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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夫 当前章节:14226 字 更新时间:2026-6-19 09:53

就要拽,

我闫博帮威名天下扬!

我闫博帮威名天下扬!”

钱文迪听的直撇嘴,

李秋水也听的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倒是独眼龙,李大嘴,王麻子和千仁四人听的热血沸腾,

跟着闫博不断挥舞的右臂,一起振臂高呼

“我闫博帮威名天下扬!

我闫博帮,威~名~天~下~扬~~~~~~~~”

闫博帮的威名能不能天下扬不知道,

倒是这闫博帮全体帮众的不断呐喊声中,

平静的海面上渐渐涌起了波涛,

风势渐起,竟是朝着大陆的方向,

船上的众人此刻都陶醉或是恶心在闫博的诗意中,

却是没人留意这风向,

刚才被闫博从菊花中拔出海盗旗,本是被闫博随意的挂在桅杆上,

被风给吹落了下来,

一下盖在了正在兴头上的闫博脸上,

闫博正在为自己做的好诗湿着呢,却不料被一块破布蒙住了嘴脸,

一把扯下脸上的破布,正要发飙,

却是突然想起了什么,

看着手中那面海盗旗上自己亲笔所画的骷髅头,

狂喜了起来。

“兄弟们,抄家伙,扬帆起航,发大财喽!”

此刻独眼龙等人也是发现起了风,还是向着大陆的方向,

一个个嗷嗷的叫着,各自忙活去了,

起帆的起帆,把舵的把舵,

甲板上瞬间就剩下了还保持着指天姿势的闫博,

以及两个被捆成粽子无法捂住耳朵的钱文迪和李秋水。

风起云涌中,从云层间射下的阳光扫过了李秋水的身体,

一丝寒光从她的袖口中反射而出,

闫博眉头一皱,跳下椅子,走到了李秋水面前,

面无表情的从李秋水的袖子中抽出了一把匕首,

匕首挂着半个刀鞘,大半露在外面,

刚才的寒光就是露在刀鞘外的刀身所发出,

好一把利刃!

闫博心中感慨!

却没有去握住匕首的刀把,而是用拇指和食指捏住了刀刃,

刀把上刻着两个蝇头小字,此刻在透过云层射下的阳光反射下是极易辨认,

“永乐”

钱文迪看到闫博将这把匕首从李秋水的袖口中抽出来的时候,

笑了起来,

要不是这把刀,

十天的时间将会是多么的美好,

可是当他看到刀把上的那两个字的时候,

钱文迪像是被定身术定住了一般,四肢僵硬,头皮发麻,

双眼满含深意的紧紧的盯着李秋水,

想从这个人畜无害的美少女身上看出些什么,

换来的却是一个白眼,

摇了摇头,觉得自己是不是想的太多了,

可是却不放心,

紧盯着李秋水的双眼,

想要透过她的眼睛看到那个令自己做梦都想要撕碎的身影,

李秋水被看的恼了,

努力的抬起双腿,踢在了钱文迪的腿上,

钱文迪却是丝毫不在意,依旧紧紧地盯着她的双眼,

想要找出答案,

看着李秋水那清澈的双眼,却是没有丝毫的答案,

良久之后,才苦笑着摇了摇头,

觉得自己真是被吓破胆了。

“刀不错,就当是你的见面礼了,

人么?嘿嘿嘿!”

闫博手拿刀把,将匕首倒提在手中,抹去了半拉刀鞘,

走到了李秋水的身前,缓缓的蹲下了身子。

“你想干嘛,你想干嘛,

你别过来,我可要喊了啊!”

看着闫博越来越靠近的样子,不怀好意,

李秋水双眼顿时翻滚出了泪花,

伴随着翻滚的泪花还有那刺破天际的尖叫声,

震得闫博头皮阵阵发麻,

手起刀落,

白光一闪,

整个世界都清净了。

“喊吧,就算你喊破喉咙,也没有人会听到的!

当然,除了我和我的几个兄弟。”

原来闫博并没有割开李秋水的喉咙,

而是割断了绑着她的绳索,

又是一刀,

反手将钱文迪也放了。

“你们两个要想活命就到船舱里面躲着去,

我可不想还没见到钱,人质就被海浪卷到海里去!”

闫博不再理会犹自发抖的李秋水,

也没有搭理百思不得其解的钱文迪,

割开了绑着他两的绳子后,

转身去帮着千仁扬起那面破帆去了。

风浪愈加的大了起来。

※※※※※※※※※※※※※※※

肆虐的东风一连吹了七天,才渐渐消停了下来,

闫博号乘着东风一路绕过了琉球,向着大陆的方向不断前进,

风停的时候,闫博号距离长江入海口已经不足十里的水程。

这一日,闫博号已经遇到了十几艘大小不一的船只,

那面闫博自己亲手所画的海盗旗,早已经在几天前就被闫博收了起来,

船上可是抓了一个正二品的金陵礼部尚书的千金,

闫博不管这金陵是留都还是京都,

只知道这正二品的官,就算是没实权,也不会没有钱,

总之是将那把心中的小斧头深深的藏了起来,

正二品一年的俸禄怎么也有个几千两,

一艘像样点的船一千两,

那就要上一千五百两吧!

为啥要多要五百两呢?

因为船大了,需要的人就多,

所以多五百用来招人。

在闫博的如意算盘不断的噼啪声中,

第十日,

闫博号停靠在了金陵城脚下一处专供渔船停泊的码头,

这一路上钱文迪和李秋水都没有受过一点罪,

除了一开始被绑了一小会外,

其他时间他们在船上是极为自由,

除了一开始两天的冷淡,

大家同吃同住后,竟是关系越来越缓和,

甚至那像是万金油的钱文迪都同独眼龙和李大嘴他们打成了一片,

钱文迪风趣幽默,懂得多,

独眼龙几个性子直爽,本就不是恶人,

一来二去竟是成了朋友,

独眼龙甚至是替钱文迪求情,

恳求闫博到了金陵就放了钱文迪,

而闫博本来就没有指望过能从钱胖子身上刮下来什么油水,

也就点头应允了,

这对于闫博来说是个小事,

对于独眼龙来说也是个小事,

但是对于钱文迪来说却是个大事,

独眼龙又是性格豪迈,喜欢听钱文迪吹牛,让钱文迪找到了久违了的被人追捧的感觉,

对于闫博和独眼龙来说的小事,到了钱文迪心中,此刻已是变成了过命的交情,天大的大事。

到了金陵,就是到了钱文迪离开的日子,

可是站在船头的钱文迪望着眼前这片自己曾经无限热爱的土地却是犹豫了,

犹豫再三,就当他准备迈开腿走下船开始一段更加刺激的人生的时候,

一队巡逻的明兵打老远处走来。

钱文迪使劲的揉了揉双眼,

努力的挤出了两滴始终不肯滴落眼眶的泪花,

猛地转过身来,单膝跪地在闫博的面前,

“少帮主,

到了今日,有些事我就跟你实话实说了,

钱文迪本不是穷苦人家的子弟,

我们钱家是一个极大的家族,

良田无数,家财更是金山银山,

可惜家中越是有钱,越是不能够家族和睦,

我本是祖宗指定的家主,

却是被我那狠心的四叔设计赶出了家门,

为了独霸家产,

我这四叔居然还想要杀我以除后患,

我本已经心灰意冷,想着就算是死也应该埋在祖坟里,

这次回来我就是想要去找我那四叔把话说开了,

虽然知道自己一定会被四叔害了,

可是我的心早已经是死了,

直到见到了你们,

你们不但从茫茫大海中将我搭救,

还给我了吃喝,

独眼龙,大嘴,麻子还有千仁并不把我当个骗子看待,

却像是家人一样照顾我,

虽然只有十天的时间,‘

却是让我找到久违了的家的感觉,

既然我在那个家里面已经死了,

那就死了吧,

我想,我也该过一些我该过的生活,

所以,少帮主,

我恳请你收留我,

我也想成为你们中的一员,

我渴望能够像独眼龙一样,在你的领导下,

开心的自在的活着,

我也想像你作的诗中说的那样,

让我们闫博帮威名天下扬,

少帮主,你若是不肯,

我就投水自尽在你的眼前,

反正我已经没有了家,已经没有了活下去的依靠,

少帮主!”

说到最后,钱文迪都被自己情深意切的言语所打动,

原本挤出来的泪珠,此刻竟是如同水帘洞般滴落个没完。

站在一旁的李秋水也是没有想到,

这个同自己朝夕相处了近一个月的胖子,

居然有着如此凄惨的往事,

忍不住也香泪涟涟。

独眼龙更是被感动的稀里哗啦的哭了起来,

带着李大嘴,王麻子和千仁跪在了闫博的面前。

“少帮主,你就收留了文迪吧!

少帮主,你不收留文迪,

我们,

我们,

我们就不吃饭了!”

独眼龙本想着怎么样能让少帮主同意留下钱文迪,可是想来想去,只能通过自残来要挟,

可又不敢说的狠了,怕已经好了的少帮主再疯了起来,那就不好玩了。

闫博看了看身旁的李秋水,又看看了自己的四个兄弟,

最后看着无比伤心的,认真哭着的钱文迪。

“你可是当真,我们干的可是刀头舔血,掉脑袋的营生,

无家无业,四海漂泊,

这中间的寂寞,你可能忍受?”

恰在此时,那队明兵喊着口号从闫博号前走过,

钱文迪抬起头来,擦去了眼泪,用力的点了点头,

“我愿意!”

闫博也满意的点了点头,

“好!你给我记住了,要是有人欺负你,你报我的名字,我闫博罩你!”

“谢少帮主!”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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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回家离家!

 “我不同意!”

说不同意的人不是闫博,

不是大副独眼龙,

也不是二副李大嘴,三副王麻子,打杂的千仁,

却是刚加入闫博帮不到一个时辰的钱文迪。

此刻他们是因为如何去李秋水家索要赎金的事争论了起来。

钱文迪此刻已经是将自己牢牢的定义为了闫博帮的军师角色,

论勇猛他比不了独眼龙,

论操船他不如李大嘴,王麻子,

家务活又同千仁这个堪称御厨的家伙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所以钱文迪将自己定义为了军师,

军师是什么?

军师就是闫博帮的大脑,

要制定战略,

谋划策略,

要具备从万千线索中能够抽丝剥茧找出真相的智慧,

要具备在茫茫江湖中发现危险并予以规避的眼光,

要拥有博览群书博古通今的大智慧,

钱文迪自问,这天底下没有几个人的见识能高过自己,

所以,他将自己牢牢地定义为了闫博帮的军师。

“你为什么不同意我带着秋水一同上门去索要赎金?”

闫博知道,如果带着人质上门去索要赎金是多么冒险的一件事,

可是望着李秋水那双可怜巴巴的大眼睛,

闫博实在是不忍心拒绝她,

虽然自己没有在肉体上占有这个还在发育中的美人胚子,

可是从她的眼神中,闫博能够看出来,李秋水绝对不会害自己。

“反正我是不同意。”

钱文迪将脑袋摇的像拨浪鼓一样,坚决不同意闫博的做法,

“首先,我认为她就没有说实话。”

钱文迪伸手指向了李秋水的鼻尖,

看着伸到自己面前的那只肥手,

李秋水面带羞愧之色的低下了头。

“秋水不是说了么?

这件事不能告诉我们,

告诉我们就会害了我们,

我相信秋水!”

闫博坚持着自己的想法。

“少帮主,你仔细想想,

一个正二品的高官,

就算不是京都的正二品,

只是个留都的正二品,

可也是朝廷响当当的角儿,

他的一举一动,

不但要顾及他的身份,还要考虑朝廷的脸面,

别说他的家人远行,就算是他家的管家出行,

哪有像她这样轻车简从,一人就敢乘坐那黑船,

还是这样如花似玉的大美女,

这可能么?

这可能么?

这可能么?”

钱文迪一连问了三个这可能么,让闫博也是无言以对。

闫博不是没有想过这一处疑点,

私下里也曾问过李秋水,

但是李秋水每次一被闫博问道此事,就是以泪洗面,

哭的闫博的心都碎了,

这里面一定有天大的冤情,

可是人家苦主不说,

谁又能知道呢?

难道皇帝老儿就能知道么?

反正钱文迪就是死活不同意,

独眼龙几人早已经被钱文迪的博学多才所征服,

又觉得军师说的有道理,

都站在钱文迪的一边,

不同意闫博独身一人带着人质前去苦主家索要酬金。

闫博想给他们讲讲张子强的故事,可是张子强是六百多年后的人物,

只能将自己想到的另外一个主意说了出来,

避过了李秋水,

闫博将闫博帮的众人叫到了一边,

“你们给我听着,如此这般这般..........”

听了闫博的交代,独眼龙,李大嘴,王麻子,千仁听得云里雾里,

钱文迪倒是明白了闫博的意思,

“少帮主,这样能行?

要是那李云卿狗急跳墙怎么办?”

“不会的,他再怎么说也是个正二品的朝廷大员,

脸面还是必须得要的!”

“那也就只能如此了!

少帮主你放心的去吧,剩下的事情我来安排!”

看着钱文迪心领神会的眼神,闫博觉得自己的这个军师没有选错人,

转过身带着简单易装了的李秋水下了闫博号,

混入了岸上的人群之中,

几个走位,已是消失不见,

钱文迪将独眼龙,李大嘴,王麻子,千仁的分工一一安排,

少顷,除了钱文迪留在闫博号上看家外,

独眼龙他们也是分散在人群中,各奔东西而去。

※※※※※※※※※※※※※※※

金陵也称南京,有着6000多年的文明史和2400多年的建城史,

素有“江南佳丽地,金陵帝王都”的美誉,

与北京、西安、洛阳并称为“中国四大古都”,

是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

地处中国长江下游的宁镇丘陵地区,

东望大海,西达荆楚,南接皖浙,北联江淮,

山环水抱,葱茏毓秀,山水城林融为一体,自然风貌久负盛名,

历史上盛称为“六朝胜地、十代都会”

虽然在六百年后,闫博曾数次来过这里,

可是却从来没有在六百年前的今天走在这处古城的街道之上,

李秋水算是回到了家乡,看着什么都很亲切,

像个孩子一样,拉着闫博的袖口,可怜巴巴的看着路边小摊售卖的玩意,

“闫博哥哥,我想吃糖葫芦。”

“买!”

“那个,那个,闫博哥哥,我想要面人。”

“买!”

“闫博哥哥,你看我带着个发簪漂不漂亮啊?”

“老板,这个,这个,还有这个,都不要,其他的全给我打包。”

任谁来看,谁能看出这两个郎才女貌的佳人,

一个是绑匪,一个却是人质。

闫博也是肉疼,

那个未见过面的老爹就是个穷海盗,

谁知道他这个海盗到底抢到过人没有,

不得而知,

只是知道,

三两五钱银子是他留下来的所有家当,

此刻这所有的家当,

已经变成了闫博怀中的十五个铜板,

以及李秋水头上戴的,嘴里嚼着的,和手上拿着的东西,

闫博知道,这样做太有失海盗的身份,

可是却在心中宽慰自己,

钱花了是花了,

人质的心情就好了,

人质心情好了,

赎金就可以多要点,

花点小钱换取大笔赎金,

不值也值了!

李云卿的府邸位于金陵城玄武湖畔,

这里自古是高官皇族的居住之地,

位于安德门的那处大街第三个大院就是李府,’

已是遥遥可望。

“闫博哥哥,我想给我爹爹一个惊喜!”

李秋水俏皮的拉着闫博的手撒娇着说道。

“什么惊喜啊?”

闫博虽然被刘秋水香软的小手拉的心里直痒痒,

可是却也担心,这丫头再让自己去买个什么贵重的见面礼什么的,

要知道,老子的老子留下的家产可是只剩下了十个大子(刚才那卖松糕的老头又让自己破费了五文)。

李秋水神秘兮兮的说了三个字,“走后门!”

“走后门?”闫博想不明白这叫哪门子惊喜,却不想让这可人儿扫了兴子。

“走后门就走后门,走,哥陪你走后门去!”

走后门是中华文明五千年的光荣传统,

大户人家的后门更加不是寻常人所能够走的,

多是些身份显赫,或是纳贡行贿之人所用,

所以能够看守大户人家后门的人,

都不是普通人,

要么是远亲,

要么是府中伺候了几十年的老仆,

所以当李秋水带着闫博来到李府后门的时候,

李三一眼就被李秋水给吓晕了过去,

闫博赶紧在李秋水的招呼下帮忙救人,

心中却是越发的郁闷,

哥只是个海盗,

现在却变成了保姆,

变成保姆已经很丢海盗的脸了,

现在居然还帮着人质救他家的老仆。

乖~!乖~!可爱的小草泥马不要闹哦!

就差没有使用人工呼吸,

这个被李秋水唤作李三叔的老仆终于在闫博幽怨的眼神中醒转了过来。

“小姐你怎么回来了!

天哪,这可如何是好!”

李三宁可自己刚才是真死了,

可是小姐却是活生生的站在自己的面前,

擦去了老泪,左右张望了一下,快速的将后门关了,

带着李秋水和闫博沿着一条李秋水都没有走过的幽闭小路直奔李云卿的书房而去。

闫博被神叨叨的李三叔搞迷糊了,

张嘴去问李秋水,

“秋水,你不会是地下党吧?”

“啊?闫博哥哥,啥是地下党啊,好神秘的样子呀!”

“没啥,哥胡说呢!”

正当久未归家的李秋水同一头雾水的闫博两人类似于打情骂俏的低语中,李三叔将二人让进了李云卿的书房。

此刻李云卿并不在书房内,

李三快速的掩上了门,飞奔而去。

进了书房,李秋水倒是老实了起来,

心里想着自己所做的事,不由的忐忑不安了起来。

闫博想要安慰,确实不知道该如何去说,

心中一凌,告诉自己,

哥只是个海盗,

海盗和人质不能发生感情。

等会要是这李云卿懂事

自己就拿了赎金拍屁股走人,

不给你出幺蛾子,

要是你李云卿不懂事,

嘿嘿,可别怪我闫博不讲道义!

可是,坐了半天,居然连个倒茶的人都么有,

闫博有些不耐烦,可只能候着,

左等不来,右等不来,

当闫博将李云卿书房内悬挂的字画看了三遍的时候,

门被人从外面轻轻的推开了,

一个淡黄色的身影一闪而入,快速的将书房的门关了起来。

看到来人,李秋水大喜过望,哭着扑到了来人的怀中,

“娘~秋水可想死你了!”

闫博这才看清,李秋水的娘居然是个大美人,

一身鹅黄色轻纱一群,眉目间同李秋水有着八成相像,

却不似李秋水那般青涩未开的秀美,

却像是一颗熟透了的蜜桃,

看的闫博差点就有点失态。

秋水母亲抱着女儿压抑着自己的哭声,

片刻后,却是突然放开了自己的女儿,

快步走到了闫博的面前,拿出了一个软布锦囊,

一把塞到了闫博的手中,

“少年郎,你是谁?”

“我是~”闫博刚想报出自己的名号,咱做海盗也要做个光明正大的海盗不是,

可是刚说了两个字就被李母打断了。

“不管你是谁,这里是我的私房钱和一些首饰,你赶紧拿了,带着秋水远走高飞,永远都不要再回来了!”

“阿姨,我是~~”闫博想说自己是海盗,是来绑票的,却没有机会开口,

因为李母已经一手一个拉着李秋水和闫博,快速的走到了书房后的密室中,

一把拉开了一条不知道通往何处的密道,

不管三七二的就将二人塞进了密道,

在关上密道门的一刻,李母深深的看了一眼自己的骨肉,

然后恶狠狠的冲着闫博说道,

“小子你给我听好了,我将秋水托付给你,要是你辜负了她,我就算是做鬼也不放过你!”

那眼神让闫博浑身的汗毛都硬了。

“阿姨,我只是个~~~”

“嘭!”的一声,密道的门被关上了。

“海盗!”这两个字闫博只能说给了自己听。

李秋水面色惨白,刚才母亲在耳边的几句低语,已是让自己明白这件事的严重性,

留在家中只会给家里带来灭顶之灾,

含着泪李秋水朝着母亲和父亲的方向深深的磕了三个响头,

“母亲,父亲,秋水对不起你们,女儿不孝,来世再报答你们的养育之恩!”

说完这些,也不擦去挂在脸上的泪花,

拉起闫博的手,

辨认了下方向,朝着三个洞口中的一个,头也不回的一路闯入黑暗!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008 抢了皇帝的女人

 李徐氏端坐在书房中,

脸上的泪痕未干,桃花带雨,我见犹怜,

收去悲痛的情绪,脸上已是刚毅。

“嘭!”的一声,

书房的大门被人从外面一脚踹开,

一个中年男子身穿朝服,脚穿白底高帮的官靴,手提一把寒光闪闪的长剑,

怒目圆睁中踏进门来,

他身后跟着的正是去朝堂上报信的李三,

李三进了门快速回身将书房的门关了起来,生怕刚才的动静让别人听见。

“人呢?”

这中年人正是李秋水的父亲,金陵礼部尚书,正二品的李云卿,

此刻他咬牙切齿的环视了一眼屋内,

压低了声音,冲着李徐氏低吼了起来,

看到房间中没有李秋水的身影,两行热泪却是流了下来,

“人呢?”

李云卿咬着牙再次冲着李徐氏问道。

看到李徐氏稳坐不动,嘴唇紧闭不发一言,

李云卿仰头长叹,提着长剑直奔密室之门,

李徐氏此刻不再安坐泰山,而是抢先在李云卿赶到那扇门前,冲了过去,

跪坐在门前,仰起头来,却是洒下了一地的泪花。

“你让开,让我将这大逆不道的逆子杀了!”

看着李云卿双眼喷火的骇人表情,李徐氏高昂起了脖子,颤声道,

“她可是你唯一的骨肉啊!

你要杀他,就先把我杀了吧!”

说完这话,李徐氏嘤嘤的哭了起来,愈发的伤心,

“你为了得宠,竟然是舍得将自己唯一的骨肉送给那人,

那人是什么心性,你怎会不知,

你这是将秋水往虎口里送啊!”

“妇人之仁,

你可知多少人想要将自己的闺女送入那处,

可是又有谁有这机会,

要不是我费尽心思安排,

秋水怎会让他看中,

我也知秋水是咱们唯一的骨肉,

但是我更明白,秋水也是咱们李家最后的机会,

你当我忍心,

你当我不痛?

哎!”

李云卿手中的长剑“哐当”一声落在了地上。

“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么?

秋水是偷偷跑回来的,

除了你我和李三,并无人知晓,

就算是秋水偷跑出来的,

那也是那些个阉人失职,

那人总不能硬怪到我们李家头上,

老爷,你就放过秋水吧!”

李徐氏跪在地上,不停的磕着头,发簪都掉了,一头黑丝混着泪水粘在脸上。

“哎!”李云卿又是一声长叹,

“也只能如此了!

李三。”

“老爷,李三在听着呢!”

“这件事,你就当没有看见,也没有听见!”

“老爷您放心,我什么都不知道,”顿了顿,李三两行热泪也是流了下来,继续说道,

“老爷,我在府中已是五十四个年头,

到您这里已是服侍了李家三代的主子,

我李三,老爷您应该是知道的,

绝对不会做任何对不起李家的事!

老爷,我有个不情之请,

过了这月十五我就满六十了,

老了,

干不动了,

请老爷准我离开李府,告老还乡,

这个秘密就让我一并带走,

保个李家的太平吧!”

李三此刻已是痛哭中跪在了李云卿的脚下,

李三自幼入了李家,一辈子未曾娶妻生子,

是李家三代家主最为放心的人,

现在为了保守李家的这个秘密,无依无靠的李三选择了离开李家隐姓埋名。

一个膝下无子的孤苦老汉,离开李家可怎么生活?

这一点李云卿心中怎会不明了,

可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不将女儿偷偷返回家中的秘密彻底的隐瞒起来。

“哎,也只能如此了,

可是李三叔,今后你可如何去生活?”

“老爷放心,李三虽然上了年纪,身子骨还行,不会苦了自己的!”

“也罢,你去账房支取五百两银子,到了乡下买处宅子再购置些田地,

等这件事过去了,再回李府吧!”

“不用老爷费心了,这么多年李三每月的月钱本就无处所花,也算是略有些银两,

养老之用已是足够的,

李三就是伤心,我这一走,老爷您再没个贴心放心的下人了!”

说完这些,李三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苦了你了,李三叔,等这件事有个结果,我定然将你接回李府养老送终!”

“谢老爷,李三这就去收拾东西去了!”

擦着老泪,李三一步三回头的去了,这一去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

可是为了李家,自己必须离开这里。

书房中只剩下了抱头痛哭的李云卿和李徐氏二人。

这都是做的什么孽啊!

※※※※※※※※※※※※※※※※※

“什么?逃婚?”

一路穿行于密道中的闫博,此刻已是从李秋水的口中得知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李家也是当年跟随太祖皇帝朱元璋一起打下明朝江山的开国老臣,

到了李云卿这一代,也是朝廷里正二品的礼部尚书,

却是运气极差的遇到了靖难之变这一出叔夺侄子皇位的大事,

建文皇帝麾下位高权重的李云卿同其他所有建文帝的高官,被夺了皇位的永乐皇帝朱棣打成了右派,

好在永乐帝还算念旧情,又想做个名垂青史的仁君,

便将都城迁往了北京,将金陵设为了留都,

李云卿这些个前皇帝的大臣虽然保留了官职,却是失去了权利,变成了金陵的礼部尚书,不再是天下的礼部尚书,

朱棣的意思很明确,我不杀你们,我等你们一个个老死,

爵位不世袭,这样一来朱棣不但保留了一个好皇帝的名声,又能兵不血刃的处理了这些自己侄子手下的人。

李云卿本是单传,到了他这一辈又只生了个女儿李秋水,

虽然也娶了三房姨太,却是只见牛耕地,不见地开花。

如果李云卿不想出办法,自己一死,李家铁定没落,

于是想了个金陵偶遇的局,让永乐皇帝朱棣出巡留都的时候无意中见到了李秋水,

朱棣本是**之人,虽然当皇帝的时候已是过了不惑的年纪,可是大家都知道,越是老壳子,越是喜欢像李秋水这样的嫩丫头,

于是就看见了,看见了之后就看上了,

宣旨李家,挑个黄道吉日送入北京皇宫,

李云卿本想着父借女贵,攀上个皇亲国戚,

等得了永乐皇帝的宠,复了权势,

到时候,如果自己实在生不了儿子,就从宗亲中过继个儿子,

把李家的世袭官爵给保住,

却不料虽然李秋水年少,却是也从杂人的口中得知这朱棣是个荒淫之人,玩的都是些虐待的招式。

就在李家派专人将李秋水送到北京交给宫内的太监的时候,瞅了个空子,小姑娘竟是在皇宫的门口给跑了。

于是就有了坐黑船,遇风暴,碰到闫博这个海盗的后来之事。

虽然闫博跟习大大握过手,和李叔叔一起吃过饭,

也经历过血雨腥风,尸山骨海,是个见过大场面的人,

也是死过一次又活过来的,看透了生死的人,

却是心中更加明白,这跟皇帝抢女人的事绝对是个大事。

闫博倒是一点都不害怕,就是觉得刺激,

也觉得自己好悲哀,

心中默默在念叨,

“我到底算不算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海盗?”

过去的这些天的画面一幕幕在闫博的眼前翻过,

第一票,

一个胖子,一个美少女,

胖子没钱,只能收了小弟,

美少女是大官的千金,本想着大捞上一笔,换个船,再添些小弟,好好做个海盗,

却没想到,人质他妈居然将人质就这样送给了自己,还不问自己姓名,

而这人质还高兴的一塌糊涂,

看着手中装着银票和首饰的锦囊,

闫博分不清,这到底是算人质的赎金还是人家嫁女儿的陪嫁。

管他大爷的,看这个锦囊的分量也是不轻,

想来一个正二品的原诰命夫人的丈母娘的私房钱也不会少到哪里去,

就认了吧!

当然最让闫博满意的还是这个拉着自己的手不停奔跑,浑身散发着少女体香的便宜老婆。

这明明是人质,却一转眼变成了自己女人。

而且这个女人还是从当今皇上的手中抢过来的女人,

不!

严格意义上讲,是抛弃了皇帝,主动送到自己这个穷滴叮当烂响的小海盗手中的女人,

这种**丝完胜高富帅的选择,让闫博有一种得意到极致的感觉,

也让闫博心中想起了六百年后那个生活服务类电视节目中一位女嘉宾所说的话,

“我宁愿坐在宝马车中哭泣,也不愿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欢笑!”

低俗,

拜金,

物质女!

我呸!

不过话又说回来,身为一个男人,就算买不起宝马,也一定要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一定要让自己心爱的女人物质精神双文明!

看着发足狂奔的李秋水,

闫博心中暗暗下定了决心,

“娘子,你海盗哥哥一定会让你坐在宝马车里开心的欢笑的!必须必的!”

※※※※※※※※※※※※※※※※※※

不知道在这漆黑的密道中跑了多久,

李秋水带着闫博进入到了金陵城地下的排水涵洞中,

你别说,明朝时候的金陵城,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已是极为完备,

这排水的涵洞之阔气,就算是放在六百年后都可称之为大工程,

看这宽度,足够四匹马拉的车在里面通行。

从排水涵洞中出来,两人被刺眼的阳光晃得看不真切,

却是听的人声鼎沸,像是周围有着很多人,

等适应了外面的光线后,两人才发现,他们是从身后是一处位于菜市场口的青砖矮房子中走出的,

闫博心中更加佩服中国古人的智慧,

没有台阶,不知不觉就从距离地面数丈的地下来到了地上。

抬眼去看,闫博竟然是在一处墙角看到了一个熟人!

这个熟人却是李大嘴,

此刻李大嘴怀里抱着一叠黄纸,看着日头算着时间。

“不好!差点把这茬事给忘了!

这是要娶了闺女害了老丈人的节奏啊!”

闫博猛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拉着李秋水挤开人群,朝着李大嘴快步走去。

李大嘴正在心中盘算,要不要提前将少帮主发明的传单贴出去,好有时间去窑子里乐呵乐呵的时候,

却发现少帮主居然带着人质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大嘴,其他人呢?”

“少帮主,你出来了啊!太好了,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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