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战争的本质,毛泽东指出:“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个战争的目的,就是战争的本质,就是一切战争行动的根据,从技术行动起,到战略行动止,都是贯彻这个本质的。”那么,能不能说,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个“一切战争行动”的本质,就等同于步兵战斗的本质呢?我们认为,两者不是完全相等的关系,而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保存自己消灭敌人”,是“一切战争行动”作为人类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区别于人类一般生产实践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共同本质。但是,我们不能把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混同起来。各种“战争行动”之间相区别的特殊本质,若等同于这个共同本质,也就意味着它们之间没有了差别,也就不能相互区别开来作为一种“战争行动”独立存在,也就谈不上对各种“战争行动”真正的认识。
毛泽东说:“对于物质的每一种运动形式,必须注意它和其他各种运动形式的共同点。但是,尤其重要的,成为我们认识事物的基础的东西,则是必须注意它的特殊点,就是说,注意它和其他运动形式的质的区别,只有注意了过一点,才有可能区别事物。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由此看出,步兵战斗与其他兵种战斗及合同战斗之所以不同,就是因为它们各有自己的特殊矛盾,即特殊的本质。反过来说,只有揭示出步兵战斗行动的特殊本质,才能把它从其他战斗中区别出来,进而用不同质的方法去解决不同质的矛盾,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共同本质+揭示步兵战斗本质的意义,还在于正确认识步兵在合同战斗中的作用和地位,恰当地赋予步兵任务,从而正确地使用步兵。
揭示步兵战斗的特殊本质,必须通过科学分析,研究步兵战斗的各种现象,从现象到本质,不断深化对步兵战斗的理解。同时,还要从一般到特殊,即以“一切战争行动”的共同本质为指导,“继续地向着尚末研究过的或者尚未深入地研究过的各种具体的事物进行研究,找出其特殊的本质,这样才可以补充、丰富和发展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而使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不致变成枯槁的和僵死的东西。”所以,我们应该以“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一战争行动的共同本质为指导,进一步研究步兵战斗是怎样“贯彻”和体现这一共同本质的,具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和具体实现的方法、手段,如何实现“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一共同目的。步兵战斗与合同战斗及其他兵种战斗在战斗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相同的。在实现“保存自己消灭敌人”的这个总目的中,它们各自所达到的局部的目的和具体的表现形态也不尽相同。步兵的战斗行动,既区别于炮兵、坦克兵、陆航兵等战斗兵种和其他保障兵种,也有别于合同战斗的本质特征。步兵作为陆军突击兵种的一切战术技术运用和战斗动作,最为直接地、现实地体现着“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一战斗的本质。从“消灭敌人”这个意义上讲,首先,步兵消灭敌人的特殊性表现为徒步和直接性,步兵主要是以徒步士兵的兵力突击,使用手中的枪械、小口径火炮等轻武器和手榴弹,爆破器材等各种战斗器材消灭敌人,夺占和扼守阵地,而不像炮兵那样在远距离上以炮兵火力毁伤或控制作战空间,也不像坦克兵那样集火力、装甲防护力、快速机动力于一体进行突击。步兵虽然也包括了机械化步兵,机械化步兵似乎与坦克兵的本质差不多,但机械化步兵可以下车战斗,这种徒步士兵的战斗仍具有区别于坦克兵的本质特征。当然从发展来看,由于步兵的装甲战斗车等武器装备的发展和单兵武器的智能化,步兵消灭敌人的能力将大大增强。但以徒步战斗直接消灭敌人,夺占和扼守阵地这一本质特征是不会变的。如果没有了这个特征,现代意义上的步兵这一兵种也就不存在了。其次,步兵战斗消灭敌人的特殊性还表现为歼敌目的上的彻底性。
火力支援兵种,主要是以火力在一定程度上压制,摧毁敌人主要的暴露目标,直接目的是使敌人暂时失去抵抗力,支援战斗部队一鼓作气消灭敌人,所以其战斗本质表现为“削弱敌人的抵抗力”。陆军的其他战斗兵种如坦克兵,主要是发挥自身猛烈的火力,快速的机动力和良好的装甲防护力的特长,对敌实施快速突击,其“消灭敌人”的主要特性是“快”和“猛”。应该说,这种歼敌方式是“粗线条”的,不能彻底歼灭各种掩蔽工事内和有良好地形作掩护的所有敌人。步兵则可以发挥自身灵活机动的特长,不仅能够突击敌人,而且可以肃清一切残敌,达到彻底歼灭敌人的目的。再次,步兵歼敌的近战性也是其消灭敌人的特殊性之一。毫不夸张地说,各军兵种中还没有一个像步兵这样在如此之近的距离上与敌人战斗。步兵要彻底歼灭敌人,就必须尽可能地靠近敌人,以步机火力、手榴弹、白刃格斗等手段消灭敌人。可以说,步兵的一切战斗行动都是围绕着达成近战、赢得近战展开的。所以,近战性是步兵歼敌的突出特色。第四,步兵消灭敌人的特殊性还表现在步兵歼敌力量上的生动性。即步兵直接依靠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用轻火器歼敌,其装备技术含量低,操作简单,而且与敌人面对而拼杀,这种非生即死的直接搏斗,是人的全面素质的激烈对抗,人的勇敢精神、强健体魄和机动灵活的战术动作在步兵的战斗力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
再从“保存自己”这一方面看,上述歼敌的特点,决定了步兵离敌最近,受各种火力的威胁最大,而步兵自身的防护很脆弱,不能抵御任何枪弹的直接贯穿和各种火力的附带毁伤,对核、生、化武器也只能进行简易防护。这就决定了步兵“保存自己”的措施,不能像装甲兵那样主要是通过技术措施来提高装甲的抗毁性能,也不能像炮兵那样靠增大射程相快速变换炮阵地来提高生存力。步兵的保存自己,一方面,表现为隐蔽身体,采取各种简易防护措施,搞好伪装,疏散、隐蔽地配置,利用地形地物和天候气象,依托工事,采取适当的运动队形、运动姿势和运动方法,利用炮兵、航空兵等军兵种的火力支援、掩护等手段,保存自己的有生力量和武器装备。这虽然是直接地保存自己,但又是以一种被动的方式保存自己。
另一方面,步兵的保存自己更重要的还是以发扬火力等各种积极的战斗行动,大量消灭敌人,以一种主动的方式来保存自己。步兵以机动灵活的战斗行动,在发扬火力、消灭敌人的同时起着保存自己的作用。消灭敌人才是保存自己最有效的方式。因此,步兵的基本任务,进攻是歼灭敌人,夺占阵地,防御是大量杀伤、消耗敌人,扼守阵地或者目标。衡量步兵的战斗效果,就是看是否夺取和占领或者是扼守了上级指定的重要地区或者目标。在与敌面对面的搏杀中,要求步兵勇敢战斗,不怕牺牲,前赴后继和人在阵地在等,这正是步兵的本色和步兵战斗本质之所在。综上所述,步兵战斗的本质,是以徒步近战,直接地、彻底地歼灭敌人,夺占或者扼守阵地,同时通过大量杀伤敌人和以各种防护措施保障自身的安全。
这就是步兵战斗贯彻着“一切战争行动”共同本质而又与其他战争行动相区别的特殊本质。步兵战斗的一切行动、各个方面,无不普及着这一本质,无不是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实现这一目的。步兵战斗的各个阶段,也都贯彻着这一本质,这一矛盾双方对立与统一的发展,形成了步兵战斗的过程,这一矛盾的解决,也就意味着步兵战斗的结束;步兵战斗的性质、特点、规律和其他一切矛盾,都受这一本质规定和制约。懂得了这一本质,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步兵这一古老的兵种经久不衰,至今仍然是合成军队的主要战斗兵种之一;为什么步兵常常被使用在复杂地形和不良气象条件下,以袭击战法为主,隐蔽突然,出敌不意?为什么步兵特别强调灵活机动、近战夜战和英勇顽强;为什么我军步兵能以劣势装备打败了优势装备的敌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