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李光庭《乡言解颐》:《周礼》“九职任民,终曰间民。无常职,转移执事,谓佣作于人,转徙不定也”,如乡村之助工、短工等,中华书局,1982,页45。
[12] 朱泽澐:《养民》,《皇朝经世文编》卷28;《清史稿·儒林一》朱泽澐传。
[13] 康熙五十五年五月五日,《圣祖实录》卷255。
[14] 乾隆三年七月十一日,对鄂弥达的朱批,朱批奏折。以上引自《清代的矿业》,上册,页1—72。
[15] 参见高王凌:“从清代农业政策看当代农村变革”,《炎黄春秋》2011年第5期。
[16] 参见阎宗临:《杜赫德的著作及其研究》,《传教士与法国早期汉学》,大象出版社,郑州,2003,页94—95。
[17] 《耶稣会士中国书简集:中国回忆录》第四卷,大象出版社,2005年,页147,感谢魏淑民同学提供了这些资料。
三、加强政府
8.共时现象,扩大政府职权
在法国学者布罗代尔看来,十八世纪世界史上的“共时现象”,其一为人口增长,另一个比较重要的,就是加强政府。
清朝政府制订劝农政策,不只是说说而已,而是为了“经世致用”;如同官献瑶、庄存与等人,读书治学本为“通经致用”,初非为考订而考订。因此乾隆初年,各地相继出现了一批能员和循吏,积极致力于这一政策的推行。
乾隆二年九月己酉,谕:德沛在甘肃巡抚任内,声名甚好,今已用为湖广总督。伊前所奏开渠凿井、兴修水利等事,皆利益民生,爱养黎元之切务。历来督抚似此留心本计者,颇不多见。是时又有署西安巡抚崔纪劝民凿井灌田,皆“能留心民食,知本计之所当先”。[1]
是月,两江总督庆复奏:浙省蚕桑之利甲天下,应令各州县官查勘该处地方,可以植桑者,官买桑秧,分给居民种植,示以育蚕之法。得旨:农桑乃为政之本,所当时刻留心。此奏欣悦览之。
闰九月乙丑,福建巡抚卢焯疏称:闽省不知蚕织,近加劝导。并移咨浙江湖州府,拨蚕民十户到闽,教以育蚕缫丝之法,著有成效。
是月,安庆巡抚赵国麟奏:查凤阳一府,每岁收获之后,即挈妻孥游行四出,沿门觅食,习为固然。究厥根由,皆因耕织不勤之故。请严饬地方官时加劝课,务令勤于耕织。
三年十二月庚子,河南巡抚尹会一奏:臣于上年钦奉谕旨,随饬地方官责成乡地老农,多方劝谕种树,自桑柘榆柳以到枣梨桃杏之属,遇有闲隙之地,各就土性所宜,随处栽植。一年之内,实在成活之树木共计一百九十一万有余。上谕:《周礼·太宰》以九职任万民,其二曰园圃毓草木,可以知所当务矣。
四年十一月,贵州古州镇总兵韩勋奏:向来新疆地方,小麦、高粱、小米、黄豆、脂麻、荍麦,素不出产。近年设法劝种杂粮,俱有收获。山上空地,多裁茶、桐、蜡、桕等树。苗疆向无市廛,近今兴立场市,各寨苗民商贩,俱按期交易称便。得旨:览奏,朕怀诚慰。
五年九月丙子,给事中朱凤英奏:安省庐凤地方,于秋麦小米之外,别无所种。原野萧条,百无一有。宜广植树木,以收山泽园林之利。栽桑种棉,以资纺绩。谷麦之外,兼种杂粮。
丁酉,奉天府府尹吴应枚条奏奉天应行事宜,请饬旗人学习蚕织之事。
是月,安徽巡抚陈大受奏:安省高阜斜陂处所,茂草平芜,竟成荒废。春间令民试种旱稻,现在每亩收成,竟有至两石者。明岁当令各州县,广为树艺以收地利。得旨:如此诸凡留心,甚慰朕怀也。
六年三月,署贵州布政使陈德荣奏,省城士庶相习饲蚕,上游旧无杉木,臣捐募楚匠,包栽杉树六万株于城外各山。又附郭三处,俱可引水开渠,约垦田二三千亩。得旨:欣悦览之。至蚕桑树艺,尤为政之本。所当时时留心,而教民务本足用之道,均不外此也。
丁亥,云南巡抚署贵州总督张广泗奏:一、黔中无地非山,尽可储种材木。乃愚苗知伐而不知种,以致树木稀少。一、黔省自劝民养蚕以来,已经试有成效。应饬各府州厅县,酌量地方气候,从容劝导,不愿者不必勉强督责。
七年六月,署贵州布政使陈德荣奏:栽桑育蚕,惟大定、威宁地气寒泠不宜,其余各属,均设官局试养,并于省会收茧雇匠缫织。又黔山栎树,今年饲养春蚕,亦已结茧有效,似较树桑为便。得旨:此事论之似迂,行之甚难。而若果妥协办理,则实有益于农民者也。
十月,广西巡抚杨锡绂奏:民间种稻之外,不知兼种杂粮,每多旷土,责成各地方官劝种。缺乏耔种者,酌量借给。得旨:谷乃民天,应如是留心者。
十二月,贵州总督兼管巡抚张广泗奏:黔省生齿日繁,臣等广劝耕织,本年于省城设立机局,纺织紬匹。得旨:劝课农桑,临民者第一要务,实力行之。
八年七月,吏部左侍郎署湖南巡抚蒋溥奏:湖南产米之乡,考之图经,佥云一岁再获。今再获之说,已不复觏。臣拟于明春饬令一二家试种,如果有成,小民目击再获之效,便可下年照式踵行。得旨:劝民勤农,为政之本。然亦不可欲速以病民也。
十一月丁亥,四川按察使姜顺龙奏:山东有蚕二种,不须食桑叶,散置树枝,自然成茧。臣在蜀见有青杠树一种,其叶类柞,堪以喂养山蚕。大邑县知县王隽曾取东省茧数万,散给民间,两年以来,已有成效。仰请勅下东省抚臣,将作何喂养椿蚕山蚕之法,详细移咨各省,以收蚕利。
九年三月,甘肃巡抚黄廷桂奏:甘省苦寒,土不宜桑,种棉纺织,概置不讲,布帛之价,贵于别省。饬行各道府督率有司,购买棉子,择地试种。其实在不能种棉地方,或雇觅工匠,教民织毼。得旨:劝课农桑,为政之本。然须以久远之心行之,所谓农事无近功,而有久长之效也。
四月,河南巡抚硕色奏:豫省咸浅沙地,虽不可种五谷,未始不宜树木。因令乡耆士民,有能劝种一千株者,给以花红示奖。州县官有能劝种二三万株者,分别记名。仍不得以欲速强民,始勤终怠。得旨:甚是之举。
五月,湖南巡抚蒋溥奏:楚南有青冈栎木等树,均可放饲野蚕。且桑蚕每岁止获利于春,而山蚕可兼收于秋。据道州知州、辰州府同知等报称,已于四月间成茧络丝,州民无不欢忻鼓舞。并载为规条一册,臣即刊刷颁发各属,令其照依领种放养。
九月,河南巡抚硕色奏:豫省开封、彰德、怀庆、河南、南阳、汝宁及汝州、陕州、光州等府州属,产有柞槲等树,可喂山蚕。近有东省人民,携茧来豫,伙同放养,俱已得种得法。其余祥符等七十九州县,不产青柞等树者,或植桑以养家蚕,或纺绵以织布疋。应就土俗民情所便,时为劝导。得旨:所奏俱悉。行之以实,不懈不扰可也。
十二月,甘肃巡抚黄廷桂奏:宁夏、宁朔等处试种木棉有收。
十年六月甲子,巡察御史和其衷奏:奉天各处,地多宜棉,而布价反倍于内地。旗民不知纺织之利,率皆售于商贾。既不获种棉之用,而又岁有买布之费,请劝喻多置纺织之具。
癸亥,编修庄存与进呈讲章内,有播种秋麦一条。著抄录寄与直隶总督那苏图阅看,令其善为劝谕百姓,广行播植。
十一年正月,江西巡抚塞楞额奏:江右山多田少,南、赣二府,种植桐梓,出产油觔,其利甚溥。请饬别府属,劝民栽植。
闰三月,陕西巡抚陈宏谋奏:陕省为豳岐旧地,西、同、凤、汉、邠、乾等府州,皆可养蚕。近令地方官身先倡率,广植桑株,雇人养蚕。并于省城制机,觅匠织缣。此次呈进之缣,即系省城所织。民间知种桑养蚕,均可获利,今年计通省增种桑树已及数十万株。其山东放养山蚕之法,现已令各属导民试养。得旨:兴农桑,乃为政之要务。毋始勤而终怠,毋空言而行违。勉之。
十二年二月,安徽巡抚潘思榘奏:臣饬劝农人,于路傍地隙,广植榆柳果树。再芦粟一种,宜于山地,不择肥瘠,六安州民种植甚广,土人称为六谷。又豫省红蓣,易莳多收。东省裨子,土名穇子,较高粱更耐水潦。臣俱谕令试种。并趁此农务未殷,疏通沟洫,以备水旱。得旨:此可谓留心本计。嘉悦览之。
以上所述,多是省一级大吏所作所为,如同我们曾在地方志中所见(如四川等地),县一级官吏积极劝农的例子,更是数不胜数。
政府在各地的劝农行为,直接带动了国家权力的扩展,造成了对地方传统职守的突破。
乾隆二年五月,上谕,重农务本,责在有司。令以农事考课督抚牧令。[2]同月,特旨准本年新进士条奏地方利弊。[3]六月,复因“地方辽阔,事务殷繁,(牧令)势难一身遍为晓谕”,令仿《周礼》《遂师》之制,于乡民中择其熟谙农务者,每一州县,量设数人,协助县令“董率而劝戒之”,“或开渠筑埝,以备蓄泄灌溉;或树桑养蚕,以资民生利用,务使农桑之业,曲尽地之所宜”。又因地方官“久于其任,与民相亲,方能区画尽善”,令谋展宽考课期限。[4]
经济事务的职责,对地方官员一向多是名义上的,乾隆二年七月,再次申饬地方有司扩大所司职责,全面关心“留意于稼穑桑麻”。并训州县知事亲行经理,巡历乡村,所至之处询民疾苦,课民农桑,宣布教化,崇本抑末。乡愚无知则面加开导之,庶几上下之情,通达无阻,而休戚相关;亲爱之诚,油然自生,而提撕易入。如此从容岁月,始可以收循良之实效,不愧为民父母之称。[5]
二年十一月,云南巡抚张允随因牧令熟谙农功者少,请定规条选举上农,以其“专司教导”,谕令通行各省。[6]两江总督那苏图请拣用废员,督劝农务。得旨:“牧民之官,课督农桑,乃第一要务”,不得“分其责于他人”。[7]
乾隆六年,河南巡抚雅尔图奏,各州县择熟谙农务之老农,一县“不过三四人,以之劝率,势有不及”;[8]现行保甲设有村长,管牌民百户,“伊等皆谙练农务,拟将劝农一事,即责专管”;于每岁首春,传集州县,“先令将所管百户,各田土肥瘠,向收若干,造册存县,岁底核其功过”。[9]
乾隆八年六月,再训督抚率属重农,谕:养民之本莫要于务农,州县考成固应用是为殿最。而向来功令不专以此课吏者,因其事甚朴,无可炫长,其迹似迂,骤难见效;又或上司之察勘难周,有司之条教易饰,不似催科、听断、捕盗等事之显而有据也。(但不知)本计既端,末事亦次第就理,民生大有裨益,即治道亦渐致郅隆。[10]
乾隆九年,训督抚劝课州县,实行教养,复令州县“亲履田间”,深入劝导,“询问疾苦,讲求利益;度其原隰,相其泉流,审物土之宜,因闾阎之便”,兴利除害,“教养兼施”。身所不及之处,有约正、值月人等,分布四乡,代为化导,“或给之廪饩,或加之奖诱”;“务使一州一县之民,情联势合,如父子兄弟之相为扶掖,如头目手足之相为捍卫”。[11]
又令地方宣讲《上谕十六条》、《圣谕广训》,除城中外,亦须及于集镇村庄、远方僻壤。一应有关教民谕旨,不可徒张告示,视为虚文。[12]
并令各省督抚,将历年所奉教养百姓之事,悉心条对。并以“地方一切学校、农桑、河渠、水利诸政”,考核州县,岁终奏闻。[13]
乾隆十年,两江请“择力田淳谨者,设为乡长,专司劝戒”,“并于州县巡查到村之日,据实禀陈,年终考核”;因“教稼劝农,地方官职所当为”,未允复设专员。[14]
乾隆十二、十三年,定守令久任例,以使守令得“从容展布”,“实能为地方兴起教化,劝课农桑,兴利祛弊”。[15]
这些终使得一时之内,政府之手,伸到一些从未插手过的地方,国家干预也达到一个空前的高度。如果说十八世纪在世界历史范围出现了一些“共时现象”,其中之一,就是政府权力的加强。而从斯科特所说“国家的视角”观察,[16]它们皆可视为典型例证,有助于我们把近几个世纪的历史贯穿起来。
* * *
[1] 崔纪籍隶蒲州,习见凿井灌田之利。据云遇旱年,小井仍可灌三四亩,大井灌十余亩。前康熙庚子、辛丑,晋省连续旱二年,无井州县流离载道,而蒲属五邑独完,即井力之明效大验也。陕省富平、蒲城亦藉此免荒。因此欲据秦、晋成效,思于陕西全省推广,赵慎畛:《榆巢杂识》上卷,中华书局,2001,页61。
[2] 乾隆二年五月庚子谕,《高宗实录》卷42。
[3] 《郎潜纪闻》二笔卷13(页577)。
[4] 乾隆二年六月己末谕,《高宗实录》卷44。
[5] 乾隆二年七月癸卯谕,《高宗实录》卷47。
[6] 乾隆二年十一月丁卯,《高宗实录》卷56。
[7] 乾隆二年十一月,《高宗实录》卷57。
[8] 先是,乾隆二年(十一月丁卯),滇抚张允随奏请奖励老农,拟有十条规则,以十得八九者为上农,即于其内选老成谨厚之人专司教导;又请定酒礼花红奖赏之例,经部议准通行,赵慎畛:《榆巢杂识》,页53。
[9] 乾隆六年十一月,《高宗实录》卷155。
[10] 乾隆八年六月壬申谕,《高宗实录》卷195,又见《清朝文献通考》卷4。
[11] 乾隆九年五月庚子谕,《高宗实录》卷217。
[12] 乾隆二年八月丁丑、八年闰四月丁卯,《高宗实录》卷49、卷190。
[13] 乾隆九年二月癸丑、九月丁亥,《高宗实录》卷210、卷224。
[14] 乾隆十年正月,《高宗实录》卷233。
[15] 乾隆十二年四月丁丑、十三年十二月丙午,《高宗实录》卷289、卷331。
[16] 参见斯科特:《国家的视角》(中译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北京,2004。
9.国家视角,兴举各项建设
政府应否大幅度的插手劝农等社会经济事务,在古今历史上时有争议。如王夫之曾在《读<通鉴 >论》中说,“人则未有不自谋其生者也,上之谋之,不如其自谋;上为谋之,且驰其自谋之心而后生计日蹙”,因此“劝农”反而会导致“伤农”。自此以后,这种争议不断发生。
乾隆五年十一月,署贵州布政使陈德荣奏请劝农诸事:一,水田宜劝修渠堰,一,山土宜广行垦辟,增种杂粮,一,树木宜多行栽种,一,蚕桑(山蚕)宜劝民兴举,一,劝民种棉织布,一,工本宜酌量借给。
刑部左侍郎张照即提出不同意见,说:臣前目睹黔省形势,觉与所提不合。如兴修水利一条,黔地古谚有之:“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黔省自平溪、清浪以下,无地非山,间有四山不相连接,旷而且平,若四五里,即建县治。若只一里半里,即是村镇,无隙可耕。若田则多在山上,何处可以开渠?然山田无水百谷亦生者,以常有雨。是不特无地可以修渠,亦无所用修渠也。又如添种杂粮,岂不甚利?但承平八十余年,岂至今尚不知种植?则其天时地利,必有异于他省者,虽加劝导,窃恐徒滋扰累。
张照的意见,与王夫之所批评的相当接近。大学士九卿虽不大同意他的意见,却也认为黔省无蚕桑木棉之利者,“似不尽由民愚妇惰”,而另有其具体原因。[1]
对此两议具奏,皇上不好断定孰是孰非,最明智的办法,无疑是征求当地官员意见。六年七月,继任署贵州总督张广泗复奏:黔省各属“未开之田,多因泉源远隔,无力疏引”。不仅有渠可开,而且开之有益。因请官为督劝,借工本开修水田。并报告说,自劝民养蚕(山蚕)以来,已经试有成效。[2]
七年六月,陈德荣又奏,贵阳(府)贵筑、开州、(遵义府)仁怀、(镇远府)施秉、(义兴府)普安、安南、(安顺府)镇宁、(都匀府)荔波、(平越府)余庆等府州县之各堡坪,皆可引水垦田,四五千亩不等。现亲履查勘,给本兴工。又今年饲养山蚕,亦已结茧。[3]
为什么一定需要官府劝农?农民难道自己不会种地?政府在这里又能起到什么难以替代的作用?
在争论发生地贵州,“耕种之外,别无利生之业”,即有条件也不知开发利用。乾隆三年,陈玉dg来任遵义知府,就任后“日夕思所以利民”,因在巡历时发现当地多槲,即家乡“青、莱间树”,故想引进山蚕,“以富吾民”。“开先须人”,清代大多数地方官员出身乡间,对农业生产知识有较多的了解,由此才可能引入、发掘新的生产项目。长期实行的回避本籍的流官制度,以及官员的任职期较短(新的规定亦不过三年五年),又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了一种地方官员的经常性的流动状况(如陈宏谋外任三十余年历十二省达二十一次),无虑也增加了生产知识的交流机会。“乡愚无知”,[4]对于许多地方来说,社会闭塞,信息不畅,更需要一定外部信息的输入。
找到饲养山蚕这一途径之后,陈玉dg首先要做的,就是遣人回山东购买蚕种、雇请蚕师。以后几经波折,往返再三,取回蚕种。于是遣蚕师四人,分教四乡;织师二人,教民缫煮络导牵织诸法。“事事亲酌之,白其利病”,到乾隆七年终于成功。再以蚕师、织师之徒各数十人,皆自教其乡里。从此使遵义成为贵州最富饶的地区。[5]可见提供初步信息之外,引进基本原料(如种籽)及生产方法,是官府劝农的又一层作用。中国因缺乏社会中层组织,农村自家庭或家族以上,基本处于无组织状态之中,对于一件新事物的推广,可能就显得效率较低、传布较慢。看起来,总不若官府有组织行动那样雷厉风行、直捷有力。如遵义在取得蚕种后,立即就能组织四乡学习、推广,显然是借助了基层组织的协助,尽管这种组织在今天看来还很“软弱”。
官府行为的又一个优势,是有财政方面的支持,而这是不计收益,甚至是不需还本和无息可计的。例如在山蚕的推广中,购种、运送、雇募匠师、置办器械、设立场所,在在需要花销。个体小农缺乏资本,“是无担石粮者,安肯出中人产而谋此未见之利哉”?雍正以来,清廷决定“火耗归公”,其中专门划出一部分做为地方公费,以推行有益的地方公益和经济事业。因此到乾隆初年,各地就有一定的财政力量从事地方建设。这可能也是乾隆间政府劝农较为集中而有成效的原因之一。
官府劝农的另一作用,是可以弥补市场的缺环或不足,特别是在那些欠发展地区。因此政府也可于试行初期或必要之时,为产品提供一定的保护。如陕西推广蚕桑,有种桑未养蚕者,给价收买,养蚕得茧不能缫丝者,“亦许卖给于官”;“纵初行无甚利息,所亏亦甚有限,身任地方,定能不吝些须,加意率作,以为小民开衣食之源”。[6]
总之,政府于劝农一事,可以依赖其知识信息、组织与财政的力量,进行较为直接而有力的行动,因而易于构成一个有吸引力的选择方案。具体说来,从新生产项目的选择和引进(包括购入所需原料),传授生产方法(包括初级及加工生产,请匠师、设官局及组织各乡学习),提供资金(直接投资及提供借贷),以及保障销路(选择期间的包销和试行阶段的保护性措施),等等方面,都可程度不等地插手其中。经济发展,俨然已经成了当时政务的重中之重。在一时期间和若干地区之内,政府在经济事务方面插手之深,可以说是空前的。[7]
另一方面,清代除少数的例外,基本上没有过强制性的推行。这与其他某些朝代相比,颇有区别,如明太祖曾令凡民田必“栽桑、麻、木棉”各若干亩,实与清代发展商品性经营、提倡因地制宜、“因民之所利而利之”的做法,[8]不可同日而语。
多年后皇上在《御批纲鉴》(卷41)里,就池盐设税之必要,写道:
可知食货之经,未可因任自然矣。
好像仍在坚定的为当年的政府干预,作自我辩护。
乾隆初年,中国遇到了十八世纪最大的灾害,继乾隆七年江淮大水之后,八年直隶大旱。国家赈恤灾民,于江南动用上千万石(两),直隶复数百万。九年五月,御史柴潮生奏,今“天下何无备之甚也”,平日卤莽薄收,一有急,则待赈济为活计。查受灾之河间、天津二府,经流之大河三(卫河、滹沱、漳河),支河二十有五,滀水之淀泊三十有一,蓄水之渠三,受水之沽六。是水道之多,莫如此二处,山东、畿辅之水,皆委输于瀛海、奔汇于直沽。若蓄泄有方,即逢旱岁,灌溉之功,可救一半;即不然,而平日之蓄积,亦可撑持数月。臣窃以为,与其徒费之于赈恤,不如大发帑金,将畿辅水利,尽行经理。一举两得,转败为功。
他又举前人的成功例子说,汉于狐奴开稻田八千顷,今之昌平也;北齐修督亢陂溉田百余万亩,今之涿州也;宋于雄、鄚、霸州一带,兴堰六百里灌田,今东、西二淀,即其塘泺;明于天津开水田二千亩,亩收四五石;国朝李光地请兴河间水田;上年直督高斌请开永定河灌田,众情欣悦。又闻石景山有修姓庄头引浑河水灌田,比常农亩收数倍;蠡县富民自行凿井灌田,愈逢旱岁,其利益饶;现在霸州知州朱一蜚,于二三月间曾劝民开井二千余口,今颇赖之,“则水利之可兴也决矣”!
但为什么以前怡亲王与大学士朱轼经理直隶水田“垂成而坐废”呢?柴潮生以为,这是因为“强之为水田”,而非“兴水利”,其教训不难吸取。
因此他建议遣大臣赍帑金数十万两,经理畿辅水利,河旁开沟,建立水门,递相灌注。旱则引水入沟以溉田,潦则放闸归河以泄水。离水辽远之处,每田一顷掘井一口,十顷掘大塘一口。受赈之民,按地分段,就工给值。非以费财,实乃阜财。天灾国家代有,荒政未有百全。何如掷百万于水滨,而立收国富民安之效?是谓无弊之赈恤,不竭之常平,无形之帑藏。
他最后说:“今生齿日繁,民食渐绌,苟舍此不为经理,其余皆为末节”;而欲尽兴西北之水田,事体至大,请先就直隶为端,行之有效,次第举行。[9]
柴潮生所提到的开井,先经顺天府尹蒋炳奏请,上谕:不知如何举行方为妥协?可否试行于天津、河间?或调曾在陕西凿井的崔纪董率办理?寻奏,保定府属已开成土井二万二千余口。一井所费,不过需银一二两。民间俱各踊跃从事。[10]
此外还有其它一些建议,如直隶总督高斌奏,桑干河为永定河上游,绵长八百余里,多开渠道,可以灌溉。前经居民捐地开浚未成,呈请借帑兴工。曾遣员查勘,事属可行,应将桑干河南北两岸各开一渠。其上游之浑源河,亦可开渠灌田。乾隆九年春融后委员承修,其后又加修理,桑干河开渠四十六里。[11]
当时不仅畿辅水利,其它一些向来属于民修的水利工程,也都由官府接手,动帑办理,或借予资本(如社仓谷等)。如乾隆二年七月癸卯,训督抚留心水旱事宜,谕:自古致治以养民为本,督抚有司务体朕痌瘝乃身之意,刻刻以民生利赖为先图。一切水旱事宜,悉心体究。应行修举者,即行修举。如工程重大,应动用帑项者,即行奏闻,妥协办理。
又如广东广州府、肇庆府的围基,安徽的陂塘,等等,[12]更不用说各项河工、水利了。
乾隆九年五月下旬,大学士鄂尔泰等会同九卿议复,柴潮生请于直隶兴修水利,诚非凿空无据之说,必使全省之地形水道,脉络贯通,决非旦夕所能奏效;若如该御使所奏,遽遣大臣赍帑,前往开浚,将现在之赈民,派令就工给值,诚恐仓卒。得旨:“依议。畿辅兴水利,乃地方第一要务。”命曾任直隶总督、布政使的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刘于义前往保定,会同总督高斌详议经理。[13]
九月,直隶总督高斌奏,尊旨查勘水利,伏以(白洋淀)东、西二淀,诸水会聚,容堪毕详筹奏闻。得旨:“是。悉心详酌,成此永久有益之举。”[14]
十二月,协办大学士刘于义奏奉旨查办直隶水利事宜,履勘各属,现在应办浚牤牛河,开白沟河支河等,及营治稻田(六百六十余顷)。以上应办各工约估需银四十七万两,请拨银五十万两,春融次第兴工。是为初次工程,其后还有二次、三次工程。[15]
至乾隆十二年,据报,顺天、保定、河间、天津、顺德、广平、大名、赵州等处各工俱已完成,前后共享银七十余万两。[16]
乾隆十三年三月,湖南巡抚杨锡绂奏:窃以为目今养民之政,尤当专意讲求者,莫如水利一事。今江湖河港之水利,其在通都孔道者,固已逐一整顿。然山乡僻壤,旧有陂塘堰坝,阅久湮废者不少。若亲民之官为之指示开导,当无不爽然悟者。
贵州按察使介锡周也力主筑坝开渠,其无力引水之田,则照例官借工本。
更多更大的项目和工程接踵而至,如总督方观承治直隶永定、滹沱、白沟等河,奇材、鸡距等泉;尚书裘曰修所治黄、淮、淝、济、伊、洛、沁、泗等,共九十三河,疏排浚瀹,贯穿原委,俱有成效;巡抚胡宝瑔分疏河南水利,开河六十七道,计二千五百里,等等。[17]
不管十八世纪直隶水利工程最终进展如何,它都构成了有关方面在“前现代”的最大一次努力。就其雄心之高、计划之大来说,恐怕只有二十世纪才能与之媲美。
开矿,更是一个长期以来备受争议的问题。清初矿禁较严,乾隆初对矿政作了较大调整。其后,乾隆八年广东布政使托庸奏请开矿,两广总督马尔泰议复,称广州等府报出铜铅等矿二百余处,现确查召商试采。九年六月,这一提议遭到御史卫廷璞、欧堪善的非议。上命军机大臣将卫、欧二折抄寄马尔泰等,“悉心定议,务期妥协无弊。”[18]
七月,马尔泰等条陈粤东开采矿厂事宜,称广州府所属州县报铜矿十二、铅矿二十二、他矿三,韶州府属报铜矿五、铅矿二十七、他矿三,惠州府属报铜矿十六、铅矿十、他矿五,潮州府属报铜矿六、铅矿七、他矿二十九,肇庆等府报铜矿二、铅矿五、他矿十八(包括金矿九),各直隶州报矿三十三,全省共铜铅金银等矿场近二百处,请召商试采。奉旨准行。[19]
九月,新任两广总督那苏图奏报到粤,得旨:“两粤开采一事,颇为目下急务”。[20]十月,那苏图与署广东巡抚广州将军策楞具折奏陈,反驳卫廷璞、欧堪善禁矿之议:粤省在在需用钱文,鼓铸一事,万难缓待。而铜斤之产于东洋者,江浙等省纷纷购买,尚虑亏缺;其产于滇南者,额解京局,及供应本处与川黔等省鼓铸,岂能源源接济?粤东现有矿厂,弃而不取,非计之得也。“臣等身膺重寄,何敢好大喜功,创此无益之举?”
议者或谓矿厂一开,奸良莫辨,事属可虑。然云南、粤西频年开矿,并未滋事。惟在弹压有方,便无意外之虑。或谓聚此数十万工丁,必致米价腾贵,产米地方,远则江楚,近则粤西,皆一帆可达,购邻省之米,养本省之人,有何食贵之虑?
况粤东山多田少,民人苦无耕作之地,与其漂流海外,何如入山佣趁,使俯仰无忧?是开采非特为鼓铸计,兼可为抚养贫民计也。现在报出铜铅各矿,可自广州、肇庆二府起,先行试采,由近至远。[21]
那苏图、策楞的建议,不久为大学士会同户部批准。[22]随后矿业进入了一个大的发展时期,清代矿厂中约百分之五十都建立于乾隆时期,——这一事实,与清代农业以及人口增长方面的情况也是一致的。
矿业的开发,是中国经济自身发展的一个产物,在农业生产有着高度增长之后,要想进一步发展经济,只能向工矿业去谋求出路。尽管我们不应夸大矿业在清代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或以为它一经政府批准,就能奏功(那不是单一因素就能决定的)。
另一方面也应看到,清政府作出的发展矿业的决定,与当时欧洲许多国家相比,在规模上并不逊色。它与农政、粮政诸方面的努力结合在一起,已成为清代“养民”的一个重大措施。
这一时期,国家兴办的大工程项目还有,修筑海塘工程、治河治水、修建各地城垣、兴建官家园林(如圆明园、承德避暑山庄),以及开通金沙江通川水道等。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丁已,恭上孝敬宪皇后尊谥礼成。诏示天下,其一曰:各省要路桥梁间有损坏,交与地方官查明验看,应修之处,该督抚奏明修理。
乾隆元年三月乙未,闻浙江绍兴府属山阴、会稽、萧山、余姚、上虞五县,有沿江沿海堤岸工程,向系附近里民,按照田亩,派费修筑,谕令地方大员,委员确估。于存公项内动支银两兴修,报部核销。永著为例。
八月乙酉,又谕:“南北河工,与浙江海塘,关系国计民生,最为紧要”,自即位以来即动正项钱粮办理。
五月丁未,命修建州县六房公宇。
己未,命修京城房舍。
六月辛未,命定江南水利岁修。
丁丑,命修山西省南北大路。添设墩台、营房、烟墩、牌坊等。
十月乙丑,命动支运库子盐羡余银两,修广东广、肇二属沿江一带基围石堤。
乾隆二年四月癸亥,议云南开通川江水道,即金沙江工程,[23]谕令:无论通粤通川,及本省河海,凡系水利及凡有关于民食者,皆当及时兴修,不时疏浚。总期有备无患,要须因地制宜。事可谋成,断不应惜费。
乾隆二年,始命建造各处不敷仓廒。[24]
乾隆二年,奉谕旨令各省督抚,将城郭工程,预为估报,遇有水旱,即可以工代赈。[25]
乾隆三年九月,谕:黔省舟车之路,虽限于地势,然万一可以尽人力者,须当留心补治。
乾隆七年四月辛丑,命各地方完备救火器具。
七月丙寅,修整京城临街房屋。
七月,议修湖广堤工。
乾隆八年五月,兴工疏浚洱海海口。
九月,浙省海宁县鱼鳞塘工告成。海塘自雍正十一年起,至乾隆八年止,各案工程,共享银二百三十余万两。
十月,开始以工代赈,兴修直隶等地城垣。
乾隆九年五月御史柴潮生奏请修直隶水利,至乾隆十二年四月,各工先后告竣,共享项至七十余万。
九年二月庚戌,谕军机大臣等:各省城垣,自应加谨防范,以资保障,毋得仍前玩视。六月庚戌,直隶总督高斌奏请修理天津府属之静海、青县、南皮、盐山、庆云,河间府属之东光、交河、吴桥、宁津、故城十处城垣,以工代赈。
辛酉,贵州总督张广泗议奏,署贵州按察使宋厚条奏建城一事:黔省各处城垣,建自明季,迄今塌废几尽。新辟苗疆,多无城垣可恃,议建亦不可缓,共确估需银二十四万六千余两。
十月,直隶总督高斌奏、勘估昌平州、居庸关、居庸上关、八达岭南口、沙河、巩华城、三河、蓟州、玉田、丰润、卢龙、抚宁十二处城工。应行修理。至十三年闰七月,直隶已修城垣四十六处。
乾隆十年四月丁巳,四川巡抚纪山奏称:川省城垣,于乾隆三年,经调任抚臣硕色分别缓急工程,估需工料银一百二十余万。部覆俟有水旱不齐之年,以工代赈。今查边城十二州县卫,均应先修。按报部册核算约费二十余万两。川省实无可动之项,各州县亦无额设公费,不得不因地制宜,酌开急公之例。
庚申,贵州总督张广泗奏请开浚赤水河,顺流直达四川重庆。开通后,每年可省每年运京铜铅脚价银一万三四千两,下部议行。翌年春,工程完竣,用银三万八千余两,以两年所省运铅脚价即可完补。
是月,山东巡抚喀尔吉善议奏:东省城垣共一百十二州县卫所。应行修理者,共约需工料银一百数十万两。需用浩繁,请酌动司库存公银,按年陆续兴修。如地非冲要,留俟水旱不齐之年,以工代赈。
九月,署两江总督协办河务尹继善等议奏:安省各属城垣,应修葺者,计三十九座。臣等酌情形之缓急,估银数之多寡,挨次兴工。
十一月,云南总督兼管巡抚事张允随覆奏:查修通省城垣,总计完固者五十六座,已兴工改建者一座,现饬粘补者九座,题明以工代赈者十座。惟顺宁、剑川二府州城垣,年远残缺过多,必须重建。
十二月辛亥,今因三年之内,普免天下钱粮。谕令密寄信与各省督抚,查察彼地情形。如城垣等工,若有必不可缓者,则奏请兴修。其稍可缓者,则待至二三年后,亦不为迟。
乾隆十一年二月甲子,甘肃巡抚黄廷桂疏称:甘肃通省应建仓廒一千四百余间,已准部咨汇题,共估需工料银七万八千八百一十余两有奇。食为民天,势难俟经费有余,再行动修。查前奏准兴修之甘州、河州、狄道州城工,目前尚可暂停。请即以修城估项,移作建仓廒之用。
乾隆十六年,淘挖都江堰,[26]……等等,各项工程,一时不易中止。
与此相关的,还有许多“现代化”措施被提上日程:
乾隆元年四月丁丑,命归化城设立养济院。谕:各省郡县州邑,皆有养济院,以收养贫民,此即古帝王哀矜茕独之意。
五月庚戌,谕总理事务王大臣:闻吴下风俗,笃信师巫。病不求医,惟勤祷赛。中产以下,每致破家。地方官亦当曲加训诲,告以淫祀无福,严禁师巫,勿令蛊惑,亦保民之一端也。
乾隆四年十一月,署广西巡抚安图奏:粤俗尚鬼,岁时伏腊,家家赛愿。病不求医,亦惟谄祷。聚集亲朋,酣饮而散。现饬有司劝化,以除锢习。得旨:此虽探本之论,然须行之以渐,不可欲速也。
乾隆十三年十二月,署江苏巡抚雅尔哈善奏,吴俗尚鬼,素多淫祀。苏郡上方山,向有五圣邪神为崇,久经前抚臣汤斌题明毁禁,近复立有神像。又常熟地方兴行斗会,俗人道扮,拜斗书符,有干律令。臣俱严加饬禁,查拏究处。
乾隆元年五月,江西巡抚俞兆岳条奏:民间斗斛之制宜画一,禁演扮淫戏以厚风俗。得旨:王者之道,同律度量衡。盖以此民间日用最切之事,而风俗人心之所关也,宜令画一之奏是。但不可有欲速之心。
六月甲戌,从大学士兼管工部尚书迈柱之请,颁工部现用营造官尺式于直省,凡工程俱用部颁。
乾隆三年十二月丙申,谕令各省督抚转饬布政司,遵照征收钱粮之天平法马,制定画一之戥。
乾隆初年,完善了已有的粮价呈报制度。[27]
乾隆元年六月,河南巡抚富德奏:救荒之策,止凭社仓册籍,尚未尽善。请令各该地方官,每于冬间春初点查保甲时,即将逐户男妇大小名口,填注册内。则贫富已按籍而了如指掌,设遇赈济,自无脱漏。而胥役之浮冒侵渔,均无所容其伎俩。得旨:此事已遍密谕各省督抚。可照汝此议,先行于豫省。一二年后,俟有成效,则朕再降谕旨。
清初以来政府只有人丁编审,没有人口统计。只是到乾隆初年,为了赈济的方便,才考虑要新立册籍,以弥补编制赈济册这一临事统计的不足。[28]终于在乾隆五年决定统计全部男妇大小人口,谕:政治之施设,实本于此。其自今以后每岁仲冬该督抚将各府州县户口减增、仓谷存用,一一详悉具折奏闻;则小民平日所以生养及水旱凶饥,可以通计熟筹而预为之备。[29]于是从乾隆六年以后逐年统计,直至清末,为后人留下了一套珍贵的人口统计资料。
乾隆八年五月辛巳,谕:埋胔掩骼,亦王政之一端。所以推广仁心,不遗枯朽也。著令各省地方官查明,一并归入义冢掩埋。
九月丁亥,大学士鄂尔泰等议覆,尚书讷亲奏请勅下各督抚令州县徧历境内,将某事当兴举,某事当整饬,及行之有无效验处,造册详报。该上司即据此为考成。应如所请,凡该地方一切学校、农桑、河渠、水利诸政,及赌博、健讼、盗窃、打降、崇尚邪教诸事,一一得之耳闻目见,相机办理。督抚岁终汇入成效事件案内核实奏闻。
乾隆九年四月,苏城旧有义学,皆系借设寺院,又无一定经费。现据绅士捐银四千余两,建设七处。
乾隆十六年闰五月己巳,谕军机大臣等:我朝统一寰宇,凡属内外苗夷,莫不轮诚向化。令将所属苗、猺、黎、獞以及外夷番,仿其形貌衣饰,绘图送军机处,以昭王会之盛。
按照“国家视角”的观点,这一类的努力还包括绘制地图等,亦可把它置入新的民族国家建设(借用西方史语言)的层面,[30]而与加强政府有所区分。
国家如此大规模的兴举各种新的项目,也引起了对财政支出不足的忧虑。
乾隆五年闰六月乙巳,河南道监察御史陈其凝奏,近见各省题修之工甚多,如西宁之建筑,河海之堤防,此出于万不可缓;其余言挑浚,言修建,若不问缓急,任其开销,势必有亏国帑,请勅谕各省督抚,凡地方官详请工程,必细加勘实,万难稍缓,方准题达。
户部左侍郎梁诗正亦奏,伏见每岁春秋二拨解部银,多则七八百万,少则四五百万。而京中各项支销,合计须一千一二百万,入不敷出。倘有蠲缺停缓,即不足供一岁用度,须酌为裁减。各省官员毋任其增设,工程宜权其缓急。[31]
六月丙午,监察御史吴炜提出不同意见:近见度支之臣,有以国用不足为忧者,恐开言利之端。外则直省督抚,于民生利病、地方兴举,必有壅蔽之患。内则部臣,于应行动用帑项奏销之案,必有阻剥刻核之虞。祈始终以宽大为怀,祗期民用之足,无以国用为忧。得旨:但恐外省大吏观望为怀,其弊诚有如吴炜所奏者。朕甚嘉纳之。
因此并未停止各地工程的兴建。乾隆七年三月庚辰,御史丛洞请停修理热河一带行宫,以节帑金而昭圣德。上谕:我朝土木之工甚少,偶有兴作,亦皆不烦编户之差徭,不动司农之经费,断不至于劳民伤财。丛洞身为言官,有见即行陈奏,意亦可嘉。
五月庚辰,谕军机大臣:周学健条奏江南水利一案,朕已降旨依议。朕思从前许容任苏州巡抚时,曾言每年若费银二三百万两,自然水患可免。若果于地方实在有益,即多费帑金,朕亦不惜。
但于政策也有部分修改,八月辛亥,因广东广州、肇庆围基,向来原系民修,相安无事。后经鄂弥达奏请改为官修,百姓遂以为无与己事,一切委之于官。岁岁多有冲决,百姓愈长刁顽。为筹久远,终非长策,谕令其详审情形,若可仍改民修,即将所见具折陈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