
[1]W&K,即Wesley & Khan。
马特尔舍姆荒原
我开车赶往伦敦。
邮件回复一个接着一个地涌进电子邮箱……唯独没有安德鲁的。这并不奇怪,对于回复邮件他从来不积极,尤其是涉及个人隐私或情感问题时更是惜字如金。他需要时间慢慢思考。
不过詹姆斯·泰勒听说我回英国了倒是很激动,他会很高兴再见到我,不管我想让他带什么都可以,包括和《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有关的东西。他提议说要在高级法式餐厅“Le Caprice”见面,我心里想着只要最后是他付账就行。除此之外,我还和莱昂内尔·科比约好在他现在工作的健身房见面;迈克尔·比利也约我去希腊街上的乐活酒吧“小酌一杯”。
最后我给克雷格·安德鲁斯打了电话。我很可能会在伦敦小住几天,但绝不想再住在普瑞米尔酒店了。既然他提议可以让我借宿,我又何乐而不为?我还记得之前到兰仆林街拜访他时,看见的那栋华美的维多利亚式别墅。令人意外的是,他的财富并非来自写作出书,而是他的前一份银行业的工作。“克里斯托弗·肖”系列小说销量稳定、畅销度中等,除此之外并无爆点,却给了他足够的自由和时间充分享受之前积累的财富。克雷格果然很乐意让我借宿,并和我愉快地煲了一通电话粥。但不知为何,挂断电话后,我的心里却充满了歉意。这真是太没道理了,我只不过期待能在一间闲置的客房里小住两晚,最多再蹭一顿晚餐和半瓶红酒罢了。
驶上A12公路前,我顺道先去了一趟伍德布里奇。我带的衣服在酒店里尚可穿,凯蒂也不在意我穿什么,但我可不能穿着那些衣服去吃高级法餐或者出现在克雷格家。伍德布里奇的老广场附近有几家令人意外的精品服装店,我挑了一条及膝的深蓝色礼服和一件拉夫·劳伦的棉外套(七五折)。这钱花得有点超出预算,但我提醒自己劳伦斯还欠我调查费,但愿这笔钱能在下次信用卡还款期限之前收到。
我把装着衣服的袋子塞进后备厢,再次踏上了南下的路途。然而就在离开伍德布里奇几英里处出现了一个环形交叉路口,那里立着的路牌上写着“马特尔舍姆荒原”。一股冲动驱使着我按下指示灯,在第三个路口转弯、驶离了公路。不管愿不愿意——说实话我真不怎么愿意——该见的人还是得见。不能再拖了。
萨福克郡警察总部所在地是一栋极为丑陋的现代化建筑,离主路不过短短五分钟的路程。钢筋水泥搭建的四方形建筑物上中规中矩地安装着平板厚玻璃窗,几乎完美避过了所有建筑艺术审美。真不知道马特尔舍姆荒原的居民做错了什么,要承受这令人惨不忍睹的画面:一边是难看的警察局大楼,另一边还有英国电信公司那造型可怖的研发中心,摧毁了乡村的天际线。不过还好,我想,这两栋建筑为当地居民提供了不少工作岗位。
我走进警察局大厅,申请和高级警司洛克见面——不,我没有预约。为了什么事?关于塞西莉·特里赫恩的失踪事件。身着制服的女警员一脸疑惑,但还是为我拨通了电话,我在一旁的塑料椅上坐下,随手拿起一本介绍萨福克郡生活的小册子翻了翻,发现那已是五个月前的了。我并不确定洛克会不会见我,从打电话的警员的动作,我甚至看不出他是否接了电话。因此,当几分钟后,他步出电梯时,我倒是吃了一惊。他一出电梯便径直朝我走来,那股毅然决然的气势让我感觉下一秒就要被他抓住胳膊、戴上手铐、关进监狱。这人就这种风格……时刻处在实施暴力的边缘,仿佛感染了某种罪犯的暴力病毒。我知道他不喜欢我,这一点我们上次见面时便很清楚了。
然而,从他口里说出的话听上去竟带着一丝调侃的意味。“哎呀呀,赖兰女士,在酒店里看到你时,我就知道这不是个巧合。后来他们说你来了,我完全不惊讶。这么着吧,我能给您五分钟,这层楼有间空办公室,我们可以去那儿谈……”
看来我对他的判断有误。在酒店里擦身而过时,他注意到我了,只是故意不理我而已。我跟着他走进一间空荡荡的正方形房间,只有正中间放着一张桌子和四把椅子。房间里有一扇窗户,外面是大楼周围的林地。他站在门边让我进屋,等我坐下后,立刻关上了门。
“别来无恙啊?”他问。
这个问题让我讶然:“我很好,谢谢。”
“我听说你上次来是为了调查艾伦·康威的死因,还差点遇险。”他竖起食指摇了摇,“我警告过你别被卷进来的。”
我可不记得他说过任何类似的话,但没有反驳。
“那么,你这次重回萨福克郡,还特别住在布兰洛大酒店又是为了什么?不不,不用告诉我,艾登·麦克尼尔已经打电话跟我投诉过了。挺有意思的,是不是?要我说,艾伦·康威的事之前就已经够让你头疼了,但你就是不肯放过他。”
“应该说是他不肯放过我吧,洛克高级警司。”
“他活着的时候就是个讨厌鬼,现在死了也一样。你真的相信他在书里留下了什么线索吗?又有秘密信息……这次是关于弗兰克·帕里斯的?”
“你看过了?”我问。
“是的。”
“所以……?”
洛克伸了伸腿,想了一会儿。我忽然意识到,今天的他竟格外有礼貌,甚至友好。说起来,他的抱怨一直都是冲着艾伦·康威的,而不是我,当然他完全有理由那么做。艾伦请他帮忙为自己搜集素材,结果却在某部小说里把他塑造成了一个略显滑稽的角色——雷蒙德·丘博。“丘博(Chubb)”和“洛克(Locke)”都是英文中表示“锁”的词,懂了吧?不仅如此,他还在另一本小说《邪恶永不安息》中以洛克的太太为原型,创作了一个滑稽的丑角,尽管我从没见过他的太太。或许因为艾伦的死,洛克决定原谅我这个部分参与了小说创作的人,也或许是因为那个以他为原型的丑角没有出现在《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中,让他的心情有所缓和。
“在我看来,这只不过是另一本胡说八道的书。”他平静地说,“你知道我对侦探小说的看法。”
“你确实明确表示过自己的态度。”
虽然毫无必要,但他还是重复了一遍:“像艾伦·康威之流写的这种侦探小说,和现实根本相差甚远。如果读者相信他们的鬼话,那就更蠢了。这世上哪儿有什么私家侦探,最多不过有人帮你查查青春期的儿子每天都在做什么,或者你老公到底跟谁上了床。而且偏远的农舍或者豪华的古宅里通常并不会发生凶杀案——海边小村里也不会。什么《阿提库斯·庞德来断案》!你能从这本书里找出一处——哪怕就一处不是胡说八道的地方吗?好莱坞女演员跑到鸟不拉屎的地方买了一栋别墅;还有那颗钻石;酒店桌子上的刀——我的意思是,拜托!看见桌上放着刀的时候你就该知道,它早晚会插进某人的胸膛。”
“这话是契诃夫说的。”
“你说什么?”
“一位俄罗斯剧作家。他曾说过,如果戏剧的第一幕里,墙上挂着一把枪,那么第二幕中,就必须有人开枪。这话是用来说明,故事里的每个细节都必须有目的性。”
“他有没有说还必须把故事编得十分离谱并加上一个荒谬的结局?”
“这么看来,你并没有试着去找故事里的线索?”
“根本懒得试。我看那本书是以为它和塞西莉的失踪有什么关系,结果发现根本就是浪费时间。”
“这本书在全世界的销量达到了五十万册。”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为艾伦的书说话,或许我只是想为自己辩护。
“唉,你是知道我的看法的,赖兰女士。你们把谋杀变成一场游戏,还让人们参与其中。那本小说里的警探叫什么名字来着?黑尔(Hare)。我猜那是因为他的脑子就跟野兔(hare)一样,是个大笨蛋,是吧?什么事都猜不对。”他用指节一下一下地敲击着桌面,“你一定很自豪吧,这种小看犯罪、贬低法治的哄小孩的烂书竟然卖了五十万册。”
“尽管你心意已决,但我还是要说,你对犯罪小说一直有所误解,洛克高级警司,还没恭喜你升职呢。我认为艾伦的书从未害过任何人,除了我以外。读者喜欢他的书,也知道自己看的是什么。他们知道这些并非纪实文学,而是一种对现实的逃避,而我们谁敢说自己不需要呢?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新闻播报;假新闻;自身本就不干净的政客们却互相攻击、泼脏水……或许人们只能通过一个可以逻辑自洽且会带你发现绝对真相的故事,才能获得一点安慰。”
然而对面的人根本没打算听。“你来这儿是做什么呢,赖兰女士?”他问。
“如果你是想问我为什么来马特尔舍姆荒原的话,我是希望能请你让我看看当初斯蒂芬·科德莱斯库的原始调查报告。事情已经过去整整八年,应该已经没人关心了吧。我想看看尸检报告和审讯记录——所有的信息。”
他摇头:“那不可能。”
“为什么?”
“因为是保密文件!这些都是警方的工作记录。你真以为任何人只要上门要求,我们就会把犯罪调查报告公布给他吗?”
“可如果斯蒂芬不是凶手呢!”
这句话彻底打破了洛克的耐心,他的语气开始变得有些危险。
“听着,”他说道,“当初负责调查的是我,所以你刚才的话,说白了,就是对我的一种侮辱。案件发生时,你根本不在现场。你不过闲坐着,让你那会下金蛋的鸡把它写成了一个天方夜谭罢了。在我看来,科德莱斯库为了赌博偷钱,并杀掉弗兰克·帕里斯这件事铁证如山。他认罪时所在的房间就跟这间一样,在楼上,当时他的代理律师就坐在身旁。没有刑讯逼供。”
“科德莱斯库是个职业惯犯,招这样的人去酒店工作本就很疯狂。你要是对犯罪这么感兴趣,不如让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一个真实的故事。布兰洛大酒店杀人案发生的一个月前,我所在的分队刚好捣毁了伊普斯威奇的一个罗马尼亚黑帮团伙。那帮人三教九流什么都有,讨饭的、暴力袭击的、抢劫的,简直像是从什么专业犯罪学校统一培训出来的一样。我可不是在开玩笑,他们真的有教材,教他们如何躲避电子探测器、隐藏DNA之类的。”
“经调查发现,他们的最大收入来源是拉文斯伍德的一家妓院,里面最小的女孩才十四岁。十四岁!她被人贩子卖到那里,被迫一晚上接待三四个男人。要是不听话,他们就揍她、不给饭吃。你觉得你的读者会喜欢这样的故事吗?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每天被人轮奸?或许你应该派阿提库斯·庞德大侦探去查查那件案子!”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跟我说这些。”我说,“你说的案子的确令人发指,但和斯蒂芬有什么关系?”
“没有——”他盯着我,那神情好像在说我根本没听懂。
“那你的意思是,就因为他是个罗马尼亚人,所以弗兰克·帕里斯肯定是他杀的!”
洛克近乎冷笑地站起身来,他的动作太快,要不是椅子被固定在地上,只怕已经被掀翻了。“滚。”他说,“不只这里,滚出萨福克郡。”
“我本来就打算开车去伦敦。”
“很好。因为如果让我发现你阻碍我调查塞西莉失踪案,我会立刻逮捕你。”
我站起来,但并没有立刻离开。“你认为塞西莉出了什么事?”我问。
他瞪着我,但还是回答了问题:“不知道。我推测她已经死了,或许是他杀。凶手可能是她的丈夫。或许他们吵架了,丈夫一怒之下拿刀捅了她。但目前为止,我们并没有在他身上或者任何不寻常的地方找到塞西莉的DNA。也有可能是那个和自己的母亲住在一起、值夜班的怪人干的。说不定他暗恋塞西莉。也说不定凶手是完全不相干的陌生人,那天恰好经过德文郡的河边,一时鬼迷心窍。”
“我们或许永远无法知道答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凶手绝不会是一本八年前的白痴侦探小说里的角色。这一点请你记清楚,然后打道回府吧。不要再问东问西,我可没耐心再警告你第二次。”
劳伦斯·特里赫恩
我在伦敦城外的服务区稍作休息,查看收到的邮件。还是没有安德鲁的消息。詹姆斯·泰勒回邮件确认了时间:晚上七点半Le Caprice见;劳伦斯·特里赫恩回复了一封长邮件,我就着咖啡和一只可颂面包读着。那只可颂又硬又不新鲜,这玩意儿在法国根本不可能卖得出去。劳伦斯的邮件来得十分及时,用单数人称写道:“以下是对在布兰洛大酒店发生的一切事件的按部就班的详细记录。”其中部分信息我已从这几日的调查中知晓,但从不同的视角再看一次,感觉很奇妙。明天早上和莱昂内尔·科比见面时可以作为参考。
以下便是邮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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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劳伦斯·特里赫恩〈Lawrence.treherne@Branlow.com〉
发送时间:2016.6.21 BST 14:35:20
收件人:苏珊·赖兰〈S.Ryeland@polydorus.co.gr〉
邮件主题:塞西莉
亲爱的苏珊,
您来信询问我对婚礼当天的记忆。我在太太的帮助下写了这封邮件,若有言词枯燥无趣之处还请见谅,我并不善于写作。艾伦·康威那本小说里的故事和二〇〇八年发生在布兰洛大酒店的事是非常不同的,我不清楚这些回忆能对您有多少帮助。不过,把我所能记得的、至今为止发生的事实写下来也没有坏处。
您或许会对艾登和我女儿相识的过程感到好奇,所以我打算从这里说起,因为我相信这也是整件事的一个重要部分。
一切始于二〇〇五年八月初,塞西莉还住在伦敦,她不想继续在酒店工作了。之前我也说过,虽然这让我感到痛苦,但她和姐姐之间的关系一直不太好,不过我希望您不要过度解读这件事。两个女孩子天天待在一起,肯定会为了一些小事争吵,比如喜欢的音乐、裙子、男朋友等等,我的两个女儿亦是如此。丽莎总觉得我们更喜欢塞西莉,但这不是事实。她是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对我们来说,两个女儿都一样亲。
当时,她俩都已长大,并且同在布兰洛大酒店工作。我们是希望将来把酒店交给她们共同经营,但因为两姐妹关系不好,这个愿望看起来不大可能实现。她们之间有很多摩擦,具体就不细说了,因为就是一些日常工作中芝麻蒜皮的小事。但结果就是塞西莉决定退出酒店,独立创业。从小到大她都没离开过萨福克郡,所以想去大城市闯闯。我们提出要给她在伦敦买一套公寓,这听起来可能很奢侈,但其实我们已经考虑很久了。我们都很喜欢去伦敦看剧、听音乐会,长远来看,在那儿买套公寓才是更经济的考虑。
塞西莉在东伦敦看中了一套房子,觉得样式挺不错,而艾登正是那家房地产中介的职员,是他带她去看的房子。他们一见钟情,很快就开始恋爱。艾登比塞西莉小两岁,但他工作和生活都经营得很好,还存够了钱在伦敦埃奇韦尔路买了一套公寓,就在大理石拱门附近。尽管只是一个单间,但对于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来说,已经很不错了。两人聊天时,塞西莉发现那天恰好是艾登的生日,于是坚持要和他去见见他的朋友,一起为他庆生。塞西莉就是这样的性格,做事当机立断、积极主动,她后来跟我说,其实当初第一眼见到艾登时,她就知道两人一定会很般配。
我们很快就见到了艾登,也很喜欢他。说实话,他的出现帮了我们一个大忙,因为就像塞西莉迫切想要离开这里去伦敦闯荡一样,他正迫切地希望离开伦敦,并且说服了塞西莉继续留在布兰洛大酒店。他不喜欢大城市的喧嚣,并判断塞西莉也不会喜欢。不过他俩决定保留艾登之前的公寓作为偶尔抛开工作、休息度假的避风港。事实上,自从他来到这里,塞西莉和丽莎之间的关系就变好了许多。毕竟身边多了一个支持的人,塞西莉从艾登那里找到了自信。
对了,我随信附上几张塞西莉的照片。您或许之前在报纸上见过她的样子,但那些都不是很贴近本人的真实样貌。她是个美丽的姑娘,和她母亲年轻的时候很像。
艾登和塞西莉在结婚前六个月搬进了布兰洛农舍。之前一直是丽莎住在那里,但我们劝她搬到我们在伍德布里奇买的一座房子去了。这样比较合理,尤其是罗克珊娜出生以后。艾登接管了酒店公关部的工作,负责设计刊印宣传册、新闻推广、广告和组织特别活动等工作——他做得很好。就在那时,我和波琳觉得孩子们已经可以胜任一切,便决定退休。丽莎的能力也很强,尽管那天晚餐时她说话很难听,但我不认为她真的讨厌艾登。我还盼着艾登能劝劝她,让她也找个对象结婚。
言归正传,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五日,举行婚礼的那个周末。
我仔细回忆了整个过程的所有细节,从那个星期四开始,包括中间出现的各种大小问题。首先是和负责婚礼帐篷的商家在电话里吵了一架。他们用来运送的货车半路抛锚了,所以要迟到,这简直是我听过最敷衍的借口。最后,帐篷一直到星期五中午才送来,更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强赶上时间把它搭好。塞西莉当时状态也不怎么好,因为她的一个伴娘患了重感冒,不能来了,从我这儿借的一支钢笔又找不到了。那是一支一九五六年产的万宝龙 342号笔,金色的笔尖,放在原装的盒子里,很是精致,也从来没用过。我对丢笔这件事其实非常生气,可当时什么也没说。总之,我愿意把笔借给她是因为那正好满足婚礼“有旧、有新、有借、有蓝”的传统。
丽莎一直认为是斯蒂芬偷了那支笔。他在房间里进进出出搬东西,而那支钢笔就放在桌上。我跟警察说过此事,可他们并没有找到笔。最后塞西莉只能匆匆忙忙地用两块硬币、一枚波琳的胸针和一条丝带代替。
还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事呢?塞西莉整个星期都没怎么睡觉,可能是既紧张又兴奋吧。我给了她一些安定用来安神,可她不愿意吃。艾登和波琳坚持让她吃,我们不想她婚礼当天走红毯的时候看起来形容憔悴。大喜的日子她一定要美美的,用最好的心情和状态出席婚礼。至少当天天气不错,那个星期五可以说是晴空万里,天气预报总算说对一次。客人们陆续到场,大帐篷也总算搭了起来,我们都以为可以松口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