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钓鱼岛的历史与主权(出书版)》作者:[日]井上清/译者:贾俊琪/于伟【完结】 > 【书香门第】钓鱼岛·历史与主权.txt

  第六章 驳斥“无主地先占为主的法则”?

作者:日-井上清/译者:贾俊琪/于伟 当前章节:3033 字 更新时间:2026-6-19 10:46

16至18世纪,中国人、琉球人及日本人就琉球和钓鱼群岛撰?写了许多优秀文献,这些文献资料都一致表明钓鱼群岛是中国领?土。但是,有人却利用汉语文章表达方式和现代法律条文的差异,?肆意进行至曲。而对难以歪曲的地图,便说什么“是机械地用色?彩加以区分”。以他们的小人之见去蔑视先驱们的一番苦心,把?他们这些胡搅蛮缠的人当做辩论对手,真是很累,麻烦透了。现?在有必要对他们所说的第二句话——“国际法上的无主地先占为?主的法则”予以驳斥。?

他们与1885年妄图掠夺钓鱼群岛的天皇制军国主义的狂热推?行者、最高统帅、陆军中将、内务卿山县有朋一样,说什么不管?明、清的中国如何了解钓鱼群岛的存在,用汉语命名也好.写下?记录也好,但这里没有当时中国政权“进行统治的遗迹”。也就?是说,所谓国际法规定的先占为主的重要条件——实际统治权没?有鞭及这里,所以,这里是无主地。?

那么,这个所谓的“国际法”是什么东西呢?京都大学教授?田畑茂二郎在他的现代日本标准国际法解释丛书《国际法》(一)?

(有斐阁《法律学全集》)中,对国际法的成立做了如下论述:?西欧的近代主权国家间“为了维护和扩大自己的势力,展开了激?烈的权力斗争”。为了防止权力斗争无休止地激化下去,“要制?定一个合理的规则加以限制,因此,便产生了国际法”。这个?“合理的规则”,依我之见不过就是强者的利益。这一点在“无?土地先占为主的法则”中就体现得非常明显。田畑茂教授还写道:?“与战争问题一样,现在一个刺激近代初期的国际法学者思维的?问题是随着新大陆、新航线的发现,国家间为掠夺殖民地、独霸?国际通商而展开的斗争。”面对这种日趋激化的殖民地掠夺,?“为共同规范国家间的行为”(这种时候,其背景往往是对他国?而言把本国的行为当做是正当行为),广泛地展开了关于国际法?的讨论。在先占为主的法则提出后.它做为一个新的获取领地范?围的权利得到了承认。?

为了“对他国而言把本国的行为当做是正当行为”而提出的?“法则”,就成了“国际法”,这实际上是推行对强国有利的理?论。“无主地先占为主”的理论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西班牙人、?葡萄牙人不断侵占美洲、亚洲、非洲及太平洋上的岛屿,把它们?变为自己的领土,将其殖民化,而这期间所通用的便是“发现优?先”的原则。当荷兰、英国作为竞争对手出现,并在实力上超过?西班牙、葡萄牙时,荷兰的法学家古劳契斯便炮制出了“先占的?法则”,这是一个对荷兰、英国极为有利的理论,不久它又变成?了“国际法”。?

先占的“法则”是如何迎合欧美殖民地主义、帝国主义的利?益的呢?从“无主地”的定义上便可略知一二。田畑茂教授的前?辈、国际法学者、东京大学名誉教授横田喜三郎在他的《国际法》?

(二)(有斐阁《法律学全集》)中写道:无主地“最明白不过?的定义是无人的土地”。但“国际法上的无主地不仅仅是无人的?土地,即使已有人居住,但那块土地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也是?无主地。西欧各国抢先占有前的非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那里?居住着未开化的土人,这些土人没有构成国际法上的国家,那片?土地也只能是无主地”。这不又是现代欧洲的所谓主权国家随意?下的定义吗?根据这个“法则”,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侵略全世?界,欺压各个民族。?

横田还对“先占法则”解释道:“从15世纪的新发现时代至?18世纪初,在发现新大陆或岛屿时,宣告这里是本国领土并悬挂?国旗,建立十字架或标柱,这样就等于取得了这片领土。”但是?在19世纪,仅这样做就不行了。“多数国家主张先占必须是现实?占有并实行统治,这逐渐成了各国的一贯做法”。“至迟是在19?世纪后期,国际法上确定了先占必须是有实效性的”。“所谓先?占必须是有实效性的是指现实占有土地,设立有效统治权力。为?此,某种程度的行政机关是必要的。尤其是为维护秩序。要有警?察力量,很多时候还要有一定数量的兵力。”?

这也就是说,使用军事、督察等实力夺取并保持的便是赢家。?如此看来,这是近代西欧列强为了使其掠夺其他国家、民族的领?土正当化而精心编造出的“法则”。现代帝国主义继承了这一?“法则”,并把它当做国际法通用。现在用这个“法则”来衡量?中国封建王朝时代的领土有无合法性,这样做的本身就是无视历?史.就是现代帝国主义的蛮横不讲理。?

在西欧各国所谓的领土先占的“法则”中,16、17世纪也规?定过发现新土地的人就是主权所有者。如果适用这个“法则”,?钓鱼群岛非中国莫属。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经确切证实,这里是?中国人发现的,并给它起了中国名,而这个名字,在中国的册封?使录等正式记录中,有过反复记载。?

并且,琉球王国的非中国派宰相向象贤也在其王国的年代记?中引用了中国使录中关于钓鱼群岛的记录,并予以承认。日本近?代民族主义的先驱者林子平也承认这一事实。甚至西欧的东洋学?者也很重视林子平所著的书。也就是说,国际上也承认钓鱼群岛?是中国的领土。16世纪乃至18世纪就是中国领土的土地,却要适?用于20世纪帝国主义的“国际法则”,以主要条件不足为由,重?新将它定为“无主地”,这是万万不能容许的。?

假如把现代帝国主义“先占必须是有实效性”的“法则”运?用到钓鱼群岛上的话,在这个小小的无人岛上设立行政机构,对?明、清时代来说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毫无意义。对于现代的?先占为主问题,横田教授做了如下论述:?根据先占土地的状况,有时也不能照搬这个原则(有实效性?统治的原则——井上注),有时也是没必要的。譬如像无人岛这?种地方,设立行政机构,放置警力、兵力,就没有实际必要,在?无法居住的地方,自然也无法设置那些东西。?

明、清时代的钓鱼群岛就是这种无法定居的无人小岛。所以?要想在那里找出“有效性统治”的遗迹,是不可能的,这是不言?自明的。横田讲道:“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不使无人岛成为海盗?的巢穴,在附近的陆地或岛上设置行政机构和警力,实行行政管?理,必要的话,可派遣军舰和飞机,时常巡视,这样做也就足够?了。”?

这样做在现在是不成问题的,然而在既没有“军舰、飞机”,?也没有雷达和无线电通信的过去是无法想象的。况且“人都无法?居住的小岛”,也不可能成为“海盗的巢穴”,所以也没有必要?到这里“时常巡视”。那么,明、清时代的中国人怎样做才能满?足现代日本的帝国主义政府及其帮凶日本共产党的条件呢?怎么?才能在钓鱼群岛留下“实效性统治的痕迹”呢?明、清时代的中?国人惟一能留给后世的,就是确定这个岛的位置、给它命名、指?示到那里的航线,并把这一切都记录下来,并且,“这样做就足?够了。”?

明朝政府还做了更多的事,在将钓鱼群岛纳入海上防御区域、?系统地论述防御侵寇策略的《筹海图编》中,标出了钓鱼群岛的?位置和其所辖区。这也就是横田教授所说的“在附近的陆地或岛?上设置行改机构和配备警力……”。?

说到此,我认为,明、清两代的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没有必?要按现代帝国主义的“国际法则”说明“先占”钓鱼群岛。他们?肯定做梦也不会想到,在他们死后几百年的20世纪,会有人利用?“先占法则”对他们的领土说三道四。正因为他们确信这里是自?己的领土,才明确地留下了现代帝国主义的先占谬论所不能否定?的历史事实。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