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君主接受墨子的主张。作为一个失败者的墨子,他的社会改革方案只是停留在书面上,甚至书也很少有人去翻动。这时,他坚持的意志与奉献精神,在晦暗的背景下显得熠熠生辉——这也正是很多人所熟悉的那个墨子形象。如果墨子成功了呢?庄子说,奈天下何!奈天下何!
引子
战国的煊赫过后,将近两千年,很少能听到墨家的消息。但随着西学东渐的脚步,墨家又吃香起来。《墨子》这书素来无人关注,传抄中失传了不少,留下来的也错乱得不行,现在有第一流的学者开始花大工夫整理;孙中山主持创办《民报》,一边提倡“三民主义”,一边甩开孔孟老庄,单捧墨子为宗师;梁启超甚至说:“今欲救亡,厥惟学墨。”只有墨家思想,才能救中国!鲁迅写《故事新编》,儒家称道的伯夷、叔齐,道家的大腕老子、庄子,都被调戏得不行,只有墨子和墨子的偶像大禹,有理想,有担当,浑身“正能量”,是大先生笔下少有的积极形象。
当然,捧墨子,不是他的十大主张都捧。“明鬼”“非乐”就明显不受欢迎。“兼爱”自然最得好评,因为很容易联想到“平等博爱”,也容易和基督教挂钩;《墨子》书里一些似乎和科技有关的内容,被迅速附会为声光电化;当时的中国正风雨飘摇,反侵略的“非攻”,当然也是格外被强调的。
这造成的结果是,一般人对墨子的印象,就剩这几个标签:兼爱、非攻和科学知识。最近这些年,和墨家有关的通俗文化作品不少。大体都是在强化这几个元素。墨子的侠义形象深入人心,而墨家的领导人叫“巨子”,我们可以亦尊他一声“墨巨侠”。
墨子的四记杀招
战国末年,韩非子回顾之前几百年的大辩论,下判断说:
世之显学,儒、墨也。(《韩非子.显学》)
可见在战国时代,儒墨两家很大程度上是平分秋色的。但到了西汉盛世的司马迁那里,给两家的待遇却完全不同。孔子本人以布衣而入了“世家”,孔子的弟子们有传,孟子、荀子也有传,而对于墨子却只在《孟子荀卿列传》里附了二十四个字:
盖墨翟,宋之大夫,善守御,为节用。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
真是冷落得可以。但就算只有这么一句话,也还是透露出墨家曾经的煊赫。墨子比孔子小,本来是非常明显的事实,《墨子》书中也从未掩饰这一点,但社会上却仍有墨子和孔子同一时代的说法。在好古崇古的气氛里,人们普遍相信年代越早的人物越牛。道家要压倒儒家,就宣布老子比孔子早;墨子被认为和孔子同时,大概也是反映了儒墨两家曾长期打个平手的状况。
关于孔子和墨子,有一句经典的评价,叫“孔子给了春秋一个辉煌的结束,墨子给了战国一个闪亮的开始。”
墨子的生卒年不好确定,大概就在孔子去世前后,墨子出生。《淮南子.要略》说:“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是跟孔子的学生学习,两位大师并没有照过面。
墨子的里籍也有争议。他是宋国人还是鲁国人,这两种说法都有一定依据,考证留给学者们——其实材料就那么多,还是不定论稳妥些。
墨子为什么叫墨子?有的说他姓墨;有的说因为他黑;有的说因为他是木匠(木匠要用墨线);有的说因为他是刑徒(墨是五刑之一)——重要的是他不但姓墨而且叫翟,墨是劳改犯,翟是野蛮人,而且他的著作确实是被旁人看作是“贱人之所为”的。总之,这个称呼反映了他社会边缘人的地位。
谈到墨子的相貌,古往今来的人们,印象倒是比较一致。孟子说是“摩顶放踵”,就是摩秃头顶,走破脚跟;庄子说是“腓无胈,胫无毛”,就是腿肚子没肉,小腿上汗毛掉光。一直到鲁迅先生写小说,“像一个乞丐,三十来岁,高个子,乌黑的脸”。
以这样的一副形象在儒门上课,他是怎样和那些讲究衣着、举止进退的儒生同学相处的?那情形想想其实也蛮好玩。彼此看不顺眼是一定的,斗嘴、打架或者在当时就有。后来墨子自立门户,等于撕破了脸,从此双方关系就像《罗密欧与朱丽叶》里的凯普莱特和蒙太古两大家族,路上碰见了不斗上一回,回去你都不好意思和人招呼。
所以《墨子》这书,很重要一个内容,就是板砖向儒生们头上拍去。在《非儒篇》里,墨子谈了“孔某”的好多劣迹。其中说道,在楚国,孔子帮助白公胜造反;在齐国,孔子帮助田常造反;在鲁国老家,孔子站在权臣季孙氏一边来对付国君,斗争失败季孙被追捕,孔子展示大力士风采,力托闸门让季孙脱身……要按事实考察,这些段子破绽多得让人无力吐槽。总之按墨家的说法,当时普天下的动乱事件中,到处活跃着孔某人和他弟子们的身影,而孔子本人始终安然无恙,相形之下,拉登之流,简直弱爆了。
《公孟篇》里,墨子还总结儒家的四大罪状,引原文:
儒以天为不明,以鬼为不神,天、鬼不说,此足以丧天下。
墨子坚信,这个世界上绝对是有鬼的,儒家却怀疑天的权威、鬼的存在,因此得罪了天地鬼神。这是足以导致世界毁灭的。
又厚葬久丧,重为棺椁,多为衣衾,送死若徙,三年哭泣,扶后起,杖后行,耳无闻,目无见,此足以丧天下。
厚葬是说墓地工程太大,表现为大棺材套小棺材,尸体上衣服裹了一层又一层,死人下葬就像把家搬入地下,结果是普通人死了,家产全埋了;国君死了,国库恨不得都埋了;久丧是说守丧时间太长,守丧期间,要痛哭流涕,要显得自己伤心得形销骨立,于是别人搀扶着才能起身,拿着拐棍才能出行,说啥我听不见,有啥我见不着,如此一折腾就是三年,而如果七大姑八大姨接二连三地死了,那就不知道要折腾多少年,啥也别干了。这也是足以导致世界毁灭的。
又弦歌鼓舞,习为声乐,此足以丧天下。
文娱活动搞得太多,这又是足以导致世界毁灭的。
又以命为有,贫富寿夭、治乱安危有极矣,不可损益也。为上者行之,必不听治矣;为下者行之,必不从事矣。此足以丧天下。
相信命运,认为人发财还是受穷,长寿还是短命,国家太平还是动乱,安全还是危险,都是命中注定,不可更改的。君主相信命运,就会不处理政务,普通人相信命运,就会不从事工作。这更是足以导致世界毁灭的。
这四条指责,有的打中了儒家的痛处,有的虽然未必打中,却有很好的煽动群众、引导舆论的效果。
第一条,儒家不信鬼神——孔子对鬼神的态度比较暧昧,原则是不肯定不否定,能不谈就不谈。但祭祀的时候,假装有祖先或神明在。墨子特看不起这种和稀泥的态度,要么你就别祭,要么你就真信,这么扭扭捏捏的算啥子?拿这条批儒,证据不算确凿,但在迷信气氛浓厚的社会环境里,这条罪名绝对是大杀器,所以墨子也拿过来就用了。这事算中西一理,雅典公民控诉苏格拉底,罪名也是这厮不信神,而且同样也没啥过硬的证据。
第二条,儒家厚葬久丧——我们可以从《论语》里找到很多证据,表明孔子虽然坚持三年之丧,但也不喜欢过分的繁文缛节,不赞同办丧事一味追求豪华。但孔子之后的儒生,很多大概确实就是墨子说的那样。墨子说办丧事是儒生的“衣食之端”,点破了非常实在的问题,丧事办得越盛大,他们赚得越多。这是经济基础,关系到广大儒生尤其是底层儒生的生活质量,比祖师爷云里雾里的教诲可切身多了。颜回死,孔子主张薄葬,可到底架不住门人们的执拗,最后只好叹息,“我想把你当儿子看待,可是却做不到。”孔子生前都如此,死后更由不得他。
第三条,儒家讲究礼乐教化——墨子觉得这是瞎折腾。听音乐可以使粮食增产吗?不能。听音乐可以使战争胜利吗?不能。那还听音乐干什么?这种论调,今天一听就觉得刺耳,很容易觉得太狭隘、太偏激。但应该注意到,墨子面对的是一个把音乐功能夸张得过分的对手。儒家说,五音和谐中,包含着治国的大道。音乐家的选择,比各国领导人一块儿表态更有说服力;而低级趣味的音乐,更是会带来自然灾害。墨子不承认这个耳朵眼儿里的中国,对拍的过程中,就走了极端。这就像你说莎士比亚很伟大没人会有意见;但你说大英帝国宁可失去印度也不能失去莎士比亚,肯定是要有人指责你说便宜话,甚至翻老账说,莎士比亚在文学史上被炒得那么火爆,很大程度上就是靠从殖民地反攻大不列颠。
另外,当时所谓乐,外延比现在大,可以泛指一切文娱活动。它们的开销确实太大了,严重影响了普通百姓的生活。和前一条一样,不管孔子本人怎么看,国君加大礼乐方面的经费投入,对儒生有利。
第四条,儒家信奉乐天知命——孔子的天命观也比较复杂。大体说,是知其不可而为之,怀抱一种把过程看得比结果更重要的态度,完全没有鼓吹人偷懒的意思。墨子这么批孔,把孔子庸俗化了。但是,多半在他之前,孔门自己已经把天命观庸俗化了。毕竟,明知道不成功还坚决不放弃的犟脾气,在“理性人”中太不具备可推广性了。所以,这条批孔或许不准确,批孔家店,还是相当有说服力的。
批判儒家的同时,墨子推出了自己的主张,一共十条:
尚贤(让有本事的人当官);
尚同(所有人应该保持一致);
兼爱(爱所有人就像爱自己);
非攻(反对侵略);
节用(节省开支);
节葬(主张薄葬);
天志(天有意志,天代表着世界的终极价值);
明鬼(证明世界上真的有鬼);
非乐(反对娱乐);
非命(不相信命运)。
这其中,天志、明鬼就是在反对儒家“丧天下四政”的第一政,节用、节葬反第二政,非乐反第三政,非命反第四政。尚贤、尚同、兼爱、非攻,在批儒时没提是因为这四点在当时和儒家没有直接的冲突。
其实区别是存在的,而且很关键。
非攻的底牌:以暴制暴
非攻就是反战,反战这个观点,在当时不算有特色。
春秋时的战争多少还保留着些西周军礼的遗风。宋襄公恪守“不重伤”“不擒二毛”(头发有黑有白叫二毛)的规矩,虽然被讥为“蠢猪式的仁义道德”,但当时的风评,却不是一边倒的反对意见。发生在晋楚之间的邲之战、鄢陵之战都是有名的惨烈大战,然而邲之战胜负已分后楚军指导晋军怎么逃跑;鄢陵之战时晋国大夫则在战场上还要抽空向楚王下车行礼,这些也都被传为美谈。
到了战国,可是整个儿变了局面。“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了。眼见着大地血染,白骨如雪,稍具人心者都要站出来反对战争。
墨子《非攻上》开宗明义,证明发动战争是不义的。偷别人家的桃李是不对的,当然偷别人家鸡狗猪更不对,偷别人的牛马又比偷鸡狗猪不对,杀人则比偷牛马更不对,杀十个人又比杀一个人更不对,杀一百个人又比杀十个人更不对,发动战争死的人更多,所以特别不对。看见一点黑色说是黑色,看见很多黑色说是白,这是不知道黑白的分别;尝到一点苦味说是苦,尝到很多苦味说是甜,这是不知道苦甜的分别……所以不反对战争,就是不知道义与不义的分别。
如此夹缠的一大篇,可抵得过庄生的一句“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
把墨子骂作禽兽的孟轲孟老夫子,也曾宣称“善战者服上刑”,最好各国都把能征善战的名将都杀了,于是也就天下太平了。
在某种意义上说,孟子的反战,比墨子还要彻底。墨子非攻,但是对“诛”却很赞许。就是说,像古代圣王那样发动正义的战争是可以的。我们都知道,后世那些热衷侵略屠戮的元凶巨恶,谁不爱扯个正义的大纛?直到两次世界大战的时候,作战双方的普通士兵,又有多少人是满腔热忱地相信自己是正义的一方?巨侠的这个缺陷,庄子看得很清楚,他说,“为义偃兵,造兵之本”。
孟子反而没这个问题。不义的战争他反对,而一旦正义,他就坚信应该有征无战。商汤征伐四方,结果是往东边打西边着急,往南边打北边着急,少数民族兄弟都抱怨说:“你咋才来呢?”(奚为后我?《孟子.梁惠王下》)周武王讨伐商纣,商王朝的军队立刻临阵倒戈,为王前驱,争先恐后当了带路党。道德感化力强悍到这一步,仗当然是打不起来了。也有说法认为商周之战杀得血流成河,血河上面漂着被丢弃的大木棒,孟老师是绝不认可的。他说“尽信书不如无书”,不相信的,就是那些圣王战争打得很暴力的记录。
所以,只要战争是残酷的,它就一定不正义。孟老师这个反战逻辑,称得起一以贯之。当然,一旦面对现实,它立刻就显得无比脆弱可笑。事实上,墨家也正是抓住这一点拿儒家开涮的。西周、春秋时代温和的战争规则,儒家对之始终有一种怀念,但墨家就说,要不你就别打,要打你就应该下死手。“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懂不懂?说什么敌人逃了就别追啦,虚拉几下弓弦不放箭,逃敌的车陷坑里就去帮他推车……这算什么呢?
说到底,墨巨侠“非攻”的与众不同,不可企及之处在于他是实践派。
庄子话说得再精彩犀利,孟子话说得再慷慨激昂,面对屠刀,你们有办法吗?
可是巨侠就有。他能够以暴力对暴力,你能攻我就善守,你作云梯我就有“守圉之器”,你攻城的招数已经用尽了,但我防备的办法还有余。
而墨子最有名的“非攻”实践,自然是救宋的故事。
听说楚国要攻打宋国,墨子很着急,从齐国赶了十天十夜的路到楚国郢都。先见公输般,再见楚惠王。一从道义的角度论证攻宋不合理;二从成本收益论证攻宋不合算;三模拟演练,证明宋国根本打不下来。总之,墨子冒着生命危险,总算是保住了宋国。
而墨子回去的时候途经宋城,宋国人居然不让他进门避雨。
照例,介绍墨巨侠行侠仗义的业绩时,都要讲这个故事。但这个故事的煽情结尾,还是让人有点疑惑。
有的古书说,墨子是宋国人;有的古书说,墨子在宋国做过官;还有学者分析,墨子的思想,和宋国的文化氛围很合拍。就算这些说法都不对,但要确定墨子和宋国关系挺密切,大概是没有问题的。宋国人没理由不认得墨子。再说,墨子刚刚才跟楚王说,自己的弟子三百人,在宋国帮助守城。现在老师来了,这些学生都到哪里去了呢?
也许,问题就出在帮助守城上。
墨子向公输般和楚王证明了自己的守城技术和设备很了得。但打仗是个系统工程,光靠技术、设备肯定不够,他需要一系列配套的守城措施,才能做到实战像模拟一样无懈可击。这才是墨子真正的底牌。
当墨子和公输般在楚王宫里演练攻防的时候,在禽滑釐率领下的三百墨家弟子应该是在宋城忙着这样的工作:
禽滑釐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把所有守城的官吏、小军官、富人以及贵戚的亲眷全部集中起来住到官府,安排可靠的人把他们保护和监控起来。实际上,是拿他们当人质,这样才能确保城中关键人物不会叛逃。
其余墨家弟子们则迅速分散到全城各个角落,一部分查点百姓家的木材、砖瓦、石头等器物的数目,登记其长短和大小。另一部分则组织安排城里的官吏、士兵和百姓结成联保联防。
这一切完成后,禽滑釐飞速赶到中军,击鼓三次,这意味着宋城开始戒严。从这一刻起,城上道路、城内街巷都要禁止通行,擅自出行者,斩。
粗手笨脚的军人甲导致了一场火灾,一旁的军人乙惊叫:“失火啦!”不远处,隶属于另一防区的军人丙闻声前来救火。禽滑釐听到汇报,确信军人甲并非故意纵火,松了口气,传令:军人甲、乙、丙,皆斩。——因为乙不该惊叫,丙不该多事。正确的应对,应该是军人甲、乙静静救火,军人丙原地不动。这样,救完火后,只要砍军人甲一颗脑袋就可以了。但如果甲是有意放火的,则应处以车裂之刑,乙则要连坐处死。
师弟曹公子慌慌张张地来向禽滑釐禀报,宋城的局势有点失控。有人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有人在大街上奔跑;还有百姓企图爬上城楼,观望敌情……禽滑釐不耐烦听他说完,重重一挥手:一律处斩!
一个企图给楚军传递情报的间谍被抓住,理所当然的,这个人将被车裂。禽滑釐却发现,间谍所在地的街坊里正、负责守护街巷的居民和相关部吏对此事竟一无所知,为了提醒城中其他地区提高警惕,这些人也一律死刑……
上述场景,是我根据《墨子.号令篇》推想的。这是篇专讲危急关头怎么布置城防工作的文章,或者干脆点说,它就是墨家一份军法性质的文件。
毫无疑问,在按照这份法令打造防御体系的过程里,宋国人被深深地折腾了。而最终结果是,墨子的游说成功了,楚国人并没有来。
我们知道,平民百姓也不是好伺候的。你加大国防投入而侵略并没有发生,他们往往就会相信侵略本来就不会发生。宋国的带路党会说,楚国已经不是当年的野蛮国家了,现在它是友好的,是华夏文明圈的一员,根本不会侵略我们。宋国的爱国愤青会说,楚国是混蛋,但楚国已经没落了,被自己国内那点破事搞得焦头烂额根本无力出击,宋楚之间必有一战,但应该是我们灭他们!总之,这些人一致认为,牺牲和平生活大力搞防御系统,纯属毛病。
所以,他们不让墨子避雨,也许是对墨子有怨气。
另外,我个人的经验是,当年读了《号令》之后,因为打游戏而对墨家产生的浪漫想象也就烟消云散了。当然,这不是说要拿今天的标准谴责墨家残忍不人道,而是必须记住,战争是一件非常残酷的事,墨家作为一个人数不多,背后也没有强有力支持的军事团队,这样高度的警惕和铁一般的纪律,是他们生存的唯一选择。
记住这一点,再理解墨家的其他很多主张,应该就比较容易了。比如说,墨家的招牌观点“兼爱”,强调爱无需血缘纽带,爱别人的生命就要像爱自己一样。一同经历过刀光剑影、血雨腥风的战友袍泽,大概是最容易理解和接受这一点的。
以人民的利益为准绳
墨子把自己的书给楚惠王看,后来别人转告墨子,楚王对此书的看法是:“贱人之所为也。”
也就是说,墨子这书,是在为社会底层的人说话。
近现代以来,不少学者捧墨子是“平民思想家”。对墨子的定位其实和楚王是一致的,只是贬义变成了褒义而已。
墨子确实关心广大人民,他说:
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非乐》)
仁德之人所要做的工作,就是为普天下的人谋福利,为普天下的人除祸患。这应该被看作是普世价值:对人民有利的就实行,对人民不利的就停止。
这话当然很动听,但有一个怎样定义“利”的问题。这样的对话我想大家耳熟能详:“孩子,你听我的,我这是为你好。”“求求你,不要为我好了!”这就是对“利”理解不同造成的尴尬。
好在墨子也说了他对利的界定。紧接上面引的那句:
且夫仁者之为天下度也,非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仁者弗为也。
仁义的人为天下考虑,而不注重个人享受。为了个人享受而“亏夺民衣食之财”,仁义的人不会干这种事情。
结合《墨子》里的其他论述,可以相信,这句话墨子不是随口说的,他对利的理解,就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物质生活。
超出这个范围,他就觉得是多余的。读墨子的书,有时候会想叫他“墨非子”(“非”是批判的意思),因为多余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所以他不得不老是非来非去:非攻、非乐、非儒、非命……还有节用、节葬也可以叫非侈,天志、明鬼也可以叫非唯物主义。
各种奢侈品是不必要的。衣服能保暖就行,好看多余;食物能填饱肚子就行,好吃多余;房子能遮风挡雨防盗就行,豪华多余;手机能用就行,苹果都多余……其余一切东西,皆可以此类推。再比如说,人,健康就行,长得好看多余——墨子跟帅哥多少是有点仇的——批判社会上不当得利者的时候,他多次把“面目佼好”者拿出来说事。
墨子还反对国君纳妾太多。因为这会让人民群众娶不到老婆,也就没法多生孩子(墨子非常关心生孩子的问题)。这本来是个很平常的见解,但有学者借此说,墨子是主张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这就未免太夸张。墨子肯定是比较鄙视女人的,“疼老婆”他都觉得不合理。墨家拍儒家的砖,其中有一条就是:父母去世,儒生服丧三年;老婆和大儿子死,儒生也主张服丧三年。这是把老婆、儿子放到和爸妈同等的地位上,为了自己偏爱的人而搞乱了尊卑秩序,真是岂有此理。
墨子又主张薄葬:
衣三领,足以朽肉,棺三寸,足以朽骸,堀穴深不通于泉,流不发泄,则止。死者既葬,生者毋久丧用哀。(《节葬》)
衣服三件,足够使死者肉体朽烂在里面;棺木三寸厚,足够使死者骸骨朽烂在里面。掘墓穴时候,不要挖出地下水来,不至使尸体腐烂的味道散发到空气中,就可以了。死者既已埋葬,活着的人就不要长久地服丧哀悼。
这个主张,是今天的人最能理解的。但以今天的标准看来,墨子提倡的这种葬法,也已经不薄。这是时过境迁的缘故。当时墨家招致各家痛批,首先就是因为这点。略带贵族气的,都觉得只有自虐狂才会这么干。《节葬》写得特别长,因为墨子需要反驳的质疑实在太多。后来孟子、庄子、荀子、韩非子在提到墨子时,关注点各不相同,但一定会就这个问题说两句。
反对战争,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省钱。因为打仗这事实在开销太大了。《非攻中》一开篇就详谈的是钱的问题,而不是人道问题,而且当时的趋势是战争持续的时间越来越长,“久者经年,速者数月,男女久不相见”,也就没法生小孩了。
一切艺术是不必要的。因为文艺活动不能带来直接的物质收益,成本却很高。
墨子还对科学探索不感兴趣。这个可能会引起争议,关于墨子和公输般斗法,除了攻宋那次,还有个著名的故事。
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公输子自以为至巧。子墨子谓公输子曰:“子之为鹊也,不如匠之为车辖。须臾刘三寸之木,而任五十石之重。故所为功,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鲁问》)
公输般用木头做了一只鸟,天上飞了三天没下来。公输般自然很得意,墨子却表示了鄙视,说你这个东西,其实不如木匠做的车辖管用。人家加工一块三寸大的小木块,能承担五十石的分量,这才了不起。对人有利的才是巧,没好处的,再巧妙也是拙。
谈中国科技史,有所谓“李约瑟难题”。
如果我的中国朋友们在智力上和我完全一样,那为什么像伽利略、托里拆利、斯蒂文、牛顿这样的伟大人物都是欧洲人,而不是中国人或印度人呢?为什么近代科学和科学革命只产生在欧洲呢?……为什么直到中世纪中国还比欧洲先进,后来却会让欧洲人着了先鞭呢?怎么会产生这样的转变呢?
李约瑟自己给了三条答案,第二条是“中国人太讲究实用,很多发现滞留在了经验阶段”。这话作为整体判断对不对尚有争议,但上引墨子的言论,确实算是为这一点现身说法了。科学研究,多少总要有一种非功利的钻研热情,墨子却比谁都着急要效益。他无疑是古代一位十分伟大的工程师,但科学家这个称号,还是夸大了些。
说到这里,我觉得可以简单小结一下。墨子的这些主张,确实反映了社会底层的需求。同样是关心底层,但我们可以把他们大致分成两类人:一类是悲天悯人的贵族,自己过得好好的,因为见不得穷人这么惨,所以站出来帮穷人说几句话,但思维方式还是贵族的,对穷人究竟怎么想,他们其实未必很了解;另一类是自己就是草根,但脑子和嘴巴比较好使,加上心雄胆壮,于是挺身而出为自己的阶级兄弟宣言。
我觉得,孔孟比较偏于前一种,墨子则属于后一种。墨子出身社会中下层,这也是学者们比较一致的看法。
他对社会不公的抨击很有力;劳动人民生活的悲惨状况,他反映得也更真实;要让底层民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休息时间,这些诉求绝对合理而且是当务之急。墨子显然比孔子熟悉民间,所以他更能说出民间的心声;甚至他那一副劳动人民的形象,也比讲究贵族派头的孔老师有亲和力。战国初期的这一段,墨子的感召力尤其是在中下层社会中,应该要大于孔子。
但是墨子的视野其实比较有限,所以对整个贵族传统不但排斥而且隔阂(作为比较,我们可以说,老子、庄子、韩非子对贵族传统也排斥,但不隔阂),因此不大能理解它存在的意义,所以毫不介意将之彻底否定。
但是,视野大不大是一回事儿;墨子的胸怀,无疑是很大的,大到想让普天下的人彼此相爱。
爱是一种手段
兼爱是治疗乱世的药方。墨子说:
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不可不察乱之所自起。当察乱何自起?起不相爱。(《兼爱》)
圣人把治理天下当作自己的职责,那就不可不考察乱世出现的原因。乱世为什么会出现?就是因为人们彼此不相爱。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爱自己一样爱别人,那么自然就父子相爱,君臣相亲,小三爱原配,贾环爱宝玉,城管爱小贩,拆迁队爱钉子户,带路爱五毛,中国人爱美国(咳,这个好像很多人确实做到了)……让世界充满爱,岂不就天下太平了?
当然,任何还没有纯洁到不可救药的人,对这个美妙的提法,心里都多少会有一点保留。
兼爱能做到吗?能够爱人如己当然好,但这不符合人的本性。我就是爱自己的父亲胜过别人的父亲;爱自己的儿子胜过别人的儿子;我倒是想更爱别人的老婆,但也得别人愿意啊?
墨子确实面临了这样的质疑,他没有用墨家的团队体验来应对,而是这样答复的:
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天下之为学者众,而仁者寡……天下之为君者众,而仁者寡。(《法仪》)
咱不鼓吹美好的人性,事实上咱基本上算性恶论者。咱家认为,普天下的父母、君主、专家基本都是坏东西。但是“人性趋利”这个是大家都承认的吧?爱不是目的,爱是追求利益的一种手段。墨子假设了两个例子。
一个士人主张“兼”(爱所有人),所以助人为乐;一个士人主张“别”(只爱自己),所以损人利己。让你选朋友的话,你选哪个?
一个国君主张“兼”,所以爱民如子;一个国君主张“别”,所以大灾大难面前,任人民自生自灭。让你选国籍的话,你选哪个?
你爱别人,别人才会爱你。赤裸裸的自私者会被别人抛弃,所以为了更大限度满足自私自利的欲望,就应该全心全意爱别人。这就叫“兼相爱,交相利”。根据这个解释,我想,把墨子的主张表达为“情感投资”可以说相当忠实准确。
但问题是,既然承认爱是一种投资,你就得允许投资者精打细算。给路人搭个便车容易,把车送给他难;给穷人几块钱容易,把他接家里供起来难;爱别人一点点容易,但你要我爱人如己,这个做不到,投入太大,成本太高。
而且,还有个投资风险的问题。墨子假设的例子只是忽略了所有变量的理想模型。理想很丰满,现实要骨感得多。
我们不妨也假设一下,把伟大的墨子放到著名的“囚徒困境”之中,会出现怎样的结果。
墨子和区区在下,是两个囚徒。面对指控,我们两人都不招,则各判一年徒刑;一人先招供,则其可立功释放,另一人十五年徒刑;二人皆招,则各判十年徒刑。
墨子是伟大人物,爱我就像爱他自己一样,可以肯定,任何时候他都是不会招的。
我这个平庸之辈呢?
如果我完全不认得墨子,那他招与不招,其实我并不知道。为了防备他先招,我多半会赶紧招。
如果我认得墨子,听说过他的高尚原则,那么我已经可以确定,我不会面对可怕的十五年徒刑。选择仅剩两个:是招了立刻走人,还是在大牢里待一年?因为我还不是彻底没有道德感的人,所以我会很纠结。
如果我不但认得墨子,而且跟禽滑釐他们也很熟,出狱后要与他们朝夕相处,并且很多事情还要指望他们帮忙,那我无论如何都不会招。
可见,墨子那样伟大的爱能否获得回报,是要取决于很多外部条件的。第一,它比较容易发生在熟人之间,因为了解了才能建立起信任感;第二,我们之间的合作要有长期性,这样我才会担心我的恶劣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但如果今生再也不相见,可就别怪我做人没底线了。用艾克斯罗德的互惠理论说,要保持合作关系,靠的是“未来对当前投下的影子。”
而墨子所处的时代,特点恰恰是“邦无定交,士无定主”,人际关系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这样一个社会里,要人相信付出爱就可以确保获利,难!
尽管墨子并没有引用此类反驳,但这样的反驳显然是存在。更重要的是,墨子自己的经历更是兼爱行为不能获得足够回报的活生生例子。他的论敌嘲笑他说,我不行义,也没什么坏处,你行义,又何尝见有什么好处?你就是一神经病。他的朋友则劝他说,天下人都不行义,你又何必独自承担?
墨子对此的回答是,正因为天下人都不行义,我更要坚决奉行。这就像大家都偷懒的时候,工作者更要加倍辛勤地劳作。(参见《墨子.贵义》)这句话里流露出的坚强意志和伟大情怀令人感佩,但也恰恰证明了兼爱理论要推广不能光靠利益驱动。
墨子相信,另有一个东西,可以让兼爱成为现实。
尚贤:平民政治的实践之路
墨子并没有直接提倡过平等,但在节用、兼爱、天志等主张中确实可以推出平等观念。节用到极致,君父的吃饭、穿衣、棺材板都和臣民一样,至少彼此看起来是平等了;兼爱到极致,君父像爱自己一样爱臣子,臣子像爱自己一样爱君父,当然也就不再有君臣父子之别,那是真平等了;强调天至高无上,那么在天面前,人自然都是平等的——据说,虽然天主教会等级森严,虽然信仰基督教的欧洲到今天贵族传统的尾巴都没割干净,但基督教就是从来都是包孕着“平等”之信念的,用的就是这个逻辑。
孟子、荀子还有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都感受到这一点。所以喜欢等级制的他们,都致力于批判墨子。孟子骂墨子是“无父”的“禽兽”;荀子说听信墨子的主张会导致“号令不施”;司马谈也说,墨家之法的结果,是“尊卑无别”。
我猜想,这里面虽然孟子骂得最激烈,但墨子对此大概最无所谓,因为他确实不太信任父子血缘的作用,他说:“虽有慈父,不爱无益之子”,又说:
“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仪》)
普天之下当父母的多了,但没几个是好东西,所以学习爸妈就是学习坏蛋啊。
但“号令不施”“尊卑无别”的批评,恐怕会大出墨子意料。墨家如果确实演变成那个样子应该会使墨子颇为失望和伤心。因为平等不是他想要的,他是最讲究发号施令的人,也极端强调尊卑之别,只是尊卑不以血统来划分罢了。
先看墨家的“尚贤”观念。
尚贤的意思就是一个人只要有才,不管什么血统,什么出身,都要给他官做。在这个问题上,孔仲尼老师在实践中已经大开了方便之门,但理论上没松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其实还是成分论。墨子没有这种纠结,就直接提出来了,“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
那么,贤人做官,应该有什么样的作为呢?
贤者之治国也,蚤朝晏退,听狱治政,是以国家治而刑法正。
贤者之长官也,夜寝夙兴,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官府,是以官府实而财不散。
贤者之治邑也,蚤出莫入,耕稼、树艺,聚菽粟,是以菽粟多而民足乎食。(《墨子.尚贤》)
大意是,贤者治理国家也好,主管官府也好,领导地方也好,都能够起早贪黑,绩效也特别优良。而绩效优良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财富源源不断地流向政府,从而“官府实则万民富”,即大河有水小河满,政府有了钱,于是老百姓也就都有钱了。
前面提到过在孔门被哄下台的有若同学,可以把他的观点拿出来比较一下。有若说,老百姓有钱了,国君你还用担心没钱吗?老百姓都没钱,穷急了要造反的,国君再有钱还有什么意义呢?
后来,孟子也骂过一句狠话,叫“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因为这些“良臣”的专长就是为国君“辟土地,充府库”。这句话虽没有点墨子的名,但与墨家的贤者观念针锋相对,也是很明显的。
很明显,政府和老百姓谁在先,谁在后,儒墨两家心目中的次序是颠倒的,贵族派的儒家把人民放在前面,平民派的墨家却觉得应该首先把政府建设好。大体,儒家关心民生,观点主要是低税收;墨家则似乎主张高税收然后高福利。当然,这两种主张难说谁对谁错,牵涉到很多具体因素,所以类似的争论至今仍在继续。
墨子又说,既然让人家做了官,就应该遵循三项原则:
爵位不高则民不敬也,蓄禄不厚则民不信也,政令不断则民不畏也。故古圣王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尚贤》)
给贤者的爵位要高,俸禄要多,权力要大。地位不高的话,老百姓凭啥尊敬你啊?兜里没钱的话,老百姓凭啥相信你啊?手里没权的话,老百姓凭啥害怕你啊?
平民出身的官,因为不像贵族那样有传统优势,所以更需要爵位、财富、权力这些东西才能有执行力,所以封建宗法制温情脉脉的面纱也就不得不撕下来。掌权以使人民恐惧为手段,这时候再要判断墨子是在为人民说话还是在为统治者说话,恐怕就不是那么好回答了。近代以来,在大力鼓吹墨家精神的气氛里,郭沫若曾独持异议,说墨子是站在“王公大人”一边的,这个判断你可以不同意,但必须承认它自有它的依据。
其实,在提倡节用和兼爱的时候,墨子的方案中也时时闪烁着权力的魅影。草根阶级对权力更加迷信和迷恋,大概也是很自然的事。贵族眼里的权力往往是被礼仪、伦理、风度之类的东西重重包裹的,而来自底层的人们,反而见识过更多权力不加掩饰的运作和不可抗拒的强大。
《节用篇》里,墨子不光谈了以骄奢淫逸为耻,还谈了以多生孩子为荣。墨子眼中,人显然是最重要的资源,他说:财富增加容易,人口增长难,但也不是没有办法可想。现在有人拖到四十岁才结婚,平均结婚年龄也要有三十岁,实在是非常的不像话。应该恢复古代圣王的法制,男人到了二十岁,不许不娶老婆;女人到了十五岁,不许不嫁人。这样,按照三年生一个娃计算,每对夫妻就可以多生两三个。所以,不是没有办法增加人口,问题出在政府不作为。
男子二十而娶,女子十五而嫁。当然是古老的民俗,但动用行政权力来干涉女人的子宫,一个人什么时候结婚,孩子生几个,都由政府计划,这是墨子的开创性构想。
回到兼爱问题。论证兼爱的可行性时,墨子发现利益驱动仍然不足以说服对方,于是他又讲了几个故事。
一个是“楚王好细腰,城中多饿死”的掌故;另外一个也类似,晋文公喜欢俭朴,所以他身边的臣子就穿得破破烂烂。还有就是,为了考验士兵的勇敢程度,越王勾践故意放火烧船,然后擂鼓命将士前进。结果,他的士兵们前仆后继,死在水火之中的不计其数。
这些故事在当时都流传甚广。但是,它们和兼爱有什么关系?
墨子说:减肥饿死,穿破烂衣服,冲进火船里送死,这些都违背人的本性。但是,只要国君喜欢就都可以做到。所以,只要国君推行兼爱,用奖赏来勉励大众,用刑罚来威逼大众,那么,兼爱就如同火焰向上,水流向下,是天下大势。
总而言之,先爬上领导的位置,再运用手里的权力,什么目标都可以达到。在这个信念的基础上,墨子设计了自己的理想国。
天下大同:墨子的理想国
和孔孟不同,墨巨侠的理想,不是帝王师,而恐怕是哲人王。
墨子书里面,“王公大人”出现的频率极高,墨子不断给他们出主意,说应该这样做,不能那样做,如此才对你们最有利。
但郭沫若先生据此说,墨子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我个人保留意见。我觉得,一定程度上的服务是事实,但之所以服务,应该算反映了墨巨侠面对现实的无奈。
拿希腊的事情作比较。我们知道,柏拉图曾经三次远赴西西里,去给叙拉古城邦的父子两代暴君上课。结果当然非常失败,最后一次,一代哲学大师甚至被卖为奴隶。
柏拉图不是犯贱的卞和,觉得发现了一块美玉,就无论如何也要献给君王。他为什么憋着劲儿要和暴君打交道?因为他老人家一门心思想让哲学家当王,而哲学家在任何国家都不受欢迎。指望通过民选而让一位哲学家为王是不现实的,那就只能设法,把一位现成的王给改造成哲学家。想当哲人王还是帝王师,据说是西方和中国知识分子的重大差别。一门心思想当哲人王的柏拉图,还是只能选择去当了帝王师,他的弟子亚里士多德亦然,可见形势比人强。
墨子的用心,估计和柏拉图差不多,也是要改造这些“王公大人”。只是他比柏拉图会说话,所以结果好一点,没有被变卖,不过是被楚王调侃,说是“贱人”而已。
我猜,墨子尊敬地喊着“王公大人”的时候,心里多半想着,这些人不是好东西,到了天下大同的那一天,都应该撤换掉。巨侠的心在滴血啊!
柏拉图有千古名篇《共和国》,畅谈自己心目中的理想政治,中文干脆就翻译成《理想国》。墨巨侠其实也想着彻底砸碎旧世界,在一张白纸上勾画自己心目中的大同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