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前面那个树因为没用而活,鹅因为没用而死的公案,庄子的应对,就是滑稽甚至滑头。
庄子笑曰:“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材与不材之间,似之而非也,故未免乎累。”(《庄子.外篇.山木》,下同。)
我把自己搁在有用没用之间。你要杀有用的人时,看我没啥用不构成威胁;你要杀没用的人时,看我还有点用可以装门面,那我就怎么都安全了。
我们可以替庄子举例论证:中国的皇帝,好多死于非命(相形之下,欧洲中世纪的国王,被谋杀的比例低得多)。刘宋以后,有个改朝换代(哪怕是用禅让的方式),前朝的皇帝一般总被斩草除根。因为皇帝这个身份太有用,沾过边的,留着就不放心;法国大革命,拿贵族开刀的热情特别高,虽然当时的贵族压迫远没有中世纪时沉重,但问题是你除了依附王权,别无他用,还占着那么多好处,不杀你杀谁?
但日本的天皇、罗马的教皇、还有好些欧洲国家的国王,政治实权不掌握,作为文化象征却很有影响力。这就是典型的处于材与不材之间,所以能够血食至今。
但庄子自己,对这个状态看来并不满意,所以他说,我活得很累。
后面他说了不累的办法。
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则不然。无誉无訾,一龙一蛇,与时俱化,而无肯专为。一上一下,以和为量。浮游乎万物之祖,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
大意可以这么理解:驾驶着道德(这两个字含义跟今天完全不同)飞行器,就不止是“处材与不材间”那个样子了;夸也好,骂也好都是浮云;龙也好,蛇也好随时变化;立场是没有的,上下是投机的;和谐才是标准啊!浮游到了万物的初始状态,把别人当东西,而不被别人当东西,那时候还有谁能累着我啊?
想当年刘老师年轻气盛的时候,一次在一个还算正式的场合,说到巴金的小说。我说:“巴老人很可敬,小说嘛,说实话很差。”这下就把在场的老先生都得罪了,其中一位不依不饶地问我:“你觉得巴金的小说到底有多差?”我说:“我觉得跟郭敬明一样差。”这下又把在场的年轻人都得罪了。
现在想想,这就是太“肯专为”,而没有“与时举化”。其实“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这种问题纠缠个什么劲呢?现在想来,我应该这么答复:人家问我巴金的小说怎样,我就说“巴老的小说反映了那个年代很多年轻人的心声,巴老那时的影响,可不比郭敬明小啊。”人家问我郭敬明的小说怎样,我就说“郭敬明嘛,反正我觉得他写得也未见得比巴金差。”
这就皆大欢喜了,我并没有说违背自己观点的话,他们听着却都很顺耳。真是“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
唯一的问题是,你要是因此骂我乡愿,我肯定只能老实接受。这个乡愿范儿,庄子一方面推为最高;另一方面,他又承认自己没做到。为什么?不知道。不过可爱的大概正是这个达不到最高境界的庄子。
唯逍遥与调侃不可缺
下面好像也应该谈谈庄子鼓吹了什么——虽然我很想放弃这一部分。《庄子》里,对很多人物和境界,当然是力捧的。但那些力捧的话,往往很不好懂,而好懂的部分,我又往往觉得卑之无甚高论,结果不得不疑心自己其实还是没懂,或者忍不住猜他在说反话。
努力够着说两句。
《庄子》第一篇是《逍遥游》,《逍遥游》开篇,讲了大鹏鸟和斥鴳之类小鸟的故事。
鹏飞九万里,穿越整个世界,小鸟觉得它瞎折腾,自己玩跳树枝的游戏,反而更开心。庄子说,这是小和大的分别。同理,往返于郊区市区之间的上班族,理解不了环游世界的人;朝生暮死的,理解不了千年王八万年龟;那些智慧不足的人,也理解不了天才在思考些啥。
魏晋以来,很流行一种解释,说大鹏有大鹏的本性,小鸟有小鸟的本性,各自按照各自的方式去过就好了,不要彼此嘲笑。这反映了注释者自己的价值观,今天也容易讨大众读者们喜欢。通常优越感极强的思想家们则不喜欢,他们管这叫“庸俗的快乐主义”。
不过从《逍遥游》的文本看,这确实不是庄子的原意。庄子是怎么也不会认同小鸟和大鹏是平等的——就像他鄙视惠施的相位是腐鼠,嘲笑曹商是舔痔之徒。那时候,他也不会觉得自己和惠施、曹商们平等。
《庄子》这书,还是挺喜欢给各色人等分档次的。只是不同档次该怎么命名,常常比较随意。《逍遥游》里,刨去平庸之辈,把最低一等的智者牛人,叫作“圣人”。然后圣人之上有“神人”,神人之上还有“至人”。但看其他篇目,除了圣人经常是拿来调侃挖苦的之外,神人、至人、真人之类的名词,经常混着用,也没什么严格区分。
绕过这些未加精确定义的概念,我觉得《庄子》很多时候,是把人分成了四等。
最低一等,是被世俗价值观裹挟着过日子的人。这是世界上的大多数人。他们是傻瓜。
略高一等的,是企图改变世俗价值观的。儒家、墨家的理想人物就在这一等。这拨人是添乱的,他们是自己傻,也逼迫别人和自己一样傻之人也。
再高一等,是鄙视世俗的价值观。但鄙视完了就算,绝不多事的。《庄子》书中如果出现庄子本人,通常就是搁在这个位置上。
最高等的,彻底无视世俗也不需要世俗(所谓“无待”)。站在他们的高度看,一切都是一样的,所谓“万物一齐”是也。《逍遥游》中,描述这种最高境界云:
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其神凝,使物不疵疠而年谷熟。……之人也,之德也,将磅礴万物以为一,世蕲乎乱,孰弊弊焉以天下为事!之人也,物莫之伤,大浸稽天而不溺,大旱金石流、土山焦而不热。是其尘垢秕糠,将犹陶铸尧舜者也,孰肯以物为事!
大意是,遥远的姑射山上有个神人,冰雪一样的肌肤,处女一样的身姿,不吃饭不拉屎,没事满天飘。对他来说,宇宙万物是融为一体的,人类社会这点破事,他断断懒得操心。最恐怖的自然灾害,他感受不到。他身上搓下来的脏东西,稍微加工就变成了尧舜级别的圣人。
接下来,我想说几句特别庸俗的话。
这个最高境界,想想很美。通过心斋、坐忘之类的修炼方式,人在某些瞬间,也可能感觉自己进入了那种状态。但大概没有人能一直停留在那种状态里。所谓最高境界,就是最适合骗子活动的地方。
从这点上说,庄子很老实,自己始终没达到最高,这是他素来承认的。
次高境界,个人感觉是达到很容易,但如果你不是庄子,达到了也没什么意义。
对庄子来说调侃就像庖丁解牛,“进乎技矣”。本来挺粗鄙一事儿,被他玩成了艺术。既精致又简朴,既雄浑又飘逸;鄙视知识但其学无所不窥,打起反艺术的大纛,但每一句话都精彩绝伦;嘲笑观察但捕捉细节如痀偻承蜩;跌跌撞撞像个醉汉,可是左呕右吐,每一下总能喷人脸上……从而在日常生活之外,构成了一个奇特的精神空间。
这才配得上叫“独与天地精神往来”。不然的话,鄙视世界骂倒一切而已,谁不会啊?
【段子为证】
《达生篇》里有痀偻者承蜩和醉汉的比喻,可以证明庄子的态度。
孔子到楚国去,看见一个驼背老人用竹竿抓知了,只见竹影飘飘,精准无比。孔子上去请教,老者说,我已经练到物我两忘的境界,拿自己当断树,拿胳膊当枯枝,除了那片透明的蝉翼,世间万物对我来说一概不存在,所以怎么点怎么有。
庄子又称道醉汉。他说,喝醉的人从车上摔下来,虽然也会受伤,但可以不死。醉汉的身体构造与人相同,而伤害却比人轻,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神全”,即精神完备。他们不知道自己在车上,也不知道自己摔下来,不考虑生死,也不存在害怕。
美好社会不需要是非
开始本节的内容之前,画面切回希腊雅典,我们一起来试想一下苏格拉底面对死会作何反应?
雅典,苏格拉底被控不信神,于是被审判,最终,被判处死刑。
按说,他是有三次不死的机会的。
能否胜诉,取决于陪审团的投票结果。我们知道,跟没什么文化的普罗大众打交道,煽情的效果远好于说理。中国的小说中,被好汉打倒的流氓匪类,都会哀告个“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孩儿”,这就是很聪明的办法。雅典的法庭,陪审团素来大而无当;苏格拉底这事,不算大案子,但陪审人数也高达501人。对这么庞大的群体,起作用的就更加是感情而非理智。事实上,雅典法庭上也流行被告让妻儿到场,哭哭啼啼感动听众。但是苏格拉底老师拒绝这样做,因为他觉得“这种景象会使得被告者和整个城邦都同样地显得可笑”。这是一,不煽情。
被告被判有罪后,他可以提出一种惩罚。然后由法官在死刑和这种惩罚之间选择一种。如果他提出的惩罚足够重,也可以令民众消气,至少是可以免于一死的。但苏格拉底显然认为这样等于承认自己有罪,所以他起先要求法庭奖励自己,随后又纡尊降贵提出一个低得过分的罚金数额。结果是民众更加愤怒,原来不过280票对221票要判他死刑,这下就变成了361:140。这是二,不认错。
死罪已定,苏格拉底的学生为他策划了一个越狱逃亡方案,但苏格拉底当然不同意。苏格拉底老师眼里,即使判决是荒谬的,法律本身却是神圣的,“在各个国家中,那些最好的统治者总是把对法律的服从看作公民的最大义务,难道这一点你都不懂吗?一个国家的公民遵守法律,它在和平时期就幸福,在战争时期就坚定。”(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所以苏格拉底老师觉得自己留下来受死,是捍卫雅典的法律权威。这是三,不跑路。
面对指控,苏格拉底老师一不煽情,二不认错,三不跑路,可以称之为“作死精神”。碰到同样的情况,我估计孔老师会跑路,因为“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孟老师会煽情,玩大逆转,把群众煽乎起来,将原告拍得立毙当场也是可能的;庄老师呢?按“齐物论”的精神,他会认错,同时心里面说,对就是错错就是对,雅典人真弱智。
止庵先生有个很好的概括,《庄子》这书,当然不是一个人的作品,而且不是“一派人”的作品,而是“一脉人”的作品。
一派人,是大家有相似的立场和观点;一脉人,是大家从同一个原点出发,走着走着,各上各的路,分歧甚至敌对,也是在所难免的。
比如说,生与死的问题,是贯穿《庄子》全书的主题,但各篇表达出来的倾向,可能天差地远。
很多篇章的观点,是活着最好。一切物质的、精神的追求都可以不要,要的就是活着。浑浑噩噩但生存能力更强,那我就要浑浑噩噩。真别说,中华民族有强大的生存能力,被反复蹂躏,但垮而不死,真和这种态度有关。
但《庄子》偶尔也会主张人生如白驹过隙,固然好死不如赖活着,但活得多赖,也就是那么几十年而已。所以,最重要的是活着的时候爽过。这见于《盗跖篇》。这种观点,特别切合人的动物本能,对好汉型的人物,格外有感召力。
又有时候,强调活着诚然最重要,但不能是赖活,要有一种奇特的精神追求,可以称为“养神”。养神的最终结果似乎是长生不老,所以其影响可知。后来忽悠秦始皇的那些方士们,描述海外拥有长生不死药的仙人有多神奇,就几乎照搬了庄子对“藐姑射之山”神人的形容。
但当面对妻子和自己的死亡时,庄子又显得极豁达。老妻去世,庄子用极其深情的语调,讲述了生死无别,不值得为之动情的道理。
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概然!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噭噭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也。(《至乐》)
自己将死,庄子说,抛尸荒野,才是最好的安葬。
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吾葬具岂不备邪?何以加此!(《列御寇》)
《大宗师》一篇里还讲了很多用滑稽的态度面对痛苦和死亡的故事。个人感觉,这构成了《庄子》中最有魅力的部分之一。按照这个态度,第二、三节里那一堆“不重要”后面,还可以加一个“活着不重要”。若以逻辑一贯的要求来衡量,则这些内容对前面那种重视养生、养神的主张,打脸打得噼里啪啦。
更极端的时候,庄子则会赞美死亡。这样的例子虽然不多,却也很有名。《至乐篇》里,庄子和骷髅的大段对话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当然,骷髅只是说死了就没人烦你,所以很快乐。苏格拉底说,死后可以和古代伟大人物的灵魂对话,那种爱智的乐趣,《庄子》里是一点也没有的。
《庄子》本身就如此复杂,《庄子》的影响辐射开去,各色“庄粉”作何表现,自然另是一种光怪陆离的景象。
隐士与权力同行
庄子一时兴起,给蓬草间的一个骷髅起死。大概,也无非是想让他跟自己“谈谈闲天”罢。不料,这竟是商纣王时候的陈死人,被人一闷棍打死,不但抢走了财物,而且剥去了衣服。复活过来的,乃是赤条条一个大汉。凭庄子怎么解释,汉子拒不接受自己已经死了五百年的事实。他没有聊天的闲心,只关心自己的衣服和随身物品的去向,并进一步推论这些东西是庄子谋了去,抓住庄子不放。庄子宣讲等生死,齐贵贱。所以有衣服也就是没衣服,在这里就是无效的,这也就让庄子本人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这是鲁迅小说《起死》的前一半,故事从《庄子》外篇的《至乐》取材。原材料并不长,全文照录:
庄子之楚,见空髑髅,髐然有形,撽以马捶,因而问之,曰:“夫子贪生失理,而为此乎?将子有亡国之事,斧钺之诛,而为此乎?将子有不善之行,愧遗父母妻子之丑,而为此乎?将子有冻馁之患,而为此乎?将子之春秋故及此乎?”于是语卒,援髑髅,枕而卧。
夜半,髑髅见梦曰:“子之谈者似辩士。视子所言,皆生人之累也,死则无此矣。子欲闻死之说乎?”庄子曰:“然。”髑髅曰:“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从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庄子不信,曰:“吾使司命复生子形,为子骨肉肌肤,反子父母妻子闾里知识,子欲之乎?”髅深矉蹙頞曰:“吾安能弃南面王乐而复为人间之劳乎!”
对照小说,鲁迅的改造举其大者有三。
第一,把骷髅复活,在原文里仅只是一个设想,小说里却当真实行了。
第二,这段文字里,庄子有意降低了自己的水准,发出一通稷下学士式的夸夸其谈,然后才借骷髅之口说出了自己的真意。鲁迅不容他这么扮猪吃老虎,小说里的庄子虽然滑稽,嘴里的议论,却是《齐物论》里的精义。
第三,不论怎么说,原来骷髅和庄子之间的辩难,总还是两个知识分子之间的对话。小说里,死而复生的这位杨家庄的杨大,却并不是读书人。
把知识分子(尤其是哲学家)置诸日常生活的场景之中,超卓的思考水准和拙劣的处世能力之间存在的强烈反差,常能产生强烈的喜剧效果。此种桥段,往往既为阅读者所乐见,复为写作者所擅长。平庸如《封神演义》的作者,写起姜子牙受老婆的气来,也多了些风趣,何况鲁迅这样了不起的小说家?这自然是令人忍俊不禁的一段。
比照鲁迅的其他小说,且套那个被说滥了的“孤独者/庸众二元对立模式”罢,似乎也套得上。这复活的汉子,已经身在五百年后,却仍然“尸祝往时”,拒不承认早已改朝换代,可谓昧于天下大势,又“专管自己的衣服,真是一个彻底的利己主义者”,自然也是“庸众”或“看客”中的一员。庄子对这汉子摆事实讲道理,然而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又何尝不是一位“清醒的孤独者”?
于是,问题来了。
鲁迅写愚民,是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而写孤独者,又历来“笔锋常带感情”。何以这一回,《起死》里的汉子似乎只见其可怜可笑而未见其可恨,鲁迅并未给他“顺手一枪”;而对庄子的狼狈处境,鲁迅不说有几分幸灾乐祸,至少也绝不同情。
《起死》写于一九三五年十二月。这一年,鲁迅写了七篇《论“文人相轻”》,另外还有一系列的文章,极论为文做人,非有“是非”不可。如:
昔之名人说“恕”字诀——但他们说,对于不知恕道的人,是不恕的;——今之名人说“忍”字诀,春天的论客以“文人相轻”混淆黑白,秋天的论客以“凡骂人的与被骂的一股脑儿变为丑角”抹杀是非。冷冰冰阴森森的平安的古冢中,怎么会有生人气?
不用说,鲁迅的论敌们,为了说明争论之无谓,是热爱引用庄子的“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或者,这便是鲁迅写《起死》的一个重要动因。一团和气则无生人气,那便从《庄子》里拿过一个死人来。看看用生死齐一的高论面对现实,是怎么一个结果。
不论是读鲁迅的作品还是传记,都很容易得出这样一个印象:在他身上极少有所谓的“文人气”。重实干而恶“高论”,大概也算少文人气的表现之一。《故事新编》中关涉先秦诸子的三篇。《起死》写庄子,固然多是挖苦,《出关》中对老子的态度也是戏谑为主。唯独《非攻》里的墨子,几乎可以说是鲁迅笔下最正面的形象。
大概,诸子中唯独老庄最多高论,而墨子却是实干家。鲁迅笔下的孤独者,如夏瑜,如吕纬甫,如魏连殳,结局或以死亡,或以消沉。然而,他们都曾经是行动者。即使后来外表上不得不泯然众人,内心仍有极强烈的痛苦。这痛苦,便是鲁迅与他们的同情所在。
至于像庄子这样从根本上就拒绝行动的孤独者,鲁迅就是另一种态度了。
说鲁迅不喜庄子,当然大谬不然。《汉文学史纲要》里的评价极高:
其文则汪洋辟阖,仪态万方,晚周诸子之作,莫能先也。
这自然是显证。另外,鲁迅推崇魏晋,对嵇康尤其还有些偏爱。而论魏晋时代,总不可能扣除掉庄子的影响。
问题恰恰在于,庄子的影响实在太复杂。《庄子》各篇,始终保持着一种对社会看似不认真的态度。不过是因为别有关注而不认真,还是其实很认真,因为激愤太深而显得不认真,或是觉得调戏一切正常的价值,更方便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则难说得很——后来者愿意选择怎么接受,就更难说。
前面说到,滑稽可以是真话的保护色,但不应该忽视了滑稽也可以是谎言的兴奋剂。如秦晖先生有一段著名的议论:
苟且而出于无奈,亦不足责。但庄周的苟且却不是自承无奈,而是把它奉为崇高境界。在这种境界中,真伪、有无、是非、善恶都可以不分,或者说都不可分……我国传统时代的一大弊病是言行不一,儒家的那一套仁义道德只说不做,法家那一套关于“法、术、势”的厚黑学只做不说,所谓“儒表法里”是也。而道家的上述诡辩论则为本来难以相容的“儒表”与“法里”提供了关键性的粘合剂,为逻辑上摩擦剧烈的王道之表与霸道之里加注了有效的润滑油。
当然不能说《庄子》全书都是这个调子,但《庄子》中确实有这个调子,后世热爱庄子的人,也有不少正是持这个调子。
比如东汉的马融。《庄子》秦汉时很被冷落,是马融把《庄子》从断烂的竹简堆里翻出来,重新给炒热了。但现实生活中,马融是这样运用《庄子》的:
(马)融既饥困,乃悔而叹息,谓其友人曰:“古人有言:‘左手据天下之图,右手刎其喉,愚夫不为。’所以然者,生贵于天下也。今以曲俗咫尺之羞,灭无赀之躯,殆非老庄所谓也。”(《后汉书.马融传》)
这里的“老庄所谓”,不过是把贪生怕死理论化而已。
再如西晋的郭象。我们今天读的《庄子》,都是由郭象的注本派生出来的(更早的《庄子》是什么样,已经无从知道)。但这个郭象注,却始终被抄袭的公案纠缠着。当然,这是个争论极多的问题。不过,对郭象最善意的评价,也不过是说他对向秀的注有所发展,不能纯以抄袭视之。大概,他也是在实践“齐物论”,抄不抄都是一回事吧。
《起死》的后半部分大有深意。旁的孤独者面对庸众,往往是彻底的无奈和绝望。这位小说中的庄子,却只是一时的狼狈。很快,他便有了对策——“一面支撑着,一面赶紧从道袍的袖子里摸出警笛来,狂吹了三声。”
巡士闻声而来,和庄子套起了近乎,因为他们的“局长也是一位隐士,带便兼办一点差使,很爱读您老的文章”。听说庄子此行是要去见楚王的,那敬意就更了不得,于是汉子被吓得退走到乱蓬里,借助官府的权力,庄子轻轻松松地脱了身。
还是鲁迅的话:“登仕,是噉饭之道,归隐,也是噉饭之道。”隐与官,原是一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