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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无眠 当前章节:15457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16:16

日本侵华岂非更“正确”?

如果说,大清帝国侵略中国,是“历史超越汉族正统论所作出的正确选择”,那麽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岂不是一种更为“正确的选择”吗?

满族成为“中国的满族”,是在清朝入关,成为中国的统治者以後的事情。然而为中国人民所认同,仍花了相当长的时日。满清入侵,虽然纵横肆虐,烧杀抢掠,心里总还是有些发虚的,毕竟这不是它的家园,这麽干未免伤天害理。那时候要是有一位像今天这麽大度的中国学者站出来替他们说说话就好了:你们顾虑什麽?你们不是侵略者,你们是我们国家的民族,来超越“汉族正统论”的,这是历史作出的正确选择,你们只管大胆放心的干就是了。可惜那时没这样有器识的学者。

清军大举南下,南明兵部尚书史可法督师江北进行抵抗。清摄政王多尔衮修国书一封劝降。大意为:闯贼李自成起兵犯上,中国臣民却无能为力。只有吴三桂在东陲效包胥之哭。朝廷感其忠义,为你们驱除反贼。这国土是从闯贼手里得来,而非得自於明朝。我国费了这麽大力气代你们报仇,你们将如何感恩图报?居然欲雄据江南,坐享渔人之利,我们岂能就此罢兵?你们那一小块地方,打得过我们吗?

这是明摆著的强词夺理。干涉中国的内政还不算,还要尽夺我领土、主权。史可法回覆了多尔衮一封信,援引历史上契丹和宋、回纥助唐,只要钱不要土地的故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对方放过一马,允许双方就地划疆而治。他发誓将来永远巩固与大清帝国的邦交,世世代代友好下去,“从此两国誓通盟好,传之无穷,不亦休乎”!

史可法在历史上站错了队?

然而清朝廷志在灭明,当然不听这一套,乃调动豫亲王多铎,率兵攻下扬州,史可法殉难。清军恨中国人抵抗,将扬州城屠杀十天,史称“扬州十日”。

“扬州十日”,大约可以与日本侵华时的南京大屠杀相比。我甚至怀疑,日本是向当年入关时的清军学的,专门用以对付中国军民,企图瓦解中方的斗志。不然日本发动侵略战争占领了那麽多国家、地区,固然罪行累累,何以只对中国进行过这样残酷的大规模屠杀。都是屠城,不同的仅仅是,南京大屠杀发生在人类社会已进入现代文明的二十世纪,留下大量人证物证,令举世震惊、愤怒和谴责;“扬州十日”则发生在三百多年前,是“古时候”的故事,不痛不痒,与今天的人没有什麽关系了,所以我们的学者才能够“警惕”并战胜代表著“最世俗力量”的情绪,徘徊在幽静的昔日宫苑之中,指出这种情绪化的社会评判是何等的不公正。

本著强烈的民族自尊心与正义感的抗清名将史可法,竟然站错了立场,站在“历史错误选择”一边;“扬州十日”与“嘉定三屠”,竟然是“历史正确选择”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位引清兵入关,甘为先锋帮异族征服中国的大汉奸吴三桂,也无疑是“正确”的,若说有错误,那也是後来又反戈一击,终於为康熙所平定。当然,还有一大批“正确”的汉奸,先後投靠清廷。就连许多抗清志士的後代,最後也不得不走上与朝廷和解、合作、服务、效力的道路,共同建立一个新的国家,即後来意义上的大清帝国,俗称或简称“中国”。

有人说,元、清两朝虽是外来政权,最後却为中国所同化,除了政治典章制度、语言习俗的汉化外,连国都都建立在中国本土上,所以还应该属於中国的国内事务,与日本侵华不能相提并论。然而,我们讨论的是国都建立在中国本土之前、亦即中国被征服之前的战争性质,与战争後的状态无关,更不能反过来把战争的结果作为原因,颠倒因果关系。如果中国打算将未来的国都建在莫斯科,我们是否就可以举兵进攻俄罗斯,发动一场“历史正确选择”的“国内战争”?

日本也打算迁都中国

日本侵华计划的主要设计者石原莞尔,在他著名的《石原构想》中,提出日本从占领满州起步,进而征服全中国、印度、东南亚乃至澳洲,夺取石油、橡胶等自然资源,最终战胜英美等西方各国,达到主宰全世界的“宏伟目标”。他计划,一旦日本受到西方的干涉和威胁,即行迁都至满州,也就是被占领後的中国本土。如果日本的计划得以实现,这个外来政权也将和清朝一样,成为中国政府;中国的正式国名,也可能就叫“大日本帝国”,就象大清帝国一样。当时的中国,社会形态落後,经济停滞不前,国力衰落,军阀混战,内乱纷争不休,而经过明治维新的日本则经济发达、科技进步,由他们来统治无疑属於“历史的正确选择”。而以後的学者们谈起这一段历史,也会要求我们克服狭隘的汉族正统论和世俗的情绪,给征服中国的大和民族以“公正的”社会评判。再继续推论,日美间的太平洋战争,也将更名为“中美战争”。这场战争的失败,将同甲午海战一样成为中国人永远铭记的“国耻”。如果侥幸取胜,那也只能更加证明,中国加入日本或日本加入中国的“正确性”。

日本的不幸在於它没能征服中国,没有做成中国统治者,没有成为“中国的大和民族”。它打赢过代表中国的清朝,却永远不可能建立象清朝曾经建立过的那样辉煌的功业。和清朝败落的原因一样,它生不逢时。

元朝清朝不同历史命运

再来谈清朝与元朝的区别。为什麽清朝终能融入中国,而元朝始终只是“外人”?元朝在中国统治了九十年,清朝是它的三倍,这样它就有足够的时间来进行民族融合。到清朝覆亡时,人们忽然发现,统治民族——满族几乎完全汉化、消亡,几乎所有的人,包括皇室人员都不再而且也不会说满语。辛亥革命的口号“驱逐鞑虏”也就显得很可笑:驱逐谁?往哪里驱?怎麽驱?元朝的朝廷则不一样,虽然也说汉话,但蒙古人还是蒙古人,明军硬是把元皇帝赶出了中国,赶回它的大草原去了。他一回到那里,又开始说起了蒙古话,恢复蒙古习俗及政治典章制度。元、清两朝的结局,说明中国人对他们的态度是有本质区别,亦即“内外有别”的。清帝退位,是为了实现“满汉藏蒙回”五族共和的大中华民国,退位後继续享有尊号、特权。元帝却是遭到真正的“驱逐”,你走了就行了,咱也不再追究,不要求追夺你的帝号,你在这边的蒙古人我们以礼相待,要回去的放行,以後中蒙(明元)两国互不相犯,和平共处。

清政府入关後,一直自称“中国”,继承中国的名号,把朝廷的利益与命运跟中国不可分割地紧密联系在一起。元朝则不然,元只是蒙古人在中国本部的国号,元皇帝同时还是蒙古帝国的大汗。类似拿破仑是法国皇帝,同时兼任西班牙国王。蒙古帝国还辖有窝阔台、察合台、伊尔、钦察等“四大汗国”,势力□围和利益、命运跟中国本部风马牛不相及。元朝在中国实行的政治制度,也与蒙古本土及四大汗国完全不一样。而且如前所述,元朝将国民分为四等,不但使中国人作为亡国奴的心头创伤无可弥合,同时也阻塞了最“上等”的蒙古人融入“下等”的中国人的过程。有人认为,中国是元朝的继承国。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没错,如元大都建在中国本土;元朝廷通行汉语;蒙古人後来终成为中国的少数民族之一;即令外蒙独立,在中国的蒙古人也远远超过外蒙及俄罗斯的蒙古人,等等。但继承国的主要意义还不止於此,它必须有文化上的传承性,还要能够继承政治上的全部或大部分遗产。从这两点来看,中国的明朝都没有做到。元朝是被赶走的,并没有推翻,它回到草原後,还延续了相当长一段时日。明朝的版图,也只大致限於以汉人为主的居住区域,远小於横跨欧亚大陆的元(蒙)帝国的辽阔疆土。

中国史学家将元史列为中国的正史,也并不能说明继承国的关系。元史是中国历史上的特殊一段,是中国的亡国史,否认它的存在是不可能的。正如日据时代五十年,也应作为台湾正史的一部分。元史从成吉思汗开始记叙,是为了阐明这个曾经征服、主宰中国人命运的统治集团是怎样产生、发展壮大的,所谓来龙去脉。明朝建立以後,元政权几乎与中国无关,它的历史连同四大汗国也就从中国的正史中割得乾乾净净。

元、清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区别。元代只有一个象样的皇帝,即元世祖忽必烈。他以後皇室为争抢帝位闹个不休,祸乱频仍,这也是中国人从感情上始终难以接受这个政权的原因。一个朝代出一个好皇帝并不难,难的是一直出好皇帝,不出坏皇帝。清朝基本上做到了。它甚至是唯一做到的一个朝代。这样,讲人治、重伦理的中国人,才从法、理、情上接受了清朝,视其为正统,将满族及其带来的蒙、藏、回都作为中华民族的成员。

“大中国”:清朝最大遗产

清朝给中国人留下的最大的政治遗产,是辽阔的领土,与多民族共处共存的局面。也就是所谓“大中国”。这笔遗产当然不是白得的,各个民族都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都有过被征服、当上亡国奴的惨痛经历。满族是征服者,它自己却被汉文化最後所征服,满汉不分了。汉民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付出的代价也最为惨重,且不要说曾遭到大规模的屠杀,即连服饰外形都被强行改换为满族式样。中国人头上那根被西方人讥为“猪尾巴”的长辫子,就是当年实行“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政策的结果。这一政策似乎是专对汉人来的,其他如蒙、藏、回则都不实行。也就是,只要求汉人满化。然而到头来,却是满人被汉化得最为彻底,不能不说是历史给征服者的极大嘲弄。

清朝覆亡以後,汉民族未能很好的守成,外蒙古从大中国的版图中划分了出去。外蒙的独立,从国共两党发表的历史文献看,都有往对方身上卸责之嫌。究其实,则是国民党签约在前,共产党承认在後,为“国共合作”的成果。既已独立,在国际秩序大体确立的今天,也就没有反悔的馀地了。

红色袈裟与令牌——西藏独立:过去与未来

佛教对西藏产生的作用,大致归纳起来,正面作用是,佛教使得藏民有心理凝聚力,获得强大的精神皈依感。负面作用是,佛寺体系对于藏民来说是过于沉重的负担,使西藏长期处于停滞状态,使一个历史上十分强悍的民族越来越衰弱。总的来说,西藏从佛教得到的主要是精神利益,失去的主要是物质利益

青海的夏天,干燥凉爽。这一天早晨,一队人马从西宁的塔尔寺出发了。为首的是西藏色拉寺的高级喇嘛格桑仁波齐,由噶厦政府一名官员洛桑才旺及两名侍从陪同,随行的还有一批到麦加去朝圣的穆斯林商人,及人数众多的驭骡者。这支组合奇特的队伍的核心,却是一位年纪最小的成员,名叫拉木登珠的四岁农家小孩。因为他,他的全家人──父母﹑姐姐多玛﹑已经到古本寺出家的三哥罗桑桑天,也都跟着这支队伍一道出发。他和大他三岁的哥哥,同坐一乘由两匹骡子架抬起的轿子。其它人则有的骑马,有的乘轿。这天阳光明媚,却又下着小雨,仿佛要与他们当中大多数人的心情暗合﹕既紧张又兴奋,既要不事声张又要尽可能庄严隆重,既满怀希望和信心又不无担忧和焦虑。他们将离开回民将军马步芳的管辖区,穿过藏北高原到拉萨去,行程大约要花三个月时间。

达赖灵童首次赴拉萨

这是一九三九年七月,中国的抗日战争刚进入第三个年头。战争的局势,国际风云的激变,大量从沦陷区往西逃亡的难民,播迁至陪都重庆不久的国民政府,第二次合作但明里暗里仍互相较量的国共两党,仓皇出走准备私自对日媾和的汪精卫……牵住了几乎所有人们的视线,以至于没有几个中国人会注意到并记住这天发生在西北大后方的这件事。当然,作为最高领袖的蒋介石,不会忘掉这件事对于中国的意义。日军步步进逼,如果重庆失守,中国的抗战还能坚持下去吗﹖政府再往哪里撤呢﹖一些西方记者提出这样的疑问。他的回答是﹕抗战一定要坚持到底,重庆失守,政府就迁到拉萨去﹗

而这位坐在轿子里东张西望﹑与哥哥不时打闹着玩﹑相貌寻常的农家孩子,就是拉萨的新主人,第十四世达赖灵童。

半个世纪以后,达赖喇嘛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并撰写出版了自传《流亡中的自在》,回忆了当年被认定为转世灵童,被寻访队护送到拉萨的情景。他的回忆,比许多西方人士关于西藏问题的书籍所记载的要平实多了。也许,这是已达最高境界的智者的自在和淡然。总之,他没有故作不可一世﹑天将降大任于我的姿态,也不把转世这件事渲染得神神秘秘,好让世人过多地从中看出与现代科学相悖逆之处。他甚至承认,所谓转世,是一件很难讲清楚的事情﹔但他与他的前世们,精神上确实一脉相承。他告诉我们,其实他只是与“一般的孩子”一样,对这趟旅行兴奋莫名。而非寻访队及后来的西方作者所说,这是他想“回到”前世居住地的渴望,也是表明他确属十三世达赖转世的“种种迹象”之一。

但是,无论是达赖喇嘛,还是西方著者,都“遗忘”了这样一个重要细节﹕这一行浩浩荡荡向拉萨进发的人马,除了上面所说的那些成员,还有国民政府派遣的一个骑兵营,由马步芳的一个师长马源海率领全程护送。为了调动这支军队,重庆的国民政府还专门拨了十万元经费给马步芳。效忠国民党中央政府的马步芳,只好遵令行事,这位回民将军不一定理解最高当局“行使主权”的苦心。他只敏感到寻找灵童这事儿有些蹊跷,好象可以从中捞点什么便宜。他也的确捞了一把,向寻访队勒索了十万银元,轻易地拿到手后,又得寸进尺再要了三十万元赎身费。

这行人于十月八日,正式进入西藏的首府拉萨。那些气氛热烈﹑载歌载舞﹑华丽铺张﹑声势宏大的场面,似乎与艰苦抗战中的中国形成极不和谐的强烈反照。但是没有关系,位于亚洲腹地的整个西藏高原,将注定要躲过二次大战的炮火。这是一块佛临的净土,一片不知战争为何物的祥和之地。达赖转世灵童改法名为丹增嘉措,他在完成了那些冗长繁琐的各项仪式之后,将在这里安安静静地修习佛法,度过他的少年时代。直到一九五○年夏天的某个深夜,一场罕见的地震把他从宁静中摇撼出来。当时他冲出寝宫,“仰望天空,一阵接一阵的轰隆声相继而起,似乎是炮弹。总共约有三十到四十次爆裂声”。按照他事后的说法,这场地震只是先兆,“暗示了西藏处境的迅速恶化”。果然,两个月以后,共产党的部队强渡金沙江,在昌都敲开了西藏的大门。试图抵抗的藏军主力一触即溃,新上任不久的噶伦阿沛? 阿旺晋美被生俘。一直不愿正视前途凶险的噶厦政府,突然面临西藏命运的重大抉择,一时惊慌失措。他们举行了一次降神作法,根据神的旨意,宣布年仅十六岁的达赖喇嘛提前亲政。不知是噶厦政府怕承担责任,还是果真相信作为观世音化身的达赖喇嘛,具有凡人所不及的救苦救难的通天本事。但无论是谁,到了这时都已无力回天。

无人承认西藏为独立国

总揽西藏的僧俗大权之后,达赖喇嘛丝毫不比那些一筹莫展的政府官员更有办法。到了这一年12 月19 日,凌晨二时,由40 名贵族和两百名配备着机关炮﹑榴弹炮的精锐部队跟随,年轻的达赖喇嘛溜出布达拉宫,朝南沿着河谷奔向印度边境。他骑一匹灰色的马,队伍正中飘扬着达赖喇嘛旗,旁边则是西藏国旗﹕图案是一轮红日从白雪覆盖的山峰中升起,放射出十二道金光,两头狮子抱着佛﹑法﹑僧三宝。

同样的故事,将在八年以后重演一次。不过那次奔逃更为仓皇,因为整个西藏被解放军占领业有多年,他已充分领教共产党政权的厉害,他也没有像现在这样整齐的卫队。而这一次,他希望获得国际上的支持,承认西藏是一个完整独立的国家,呼吁世界舆论阻止中国军队侵略西藏。

可悲的是,竟然没有一个国家承认西藏的国家地位。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是发达国家或落后国家,是共产主义阵营还是自由世界,是帝国主义还是刚刚获得独立的殖民地,是支持中华民国还是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都不承认西藏为一个正式国家。只有印度,这个面积比西藏大不了多少,人口比中国少不了多少的邻国,以提出照会方式,劝说中国不要采取过激行动,以免引发新的世界大战。被中国政府声色俱厉一番驳斥,立即偃旗息鼓。

达赖喇嘛和他的政府官员们失望了,与中国驻印度大使馆取得联系,同意由被俘的阿沛? 阿旺晋美为代表团团长赴北京谈判。1951 年5 月23 日,中藏《十七条协议》在北京签字。据达赖喇嘛多年后回忆,他是从收音机里得知签字生效这一消息的﹕

“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我想冲出去,叫醒每一个人,但是,我呆坐在椅子上,动弹不得。”

无论如何,达赖喇嘛最终还是接受了《十七条协议》,返回拉萨。接着又同班禅喇嘛一道赴北京,晋见毛泽东。周恩来﹑朱德亲自到车站迎接,场面热情﹑欢快。达赖当上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副委员长,兼全国政协常委。班禅喇嘛则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兼全国人大常委。共产党的军队兵不血刃开进拉萨,西藏“和平解放”。而从达赖喇嘛的观点看,西藏自此沦陷而“亡国”。

西藏是不是一个国家﹖年轻时代的达赖喇嘛自己,恐怕也给闹胡涂了。他是一位佛学大师,不是国际法学者,也不是政治家。西藏和他个人的命运,迫使他登上了世界政治的舞台。老实说,他的确不是凡人,具有高超的政治智能与公关才干,在极为艰难的处境中,逐渐赢得了相当一部分的民间与舆论的同情﹑支持。他把藏人在印度的流亡地达兰萨拉,建成了第二个拉萨,西藏人的精神首都。他使得一个在侵占前被称为“地区”的国家,成为一个在侵占后被称为“国家”的地区。

他在自传中引述,国际法理专家协会“后来”在他们的报告中提到﹕

一九一二年,中国人退出西藏,其时西藏的地位,持平地形容,则为一实际独立的主体……因之可以如此主张,一九一一─一二事件使得西藏再度成为一个完整独立的主权国家,在事实上及法律上独立于中国统治之外。

遗憾的是,这个国际法理专家协会的报告,正如达赖喇嘛所说,是“后来”提出的。从法理的角度,已经失去了追诉的时效。而且,这个报告的引述部分语焉不详,仅指出清王朝被推翻之际,西藏在事实上及法律上独立于中国统治之外,但没有讨论民国时代西藏是否仍继续独立。倒是从事实上及法律上承认,至少在一九一一年以前,西藏为中国所统治,不是一个完整独立的主权国家。

毛说:“西藏是伟大国家”

历史上,西藏无疑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这一点,连向全世界宣布“我们一定要解放西藏”的毛泽东,也是首先承认的﹕

“西藏是个伟大的国家。”他第一次见到达赖喇嘛就说,“你们有辉煌的历史。很早以前你们甚至征服中国的许多土地,但是现在你们落后了,所以我们要帮助你们。”

达赖喇嘛回忆﹕“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但是他说得那么确定,不像是门面话。”

达赖喇嘛引述的毛泽东的话也语焉不详。西藏是个“伟大的国家”,是指什么时候的事情﹖显然,他说的是古代,是强大的吐蕃军队攻下大唐国都长安,中国皇帝不得不下嫁公主以“和蕃”的时代,是“常胜将军”薛仁贵征西全军覆没,唐蕃两国和平谈判誓通盟好﹑立碑为证的时代。当然,自西藏并入中国的版图,旧话重提,不免摆出一副“兄弟之间,彼此彼此”的高姿态。

西藏与中国的关系,并不始于唐代。曾统一中国北方的前秦皇帝苻坚,就有藏人血统。如果不是在淝水之战中大败于晋军,他极有可能开创一个新的统一局面,而不至于发生长达二百多年的南北朝的故事。不过这些都不足以证明,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现在的历史学家大都承认,西藏并入中国,是自元代始。但元代是蒙古人建立的朝代,对于中国是“外来政权”。西藏不过是与中国同被一个国家所征服,它们之间只是松散地连接在一起。如同日据时代的朝鲜与台湾,不能说台湾成了朝鲜的一部分。但如果其间日本把国都迁至汉城,从天皇到各级官员都改说朝鲜话而不再说日语,台湾地方服从于汉城中央政府,那么也就不妨这样认为﹕台湾曾是朝鲜的一部分。

明代的中国,并没有能继承元朝的巨大版图。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曾派邓愈为征西将军,于洪武三年﹑五年﹑十年三次征吐蕃,诸部归附。但那时的西藏﹙吐蕃﹚,仍处于长期分裂的状态,蕃王多,僧官亦多,今天归附,明天你一走他又各自为政。所以明朝的对蕃政策,是多封号,少管闲事。双方的经济﹑文化交流倒是十分密切,每年用大量茶叶换取数千至一万多匹马。茶叶是西藏人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达赖喇嘛说,“假如有人喝茶比英国人还多,那就是西藏人。”西藏不产茶,全赖从中国进口。而中国的军事﹑国防,则仰仗西藏的马匹,以对付北方游牧民族的威胁。事实上,明朝对西藏没有主权。

明末满清在东北崛起,西藏宗教领袖越过明帝国开始与清国来往。清军入关,以武力征服中国,版图囊括蒙古﹑新疆﹑西藏﹑朝鲜﹑安南,形成中国历史上除元代以外最大的帝国。清朝的国祚近三百年,形成今日中国疆域的基本格局,所以应是讨论西藏与中国关系的重点。

西藏从属于清朝的关系,一直是中国所认定并为国际间所认同的。近几年,由于流亡藏人进行的独立运动,才被拿出来重新审视。一种典型的说法是,西藏与清朝是两个互不相从的国家。清朝只是为了巩固对信仰藏传佛教的蒙古诸部的统治,才藉助西藏的精神领袖达赖与班禅。清朝皇帝固然给了达赖﹑班禅一大堆册封,但达赖也给了清朝皇帝一大堆封号,他们的地位是平等的。这从对西藏历史作出重大影响和贡献的五世达赖喇嘛访问北京可以看出来,清顺治帝亲自出城迎接,如果西藏为藩属,皇帝是不会给一个属地的首领这样高的待遇的。记载他们会见的壁画,两人也是“平起平坐”的。清朝曾派驻藏大臣帮助达赖喇嘛治藏,在所有章程中都明文规定,达赖喇嘛与驻藏大臣地位平等,而驻藏大臣代表清朝皇帝,所以达赖喇嘛的地位与清朝皇帝平等……﹙详见曹长青主编《中国大陆知识分子论西藏? 前言》﹚

清帝何种礼节接待达赖

先说壁画。在引进西方绘画观念以前,中国画是不讲透视的,这样就很难分清人物的主次,造成“平起平坐”的错觉。其实仔细观看五世达赖进京见顺治帝的壁画,实难得出“平起平坐”的结论,充其量是“对坐”。而十三世达赖进京见慈禧太后的壁画,更是主次分明,慈禧太后居一桌之上首,十三世达赖从旁侧对。五世达赖进京,外蒙古尚未归顺,朝廷需要藉助西藏佛教领袖的召唤力,所以在讨论欢迎礼节时颇费了些争执。满臣认为﹕“上亲往迎之,则喀尔喀﹙外蒙﹚必从之而来,大有裨益。”汉臣却主张﹕“皇上为天下国家之主,不当往迎达赖,可以诸王大臣中遣一人代迎。”其时满清入关未及十年,满人重实利,汉人重虚礼,两种文化观念相持不下。后来顺治帝采取折衷的办法,以“畋猎”的名义出南苑与达赖作为路遇,顺便表示欢迎。这时的达赖喇嘛,实际上是控制西藏的蒙古族首领固始汗拥立的。固始汗自1642 年进藏,至1717 年拉藏汗被杀,蒙古势力共控制西藏达75 年。1720 年,康熙帝派兵进藏,击败准﹙准噶尔﹚藏联军,拥立新选的七世达赖喇嘛到布达拉宫坐床,行废封﹙任免﹚之事。康熙还亲撰《圣祖御制平定西藏碑文》,立碑于布达拉宫门口。可见,清朝皇帝对五世达赖的迎接,既不是迎接一个地位平等的外国元首,也不是迎接一个归附日久的藩臣,而是迎接一位有号召力的宗教领袖。用现在一些学者的说法,是行“帝师”之礼。

到1908 年十三世达赖喇嘛进京,规格就大为降低了﹕仅派中堂﹑理藩院部堂等人到车站欢迎。达赖下车后,乘自备的轿子穿过北京城内大街,到黄寺行宫下塌。所谓“此一时也彼一时也”,清朝统治已经两百多年,虽仍看重达赖喇嘛对西藏的影响力,却无须再藉助他对未归附部落的精神作用了。而且十三世达赖任期,发生了一系列重大事件,包括英军入侵﹑英藏拉萨条约﹑达赖被清廷革去名号﹙后恢复﹚,中英西藏条约﹑张荫棠到拉萨整顿藏事﹑西康赵尔沣对藏人实行改土归流﹑达赖流亡外蒙古等等,使得双方关系紧张。朝廷甚至前有将他“羁留”在北京,以便整顿藏事之议。后采纳了外务部右丞张荫棠的建议﹕赏赉优隆,而体制裁抑。也就是多给点实利,少给礼遇,不按五世达赖进京的旧例接见。十三世达赖因此甚为不满。依照清朝礼节,藩臣晋见皇帝,须行三跪九叩首礼,达赖只愿屈膝,不甘叩首。经过讨价还价,最后达赖须备47 种贡品,跪而不磕头,但皇帝赐宴时,应跪迎跪送。

“跪迎跪送”的细节,见于英国侵略军统帅荣赫鹏着《印度与西藏》一书,从侧面证明了西藏领袖为清朝皇帝藩臣的事实。也可以看出,由于英国入侵,被迫同西方发生接触而视野远较其历代前任开阔的十三世达赖喇嘛,开始对这种中国式礼节及臣服关系深感屈辱与怨怼,已生抗争﹑反叛之意。只是权衡利害,仍不敢贸然选择脱离中国的道路。清朝政府也不是傻子,知道达赖喇嘛怀有贰心,遂加紧布置,以防其变。1909 年10 月30 日,达赖喇嘛回到拉萨,驻藏大臣联豫率属吏迎于札什城东郊,达赖故意轻慢不理,视若无人。联豫忿甚,借口达赖私运俄国军火,亲自到布达拉宫检查未获,又派人到黑河把达赖的行李翻箱倒箧查了个遍,还是查不出军火。达赖停止供应驻藏大臣官署的粮草﹑人役,以为报复,双方关系公开破裂。1910 年2 月,早有准备的中国川军入藏,12 日,进抵拉萨。达赖见势不妙,逃亡印度。清廷也宣布,再次革去达赖名号,派驻藏大臣另寻灵童代替。此事最后不了了之。

这是已走到穷途末路的清王朝对西藏最后一次用兵。第二年,辛亥革命爆发,各省纷纷宣布独立,清朝覆亡。民国元年,即1912 年,达赖喇嘛返藏复位,驱逐川军。第二年4 月,更在布达拉开会决议,驱逐由内地进藏及土著汉人。一面和英国秘密商议,寻求保护,一面又与北京的中华民国政府提出各项优惠条件,要求权益。

清朝对西藏用兵,一共六次。第一次是1718 年,康熙帝命西安将军额伦特以军数千,对付占领西藏的准噶尔部蒙古人,在黑河全军覆没。第二次即前面说到的1720 年,康熙以皇太子为抚远大将军统帅六师,平定了准噶尔部。第三次是1728 年,雍正帝派三路兵马共一万五千四百人,分别从西宁﹑甘孜和云南三处进藏,以平定西藏内乱。第四次用兵是1788 年,西藏与廓尔喀﹙尼泊尔﹚发生边界纠纷,干隆帝派兵三千入藏驰援,中藏官员瞒住朝廷与廓尔喀谈判媾和,许赔款以退兵,对上则谎称收复廓尔喀占领的济咙﹑聂拉木﹑宗喀三地。第五次是1791 年,廓尔喀因中藏官员拒付赔款,再次入侵,干隆帝除了查办前次失职官员,再调一万七千余人先后开赴前线。这次战争,兵临廓尔喀首都加德满都城下,逼使其国王投降求和。但中方也损兵折将,并花掉军费1052 万两,占当时全国税收的四分之一。

主权还是宗主权?

清朝对西藏的权力,是主权还是宗主权,成为西藏是否为一独立国家的重要区分点。如果是宗主权,则清朝对西藏只有名义上的“中央”地位,而无实际主持内部事务的权力。曾与中共西藏工委副书记平措汪阶的女儿同居﹑同情藏人命运的魏京生,在监狱里写过一封致邓小平谈西藏问题的著名的公开信,认为清朝对西藏只有宗主权,而无主权。对于以清朝军队帮西藏平息内乱和击退外患,作为西藏从属于中国的理由,他举了一个带明显嘲讽口气的例子予以反驳﹕

“你们邓家内部发生纷争,请来老帅刘伯承调解,能够据此就说你们邓家是受刘帅管辖,邓家也就成为刘家的附属部分了吗﹖这不仅是无知,而且是歪曲事实进行诡辩。”

我们来看看,是谁在歪曲事实进行诡辩。我们权且承认,西藏和清朝是两个国家﹔它们在长达近三百年的历史中形成的复杂关系,绝不是两个家庭可以比拟的。我们又权且同意让他以家庭简单地模拟国家,那么他也应该选择两个不预先设定相互为何种关系的家庭作比较。邓小平和刘伯承是中国的两个著名政治人物,他们两家互不从属是众所周知的,以此来推导西藏从属于清朝的荒谬可笑,犯了结论先行的毛病。我们权且再依他一次,就拿邓家与刘家来打比﹕如果邓家内部发生纷争,请老战友刘伯承来调解,我们当然不能“据此说邓家是受刘家管辖﹑邓家是刘家的附属部分”﹔但如果刘伯承一直派一个亲属住在邓家,与邓小平地位平等地参与邓家事务的管理,邓家一发生纷争刘伯承就出面帮他摆平,邓小平与林彪﹑贺龙﹑陈毅及其它一切人交往也都要经过刘伯承允许,林立果﹑贺鹏飞﹑陈昊苏屡次到邓家门上来寻舋打架,邓家打不赢,都要请刘伯承来帮他打,而且刘家一次就拿出全家一年总收入的四分之一花在邓家的用度上……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就可以认为,邓家不是一个独立的家庭,也不仅仅是与刘家结成了“刘邓大军”或某种形式的联盟,而应该是刘家的一部分。

两个比喻

在海外积极支持西藏独立的曹长青,十分欣赏魏京生这个比喻,特意将它引在《中国大陆知识分子论西藏》一书前言中,而且将魏京生这封公开信收为该书正文第一篇。他自己在该书另一篇文章《独立﹕西藏人民的权利》中,仿照此例作了一个恰当得多的比喻。他说﹕

“双方的关系很像是一个村子和村边山上的和尚庙。这个村的村长作为世俗领袖,掌管着这个村子的权力。很多村民信仰佛教,包括村长也信佛,共同尊奉和尚庙的长者喇嘛为精神领袖。村长并无掌管和尚庙宇的权力。但当有强盗侵入和尚庙,或庙内小和尚造反,长者喇嘛向村长求救时,村长会派乡兵入庙驱敌,帮助恢复秩序后,乡兵会撤离。平时还要作为『施者』向和尚庙提供食物。村长对庙宇长者喇嘛的尊敬和友好关系,使村上的佛教徒更加拥护村长,增加村政权的稳定。庙宇并不需要自备军力,因为佛教主张不杀生,有危机情况吁请村长派兵保护。庙宇也不需要宣布独立,因为它从来都不属于这个村管辖。喇嘛与村长的关系是互助互益。

我不得不佩服这个比喻非常之妙,也很贴近西藏与清朝的关系﹙尽管仍有距离﹚。但是,这说明什么问题呢﹖不管村和庙相互管辖不管辖,我们仍只会认定一点﹕这个庙不是一个村。如果要组成类似联合国的组织,比方“联合村”,是绝不会接纳这个庙作为成员村之一的。从常情抑或常理上讲,这个村村民都会说﹕这是咱们村的庙﹔所有别村恐怕也会以为﹕那庙是那村的,他们之间的事咱们少管为妙。

这就是为什么,当一九五○年,噶厦政府向世界几个国家派出代表团,请求承认西藏的独立国地位时,没有一个政府表示支持的根本原因,──它们都把它当成了一个“庙”,而不是一个“村”。达赖喇嘛回忆﹕

“我离开拉萨前派出国的代表团只有一个不辱使命﹕到中国去的那一个。其它都无功折返,情况恶化。……现在,英国政府居然同意中共对西藏主权的部分主张,真令人难以置信。……至于美国……很明显地,他们改变了立场。当我意识到这个事实意即﹕西藏必须独自面对整个强大的共产中国,我觉得非常悲哀。”

是的,我也很为达赖喇嘛悲哀。作为一个庙的主持喇嘛,当他一直受施的这个唯一的村不再信奉佛教﹑村长换了几任﹑村委会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革的这几十年时间里,他干什么去了﹖很多年以后﹙1989 年﹚,达赖喇嘛的私人秘书丹增格其向一位法国记者承认﹕

“1950 年之前,我们西藏人真是白痴。与其一成不变地自我孤立,不如对外开放,和对外建立外交关系。……很明显的,如果当时的西藏政府懂得利用这一段时间去和外国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当然这个外国只会是印度,中国在1950 年也就没有办法这么轻松地就把西藏的主权问题摆平。”﹙董尼德《西藏生与死──雪域的民族主义》﹚

同样是对这位法国记者,达赖喇嘛的回答更是坦率﹕

“我对在1940 年﹙应是1947 年──引者注﹚当印度脱离英国而独立的时候,西藏政府没有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而派遣一个最大﹑最重要的使节团,并且由年过七十的摄政亲自率团前往祝贺这件事感到特别的遗憾。如果这件事实现了,我也会随团前往。当时我还是太年轻了,不过至少我可以到那里观光,譬如说到动物园逛逛啦﹗我们当时是应该要这么做的。”

机会是从这个世纪过去的头十来年开始的,然而到这个世纪只剩下最后十来年的时候,达赖喇嘛和他的助手们仍未能完全跳出“庙”的规划形式。长期以来吃喝管拿的那个“村”乱套了,不行了,关系冷淡了,怎么办﹖不是去争取自立,与尽可能多的各村建立“以精神变物质”的关系,而是只找旁边另一个信仰佛教的“村”──印度。如果当时这么做了,西藏就不会是中国的一部分了。但它就会变成印度的一部分,成为印度的一个或数个“自由邦”,就象1974 年被吞并的锡金王国一样。一个不能在政治经济上独立﹑只依靠某一个村子生存的“庙”,是很不可能掌握自身命运的自主权的。

不要东村要西村?

达赖喇嘛可能会说﹕印度比中国好,我宁愿成为印度而非成为中国一部分。这话有道理,因为他尝到过做“中国人”的苦头﹔不过他不会不记得,尚未做成一个印度人,印度总理尼赫鲁就是怎么对待他的﹕

“还没有轮到我时,他似乎非常和蔼,跟每个到他面前人都能说上几句话。然而,轮到我时,我和他握手,他却木然不动,眼睛直视正前方,一句话也不说。我觉得很窘,我说了一些『能见到你,我好高兴』以及『虽然西藏是个边远国家,但是我曾听说过许多您的事迹』之类的话,想打破僵局。最后他终于说话了,不过却是敷衍了事的态度。”﹙一九五四年十月,北京﹚

“起初他礼貌地聆听﹑点头。但是我猜想这篇感情丰富的演讲对他来说是太长了。隔了一会,他显得分心,就好象快要打瞌睡了。最后他注视我说,他了解我所说的。『但是你必须知道,』他有点不耐烦地继续说﹕『印度不能支持你。』”﹙一九五六年,印度﹚

“到了这时候,尼赫鲁变得更加生气,『即使你已经成立政府,印度政府也不会承认它。』他说。我开始认为,尼赫鲁把我当成一个需要常常叱责的年轻人。在我们会谈的其它时间,尼赫鲁捶打桌子﹕这怎么会这样﹖他轻蔑地一次﹑二次逼问。虽然他愈来愈像是一个恃强凌弱的人,但我仍然继续说。最后我非常坚定地告诉他,我关切的主要有两点﹕我决定赢得西藏的独立,但是眼前当务之急是停止流血。这时候,他再也无法控制自己。『这是不可能﹗』他以充满情绪的声调对我说﹕『你说你要独立,同时你又说不要流血。不可能﹗』他说话时,下唇愤怒地颤动着。”﹙一九五九年,印度﹚

这位新的“施主”,看来不会比前一个村的“村长”更为友善和平等。至少,无论是顺治﹑慈禧,还是蒋介石﹑毛泽东,都没有谁曾把达赖喇嘛“当成一个需要常常叱责的年轻人”,那样拍桌子打椅地和他讲话。但他既已走到了这一步,只好都接受了。几十年来,对于西藏流亡政府和达赖喇嘛而言,最重要的对外关系还不是同中国打交道,而是十万藏人借住栖身的印度。今年五月,印度连续进行了五次核试验,引发邻国巴基斯坦紧跟其后进行核试验,遭到世界舆论的同声谴责。除了伊拉克总统萨达姆? 侯赛因拍来贺电,只有达赖喇嘛公开向印度政府表示祝贺。一位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以反暴力争取自由为己任﹑主张不杀生不流血的喇嘛,怎么去赞赏邻国试制和拥有大规模杀人武器呢﹖只有一种解释﹕以原则换取利益,寄人篱下,不得已而为之。

清朝直接介入西藏事务

我认为,所谓“西藏问题”其实是“两权”问题,一为主权问题,一为人权问题。这两个问题常常被论者纠缠在一起,以人权强化主权问题的悲壮性,以主权强化人权问题的严重性。虽说都是“权”,但一个是权力,一个是权利。本文主要从历史角度,思考西藏的主权问题。目的并非为了“证明”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而是探讨西藏不被世界各国当做一个独立国家的原因。

国家的概念,本来就是模糊不清﹑可以这样说又可以那样说的。如果有谁给出一个明确定义,我们一定可以举出一个反例来推翻它。即使是国际法理专家协会提出的报告,也只能是含含糊糊的,如“因之可以如此主张”之类带偏向性的说辞,从逻辑上并不反对“也可以那样主张”。

附属国与宗主国之间的关系,一般认为,宗主国只对附属国负有外交﹑国防的义务,无权过问附属国的内部事务,附属国仍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清朝对于西藏,显然已经超出宗主国的权限。即以六次出兵而论,只有第四﹑第五两次是出于“国防”原因,其余四次都是平定内乱,也就是直接介入西藏的内部事务。第二和第四次用兵,更是由朝廷来废立西藏领袖达赖喇嘛。而达赖喇嘛的地位也只与驻藏大臣平等,岂有一国之元首,地位与另一国的国使平等之理﹖驻藏大臣固然不便直接对西藏僧俗事务直接插手,礼仪上还要处处表示对达赖喇嘛的尊重,但实际上其权限是相当大的,前面提到一九○九年驻藏大臣与十三世达赖喇嘛发生的冲突,便足以说明。这次冲突,朝廷是坚决站在驻藏大臣一边的,导致对西藏用兵,达赖外逃并被革去名号。这都不是宗主国对一般附属国应该拥有的权力。当然,在现实世界中,宗主国常常“忘了”自己的名分,对附属国做出侵权行为。一旦这样,附属国的国家地位实际上就已经开始丧失。这里不讨论宗主国的对错﹑是否正义,只讨论附属国凭哪些条件定位。当附属国的主权一点点被宗主国拿完,这个国家也就不复存在。美国第五十个州的的前身夏威夷王国就是一个例子,它原为美国的保护国,一八九八年被美国吞并,一九四○年正式加入联邦。锡金王国也是一例。清代时的西藏也是如此。

从另一角度分析,西藏疆域辽阔,天然自成一体的地理环境,单一民族,独特的政治﹑文化和经济结构,高度自治的事实,又可以看做一个完整的国家。我想西方人,在接触到这种国家形态时,也是拿不定主意到底该怎么对待的。1904 年英国军队打进西藏﹑占领了拉萨,达赖喇嘛逃亡外蒙,只剩下尚不知情的驻藏大臣有泰前来拜访英军统帅荣赫鹏。荣赫鹏以战胜国的姿态提出各项要求,遭噶厦政府拒绝。倒是驻藏大臣帮英方说话,斥责噶厦政府不妥,又奏请清政府﹙第一次﹚革去十三世达赖名号,欲迎班禅代为西藏领袖,迫使藏方与英方签订《拉萨条约》。但这一条约“因损害中国主权太甚”而没有被清朝政府承认,条约规定的120 余万两也由中国政府代付。为搭成协议,1906 年由清政府外务部右侍郎唐绍仪﹙后为中华民国第一任总理﹚与英方在北京签订第二次条约,而将前次条约作为该约的附约。

一方面,清政府由于国力衰退﹑内忧外患,越来越失去作为宗主国的地位和能力﹔另一方面,它又实在不甘心丧失这个历来被认做后院的藩属,而以一步步剥夺西藏自主权的方式来加强对它的控制。不妨这样说﹕宗主国与附属国的地位都在下降,都是国将不国。这就将西藏的定位变得复杂化。从十四世达赖喇嘛后来感叹的,英美等西方大国对于西藏前后矛盾的态度,可以看出他们也吃不准,这是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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