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慎独
这一次轮到我主持乡镇检察官俱乐部的聚会了。虽然听起来颇为正式,其实主要要做的就是招待大家一顿好饭,饭后再聊聊上次聚会后各自遇到的有趣案子,一晚上就这样愉快地过去了。
费尔菲尔德是一个宁静祥和的地方,很少有罪大恶极的事件发生。因此,当轮到我讲故事时,我既举不出自己在法庭上的精彩辩论,又说不出曾经破解过的精妙骗局。最后实在想不出任何能让同仁们感兴趣的话题,只能复述了“步行九英里” 一案,几乎完全依靠尼克·威尔特的逻辑演绎破的案,我在其中贡献甚微。
其他人礼貌地听我讲完,但从表情可以看出,他们认为我为了增强故事的趣味性而进行了大量的艺术加工。当我讲完后,俱乐部会长埃利斯·约翰斯顿——附近最繁华的萨福克(位于波士顿市中心)县检察官——点点头,敷衍地点评道:“这故事很有意思。诚然,人们有时候会灵光一现,凭直觉就能巧妙地找出真相。但是当一年要经手几百个案子的时候,我们就不能总指望直觉来破案了。我们需要遵循脚踏实地的办案流程:周密排查,不放过一丝一毫。只要在每个细节上都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最终就会挖掘出事件的真相。在打击犯罪的过程中,汗水比灵感重要得多。”
其他人连连点头,深以为然。
“我举一个手头的案子来说明一下。”约翰斯顿继续说道。他从胸前的口袋里抽出一张纸,扔在桌子上。我们纷纷站起身,凑过去围观。那是一张匿名信的复印件,匿名信以现在流行的形式写成——将报刊上的文字剪下来贴在白纸上组成一段话。原文如下:
匿名信上的内容平淡无奇,但有一个特别之处:在每块贴上去的纸片上都印有一个完整而清晰的指纹,在警察洒上的指纹粉的映衬下十分显眼。
当我们弯腰观察纸片的时候,约翰斯顿回到座位坐下。约翰斯顿生得膀大腰圆,长着肥厚的嘴唇的坚毅的下巴。虽然更多是通过政治手腕而非法学知识才爬到了今天的地位,他仍然被视为行业里一等一的人才。
“这是我们通过常规的指纹检测工作得出的结果,”约翰斯顿说,“虽然这些指纹凭肉眼也能看出。贴上去的纸片不是做报纸的那种木浆纸,而是铜版纸,在铜版纸上指纹显露更清晰。或者说,它们是从类似《世界知识画报》,《环球银幕》之类比较贵的杂志上剪下来的。现在就这一点说说我的看法,我们不能把时间浪费在纸上谈兵上,一直瞎猜为什么一个精心准备好隐藏身份的绑匪却留下指纹,将自己的所有工作毁于一旦。通过经手过的几百个案子我们能看出,有时候罪犯就会蠢到自摆乌龙。就这次来说,很可能原本就是罪犯的疏忽,或者只是出于一种炫耀的心理。后者这种行为屡见不鲜,自我炫耀是犯罪心理学中的典型案例。无论出于哪种原因,我们都不能被指纹引入歧途。最重要的是遵循正规的查案流程,明白吗?只有按照正规的流程,各个部门通力合作,才能最终解决问题。不能靠灵感也不能靠直觉,更不能靠你那位教授朋友所谓的奇思妙想。”他特意为我加上了一句。
“我们处理过很多类似的绑架案,”约翰斯顿继续说,“比一般人想象的要多得多。老百姓总认为绑架案只会出现在报纸的头条上,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绑架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实际上,绑架实在是太平常了!绑架和敲诈都有着种种优点,使得他们成为广受坏人们喜爱的‘完美犯罪’。大多数情况下,受害者都会在一两天之内付钱妥协,并且不会事后向警察报案,原因就是怕报复。”
“这个案子也是这种套路。约翰·里根大夫在收到匿名信两天后付了赎金,很快绑匪就把他的宝贝女儿格洛莉亚送了回来。遗憾的是,绑匪给她下了麻药,格洛莉亚不能给我们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信息。案发当晚他们父女俩一起去了银色拖鞋酒吧。父亲被一个电话支开,当他回来时,服务员告诉他格洛莉亚在酒吧里遇到了几个朋友,随后她们一起去了另一家酒吧。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因此约翰就在银色拖鞋一待就是一晚上,还在楼上的棋牌室小赌了几把,尽兴后一个人回到家中。然而第二天一大早就收到了这封匿名信,稍晚时候又接到了匿名电话,通知他放钱和接人质的地点。这次的绑匪其实还是很讲诚信的,因为当约翰按要求支付赎金之后,第二天格洛莉亚就被放回来了。”
“我猜一接到女儿约翰就立刻报了警。”我说。
约翰斯顿摇摇头:“实际上他并没有这么做。这种情况我们闻所未闻。甚至当我们已经着手调查之后,里根大夫还是很不配合。他总说既然他和绑匪完成了交易,就不能背信弃义。真是胡说八道!我觉得他忍气吞声是因为害怕被报复,我们也不能强逼着他配合办案。约翰里根可是我们镇子里的大名人!在几个慈善基金会担任理事,还入选了公民委员会(类似广义版工会),如此这般。最重要的一点,约翰很有钱。这不是因为他医术精湛,事实上,为了照顾家中罹患心脏病的哥哥菲利普,他已经好几年没有行医了。他的钱大多来自房地产生意,在镇子周边有大量房产。可以这么说,他是我们得罪不起的人。”
“事实上,这个消息和匿名信都是一个叫希姆斯的私家侦探给我们的。”约翰斯顿冲着桌子上的复印件比划了一下,“那小子隶属‘全国调查协会’(美国大型私家侦探协会,真实存在)在鄙镇的办事处,接受了约翰哥哥菲利普的委托。他不需要破案,只作为中间人来交付赎金。原因显而易见,假如约翰自己去付赎金的话,多半会空手而归,绑匪还会狮子大开口再宰一刀。事实恰恰相反,约翰坚持自己去照指示付赎金,绑匪也在收到钱后痛快地放了人。当我们问他为什么不让希姆斯去做这件事,他回答说,关乎他女儿生死的大事,永远不会假手于人——雇佣希姆斯完全是出于怕菲利普忧虑太深,病情加重。”
“既然女儿已经回来了,约翰里根就想息事宁人。但是第二天他的哥哥菲利普就心脏病突发去世。希姆斯被这一系列的变故搅得心烦意乱。告诉你一声,菲利普的死没什么好奇怪的。老头年近花甲,又常年受冠心病的折磨,可能会在任何时候突然撒手人寰。侄女被绑架的惊惧和侄女安然归来的惊喜,面对如此强烈的冲击,菲利普脆弱的心脏很可能会承受不住。但是希姆斯对于隐瞒绑架案心中始终有愧,委托人的死亡又给他更为沉重的心理负担。在他看来,这很可能只是个巧合,但或许也与绑架案有些许联系。因此他在征求调查协会的总部获得同意后选择将案情透露给警方。说老实话,他是菲利普而非约翰雇来的,因此没必要事事都按照约翰的意见来办——他俩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嘛。”
“当然啦,我们对菲利普的死进行了仔细勘查,但实在没什么值得留意的地方。菲利普一直饱受心脏病的折磨,基本什么都干不成,每天就是在屋子周围溜达、穿着破旧的衣服在花园里晃悠、隔着栅栏和过路人随口聊上几句,在暑假可能还会抽空带几个邻居的孩子出去钓鱼。就是一个人畜无害的老糊涂虫。”约翰斯顿不耐烦地 挥挥手,认为这种怀疑纯属没事找事。随后,他又露出了神秘的笑容:“看似毫无头绪,其实我们已经掌握了重要的线索……”
约翰斯顿在椅子上舒服地躺下,两手一摊:“现在你已经掌握了全部的线索,你觉得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呢?首先,要明确一点:我们肯定不会去猜测为什么嫌犯把指纹留在了匿名信上。众所周知,罪犯会在不经意间留下大大小小的错误,假如他们真能做到万无一失,我们还有希望抓住他们吗?破案还得按规矩来。我们把指纹的复印件送到了华盛顿总局,心想或许能在指纹库里找到存档。当然了,并没有。靠这个破案有些过于奢望了。但我们并不气馁。你明白吗?当我们按常规流程办案,绝大部分工作都会是无用功。没关系,早晚有一天,之前付出的努力会恰好派上用场,然后我们就能一口气破案。我们的文件识别专家仔细鉴定了这封匿名信,已经确定了它是从哪些杂志上裁剪下来的。虽然从复印件上看不出来,但是只要稍稍用心观察,就会发现虽然纸质都是铜版纸,这些文字是从不同的杂志上截取下来的。我们随即派遣人员逐一检查它们到底来自哪种杂志,这其实并不困难,因为文字都来自文章标题的部分、还能通过纸片反面的内容来进一步确定文章类型。当最终确定了绑匪所使用的四本杂志之后,我们立刻对寄信邮局周边的书店和报亭进行了排查。我们希望某个老板还能记得有人曾一口气买了大量杂志。”
“调查匿名信的同时,我们也盘问了银色拖鞋酒吧的老板布莱基维纳缇。我们毫不怀疑他与绑架案有所牵连,他一直在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买卖,我们已经盯上他好久了。虽然他在讯问中没有透露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但这只是因为时机未到,我们还没找到恰当的突破口。布莱基出示了酒吧的顾客表,我们可以依此来查证当天晚上到底都有谁去过酒吧。”
“当然了,格洛莉亚和朋友们一起离开酒吧的说法是彻头彻尾的谎言,目击者供述她也是被一个电话支开——和对付她父亲的方法一模一样。侍者说格洛莉亚说过她有急事要马上离开,他也原话转告了她的父亲。我马上意识到这和约翰的供词有所出入,他曾言格洛莉亚是和朋友们一起去了另一家酒吧。因此我们对约翰进行了二次讯问,然而他在此问题上依然闪烁其词。这个疑点我们要一挖到底,不仅要继续讯问约翰,还要讯问当晚所有在酒吧的人。格洛莉亚很应该是在歌舞表演间隙溜走的,尽管当时灯光昏暗,也可能有人不经意间注意到她。总而言之——”约翰斯顿竖起食指,对我们郑重宣言道,“我们始终坚信一点:如果我们能够严格按照制度办案,最关键的证人、证据终会出现,我们也一定能顺藤摸瓜,找出真相,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他说完后坐下。我在他讲话时一直但感觉自己被他的气势死死压制,正打算承认自己并不认同尼克演绎法的普适性时,门铃突然响了。我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周五,周五晚上通常要和尼克一起下象棋,这次忘记提前通知他取消约会了。
我赶忙起身开门,果然是尼克到了。他从来不忘事。扫了一眼屋子里的其他人,尼克用他冰蓝色的眼睛冷冰冰地盯着我。我支支吾吾地道了歉,试着安抚生气的尼克:“哎呀尼克,我们正说着你的事呢,过来一起聊聊?”
尼克,大名是尼古拉斯·威尔特,在斯诺登大学当教授,主攻英语和文学。他觉得我是一个青涩的学生,说来惭愧,我和他在一起时也常有同感。
他静静地听我说完,一脸狐疑,但还是在听完介绍后矜持地和他们一一握了手。当和尼克打过招呼,约翰斯顿心照不宣地使了个眼色。
“大教授,你的朋友对你敏锐的直觉可是赞誉有加啊。听说你曾经凭直觉破过一案,说不定今天又能帮上我们的大忙。来,你对桌子上这张纸有什么看法?”
我感觉尼克对被嘲讽为靠直觉办事很不高兴,看起来确实如此,他紧抿着嘴,似乎刚刚吞下一个酸透的柠檬。但是他不发一言,径直走到桌子前。
“这是一封匿名信的复印件。”约翰斯顿解释道,“原信几天前送到我们这。我得提醒你这可不是一个玩笑,真真切切发生了一起绑架案。”
“信送到你这来的时候上面就带着指纹?”
“是的,我们在上面洒了指纹粉使它看起来更清晰,不过其实肉眼看也没什么问题,因为这些纸片都是铜版纸。”
“当真?那么这些指纹肯定不是偶然留上去的。”尼克说。
“尼克,众所周知,罪犯们总会犯错……”我正要解释, 尼克却挥手粗暴地打断了我。
“大教授,请问您是怎么看出指纹不是偶然留上的呢?”约翰斯顿戏谑地问道。
尼克恼怒地瞥了他一眼,这种待遇平时都是我的专利。
“一般来说,”尼克故意装出一种怜悯的语气,“报纸上的小标题比杂志多得多,得到绑匪所需要的字的概率也多得多。以此看来,绑匪是特意选择了杂志来制作匿名信。显而易见,完全因为杂志显示指纹更为清晰。这些单字都是从文章标题截取下来的,可能是因为绑匪希望使用大号字体,但有些字体不同,由此可以看出绑匪可能取用了几种不同的杂志——因为单靠一本找不到所需的所有字。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一两张报纸就能解决的问题,绑匪却要费劲翻好几本杂志来找字呢?除了他对纸张有特殊要求,难道还有更好的解释吗?除此之外,还有一条证据。我虽然不是鉴定专家,但很显然信上的指纹有五种,并且按照从拇指到小指的顺序逐字排列。你看,这是拇指的,”尼克用手指着其中一个字,“这几个是其余四个指头的。指纹依次排列,直到文章末尾。连我这双未经过专业训练的眼睛都能看出的问题,你们这群专家不会没发现吧?”他转头四顾,脸上挂着令人难以忍受的嘲笑之色,“不不不,这些指纹绝对不是偶然印上去的。它们的存在有充分的理由。”
“一个想方设法想隐藏自己身份的人却把最无可抵赖的指纹留了下来,这能有什么理由?”约翰斯顿反问道。
尼克朝他翻了个白眼,“你好好动动脑子肯定能想出个不错的理由。”
“这可能是其他人的指纹,绑匪用来误导警察的障眼法。”约翰斯顿猜测道。他感觉自己的理论大有可能,便又补充了一句:“制作 指纹模子其实并不难。”
“当你发现字上的指纹排列有规律,你还会被这种低级手法误导吗?”尼克道,“即使你受到误导,按图索骥逮到了‘犯人’,最终审判时难道陪审团不会提出质疑吗?再者,绑匪又如何保证指纹主人案发时没有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呢?再退一步,即使没有,绑匪又如何保证你会对指纹主人的嫌疑深信不疑,不会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真凶呢?”
巴恩斯特布尔的帕克巡官激动地举手提问,尼克对他点点头。
“绑匪的动机很可能正是如此啊。比如说,假如被逮捕,他可以这样辩解:‘我是无辜的。假如我犯了罪,我会傻到把自己的指纹留在匿名信上吗?’这样就能洗清自己的嫌疑,或者……”帕克越说越不自信。
意外的是,尼克对他鼓励地点了点头。“你再想想就明白这是不可能的。当我们对一个人有所怀疑,按规矩必须对他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调查,找出能定罪的证据。既然如此,绑匪怎能保证在调查过程中不会找到丝毫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呢?”
我假设道;“绑匪也可能对某人威逼利诱,迫使他在信上留下指纹。”
尼克摇摇头,否认了我唯一一点希望。“这可是绑架,仅次于谋杀的重罪。假如顶替者被逮捕,他就要为此付出重大代价。即使他愿意,冒名顶替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还需要认真交代自己犯罪的过程,在哪里抓到的女孩啊,如何处理赎金啊之类。既然没做过这些事,他很难做出令人满意的答复。另外,他还可以在面对警方时反咬一口,让幕后的真凶自讨苦吃。”
“如果他已经死了呢?”约翰斯顿插嘴道。
“思路很好。”尼克道,“逼着一个人在信上留下指纹,然后一枪打爆他的脑袋,最后把他的尸体绑上石头扔进河里。非常完美,但是依然绕不开最初的问题:警察是不会相信的。假如绑匪要这样操作,他应该在匿名信上只留下一枚指纹,最好是半枚。这样警察就很可能会认为指纹是偶然留下的。而事实并非如此,因此我们只能认定有两人参了与这起犯罪,但他们并非胁迫而是同盟关系,其中一人心甘情愿地在信上留下了自己的指纹。这种行为逻辑上只有一种解释:一个罪犯信不过他的盟友。比如说,害怕事发后会向警方告发他。因此他必须想法保证另一人自始至终保持沉默。”
在场的众人心情都比较低落。尼克的想法对我们冲击太大, 使人不由得相信他真的可以破解这桩谜案,这也相当于承认了自己的失败。但是尼克的推论中还有不少漏洞,约翰斯顿就提出了一点。
“为什么另一人会傻到暴露自己呢?”
“因为他自己绝对安全。”尼克反驳道,“他并不是职业罪犯,他的指纹在任何档案库里都没有存档。”
“但光凭这些是远远不够的。”约翰斯顿说,“我们已经全面展开排查,任何可能犯案的人都无法回避。到时候凭着指纹就一定能锁定真凶。对罪犯来说,留下指纹还是太危险了。”
“除非他能确保匿名信永远到不了警察手里。”尼克平静地说。
“这位有何神通敢作这种保证?”约翰斯顿挑衅地问道。
“把这封信寄到自己家里。”尼克说。
我认为在座没有一个人完全听懂了这句话。
尼克继续说:“想象一下,某人有一个有钱的老爹、兄弟或者叔叔阿姨,他短时间急需用钱。可能是他赌博输光家产、生活过于奢侈,或者无论什么原因就是想要钱。假如他要向亲戚们借钱,很可能会被拒绝,或者要求在一定期限内还钱。但是假如他这么说:‘亲爱的阿加莎姑姑,格洛莉亚被绑架了。绑匪勒索五十万的赎金……’,如果阿加莎姑姑和他一起住,甚至可以直接将这封匿名信寄到自己家里。一般来说她都会立刻掏钱让他赎回女儿。那么,他该如何完成这起绑架呢?他会物色一名职业罪犯作为帮凶一起实施计划,提供一大笔赎金作为报酬。也可能是这名罪犯首先制定了计划,因为我们可以看出,这个罪犯,不是一般溜门撬锁的小混混,而是——用道上的话怎么说的来着?——大师级人物。他为了确保自己这个声名显赫的同谋不会有朝一日把自己交给警察,要求同谋用明显的方式表明自己也参与了犯罪。因此留下了指纹。”
“为什么声名显赫的那位不写个纸条,直接承认自己参与犯罪呢?”我问道。
“他绝对不会这么做的。”尼克反驳道,“假如留下字条,他很可能会一辈子要受制于人、被另一位敲诈勒索。”
“那么他在匿名信上留下指纹就不会被敲诈勒索了吗?”
尼克又用惯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着我:“你忘了最重要的一点:收件人是他自己。他甚至能亲自将信封好投进邮筒。这封信可能被送给他的父亲、兄弟、七大姑八大姨之类,但是最终总会经过他的手。一旦交付赎金,他会立刻毁掉这封信。”
“为什么他不能去警察局告发同谋呢?”
“他告发的时候又怎么解释那封匿名信呢?”尼克刻薄地回击。
我们都坐下沉思。约翰斯顿的走访调查和尼克的逻辑推理给我们构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可能性。这两种画面在我们脑海中纠缠盘旋,久久不散。
我越想越觉得尼克说的有道理。两兄弟共同居住在一个大房子中。大哥菲利普身患重病、一贫如洗,事事都要依靠他有钱的弟弟。他有一群古里古怪的朋友,说不定就是那些人向他提出了这个计划。 也许他坚信自己的病没有弟弟说的那样严重, 因此假如有了一大笔钱,他就能摆脱弟弟的约束,自由自在地生活。那么,约翰最终有没有怀疑到他哥哥是这次绑架的主谋呢?这就是约翰现在如此不配合警方工作的原因吗?假设事实如此,那么为什么菲利普要叫来私家侦探呢?这一点我久久不能释怀。事件的经过应该是这样:作为公民委员会的一员,约翰不顾威胁,坚持要将匿名信交给警察。菲利普因此非常惊恐,最终只能想出一个折中的办法:说服约翰去请一个私家侦探来代替警方。然而一段时间后约翰起了疑心,也可能是菲利普临终前选择袒露实情。因此约翰不想让警方进一步插手此事,以免家丑外扬。
“还有一个小问题要注意,”尼克的声音在我脑海中回荡, “接收匿名信的同伙是不可能将它交给警察的。我很好奇这封信怎么就到了你们的手里。”
“我们有没有匿名信都与你的推论不矛盾。”约翰斯顿说。随后又向尼克重复了一遍案情。“我们一致认为那个职业罪犯应该是酒吧老板布莱基维纳缇。”
尼克点点头:“没错,这是明摆着的事。格洛莉亚就是在他的酒馆里最后被人看到的。虽然他的嫌疑最大,维纳缇应该一点也不担心,因为所谓‘绑架案’都是编造出来的。说不定格洛莉亚始终都待在酒馆的地窖里。”
“我们会让维纳缇好好吃苦头的。”约翰斯顿黑着脸说,“然而我们还是晚了一步,那位有身份的同伙已经逃脱惩罚了。”
“为什么这么说?”尼克问。
“因为,额,菲利普里根昨天已经因病去世了。”
“或者,被人谋杀了。”尼克说,“小菜一碟。老头有心脏病,向他肚子打上一拳说不定就会要了他的命。就算留下淤青,也会被看做是病发时摔倒造成的。”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尼克耸耸肩:“在你眼前有这样的兄弟俩:约翰西装革履,每天去酒馆快活,在公民委员会任职,上流社会的事物应有尽有;菲利普年迈多病,整天穿着浴袍和拖鞋四处晃荡,无所事事。你肯定会认为约翰富、菲利普穷。”尼克打量了一下我们几个人,最后选中了诺福克的检察官伊利斯:“嗨,假如你现在是百万富翁,你打算做些什么呢?”
伊利斯微笑着说:“我打算每天去钓鱼。”
尼克赞许地点头:“说的很对。我觉得菲利普里根也是这么想的。他已经有了花不完的钱,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所以他就选择随心所欲地生活,想穿什么衣服就穿什么,不想刮胡子就不刮。他甚至能迫使自己的弟弟放弃行医,雇佣他做自己的专职护理。相对地, 约翰也逐渐沉迷于上流社会的灯红酒绿之中,享受着金钱和社会地位带来的快感,因此他甘愿做哥哥的私人护士。然而我不认为菲利普是个好伺候的家伙。首先,他已经病入膏肓,有时可能威胁要掐断约翰的经济资助。因此约翰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总期待有朝一日能赢到一笔钱来独立生活,可惜最终债台高筑。”
“但是我们确信约翰才是有钱的人。”约翰斯顿坚持道,“他在波士顿有大量的房产、地产,这些都有据可查。根据我们的查证,他名下的财产总额超过了两百万美金。”
“虽然如此,”尼克道,“但我敢打赌有一个秘密的保险箱,或许就在他们家,里面存着相关的账本。我们会看到菲利普才是这些房地产的真正所有人。我们国家的不动产法已经可悲地过时了,里面有许多空子可钻,其一就是能把一个人的财产寄托在另一人名下,我们称其为‘稻草人’。约翰就是菲利普在房地产交易中的稻草人。约翰斯顿先生,你知道的,稻草人存在的首要条件就是与本人撇清关系,因此除非约翰自己承认,否则你永远搞不清这层关系。但我们可以大胆假设一下:约翰在维纳缇的酒馆里负债累累,欠款远超他所能还清的数额。维纳缇会如何迫使他还债呢?是维纳缇提出这个诡计的吗?”尼克耸耸肩,“这其实没多大关系,无论如何,案发第二天匿名信已经被送到了菲利普手里。格洛莉亚是约翰的女儿,也是菲利普唯一的侄女,菲利普当然不会罔顾弟弟的反对把匿名信交给警察。但是他坚持要找一个私家侦探来处理此事,可能那时他已经有所怀疑。也许他偶然发现匿名信上的指纹来自他的兄弟菲利普,随便在家具上找一个指纹比对一下就行。然而他犯了一个大错,那就是告诉约翰自己已经了解实情并且打算报警。”
“为什么不可能是反过来呢?”我问道,“为什么菲利普就不可能是嫌犯呢?为什么事情就不能正如表面上那样:约翰是富翁,菲利普是穷鬼?为什么不可能是约翰打算报警而菲利普不让呢?为什么约翰不配合调查的原因不可能是害怕家丑外扬呢……”
尼克嘴角的嘲笑打断了我一连串的问题。
“原因在于,”尼克道,“是菲利普雇的侦探,也是菲利普把匿名信交到侦探手里的。假如菲利普是罪犯,他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匿名信从自己手里流出——至少,要在交出信前将上面的指纹彻底抹去。”
全场陷入了沉默。片刻之后,约翰斯顿说出了我们共同的心声:“教授先生,您的推论天衣无缝。但我们怎么去证明它呢?”
“指控谋杀可能有些难度,”尼克说,“但绑架案就好办多了。菲利普的律师应该了解兄弟间真正的财产关系。银行有五十万美金的取款记录,查一下户头到底是谁的名字。约翰可能得好好解释一下自己的指纹为什么会出现在匿名信上。而当维纳缇知道你已经掌握了全部真相,并且自己可能卷入一场谋杀之后,他肯定会和盘托出的。从现在开始,就是该你们常规流程起作用的时候了。”
当全场哈哈大笑(包括约翰斯顿)之时,尼克看上去一脸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