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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皓晖 当前章节:15265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03:36

后一种理念,是中国原生文明中居于主流的正义理念。其认识论的根基是:人的正义与良善,对人的命运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事件与行为的正义性与良善性,是一个人、一个国家决定一件事该不该作为的根本标准;若以所预测的最终结局的吉凶行事,则会将天意变成私欲,是对正义与良善的亵渎。所谓“天人交相胜”,其深刻方面正在这里。

(1)田氏崛起的早期奥秘

历史留下了早期田氏的几则故事,大体可以看到田氏崛起的奥秘。

其一,齐景公时期,田氏经过百年上下的经营,已经发展为拥有大规模田产的望族,其族领也进入了齐国的大臣序列。这时的田氏首领田乞,已经是齐国大夫了。他在自己的封地内,实行了一系列惠民政策:收粮食税,收回农民借粮,都用小斗进;借给农民粮食或赈灾,都用大斗出;将山林木材运到市场出售,价格与在山林等同;将海鱼、海盐以及其他海产品运到市场出售,价格与海边相同;百姓遇天灾、疾病等苦难,田氏立即赐粮赐物救济。而当时的齐国公室,当时齐国的其他世族封地,却是重税盘剥政策。两相对比,齐国民众纷纷依附田氏。《左传·昭公三年》的记载是:“民众对田氏,‘爱之如父母,归之如流水。’”《史记·田敬仲完世家》的记载是:“由此,田氏得齐众心,宗族益强,民思田氏。”

其二,田氏惠民政策,一直持续到取代姜氏政权之前。尤其是田乞的继承者田成子,不但坚持,而且扩展了惠民政策。

田氏的经济惠民政策,引起了齐国老世族阶层的警觉。第一个向齐国公室发出警告的,是春秋名臣晏子。但在齐景公看来,这只是经济事务,没有理睬。后来,晏子出使晋国,对以反对郑国子产新政而享有盛名的贵族大臣叔向,全面通报了田氏作为,末了发了一句很大的感慨:“齐国之政,其卒归于田氏矣!”叔向虽然是坚定的守旧派,但对当时的大形势也是痛心而无奈的。他告诉晏子:如今的晋国,也进入末世了,“民闻公命,如避寇仇;公族已尽,政在家门。”

显然,晏子与叔向,都是大国霸业末世的邦交名臣,但在对天下大势的评判与应对上,却都是老贵族的保守主义立场。这种主张维护旧制度的保守主义,在当时不仅体现为一种相当深厚的思潮,更重要的是表现为以老贵族阶层为轴心的一种社会实际力量。新兴社会力量同旧根基的较量,就是通过与他们之间的政治战役体现的。齐国田氏的崛起,当然也是这样。

(2)田氏崛起的七次政治战役的进程与标志

其一,以田乞任大夫为标志,田氏进入了姜氏齐国的新贵族序列。

其二,公元前532年,也就是齐景公十六年,田乞之父田桓子联合鲍氏,以私兵攻灭齐国老世族高氏、栾氏,共同分割了两家的财产与封地,势力进一步壮大。

其三,公元前489年,田乞在齐景公死后发动政变,打败拥戴原定太子的国氏、高氏两大集团,从鲁国接回另一个公子阳生,立为国君,是为齐悼公。接着,田乞又诛杀了原先的太子荼,事实上掌握了齐国政权。

其四,公元前485年,鲍氏弑悼公。齐人共立其子壬,是为简公。田乞的儿子田常即田成子与监止俱为左右相,相简公。田成子与监止不和,但监止幸于简公,权弗能去。于是田常复以大斗出贷小斗收的办法笼络人心。当时齐国民众有歌谣:“妪乎采芑,归乎田成子!”意思是说,连采芑的老妪,都在说要归附田成子了!

其五,公元前481年,也就是齐简公四年,田成子发动政变。攻杀齐简公势力,简公出逃,被田氏捉住杀死,田氏拥立简公之弟为新君,即齐平公,田成子出任丞相。

其六,公元前476年,也就是齐平公五年,田成子发动对齐国旧世族的清算,全部诛杀鲍氏、晏氏、监止氏,以及齐国姜氏公族中的强悍者。同时,大大扩展田氏封地,使田氏拥有的土地与人口,第一次超过了国君的直领封地。田氏成为齐国实际上的主宰力量。

其七,公元前386年,周王室正式封田和为齐侯,列为诸侯,即田太公。至公元前379年,“故齐康公卒,绝无后,奉邑皆入田氏”,自此,大邦齐国完成了大国蜕变的历史过程,走上了新的战国时代。

3.晋国蜕变:韩赵魏三家崛起

春秋新势力崛起而导致大国蜕变的另一个典型是晋国。

晋国的特殊,在于它是一个老世族林立的王族诸侯大国。狐氏、郤氏、先氏、荀氏(也就是中行氏)、范氏(也就是士氏)、栾氏、知氏、叔氏、颠氏、桓氏、庄氏、司空氏等,都是晋国很有根基的老贵族。晋国新势力的崛起,有直接诞生于当时军功的新阶层,也有从这些老世族中衍生的新阶层。新兴势力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是从当时的社会危机与国家动荡中崭露头角的。

晋国的新锐势力,主要诞生于晋献公时期。晋献公时期,正是齐桓公大国霸业崛起的时期。由于管仲变革的影响力,当时的晋献公任用老世族士蒍为大司空,也在晋国推行了一定程度的变革,主要有:其一,制定颁布了一些新的法令;其二,修筑了一座新都城——绛;其三,实行军事改革,将晋国军队扩编为两军。晋国这次新法令的具体内容,史料没有具体记载。但是,依据变革大臣主持修筑都城的工程职能推测,晋国这次制定的新法令,应当是与征发劳役、征发兵员相关的局部政策,还远远不是管仲那样的全面变革。虽然如此,晋献公时期的晋国开始了新的发展,那个时期也成为晋国政治力量变化的开端时期。

(1)赵魏两大族群的军功崛起

公元前661年,也就是晋献公十六年,刚刚完成扩展的晋军以将军赵夙、毕万为统帅,吞灭了相邻的霍、魏、耿三个小国。晋献公封两人为大夫,将耿国之地分封给赵夙,将魏国之地分封给毕万。这个赵夙族群,就是西周初期流散于北部的古秦人族群的一支,其早期首领是造父。传至春秋时期的赵夙,已经是造父的第12代传人了。

毕万族群,则是周武王时代毕公高的后裔。武王灭商后,毕公高封于毕地,开始有了毕氏族群。毕万拥有魏地后的第11年,毕氏族群在魏地不断壮大,遂以封地为姓,改姓魏氏。从此,晋国有了一个新的族群。需要强调的是,赵氏与魏氏的远祖在当时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光环,在晋国对外战争中建立功业的赵氏与毕氏,在当时都是已经成为庶人的平民阶层了。他们的崛起,是新兴势力依靠自身努力奋争的崛起,而不是老贵族的功业继承。

(2)韩氏族群的道义崛起

论族群根源,韩氏原本是晋国公室族群的分支,为姬姓。其可考的祖先,是封于曲沃之地的桓氏。以当时的宗法制度,桓氏是正宗的王族分支。大约在春秋早期,曲沃的桓氏头领桓叔的一个叫做“万”的儿子,因功被晋国分封于韩原,也就是今日陕西省韩城地带。依据族群不断分封繁衍的传统,这个桓万便以封地为姓,自立了,时称韩万,其族人也一律改姓为韩氏。韩万当时的称号是韩武子,可见其爵位很低,在晋国老世族中只是一个封地很小的新族群而已。韩氏的发展壮大,开始于韩武子第五代的韩厥,也就是春秋中期的晋景公时期。

确切地说,韩氏崛起于晋国一场重大的政治事变。其时,韩厥尚只是晋国一个封地不多、爵位又低的寻常大臣。与当时已经壮大起来的新兴赵氏、魏氏的权力与封地相比,韩氏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但是,韩厥公直,明大义,在朝在野声望甚佳。这一时期,晋国权臣屠岸贾借晋灵公遇害,嫁祸执兵重臣赵盾,进而以诡异手段诛杀了赵盾,并搜寻赵氏后裔。力图彻底剪灭赵氏一族。在这一重大的政治事变中,韩厥明确地站在赵氏一方,先力主赵盾无罪,后来又保护了赵氏仅存的嫡系后裔。再后来,进而力保赵氏后裔重新得封而恢复生机。自此,韩厥成为天下闻名的忠义之臣。

这便是流传千古的“赵氏孤儿”的故事。虽然,这则故事因为细节的戏剧性而成为一个经典传奇,也成为当代主流史学否定这一事实的依据之一;但是,只要滤去戏剧性细节,只要关注事件的主干脉络,这样的政治事变在那个时代是具有真实性的。以司马迁的史笔原则,不会将一个子虚乌有的荒诞事件搬进史书。我们可以摒弃细节记述的误差,但不能否定这个重大事件的基本真实性。

这个事变,在改变晋国政治势力结构的过程中,具有枢纽的意义。其结局是赵氏复出,屠岸氏灭亡,韩厥擢升晋国“六卿”之一,并与赵氏、魏氏结成了坚实的政治同盟。韩氏地位一举奠定,遂成当时晋国六大实力族群之一。当时,晋国六大实力族群是:知氏、范氏、中行氏、赵氏、魏氏、韩氏。从性质上说,这六家都是叛逆于旧权力体制的社会自治势力,都是当时社会的新兴势力。

历史的法则是:新兴势力的聚合,必然在两方面的作战中完成并且定型。一方面,是新兴势力对旧贵族势力与旧有体制的全面较量;另一方面,是新兴势力之间在改革竞争、利益分配方面的全面较量。这两方面的较量,最终都是通过政治决战的方式完成的,都是要付出沉重的血的代价的。

(3)晋国公室权力的衰落

春秋中期,晋国公室日渐衰落。尤其晋献公时期,公族权力遭到严重损害。

公是诸侯的爵位等级。所谓公族,就是以诸侯国君的嫡系族群为轴心,同时包括所有同姓分支的人口势力。在分封制时代,君权的直接根基有两方面:其一,国君直领的土地最肥沃,数量之大也超过任何臣下。其二,国君族群的人口数量与权力影响,远远超过任何臣下势力。若丧失了这两方面根基,公族的衰落与沉沦是必然的。

晋献公曾经在讨伐骊戎获胜后,将俘获的骊姬姊妹立为妻妾。后来,骊姬姊妹各自生下了一个公子,从而引发了晋国诸公子争夺国君继承权的较量,史称“骊姬乱晋”。骊姬势力屡次陷害原太子与两位公子,导致原太子自杀,两位成年公子逃出晋国。由此,晋献公痛恨以公子群为轴心的公族势力,在太庙立誓并通告诸侯:不容许外邦收留晋国逃亡公子,也不再以公子为执掌公族事务的大臣。

自此,以国君嫡系公子群为轴心的公族势力,在晋国失去了传统的权力伸展方式——以国君为雄厚的支撑根基,不受臣下势力与外邦势力的制约。自晋献公晚期起,公子群体的存在方式,只能转化为依靠臣下的依附、依靠诸侯的援助而决定自己的命运。后来,到赵氏当权的晋成公时期,更出现了赐大臣嫡子以公族身份,由赵氏集团成员担任主管公族事务的“公族大夫”的媚下现象。至此,公室与公族势力在晋国已经基本上丧失了根基。

晋文公之后的晋国公室,很快便陷入了两方面一起丧失优势的境地。新兴势力的土地越来越多,族群人口与依附人口也越来越多,社会根基也越来越雄厚了。

(4)新兴战役:晋国新兴集团之间的较量与整合

第一战役,六卿联手扩张。公元前514年,晋顷公十二年,执政的六大集团——范、中行、知、魏、赵、韩六卿联手,以“行法”为依据,吞灭了两大公族势力——祁氏、羊舌氏。此所谓“六卿以法诛公族”的晋国末期大事变。之后,主政的魏氏领袖魏献子,将两大公族的封地划分成十个县,分别由六大集团派出县令治理;其实际内涵,就是六大集团瓜分了两大公族的地盘,并在其封地上实现了当时初现端倪的新型治理方式——县治。

需要注意的是,这次“以法诛公族”,不是变法,而是破除了以国君认定之罪为诛灭依据的传统。相反,是大臣集团以“公族违法”为依据而发动的“下克上”的诛灭。其意义在于,新兴集团第一次打出了法的旗号,而不是国君人治的旗号。事实上,这是此后变法运动的实质性前潮。

第二战役,公元前513年,晋国六大集团达成盟约:以“铸刑鼎”的方式,颁布了范宣子制定的刑书,向社会公布了历来不公开的法律文本。与此同时,六大集团也纷纷在自己的封地实行了新的土地政策,一改传统的“百步为亩”的小亩制,推行160步到240步为一亩的大亩制。在以亩为计算单元的税制中,大亩制有利于农民利益。

故此,当时的兵家名士孙武评价说,晋国的政权将归于亩制最大的赵氏,而亩制最小的范氏、中行氏将最早灭亡。历史地看,这个事件是六大集团对旧制度的一次宣战,是其后大国变法运动的一个最为重大的信号。

第三战役,公元前497年,范氏、中行氏两大集团得到郑国支持,不满赵鞅主政,派兵攻打赵氏。赵鞅兵败,逃奔晋阳,赵氏势力一时衰减。

第四战役,公元前493年到前490年,赵氏集团与范氏、中行氏两大集团展开决战,最终攻灭了范氏、中行氏两大集团,其土地人口,由剩余的四大集团分割。紧接着,在对为两大集团输送粮食的郑国军队的作战中,赵鞅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动员令:“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与士同);人臣、隶、圉(犯人),免!”也就是说,参战将士人人都有超越传统的重赏,而奴隶与犯人则一起赦免,跃升为庶民。这是春秋后期,以新法令的优越性激励战心的一次成功范例。

第五战役,公元前453年,知氏集团主政专权,向赵、魏、韩三大集团索取土地,最终导致三大集团联合,一举吞灭了当时势力最大的知氏集团。至此,晋国新兴集团惟余赵魏韩三家。

公元前403年,周威烈王正式册命赵、魏、韩三大集团为诸侯国。至此,三家分晋的历史过程完成,晋国正式灭亡。这就是说,在大国蜕变的历史过程中,先后产生了四大战国——齐、赵、魏、韩四大战国。

4.楚燕秦阵痛效应:三大国进入战国序列

在大国蜕变的同时,天下所有的诸侯国,包括周王室在内,都发生着剧烈的阵痛。但是,这种主要见诸政治文明的阵痛,却没有如同齐国、晋国一样催生出新的政权主体。这种普遍发生于各个地域政权的社会阵痛,具有另外一种特殊的意义,这就是:对夏商周三代以来传统的社会结构、传统的生存方式的深刻动摇。

春秋末期社会,距离中国文明形态的再次跃升,还有相当长的历史道路。惟其如此,这种普遍阵痛的历史本质,正在于艰难地寻求对旧文明形态进行深刻扬弃的新的历史方式。从核心方面说,可以具体化为这样一个历史症结:国家政权更迭的历史道路,除了“汤武革命”的暴力置换方式之外,还有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历史方式?而且,这样的历史方式究竟有没有?如果有,究竟是什么?在当时还都是非常模糊的。但是,正是这种寓探索于社会震荡之中的普遍潮流,才使历史的答案一天一天地清晰起来。这就是春秋末期具有普遍性的社会阵痛的历史意义。具体地展开后入战国序列的另外三个大国——楚、燕、秦的阵痛变化,能够使我们更深刻地感知文明历史的深邃。

(1)主导华夏南部的楚国,经阵痛变化进入战国序列 楚庄王之后的楚国,大国霸业不复存在,政变内乱也时有发生。但是,经过楚庄王时期的严厉整合,老世族守护旧阵地的能力被大大遏制,老世族所繁衍分化出的新的族群人口,也很难滋生出以推行新政为特质的新兴集团。从王族政权与大臣群体的实际力量对比上说,楚国大臣群的土地资源与人口资源,始终难以达到王族直接掌控的土地资源与人口资源的总数量规模。超过王族资源实力规模的可能,则更是渺茫。所以,尽管楚国的政权并不很稳定,国家阵痛时有发生,但是,楚国王室始终保持着对国家的主导权。

楚庄王之后,楚国的社会大震荡主要有六次:

第一次,从公元前584年,也就是从楚共王七年开始,楚国遭受吴国进攻,屡遭败绩,国内发生长期而严重的普遍危机。具体说,吴国的军事压迫,已经成为楚共王、楚康王、楚灵王、楚平王、楚昭王、楚惠王六代百余年最为严重的长期外患。其最为严重的时刻,发生在吴国以伍子胥、孙武为统帅的时期。这一时期,楚国在吴军的强大压力下,于楚昭王时期的公元前504年,被迫迁都,主动避开吴国兵锋。若非越国后来崛起,从背后遏制了吴国,楚国的战争震荡将以何种方式结束,其历史命运又将如何,实在很难预料。

第二次,公元前548年,令尹屈建以大臣蒍掩为司马,推行有限新政。这次新政的具体政策表现是:一方面,在肥沃的良田地域继续保留井田制,给予这些地区巩固井田制的特殊政策,以保证国家战时经济的基本稳定。另一方面,在贫瘠土地与贫穷地区推行私田制,土地权归耕种者,并可以自由买卖,以激发耕种者的生产积极性。这是发生在楚吴对抗时期的一次变革。但是,这次给楚国带来某种希望的新政改革,最终却因为战争的压力,因为老世族的反对,因为新政势力的不够强大,最终收效甚微,很快就结束了。其结果,远未达到齐国田氏与晋国六大臣那样深刻而普遍的社会效应。

第三次,公元前541年,出身王族的执政大臣——令尹熊围,发动政变,以军事突袭的方式,攻杀了刚刚即位三年的新楚王熊郏敖。熊围自立为王,史称楚灵王。这次由王族大臣发动的政变,仅仅改变了楚国的政治权力,并没有给楚国带来新政。这一点,与晋齐两国由新兴集团发动的以推行新政为目标的多次政变,有很大不同。

第四次,公元前529年,楚灵王十二年春,在楚灵王率领楚军攻吴的战役中,楚灵王的三个弟弟在都城联合发动政变,攻杀太子,废黜了楚灵王。之后,政变首领熊弃疾又逼杀另外两公子,自立为王,这就是楚平王。这是又一次王族政变,也没有带来任何新政希望。

第五次,公元前523年,从楚平王即位第五年开始,楚国发生严重的政治内乱。起因是楚国臣民对政事普遍不满,大臣沈伊戍上书批评王室,其主要内容是:“今宫室无量,民人日骇,劳疲死转,忘寝与食。”显然,这是对楚吴对抗时期楚国社会现实的严厉谴责,也是对楚国王室政事的严厉批评。当此之时,楚平王的应对极其恶劣,非但不思悔改,反倒做出了极其荒唐的三件事:一是严重违背礼法,在太子迎娶新婚之妻时大起色心,将太子妻强娶为自己的王妃。二是强力镇压对自己作为不满的伍氏势力,残杀大臣伍奢、伍尚父子,逼得军事干才伍子胥逃亡吴国。三是疏远并防范失去新婚妻子的太子熊建,逼得太子逃亡宋国。楚平王的荒诞生活与白痴政治,导致楚国后患频发,政治格局大乱,军事力量大衰,楚国濒临亡国边缘。楚平王死后不久,伍子胥率领的吴军便攻破楚国都城,对楚平王掘墓鞭尸,使楚国陷入了严重的全面危机。

第六次,公元前479年,楚国爆发“白公之乱”。白公,名胜,史称“白公胜”,原是楚平王时出逃的太子熊建的后裔。后来,白公被楚国令尹子西召回,安置在楚国边境地带的一片小封地上。长期流亡他国,因而熟悉天下变革大势的白公胜,对楚国旧制不满,在自己的封地仿效齐国田氏的新政,对庶民征税实行小斗进,救济民众则大斗出。同时,白公胜搜求贤士,济穷济困,在楚国很得社会声望。势力形成后,白公胜率领封地私兵,参加了对已经衰落的吴国的进攻。战胜吴国之后,白公胜率部发动政变,杀了令尹子西、司马子期,并劫持了已经即位十年的楚惠王。但是,这场政变很快便失败了。楚国老世族集团因维护旧制,进而维护王权,发起了强烈的反击。军事对抗的结果是:白公胜兵败自杀,楚惠王很快又恢复了王权。

白公胜事变,是楚国在整个春秋时代惟一一次由具有新政特质的新势力发动的政治战役。历史的遗憾是,因为缺乏齐国、晋国那样的新兴势力成长的社会土壤,这股新势力缺乏强大的实力根基,最终招致了失败。自白公胜失败之后,楚国的社会土壤一直处于半板结状态。即或在后来的战国时期,楚国都一直未能发生深刻的变法运动。世族分治一直是楚国的文明痼疾,直至楚国灭亡。

白公胜事变之后,楚国的外部大局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最基本的变化,是楚国的最大对手吴国衰落了。此后不久,吴国又被越国吞灭了。其次是春秋末期的霸主越国,也很快衰落了,对楚国已经不再构成生存威胁。至此,楚国在整个华夏南部,成了惟一的主宰力量。在此大局之下,楚国的权力趋于稳定,开始了对外扩张。此后三年,楚国先后吞灭了陈国、蔡国、杞国。此后,又趁吴国灭亡江淮地带空虚之机大举东进,土地迅速扩展到泗水流域,实力有了很大的恢复,成为了真正的大国。至此,主宰华夏南天的楚国,已经完成了进入新的战国序列的历史条件。

(2)西部秦国的阵痛与变化最小,依靠西部扩张进入战国序列 秦穆公之后的秦国,在相当长的时期保持了相对的政治稳定。大国霸业之后,秦国历经秦康公、秦共公、秦桓公、秦景公、秦哀公、秦惠公、秦悼公、秦厉共公、秦躁公九代百余年,没有发生大的内乱政变,也没有发生普遍性的社会动荡。直至进入战国初期的秦怀公时期,秦国才发生了第一次规模较大的政变。其后,秦国接连内乱,一直到秦献公即位后发动的收复失地战争时,才大体稳定下来。从另一个方面说,秦国在春秋中后期一直没有滋生出新兴的集团势力,也没有出现过较大规模的权臣新政。与其他几个大国相比,秦国具有完全不同的历史风貌。

所以如此,在于秦人族群的特殊历史,形成了具有特殊性的社会结构。这种可以称之为特殊国情的历史因素,其基本面在于人口结构。秦国的人口基础相对单一。具体说,秦人的构成有三部分:一部分,是秦立国初期,收容了周人东迁后遗留在关中的少量人口;一部分,是穆公时期吞灭戎狄12国,并入秦国西部的戎狄人口;第三部分,也是最主要的部分,则是总体上属于秦人族群的诸多分支族群。在这三部分人口中,周人在数量上所占比例极小,不可能形成独立的经济领地,也不可能滋生出新的政治集团。戎狄人口则多集中在陈仓(今日宝鸡)以西,以聚散无定的游牧经济,或半农半牧经济为主要生存方式,无力对秦国腹地发生重大影响。而迁入关中腹地的戎狄人口,只是少部分戎狄领袖层的嫡系族群,其本身动态受到秦国官府某种程度的监控,也不可能滋生出新兴集团。

所以,决定秦国政治格局的,几乎是单一的秦人族群。这种以单一族群为主要人口的大国,在当时,只有秦国。

就人口结构而言,楚国最复杂,秦国最简单。耐人寻味的是,正是这最复杂人口与最简单人口的两个大国,都没有滋生出齐国、晋国那种足以引发蜕变式政权更迭的新兴集团。具体比较,楚国尚有接近于大国蜕变边缘的连续动荡,也曾有过令尹屈建、白公胜历时短暂的新政势力。而秦国,却一直保持着相对保守的稳定与平静,既没有楚国那样内忧外患压力下的剧烈动荡,也没有出现秦人世族阶层分离出的新兴集团的新政阵痛。这一现象,构成了我们审视文明史的另一个视角,值得我们继续深入探究。

当然,秦国所以如此,一定还有另外的重要原因。譬如,秦人族群的结构特点,秦国的国家性格等。这些,都留待我们在探讨战国时代与秦国大变法时再行深入地探究。这里,我们只需要了解一个基本点:秦人立国始于春秋开端,这个新诸侯国在整个春秋时代的大动荡中,没有发生剧烈的内部变化,没有引领文明潮流,而只是扩张了土地,吸纳了人口,增强了国家实力,定立了国家根基。也就是说,对西部扩张形成的国家实力的增强,是秦国能够进入战国序列的基础。

(3)燕国历经阵痛变化,进入战国序列

整个春秋时代,有一个相对沉寂的大国——燕国。燕国的春秋史极为简单,其在春秋时代的重大作为,可见的史实,仅有如下四则:

其一,燕国曾经在很长时期内,有效抗击了北方诸多胡族的严重侵扰。

其二,燕国是齐国的忠实盟邦,是齐桓公霸业的基本力量之一,对尊王攘夷有重大贡献。

其三,燕国在春秋时期吞灭了蓟国,并将都城迁到了蓟城,国力开始壮大。

其四,在春秋中期,燕庄公曾经有一定程度的新政,但遭到了齐桓公的遏制。

总体上说,春秋时代的天下变化大潮,对燕国没有根本性触动。燕国没有因为新潮流的激荡而发生重大的政治事变,也没有新兴集团的涌现与新政的推行。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在于两点:一则,燕国地域偏远,受中原文明潮流的影响与冲击较小,社会缺乏晋国、齐国那样广阔深厚的求变土壤。二则,北方诸多游牧族群的劫掠杀戮,对燕国生存压力极大,抵御外患是当时燕国的主要任务,没有生成新兴集团所必要的相对松动的社会条件。

但是,若从国家实力的角度看,燕国在春秋后期的实力,已经有很强的根基了。据《战国策》记载,苏秦第一次游说燕文公,对燕国实力的描述是:“燕,东有朝鲜、辽东,北有林胡、楼烦,西有云中、九原,南有滹沱、易水;地方二千余里,带甲数十万,骑六千匹,粟支十年……此所谓天府也!”

依据史实,战国初期至燕文公之间,燕国并无大的扩张战争。由此可见,燕国实力的增强,主要在于春秋中后期的攘夷战争与吞灭蓟国。至少,苏秦所提到的朝鲜、辽东、林胡、楼烦、云中、九原,这些边地胡族的基本活动区域,在春秋中后期已经都是燕国的有效领土了。在当时,这是相当雄厚的国家根基了。正是在这样的根基上,与秦国一样没有大动荡的燕国,也进入了战国序列。

5.郑国:中小诸侯国的阵痛效应一

重要的中小诸侯国的动荡阵痛,是春秋大潮极其重要的天下效应。所谓重要的中小诸侯国,是指那些地处中原腹地,既具有深厚的文明根基,又具有相当实力的老牌诸侯国。虽然,它们的国土、人口、兵力等主要硬实力指标不能与大国相比,但是当时的它们拥有深厚的文明传统,拥有丰富的新人才资源,拥有悠久的商旅传统,其以思想敏锐度与进取性为轴心的综合影响力,是许多大国不能比拟的。所以,在春秋前中期,正是这些重要的中小诸侯,引领着天下风向,推动着天下潮流。无论是霸业发端,还是变革发端,当时都是从这些中小诸侯国兴起的。因而,它们对天下大局的整体走向,具有极其深刻的影响力,是文明发展史不可忽视的极其重要的环节。

在这些国家中,最重要的有四个:郑国、鲁国、宋国、卫国。

(1)郑国在春秋中后期的变化与动荡

郑庄公的小国霸业之后,郑国一度沦入内乱与政变交错的长期阵痛。从郑庄公死的公元前701年,一直到公元前605年郑襄公即位,近百年之间的郑国,一直处在令人不安的政变与要求变化的社会动荡之中。从郑襄公开始,郑国公室谋求整合国内的社会变化,引发了三次重大的社会动荡,影响力遍及天下,激发了更为深刻的新变革运动。

第一次大动荡,是私田势力与旧井田制势力激烈的政治对抗。

郑国地处中原腹地,是传统井田制率先崩溃的地域。在郑庄公之后的近百年里,国人擅自开垦私田,已经渐成普遍风气。私田开垦现象,对郑国的经济政治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其主要影响有四方面:其一,对旧井田制的沟洫灌溉系统,造成了严重的侵蚀与损坏。其二,私田尚未被国家承认,不缴纳赋税,对国家财税收入构成了巨大损失。其三,私田自主耕作,自由买卖,对依附于旧井田制的庶民构成了强大的精神冲击。井田人口出逃成为日益普遍的社会现象,对作为井田封主的老世族阶层的实际利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其四,为了寻求保护,私田自由人口大量依附于有新政意识的开明大臣,成为这些大臣的私家人口,无形中壮大了政治结构中的私家势力,对公室权力构成了严重威胁。

到郑襄公时期,郑国的井田制,已经完全失去了旧时统一管理的整肃面貌。当此之时,是继续放任无序混乱的开垦私田,还是整肃私田,重新回归井田?抑或是将私田的开垦合法化,秩序化,从而纳入国家经济的范畴?这成为当时郑国最为深刻普遍的社会问题,迫切要求执政者立即解决。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场政治对抗不可避免地爆发了。

郑襄公即位时,基于政治需要,任用先君郑穆公的七个儿子做大夫,几乎覆盖了郑国的全部权力,史称“七穆当国”。当时,由“七穆”之一的子良首先执政。其后,郑简公即位,分别由子罕、子驷执政。在子驷执政时,井田与私田的矛盾,已经非常尖锐突出化了。于是,子驷在旧世族势力的支持下,启动了“为沟洫”政策。其实际内容是:取缔私田,维护旧井田制的灌溉系统,整肃土地秩序。不料,此政策刚一执行,七穆内部的新兴势力便产生了强烈不满,暗中鼓动五大族群,以武装叛乱的强烈反应,抵制对私田的取缔。结果是,叛乱势力杀死了子驷,并劫持了郑简公,胁迫公室政权承认私田开垦。

第二次大动荡,是中间势力与新兴势力的激烈对抗。

新兴势力的政变,激起了“七穆”势力中中间派的反对。他们联合举兵,战胜了新兴的私田势力,镇压了这场大叛乱。镇压结束之后,中间势力当众焚烧了“七穆专权”的盟书,宣布了七穆时代的结束。这是一次清醒的政治行动,达到了三重政治目标:一则,表示郑国的权力不再仅仅由七穆执掌,以削弱自己权力的方式,对私田叛乱势力给以安抚,使其不再继续发动抵抗。二则,将七穆中的新兴势力,实质性地排除于国家权力之外,而由镇压胜利的中间派执掌政权。三则,同时排除了七穆势力中的守旧派,大权独归发起镇压行动的中间派。但是,郑国的大局,并没有因此而稳定下来。

第三次大动荡,是中间势力与守旧势力的政治对抗。

中间派胜利之后,其政治目标并没有完全达到,权力依然在七穆势力的守旧派与中间派之间不断转移。公元前555年,守旧势力的子孔执政,欲图铲除七穆势力中具有一定变革色彩的中间派,结果却没有成功。次年,中间势力的子西、子展、子产三股势力联合,以反对子孔专权为由,率领族群武装攻灭了子孔集团,杀死了子孔,瓜分了子孔集团的土地与人口。攻杀子孔后,子展、子西当政,立即开始全面整肃郑国。子展、子西联合当政后,任命子产为卿。在当时,郑国的卿,就是实际执政官。一个真正的中间派政治家登台了,他就是早期的法家人物子产。

(2)子产实际执掌政务,郑国开始独具色彩的新政变革 在整个春秋时代,郑国最重大的历史现象就是子产新政。同时,这也是春秋末期整个华夏社会最具影响力的一次变革。就历史意义说,子产的新政,是齐国管仲改革之后最重要的全面社会变革,是战国变法潮流的先河。从总体上看,子产新政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

其一,整肃政治与社会乱象。当时的说法,这一整肃是“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也就是说,全面规范因经济混乱与政治动荡而陷入大混乱的社会局面,使城邑与乡村各自恢复秩序,使上下官员各有职责,使政治秩序得以恢复。但这些方面,只是秩序的整合,并不具有新政的性质,因此不在这里赘述。

其二,整合经济秩序。子产的政策原则是:既维护不可能立即取缔的井田制,大力整修井田制土地的灌溉系统,吸引出逃人口回归,又正式承认已开垦私田的合法性,并对私田建立了赋税制,对私田人口实行了新的治理方式。这一方式是:以“伍”为单元,全面有序地登记私田人口,并纳入确定的编制治理,以五家为一个治理单元。这一政策的推行,是子产改革最为实际、最为核心的新政作为,其实际的意义是:明确自觉地保护了私田发展,对郑国经济的全面稳定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其三,改善政治气候。由于长期的无序动荡,由于私有经济的发展,由于旧井田制的崩溃,当时的各国政风,都出现了普遍性的新潮倒退。奢靡、腐败、无视人才等弊端,成为当时发达国家的普遍问题。郑国地处文明腹心,这种情形更为严重,官员操守沦落,国事混乱而效率低下。面对如此政治局面,子产的政策原则是:大力推行廉政简朴之风,大胆任用贤能士人;其重要内容之一,便是严厉惩办恶吏,任用廉政简朴者为官,同时擢升贤能的布衣干才并委以重任。凡此等等,大大改变了郑国的政治气候,提高了官府的办事效率。

其四,鼓励国人乡校议政,实行言论开放制度。《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载了一则发人深思的故事。郑国民众往往喜爱聚集在各个乡的学校,对国政议论纷纷,多有批评国事者。于是,有个叫做然明的大夫,向子产提出了取缔乡校的主张,这便是春秋史上著名的“毁乡校”之说。子产对毁乡校的回答,足以流传千古。他是这样说的:“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

其五,推行新的军赋制,这便是著名的“作丘赋”。公元前538年,子产以“丘”为单元,在郑国实行新的军赋制。其政策内容是:一丘一年出一匹战马、三头牛。丘,是井田制体系中的较大单元——每8家一井,每4井一邑,每4邑一丘,共计16井,128家。

井田制时期的赋,指的是缴纳给国家用以成军、养军的实物,与以收获物形式缴纳的实物税是两回事。当时,子产新政已经对新兴私田实行了合法化,私田已经实行了新的赋税制。但是,主要由旧贵族封地构成的旧井田制区域,其赋税征收却在连年动荡中流失得极为严重。这种流失的实际危害,便是将军赋转嫁于私田庶民,造成新的动荡根源。子产所做的,仅仅只是明确重申了井田制的传统纳赋数量,只要求一定要缴纳,而并没有加重纳赋的数量。

尽管如此,仍然引起了旧贵族阶层的极大不满。他们纷纷咒骂,骂子产的父亲不得好死,又骂子产是毒蝎子尾巴害人。于是,有人将贵族的咒骂禀报给了子产。子产做了极富感慨的回答,足以振聋发聩,足以流传千古。子产的这段话是:“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济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诗曰,礼仪不愆,何恤人言?吾不迁矣!”这段话蕴涵的政治坚定性,是无须多说的。

其六,公元前536年,子产“铸刑书”,公布郑国法律。铸刑书,就是将法律文本刻铸在大鼎上,将大鼎矗立在都城广场中,使所有国人都知道法律的具体内容。在整个春秋时代,这是第一次公开法律,堪称划时代的创举。其后的第二次,是23年后晋国的范宣子“铸刑书”。第三次,是35年后郑国大夫邓析的“作竹刑”,也就是将法律文本刻写在竹简上流传公布。

子产铸刑书的新政创举,激起了强烈的天下波澜。当时的晋国贵族名臣叔向,给子产写了一封长信,痛切地斥责子产,并详细列举了法律所以不能公布的理由。这篇奇文,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了。这里,我们只来看看子产是如何回答的。子产的回书很简单:“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这几句话翻译过来,是这样的意思:“啊,阁下说得也对。我不是大才,也不能顾及子孙。可是,我却要拯救这个沦落的社会。虽然,我没有采纳阁下的意见,可是,我不会忘记阁下对我曾经的大恩惠。”很简单,很坚定,也很有礼貌。只是,透露出一种深刻的淡漠与蔑视。

这,就是那时候大政治家子产的气度。

(3)子产新政的历史评价

这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谜团:子产的新政为什么没有带来郑国的持续强大?郑国为什么没有持续强大而成为战国之一?

子产当政二十余年,于公元前522年死去。当时,郑国民众的巨大悲痛是难以言说的。史料的记载是:“郑人皆哭泣,悲之如亡亲戚。”流传郑国的民谣是:“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这足以证实,子产的新政,在郑国是深入人心的,是有社会根基的。可是,果真如此,子产的法令便不会改变,郑国自然也会持续强大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但是,结果却并非如此。子产死后,郑国很快便衰落了,此后一直处于弱势,和新崛起的韩国反复地纠缠争夺。终于,在公元前375年,郑国被韩国攻灭了,郑国的都城也做了韩国的新都城。应该说,这是子产新政的历史悲剧。

根本的原因,还是存在于子产新政本身之中。

细察子产新政,其最基本的特征,始终是平衡、整合新旧势力之间的矛盾冲突。

历史已经证明,社会大转折时期的变法与改革,其实质都是新旧社会各阶层之间核心利益的重新分割,是社会权力的重新架构。对于一场真正彻底的变革,其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根本利益相互冲突,绝不允许变革力量站在折中平衡的立场。子产新政,恰恰是折中新旧势力的,恰恰是平衡利益冲突的。子产新政的内容说明,子产的新政,既有承认私田、公布法律、开放言论等有利于新兴势力的方面,也有维护井田制、维护公室权力、维护老世族传统特权的方面。从本质上说,子产新政是兼顾社会各方利益的,还不具有齐国、晋国新兴势力的政策特质。子产集团,是一个站在中间立场整合国家破碎状态的秩序追求者,而不是真正的新兴势力的代表。

从推行新政的理念看,子产的“王道德治”理念非常明确。

其一,子产明确宣布:“为政必以德,毋忘所以立。”

其二,郑国大火灾之时,针对祈祷禳灾,子产提出的应对是:“不如修德。”

其三,吴国贵族大臣延陵季子出使郑国,对子产提出的希望是:“子为政,必以礼;不然,郑将败。”这一说法得到了子产的高度肯定,延陵季子本人也得到了子产的隆重礼遇。

其四,郑国公子势力中的守旧派要杀子产,其中的清醒者立即反对说:“子产,仁人。郑所以存者,子产也。勿杀!”

这些都说明:子产的执政理念,是以“王道德治”安定国家为基础的。

对于子产新政及其本人,贵族阶层也有高度肯定的基本评价。子产一生,既赢得了庶民阶层的赞誉,也赢得了贵族阶层的赞誉,同时还赢得了保守主义思想家的赞誉。晋国贵族名臣叔向的态度最典型,一方面高度赞誉子产是“博物君子”,一方面又激烈反对子产公开法律。主张回复井田制的孔子,则高度赞扬说:“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子产死后,孔子为之哭泣感慨,“古之遗爱也!”——子产执政,是古风仁爱的遗存。后世的司马迁,也在《史记·郑世家》中高度赞誉说,“子产者,为人仁爱人,事君忠厚。”在春秋战国五百余年的所有改革家中,获得如此普遍赞誉的,只有子产一人。

旧贵族与保守主义思想家,对子产的拥戴与赞誉,说明子产的新政是浅层的,是既维护旧贵族利益的根基所在,同时又有限承认新势力需求的一种社会整合政策。在一定时间内,这种新政使社会获得了安定与秩序。但是,距离真正解决根本性的社会利益冲突,还有很远的路程。这样的国家,在即将到来的战国社会新文明风暴中,是很难站稳脚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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