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在驳回古贺的请示后不久,等了9年之久的夺取钓?鱼群岛的绝好机会终于来了。日本军队对清政府军队不宣而战,实施偷袭,引发了甲午战争。1894年底,日本已经胜券在握,夺?取钓鱼群岛的时机已经成熟。天皇政府此时断然决定占有钓鱼群?岛。同年12月27日,首先由内务省发给外务省一份秘密文书,协?商答复冲绳县知事去年11月提交的申请,并让其在鱼钓岛及久场?岛建立标桩。其原文如下(旁注为《日本外交文书》编者所加):?
秘密(红字)第一三三号?
谨呈?
外务大臣子爵 陆奥宗光阁下?
兹于久场岛、鱼钓岛上建立所辖标桩一事,冲绳县知事已以?甲号……呈报。此事己另以乙号于明治18年与贵省协商,然为遵?命所限。其时与今日之情况相异,望另行提交内阁审议。?
内务大臣子爵 野村靖 (印)?
明治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文末提别的“另行”提交内阁审议的草案如下?
居冲绳县所辖八重山群岛西北之久场岛、鱼钓岛,历为无人?之岛,然近有至该岛从事渔业者。因需管理之,故该县知事呈报?建立标桩以示其为该县所辖。为准其为该县所辖,乃使建立标桩?为要。?
特呈内阁审议?
这份协商书不同于9年前的关于同一问题的协商书,在它上?面用红字标注的“密”字尤为引人注目。可见政府极为担心该问?题会泄露出去。?
此次外务省毫无异议。第二年(1895年)1月11日,陆奥外?相答复野村内相称:“本省对此别无异议,应恢贵省之见从事。”?在同月14日的内阁会议上,原封不动地通过了内务省的提案,决?定把鱼钓岛(钓鱼岛)及久场岛作为冲绳县的辖区建立标桩。同?月21日,内务大臣通知冲绳县知事“建立标桩之事已如所请”。?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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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见《日本外交文书》第23卷“关于八重山群岛、鱼?
钓岛之所辖决定事宜”的“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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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年,由于顾忌到中国的抗议,在外务省的反对下,山县?内务卿占有钓鱼群岛的图谋未能得逞。日本政府对1890年冲绳县?的申请没作任何答复,甚至对1893年冲绳县的再次申请也置若罔?闻。然而,现在却竟然如此顺利地在内阁会议上得到了通过,其?原因何在?答案就是在内务省致外务省的协商书中,说明外务省?于1885年(明治18年)表示反对的“其时与今日之情况相异”这?句话。?
1885年与1894年(明治27年)的“情况相异”所指何物?难?道是指1885年古贺辰四郎在钓鱼岛的事业刚刚起步或正在酝酿之中,而1894年时他的事业已经有所发展,“近有至该岛从事渔业?者”,政府感到有必要对其进行管理了吗?这也可以说是“情况?相异”的原因之一。但若要说它是惟一的或是主要的“相异”的?话,那早在1890年(明治23年)这种变化就已经表现出来了。冲?绳县就曾以这种变化为理由,呈报要求在钓鱼岛上建立辖区的标?桩,但政府在4年多时间里却没有任何批示。在1893年(明治26?年)11月,冲绳县以与上次相同的理由再次呈报建立标桩,政府?仍未作任何答复。但到了1894年12月底,当时冲绳县并没有再次?呈报,政府却突然以答复一年多前的呈报书的形式,开始着手对?钓鱼群岛的占有。为此而产生的有必要对渔业进行管理这一说法,?既不是9年前与现在的“情况相异”的惟一原因,也不是其主要?原因。主要的“相异”肯定另有所指。?
1890年及1893年时,政府尚未进行甲午战争。1894年古贺递?交开发钓鱼岛的申请书的时间若是甲午战争前夕,则毋庸整言,?即使是在开战之后,日本当时也未全面战胜清朝。但在同年12月?初,已经可以肯定日本取得了绝对的胜利,政府甚至开始计划把?台湾从清政府手中割过来,以作为讲和的条件之一。这才是与夺?取钓鱼群岛的“情况”有关的、以前与现在的决定性“相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