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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图拉肯男爵 当前章节:15245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04:43

“你不用和那些人住在宿舍,你可以住在我的家里。”麦格俯下身,帮他擦掉眼泪,他刚刚得到了一个消息,杰克也死在了骑士的剑下,他本来想把这个消息告诉他,可看见特纳泪流满面,他又把刚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我没有那么优秀……”他哽咽着说道,他甩开了麦格的手,独自跑到了走廊上,蹲在角落里,泪水又一次汹涌的流了出来。

“他们八岁的时候,并没有你的才华。”教授跟着他来到了走廊上,蹲在他的身边安慰他:“他们不了解你。”特纳看着眼前的那位老人家,满脸皱纹,深邃的眼里满是忧伤,他不知道这位老者经历了什么,才让他面露伤感。

“我感觉我和别人不一样。”但当他看着老者的眼睛时,他也许看出了,每一个人都是与众不同的。麦格教授没有说话,只是把他从地上拉起来,让他跟他一起回家。特纳并不知道,那是麦格在学校里的最后一天,明天,他就要从这里退休,回家去享受一生中最后的时光。于是,在傍晚的余晖里,一个老人牵着一个眼睛红肿的孩子,一起走出了校园,如果一切都如预期那样,在特纳长大之前,都将和这个平和的老人一起度过。

那是件很棒的事情,麦格那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似乎是一个由上帝派来的天使,过着属于自己平静的生活。他的妻子三年前去世了,现在一个人生活。他每天很早起床,几乎是在天空刚蒙蒙亮的时候,每天傍晚五点,管家都会做好一桌的饭菜,虽然不是绝世美食,但对于特纳来说已经很棒了。早上八点,他一定会坐在钢琴前,享受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刻,整栋房子里都能听见优美的钢琴曲。下午的时候,他会泡上一杯浓浓的咖啡,坐在长椅上,迎接秋季温暖的阳光。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帮特纳辅导一天的功课,就这样日复一日。

就像是他们说的一样,只用了短短半个月的时间,特纳就超过了全班所有的学生,不用乐谱,他就能弹奏一百多首曲子,从贝多芬到巴赫再到舒曼。于是,先前同学的嘲笑声不见了,每当他演奏的时候,他们都会沉默的看着他,之后便是经久不衰的掌声。可他依旧离群索居,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琴房和图书馆里,他回去的时间越来越晚,甚至有些时候彻夜不归,这反而让麦格格外的担心。

入冬之后,这座城市变得特变寒冷,街道上行人稀少,没有原先的生气,街边店铺的落地窗上,都覆满了晶莹的水雾。到了傍晚,一家人都会围坐在壁炉前,一边烤火一边诉说今天的往事。老人们会给孩子讲故事,他们年轻时的无限风光,对于特纳也并不例外。晚饭过后,麦格拉着特纳的手,坐在火堆旁边,不久之前,麦格教授刚刚收到了维也纳********的邀请。邀请他参加一场举世瞩目的交响音乐会,届时,到场的都是社会的名流。

那晚,麦格高兴极了,他喝着上好的威士忌,和特纳胡言乱语了很久,大概都是些他年轻时候的演出经历。他说,上一次,他到维也纳********演出,已经是五十年之前的事情了。他还记得,那是他还个年轻人,上台的时候他紧张极了,鞠躬的时候,他的双腿颤抖,坐在钢琴前的时候,还差点摔了一跤。他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这次演出可能是他这辈子最后一次演出,他要带着特纳一起去参加。

特纳原先以为,那只是酒后的胡话,但当第二天早上,他在房间里隐约听被客厅里的声音惊醒,他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看见麦格教授正在收拾行李。看来,那件他说的事情真的成真了。看见特纳出来,麦格兴高采烈的让他也收拾行李,对于特纳来说,这或许是他这辈子之重要的时刻。他立刻回到房间,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好行装,天亮之前,他们就在凡纳斯面包店吃完了早餐。

在清晨的雾霭中,一辆黑色的马车停在了路边,麦格把行李搬上了车,在特纳的搀扶之下,坐在后排的位置上。特纳左右看了看,黎明的街道安静而寂寞,在那一刻,他突然迟疑了,好像永远都无法回来了。但短暂的禁锢之后,他还是跳上了马车,于是,这辆马车载着两人,朝着市郊的维也纳********驶去。在一片朦胧之中,马蹄的声音在街道上回响,朝着道路尽头飞驰而去。

当他们抵达旅店的时候,清晨的雾气还没有消散,那是这座城市最豪华的旅店,门口二十四小时都站着,身穿蓝白制服的侍应。看见有客人来了,其中一个侍应拿过他们的行李,而另一个把他们扶下马车,并带着他们来到了前台,填好了入住信息。前台在核对个人信息的时候,不禁好奇的问他们:您就是那位音乐家吗?麦格礼貌的点头微笑,随后,侍应把他们领到了自己的房间。

这是一间豪华的双人套房,里面整齐的摆放着红木家具,这些家具,几乎和这家旅店一样古老。地板上铺着羊毛地毯,可能由于时间的缘故,原本白色的地毯已经变成了淡黄色,侍应早早的把行李放在墙边,还在壁炉里点燃了炭火。一转眼的功夫,原本冷清的房间开始变得温暖,不大的房间被烛火照的明亮,影子被打在墙上摇曳不定。桌上摆着白色的玫瑰,自从离开家之后,特纳就再也没有见过玫瑰。

收拾好一切,他们来不及休息,就赶到了那家金碧辉煌的剧院。在晨曦之中,初升的太阳融化了原本厚重的雾气。那座在阳光下金光闪闪的建筑,远远的出现在他们眼前,沿着那条路一直走下去,两边的商铺渐渐的消失了。那座建筑越来越近,仿佛笼罩了半壁天空,特纳感觉自己像在做梦一般,那一刻,他暗暗告诉自己,总有一天,他要走进这里,坐在这样的舞台上,给所有人演奏。

整整一天,麦格都坐在舞台上那架钢琴前,为了晚上的演出不停的排练,一天的时候,他几乎滴水不进。特纳则坐在观众席的第一排,对于他来说,这不仅仅是一场演出,直到傍晚的时候,麦格这才走下舞台,要不是担心特纳的身体,他还要做一切开场前的准备。但这一次,在开场前的两个小时,他却带着特纳回到了旅店。在餐厅里,麦格特地为特纳预定了一个座位,点了一桌子的美食。

当他们坐在餐厅里的时候,那里已经是门庭若市,整个大厅都被人挤得满满的,大多数都是这场演出的嘉宾或是听众,但他们没有一个人认出那位带着孩子的老者。夜幕低垂的时候,餐厅里的水晶吊顶一盏一盏的亮起,服务生点燃了每张桌子上的蜡烛。如果再加上烟火,那就是一场华丽的新年晚会了。特纳已经记不清那晚吃的什么,其实,他一直都在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只吃了一些面条而已。

终于,那场演出在傍晚七点准时开始,冬季的夜晚来的特别的早,但整个********里却灯火辉煌。虽然,特纳已经预先听了整整一天,但到了正式演出,每一首曲子依然新鲜不同。会场里安静极了,每当一曲作罢,观众席里都会传来经久不衰的掌声,特纳闭上眼睛,仔细的听着,仿佛自己不是身在人间,而是在天堂找到了一个座位,他会好奇的观察周围的听众,那些让人炫目的白色裙摆和黑色的燕尾服,都是他不曾见识过的。

在演出即将结束的时候,特纳原本以为,这场演出会伴着最后一场钢琴曲,而落下帷幕。随着麦格弹完最后一首曲子,他在众人的掌声之中站起身,走到台前来,等到掌声慢慢的停歇。他边鞠躬边朝着观众说道:“今天还有一位特殊的嘉宾,他将为我们来带最后一曲。”他走下台,来到了特纳的身边,这个意外的剧情让特纳不知所措,他还没有做好准备,甚至还不知道要弹什么曲子。

万众瞩目之间,特纳被麦格拉到了台上,虽然非常的紧张,特纳还是不忘介绍自己,麦格弯下腰,在他的耳边低语着:“不要紧张。”然后,他就走下了舞台。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这个孩子身上,虽然,他们没人知道,这个孩子究竟有什么能耐,但他们却还是热烈的鼓掌。当特纳恍惚的坐在钢琴前,手指触碰琴键的瞬间,他想起了母亲曾经给他弹过的曲子。于是,这场演出就在他的钢琴曲中结束了。

按照上流社会的惯例,每当演出结束,他们都会举行盛大的庆祝晚宴,当然今晚也不会例外。所有人都围聚在两位钢琴师身边,特纳差点就无法呼吸了,他们不仅献上了最真挚的祝福,而且整个宴会厅里,被五彩的鲜花包围,好像圣诞节一样。乐手奏起了悠扬的小提琴,这次晚宴几乎拿出了全城最好的红酒,一大群人在大厅中央的空地上载歌载舞。特纳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欣赏着这一切,似乎把所有过往都忘的一干二净。

没有人注意到那个年轻人,虽然坐在最不起眼的位置,脸上却始终露着奇异的微笑,当然,那并不是所有人。一个穿着西装的中年男人,一边喝着可口的香槟,一边注视着那个孩子,仿佛对其他的事情完全不感兴趣。在他走到特纳面前之前,特纳并没有注意到那个男人,整个晚上都让他神魂颠倒,此刻,他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欢快的音乐,和满是快乐的人群中。偶尔会走过来一个人,虚情假意的称赞特纳的琴艺,但这已经让他心满意足。

宴会直到午夜才临近终场,紧接着就是高潮,已经喝醉的人们,在小提琴的伴奏下唱起了歌。就算是出身贵族的特纳,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那个男人终于站起身,左手拿着半杯香槟,右手拿着一杯橙汁,朝着那个孩子走了过来。他已经喝得微醺,在光滑的地面上走出了个“S”型,有几次,他还差点摔倒在地面上。他把右手的被子递到特纳面前,杯中橙黄的液体猛烈晃动着,差点洒在他的身上。

“您好,先生,请问我们认识吗?”他礼貌的站起身,接过他手中的饮料,然后,请他坐在椅子上,对于特纳来说,这些礼节都不算是问题。

“很高兴认识你,你可以叫我弗兰克。”那是个典型英国人的名字,他的口音也的的确确是地道的伦敦腔。紧接着,他们又说了些无关痛痒的客套话,经过这段时间的事情,他也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寒暄。“请问你的家人现在怎样?”之后,他们理所当然的聊到了彼此的家庭,似乎上层社会对家庭特别的看重,也算是满足他的好奇心。

“我的家人在美国经商,我现在和爷爷一起居住。”弗兰克听着他的回答,似乎对他说的特别感兴趣。

“我有一个女儿,她真的漂亮极了。”弗兰克摸了摸上衣的口袋,似乎是在寻找女儿的画像,可他没有找到女儿的画像,大概是喝得太多了,他自言自语道:“该死,大概是给我丢在哪儿了。”

在欢歌笑语间,这场演出终于圆满的结束了。午夜时分,特纳扶着醉醺醺的麦格回到了房间。他点燃蜡烛,把麦格放在靠门的床铺上,帮他盖好被子,靠里的床铺远离窗户,应该会稍微暖和一些。那晚他睡得很好,虽然,从窗户透进的冷风,让炉火劈啪作响,但他还是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他朦朦胧胧从床上爬了起来,昨晚的情景依旧历历在目,可能是在累了,麦格一直睡到中午都还没有醒来。

之后的几天,他们又陆续演出了几场,观众一次比一次多,到了后来,甚至有些人被拦在场外无法入场。现场的表现一次比一次热烈,到了最后几场,麦格不得不在最后返场继续演出。每天晚上演出结束,他们都会在旅店庆祝,每一次都更加疯狂,到了后来,特纳便不再坐在角落里,而是坐在钢琴前,为他们即兴演奏,大多数都是一些爵士,或是一些欢快的曲子。

某一天的黄昏,他终于回到了梦寐以求的学校,上完一整天的课,他已经疲惫不堪。他永远不会想到,自从那场演出之中,他的生活正悄然发生着变化。他的同学都已经听说了那个消息,他们总会在中午围在一起,低声议论着,虽然这座学校卧虎藏龙,但还没有人获得过这样的殊荣。那只是所有人心中的梦想,而那个原先最不起眼的孩子,竟然完成了所有人毕生的追求。他们不再像从前那样,看见他来了,会微笑着跟他打招呼,还会闲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那让特纳感觉棒极了。

言归正传,那天黄昏,他在同学的簇拥下走出了学校,他们在路口道别之后,他独自朝着自己家走去。当他走过一条街之后,看见那栋老房子前挤满了人群,他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当他走到门口的时候,他才确信那些人都是来找麦格的。自从那场演出之后,麦格已经成了这座城市的名人,他的家也变得门庭若市,所有人都想一睹他的真容。于是,整个一条街都排起了长队,一直延伸到一公里之外。

虽然麦格先生从来不接待任何访客,但他已经得到了他所想要的一切,在早上坐在钢琴前弹上好几个小时,那些来宾把这里堵得水泄不通,只为在十点钟听见屋里传来的琴声。在下午的时候,他依旧可以坐在窗台前,喝着咖啡享受午后的阳光,只要他愿意,只要一抬头,他就能够看见那些慕名来访的人们。那些人直到晚饭的时候才会散去,他可以和特纳安安静静的坐在桌前,吃完晚饭后去大街上走一走。

再平常不过的一个周末,麦格先生收到了一位老朋友的来信,那个身在巴黎的老朋友,这封信辗转多次,才被送到了麦格的手中。信上的大概内容是:英国皇家剧院,邀请麦格先生前去演出,为此,他们可以答应他的任何条件。看完那封信,麦格沉默了好久,他看着身边的那个孩子,他知道,自己不能照顾他一辈子,也许,这次演出将是一个不错的机会。于是,他决定,接受这次演出,并在第二天就此动身。

依旧拎着几件衣服,麦格带着特纳又一次出发了,只是这次,他们要回到特纳的家乡。他不知道这个决定是否正确,但他深知,他知道的所有东西,都已经交给了这个孩子,而如今,特纳必须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在那个清晨,他带着特纳出发了,不过这一次,他的心里沉甸甸的。特纳不会清楚自己即将面对的事情,他还是个小孩子,他以为自己又可以坐在舞台上,给所有的人演出。

马车迎着清晨的寂静,朝着出城的方向驶去,当他们踏上回家的路时,特纳就已经睡着了。这段时间,除了应付各种各样的演出,每晚他都会努力的练琴,他每天只睡几个小时,不是坐在钢琴前发呆,回想着一天发生的事情,就是阅读书架上的书籍。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他的确太累了,对于这次旅行,他没有了初次的兴奋,相反,他更像一个成熟的钢琴师,在离开前,麦格特地为他定做了一件燕尾服,算是给他最后的礼物。

经过了几天的日夜兼程,他们先是抵达了法国的境内,但麦格似乎并不想在这里停留,但马匹已经筋疲力尽,特纳也已经满身的疲惫。在此之前,特纳曾经不止一次给杰克写信,但他从来都没有收到杰克的回信,一切都像是石沉大海般,消失的无影无踪。他趁着麦格午休的时候,一个人跑了出去,但从前的维多利亚港已经不复存在,整条街都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到处都是石块和瓦砾。

“请问,这里发生了什么?”这里不像是一座城市,倒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战争。他找到一位路过的老妇人,询问这里的情况。

“那天晚上,一群陌生人袭击了这里,没人知道那是些什么人。”那位老妇人匆匆离去,似乎是在刻意回避着什么。他朝着周围看去,路过的行人都低着头,把帽檐压得低低的,只是自顾自的赶路,完全没有了先前的繁华。

“有人活下来吗?”他赶上老妇人继续追问,而她只是无奈的摇了摇头算是回答,他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回到原先的生活。

又是了几天的辗转,特纳终于在第三天的傍晚回到了故乡,麦格一路上都非常紧张,就连他自己或许都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他时时刻刻都让特纳跟紧自己,似乎是在看管一个刚刚三岁小孩。他们鬼使神差的住在,离那座庄园不远的一家小旅店,沿着那条路走上一个小时,特纳就可以看见他生活了八年的地方,看他的母亲最后一眼。可经历了那么多,有很多事情他都已经淡忘,包括那条必经的道路。

他舒舒服服的躺在房间里的大床上,柔软的海绵垫子,让他很快就进入了梦想,他是微笑的入睡的,当麦格先生走进来,看见他脸上挂着的一丝微笑,他先前的紧张顿时烟消云散。麦格帮他盖好被子,坐在书桌前,准备起第二天演出的乐谱。也就在第二天,他就要为尊贵的英国皇室演奏,当然,他还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他几乎彻夜未眠,到了凌晨的时候,才靠在沙发上小憩了一会儿。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被特纳送早饭的脚步惊醒,虽然他这一晚睡得并不沉,但他却觉得格外的清醒。吃着特纳送来的早餐,他又一次看着桌上散乱的乐谱。按照约定,他一大早就必须带着特纳进宫,接受国王和大臣的接见,所以,他匆忙的吃完的早饭,连吃的是什么大概都没有在意。于是,在太阳刚刚跳出地平线的时候,他们就早早的上路了,没有乘坐马车,而是步行走向皇宫,刚好可以欣赏这座城市的美景。

晨曦的阳光洒满了整个街道,这座城市才刚刚醒来,街道上满是静谧的鸽群,在街角寻找着食物,发出“咕咕”的叫声,感觉全世界只有自己活着。这是特纳第一次走进皇宫,当城门缓缓的打开,一座座恢宏的建筑出现在他的眼前,一条平整的花岗岩走道出现在他的面前。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就可以进入国王的宫殿。特纳像是个好奇宝宝,要不是麦格拉着他的手,他早就跑到其他地方去了。

自从那一天之后,特纳又一次见到了弗兰克,那个穿着红白袍子的中年男人,他这时才知道,那个人就是英国的教皇。和那次见面完全不同,他的双手交叉在身前,麦格和他互相行礼,然后,弗兰克就带着他们朝着宫殿走去。整条路上,他们都非常的安静,这让原本兴奋的特纳,也变得不敢说话,只是低着头走路,时常偷偷抬起头,看着这个陌生的地方。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奢华的建筑,一路上,他们偶尔会遇见其他人,特纳也学着他们彼此鞠躬行礼。

所有的女仆把整个宫殿装饰一新,国王坐在大厅的另一头,那张华丽的宝座上,早早的等待着他们的到来。当他们来到大厅的时候,乐队吹起了号角,桌子上摆满了各式点心和饮料。这让特纳不禁后悔,恨不得把早上吃的全部给吐出来,他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美食,的确,这里只有在接待贵宾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规格,甚至连有些伯爵都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他们走到国王的面前,摘下帽子,同样朝着国王行礼,不过这次,他们却行了一个九十度的大礼。

这是特纳第一次见到国王,他只不过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家,和他见过的所有老人一样,动作迟缓且眼睛浑浊。国王挥了挥手,让他们免礼,随后,又挥了一下手,乐队又一次奏出悠扬的音乐。所有的王子公主,结过婚的和自己的妃子,订过亲的和自己的未婚妻,就连孑然一身的都找到了一个伴,在大厅的中央翩翩起舞。特纳早就兴高采烈,在成堆的美食中忘乎所以,自从开始逃亡,他从来都没有吃过一顿好饭。

“大人,我快要不行了。”正当特纳大吃大喝的时候,麦格把教皇大人拉到了一边。自从上次的演出之后,他的胸口就时常疼痛,加上几天的颠簸,他几乎已经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

“我很喜欢你的音乐,如果你想要说什么,那就说吧。”弗兰克虽然已近中年,但他至今没有结婚,他的上一个情人,在知道他的身份之后,在半夜想要杀了他,结果不小心将他惊醒,结果被教会给吊死了。

“如果我有什么不测,请你收养那个孩子。”麦格猛烈的咳嗽着,顿时,脸色红一阵白一阵,他感觉自己头晕目眩,但他扶着桌子,努力的不让自己倒下去。

“我很欣赏他的才华,我很愿意。”弗兰克拍了拍他的肩膀,告诉他一切都不用担心,只要他认真演出就行。

演出在晚上的时候举行,所有的皇亲国戚几乎全部到场,他们在大厅里疯狂了整整一天,到了演出开始的时候,有很多人都已经喝醉了。他们从一大早吃到夜幕低垂,最后吃完了所有能吃的东西。直到这时,今天的重头戏才姗姗来迟,麦格这一天滴水未进,他已经吃不下任何东西了,他一直支撑着自己的身体,直到演出开始的时候。尽管这样,特纳对于即将发生的事情,仍浑然不知。

和之前的所有演出一样,这场演出非常的成功,所有人都没有看出他的异样,除了那位教皇大人,他提心吊胆的站在角落里,他一直在祈祷,这场演出会和预期的一样。事实也的确如此,当他弹完所有的曲子,他又一次把机会留给了特纳。在众目睽睽之下,特纳平静的坐在钢琴前,弹奏了一首《小夜曲》,整场把最真诚的掌声献给了那个孩子。那晚,是他的人生最大的转机。

那晚,他们被安排在皇宫里,最好的那间房里,地板上铺着红色的花边地毯,墙壁上挂着从古到今国王的画像。壁炉里的火焰噼啪作响,温暖的光线在房间里快乐的跳跃着。但在这一晚,他们的老朋友又来敲门了,当特纳一大早醒来的时候,他看见麦格先生,脸色发紫的躺在摇椅里,他的双眼微睁,嘴唇惨白。按照他们的约定,当天,麦格的遗体下葬之后,特纳就被安排住进了偏殿,一间小小的房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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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黑玫瑰崛起

更新时间2016-5-14 14:20:18 字数:8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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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黑玫瑰崛起

当特纳走在伦敦的街道上,他永远也想不到自己会遇见什么,隔着几条街,他就远远的看见那里围着的人群,似乎是在议论这什么。他好奇的走了过去,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躺在地上,他的胸口已被刺穿,早就没有了呼吸,尸体旁边到处都是血迹。他不会想到,此时,艾伯特正与他擦肩而过,就算他们四目相对,也绝对不会认出彼此。特纳身穿厚实且雍容的灰色风衣,和贵族没有什么区别,而艾伯特,则穿着满是破洞的衣服,虽然瑟瑟发抖,但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完全感觉不到麻木的手指。

艾伯特带着剩下的人,那些幸存者偷偷的跑开了,于是,两兄弟错过了这次相认的机会。但他并没有选择出城,因为他不知道要去哪里,也不知道哪里才会安全,他偷偷的回到了那座古堡,独自一人。一切都还是原先的样子,桌面上布满了灰尘,似乎是在诉说着,已经很久没人来过这里。在此之前,他一直以为,如果他的弟弟还活着,一定会回到这里,但是这个最后的希望还是落空了。

已经两个月过去了,这座城堡又一次回到了原先的平静,桌子上摆着那盘没下完的棋局。艾伯特带着那些无依无靠的人,借着夜色的掩护,又一次的回到了这里,他们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打扫过这里的每一间房,除掉了花园里的每一根杂草。除了那些小孩子和老人,其他人一直忙到后半夜,这个家终于焕然一新,甚至比之前还要漂亮。花园里的玫瑰,整齐的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到处都能嗅到玫瑰的香味。

整理好一切之后,这里又恢复到家样子,所有的人都躺在客厅里,沉沉的睡去,此时,艾伯特坐在壁炉前,享受着前所未有的快乐与悲伤。他沉默的看着眼前的房间,到处都是安静与祥和,第一次让他觉得即将来到的,充满了无限的光明。他们不必在为生活担忧,至少在一段时间里是那样的,厨房里的地窖里,存放着吃不完的食物,那些食物足够他们度过整个冬天。酒窖里,也存放着上好的红酒。

在几天的休整之后,这一大家子人度过了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时光,每天坐在客厅里,喝着红茶咖啡,讨论着过去以及将来的事情。他们时常会修剪花圃,剪掉玫瑰花多余的枝杈,下午的时候,他们一起坐在书房里,艾伯特会教孩子们阅读莎士比亚。这座庄园重现了往日的辉煌,但这样的日子不会一直这样继续,艾伯特心里沉甸甸的,他知道,如果不去改变,这所有的东西,都会在某一天结束。

“你将来有什么打算?”深夜,一个叫做罗拉的男孩子,悄悄的把他叫醒,自从艾文走后,他几乎都是一个人独处,很少与别人交往,他的出现,就像是雨后的阳光,透过冬季的阴霾。

“我想过平常人的生活。”艾伯特揉了揉眼睛,仔细打量着那个男孩。他有着一张鹅蛋脸,一头棕色的卷发特别的迷人。虽然这样,但艾伯特还是清楚,这样的愿望已经变成了奢望。他不可能在拥有那样的生活。

“你可以离开这里,没有人会责怪里。”罗拉以为,他开始嫌弃这些人,他不想成为任何人的累赘。

“我不是那个意思,你们是我的家人,我不会放弃你们。”从那个时候开始,所有人都摒弃了从前的代号,重拾了自己原本的名字。

那天傍晚,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从夜空中飘落。整个城市,都被铺上了干净的雪白,这座庄园也不例外,他们一边靠着炉火,一边围聚在窗前,在此之前,他们从未感觉到,冬天是那样的美好。但他们并不知道,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的艾伯特,正在酝酿着一件大事。其他人都以为,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只是和原先一样,在看着那些书籍。世界沉浸在一片寂静之中,唯独书房里的艾伯特满头大汗,他正在起草一份合同。曾经,他看过自己的父亲,如何去写一份合同,他凭着记忆,好不容易才完成。紧接着,他又给所有的贵族写去了一封信,这花去了整整一晚的时间。

第二天一大早,伦敦的街头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男孩,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迎着初升的朝阳匆匆赶路。他给所有的酒馆旅店送去了合同,并用自己所有的积蓄,租下了全城最豪华的凡尔纳大饭店。他给所有的名流送去了邀请函,上面写道:将于今晚八点整,在凡尔纳饭店,将举行伦敦第一届的酒会,凡是收到邀请的均可以参加,除了无尽的美酒,当晚还会提供各式的美食,欢迎各位的鉴临。

他在信件的最后,附上了他母亲的名字——莎拉,所有收到信的都无比的好奇,是怎样的人租下了全城最好的饭店,但只要动动脑筋,就会有人清楚,这件事跟图拉肯一家一定脱不了干系。为了不让别人察觉,艾伯特特地戴上了一副黑框眼镜,那样就不会有人认出他来,引得别人怀疑。但那些上流社会的人,没有任何人怀疑到图拉肯一家,特别是他们晚上见到那个孩子时,原先的猜疑也会烟消云散。

到了晚上约定的时间,有三分之一的准时赴约,坐在繁华的市中心,那家举世闻名的饭店里,还有三分之一在大门口徘徊,想要亲眼看看,那是个什么样的大人物,当然,还有最后的三分之一,他们根本就不信什么酒会。他们咒骂着,把那封信撕得粉碎,然后丢尽了火炉里烧得一干二净,喝上两口威士忌,上床睡觉去了。当天七点半的时候,凡尔纳饭店的就已经门庭若市,比过节都要热闹。

晚上八点整,一辆黑色的马车停在了饭店门口,在万众瞩目之中,艾伯特从马车上缓缓走下,所有人都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他们原本以为“莎拉”一定是位娇羞的公主,某位深闺之中穿着纱裙的女孩,或是某位落落大方的中年妇人。没有人想到,到场的竟然是个如同绅士般的男孩。在他乘坐的马车之后,又陆续驶来了六辆马车,罗拉带着其他孩子,花了十分钟,才将所有的红酒全部搬下了车。

在晚宴开始之前,他先热情洋溢的说了一段致辞:今晚,欢迎各位前来参加我的宴会,你们之中,可能有很多人怀疑,所以,在一开始,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叫做黑玫瑰(Blackrose),父母早年死于火灾,我和我的兄弟死里逃生,继承了家里的产业。今天让各位来这里,主要是让各位捧个场,我打算今年,在伦敦开一百家酒馆。听到这里,大厅里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善意的笑容,他们都真心的祝福这个孩子。

自从他的致辞之后,再也没有人质疑他的身份,在他们眼里,那个瘦弱的男孩,俨然和所有人一样。接下去,宴会开始了,艾伯特请来了全城最知名的乐手,顿时,大厅里充满了欢快的爵士乐。艾伯特不断和那些人交流,讨论的,大多是他的家族,和如何酿造上好的红酒。好在他从父亲那里学到很多,虽然不能独自完成酿酒的工艺,但足以让那些贵族信以为真。总之,他们度过了轻松且愉快的一晚。

仅仅一夜,一个不存在的名字竟然家喻户晓,黑玫瑰在这座城市流传开来,那三分之一没有到场的人,但最后也只能后悔自己的选择。第二天天还没亮,这里的每一家饭店,酒馆,就受到了一箱红酒,里面还被放进了一张字条:请尽情享用。正当所有的人都莫名其妙的时候,艾伯特正在忙碌的准备着,带着他的朋友们,他们开始打理荒废的果园,原先的红酒已经足够他们生活整整一年。

这座庄园从那时起,又变得焕然一新,像是重获新生一般。每个人都有自己该干的事情,生活似乎就此回到了平静。靠着卖酒赚来的钱,原先这些贫穷的人们,开始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可人们口中关于黑玫瑰的议论,却没有就此停止,那晚之后,没有再见过那个孩子,他们只知道,那个神秘人一定是昼伏夜出。每天早上,每家店都会准时的收到货品,按照纸条上写的,空瓶子会被装在一个纸箱子里,酒瓶里则塞满了钱。

曾经有人尝试过,没有按照纸条上说的那么做,结果,在当天的午夜,那家店的门口就被人泼满了血浆,那些人神出鬼没,一定是临走时留下了另一张空白的纸条,第二天,那家店的老板发现这一切的时候,吓得差点摔倒在地上。虽然他又一次收到了今天的红酒,但他再也没有胆量,于是在之后的每一天,他都会按照那些人说的,在酒瓶里装上货款,并补上从前所欠的钱。

如同别人猜想的那样,他们白天休息,晚上出门,几乎所有的事情都有人干了,艾伯特原本可以整天待在房间里,可他觉得那样太无聊了。他还是会到城里去转一转,穿着从前的破衣服,没有人会认出他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口袋里,放着大把的钞票,甚至没有人会多看他一眼。他依然是那个穷困潦倒的小孩子,每天早上,他都会坐在公园里,吃着从家里带来的三明治,中午,他也不会去知名的大饭店,大多数时候,他都在书店里,或是在广场上喂鸽子。

有时,他会到那间地下室看一看,只是远远的看一看,那里已经没有了往日的繁华,所有人都知道那里死过人,行人都捂着鼻子快速的走过那里。001的尸体已经被教会抬走了,不知道他们是怎样处理他的尸体的,那间地下室附近的居民都已经搬走了,商铺也都全部关门了。唯独那家诊所依然伫立在那里,那位医生没有离开,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为了报答他,艾伯特会时常在诊所的门口,放上一瓶红酒,或是现烤的披萨。

但是从那天起,他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他已经不是从前的自己,始终没有勇气去面对自己的恩人。自从001被他杀死之后,他时常会看见骑士在街上巡视,整个城市的氛围又变得紧张起来。本来,他答应罗拉,等到一切稳定之后,就带着他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可介于当前的形势,这个诺言也开始遥遥无期。虽然和很多人生活在一起,但他却觉得更加孤单,整天无所事事,那座庄园也让他更加的悲伤。

在那场宴会的一星期后,在这座城市,又一次发生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也可以说,命运鬼使神差的安排好了一切。对于皇宫里的人来说,每天都是一场有一场的宴会,但艾伯特似乎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在弗兰克生日的那天,他托人给他从去了一箱上好的香槟。一开始也并没有什么,但弗兰克发现,这箱酒的包装上并没有标明,这是哪所酒庄生产的,但里面却留下了一张纸条,只写着:好好享用。

这让弗兰克觉得难以理解,在打开这瓶香槟的时候,他的疑问也越来越大,为什么一座顶级的酒庄,会拒绝宣传自己的机会。他立刻想到了那个神秘的黑玫瑰,那晚的宴会他并没有到场,但后来也有所耳闻。有那么一刻,他想起了那个被他杀害的勋爵,但他仔细的研究那瓶酒之后,他又开始怀疑自己的猜测。那晚晚宴结束之后,他独自一人在卧室里踱步,回忆着之前的所有事情,但真相就在眼前,却怎么也看不清。

在那个夜晚,弗兰克紧急召集了骑兵队队长,他下了死命,要求他们在今天晚上,重新搜查整个城市,一旦发现可以的人,立刻就地正法。队长接到命令后,立刻心事重重,这是他接到最莫名其妙的任务,没有原因也没有具体指令,这让他非常为难。但他却不能违抗命令,他在教皇的房间外绕了五分钟,这才回到营地率领了一整支的骑士,趁着夜色朝着伦敦城飞驰而去。

此时,这座城市已经进入了梦乡,弗兰克依然在自己的房间里思考。那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对于弗兰克来说,他对很多东西百思不得其解。他觉得,他有必要再次去一趟勋爵的古堡,一个人。他没有把自己的猜测告诉任何人,老实说,他也不是很确定自己的判断,他走出宫殿,骑上自己的爱马,朝着市郊的古堡而去。在夜色之中,两批人马分道而行,这座城市又一次陷入了无尽的黑暗。

早些时候,在这座城市沉浸在黄昏中时,艾伯特在街上遇见了一个老者,但他并不知道,这将会间接改变他的命运。当时,他正坐在教堂广场上,他站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他看见一位衣衫褴褛的老人,躺在他旁边的长椅上。暮色斜斜的洒在他的身上,把他的身体染成了显眼的橘红色,那景色美丽的简直让人落泪,仿佛上帝降临一般。原本,这并不代表什么,但在他准备离开了时候,他突然自言自语着。

“真是美好的一天。”他翻过身,像是在喃喃自语,又像是跟他在说,要是别人,一定会以为他是个疯子,然后迅速的离开。

“是啊,我没注意到你在这。”他像是突然出现在那里似的,好像也会随着他的出现,突然消失在夕阳之下。

“接下去就是夜幕低垂,但一夜之后,每个人都有机会重头再来。”老人缓缓的坐起身,面朝着日落的方向看得入神。艾伯特这时才看清他的长相,他微微驼背,一张坚毅的脸上棱角分明,而且瘦的只剩下了皮包骨头。

“你有家人吗?住在那里?”在这样的时候,一个老人家孤身在外是极其危险的,于是,艾伯特走上前,准备把老人送回家。可他的好意却被老人拒绝了。

“我没有家,这辈子我都是孤身一人。”这让艾伯特想到了他自己,他满眼绝望的看着老人,很难想象他这辈子是怎样度过的。但老人思考着,似乎是从错乱的思维里,寻找一点点的蛛丝马迹:“我有一个儿子,可是不知道他在哪里。”听了他说的,他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他是从家里走丢的,而且头脑不太清醒。要是别人,一定丢下他独自离开,艾伯特也曾有那个念头,但他走了几步,又突然停住了脚步,回过头看着那个老人。

“你还记得家里人是干什么的吗?”抱着最后的希望,他问那位老人,与此同时,他拿出了中午吃剩的面包,要是在没有线索,他一定会就此放弃。

“他开着一家诊所。”艾伯特立即想到了那家诊所,他又仔细打量着那位老人,似乎和那位大夫还有几分相像,随后,他在老人上衣口袋里,找到了诊所的地址,的这更加证实了他的想法。

“跟我走,我带你去个地方。”他拉着老人的手,朝着不远处诊所的方向走去。那个老人依旧在自言自语,说着一些听不懂的话。一路上,他在大脑里无数次的演练,和那位大夫的对话。他不愿意面对是有理由的,可他却不愿意让这位老人流落街头。和第一次到那家诊所一样,他在门口徘徊了很久,才鼓足勇气上前敲门。

当那位大夫打开们的时候,当他看见那张熟悉的脸,感到无比的惊讶,他站在门口拉过老人的手,久久的站在那里不知所措。他没能想到,自己又能见到那个孩子,到此为止,他可能是唯一了解这个孩子的人。“谢谢,快进来,别让别人看见。”他左手把老人推到了沙发上,右手迅速了把艾伯特拉近了屋里。一切都发生的太突然,但他还是决定,要请艾伯特一起共进晚餐,虽然那晚,他并没有什么好招待的。

他先是说了一堆抱歉的话,然后又从里屋拿出了牛排放在锅里,顿时,从厨房里传来了“噼噼啪啪”的声音,那是牛肉与油脂的化学反应。在这样的世道上,任何人过得都不容易,这样的一顿晚餐,已经是对客人最大的尊重。整个晚餐上,大夫不仅一次表达的自己的谢意,还说,如果当初艾伯特愿意留下来,那可真是再好不过的了。艾伯特吃光了盘子里所有的东西,他的回答仍然和当初一样,他相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那天他才知道那个大夫名叫罗兰,半辈子都生活在这条街上。

但他并不知道,就在他们享受晚餐的时候,一件可怕的事情即将发生。弗兰克骑着他的宝马,正朝着图拉肯的庄园奔去,他的脑海里无数次浮现出曾经的重重,感觉那正是一种预兆,在那座庄园等待他的,正是他所要的答案。他远远的就看见,庄园的窗户闪现着幽深的烛火,他想象着如何捆住那个孩子的双手,把他吊在天花板上,用皮鞭抽在他后背上的感觉。他的心中一阵狂喜,一种强烈的冲动涌上心头,不知道是愤怒还是害怕,图拉肯家终于一个人也不剩下了。

骑着那匹马,他冲过一望无际的田垄,最终,停在了庄园的大铁门前,要不是那扇门挡住了他的去路,他一定会冲进房间里,像抓一只兔子一样,把他的敌人五花大绑。他拿出火枪,对着门上的铁锁开枪,一枪,两枪,三枪,那把锁终于抵不住火枪的威力,七零八落的掉在了地上。他一脚踹开了大门,门口的响动早就惊动了里面的人,他们全都跑了出来,这让弗兰克非常疑惑,因为,从人群中他没有看见艾伯特的身影。

弗兰克举起手中的枪,挨个逼问他们艾伯特的下落,可没有一个人将他出卖。他们也没有什么可以出卖的,艾伯特向来独来独往,没有人知道他现在在哪里,或是和谁在一起。再说,他们的命是艾伯特所救,就算为了他死去也是心甘情愿。弗兰克把枪口对准一位老人,大人们唱着摇篮曲,捂住了孩子们的眼睛,告诉他们一切都会过去的。紧接着,弗兰克举起枪对准了那些无辜的人,他杀死了这里的所有人。

搜遍了所有的房间,他都没有发现艾伯特的下落,到了最后,连他自己也开始怀疑,他觉得真想就在自己的眼前,可自己却什么也抓不住。花园里的黑玫瑰,都染上别人的鲜血,从那时起,那些黑玫瑰,便开出了血一般鲜艳的红色玫瑰,这就是后来著名的梅尔拉德红玫瑰,在法语中梅尔拉德是牺牲与奉献的意思。弗兰克从房间里走出来,看着整个庄园死一般的寂静,他拿出口袋里的手帕,满心厌恶的擦掉了手套上的血渍。

正当艾伯特享用完那顿晚餐的时候,他听见了窗外的马蹄声,一种不详的预感流遍了他的全身。自从他回到这里,他已经很久没有听见那样的声音,仿佛炙热的金属撞击地面的声音,那晚,骑士军团又一次出动了。于是,他向那位大夫再次致谢,说他一定会再回来,他匆匆的离开了那里,把帽兜压得低低的,挡住自己的半张脸,就算是被撞见,也不会有人认出他来。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朝着回去的路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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