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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皓晖 当前章节:15262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03:36

游牧族群的传统,是将战败方的女人与牛羊财富一样对待,都看作是自己的战利品,从来没有再度交回对方的可能。另外一个政治传统是,游牧族群不从女人身上追究政治败落的原因,尤其是富有魅力的美丽女子,从来都是游牧族群最大的珍宝,而不会被看成亡国的祸根。对犬戎首领而言,周人对一个美丽女人的政治仇恨,是完全不可思议的。如此传统之下,已经目睹了女战俘褒姒的美丽,再要戎狄首领们继续恪守盟约,将这个美丽的王后战俘交还给周人,事实上是不可能的。以强大的军力为根基,犬戎硬生生将褒姒作为战利品扣留,既符合传统,又符合需要。

做一个历史的假设:若此等事变发生在商人身上,会是什么样的情形呢?

此前的事实是:商汤灭夏之时,既没有杀死夏桀,也没有杀死那个使夏桀落下荒淫之名的王后妹喜。夏桀,是在被流放中死去的。因此,我们有理由推定,具有游牧开放根基的商人族群在对待美丽女子与政治败落的关系上,具有相对开放而客观的传统。作为实际举措,商人要么凭借实力再度夺回自己的女人,要么就将这个女子作为礼物,大方地馈赠给同盟者。总之,商人族群不会将亡国仇恨归结到女人因素上,必得杀之而后快。

可是,周人不同。周人,是单一农耕传统生成的礼治文明。在通常情况下,周人看重道义与原则。在某种特定情况下,道义与原则更会成为周人的生命。在周人的价值观中,褒姒是个妖孽转世的女人,搅乱周室遗祸天下,只有像杀戮妲己那样,由周天子亲自用黄钺砍下褒姒的头颅,并焚烧其尸体,才能在政治上最终完成正义的程式。况且,犬戎的行为违背了事先约定,又是周人最为反感的不诚不信行为。周人的价值观被如此践踏,周王室无法面对国人的汹汹议论,无法面对王权尊严的失落,无疑蒙受了最为重大的羞辱。

在这样的文明差异背景下,周人与犬戎盟军反目,是后续事变的焦点所在。

矛盾已经激化,应邀而来的犬戎大军,自然不会顾忌周人的情绪,更不会立即退兵。当时的结果是,犬戎大军继续盘踞关中,烧杀劫掠,焚毁镐京丰邑,搜寻尽可能多的财货粮食女人牛羊。后续发展如何,则很难预料。也就是说,犬戎会不会直接攻杀残存的周王室,谁也不能保证。在如此严酷的状况下,申侯与太子宜臼一方,事实上已经被逼到了内外交困的绝境中,若不迅速化解危机,很可能整个周室政权与自身生命都会葬送在新的战火之中。依据当时实际,在晋鲁齐三大诸侯国之外,自己寻求力量解困,是此时周室的惟一出路。

第四阶段,周人求救于西部秦人族群。

由于史料的粗疏缺失,我们已经无法得知,当时的周王室是如何与秦人族群取得联络的了。《史记·秦本纪》对整个危机大转折时期的记载,只有这样的三条脉络:事发之时,秦襄公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后续事变中,周避犬戎难,东徙雒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东迁之后,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作为历史进展的大框架,这三个阶段很清楚。但是,由于秦人介入的发端缘由始终没有直接史料,所以导致了后世史家乃至当代史家的种种猜测臆断。

所谓发端缘由,是指:秦人究竟因何起兵?秦人什么时候杀进关中?依据当时的社会实际,秦人起兵的原因至多有四种可能:其一,周太子宜臼派出了秘密特使,下书秦人东进勤王。其二,申侯或者太子宜臼亲自秘密前往陇西,请求秦人起兵救周。其三,没有接到任何邀约或王书,秦人主动起兵救周。其四,秦人看见了周幽王烽火求救,事变前期发兵,前来救援周幽王。

逐一分析,第四种情况最为不可能。最基本的原因在于:当时的陈仓关之西,便已经是戎狄游牧区域了。秦人族群,当时聚居于今日甘肃礼县的西汉水上游河谷地带,与陈仓关地带的距离,至少在三四百公里上下,并不直接相连。周王室的烽火台,即或在陈仓关边际点燃,秦人也不可能看得见烽火。当时能看得见连续点燃烽火的,只可能是华夏重地的晋、鲁、齐三大诸侯国。另外一个原因是,周幽王早已经为天下所不齿,谎举烽火而诸侯叛周,早已经是天下皆知的事实。晋、齐、鲁三大诸侯国尚不来救援,连诸侯国资格都不具备的秦人族群,更不会对如此荒诞不经且无信无义的周天子紧急救援。因此,认为秦人见烽火而起兵,在事变前期就赶来援救周幽王之说,是缺乏史实分析的臆断。

秦人主动发兵,也不可能。简略回顾秦人的生存历史,就会明白这一点。秦人发端于舜帝末期的大禹治水时代,在夏商周三代曲折沉浮,连番大起大落。至周代初期,秦人进入西部戎狄区域,此时已经将近三百年。在如此漫长的时段里,秦人始终面临着四方面的困扰:其一,因曾经效忠殷商,秦人身负“助纣为虐”的恶名,被天下孤立。其二,在巨大压力之下,秦人族群内部不断分化,某些分支流散东方,某些分支北上,力量大为削弱。其三,秦人轴心族群僻处西陲,长期处于西部戎狄包围之中,战争不断,生存竞争极其激烈。其四,周王室始终对秦人轴心族群保持着冷漠与怀疑,即或在西周后期利用秦人反击戎狄,双方关系也是复杂而微妙的。

到周宣王后期,秦人领袖虽然因反击戎狄而擢升大夫爵位,但仍然不是拥有独立封地的诸侯国,并未获得周王室的真正信任与倚重。就其实质而言,秦人只是周王室反击戎狄的一支借用力量而已。具有如此生存阅历的秦人,此时已经发展为政治上很成熟的特大族群了。辄遇突如其来的大事,秦人领袖层不可能轻率决事,在周人未曾求救的情况下主动发兵。因为,在严酷的生存竞争中沉浮了千余年,秦人不可能不明白一个最基本的政治策略:纵然自己愿意救周,也得周王室发出明确的求救信息,事先达成某种相对明确的盟约,才能出兵。无端出兵救周,只能事与愿违。基于这一逻辑常识,我们可以断言:秦人不可能在王室没有向自己求救时主动发兵。也就是说,在镐京灾难演变的前期,在褒姒事件之前,在周王室发出明确的邀约之前,秦人不可能起兵东进。

剩余的可能性,只有前两种——周王室以什么形式直接求救于秦人。这两种可能性的差别,只是求救形式的不同,没有本质的区别。以当时的实际条件,有两个最大的事实背景,使周王室的直接求救成为可能。其一,此前的秦人族群,已经在周宣王时代开始遵奉王命反击戎狄,显示出了自己的力量。周王室对秦人的实力,尤其是秦人对西部戎狄的作战优势,是了解的。其二,周王室与秦人的沟通路径,是此前较长时期内形成的,不存在贸然探寻。

基于上述两点,周王室求救于秦人,不管是以特使的方式,还是太子宜臼或者申侯亲自前往,都有实际的可能。这里,最重要的基本点是:周王室向秦人发出了明确而直接的求救信号。因此,秦人起兵进入关中的时间,只能在褒姒事件之后的最艰危时刻。

2.秦人族群重新登上历史舞台

镐京事变,引发了意义极为深远的历史变化。这种变化,主要有两方面:其一,西周灭亡,周人东迁,礼治文明开始了全面崩溃。其二,秦人族群重新登上了历史舞台,一个新时代拉开了历史的序幕。

关于秦人救周,《史记·秦本纪》记载的状况是:“秦襄公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这说明,在整个镐京事变中扭转危局的决定因素,是秦人族群的力量。秦人族群与犬戎大军浴血奋战,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战胜了犬戎,挽救了周王室。

秦人东进救周,是中国早期国家时代最为重大的一个转折性事件。

但是,历史的记载却极其粗疏简单,而且颇多微妙。在《史记·周本纪》中,秦人救周被忽略不计。在《史记·齐太公世家》,也就是早期齐国史中,对这场重大事变的简单记载是:“齐庄公二十四年,犬戎杀幽王,周东徙雒。秦始列为诸侯。”在《史记·鲁周公世家》,也就是早期鲁国史中,也是同样的简单记载:“孝公二十五年,诸侯畔周,犬戎杀幽王。秦始列为诸侯。”在《史记·晋世家》,也就是晋国史中,简单的记载是:“文侯十年,周幽王无道,犬戎杀幽王,周东徙。而秦襄公始列为诸侯。”也就是说,晋、鲁、齐三大诸侯国的国史资料中,都没有留下本国在这场重大事变中的表现记录,司马迁无从依凭,只有空缺。

在当时的诸侯国国史中,秦国之外,只有《卫康叔世家》,也就是卫国国史,记载了本国的重大表现:“武公四十二年,犬戎杀周幽王,武公将兵往佐周平戎,甚有功,周平王命武公为公。”这就是说,当时最主要的相关方面——周、秦、晋、齐、鲁、郑、卫七大方面,只有秦国与卫国史料中,有关于这一重大事变的正面记载;而晋、齐、鲁、郑四国,都在国史记载中略去了三个基本事实:其一,本国是否出兵?其二,本国是否护送平王东迁?其三,略去秦人出兵作战情况而只说秦人被立为诸侯,显得极是突兀。

《周本纪》更是和稀泥,模糊化。其对镐京事变的全部记载,是这样几句话:“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征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于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以奉周祀。平王立,东迁于雒邑,辟戎寇。”显然,周王室的国史记载方式是:各个诸侯国的表现一律不提,只说王室的相关变化。

上述记载方式的背后,隐藏着这样的历史事实:凡本国有真实功绩者,本国国史一定正面记载,秦国如此,卫国也如此;本国表现不佳者,则忽略不计,晋齐鲁郑都是如此;为平衡全局而有难言之隐者,则谁也不提,只说自己变化,周王室正是如此。

历史记载的简单化与模糊化,不是司马迁的错失。因为,《史记》的诸侯史,是司马迁以该国遗留史料为蓝本写的,本国不记载,《史记》也就保持了空白。司马迁对待史实的态度,给我们保留了许多极有意义的历史信息,使我们能够看到当时社会对秦人崛起的真实心态——有意忽视,以掩盖内心的某种复杂心绪。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有意的忽视,有意的简单化与模糊化,流传于后世以及当代史家,非但没有得到澄清,相反却变成了一种十分怪异的延续。譬如,当代最为详实的一本《中国历史大事年表》,对周幽王末期镐京事变的整理,同样不提秦国、卫国的出兵事件,却增加了晋国、郑国的护送东迁事件。我们相信,这种增加不是随意的,一定是有另外的史料依据的。我们要问的是:同样有依据的秦、卫出兵事件,尤其是秦人第一次登上历史舞台的东进事件,为什么淡出了史学家的视野?假如没有后世对秦文明的有意贬黜,会是如此么?

后世史家有意无意的忽略,使我们丧失了许多有重大意义的文明历史信息。其中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就是:秦人作为非诸侯国的族群武装,为什么能战胜强大的犬戎骑兵?而各自具有兵车数千乘的齐、鲁、晋三大诸侯国,为什么不敢起兵与犬戎作战?

秦人的军事优势,究竟隐藏在哪里?

纯粹就战力而论,当时的秦人族群,具有两方面独特的优势。

一则,秦人具有强悍的尚武精神,有举族成军的作战传统,有长期锤炼的良好军事素质等基础优势。用今天的话说,秦人对军事与战争,有着天才的直觉。在舜帝与大禹时代,秦人的生存传统,主要在驯兽与工程两方面,其尚武精神,还算不上当时的超一流。但是,从大禹死后遭逢突变而落入低谷开始,秦人的尚武精神,在颠沛流离中有了历史性的提升。历经四百余年,至于夏末,秦人已是天下赫赫有名的尚武大族了。非如此,没有鸣条之战的灭夏大功。历经商代六百余年,秦人一直是商王国镇守西陲的军旅诸侯。周灭商之后,至秦仲一代,处在西部戎狄海洋包围中的秦人族群,已经强大到可以进行大规模作战了。

其次,到了西周末期的秦襄公一代,秦人已经具有了不同于中原诸侯的实战风格。其时,中原诸侯军是典型的兵车规制,战车昂贵,训练难度大,作战成本非常高。一次车战大失败,便很难在短时间内再度成军,并恢复战斗力。西部犬戎与戎狄族群,却是传统的早期骑兵,无论兵器多么粗简,行动都要快捷得多,作战方式也简便有力得多。综合评价,西周战车兵的实战效能,显然不如早期骑兵。这种情形,是三大诸侯国不敢出兵的真实原因。

秦人则不同。特殊的历史,造成了秦人独有的实战风格。这种实战风格的基本面是:既不同于中原车战的教条法则与笨重缓慢,又不同于西部犬戎无序散漫的野战,而是一种既灵动又整肃的组织化作战风格。如果单与西部戎狄相比,秦人是一样的早期骑兵,兵器也未必好到哪里去,但其整体作战的组织化军事素质,却要比西部犬戎族群高出一大截。这就是战力优势。秦人所以在戎狄海洋包围中屡战屡胜,不断壮大,这种根基性的军事优势是最重要的原因。惟其如此,此前的周宣王才破除规制,下令不是诸侯国的秦人,对犬戎进行讨伐。此时的周太子宜臼,也才将秦人的出兵,看作是真正的出路。

虽然,我们对早期骑兵的作战样式已经知之不详,但是,我们可以确定地说,自马匹被驯化以来,人类就有了早期骑兵。早期国家时代,更是有了成建制的早期骑兵。以马镫的出现早晚,或以早期马的主要用途是拉车为理由,说魏晋南北朝发现马镫之前统统没有骑兵,这是一种非常简单化的论断。

至今,仍然存在的普遍事实是:草原牧民完全可以在没有任何装备的条件下灵动骑马、飞速奔驰。在放牧生活相当普遍的早期国家时代,为什么不可能照样如此?应该说,当时人的骑马才能,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基本生存能力,相比当今的牧民,一定更出色,更普及。忽视这种当今实践生活中仍然可见的历史元素,是完全不可取的思维方式。

秦人参战了,也战胜了。但是,事情并没有就此完结。当时的整个关中地带,仍然盘踞着已经战败逃散的犬戎残部,也盘踞着后续进入的许多犬戎族群。周王室的中央政权,已经无法在自己的根基之地立足了。史书一句“周辟犬戎难”,将周室东迁的原因,归结为躲避犬戎灾难,足见当时犬戎势力的为害之烈。此后,周王室“东徙雒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也就是说,在周王室东迁的后续事变中,秦人的护送兵力,仍然是至关重要的护送主力。这一重要性,甚至使后世某些史家忽视了秦人出兵救周的事实,而得出一个太过简单片面的论断——秦人因护送平王东迁有功,被立为诸侯。

在洛阳王城,周平王正式册封秦人为诸侯国,封地就是整个关中之地。

这次封国的特殊性,在于周平王有一个特殊的条件,还有一个特殊的仪式。

特殊的条件——“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

特殊的仪式——“与誓,封爵之。”

对封国条件,周平王的说法是:犬戎无道,侵夺并盘踞在我周人的岐山、丰镐之地,只要秦人能攻杀驱逐戎狄,这片土地就是秦人的了。这一说法的实际意思很明确:其一,关中之地是周人的根基,可是目下被戎狄侵占并盘踞不去;其二,秦人若能驱逐戎狄,这片丰美土地就是秦人的了;其三,假若秦人不能驱逐戎狄,这片土地夺不回来,诸侯国之封也就是一句空话,秦人就只能继续漂泊陇西。

应该说,这种有条件封国的方式,与周王室传统的册封诸侯有着鲜明的不同。传统的册封诸侯,土地、民众、诸侯等级等要件,都是非常明确的。而这次对秦人的册封,则几乎一切都是不明确的——土地是待定的,民众是待定的,封国等级也是不明的。

所以如此,在于两方面的历史背景。其一,自夏商周三代以来,没有哪个中央政权将曾经的王畿之地分封给异姓族群做诸侯国封地,哪怕这一王畿之地暂时被外敌侵占。周平王将周人的王畿之地分封给秦人,在当时无疑是史无前例的最高封国。尽管,这时的王畿之地已经不在周王室的掌控之中。但是,从传统礼法上说,这一封国仍然是惊世骇俗的。因此,条件是苛刻的。

其二,周人仇恨戎狄,但却没有实力进行反击。周人感恩于秦人大功,却又不甘心将自己经营数百年的根基之地无条件地交给秦人,更不想秦人立即成为土地广大的强大诸侯。周王室要反击戎狄,只有借助秦人的军事实力。周王室要秦人真正地流血,真正地尽力反击戎狄巩固周王室,才能成为天下大诸侯。所以,策略意识很强的周王室,就生发出了如此特殊的一次封国——既反击了戎狄,又封赏了功臣。同时,又平衡了那些老牌诸侯国对秦人的种种非议。从历史的真实情况看,这一封国方式的根本点,仍然是继续利用秦人的军事实力,进一步驱赶戎狄。对周天子如此这般封国,天下的老牌诸侯们是清楚的。所以,没有人提出异议。同时,对当时的种种情形,秦人也是清楚的。因此,首领秦襄公欣然接受了这次封国。

那么,周平王为什么还要和秦人首领盟誓呢?对于最讲究礼仪的周王室,誓约有着极为特殊的含义。所谓誓约,是对某一件大事实际条件的事先约定。这种约定,有实际约定与精神约定两方面。实际约定,在发动一方,是明确许诺条件,同时明确做不到怎么办。在接受一方,则是明确承诺,也明确做不到怎么办。精神约定,一般是自觉提出的自我承诺——若违背誓言,愿受某种实际惩罚或精神惩罚。精神约定的意义,在于加强誓约的庄严性。周平王与秦襄公的誓约内容,史料没有具体记载。但是,从历史的逻辑出发,这一誓约的内容其实已经很明白:周平王一定是庄严承诺,只要秦人驱逐了犬戎,则秦在周地为诸侯国。秦人领袖秦襄公,一定是庄严承诺驱赶犬戎,夺回关中,不负上天,不负王室。

这个仪式,宣告了一个在当时充满神秘感与模糊性的新的大诸侯国的诞生。

历史告诉我们:秦国的建立,是其后整个五百余年一个崭新的历史元素。

3.春秋发端期的生产力水平

周王室东迁洛阳,史称东周。历史,自此开始了一段新的社会涌动。

宏大、庄严而又充满肃穆感与秩序感的礼治文明,曾经给当时的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憧憬,也曾经在后世产生了久远而浓厚的王道崇拜。但是,在当时的现实社会中,它却仅仅走过了270余年的时光,虚幻的光芒便海市蜃楼般消失了,神圣的礼治齿轮便一个个无可挽回地松动了。一条礼治文明的冰河,历经连续不断的动荡,以一场巨大的政治灾难为转折,终于全面解冻了。王权衰微,礼法松动,社会土壤开始发生方方面面的元素变化。

正是这种发端于王权变化的社会元素变化,使中国文明迈进了一个新时代。这个时代,在中国历史上称作“春秋”。

周平王之后的很长时段所以被称为“春秋”,源于孔子将自己编写的这一阶段的鲁国国史命名为《春秋》。后世儒家修史,沿用了这一名称,以“春秋”涵盖或代表这一时代。由此,“春秋”成为后世对这一时代的概括称谓。这一点,与此后“战国”名称的出现有很大不同。

孔子的《春秋》鲁国史,开端纪年是鲁隐公元年,也就是周平王四十三年,公元前722年。终止纪年是鲁哀公十四年,东周敬王三十九年,也就是公元前481年,之间共242年。这一断代法,完全以鲁国历史为依据,必然忽视天下潮流的历史转折,自然不足效仿。

春秋时代,开始于周平王定都洛阳,是明白无误的。但是,春秋时代终于何年,在当代史学界却多有说法。这是中国历史的最基本问题之一。——关于特定时代的分期问题。从总的方面看,历史分期理论有三种:第一种,古典史学以帝王世系传承的存亡为主要依据的分期方法。依据这种理论,传统史学一直将周代认定为867年。春秋、战国两大时代,只被他们看作是周代历史的两个阶段而已。显然,这是忽视历史本质变化的陈旧历史观,也是没有文明史理念的分期,是不能为我们接受的。

第二种,近代以来的部分史学家,以当时的研究成果为基础,以客观史实为根基的分期理论。这种方法,曾经纠正了古典史学的若干不准确纪年,但总体根基依然接近于旧传统分期,并无大的理念突破,也不能作为我们的依据。

第三种,自20世纪40年代末期以来形成的当代分期理论。这一理论的根基点,是立足历史本质的变化发展,以具有历史转折意义的重大事变为依据对中国历史进行分期。这一方法论与我们的文明发展史理念、文明史坐标理念大体吻合,是我们确定时代分期的依据。

经当代史学界诸多考证,春秋时代起于公元前770年,终于公元前476年。春秋起年,以周平王东迁这一重大历史事件为开端。春秋终年,以齐国田氏封地超过姜氏齐平公国土的重大历史事变为结束;也就是说,以田氏新政权在齐国的实际确立为标志,宣告春秋时代大体结束。再历经73年过渡期,以魏赵韩三家成为正式诸侯国为标志,天下进入战国时代。

一个栉风沐雨的探索时代,缓缓地拉开了历史序幕。

对于这个变化发端的伟大时代,我们首先要从文明史的意义上明确:它在生产力坐标上处于什么样的位置?否则,我们无法深刻理解这个时代所生成的变化潮流。对于这一时代的生产力状况,史书多有基本说法。《国语·齐语》云:“美金以铸剑戟,恶金以铸、夷。”《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云:“晋赵鞅……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吴越春秋·阖闾内传》云:“干将作剑,采五山之铁精。”凡此等等记载都说明:春秋社会已经进入了铁器时代,生产力有了新的跃升。可是,自近代以来,对中国究竟什么时候进入铁器时代的问题,却有了种种说法。

在中国古典文献中,铁器出现于春秋时代,有着上述种种相对明确的记载。但是,自以西方理念为根基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成为中国近代科学思潮以来,仅仅以考古发掘论断历史事物之有无的思潮,一度成为绝对化的史学理念。这种理念,就是曾经风靡中国史学界的疑古思潮。这种思潮,对中国古典文献的诸多记录与基本结论,都采取了怀疑否定的态度。其典型的思维方式是:凡是没有被出土发掘证实的事物,古典文献的记载都是不可靠的。这方面的极端例子,是延续至今的以“马镫问题”为依据,而拒不承认魏晋南北朝之前有骑兵的荒诞评判。

在进入铁器时代的问题上,也是这样。

可是,这种怀疑与否定,很快就被连续不断的地下发掘推翻了。1931年,在河南浚县出土了商末周初时期的铁刃铜钺、铁援铜戈。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铁器出土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世纪90年代,中国出土西周至春秋时期的铁器,共计116件。其中1972年、1977年分别在河北藁城县、北京平谷县,出土了商代中期由陨铁锻铸成的铁刃铜钺各一件,证实了早在商周两代,对自然铁的锻铸与利用就已经成为事实。由此,中国铁器的早期应用与冶铁术的开始时期,越来越趋于明朗。有学者甚至认为,中国冶铁术的出现,应该在西周中晚期,而不是春秋时期。

在所有出土的早期铁器中,被确证为春秋时期的铁器,有80件以上。其结构成分有四大类型:其一为块炼铁,其二为块炼铁渗碳钢,其三为铸铁与白口铸铁,其四为韧性铸铁。同时,根据其他各种证据分析,史家普遍认为:春秋时代已经有了独立的冶铁工场,或是官营机构,或是私人作坊。铁器的应用以武器、礼器为主,铁农具与日常生活的铁器具也相当普遍,且越到春秋后期越见增多。发掘遗址的分布,则遍布周、郑、秦、燕、鲁、吴、越、楚、蜀等当时地域,而且是南方地域出土铁器最多。

如上基本事实足以说明:中国在春秋时代,已经进入了铁器普遍应用的时代,生产力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水平。正是基于这种新的生产力,当时社会的新兴经济活动与新兴社会阶层才得以出现,社会的松动与变化才成为可能,社会新潮流的涌动才具有了深厚的实际支撑力,种种呼吁变革的思潮才有了实际生发的土壤。

请注意,在整个世界文明史上,中国不算铁器应用与冶铁术出现最早的国家。大约在公元前1000年,埃及、印度、古巴比伦等国家已经进入了铁器时代。欧洲则直到公元14世纪才出现冶制铸铁。到公元16世纪,也就是中国的明朝时期,欧洲才出现韧性铸铁。这就是说,中国进入铁器时代,晚于西亚、北非、印度等古老国家大约三四百年,但却比欧洲早了两千多年。

在《吴越春秋·阖闾内传》中,记载了一则美丽动人的故事。

铸剑师干将,被越国君主限时铸剑,为炼炉中的“金铁不销”焦急。其妻莫邪疑惑,问其故。干将沉痛地说,他想不出办法,只记得当年老师作冶,遇金铁不销,老师夫妻二人纵身投入炉中,方使金铁销融,成就利器。莫邪遂下令三百弟子大力鼓风,烧红炉火,自己则对天下拜,跃身投入了熊熊炉火中。立刻,铁水销融了,神剑炼成了。这两口剑,一口名为干将,一口名为莫邪。

这是一则古老而美丽的带有传说性质的冶铁铸剑的故事。这则故事,至少让我们看到了春秋冶铁业的三个基本方面。

其一,那时候的高难度炼铁,具有以身殉炉的炉神崇拜习俗。这种冶炼行业习俗,后来一直沿用到明清时代。虽然神秘,但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曾经存在过的冶炼方式。而这种神秘传统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则说明我们民族的生产思维方式在古典文明社会,一直没有超出原生文明时代的最高创造水平,也没能突破原生文明时期的基本缺陷,一直在踏步不前,甚或出现了严重的衰落与倒退。

其二,春秋时代的冶铁业,已经发展到规模很大、组织有序的工场水平了。有史家认为,能以三百人鼓风、装炭,说明冶铁炉很大,已经是早期竖炉的水平了。

其三,用大型皮囊式的橐龠鼓风,同时集中使用橐龠,是一种对大型炉体送风的独特创造。春秋时代的老子,曾经对这一鼓风器具大为感慨,引申出天地呼吸的哲学想像。老子感慨地说:“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这种鼓风器具与送风方式,一直沿用到近代冶铁业出现之前。这足以说明,它在手工业时代始终保持着最高水平。

以铁器的生产应用为基础,春秋时代的社会风貌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

4.社会生活的求变潮流

春秋社会的变化,无疑首先是从人们的社会生活变化开始的。社会生活的变化,首先是从烦琐周严的礼制崩溃开始的。

社会对烦琐的礼仪,已经表现出很大的不耐烦。譬如,一次婚礼一千道上下的程式,即或是贵族,也是不堪其累的。仅仅一道初期的纳彩礼,要全部进行完毕,大约得从大清早一直到日薄西山。依据严格的周礼体系,男女婚礼的全过程,要经过六大基本阶段,称为“大婚六礼”。这六礼是: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我们作了简单的统计,纳彩阶段有三十多个具体的礼仪程式,纳吉阶段也有三十多个礼仪程式,包括在这两大阶段之中的答谢宴请使者,又有六十多个礼仪程式。其后的纳征礼,也就是行聘礼,有将近三十个礼仪程式。请期礼,也有三十多个礼仪环节。亲迎是最大阶段,仅婚期两日之内便有四百多道礼仪程式。总共统计,大婚六礼要全部完成,需要经过大约一千道的礼仪程式。

如果再加上每个礼仪阶段的预备程式,以及对所需要的特殊人物与特殊礼物的搜求,譬如使者,譬如活雁,譬如丝绸、佩玉、珠宝等聘礼,这种婚礼无论怎么充满了肃穆与美感,都实在是一场过分奢靡、漫长、艰辛,而又太过苛刻的程式化过程。客观地说,即或是上层贵族,要完整地、严格地按照周礼走完婚礼全过程,也是极难极难的。这里的关键点在于,即或你有足够的财富,你这个人也未必受得了。

不仅仅是婚礼,只要我们大体读读与周礼相关的文献,我们就会发现,西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着烦琐细致的礼仪规定。不说邦国大政凡事皆有礼仪了,即或人民大众的日常生活,譬如加冠,譬如葬礼,譬如社交,譬如出行,譬如饮酒,譬如射箭、投壶、游戏等,无一不是礼仪重重,严格琐细。而在所有的礼仪中,葬礼与婚礼最为耗费财力与精力。尤其是葬礼,要一直延续三年,对任何人都是巨大的摧残与无情的折磨。

客观具体地分析这些礼仪规定,许多礼仪即或在今天看来都是有合理性的。譬如前面说到的吃饭时候的许多禁止性要求,都是健康的,文明的。但是,当这些礼仪综合为一个庞杂的大网,进而半强制地覆盖全社会,要求人人事事都要亦步亦趋严格遵守的时候,这种礼仪,事实上就变成了一种非常不切实际的行为教条,人不堪其苦,事不堪其累。正因为如此,礼治从一开始就有着难以全面实现的困难。非但庶民无法认真实现,故有“礼不下庶人”的普遍豁免。即或是贵族社会,礼仪也同样得不到全面认真地执行。

一个非常贴近日常生活的例子是,贵族每遇饮宴大礼,必在酒案旁设置“玄酒”。

所谓玄酒,就是清水。也就是说,允许饮宴者以水代酒,或在酒中加水稀释之后喝。为什么会有这种变通?王国维作出了解释,他说:“先王不欲礼之不成,又不欲人以成礼为苦,故为之玄酒以节之。”吕思勉先生也就此事解释说:“人之饮酒,多寡不同,而相饷之爵,大小若一。明亦必和水饮之,而后其礼可行也。”两先生的解释,说明了两则基本事实:其一,人若必按周礼行事,是很辛苦的一件事。其二,只有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变通,礼治才有延续的可能。

请注意,上述种种变通,还都是周礼鼎盛时期的情形。到了西周灭亡而东周建立,以王权衰落为诱因,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基础,社会生活中的礼制就不可避免地开始了全面瓦解。这就是当时社会说的“礼坏乐崩”。

春秋社会变化的实质发端,正在于这种具有普遍性的礼乐崩坏。《史记·礼书》对春秋时代的社会风貌,作了这样的评述:“周衰,礼废乐坏,大小相逾;……循法守正者见侮于世,奢溢僭差者谓之显荣。”这就是说,春秋时代的礼制已经形同虚设了,乐制则已经被破坏了,没有等级观念的大小互相逾越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了;恪守礼制的人,每每遭到社会的无情嘲弄,甚或侮辱;奢华僭越等破坏礼治的人,却成为社会显赫之辈,受到人们的尊崇。这里尤其值得注意的一句话是,“大小相逾”。

什么是“大小相逾”?就是下犯上,上犯下,互相逾越礼制规范。下犯上谓之“僭越”,当代人容易理解。可是,上犯下,也被看做“僭越”,当代人就不容易理解了。就实际说,这是指高等级官员不按照礼制办事,对低等级者作出的超越礼制的侵犯行为。譬如,井田制八家的公井,规定要封地主人作基础设施修建。现在,封主或官府因为种种原因不修了,要庶民自己修建水井,这就是上犯下,是上对下违反礼制。《史记》如此记载,说明当时对礼制的逾越与破坏,已经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了。下等人逾越礼制规范,上等人也逾越礼制规范,而且交叉逾越,相互侵犯,导致了社会的激荡不安。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代意识中,举凡涉及春秋之变,人们更为关注的往往是“王权衰微”等政治事件。对于真正本质性的社会生活方式的大变化,却因为遥远陌生,而被普遍忽视了。从文明史的意义上,我们恰恰要强调这一点,强调社会各阶层最为普遍的生活变化。正是这样一种蓬蓬勃勃的、日每不休的琐细变化,构成了时代巨变的根基。

5.农耕经济的求变潮流

春秋时代的社会生活求变潮,最具基础性的是蔓延于全社会的农变涌动。

何谓农变?就是以劳动方式为表层,以土地制度为核心的农耕经济领域的思变潮流。这是以农耕之民发端,进而波及井田封主阶层,再进而蔓延全社会的最为深刻的社会生活的求变潮流。从夏代开始,井田制就是农耕经济的支柱制度。到了殷商,仍然如此。但是,夏商两代的井田制相对粗简,远不如西周井田制管辖得严密仔细。所以,西周的井田制与此前千余年的井田制,有着很大的不同,其根本点便是统一管辖的精细化。到了西周晚期,虽然历经种种局部变化,但是其核心框架依然维持着严密化、统一化的基本风貌。用现代经济理论的说法,西周井田制的本质,就是国家主义的农耕经济。

农变的第一层面,是农耕国人对井田制统一劳动方式的普遍不满。

农耕者为什么不满?从基础上说,似乎很简单:铁农具出现了,生产力提高了,古老的生产关系不适应了。但是,只要进入具体的社会元素,农耕国人不满心理的汇聚则要复杂得多。但是,最基本的第一原因也很清楚:井田制向公田倾斜的统一化管辖方式,使民众普遍丧失了劳动积极性,出现了消极怠工。

前面,我们曾经叙述了井田制下农耕国人们的日常生活。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总的特征:井田制下的管辖制度,是向官府与公田倾斜的,基本上是不保护私田劳动的,是不顾及劳动者个人利益发展的。尤其是历经近三百年之后,其沉闷僵化的弊端已经暴露无遗。《汉书·食货志》在说到女子夜间集体纺织时,已经关注到了人们郁积的不满,记述云:“男女有不得其所者,因相与歌咏,各言其伤。”到了后来,公开的怠工就出现了。这就是《公羊传》所说的“民不肯尽力于公田”。王权衰落后,王室与各诸侯国统一组织农耕活动的官员力量,又难以维持其庞大体系,管制也相对松懈了。在此大形势下,农民们自然就先顾私田,对公田消极怠工了。

农变的第二层面,是贵族阶层对土地所有权绝对王权化的不满。

西周井田制下,无论是诸侯国的封地,还是贵族阶层的封地,抑或是平民耕作的私田,所有权都属于中央王室。诸侯以及各等级贵族官吏,都得天子分封、诸侯转封,而后方能成为等级不同的土地使用权拥有者。权力但有动荡,诸侯封国与贵族封地,就完全可能被剥夺。那句经典的话语“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说的就是这种天下土地所有权的绝对王权化。用当代语言说,绝对王权化,就是绝对国家化。

也就是说,在西周的井田制下,包括诸侯国君主在内的各层级贵族的土地权力,在本质上都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包括诸侯国君主在内的所有受封贵族,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地主。其能否继续拥有大规模的土地使用权,完全取决于政治权力的稳定与否,而不取决于经济本身。

这种极其脆弱而又完全维系于政治权力得失的土地使用权,贵族阶层,尤其是诸侯国君主之下的中下层贵族,是不能满意的。因为,无论他们将自己的封地经营得多好,都有可能随时被剥夺。于是,贵族阶层的不满,化作了千方百计使自己拥有的土地变成真正私有权的努力。这种努力,既是社会化的,也是个体化的。

从社会化方面来说,就是贵族阶层普遍地挑战王权,力图脱离王权控制,力图从“政治统治权决定土地所有权”的怪圈中摆脱出来,借以使土地变成自己真实的财产。从个体化方面来说,就是互相交易土地,不断以政治权力一时难以干预的形式,扩大自己的地盘,使自己成为真实的土地所有权拥有者,成为真实的地主。

另一种普遍形式,是强势的新兴贵族开始利用私人拥有的武装力量争夺土地,不依靠天子分封而成为大规模土地的主人。

这三方面的事实,被当时的文献概括为“易田,争田,夺田”三种方式,其具体事例,史料中比比皆是。

农变的第三层面,是农耕国人对“私田不私”的普遍不满。

在西周井田制下,国人(平民)的土地使用权最为脆弱。国人,非但其耕作的土地属于王权与层叠其上的贵族封主,而且是“二十岁受田,六十岁归田”,只有四十年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所谓“私田”,只是在四十年耕作周期的意义上说的,而不是在所有权意义上说的。事实是,私田不私,实际上同样是国家公田。这种不稳定的使用权,使平民对土地的投入始终缺乏长远的激情,更缺乏经营意义上的努力。消极怠工是最浅层的抗议,王权官府一旦失去了全面组织社会集体劳动的能力与条件,耕作平民的不满,就化作了争取土地所有权的种种努力。其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脱离那些恪守旧管辖方式的贵族封主,转而依附于新兴地主,在新兴地主阶层的势力圈内,谋取对耕作土地的真正占有权。

为什么会这样?原因是,蓬勃出现的新兴地主阶层,在当时社会创造出了一种新的土地经营方式。这种新的经营方式,其最初的主干脉络是:首先,新兴地主将自己的土地作为“期货”,卖给依附于自己的民户,使民户一开始便能成为耕作土地的真正所有者;其次,民户耕田自主,新兴地主不加任何干预;再次,民户每年向新地主缴纳一定量的实物地租,并服一定量的劳役,用来抵偿土地价格。一定时间段后,民户抵偿地价完毕,便成为真正的小地主,再与原先的地主重新议定赋税缴纳的方式与数额。其间,农民若耕作致富,则完全可以购买更多的土地,跃升为新兴地主阶层。如此弹性,如此前景,耕作平民自然要背弃井田制,依附于积极吸纳人口的新兴地主阶层了。

从总的方面来说,农耕之变是春秋社会变化的最深刻基础。不了解这一时代的农变大潮,就不能把握这一时代真实的社会脉搏。

6.工商业的求变潮流

春秋时代的第二个求变大潮,是工商业领域的普遍不满与自发变化。

西周王权,并没有主动抑制工商业,而只是由王权与诸侯国的各级官府,统一管制工商业领域而已。《尚书·洪范》将“食货”列为“八政”之第一、第二。《史记·货殖列传》则云:“(天下百物,)皆中国人民所喜好,谣俗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也。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史记·货殖列传》又引述《周书》云:“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财匮少。”太史公据此指出:“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原大则饶,原小则鲜。”《汉书·食货志》记载:“食,为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二者,生民之本……食足货通,然后国实民富。”

这些古典文献的论述,说明了一个基本事实:中国的夏商周三代,在以农耕经济为根本的同时,也将商业看成为重要的社会经济支柱之一。尤其是殷商社会,商业与农耕更是其最重要的两大经济支柱,号为“食、货”两大政,是国家政务最为重要的头两件大事。至于西周,商业虽然依旧是社会四大支柱(农、工、商、虞)之一,但是,对商业的管理却全面转型为国家统管,私人从事商业活动,是被禁止的。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全部一律的国营工商业。所以如此,是因为西周实行的是全面经济统治,一切基本经济活动都是由国家统一管制的。手工业作坊、商业店铺、交易市场等,一律由官府开办。工匠与商人,以及管理市场的职司人员,都是在官府领取禄米的“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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