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不认为,长于"说"有什么不好,只要不是强词夺理、过于油滑和光说不练。能说会道终归是一种优秀素质,"茶壶煮饺子,有货倒不出"的"沉默的大多数"未必值得欣赏。古希腊古罗马的演说家,在历史和文学上的地位都是很高的。演说和雄辩,奠定了古民主制的基石。中国上千年的科举制是以文取仕,实际取舍系于一人两人:考官或皇上。现代民主制则很大程度上是以言取仕:竞选宣言、电视辩论、议会演说、记者招待会,……竞选人必须面对民众、媒体、对手,过不了"说"这一关成不了一个好的政治人物。现代司法也离不了说,法官一般从优秀律师中选任,而出色的律师除了大量的案头文件准备,主要得凭借法庭上即兴发挥的高度的语言技巧,询问、反诘、陈述、逻辑、乃至语气。宗教亦如此,藏传佛教、天主教的领袖,都必须是语言上的高手,擅长讲经、布道,否则难堪大任。西藏以转世方式相传的历任达赖喇嘛,即使在亲政数年后,仍须通过一次次严格的考试:当着数千僧人的面,与各大寺最出色的学者进行每次数日的辩论。这比在大学做学问拿博士,也要经过的口语答辩难多了。私下里破万卷书、引经据典、行文严谨、深谋远虑固见功力,众目睽睽之下依然口若悬河、旁征博引、信手拈来、妙语连珠更令人折服。这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经验。中国人历来提倡"敏于行而讷于言",但毕竟还有诸葛亮这样深得人心的人物形象,他的特点恰恰是"拙于行而巧于言",坐着轮椅摇摇鹅毛扇,却能舌战群儒、骂死王朗。
绕来绕去,又回到说上来了。本篇题为"细说",其实只能算"杂说"。既然杂说,也就只能说个大概,有的地方说得粗,有的地方说得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我一直以为,南北的区分,及南人北人的异同,既可划得很细,亦可划得很粗。有时千里之别,有时毫厘之分,不可能绝对化。清末民初文化大师辜鸿铭,尝自称"东南西北人"。他生于南方(马来西亚),居于北方(也卒于斯),学于西方(留学欧洲),娶于东方(日本太太),通十余种语言,你能用南人北人来简单归类么?
2001.2.于河溪屯子
绝食的艺术
一、
小说家汪曾祺,近年写了好些饮食文化方面的文章,读了很过瘾。他问,“苦瓜也能吃么?”尽管我们湖南人早就认为,苦瓜是很好吃的,但还是觉得他问得有理。再回过头细一品尝,果然禅味儿十足。他写《萝卜》,大大小小各种颜色写了一大堆,没问是否能吃。显然他认为,中国人对于萝卜的认识是比较统一的。他又侃侃地聊《咸菜和文化》,从北京的水疙瘩,天津的冬菜,苏州的春不老,上海的雪里蕻,云南的韭菜花,四川的榨菜,直说到北味和南味的酱菜,酸甜苦辣,说得我们口水直流。
吃是一门艺术,人们大都认同,不觉奇怪。许多人却不一定知道,谈吃也可以成为艺术,而不仅仅是好吃者饿着或者饱着时的回味。譬如汪曾祺,他不说吃燕窝,吃鱼翅,吃熊掌和龙虾,只说苦瓜萝卜咸菜,这就十分艺术。闭目想一想,确有一种“采菊东篱下”的悠然和风雅。要是反过来,象富人家摆阔一样,喋喋不休历数自己吃过的山珍海味,必然俗不可耐,觉得这老头今儿个怎么啦,讨厌。虽然不说我们也坚信,山珍海味之类,他一定没少吃过。
二、
都说中国人重吃,才主张“民以食为天”。这话不假。但世界上又能找出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从穷得饿肚皮,到富得流油,会不重吃,竟去重别的什么东西呢?美国人据说是吃得随随便便的,有不重吃之嫌。不过那是吃的东西太多,太工业化,以至不大讲究口味,绝非轻视饮食。他们对于口福的追求,从来都不能苟且,不加掩饰。只要走进任意一家美式自助餐厅就能见到,那种不要命的饕餮功夫,中国人通常要用“牛肠马肚”去形容。
现代西方人提倡节食,是对千百年暴食传统反思的结果,是一大进步。以前认为,饱总是好的,现在看不见得。吃太饱,常常撑得难受,干出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来。所谓“吃饱了撑的”。人类有两个毛病,一是吃饱了还可以吃,二是消耗不完的食物会自动变成脂肪储存起来。变脂肪的事最教人头痛。它不是革命式的突变;而是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和平演变。等到忽一日心血来潮,对镜顾影自怜时,才惊觉已不复往日的身段。陡生“尾大不掉”的悔恨。
三、
吃太多,并不见得精力充沛。狮子老虎饿的时候最凶狠和机警(饿到东倒西歪当然也不行),吃饱了反而哈欠连天,无精打采。人也如此。这跟重工业的“自我消耗”一个道理。生产了很多钢很多煤,用来造大机器,目的为了生产更多的钢更多的煤,好造出新的大机器,去生产多得不得了的钢多得不得了煤……。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人的肚子好比一个土法上马的炼铁厂,不断将精美可口的“钢”炼成松松垮垮的“铁”,既浪费,又无聊,还挺累人。
节食主义者深谙能量守恒定律,满怀忧患意识,所以“量出而入”,乃至入不敷出,为社会节省了大量资源,缓和了由于人口暴增、灾荒、战争以及统治者无能造成的食物短缺的矛盾。总之是一件利人利己,功德无量的大好事。如果整个社会象提倡戒烟一样,提倡“吃少一点,再吃少一点”的风气,如果人人都以少吃为荣,用天平而不是用磅秤来计量我们的食物,人类一定比现在要文明得多和智慧得多。走在街上,每个人眼里都发出进取心很强的光。
四、
节食标志着人类的进化层次。怎样用最少的食物,发挥最大的功效;怎样“吃的是草,挤的是奶和血”;怎样“又教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从古到今,想必有不少科学家进行过这方面的研究。连一辆汽车都要去相尽办法使它省油,何况人。前苏联曾有一个“饥饿俱乐部”,成员多半是有志于此的学者专家,经常举办饥饿旅行活动。好多天不吃什么东西,拄一根拐杖去长途跋涉,以探索和磨砺人的极能。举重运动员在这方面也是身体力行。我见过一位集训期间的轻量级全国冠军,每天举到天上去的重量,我要拆开忙一个月才干得完。而他的一餐饭,喂一只鸟都不够。往他面前一站,不免汗颜,觉得自己太好吃懒做,形如饭桶。
中国的佛教和道教,都对节食作了很大的努力。吃斋,吃粥,直至“避谷”,——除了喝水,不再吃任何东西。这是最高的境界,把节食推到了极致。不止“节”,已是“绝”了。“避谷”怎么能获得生命所需求的能量,维持新陈代谢,还是果有什么“精神变物质”的妙法?我们俗人大概永远无法了然。
五、
这样绝食很有哲学意味,也有点象特异功能。别说一般人无法做到,就是道行很深的出家人,也没几个能“避谷”的。老和尚坐化前,常要“避谷”十几天或者几十天。但“避”的目的,是为了脱离尘世的苦海,死而后生。印度的瑜珈功练到一定程度,也可以很长时间不进食,埋在这里埋在那里,不过挖出来动动眼睛眉毛,又依旧要吃得吧嗒吧嗒。真正的避谷,是不吃东西却还能活着,活得好好的,担水劈柴全靠他(她)。
一个人一天不吃东西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不吃东西。伯夷抗议周武王兴兵伐商,逃到首阳山,不食周粟,有一点绝食的意思了;但仍要“采薇而食”。“薇”就是野豌豆,生熟都可以吃。平时大鱼大肉用多了的人,偶尔来一盘清炒或凉拌的野豌豆,会十分爽口,也可以清除肠胃中的垃圾和秽气。天天吃并且只有这玩意儿吃则不行。人又不是马。即算是马,也还要不时地加些精饲料什么的,打打牙祭。伯夷先生出身贵族,显然习惯于“粟”而不习惯于“薇”,结果活活饿死。奇怪的是,武王取殷商得了天下,那五谷杂粮都姓了周,怎么偏偏首阳山的野豌豆就不姓周呢?
六、
可以推断,在古人那里,绝食最初只是一种自杀的方式。即使用它进行斗争,也仅仅是自杀性的斗争,与悬梁、刎颈、割腕、投河、跳崖、饮鸩等等,本质上没有多大区别。想自杀又下不了手,怕无全尸,怕死得难看,因条件有限找不到合适的工具,要给世人造一个无疾而终的假象,绝食是最佳的选择。
这是一个拉得极长的自杀过程。在体能精力耗尽之前,绝食者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反思。没坐过禅的人,很可能思如泉涌:自己的一生应作何评价?此举是否明智?值得吗?何必呢?算了吧?会不会峰回路转柳暗花明?要不要吃点东西?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回头还来得及”,是优于其他自杀方式的最重要的特点。但一个人报定了必死的信念,视死如归,嫉活如仇,这就不是优点反而是明显的缺点。尤其要以一死来唤醒什么、震撼什么、使谁谁谁产生遗憾悔恨等等,它就更缺乏动作性、突发性和足够的刺激性。没有“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悲怆,没有“一石击起千层浪”的轰动,没有“飞身直下三千尺”的惊叹,没有“螳臂挡车”的气势,没有“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的壮观,容易死得无声无臭,既不重于泰山,又不轻于鸿毛。
七、
把绝食当做有效的斗争手段,大约是受到孩子的启发。小孩不肯吃饭,大人又劝又哄,苦口婆心,软硬兼施,威逼利诱,行贿许愿,就为骗他好歹吃上一口。小孩不吃饭,或因为不舒服,没胃口,或因为撒娇,贪玩,刁食,绝不至于要以此结束自己的生命。他还没来得及“潇洒走一回”呢。如果大人一味地娇纵,久而久之他会发现,“不吃饭”是一种无往而不胜的锐利武器。一经施展,没有钱可以有钱,没有枪可以有枪,没有特权可以有特权,要什么都可以给什么。
孩子长大,自己成了大人,自然不好再玩这种游戏。但儿时的经验可能长久地融进他的潜意识。当他遇到无所不能的强权,受到不讲道理的对手的摆布,陷入一种无法挣脱的处境,就情不自禁地想祭出当年的法宝。
在绝食者的抗议和诉求背后,多能找到孩子式的任性。事实上,面对强权,柔弱的一方也的确象站在总是有理的大人面前的孩子,只有自我伤害,才是他们手里唯一不会被剥夺的武器。
八、
但是孩子的自我伤害,是建立在父母绝不愿意孩子受到伤害这一坚实的情感基础之上的。大人知道,孩子无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任何责任,哪怕饿得精瘦,还得由你来解决。僵持下去对谁都没好处。
对于绝食的成人而言,这种自我伤害就毫无保障了。首先,他得为自己的行为担负直接的责任,饿成什么样子都要自己修复。别人顶多只能建议你怎么修复,先进食流质,一餐不吃太多等等。其次,是绝食者基本上没有对方不愿你受到伤害的情感基础。在抗争激烈时,对方多半还希望你被伤害那么一两下子,最好连肉体都消灭掉。我不知道,世间可真有公平交手的君子。至少我没有见过。如果他是君子,你还有什么好争的?并且一定要用这种激烈而至伤胃的方式?
从内心深处来说,对手并不着急,——我们也看不出他有这个必要。他的急是假惺惺装出来的,以表明他高举人道主义的旗帜,尊重人的价值,尊重人权。
九、
绝食者所能依仗的,仅此一点,即以自己的饿出真毛病,去急对手的假毛病。这场较量,无疑处于极为不利的位置。更不利的是,对手可能连假毛病都没有,绝食者唯一的出路便是活活饿死,除非你看出苗头不对,恢复进食。
只要对手露出那么一点儿假毛病,就说明他还打算讲理。绝食者的目的和全部希望都维系在这点儿毛病上,实在是十分脆弱和可悲的。要知道绝食的前提,是已经认定对手不讲理,否则何苦来。
道理上讲,绝食斗争似乎永远不会有胜利者。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翻开历史瞧瞧,有许多绝食者居然成了大赢家。其中最著名的一位,是印度的甘地。他长得黑瘦,目光炯炯,一看就是个惯于绝食的行家里手。他反对南非的种族歧视,反对英国的殖民统治,发明了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他的追随者们排着队唱着歌走进监狱,声势壮观和感人。而这一切,都不如他的饿肚皮功夫更令人回味和惊叹。直到今天,有志于绝食的人们,仍奉他为楷模,虽然没有第二个人能饿出他那样的一副圣徒形象。
十、
甘地受过正宗英式教育,曾入伦敦内殿法学协会学法律。但他出生于印度的宗教家庭,东西方文化在他身上一“碰撞”,于是殊有异秉。现在想想,他大概练过瑜珈。他的生活习惯颇具宗教色彩,如主张苦行与戒杀,信奉素食主义等等。素食就是一种很严重的节食行为,因为人的食性很杂,飞禽走兽、花草虫鱼、瓜果菜蔬、有机物无机物、有毒没毒都能吃。“信奉”素食主义,并不等于不喜欢和不能吃荤,而是理性地控制自己不吃。成为习惯之后,当然也可能见了荤的就恶心,那是另外一回事。
长期的节食,练就了甘地一流的饿功。他看看很瘦,却绝不会轻易地饿死。人们常以为,胖人比瘦人经饿,这是天大的误会。人不是骆驼,没有大量储藏有效能源的本事。胖瘦之间的不同在于,胖人消耗的能量更快更多,也就更容易和更强烈地感觉饥饿。
还有一个不同,是胖人不容易引起同情。旁观者总觉得他平时油水养得太足,饿几顿饭,大约是吃饱了撑的,说不定还是在科学减肥。看胖子绝食,正如看富豪人家小有失窃一样,多半都会抱一种饶有兴致、轻松愉快乃至幸灾乐祸的心情,充满好奇而不是同情。这就极大地减缓了对手的道德紧迫感,在“急出毛病”与“饿出毛病”的较量中占据优势。
十一、
我们得承认,胖人也有绝食的权利。只要不是虚胖,有计划有节制地绝食,也确实可以达到科学减肥的目的。但若以此作为斗争手段,则不能不有所选择。在集体绝食中,劝导胖人最好不要参加。即使参加也只许呆在不起眼的地方,让宣传媒体始终对准那些天生的骨瘦如柴者,以彰显绝食的功效。比方甘地,本来就瘦,却每次都让人相信他是“这一回”饿出来的,大增同情与公愤,进而胁迫对手就范。
如果限于人手,不得已只能由胖人参加,则应该“避胖就虚”,尽可能无精打采气若游丝,使人觉得这不是胖而是肾炎糖尿病引起的浮肿。同理,那些年轻气盛、红光满面、精力充沛的人,最好也遵循这一原则,让自己看上去年老体衰、面有菜色、精力不支、濒于休克。与其他任何一种斗争方式不一样,自己越打不起精神,离胜利反而越近。可谓“以己之弱,克敌之强”。
但这一弱和强的对比,总有个限度。如果对手强到急不出任何毛病,亦即敢于不顾舆论与公愤,胜利也就完全无望,不如干脆端碗吃饭。所谓“不达目的绝不进食”,“不自由毋宁死”之类,本是些煽情口号,煽煽别人还可以,千万不能将自己也煽得不知东西南北。
十二、
卡夫卡写过一篇小说《绝食艺人》,又译作《饥饿艺术家》。艺人也罢,艺术家也罢,,至少在欧洲,曾有人专门以绝食作为一门职业,而且还要公开巡回献艺。艺人关在一间铁笼里,观众花钱买票站在外面欣赏,看他如何饿肚子。他很有职业道德和尊严,晚上不停地唱歌,不让别人怀疑他偷吃食物。人家反而以为他技巧高超,居然可以一边唱一边偷着吃。最后他被人们遗忘,孤零零地死在笼子里。
遗忘的主要原因是麻木。他拖的时间太久,人们开始的兴趣消失了,绝食天数的累积已不能再博得人们的惊讶和赞叹。事实上,你就是可以把食绝到“避谷”的地步,可以永远不吃饭,人们的惊讶也绝不会维持多久。大千世界的奇怪事儿多着呢,常年不睡觉的,一辈子裸着身子的,吃活蛇的,浑身长毛的,……假如都得激动不已,还要不要活?绝食一两天和绝食七八天有很大区别,几乎所有的人都能饿个一天两天的,而绝大部分人七八天不进食就要完蛋。但绝食二十三天和绝食三十二天,之间有什么区别?观众的结论是,你反正经得饿,由你去吧。
十三、
这位艺人的错误,在于不善于把握观众的心理,以为人家要看他怎样一次次打破自己的记录。饿死的那一次,无疑创造了他不可能再被打破的终极记录。因为断气的前一秒钟,是他不吃饭活得最久的时刻。不过一秒钟之后,他就同任何普通的一个饿殍完全一样了。结局几乎可以预料:他被观众,甚至被杂耍团遗忘得干干净净。直到人们发现他死了,才把笼子打扫打扫,换了一头豹子关进去。
人心不古,现在已经不是甘地或卡夫卡笔下的那个时代了。连政治都要讲“科学化”和“艺术性”,绝食作为政治斗争的手段之一,也应该科学和艺术起来。否则难免做不必要的牺牲,更糟糕地,可能演变成一出不好收场的闹剧。
看看美国一位“杀手医生”的例子。这位医生对“安乐死”一贯有自己独到的看法,曾帮助干掉过二十几个绝症病人的性命,吃了官司。为抗议囚禁待遇的不公,他宣布绝食。他的绝食很有意思,不绝维生素和果汁。从生理学的角度看,一个人如果每天有足够的维生素和果汁,不仅饿不死,简直还很有利于养生。说穿了,他是拿自己的食欲而不是健康作为筹码。想想看,任何时候,他怎么会输?
问题是,哪儿去弄那么多的新鲜果汁。在中国,到底还是来点萝卜咸菜之类的,要容易得多。
1994.2.于长岛
辣椒与革命
A.
三十年多前的一天,毛泽东问刘少奇和周恩来,有什么办法让猫儿吃辣椒?刘觉得这好办,掰开它的嘴强行塞进去就是了。毛摇摇头,以为“太残忍”。周略作思索说,饿它三天,把辣椒裹在肉里面骗它吃下去。毛也不满意,认为不够“光明正大”。
“我有个办法,”他深深地吸口烟,又缓缓吐出来,“把辣椒抹在猫屁股上。它受不了,必然去舔。越舔越辣,越辣越舔。这样,它就自觉地吃了辣椒。”
二人点头叹服。主席不但治民有方,而且制猫有术,手段委实“老辣”。
其时中国大陆正大搞农业合作化运动,数亿农民的屁股被抹过一把“辣椒面”以后,果然都象毛预期的猫一样,一下就积极行动起来,进入了“高潮”。
B.
毛泽东酷爱吃辣椒,是久嗜成瘾的。山不在高,有仙则名;食不厌粗,有辣就行。1959年他回湖南视察,一到长沙便要去火宫殿吃臭豆腐。——火宫殿的臭豆腐“闻闻很臭,吃吃却很香”;而且辣油放得特重。三分钱一片(如今已涨到一角),便宜又好吃。湖南人上至宫廷显贵,下至引车卖浆者流,大约总要吃一吃的。一碟子下肚,满头大汗,通体舒泰。毛与其说是逐臭,不如说是逐辣。
早在延安窑洞时代,他的辣名就已远扬天下。一次,美国记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应邀参加中共中央机关的庆典会餐,菜还没上,先有一盘辣椒摆到了毛面前。只见他消消停停,有滋有味,自顾自拿筷子捉着吃起来。还问一旁看呆了的安娜小姐,是不是也来一点?
又一次,毛泽东接见另一位外国记者,一边谈话一边吃一种奇怪的点心:梨子蘸辣椒粉。不知他是为吃梨而吃辣椒,还是为吃辣椒而吃梨。那味道大约不是我们凡人所能够品尝得出韵味的。谈笑间,一堆梨片及一碗辣椒末灰飞烟灭。
“吃不得辣椒的人,做不成革命者!”毛摆摆手,嘴角带一丝揶揄的笑。
C.
这是毛泽东的一句名言。其中掺有多少幽默和玩笑的成分,可以一猜。不过由金口玉牙说出来,分量立刻不同。毛泽东的话,事实证明虽并不至于“一句顶一万句”,却往往“不幸而言中”。至今不小心一回顾,仍不由得乍出一身冷汗。
在第一代中共的阵营里,吃辣椒者显然占了绝大多数。湖南的刘少奇、任弼时、彭德怀、贺龙,不由分说一定喜欢吃辣,四川的朱德、刘伯承、邓小平、陈毅,更是辣上还要加些麻。中共的两位创建者,李大钊是河北人,离辣源远得很,结果革命尚未有影,就糊里糊涂地上了绞架,没做成革命者;陈独秀是安徽人,安徽小吃的火辣很是厉害,所以他被推选为首任总书记。不过他先去日本,后到北京,再寓上海,更居广州,辣性竟渐渐淡化,没几年功夫,不仅总书记做不成,还开除了党籍,不许他革命了。张国焘离辣源很近,是江西萍乡人,就在湖南边上,于是很做了几年革命者。领导着膘肥马壮的红四方面军,差点把中央红军给挤掉了。但由于辣得不够,仍输在毛手上,损兵折将不说,最后竟灰溜溜地当了“叛徒”。
因不吃辣椒而“做不成”革命者的还有王明(安徽人),瞿秋白(江苏人)。林彪(湖北人)、康生(山东人)、陈伯达(福建人)及“四人帮”,也没一个喜欢吃辣椒的,尽管标榜“最最革命”,到头来仍不免被当做最反动分子清除掉。江青跟毛结婚几十年,一张床上睡觉,却不能一个锅里吃饭。她嫌丈夫吃得不讲科学,辣椒太多,肥肉亦太多,不合健美要求。遂另起炉灶,终于一直吃到监狱食谱为止。
D.
周恩来大概要算是一个反例。他是浙江籍,在天津长大,按道理不应该喜欢吃辣椒,——我们也确实没听说过他吃。只有传闻说他喜欢吃的一道名菜叫“红烧狮子头”,其实也就是江浙口味的红烧肉丸。不但不辣,一定还要放糖。这本不属于一个做革命者的料,然而竟让他做成了,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周恩来的本事,在于他具有超凡的忍耐力、适应力及应变力。又善于妥协与调和,酸甜苦辣咸都可以下箸尝两筷,必要时还能做出津津有味的样子大口地吃,甚至连声称道美味无比、妙不可言。只要这么吃过一两次,他“能吃辣椒”的形象便树立起来,久而久之,大家也就忘了究其根底,而引为同道了。
当然这或许“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过小人之心并非没有来由。比方我们都听说过,1945年重庆谈判,他曾为毛泽东饮下蒋介石没完没了敬的烈酒,而获得“周公善饮”的美誉。尔后当了总理,又见他在无数国宴上向宾主频频举杯,据说都是茅台。谁知他庄严高举的竟会是一杯白开水呢?堂堂国宴尚且可用一只茅台酒瓶充假,平日吃饭,桌上摆一碟辣椒做样子,大抵也不至于太离谱。
E.
毛泽东是正宗吃辣的,不掺假。在艰苦的战争年代,辣椒的功用不止拿来下饭,还可以生津、御寒、驱风、祛湿、舒筋、活血、除乏、醒脑、提神、发汗、增加维生素A……乃至提高革命斗志,散发革命热情等等。
而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患了痔疮,并且十分严重。固然要做革命者,一点痔疮何足挂齿,但隐患一发起来可真有些“那个”。1934年冬,红军长征刚刚开始,他的痔疮就犯了。马也不能骑,只好被抬着走。六英尺高的汉子,跟着一群残兵败将在人家的肩膀上狼奔豕突,那心里的滋味是可想而知的。幸好当时因受伤也被抬着走的,还有一个王稼祥。两人遂结为担架上的密友,说天道地,谈古论今,“先言他物然后引起所咏之辞”,接着又拉扯上一个张闻天。终于等到时机成熟,一举而发动了一场政变,将军事指挥权从“少年不识辣滋味”的博古,及只晓得在红军女战士中寻找“甜姐儿”的德国同志李德手中夺了过来。
自此中国革命走上了一条令人瞠目的辉煌道路。红军也因之胜利地到达陕北。
F.
陕北不缺辣椒,陕北人对辣椒的偏好不亚湖南,岂输四川,所以做了中国革命的摇篮。不说别的,只要看每家农户窑洞门口,一大串一大串挂的红辣椒就可以知道。止可惜北方食品粗糙,不象南方多诱人垂涎的名肴美馔,顺手便开得出一列菜谱,故名声上也就没有辣过川菜与湘菜。
陕北共产党首领刘志丹,人称“红色罗宾汉”,是个吃得辣椒的。毛泽东不远二万五千里,从江西带了中央红军来投奔他,照道理应该携手革命,共商辣计,互相交流交流吃辣椒的方法与体会。开头大概也的确这样搞了两回,佯装成辣味相投的样子,见面呵呵地笑一笑。但是太累。于是“罗宾汉”就在一次小小的战斗中英勇牺牲了。毛泽东“听说”之后,教人送一块匾去,上书“人民领袖”四个大字,算是对于他吃过辣椒的肯定。
另一位同样是陕北出身、吃得辣椒的高岗,官至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忽然不知怎么“反起党来”,在接受批评帮助的时候,居然辣脾气发作,开枪把自己打死了事。他虽然多活了些年岁,死后却连“人民领袖”一类的虚名都没混到。
G.
然而毛泽东的痔疮,却没有因革命走上正确航向而有所收敛。到了延安,辣椒至少是可以尽他吃了,这一隐患就更发展成为习惯性便秘。常常是三五天才拉得出一趟屎,而且每次时间之长,教人以为他在厕所里做诗。
不用说他的诗是做得极好的,最脍炙人口的就有“不须放屁”这样的千古绝唱。被喝令不须放屁的苏修,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他们向全世界无产者推出一道菜,叫做“土豆烧熟了,再加牛肉”。且不论全世界无产者是不是都喜欢吃牛肉,这种烧法便很不合适。土豆无疑比牛肉容易烂,应该是“牛肉烧熟了,再加土豆”,那还差不多。然而按俄式烧法,又不放辣椒。大家既做不成革命的“鲲鹏”,只能去变一只修正主义的“小鸟”。
对习惯性便秘患者来说,放屁无异于报喜的佳音。反过来“不须放屁”,则成了最严重的责罚。让苏修们吃了没烧熟的牛肉不好消化还放不得屁,想想那种痛苦,大约也只有用“天地翻覆”来形容了。
H.
据革命回忆录记载,毛泽东便秘,几乎是大家都知道的一个事实,用不着讳莫如深的。他那飞扬的神思,他那妙趣天成的佳构,他那决胜于千里之外的韬略,当然也不免受到损害。延安时物资困难,既没有“马应龙麝香痔疮膏”,又没有德国进口“痔根断”。所以似乎也都想不出什么良策。唯一可做的是静静地等。从将军到伙夫,从“抗大”学员到一般乡亲,象久旱盼甘霖一样,皆憋着一口气等。等憋到他终于手持一张纸一卷书一支烟,不紧不慢踱进厕所,整个中央机关乃至整个延安,于是传遍“主席大便啦!”的欢乐喜讯。人们奔走相告,飞捷报,传佳音,真个“春风又绿延河岸”,中国革命又有了希望。
革命胜利之后,“人民感谢我们,资产阶级也出来捧场,”油水吃得足,拉屎不出的事想来不大会经常而且“习惯”了。即使偶有久憋而后通的喜报,由于宫苑高深,再也不能“飞入寻常百姓家”,我们也实在无从知晓。只知道1959年庐山会议时,他曾用“有屁放出来、有屎拉出来”形容畅所欲言,获得轰动效应。起因是,辣椒吃得厉害的彭德怀上了一份《万言书》,竟得到基本上不吃辣椒的张闻天之流的支持。毛泽东憋了几日,终于荡气回肠,震惊左右。
I.
与毛不同,邓小平吃辣,从不虚张声势。有关他这方面的轶事也就几乎没听说过。他少小离家,远赴法国勤工俭学。据说他当年为了生存,曾把中国的食文化引进法国——开了一家豆腐店。一边当卖豆腐的个体户,一边从事革命活动,刻刻钢板、发发传单、办办油印小报等等。他肯定也吃豆腐,当天卖不完的,想必不至于一咕噜倒掉,弄点花椒和辣椒,就可以烧成一盘故乡风味十足的“麻婆”,以快朵颐。
旅法五年,吃得更多的怕还是面包,及家常的法国菜。以致过了半个多世纪仍不能忘怀。1979年他访问美国,有人说起中国人跟法国人一样,都认为自己的文化高于别人。他低头一想答道:“在欧洲,法国菜是最好的;在东亚,中国菜是最好的。”当时的美国总统卡特听了,竟觉得新鲜至极。
比起毛泽东只喜欢吃中国菜,只喜欢吃中国的湖南菜,只喜欢吃湖南的辣菜来,他口味无疑是开放得多和灵活得多了。既能吃麻辣麻辣,又能吃酸甜酸甜;既能玩麻将,又能打桥牌;既欣赏白猫,又欣赏黑猫。一来二去,人们差点忘记他是个正宗老牌的革命家,而只把他看作新时期的改革者了。
但是反过来也没错:他既能来点酸甜,又仍坚持麻辣;既手持桥牌,又藏有麻将;既怂恿黑猫大胆去捉老鼠,又搂着只不抓老鼠的白猫爱不释手。至于他想个什么法子使这两只猫吃辣椒,——是强塞,还是饿三天,还是拿辣椒面抹屁眼儿呢?他可是至今都没跟左右商量过。
1993.1.于长岛
重读大字报
一、
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已经过去三十年了。这场运动,有人称之为动乱,有人称之为浩劫,有人称之为灾难,有人称之为噩梦,有人称之为“峥嵘岁月”,有人称之为“对文化的革命”……。起初,人们还能以各自不同的经历、感受来诠释它,回忆它,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推移的速度往往比我们以为的要快迅得多),它的影象模糊了,蜕色了,剥蚀了,人们的经历和感受也不断地被冲刷、浸润及消融,失去了新鲜、真实和个性,而更多地带上了他人的、“公认”的甚至官方影响的痕迹。加之,我们还生活在一个远远谈不上可以畅所欲言的环境之中,文化革命这一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重大事件,就这样活生生地被众多的专家、学者整治得面目全非。
文物是修补破损历史的最好材料。但文物本身也在不断地被复制着,修补着,──或者叫修改着。《毛主席语录》,毛泽东石膏像,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毛像章文革期间发行的邮票,在市场上销售、流通和翻炒,被一些怀旧的、猎奇的人们收藏;毛泽东的颂歌被重新演唱、剪辑,灌制成柔和缠绵的《红太阳颂》盒带,大量发行;样板戏也改头换面,成为一些联欢会、电视节目中颇受欢迎的段子。而文革时的许多流行语,包括毛泽东的名言,政治术语,特殊名词、口号、缩略语,民谣民谚,京剧和电影对白等等,至今还在广泛使用着,被作家写进小说和剧本,被老百姓极其鲜活地挂在嘴上,有些还被赋予新的内涵,或依其形式创造、组合出新的词语。一些人把它们统称为“毛氏话语系统”,其实就是一种文物的“活化石”。
从图书馆、档案馆里,可以找到当年正式出版的报纸、杂志、书籍、图片,如果找找关系,还可以查到某年某月印发至某一级的中共中央文件。这些官方文件,对于我们领略历史可以被粉饰打扮成一副什么模样或许有好处,但不能让我们领略历史本身。谁都知道,历史是最经受不起粉饰打扮的。
在一个言论出版受到严密控制、高度极权的无产阶级专政甚至被称为法西斯专政的社会形态里,难道还有什么可以大量发表而又不需经官方审批、不代表官方意愿的文字吗?
有,那就是大字报。
二、
第一张大字报起于何时,大概是很难考证的了。但可以肯定,大字报并不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从古到今,从西方到东方,举凡张贴在公众场合的大字海报、告示、通令、传单、标语口号、表扬稿(或批评、检讨)、商品广告,……都可以说是大字报。然而,赋予大字报以特定的政治内涵,使其成为一个流行于世界的专用名词,却无疑是文化大革命的成果。毛泽东说:“不破不立。破字当头,立也就在其中了。”不论我们喜欢还是厌恶,也不论我们是带着感情色彩还是用理性的眼光去打量,作为“破”的最主要的一件工具,它本身已经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立在了人类历史的进程中。
而即使是这样一种有专门政治含义的大字报,也不是文化大革命的发明。早在一九五七年,毛泽东号召全民帮助共产党整风的时候,一部份人,主要是知识分子认为“和风细雨”已不能解决什么问题,要求实行“大鸣大放”。毛泽东当即肯定这一要求:“群众创造了一种革命形式。群众斗争的形式就是大辩论、大字报。……在我国条件下,这是一个有利于无产阶级而不利于资产阶级的形式。”于是,“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成了那以后历次政治运动的主要方法,简称“四大”。文化革命不过是将这“四大”推向极端和高潮罢了。
仔细说来,所谓“四大”,大鸣、大放和大辩论,都是虚的,只有大字报才是一种实在的具体的形式。鸣放和辩论,可以用嘴,也可以用笔;用嘴叫“口诛”,用笔叫“笔伐”。即使不说中国是一个重文本传统的国家,仅从口舌与笔墨二者的份量来比较,后者也明显更具有空间堆积和时间持续上的优势。常言道:“口说无凭”,只有“笔写纸载”才不容忽视和抵赖。从大批判的实用角度来看也是如此,口舌转化为笔墨较难,笔墨转化为口舌较易(照本宣科即可),还可以无限反复地转抄、翻印、宣读和散发,在录音设备还只是少数新闻单位的专业器材的当年,“笔”的威力和重要性远远盖过了“嘴”。因而实际上,“四大”就是指的“一大──大字报。
一九七五年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一九七八年三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都分别将“四大”列为“社会主义大民主”和“人民的民主权利”。一九八○年二月,中共中央十一届五中全会认为,“四大”没有起到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积极作用,相反妨碍了人民正常地行使民主权力。同年九月,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取消了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规定。
显然,宪法上列入或取消的“四大”,指的也就是大字报这“一大”。鸣放和辩论是人类最基本的一种活动,如小孩子吵架,街坊邻舍对骂,小俩口拌嘴,文坛上打笔仗,学术界的商榷,会议上的争执,法庭上的指控和辩护,议会的议案,选举时的论政,党派内外的矛盾,政治、军事和经济谈判,民事纠纷的调解,……所有这一切大大小小不同意见之间的纷争,都可以统称为鸣放或辩论,由任何宪法来规定其民主意义,是明显多余的。只有以“大字报”的形式出现,才能定义为“大鸣、“大”放、“大”辩论,才会郑重其事地特别予以规定为合法或不合法。
三、
那么,什么是大字报,我们怎样来定义它呢?最简单最字面意义的理解是:大字写成并公开张贴的文字。查王同亿主编的《汉语大典》:
大字报〔big-characterposter〕发表意见的文字,一般用大字写成贴出,曾被认为是社会主义大民主的形式之一,文化大革命时颇为流行,后被取缔
辞典的条目解释,与最简单的字面意义的理解没有多大的区别。但这种解释太不完全太不确切了,作为一种“理解”还说得过去,但作为词条的解释简直就是错误。所有的商业广告词都是“发表意见的”,而且“一般都用大字写成贴出”,──如“挡不住的诱惑”、“它使我恢复青春”、“四季如春的感觉”、“『咳』不容缓”、“不打不相识”……。另外,现在仍流行使用的标语、横幅、海报、告示通知、感谢信、祝贺信、道歉信和检讨等等,也都符合该条目的规定。如果它们都可以算作广义的大字报,那么又不符合“后被取缔”的说法。
反过来,大字报也并不都是有文字的,更不用说用“大字写成”了。文革期间有相当数量和比例的大字报是漫画。还不要说,这些漫画的艺术造诣,往往远胜过文字稿的文学水平;即以它们所产生的影响而言,也绝不能略过不提。苏联未来派诗人马雅可夫斯基曾宣布:“街道是我们的画笔,广场是我们的调色板。”在苏联这只不过是一种宣言;而付诸行动,只能在文革时的中国。这样说一点也不过份:没有漫画的大字报和没有文字的大字报都是同样不可想象的。当然,还包括大批判专栏刊头报尾的宣传画。有人甚至认为,由这些漫画、宣传画组成的文革美术,是一九四九年以来,唯一能在世界美术史上占有某种地位的中国美术。
这样认为可能偏颇,却说明作为一个不可或缺的种类,没有文字的大字报重要到了怎样的地步。当然,如果略作改动,把词条解释中“发表意见的文字”改为“发表政见和民意的文字、图画”,也就比较接近我们所讨论的大字报了。
四、
大字报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它“大”。
它可以把任何弱小的声音,不论是鸣放还是辩论,是发表政见还是传达民意,是指责、攻讦、控诉、揭发、质问还是辩解、反驳,是提出问题还是解答问题,都可以通通放大为大声呼唤。
由于大,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听,愿意不愿意看,它都要直钻你的耳膜,直闯你的眼帘,直扑你的脑海,这就是所谓“打入性”。
由于大,你想躲躲不了,想逃逃不掉,它可以贴到你的办公桌上,贴到你的门口,贴到你的床头,贴上你的锅台旁、茅坑边,直至贴到你的身上,如影随形,无孔不入,这就是所谓“侵犯性”。
由于大,铺天盖地,呼风唤雨,摧枯拉朽,震聋发聩,“挟雷霆万钧之力,裹倒海翻江之势”,使你感觉穷途末路,四面楚歌,仿佛将立刻陷入灭顶之灾,这就是所谓“威慑性”。
由于大,你最不想让人知道的历史、缺陷、隐私,你干过的坏事、丑事、憾事说过的悄悄话、私房话、甜言蜜语、怨天尤人、东家长西家短,总之所有的陈芝麻烂谷子,全都兜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任由众人围观、欣赏、品评、嘲笑,这就是所谓“公开性”。
由于大,它的每句话每个字都饱蘸浓墨,气势逼人,一笔一划如同投枪匕首,乾柴烈火,看得被批判者第一眼头晕目眩,第二眼血往上涌,第三眼手脚冰凉;修养好的也免不了加快呼吸和心跳,乍出一背细密的冷汗。这就是所谓“战斗性”。
由于大,大大咧咧,大而化之,大而概之,无须仔细推敲,以断章取意来省简笔墨,以望文生意来代替严密论证,以上纲上线来加强效果,既可以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也可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更可以反戈一击重起炉灶,这就是所谓“粗率性埂
由于大,它给人留下的印象也尤为深刻,即使你一目十行,也可以过目不忘。如果这张大字报是针对你,或你的家人、亲友、同事、邻居、仇人的,那就更让人耿耿于怀、永志难忘了。这就是所谓“持久性”。
五、
这一“大”的形式特点,使我们今天的重读大字报成为几乎不可能。因为它是不可复制的。纵使找到那些堆埋在故纸尘埃中的大字报文本,我们也不会再把它们用浓墨重新抄写,贴得到处都是,来身临其境地温习了。时过境迁,就算再造其境象拍电影一样搭一个场景,也无法追回早已流逝的那个时代。人事全非,而且绝大部份被批判者已经作古,这些文字放得再大,也没有了当年那种惊心动魄的神韵。弥衡击鼓骂曹,三国时令人动容和提心吊胆,于今谁要是再把曹操揪出来狠狠地骂个三五十天的,别人只会觉得好笑罢了。
一种文体,或一种艺术形式,总是以某个时代作为其存在的背景。背景消失,这种文体或形式也就失去了原来的意义和魅力。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都在历史上流行过一阵子,后来也就不再流行了。其中,唐诗的艺术成就是最高的,然而也逃脱不了“至今已觉不新鲜”的命运。除了专门的研究者,人们多半只把它当成儿歌、口诀,教小孩子背诵,让他们显得聪明可爱,伶牙俐齿,总算是废物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