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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The Man on the Ladder(1967)

作者:美-哈利·凯莫曼 当前章节:15007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07:42

第8章 The Man on the Ladder(1967)

译者:Green2018

按照学生们的说法,约翰尼绅士——用更加尊重一些的称呼就是约翰·巴克斯特·鲍曼教授,历史系院长——是个赶时髦的人,他对衣着服饰的品味在学术圈里是那么鹤立鸡群。虽然他和穷学生们一起租住在哈拉汉太太的群租房里,可那身鲜艳花哨的衣着在古板的新英格兰地区却格格不入到近乎怪异的地步。他披着件合身的羊皮领大衣,戴一副柠檬黄手套,而且还有一顶园顶窄边礼帽,他或许是整所大学里唯一一个会戴圆顶窄边礼帽的人。他在学校任教时间很长,可不论师生都对他的个人生活知之甚少。大家只知道他多年前离过婚,还有一个不愿提及的儿子。

不过涉及到约翰尼·鲍曼的学术,那可就没有丝毫怪异可言了。他的学术地位完全建立在连篇累牍的论文以及三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书之上。但前些日子里他突然一下子声名大噪,名声远远超出了我们这个小小的学术圈。其原因就是他最新的著作《城市的生长》荣获加德纳最佳历史文学作品奖。五百美元的奖金姑且不论,更重要的是获奖这件事本身令批评家们开始重新审视《城市的生长》这本书。毕竟刚上市的时候,这些大评论家没一个仔细读过这本书。当批评家们重新读了一遍后,他们才发觉这本书是“坚实的学术著作”,是“该领域的佳作”。他们还说作者是个“兼具哲学家特性的历史学者”。一夜之间这本书就洛阳纸贵,不到一个月初版就售罄了,出版社不得不进行重版加印。这本书甚至还当了一周的畅销书。不用多说,在学院各种派对上,大家的闲谈话题最后要么就是评价约翰尼·鲍曼的好运,要么就是对他取得的版税收入表示妒嫉。

我几乎不认识这个男人。他鲜少现身学院俱乐部,早在我来这所学院以前学院里的太太团就放弃邀请他参加派对了。后来我离开法学院当了检察官,所以就更没机会见到他了。

不过在我离开法学院的时候,院长建议我不要辞职,而是维持长期离职状态。因此我目前仍然是学院一份子,也因此收到了院长发来的学院一年一度的圣诞聚会邀请。我之所以接受这次的邀请,不仅仅是为了还院长的人情,更重要的理由是鲍曼教授多半也会参加这次聚会。而我实在忍不住想要跟这位名人认识一下。

按照传统,院长举办的这场聚会在圣诞假期的第一天举行。早年间,旅游还是件很奢侈的事,几乎所有学院成员圣诞假期都会待在镇子里。但如今假期前最后一堂课结束后,学院里的老师和学生们就会立刻收拾行装离开校园了。现在只有极少数人还会参加圣诞聚会。即便如此,院长依旧坚持要在假期第一天举行,而不愿意提前一到两天。新英格兰这块地方的传统确实根深蒂固啊。

我和我的好朋友尼古拉斯·威尔特教授一同参加聚会。他原本打算今晚就坐夜班火车前往芝加哥过圣诞。但作为在任的斯诺登英文文学教授——目前学校里最老也具权威的职位,他认为自己有义务在聚会上露个面。

我们跟院长夫妇寒暄几句后,例行公事般地喝了几口潘趣酒。说完该说的话,就在我们向门口走去时,扬拉德洛把我们给叫住了。他带着他那位新婚燕尔的妻子一道走来。扬向妻子介绍了我,但没有介绍尼克,这是由于尼克早就认识他的妻子。在扬的妻子还是个学生时,她曾经上过尼克的课。

“从约翰逊太太变成拉德洛太太的感觉如何?”尼克问道。

“还不错。”她边说边伸手挽起丈夫的胳膊。

扬拉德洛是个矮小、肥胖又有点秃头的男人。他的脑袋很圆,鼻子更圆,还有一双金鱼般凸出的近视眼。可他是历史系的助理教授,年纪又不过四十出头。因此扬拉德洛在学院太太团的心中是个上佳人选之一,经常有人把他介绍给她们姐妹会里的未婚老姑娘。

“你刚到不久吗?教授。”拉德洛向尼克问道,接着又追问鲍曼是否已经到了。

“显然没有,”尼克回答说,“我想可能要由你来代表历史系发言了。”

我意识到只有年纪较大的人才会直呼尼克的名字,其他人总是要加上头衔尊称。可尼克的年纪并不算太大,他其实只比我大两三岁罢了。然而他天生白头。作为对比,我只在太阳穴附近长了点灰发。再加上他一脸皱纹。不过这些都不是主要因素。鲍曼比尼克还要老上几岁,但就连最年轻的教职人员都直呼他为约翰尼。我推测真正的原因是尼克的言行举止。与他交谈会令人仿佛感觉自己是个倒霉的大一新生,还是个正在央求延长论文交稿日的新生。尼克自带某种威严,似乎能将谈话对象矮化,使他们自觉年轻且幼稚。

“噢,那他多半等会儿就来了。”拉德洛说,“鲍勃·戴克斯说他要来,我猜历史系会是今晚的焦点。”

“我听说约翰尼打算不再教书了?”我说道,“反正他现在有版税收入。”

拉德洛笑了。“他永远都不会放弃教书。事实上,《城市的成长》的版税并没有那么多——至少没有多到可以退休的地步。他的下一本书倒是有可能赚大钱。因为他现在算是知名作家,评论家都盯着他呢。”

“下一本书还要多久?”

拉德洛耸了耸肩。“你也知道鲍曼这人有多神秘。鲍勃·戴克斯一直在帮他写书,据他估计还早着呢。噢,说到鲍勃,他来了。”他挥挥手示意鲍勃到这边来。“劳拉呢?她不来吗?”

“哦,她去佛罗里达父母家了。”戴克斯说。

“她一个人去?”拉德洛太太问道。她不理解为何妻子能够抛下丈夫独自离家。

“我迟些时候也会去那边找他们。”戴克斯微笑着说。“只是眼下手头还有些工作要处理,就是鲍曼的书。我觉得应该做完再走。”

戴克斯是系里的助理教授,而且还不到三十岁,前途一片光明。他是个英俊的年轻人,身材高瘦,侧脸看上去宛如一只雄鹰,双眼深邃。一头漆黑的头发偏偏神奇地被一小撮白发分成两半,给他的外貌更平添几分浪漫气息。所有人都很喜欢戴克斯。他的性格里有股小男孩的气质令人不忍苛责、加以批判。他是个热衷新奇玩意儿的人,不管对什么感兴趣就会一股脑钻研下去。无论是无线电还是收藏石头,每当他谈论起这些兴趣时,人们很快就会听出戴克斯对无线电的热爱并非出于三分钟热度的猎奇,而是对拓展交流的渴望。他收藏石头的动机也不是单纯为了满足收藏欲,更是满足他对地球母亲的好奇心。他的这些兴趣爱好都带有独特的男孩子气——他把部分石头卖给了博物馆和学校地理系。对了,还有他的照相机。他坚称自己就是靠照相来付学费的。

“你说的就是鲍曼的新书,对吧?”我问道。“快写完了吗?” 戴克斯笑了笑。“估计还要一年时间。你也知道写作这回事。我打算把这个假期全放在这本书上了。”

“不去装修房子吗?”拉德洛眨眼问道。所有人都对戴克斯的新爱好七嘴八舌,那就是他的新家。他去年买了一座维多利亚式房屋,而他从未停止向学院俱乐部的同事好友们炫耀。用他自己的话来形容就是“这可是栋亘古长存的建筑物,绝对不像现在那些粗制滥造的简易盒子”。这栋房子空间极其宽敞。当然了,很多人都向戴克斯提出过反对意见,戴克斯全都一一挡了回去。这么大的房子搞暖气很费钱啊?他会把闲置房间封起来。维修成本呢?大部分维修活他都能自己干,还能乐在其中。他甚至在考虑把房子分隔成一个个小公寓。因为他的邻居在街对面买下了一栋一模一样的房屋,这个邻居就打算把大房子隔成小公寓。

“确实,房子还有一些小事需要弄。我会在辅助鲍曼写书的间隙去弄,就当作放松身心了。”戴克斯微笑着承认,“你们有谁今晚见到他了?”

“他现在刚到。”拉德洛冲大门努了努下巴。

进门的不光只有鲍曼,陪同他一起进来的还有位年轻男性。这个金发的年轻人大约二十多,长相颇为英俊。鲍曼带着他朝我们这边走来。“向你们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儿子查尔斯。”鲍曼不知为何语气略显羞涩。“查尔斯现在在出版社当编辑。他来这里会待上一周时间,他主动提出帮我看看手稿。”说着,鲍曼转向戴克斯。“这不是很棒吗?鲍比。”

戴克斯缓缓点头,接着咧嘴一笑。“帮忙的人当然是越多越好了。”

尼克瞟了一眼手表。“要想赶上火车,我最好马上动身了。这里到车站可要步行好久。”

“八点的火车?”戴克斯问道,“我的车就停在这,要不我载你过去吧。”

“那真是太谢谢你了。”尼克说。

就在我们要出门时,鲍曼问戴克斯他是否还会回来。“不了。公爵还留在车上呢,我要把它带回家。”鲍曼又问他明天是否还在镇子上,戴克斯说会。“那好,我们明天也许会去找你。”鲍曼说。

“你们系最近动静可不小啊。”走出门外,我说道。“鲍曼写了畅销书,拉德洛结了婚……”

“跟一位好女孩结了婚。”戴克斯迅速插嘴道。

“看起来似乎是这样。”

“我有些同事的太太对这桩婚事的态度不是很友好。”

“噢?”

“你也知道。拉德洛和妻子出双入对的时候,他妻子还是别人的太太呢。当然,当时她已经在处理离婚手续了。不过我同事的太太们并不知道这些。所以当她处理完离婚手续后同拉德洛结婚时,那些人就说她这么快就再婚太不合适了,说的好像她是个寡妇似的。”

我们走到汽车附近,就听到了兴奋的狗叫声。戴克斯笑了,说:“老公爵,乖孩子,他听得出的脚步声。”

他搬进新家没多久就开始养狗。表面上他说是为了让劳拉排解寂寞以及看家护院,可但凡认识戴克斯的人都能一眼看穿就是戴克斯自己想养狗。就像任何男孩子一样,戴克斯想养狗。他花了很多工夫训练这只狗——从最常规的趴下和冲刺开始。他甚至为此专门买了支犬笛挂在脖子上。公爵可不是普通的狗。它是只布里犬,也就是比利时牧羊犬。这只大型生物长着一身又长又粗的铁灰色长毛,就连它的面部都被厚厚的长毛所覆盖。真教人纳闷它到底怎么看清的。我记得当时有人说养这只猛兽光饲料就要不少钱。戴克斯回答说他考虑再养一只母犬,配种后再把小狗拿出去卖来贴补饲料钱。在我看来,这可真是个完美的戴克斯式方案。

无需质疑这只狗是否训练有素了,因为它除了一开始用狂吠来表达看见主人的喜悦外,立刻就在戴克斯身边的副驾驶位上安安静静地坐下。我和尼克都坐在后排。汽车发动后,戴克斯时不时就转过头来给我们演示他的狗有多么聪明。他不专心开车的举止让尼克很是烦躁,虽然尼克不管坐谁的车都会心神不宁。最终,我们还是非常侥幸地安然无恙抵达车站。

我们送尼克上了火车,接着戴克斯问我要不要去他家坐一会儿,我婉言谢绝了。

“下次吧,我现在真的要回家了。”

“好吧,那就下次找时间再约。”我的拒绝似乎让他有些沮丧。

我们一路无言来到我家门口。我感谢他开车送我一程,并对他整个假期都要孤身一人待在镇子里这件事表示同情。“这本书离完成不是还远着吗?这几天时间有这么重要吗?”

他摇了摇头。“我们离完工确实还很远,不过约翰尼是个很固执的人。或许他是对的,因为他写这本书的确遇到了不少困难。”

不论鲍曼在写作时遇到的是什么困难,第二天它都将不复存在了。更确切地说,他这辈子所有的困难都结束了。约翰尼·鲍曼死了。

他貌似死于自己多余的好奇心。学校正在给新宿舍楼打地基。校园主干道的尽头就是地基施工现场,离道路边缘只有几英尺距离,警方事先已放置了路障和照明灯。鲍曼肯定是从道路边缘探出身子去看施工现场。当天早晨刚刚下了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雪势虽不太大,积雪尚且不足一英存,可道路却非常滑。从道路边缘到施工地点的高度差大约有三十英尺,或许他是不小心脚下打滑,又或许是他脚下的地面有所松动,但不论如何,他摔死了。

那天是个星期六,没有工人上班。又正值圣诞假期,校园里人数寥寥。圣诞节期间的大学城彻底成了一座鬼城。最后是来给照明灯换煤气的工人发现了他坠落的尸体,不到几码之外的地上就是他那顶圆顶窄边礼帽。遗体呈现出意料之中的撞伤、瘀伤,验尸官认为他在坠落底部后数分钟之内就死去了。

因为非正常死亡的缘故,警方自然还是展开了一番调查。身为检察官,又和这所大学有紧密联系,我认为自己有义务参与调查。

我先询问了哈拉汉太太,也就是鲍曼的房东。可遗憾的是只打听到了他熬夜到很晚才睡觉,今天中午左右离开家门。

他去了历史系办公室。当时,拉德洛教授还在办公室里。不过拉德洛没能提供多少有用线索。

“我肯定是最后一个见到他还活着的人了吧,”拉德洛说,“约翰尼大概十二点半来的,我们聊了几分钟,之后他说要去找鲍勃·戴克斯,就又离开了。我见过戴克斯,他说他整个周六都呆在诺顿。”

“他以为戴克斯会在历史系办公室?所以他才来的?”

拉德洛摇摇头。“我觉得不是。他们大部分时候都是在戴克斯家里工作。我猜他来办公室更多是出于习惯。也可能是来办公室拿信。况且办公室和戴克斯家是顺路。”

我又去询问戴克斯。戴克斯说他没见过鲍曼。“我跟他没有约定见面,”他说,“你昨天也听到了吧?我说今天会待在家里,他说也许会来看我。不是什么郑重的约定,就随口一说。我们在我那儿工作是因为我家很大很宽敞,而且不会有人来打扰,手稿和笔记也都放在我家。我本打算整天都呆在家里,天知道有多少活要干。可现在劳拉不在家,我心里空落落的,就决定去趟诺顿采购点东西。我大概十一点左右离家,到诺顿后就在几家商店转了转。我在诺顿吃了顿午饭,接着决定顺便彻底放松一下,就又看了场电影。当时差不多是正午时分。”他稍加思索,“这是我头一回在大白天去电影院。没想到我头一次做出常规之外的举动竟然导致了约翰尼·鲍曼的死亡。”

“什么意思?”

“你想,要是我留在家里,或许我们就会继续写书,然后我就会开车送他回家。”

“但你怎么能预料他来你家找你呢?”

“我确实无法预料。这只是我的猜测罢了。莫非你有什么证据……”他疑惑地看着我。

我摇摇头。但看到他那肉眼可见的不安神情,我又出言安抚道:“只是坠落事件很可能发生在他前往你家的途中,而不是他回家路上。历史系办公室和主干道之间是个斜坡,爬上去很是吃力,连我都经常要在坡顶歇一会儿。我当然也只是猜测,约翰尼想来应该是爬到坡顶停下休息,自然而然地走到施工点朝下面看。”

我看得出来他很感激我的这个推论。他皱眉缓缓点头。“其实,我也做过同样的事。我没有恐高症……”他冲我苦笑道,“我想可能是我站的位置更安全吧,我经常站在坡顶朝下看,几乎能看到整座山谷,甚至都能看到我自己家的屋顶。“

我拜访鲍曼儿子更多是处于吊唁的心态。然而他的儿子似乎很轻易地就接受了父亲的死讯,这令我大为震惊。我实在忍不住出言询问。

“那你想我怎么样?“他尖酸地反驳道,”我跟他的熟悉程度就像我跟你一样。我十三岁的时候,他和我妈就离婚了,那已经是十二年前的事了。十二年来,我跟我父亲见面的次数大概也就六次吧。他一年会给我寄三到四封信,仅此而已。“

“有时候,”我暗示,“对于没有抚养权和探视权的那一方来说,他可能会觉得自己去看孩子反而是一种伤害,所以索性远离孩子的生活。”

“他有探视权,他只是从来不用罢了。”

“那为什么这次你来见他?突然一下产生了亲情?”

“公事。我老板发现我父亲的新书目前没有跟任何出版社签约,就问我可不可以帮公司争取一下。我觉得这件事对我有益无害,所以我就来了。”

“你有没有告诉你父亲你来看他的理由?”

至少他还会脸红。“没有,我只是写信告诉他我这周休假想来看看他,问他是否有空。”

“那你为公司争取到这本书了吗?”

“我根本没跟他提起这件事。我本打算淡定自然一些,就说我来看望他,顺便帮他看看手稿,提出一些编辑上的建议。”

我又问他是否看过手稿,但他摇了摇头。

“他说他下午来找我,我们再一起吃晚饭。我以为他会带着手稿来见我。可我等了整整一天,他始终没来。我就给他的群租公寓打电话,公寓的人说中午左右就出门了,到现在也没回来。我猜他大概是忘记我们的约定了。那个时候我很生气,他对我的态度居然还跟以前一模一样。于是我就离开旅馆去镇子上转了转,后来感到肚子有点饿……对了,我给旅馆打过一次电话,问是否有给我的留言。结果当然是没有留言。接着我就找了家餐厅独自吃饭,吃完饭买了本杂志带回旅馆,晚上我就在旅馆里看杂志和电视。”

鉴于本案死者在本地具有相当重的名望,本地报纸刊登了一则篇幅匹配的报道。报道不仅有相当全面的人物小传和各种有头有脸人士给予他那本书的评论,还有警方公布的一段详细的事件声明,以及我对这起事件的推论。我的推论里包含了哈拉汉太太、拉德洛教授和戴克斯的证词以及他们的照片。最后,报道以一段相当温柔的批判结尾——批判警方对危险地段的保护措施不足。

鲍曼教授在圣诞节后第二天下葬。葬礼规模很小。约翰尼的儿子没戴帽子,双手背在身后,英俊的面庞一脸冷漠。葬礼结束后他就匆匆离开了。

又过了一天,尼克·威尔特从芝加哥回来了。他和鲍曼相识甚久。

我把鲍曼之死相关的调查结果巨细无遗地说给他听。说完后,他撇着嘴说:“非常奇怪。”

“什么奇怪?”

“约翰尼至少六十岁了……”

“六十一岁,据他儿子说。”

“行,六十一岁。一个年纪这么大的人应当早就习惯了避免危险才对。”

“所以?”

“所以,他会走到距离施工现场那么近的位置就非常奇怪。”

“这种事经常发生啊。而且别忘了当天下了雪,地面很滑。”

“好吧,可能是吧。”

校园为哀悼鲍曼降半旗一周。一周后所有师生结束各自的假期回校,校园生活又重回正轨,仿佛约翰尼·鲍曼从未存在过。我已不止一次亲眼目睹这种现象。

甚至连和鲍曼交往如此密切的戴克斯都鲜少再提起鲍曼。事实上,戴克斯又找到了个新爱好:学院象棋比赛。他是学院俱乐部执行委员会的主持者。他本身就是全校最强的棋手之一,是这项比赛冠军的有力竞争者。

尼克和我刚在俱乐部吃完午餐就恰巧碰到了戴克斯。他正在公告板上写比赛抽签结果。戴克斯一看到尼克就说:“嘿,我们俩第一轮就碰上了呢。”

“看样子是的,”尼克说,“我现在正好有空,要不要干脆来一盘?”

“我整个下午都有空,”戴克斯说,“不过劳拉也许会给我打电话,我得在家等电话。哦,她还在佛罗里达。”忽然,他脸色一亮,紧接着说:“要不直接去我家下棋吧。我家有一套比赛用的棋盘棋子。而且我也想带你们参观一下我家。”

尼克向我投来询问的目光,我耸了耸肩。“好吧,我正想散个步。”

“要爬主干道那个坡,”戴克斯说,“那可有点吃力。”

“我的办公室就在利弗大厅,年轻人,”尼克的语气有些严厉,“我每天都要爬主干道那个坡。”

我们大步前行,寒风呼啸而过,令我们不得不前倾身子对抗风力。戴克斯迈开他那两条修长的腿一马当先,尼克和我紧随其后。有好几次我都觉得尼克应该要休息一下了——因为我很想休息一下——可尼克的自尊心不允许他展露出一丝一毫退缩,我们一路不停歇地攀上坡顶。戴克斯率先停下脚步。

“我家就在那儿,可以看到屋顶。”

“看起来不是很远。”我说。

“要是乌鸦的话,直接飞过去才不到一百码,”他说,“可是很不幸,双脚走下去就远得多了。”

尼克点点头,走到道路另一侧。“这里就是可怜的鲍曼坠落的地点吗?”

自从那起意外以来,警方就在这里树起了铁栏以防有人走到边缘。

“他们要是早点立起栏杆,鲍曼就不会死了。”戴克斯感慨道。

下坡路走得就快多了。戴克斯住的地方是条很窄的私人道路,路旁只有他一户以及对面一户。对面的房子和他家一样都是维多利亚式建筑,仿佛双胞胎一般。两栋房子都有三角墙和角楼以及小到失去实际用途的门廊。

戴克斯站在屋前,宛如欣赏艺术品。“怎么样?当然,这栋房屋还有待装修,我这个夏天应该会忙于刷油灰和油漆了。不过我真觉得我买了幢很有意义的房子。”他领我们走到正门,掏出钥匙开门,然后再次站远数步,自豪地说:“看看这道门——快有三英寸厚了。还有这锁和这门把手——还有这个敲门环,纯铜打造的。我敢跟你打赌,光这个门环就不止五十美元。”

走进门便是一件小小的门厅,门厅里头是一间巨大的会客厅。会客厅里没有任何家具,只有一个挂大衣用的衣架。戴克斯打开灯,我们看到会客厅两旁又有两间很大的房间,同样和会客厅一样没有摆放任何家具。

从下方传来一声狗叫,然后过了一会儿,我们就听到房屋后头有狗扒门的声响。看来它很想出来。

戴克斯笑着说:“是老公爵。”

“你不放它出来吗?”我问道。

“它还是待在下面的好。”他说。接着他用命令的口吻急促地说:“坐下,公爵,坐下,安静。”狗叫声和抓门声立刻便停止了,跟着就是动物一路小跑下楼梯的脚步声。听到狗跑回去的脚步声,戴克斯马上洋洋得意地对我们炫耀起他训狗有多么地成功。

他带我们来到一处宽阔的楼梯口。正当我上楼时,他又说:“请看这楼梯扶手,纯纯的桃花心木。”说着,他就弯起手指敲了敲。

他带我们走进二楼一间房,一看就知道这个房间被他当作起居室使用。和一楼类似,这个房间家具寥寥,只有一张咖啡桌、几张扶手椅和一块地毯。这些可能都是戴克斯以前住的公寓的旧家具,搬到这个宽敞的房间里就显得格格不入。房间窗边有处半圆状的拱形空间,里头摆着张小圆桌,桌上就是棋盘和棋子,桌旁有两张折叠椅。戴克斯走出房间,片刻后带着第三把折叠椅回来了。

第一局,戴克斯执白,他只有了二十多步就赢了。接着在他们调转棋盘准备第二局的时候——比赛规定三局两胜——戴克斯说:“我这个开局下法你应该没见过吧?”

我确实没见过他的开局方式。他第一步就把国王一侧的车前兵前进两格。根据我的经验,这可能是最糟糕的开局下法,恐怕除了最初级的初学者之外没有人会这么下。这么下简直无异于自缚一臂,直接抵消了执白棋的先手优势。一开始我以为他是在客气,对客人表示礼让。但后来我意识到他之所以这么下,或许只是为了要向尼克宣称自己的棋力有多么强。只不过随着棋局进展,在尼克王车易位后,这一手反而莫名给尼克的国王造成了巨大威慑,戴克斯后续又凭借这一招声东击西吃掉了尼克的王后。于是尼克别无选择,只能投子告负。

尼克不甘心地接受了失败,推倒自己的国王。尼克并不是个很有风度的输家。第二局棋还没走到六个回合,我们突然听到房子后面传来一阵铃声。

“是电话吗?”我问道。

“不,那是门铃声。”他走出房间,我们听到他对一楼大喊。“上来吧。”

他回到房间,带进来一位与他年纪相仿的年轻男人。这个人长了头红褐色的头发,苍白的脸带有点点雀斑,长相尖锐,五官很有特点。他穿了件带领皮夹克,脖子上挂了台长到夸张的长焦镜头进口相机。戴克斯向我们介绍说这是他的朋友巴德·莱瑟。

戴克斯没有给他的朋友拉一张椅子,莱瑟似乎也没有想要坐下的意思。他站在旁边,一只手搭在戴克斯的椅背,看看棋盘,又看看两位棋手的脸。

“你下棋吗,莱瑟先生?”出于礼貌,我朝他搭话。

“偶尔下。”

“他跟我之间可是胜多负少。”戴克斯说。他下完一步,慵懒地靠在椅背,继续说:“你觉得我的相机怎么样,巴德?”

他的朋友耸了耸肩。“说不好。我还没机会彻底玩一遍。等我再多拍几次才能彻底摸清楚效果。”

尼克正因下一步不知怎样落子而痛苦不已。他抬起头瞪了两人一眼,戴克斯赶紧将注意力重新拉回棋局。我也重新关注棋局。看上去尼克稍稍占据上风。他终究决定了下一步,所有人都为此小小地喘了一口气。

“我有根斯科尔斯曼的天线,你想要的话可以拿去。”莱瑟提议道。

“噢?你从哪儿得到的?”

“我自己买的,但后来决定不装了,因为我住的地方太低。我买了两根,已经帮对面的阿诺德斯特拉装了一根,他说用起来没任何问题。”

戴克斯粗略瞟了一眼棋盘,随便拱了一步兵。“我怎么不知道他装天线了?你什么装的?”

“从这儿就看得到,”莱瑟说着就指了指窗户。戴克斯暂时离席,走到窗边瞭望。“他说圣诞节就想要,所以我昨天下午两点就去帮他装上了。”

戴克斯坐回椅子。“昨天要是看到你的话,我一定来帮你一把。”

“我昨天看到你了。”莱瑟说。

“你不可能看到我,昨天一整天我都不在家。”

尼克下完一步,戴克斯立刻回应了一步,棋局进入焦灼阶段。尼克眉头紧锁,仿佛全神贯注在棋局之中。戴克斯也上半身前倾地研究棋局。

就在尼克准备移动棋子时,一道光芒闪过,伴随着咔嚓一声。尼克忿然抬头。

莱瑟咧嘴一笑。“对不起,我实在没忍住。从威尼斯式百叶帘缝隙间穿过的午后阳光照在你身上,鲍勃,你仿佛就像穿了件囚衣。”

“巴德对瞬间抓拍很有天分,”戴克斯替他的朋友道歉。接着再度把视线放在棋盘上整整一分钟时间后,他笑了。他移动棋子并冲我眨了眨眼。显然他扭转了局势。戴克斯彻底放松下来,对莱瑟说:“你那根天线要多少钱?”

“五百美元。”

戴克斯吹了声口哨。“那我可付不起。”

“那就三百美元加这幅相机。”

尼克下了一步,戴克斯又把脑袋转向棋盘。戴克斯明摆着只要再下一步就能胜券在握,可他却思考了很久。最终,他下出那一步后转头看向莱瑟。

“你会负责安装吧?”他问道,“我想把天线装在后面屋顶采光窗正上方。”

“我无所谓。你想装在哪里都成。”

“三角墙挺高的,你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我一个人装就行了。我带了架镁制梯子,没问题。”

“好,等我下完棋就带你去看房顶。”

棋局没有持续太久。六个回合后,尼克推到国王认输。我们跟着戴克斯下楼。他应该预料到了我们心存好奇,所以直接带我们来到后院,伸手指着房顶。“看,”他说,“你能把天线装在那儿吗?”

莱瑟抬头看了看。“当然可以。我可以把梯子搭在地下室的隔板门上。”

“房顶角落有条嵌线,你可以把天线装在嵌线上吗?”

“没问题,小事一桩。加个底座就好。明天可以吗?明天中午我过来?”

“好。”

莱瑟离开后,戴克斯又带我们参观了一圈房子。“你们觉得怎么样?”他急切地问道,“现在你们明白我为什么说这栋房子亘古长存了吧?”

尼克指了指地下室的隔板,也就是莱瑟刚才说要架梯子的地方。“我想你还需要做一点装修工作,”他讽刺道,“这门看起来可不大牢靠。”

戴克斯笑道:“我想有些东西还是不要太牢靠的好。原来的隔板门足足有一吨重,太过时了。你想啊,总不至于给地下室的门装个铰链吧?劳拉要把地下室的脏衣服拿去院子里晾,我怕她力气不足以打开门,就把隔板门换成铝制的了。这样的话,就连小孩子也能轻易拉开。”

回家路上,我不禁想调侃一下尼克的战绩。“你第二盘棋发挥得不错,”我说,“有那么一瞬间,我都以为你要赢了。”

他心不在焉地附和道:“他下棋确实不错,不是吗?很随意又敢冒险,充满不可预测性。”接着,他微笑着说:“不过我的注意力全被戴克斯和他那位朋友的对话给吸引了,老实说,我对比赛失去了兴趣。”

尼克总是要给输棋找借口。

第二天,尼克和我在学院俱乐部吃完午餐,正打算走回他的办公室就碰到了戴克斯。他说:“我看到你们二位要去主干道,我想跟你们一块儿去,如果不介意的话。”

我不太确定尼克是否真的不介意——昨天失利的苦涩滋味还未散去——但他显然无法直言拒绝。我们三人便结伴同行。戴克斯说莱瑟此刻正在给他装天线,他觉得自己应该去帮他一把。

等我们爬到坡顶的时候,戴克斯指着下方。“你们看,他就在那儿。”我们顺着他的手指看去,确实能看到远方有个小小的人影站在梯子上。他正在房顶边缘之外工作。我们注视片刻就再度前行。戴克斯停在原地系鞋带,但他没多久就追上了我们。我们三个一起朝尼克的办公室走去。我们站在人行道稍许闲谈,就在尼克打算先行离开的时候,戴克斯大声喊道:“公爵过来!”他蹲下身子叫道;“这边,孩子。”那只狗看到主人就立刻加速冲了过来,把脑袋深深埋在戴克斯胸前,然后开心地绕着主人转圈。戴克斯急促下令:“坐下,公爵,坐下。”这只狗迅速服从命令坐下,一动不动地宛如一团铁灰色毛球,只有那条异常鲜红的舌头不停抖动。从它的喉咙深处发出呜咽声。

“它好像有事想说,是不是?”戴克斯说道,“好吧,孩子,回家。“他向我们挥手告别,那只狗不紧不慢地紧随其后。

“这狗真聪明。”我说。

“是训练有素。”尼克纠正道。

“好吧,不过他的主人很聪明是毋庸置疑的。”我不怀好意地说。这是对他昨天给输棋找牵强理由的报复。

他不屑于回应我的讽刺,只是默不作声抬腿走上楼梯。我在后头咯咯窃笑起来,心想尼克终于说不过我了——这种机会可是少之又少。。

我的办公室没有急事等我处理,因此我没必要早早赶回去。于是我在校园里四处闲逛,偶遇了泽尔斯基教授。泽尔斯基教授正是我第一轮的对手。他眼下恰巧有空,我们两相合计就决定回学院俱乐部一决高下。他不是我的对手,我直落两盘轻松取胜。尼克第一轮即被淘汰,而我至少确保进入第二轮,这让我感到极大的满足。

我和泽尔斯基又下了六局,但凡稍微留手他就能赢我,但只要我认真对待就能赢下他。下完棋,他邀请我去他家吃饭。等到晚餐结束,天色已暗,我才终于回到自己家。

次日早上,我一边穿衣一边打开广播,忽然听到新闻说那个叫莱瑟的家伙从罗伯特·戴克斯教授的房顶坠落而亡。

我只在两天之前见过莱瑟一次,这个人并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然而,他的死亡依旧令我震惊万分。更令我五味杂陈的是,看样子我是最后一个见到他还活着的人。

我走进办公室,惊讶地发现尼克早已在里头等我了。他用手背敲着今早晨报的内页,把它丢在我的桌子上。“你看到这个了吗?”

我瞄了一眼标题,果然是关于莱瑟的报道。“早上听广播里说了。”我说。

“我以为你这儿会有更多信息。”

我快速翻阅了桌上的文件。“桌上没有。不过我们可以去找警方问问他们知道些什么。”尼克这次这么主动令我感到些许讶异,我猜他应该和我有相同的情绪吧。

斯卡利塞探长正坐在桌旁阅读文件,一看到我和尼克走进来。“这可太巧了,”他说,“我刚打算找你去呢。”

“噢?”

“没错。有个叫莱瑟的人……”

“我就是为他而来。”我说。

“也就是说你已经知道了?”

“我听早间新闻里说了。新闻说得很简略,关于他的死亡,为什么你觉得有必要找我?”

“这个嘛,有必要也不是很有必要,”斯卡利塞说,“莱瑟开了家专门维修无线电和电视的小店。他也买卖二手照相机和无线电设备。我所知道的情况是当时他在给戴克斯教授安装某种特殊天线。你们俩一定认识吧?”

尼克和我不约而同地点点头。

“那就好。一点半左右,你们学校另一位叫扬拉德洛的教授来找戴克斯。他按门铃却无人应答,于是他就绕到屋后。根据他的证词,戴克斯时常在屋后干活从而听不到门铃声。至少拉德洛是这么说的。”探长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我们。

“请继续。”

“拉德洛说当他绕过房屋转角时就听到一声惨叫。他抬头往上看,发现有架梯子倒了下来。片刻后莱瑟就摔倒在地。拉德洛赶紧跑上去可立刻意识到他什么也做不了。他马上跑回大街上找到了当时正在巡逻的杰布戈洛根。根据戈洛根的报告,在他赶到现场时莱瑟已经死亡,但他仍旧叫了一辆救护车。”

斯卡利塞拉开抽屉,拿出一封马尼拉纸质信封,把信封里的内容抽出来放在桌上。“这些就是在死者身上发现的东西。”

并没有出乎我意料的随身物品:一只用旧了的钱包,八美元纸钞,一块手绢,七十三美分硬币,一只皮制钥匙包。探长伸手在打开的抽屉里摸索,又掏出一台照相机和一根皮带。“他当时脖子上挂着这玩意儿,有点好笑——什么人会带着照相机在梯子上干活呢?”

“他应该在试相机。我估计他随时随地都会带着照相机。”

“试什么?试试看然后决定要不要买?”

“对。”

“那就讲得通了。那个叫戴克斯打过电话,问我们可不可以把相机给他。他说这原来是他的相机,还说你可以给他作证。”

“这就是你想见我的原因?”

“原因之一。”

“请问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我是说莱瑟坠亡。”尼克问道。

斯卡利塞打开笔记本。“戈洛根在一点五十二分发现尸体。估计莱瑟坠楼应该再早几分钟,也许差不多就五分钟?因为拉德洛去找戈洛根也花了点时间。”

我看了看尼克。“一定就是我们从主干道看到他之后的数分钟。”

尼克神色凝重地点点头。

斯卡利塞拿起钥匙包。“这个东西引起了我的主意。”他说

我打开钥匙包,里面有三把钥匙,其中一把很明显是车钥匙。“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我知道莱瑟的店,”斯卡利塞说,“店面非常小,他就住在店里。里头所有商品加一块可能还不到一百美元。这把钥匙就是他家店的钥匙,但这把是保险盒的钥匙,而且是银行里的保险盒。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我自己也在银行买了个保险盒。所以我就决定去看看他到底在银行存了什么东西。与此同时,我让巡街的小伙子们去搜查他家。小伙子们找到了这个文件夹。里头除了一些文件,大部分都是钞票、发票和商务信函,没什么重要的。但里头还有一沓照片……”

“莱瑟抓拍的照片?”尼克问道,“能让我看看吗?”

“当然。”斯卡利塞把文件推给他。

“银行经理就这么让你打开莱瑟的保险盒?”我问道。

“噢,我当然先去找过奎格利法官。事实上,不用找他也行,我认识经理,他肯定不会妨碍我——不要明目张胆,他知道我这人很讲理。如果我发现有什么不对劲,再带着正式命令来一趟。”

“那就好。”

“这些照片很有意思,”尼克说。他目不转睛地看着照片。

“怎么说?”斯卡利塞担忧地问。

“这些都是同一类型的照片——艺术评论家称之为coup d’oeil*,也就是一眨眼的意思,都是瞬间抓拍的照片,可以达到欺骗人眼的效果。你看这张棒球比赛的照片,球员们仿佛是芭蕾舞者。这张月亮仿佛插在教堂尖顶,宛如圣诞树上的装饰。还有这张,两个人坐在公园长椅上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身体两个脑袋。”

(注:法语,指一眨眼或一瞥)

斯卡利塞大笑道:“好吧,但有一张照片不符合这个风格。抓拍倒也算是抓拍。这张照片的确会令人忍不住眨眼,就是我在保险盒里找到东西。保险盒里只有这么一张照片。”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小小的方形照片。照片上的人是拉德洛教授与他那位娇妻。二人都赤身裸体。

“偷窥狂?”我叫道。

“比那更坏,”斯卡利塞说,“你看看背面。”

照片背面有铅笔写下的两串数字,显然是日期和金钱。

“从五月开始,到十二月结束,每个月都是一百美元。我猜是拉德洛付给莱瑟的。”

“勒索?”

“我想如此。”

“他们才刚结婚几周……”

“所以那是他的妻子?”

“可这日期和金钱表明这件事持续了很长时间,至少好几个月。”我不禁笑出声来,“好家伙,我真没看出来他这么会玩。”

尼克扬起眉毛,表情古怪地看着我。“有可能是这位女士发起的攻势,你知道,她的性格很有进攻性。”

“尼克!”

“很明显他是在梯子上拍的照。”尼克无视我的抗议,自顾自继续说道。

“你怎么知道?”斯卡利塞问。

“因为这照片是拉德洛的公寓。我去过他的公寓,认得桌子上的台灯。拉德洛住在道尔顿街一所新公寓的三楼。他家对面的建筑物最高不超过两层楼,所以他不必拉上百叶窗,反正街对面的人看不到他家。但如果是个站在梯子上给屋顶装天线的人就有可能看到三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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