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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 自杀还是他杀?

作者:张程 当前章节:4854 字 更新时间:2026-6-11 18:23

嘉庆十三年(1808年)十一月初七,江苏省派到山阳县核查赈灾情况的李毓昌,悬挂在住所内的房梁上气绝身亡。三个长随发现后报官。经过山阳县、淮安府的勘验,又有三位长随做证说李毓昌情绪失常,于是大家认定李毓昌是悬梁自尽。案子逐级上报,就差朝廷的核准了。同时,李家亲属把李毓昌遗体运回山东老家安葬。族叔李泰清在李毓昌的书籍中发现了半张写有“山阳县冒赈”字样的纸片,李毓昌的遗孀林氏发现丈夫的衣物上有血迹。李家人开始怀疑李毓昌的死另有隐情。

之前,李泰清去山阳县为李毓昌料理后事的时候,李毓昌的遗体已经由山阳县知县王伸汉装殓了。李泰清只是草草看了一下侄子的面孔,发现遗体脸色惨白。他心中悲伤,就没有再细看。如今,李家人觉得李毓昌的死有问题,大家凑在一起商量怎么办。征得李毓昌遗孀林氏的同意后,大家决定开棺验尸。

李家人把李毓昌的棺木打开,发现尸体尚未腐烂,面色铁青。他们用银针刺进去,拔出来一看,针变黑了。显然,李毓昌生前中过剧毒,并不是简单的悬梁自尽。于是,李家决定为李毓昌申冤。

李家人一合计,都觉得李毓昌的死和他正在调查的赈灾问题有关系,也就是说这件事情和江苏的官员有莫大的关系。所以,他们不能按照传统的申冤程序,一级一级地向官府告状。那样的话,他们会受到巨大的官场阻力。最后,李家决定,由李泰清代表大家直接到北京去告御状。

清朝的司法申诉程序是允许当事人越级告状的,是允许当事人直接到北京来告状的。有一个专有名词叫作“京控”,就是指当事人对地方官府的司法公正失去了信心,直接到北京来告状。都察院和五城兵马司都可以接受京控案件。

嘉庆十四年(1809年)五月初,在李毓昌案案发半年后,李泰清到达北京。考虑到李毓昌的官员身份,李泰清选择到都察院投递诉状。都察院负责政府机构内部的监察工作,是清朝官府自我纠错的责任部门。现任官员暴毙身亡,而且有证据显示生前身中剧毒,这事,都察院的确得管。

都察院接到诉状后意识到事情很严重。几位负责人不敢轻易下决定,直接把案子递交给了嘉庆皇帝。嘉庆十四年五月十二日,都察院将此事如实具奏。

当时在位的嘉庆皇帝是一个想有一番作为的皇帝。无奈,他继承的江山已经走上了下坡路,官员办事效率低下、财政窘迫、吏治腐败,嘉庆皇帝一心要找出原因,然后寻找补救方法。他思考的结论是:朝廷法制健全,制度完善,康雍乾盛世就是在这套体制上取得的,现在之所以问题频发,是因为官员们丧失了清正廉洁的作风,缺乏实干进取的斗志,以权谋私,贪污腐化,根子出在官员的思想上。所以,嘉庆皇帝要掀起一场“反腐败运动”。他决定“抓典型”,树立几个正面典型,惩治一批腐败官员。恰好在这个时候,都察院把李毓昌案呈递了上来。嘉庆皇帝御览后,气愤之余,决定把此案树立成反腐败运动的一面旗帜!

这就意味着,李毓昌案要成为一桩震惊朝野的大案了。

嘉庆十四年五月底,嘉庆皇帝颁布圣旨,指出李毓昌案事关朝廷职官之死,“疑窦甚多,必有冤抑”。他指出了三大疑点。第一是他至今没有看到江苏候补知县李毓昌自缢身亡的官方报告,可见江苏当地官府对一个现任官员的死是多么不重视。人命关天,官府这种态度,不是丧尽天良,就是有难言之隐。第二个疑点是,如果李毓昌有自杀之心,为什么当天夜里还要参加酒宴?这在情理上说不通。第三个疑点是,李毓昌死后,山阳县知县竟然赠送给迎丧的亲属一百五十两白银,远远超过了正常人际往来的数额,令人生疑。同时,当地官府妥善安排了李毓昌的两个长随,把他们分别推荐给了江苏省内的实职官员当长随。如此厚待暴毙同僚的奴仆,也令人生疑。

嘉庆皇帝很有生活阅历,对基层情况相当了解,他直接指出李毓昌的死和山阳县的赈灾实情有莫大的关系。他说:“此案或系李毓昌奉差查赈,认真稽核,查有弊端,该山阳县畏其揭报,致死灭口,亦未可定。”

对于此案嘉庆皇帝明确指示:第一,山东巡抚吉纶速将李毓昌的尸棺运到省城济南,委派明白干练的官员详细检验,据实回奏。第二,两江总督铁保,速将李毓昌的长随李祥、顾祥、马连升传集到案,认真审讯,如果发现有问题,将山阳县知县、淮安知府一并解任严参,押解到济南,归案审理。圣旨末尾,嘉庆皇帝还警告相关官员,如果不秉公办理此案,“决不轻恕”。

有了嘉庆皇帝的高度重视和明确指示,李毓昌案的进展非常迅速。皇帝发话后,山东、江苏两省迅速行动起来。不过,一桩案子,只有得到最高层的高度重视和明确指示,才能被快速处理,这本身就是不正常的。难道,李毓昌案没有得到嘉庆皇帝的关注,就不能被公正处理了?这不能不说是该案一个令人悲哀的地方。

话说回来,嘉庆皇帝下令核查李毓昌案后,江苏省的压力是最大的。李毓昌案发生在江苏,而且江苏各级官府已经进行了审理,得出了李毓昌自缢身亡的结论并上报朝廷了。如果核查发现,李毓昌不是自缢身亡,那么相关官员都会受到严厉处分。所以,江苏省上上下下都很紧张。

当时江苏省最高长官是两江总督铁保。铁保,出身满洲正黄旗官宦世家,二十岁就考中了进士,之后顺风顺水,平步青云,历任副都统、侍郎、山东巡抚、漕运总督。年轻的时候,铁保工作很认真、很负责。李毓昌案案发的时候,铁保已经五十七岁了。对于他这样年纪的老人,成绩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安静地等待退休,颐养天年。所以,铁保不像原来那样认真负责了。同时,铁保是清朝著名的书法家,他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到了读书练字上,在工作方面干脆当起了甩手掌柜。最近几年来,两江地区频繁出现工作失误,铁保多次受到嘉庆皇帝批评,但铁保做了几次检讨后,依然我行我素,不思进取。

对于李毓昌,铁保其实并不陌生,因为他是铁保的门生。十三年前,铁保是山东乡试的主考官,而李毓昌就是当年他录取的举人。李毓昌到江苏候补知县,也专门持门生之礼,拜会了铁保。几个月后,铁保听说李毓昌上吊自杀了,他感到很奇怪,但也没有做进一步的调查。现在接到嘉庆皇帝的圣旨,铁保也不敢怠慢,立刻亲自赶往淮安,提审相关人员:山阳县知县王伸汉、跟差胡太、验尸仵作李标、善缘庵僧人源福。这四个人都坚持说当天看到李毓昌确实是自缢身亡,并没有服毒情形。铁保要的就是这个结论。他觉得自己实地调查了,又亲自审讯了,算是完成了皇帝交代的严查任务,于是就打道回府了。

对于李毓昌案的关键证人,那三个长随,铁保只是问了一句“三人现在何处”,旁人回答,三人已经自谋生路去了,难以寻找,铁保就懒得去找了。

铁保没有仔细、深入地复查李毓昌案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嫌疑的山阳县知县王伸汉、淮安知府王毂都是他举荐的官员。铁保主观上不愿意发现他们两人涉案。

清朝的淮安府、山阳县是苏北重镇,是京杭大运河和淮河的交汇处,又是漕运总督衙门、河道总督衙门的驻扎地,地位非常重要。淮安知府和山阳县知县属于“要缺”,任命程序需要两江总督从江苏现任官员中举荐品行兼优、经验丰富、成绩出众的人担任。

现任淮安知府王毂,安徽黟县人,贡生出身,宦海沉浮多年,嘉庆十三年刚刚被铁保举荐担任淮安知府。山阳县知县王伸汉,陕西渭南人,当时已经五十三岁了。王伸汉是捐纳出身,也就是花钱买的官,一开始只捐了个从九品,后来捐升知县。嘉庆十三年五月,山阳县知县出缺,两江总督铁保奏请以王伸汉署理知县,十月间正式奏报将他实授。铁保在奏折中对王伸汉的评价是:“心地明白,办事认真,自委署山阳,办理漕粮一切事务均无贻误。今以之调补,实属人地相宜。”所以说,铁保在主观上是不能够接受自己半年前刚刚大大夸奖、举荐的人才,涉嫌毒杀朝廷命官的,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吗?

就在铁保潦潦草草地复查的时候,同时展开调查的山东省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展。

李毓昌的棺木很快运到了济南。山东巡抚吉纶,会同山东布政使、按察使,带领济南知府、历城知县亲临现场检验尸体。但是,此时距离李毓昌死亡已经有八个月之久,尸体已经腐坏,从表面已经无法看出是毒杀还是上吊自杀。于是,吉纶等人决定做蒸骨检验。

不过,据《清稗类钞》记载,当时李毓昌的尸体虽然开始腐烂,但仵作用水银洗刷之后,还是能看到其身上有大片的青黑痕迹,显然是中过毒。但是,在圣旨下达前,江苏省的相关官员早已经开始四处活动。王伸汉派人携带银子到济南来,想买通相关官员和书吏、仵作,希望他们帮忙掩饰。一部分官吏,因为人情,也因为银子的缘故,答应为王伸汉掩饰。得到贿赂的官员就借口尸身腐烂,证据不明显,要求进一步“蒸骨”检验。他们想用这个办法来刁难李毓昌的家人。为什么说蒸骨是刁难呢?

过去没有现代法医技术,对于疑难命案,常常使用“蒸骨法”。蒸骨法是这样做的:先挖一个地窖,在地窖里堆放柴火,把四壁烧得通红,再把尸骨洗净,一般要剔除肌肉,抬进地窖里,除去里面的炭火,喷洒酒、酸,让尸骨在热气中存放一个时辰以上。这其实是一个化学作用的过程。接着,把尸骨抬到阳光底下,验尸官迎着太阳撑开一把红油伞,检验尸骨。人们很早就发现,红油伞能够过滤部分阳光,让经过了化学作用的尸骨呈现出深层次伤痕、中毒等特征。但是,中国人认为“死者为大”,很难接受对亲属的遗体进行这样的处理。

然而,为了查寻真相,李毓昌的亲人含泪同意了蒸骨检验。六月十二日,验尸开始。蒸骨以后,仵作迟迟不来报告结论。在场的按察使朱锡爵知道其中必有隐情。原来,王伸汉已经“遍贿上下”,蒸骨验尸的现场就有拿了银子、装聋作哑的官吏。尽管现场可以清楚地看到李毓昌的部分遗骨发黑,但仵作就是迟迟不报告。其他官员也装聋作哑,不表态。

朱锡爵还比较有正义感,他看到场面僵持在那里,装作生气的样子,高声大叫:“来人哪,取大木杖来!圣旨交办的大案,如果有人不据实呈报,给我立毙杖下!”

仵作被朱锡爵的架势给吓坏了,惊慌报告说:“尸体两锁子骨、肋骨全黑,余骨未全变色,是中毒后又以人力致死。”也就是说,李毓昌生前中过毒,但真正致其死亡的是外力。仵作这么一报告后,其他有心为王伸汉做掩饰的官员也没有办法了。最终,山东省把李毓昌中毒后被外力杀死的结论上奏嘉庆皇帝。

嘉庆皇帝把山东开棺验尸的结果转发给了铁保,同时下令缉捕相关涉案人员。六月底,圣旨到达江苏,命令铁保和江苏巡抚汪日章将淮安知府、山阳县知县等人解职,连同所有人犯押往北京,由刑部审讯。嘉庆皇帝对江苏本地官员并不信任,不相信他们能查清楚李毓昌案,他要直接接手了。

铁保没有办法,只好拘拿淮安知府王毂、山阳县知县王伸汉及其长随包祥、张祥、余升,王家的厨子钱升,同时抓捕李毓昌的三个长随。李祥、顾祥因为人在苏南,很快就被拘传到案;马连升不知去向,没有抓到。把他们押往北京之前,铁保对他们逐一讯问。在讯问中,李祥等人解释说,李毓昌衣服上的血迹,是上吊时口中吐出的血。对于李毓昌为什么要自寻短见,李祥等人提到李毓昌在核查灾情的时候,曾受山阳县西陈庄一位姓陈的监生邀请,到其家中吃酒。在酒席上,陈监生索取赈票数十张。赈票就是受灾证明,有了它就能够领取朝廷的救济。事后,李毓昌非常懊悔,坐立不安。铁保马上下令查办这个姓陈的监生,很快查明此人名叫陈懋。陈懋承认,经过他再三邀请,李毓昌曾来他家中喝酒。他虚报了十二户名目,请求李毓昌帮忙,但是李毓昌并没有答应。

铁保把相关人等全部押往北京。同时,他给嘉庆皇帝上了一道奏折,陈述了自己的调查情况,他认为李毓昌自杀的可能性非常大。他在奏折中专门提到了李毓昌去陈家吃酒的事情,似乎想说明李毓昌的死另有隐情。总之,铁保内心还是希望李毓昌案能够按照自缢身亡来结案,不要多生枝节。

李毓昌案发展到这一步,还有可能按照铁保的想法,以自缢身亡结案吗?这个案子的真相到底是什么,会怎么了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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