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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世界历史很有趣:袁腾飞讲美国史
作者:袁腾飞
出版社: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年06月
ISBN:9787513906555
所属分类:图书>历史>世界史>美洲史
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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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世界历史很有趣》系列,是中国通俗讲史界代表人物袁腾飞倾力打造的世界历史书系。袁sir以独具特色的生动有趣的讲史风格,一本书讲一个国家,选取一个国家历史上最重要、最有趣、最有味的故事,知识性与趣味性完美结合,成为广大读者了解世界历史、增长知识的首选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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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sir经典语录:
●美国宪法一直到今天依然有效,增加了23条修正案,可见美国政治的超稳定性。开国元勋们把规则全都制定好了,后人按照这个规则玩儿就行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不能老改,老改就证明这个国家政局混乱。
●美元上的头像大都是历届有威望的总统,百元大钞上的头像不是总统,而是著名科学家、金融家、政治家富兰克林,他虽然没有当过美国总统,但是他最值钱。美国人为什么要把华盛顿印在1美元上,林肯印在5美元上?因为常用,100美元不常用,一块钱天天使。
●美国一个县法院都可以给总统下传票,总统可以不来,但是你得派律师到庭。如果总统说一个破县法院传我?甭理他!那你麻烦就大了,藐视法庭罪过不小。权力肯定会带来腐败,绝对的权力带来的是绝对的腐败。
●林肯总统提出来,什么样的政府能够为人民所拥护?必须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干什么事都得经过老百姓的同意。孙中山先生据此提出“三民主义”,成为推翻帝制,建立共和的指导思想。
●看美国大片《珍珠港》时,有一个镜头我印象特深。日本飞行员要进行轰炸了,发现地面上有小孩在玩,就向小孩儿挥手,你躲开,我要扔炸弹了。美国人拍的战争电影,绝对不会丑化敌人,敌人也是武士、也是骑士,我打败了这样的人更显得我厉害。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美国总统罗斯福强调人的四大基本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予饥饿的自由、免予恐惧的自由。一个公民不惧怕另一个公民,你不会因为骂了总统而怎么样。
作者简介
袁腾飞,知名历史老师,中国通俗讲史界代表人物,泰学传媒签约文化人。他引领一代讲史新风,善于以幽默犀利、灵活多变的语言风格,讲述海量的历史知识。其独特的“史话体”讲史风格,引起了千万粉丝对历史的关注,被广大读者朋友亲切地称为“袁sir”。袁sir推出的每一部新书,都会迅速跃居各大图书销售畅销榜。
现已出版:《这个历史挺靠谱》系列、《战争就是这么回事儿》系列、《世界历史很有趣》系列
目录
第一讲 欧洲哄抢分美洲(美洲殖民时代)
1.白人陆续来报到
海盗探险家\哥伦布倒霉透顶
美人救英雄\这个船长不靠谱
2.全民玩枪成传统
城堡里的人想出去\妹子抢火药桶也是蛮拼的
3.“国父”的“处女秀”
“国父”首亮相\差点儿死于黑枪\学好外语很重要
4.英国决心收特权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总督大人来耍横
黑影勇夺特许状\上尉又捣乱
5.北美胆肥要逆天
记者不是好惹的\打死也不交税\一次理发引发的血案
第二讲 独立飓风卷北美(美国独立战争)
1.北美人民要独立
茶叶为啥倒海里\大陆会议先出招
不自由,毋宁死\别拿独立不当常识
2.英国北美开始掐
浩浩荡荡搞偷袭\列克星敦第一枪
兵不血刃夺堡垒\《独立宣言》最帅签名
3.英军先将了一军
乡巴佬不好对付\刚学会走就想跑
波士顿成废墟\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4.美军迎来大翻盘
神奇的“海龟”\烟草决定战斗力
大妈拖住英国兵\美军终于扳回一局
5.英雄又被美人救了
以空间换时间\美国版《窃师风云》
最佳女特工\变态原来这么牛
6.乡巴佬大逆袭
英军成了搬运工\专门猎杀指挥官
三枪才干掉“龙虾王”\全能明星富兰克林
杀人犯打仗也很牛\我还没开始战斗
非主流游击战高手\狐狸困住了猎人
7.英雄秒变卖国贼
名将也叛变\美国版《无间道》
差点儿被自己人逮住\抓捕行动落空了
8.八年抗战才独立
三巨头黄金搭档\康华里无奈投降\英国主动放弃
9.功成身退华盛顿
拖欠工资就造反\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10.分权才是硬道理
不要邦联要联邦\州长一点儿不比总统小
法官都是老头子\总统只能干两任\三票定胜负
第三讲 用尽手段扩地盘(领土扩张时期)
1.西部到地图上来
新兄弟入伙了\西进简直惨到爆
绑架风云\国旗不能变成斑马
2.既买地,也放债
得票相同怎么办\拿破仑穷疯了\史上最牛财政部长
美元密码\放空枪害死自个儿
3.上帝特别眷顾傻瓜、醉汉和美国
愤青在哪儿都是一种公害\“切萨皮克”号事件\愤青要打加拿大
美国知道刀是铁打的了\白宫是烧出来的
国歌是律师写的\军事史上最蠢行动
4.墨西哥忒惨了
这个邻居很倒霉\穿着拖鞋被活捉\城下之盟不认账
老粗战斗风云榜\总统屈尊当小兵
人跑了,假腿被俘虏了\离上帝太远,离美国太近
5.阿拉斯加是宝地
低价买下聚宝盆\前所未有的淘金热\为了黄金死也值
6.夏威夷送货上门
俘虏成智囊\专制女王被轰下台\复辟不成,跑路要紧
第四讲 南北大战决雌雄(美国南北内战)
1.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一线分南北\奴隶主掌握话语权\少年热血干革命
杀鸡用牛刀\妇人之仁反被杀
林肯夺魁当总统\南方另起炉灶
2.内战开打
弹尽粮绝就投降\冲动是魔鬼\乌合之众上前线
3.战神是怎样炼成的
只为家乡战,总统也没辙\一将功成万骨枯\开国之勋沦为阶下囚
西点最牛毕业生\与“国父”成了亲戚
时势造英雄\王牌加盟了南方
4.南军把北军打爆了
奴隶与主人并肩作战\司令都是走马灯
首都就在边界线\打倒不是旅游
“石墙”不是吹的\间谍团伙扒火车
到北方抢鞋子\“小拿破仑”居然先发制人
5.北军转运大逆袭
抽烟抽出一份情报\林肯底气大涨\点儿背不能怪社会
“石墙”坍塌了\倒在自己人枪下\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葛底斯堡战役\南军的弹药打光了\李将军引咎辞职
6.海上打成了平手
你有铁甲舰我也有\铁甲舰大显神威
7.高手终极大对决
名将复出使大招\服务员不搭理少将\握手握到手软
名帅手下无弱将\魔鬼谢尔曼\不打了,停火吧
不以成败论英雄\向战败者致敬\真实版《越狱》
8.战后林肯被暗杀
南方复仇计\刺杀林肯
第五讲 风雨兴衰图自强(从工业革命、“一战”到大萧条复兴)
1.总统皇帝共江山
南方的重建\名将功成当总统\一夜之间就破产
皇帝诏书上头条\老板投机赚得大\国会无能,趁早解散
免费的午餐\皇帝有远见\谁敢抓皇帝
2.教育是发明之母
盛产发明家的国家\当总统不如当校长
爱迪生电灯亮瞎眼\成为世界领头羊
3.美西大战抢地盘
一场报纸发动的战争\轻松秒杀菲律宾
西班牙人很顽强\未来总统上前线
4.大罗斯福忒强悍
又一位全能天才\“该死的牛仔”当总统
开凿巴拿马运河\清华大学建校有外援
4.“一战”美国变强国
德国潜艇很疯狂\电报密码被秒破
5.史上最萧条时代
工人必须涨工资\土豪一夜变穷光蛋\变着法儿找工作
养不起羊全毙了\给老师打白条\火柴大王是骗子
胡佛被扔臭鸡蛋\前任总统来站台\美国农民也造反
6.天降救星小罗斯福
简直就是记忆天才\胡佛不行了,小罗斯福上
第六讲 “二战”狠打法西斯(终成头号帝国)
1.纳粹分子很嚣张
山雨欲来风满楼\竞选对手帮了大忙\日本炸了美国舰
想方设法扩军备\沉睡的巨人终于醒了
希特勒赶走了核专家\“V”字手势很流行
2.美国不能忍了
婚戒白买了\借军火就是卖军火
罗斯福牵手丘吉尔\德国潜艇又惹祸
3.美国痛打小日本
日本偷袭珍珠港\希特勒帮了罗斯福\冲冠一怒打日本
4.抢先搞出了大武器
玩儿命造军火\偷偷制造原子弹
5.光荣与繁荣
荣誉勋章是拼出来的\繁荣是打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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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这本书是我的《世界历史很有趣》系列图书的第二部。风格体例上秉承我一贯的“史话体”,讲人物,讲故事,讲有趣的段子,以时间为序,讲述从北欧海盗发现美洲大陆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美国历史。关于两次世界大战中美国参战的内容,拙作《战争就是这么回事儿》中已有讲述,就不重复了。
美国是一个年轻的国家,中国明朝中后期,欧洲殖民者开始向北美殖民;中国清朝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美国才独立,北京的许多老字号商铺都比美国的历史长得多。但是,到了光绪二十年(1894年),也就是中国在甲午战争中失败的那一年,美国的工业产值已跃居世界第一,把比他古老得多的欧亚古国和新兴工业国都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一个到这时才独立100多年的国家,为什么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呢?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书无法也无意给出答案。
我上大学的时候,看过一部美国的主旋律电视剧叫《拓荒者》,记得好像7个多小时,英文原版,没有字幕,我只能听懂5%,但大概的历史事件都能明白,对话没有必要听。
它讲的是从18世纪30年代到“一战”期间,美国西部开发的过程。片中两户人家到西部去拓荒,这两家是邻居,两家之间的距离在电视上看骑着马跑了有5分多钟,看不出马在跑,因为地形是一样的,颜色都是不变的。一家有一个小姑娘,一家有一个小伙子,故事就发生了。小伙子向那小姑娘求婚,那小姑娘说的大概意思,估计就是问小伙子,除了你,我也没法嫁别人,周围没人,没有别的选择,我可以嫁给你,但是你拿什么养活我?咱们怎么生活?小伙子一指身后那块黄黄的土地——a land of the freedom,凭着这块自由的土地!
镜头一转,30 years later(三十年后)。放眼望去,全是白色二层小楼,上面美国国旗高高飘扬,当年的小伙子这时候已经两鬓斑白了,穿着西装,戴着礼帽。所有的人从他跟前过,都脱帽鞠躬,因为他是市长了。一个身上挂着一枚警徽的小伙子骑马过来,管他叫爸爸,这是他大儿子,是警长。他们两户人家凭着自己的力量,把这块不毛之地变成了一座小镇,以后不断有新的拓荒者来定居,慢慢地,这个地方就变成了城市,也许再过二三十年,这里就变成了洛杉矶,变成了旧金山。
前两年还看了一部12集的美国情景再现纪录片《美国人的历史》,从独立战争一直讲到克林顿时期。看完之后,感觉这部片子真贴题。的确,它讲的都是美国人的历史,特别是那些在法律、科技、工业等方面对美国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像富尔顿、爱迪生、福特等人在片中都浓墨重彩地闪亮登场。片子还特别注重讲述美国人的生活,比如谁发明牧场铁丝网的,怎么抗击沙尘暴,什么时候开始使用抽水马桶的,谁建立城市消防系统的……而对总统、将军、政客这些人基本上都是蜻蜓点水,一笔带过。
看了这两部片子,至少我觉得历史不再是枯燥的数字和概念,而是生动可观的东西。但愿《袁腾飞讲美国史》也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在完成本书的过程中,我痛感自己的英语很差,幸有旅美青年作家尹文思小姐为我搜集、提供、翻译、整理英文资料,在此表达由衷的谢意!
最后,也要衷心感谢读者朋友们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希望大家能喜欢这本书。
袁腾飞
第一讲 欧洲哄抢分美洲(美洲殖民时代)
1.白人陆续来报到
海盗探险家
公元1000年的秋天,当欧洲正被千年虫带来的恐惧笼罩得不见天日的时候,距离欧洲千里之遥的一片不知名的汪洋大海上,一艘古里古怪的小船正在劈波斩浪奋勇前进。
这艘船很小,只有50英尺(1英尺=30.48厘米,下同)长,形状像一张拉紧的弓,船头和船尾呈弧形,高高地翘起。两头的船板交会成锋利的边缘,整艘船看起来就像是用一块木头雕成的独木舟。令人惊叹的是,船头上居然刻着一条金色的龙——当然不是我们中国那样子的龙,而是西方神话传说中的那种令人恐惧之龙——此时正在太阳的照耀下闪闪发光。船两边挂着两排很大的盾牌,盾与盾之间是两排孔洞,用来放桨。桨平时一动不动躺在船底,没什么用处,只有当风平浪静的时候,它们才会派上用场,水手们就靠划桨来让船只不断迅速前进。
没人会想到,就在这么一艘小船上居然坐了35个男人。
这些人个个带着矛、斧头、投石器等武器,穿着腰部系带的粗布裤子、厚厚的毛纺长袖衫,头戴铁盔,头发披散下来,搭在肩膀上。一条肩带垂到腰际,上面挂着皮质的剑鞘。每个人都留着络腮胡子,这让他们本来就显得棱角分明的脸看上去更加凶残,很多人前额上还戴着一只金箍,形象就类似于中国《西游记》里满脸络腮胡子的沙僧,看上去就让人觉得仿佛凶神恶煞一般。
这35个人的首领在船艏的甲板上傲然而立,威风八面,只要他一发号施令,全船上下莫敢不从。
他是这帮恶人中的恶人,名叫利夫·埃里克松,是格陵兰岛的发现者埃里克·托瓦尔德森的儿子,也是当时最凶残的一名北欧海盗,维京人。
经常看好莱坞大片的人肯定能够猜到,这群人就是强悍的北欧海盗。
他们坐着这艘船离开挪威和丹麦的海岸,准备去南欧地区大抢一番,狠捞一笔,但是没走多远,他们突然改变了主意,掉头向西驶去,前往未知的陆地。
经过漫长的航行之后,他们终于发现了一块新的大陆,所有人都喜出望外。
上了岸之后,一个名叫泰克的人出去执行任务迷路了没回来。他是埃里克的老部下,也是利夫的干爹。利夫大骂手下人全是饭桶,居然把他干爹给弄丢了。
就在大家出去找人的半路上,泰克却自己冒了出来,手舞足蹈、兴高采烈地告诉他们一个惊天喜讯——他发现了葡萄藤和葡萄。
第二天一早,泰克就带着伙伴们去了他发现葡萄的地方。一到那儿之后,所有人都惊呆了:到处挂着晶莹剔透的葡萄,让人直咽口水,简直就是葡萄海洋,躺在葡萄藤下吃一年都吃不完。
于是他们就把这个地方命名为“瓦伊兰德”,意思就是“遍地葡萄和美酒的地方”。
这里就是美洲大陆,这是人类第一次发现美洲大陆。
从此以后,人们就把发现美洲新大陆的人叫“幸运儿利夫”。
第二年,利夫的弟弟索瓦尔德·埃里克松决定也去看看他哥探索到的那片新奇世界。
可惜索瓦尔德没有他哥那么好的运气,相反,他很点儿背,就在这趟探险中被一伙土著给杀了,原因是他率领的这帮海盗上岸之后杀了一群土著,其中有一名土著逃跑了,他们没有追杀,结果那名生还的土著带着同伙回来报仇,把他给灭了。
从这之后几个世纪,再也没有非土著人涉足过这片土地。
事实上,这帮海盗比后来的欧洲殖民者早到美洲五个世纪,不过可惜的是,他们没有在这块土地上留下任何痕迹。
北欧海盗乘船向西行驶,首领头戴金箍,傲然而立,威风八面哥伦布倒霉透顶
北欧海盗发现美洲大陆将近500年之后,又一拨欧洲人登上了美洲的土地。
这拨人的首领就是大名鼎鼎的、为西班牙王室效力的意大利水手克里斯托夫·哥伦布。
当时的西班牙“双王”——斐迪南二世和他的老婆伊萨伯拉,决定资助哥伦布去尝试新的航行,因为哥伦布在意大利长大,经常去一些地中海的港口,航海经验很丰富。
当时地中海港口里很多绘图员都知道地球是圆的,而且他们认为大西洋并没有普通人想象的那么宽。由于对西半球毫无认知,他们想当然地认为,只要一直向西航行,迟早会抵达东方。
哥伦布深受这种观点的“毒害”,当他最初登上美洲新大陆的时候,坚定地认为自己是到了印度,至少是到了印度地区某个偏远的角落。
此后10年间,他曾经三次重返新大陆,在古巴等地建立了西班牙的殖民地,并探寻了加勒比海的大部分地区。
1504年,哥伦布第四次从新大陆返航,这是他人生中最后一次航行。
由于他在四次探险航行中一直没找到中国和日本,没能给西班牙王室带来急需的黄金,所以备受冷落。一年多以后,死于贫病交加之中。
一代探险家就此告别人世,死得很凄惨。
哥伦布一直没能登上亚洲大陆,也没有找到黄金和其他珍宝,唯一能够提供给西班牙王室的是几百名向他臣服过的所谓“印度人”。
哥伦布到达美洲之后20年间,他一手建立的殖民地逐渐稳定,一大批探险家、海盗、没落贵族和投机分子纷至沓来。
除了做梦都想发财之外,他们也想趁机在这块新土地上摆脱西班牙王室的统治。
美人救英雄
继西班牙人之后,法国人也接踵而至,在北美的今加拿大地区陆续占领了魁北克、渥太华、蒙特利尔等地盘。
眼看别人吃肉,位于欧洲边缘的英国自然不会甘心干瞪眼看着,不然连汤都没的喝。
英国是一个岛国,必须在大洋上讨生活,难免要跟西班牙帝国展开较量。
女王伊丽莎白一世采纳了她的宠臣沃特尔·雷利的建议:西进,离开英伦三岛,越过大西洋,驶向陌生的世界。
雷利奉命办差,两次派人前去北美殖民,都宣告失败,一无所获。
直到1603年詹姆士一世上台之后,英国在北美的殖民行动才有所起色。
1606年,詹姆士一世授予“普利茅斯弗吉尼亚公司”和“伦敦弗吉尼亚公司”在北美沿岸建立殖民地的特许权,所有想要移民去北美的英国人都要得到这两家公司的许可,获得许可证才行。
1607年,伦敦公司派了一艘载有104人的船前往北美殖民,当他们驶入一片印第安人的部落领域时,船上缺粮又缺水,印第安人又不提供给他们粮食和水,加上天气潮湿闷热,很多人死的死,病的病。船长诺福克实在扛不住了,只好回英国请求救援。
诺福克回英国之后,他的手下约翰·史密斯顺理成章地成了这帮殖民者的领袖。
当然,要想当老大,得有当老大的能力,当务之急就是要为大家找到食物。
史密斯孤身一人出去找食物,不料被印第安人抓住绑了起来,他们载歌载舞大肆庆祝,打算跳完舞之后就拿史密斯开刀当祭品献祭。
就在印第安人准备干掉他的时候,一个印第安姑娘突然扑过来,把他给救了。
这个姑娘是波瓦坦部落联盟首领的女儿,叫波卡洪塔斯,当时只有12岁。
史密斯福大命大,安全回到了詹姆士镇,跟印第安人建立起了友谊。
第二年,史密斯带人应邀来波瓦坦部落联盟做客。波卡洪塔斯又悄悄来到他的住处,告诉他一个秘密——她老爹要弄死他们,让他们提高警惕。
史密斯做好心理准备,赴了一场鸿门宴,还好平安无事。
波卡洪塔斯第二次救了他。
其实史密斯跟波卡洪塔斯就这么个交情,俩人岁数也差得很远,但是后来的美国好莱坞那儿的人脑洞大开,灵感大发,创作出了不少以史密斯跟波卡洪塔斯为原型的动人爱情故事。
这个船长不靠谱
在北美大陆的早期殖民活动,英国基本上遵循着“王室特许状”的模式。国王向个人或者公司颁发特许状,允许他们在新世界以英王的名义占领土地,并向这些殖民地组织移民。同时,受委托人或者公司享有新发现地区的代理统治权和贸易垄断权。
1620年,一批英国新教移民揣着伦敦弗吉尼亚公司的特许状,乘坐一艘60吨的船前往新大陆。
这艘船就是有名的“五月花”号。船上一共有102名移民和25名水手。
“五月花”号在驶往新大陆的途中多次遇险,因为船长很不靠谱,根本不熟悉北美洲的海岸。
这艘船向北偏离航线达900海里(1海里=1.85公里,下同),也没能把这些移民送到目的地,而是在一个不知名的、特荒凉的港湾抛锚靠岸。没想到,在这儿,他们持有的伦敦弗吉尼亚公司特许状压根儿没人买账。
他们下了船之后才惊讶地发现,自己本来属于伦敦公司,现在却进入了普利茅斯公司的地盘,这就跟挂着KFC的招牌高唱“更多欢笑就在麦当劳”一样。
在英国登船的这些移民中,有些人一心想到弗吉尼亚发大财,于是宣布要离开这儿,就算走也要走到弗吉尼亚去。
这些人都是年富力强的,如果一走,剩下的人在新英格兰的冬天就只有死路一条。
经过谈判,船上41名男乘客最终一起签署了一份名为《五月花号公约》的文件。
这份文件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份重要文件,奠定了美国作为契约国家的基础。美国几百年历史的根基就集中在这短短几百字之上,“信仰”“自愿”“自治”“法律”“法规”……美国立国的基本原则几乎都能从这里面找到依据。
公约签署了之后,“五月花”号的移民在今天的马萨诸塞州建立了一个殖民据点,开始种植谷物种子。
但他们想不到的是,这块土地贫瘠到了极点,根本没法种活这些种子,加上那一年冬天冷得要命,差点把所有人全部冻死,加上没有足够的粮食吃,102名居民中死掉了56人。
值此生死存亡之际,幸亏一个叫斯宽托的懂英语的印第安人教会了他们捕鱼、养火鸡、种玉米和南瓜,他们才得以熬过了冬天。斯宽托的名字已经被写进了美国课本。
在1621年传统的英格兰收获节日——“十月节”期间,他们邀请印第安人跟他们分享自己的收成,这就是北美“感恩节”的开端。
由此可知,感恩节其实并不是一个宗教节日,也只有在北美才过。今天的中国人莫名其妙,其实并不知道这是什么节,反正只要能凑热闹就跟着一块儿过了,把很多外国的节都当成了购物节、美食节和情人节。
2.全民玩枪成传统
城堡里的人想出去
在欧洲殖民者向北美殖民的大部分时期,印第安人和北美洲白人的关系一直都很紧张:欧洲殖民者经常攻击印第安人,印第安人也时常反击欧洲人。
在与敌对势力争夺土地和权力的斗争中,白人也会把印第安人当成自己的辅助军队加以利用。
白人跟印第安人的战争并非都是印第安人先挑起来的,也有很多是白人先引起的。
跟印第安人的战争对美国民族精神的形成有着非常大的影响。直到18世纪末,印第安人还在威胁着北美殖民地边远地区的居民。而对于遥远的美国中西部地区来说,他们对印第安人的恐惧更是经久不息,一直持续到了19世纪末。
在北美殖民地的这种战争中,人人都生活在战场上,个个都是士兵,甚至连妇女儿童也不例外。
1777年9月26日一大早,一位叫西蒙·格蒂的印第安首领——他是当地印第安各部落当中被白人认为最凶恶的首领,20年来他的名字简直就像瘟神,让俄亥俄地区的每个白人都闻之色变——带领400名印第安人袭击亨利堡,那儿驻扎着谢弗德上校和他的手下,加起来大概40人。
一开始格蒂喊话让他们迅速投降,但谢弗德上校摆明了不合作,表示会抗争到底。
格蒂恼羞成怒,决定大开杀戒。他命令手下躲进城堡外废弃的小木屋里,接连6个小时不断向堡垒开火。
但他们纯粹是在浪费子弹,充其量也就是给自己壮壮胆,因为没有一枪能伤到堡垒里面的人。
印第安人有子弹可以浪费,而对于堡垒里的守备队而言,他们没有一颗子弹可以浪费。他们大多数人都是出色的神枪手,非常谨慎,每开一枪都要确保弹无虚发:从围墙后面射出的每一颗子弹,要么把敌人打伤,要么把敌人打死,绝对不能放空枪。
到了中午的时候,印第安人眼看一时半会儿打不下来,于是撤回自己的驻地,战斗暂停。
印第安人的撤退对于堡垒里的人来讲,是一个极为宝贵的喘息机会,因为他们的弹药很快就要打光了,如果战斗再持续一小时,他们的枪就会哑火。虽然印第安人这时候去吃饭休息了,但是还会马上回来再次威胁他们。
没有子弹打,一切就都完了。
伊丽莎白抱着火药桶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奔起来,很快穿过了开阔地带,印第安人半天没回过神来这时候,有一个人看着60码(1码=0.91米,下同)开外自己的房子说我家有一桶火药,如果能把它弄到这儿,我们就能转危为安。
谢弗德上校一听大喜过望,但一看说话的人是个女人,叫伊丽莎白,觉得危险太大。当时有很多男人都自告奋勇要去,他不知道让谁去好,听到伊丽莎白说她想去,虽然很佩服她的勇气,但不想让她去冒险,跟她争了很久。伊丽莎白执意要去,他只好勉强同意,因为情况紧急,时间每一分每一秒都无比宝贵,来不及客套。
伊丽莎白得到了首肯,大为振奋,赶紧开始执行任务。
妹子抢火药桶也是蛮拼的
她刚一走出堡垒,印第安人就看见了她,但他们全都无动于衷,因为他们不知道她要干吗。在他们看来,这个女人是不可能被派出来执行任务的。
伊丽莎白装作很镇定地走进了房子,一两分钟过去了,印第安人还是纹丝不动。
堡垒里的人提心吊胆,生怕印第安人朝她开枪,当他们看到她抱着火药桶重新出现时,心里一块石头才落了地。
伊丽莎白抱着火药桶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奔起来,很快穿过了开阔地带。
就在这时,印第安人突然意识到了她要干什么,一时间枪弹如雨。
由于伊丽莎白跑得实在太快,印第安人一枪也没有打中她。
伊丽莎白跑进堡垒之后,她的同伴们热烈欢呼,同时赶紧关上堡垒的大门。
她把那桶火药放下,大家纷纷跟她握手,表达对她的敬佩和赞赏之情。女人都能这样,身为男人更应该不成功则成仁。
紧接着,印第安人发动了猛攻,但遭到了堡垒里面密集的火力防守,一直打到天黑,堡垒都坚如磐石。
后来英国殖民者的援兵到来,堡垒得救了。
这只是英属北美殖民地的殖民者跟印第安人斗争的一例。事实上北美殖民史和早期的美国军事史,就是一部尽最大可能把最多的白人武装起来并让他们随时能上战场打仗的历史。比如普利茅斯殖民地在1633年就规定,每个成年男子必须拥有一把火枪、一条子弹袋、一把刀或剑、两磅(1磅=0.45千克,下同)火药和十磅子弹。
这些民兵的动员速度非常快,他们这种作风一直延续下去,所以才会在后来的北美独立战争中出现“一分钟人”1。
在欧洲,统治者非常不愿意他们的臣民手里掌握着足以发动叛乱的武器,但是在北美殖民地,出于自卫和打猎的需要,几乎每个人手中都有武器。
身在欧洲、远隔重洋的君主鞭长莫及,根本就禁止不了北美殖民地的个人拥有武器,只能听之任之。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对公民普遍有权持有武器这一原则做了简明扼要的总结,其中规定:管理良好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安全所必需的,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
两三百年来,这种人人都有权持枪的传统在美国人心目中早已根深蒂固,所以哪怕在今天美国校园枪击案频发的情况下,要想禁枪也仍然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除非修改宪法。
3.“国父”的“处女秀”
“国父”首亮相
对于欧洲殖民者来讲,他们对印第安人的看法也不完全一样:在英国殖民地的边民眼里,一个最好的印第安人就是死掉的印第安人;而对于法国殖民者来说,一个最好的印第安人则是一个臣服于法国的、信仰天主教的印第安人。
虽然英法双方对印第安人的看法不同,但是他们在北美洲的野心是相同的:英国人希望在北美洲建立一个英国的北美,法国人希望在北美洲建立一个法国的北美。
这样一来,双方的矛盾就不可避免了。
1756—1763年,欧洲爆发了“英法七年战争”,其实这场战争一直打到拿破仑时代才结束,有人讲,这称得上“英法第二次百年战争”。双方除了在欧洲兵戎相见之外,在北美和印度也大打出手。其中在北美的战争,被称为“法国-印第安人战争”。
后来的美利坚合众国“国父”乔治·华盛顿就是在这场战争中崭露头角的。
英国成立的俄亥俄公司表面上是为了经商,实际上是为了征战。法国人在伊利湖的岛上修了一座城堡,以此为落脚点,向内地前进。
当时一群法国人和印第安人来到了现在的匹兹堡,发现了几个英国人,立即把他们抓了起来,送回自己的堡垒。
针对这件事,一个亲英的印第安部落抓了几个法国商人,把他们送到宾夕法尼亚,英法两国的交锋就此开始。
当时英属殖民地的民兵少校华盛顿被选中执行一项任务,去造访法国人的堡垒,并且要求他们从英国的地盘上撤军。
这项任务很棘手,需要勇气、谨慎和充沛的精力。这些素质,华盛顿恰恰全部具备。
于是就由华盛顿带着一名法语翻译、一名印第安语翻译,一路向北前进,途中要经过400多英里(1英里=1.61公里,下同)没被开垦过的荒野。
在路上,一个叫吉斯特的人加入到他们的队列当中,巧的是,他对这片荒野很熟。
不久又有四个人加入进来,其中两个是印第安商人。
这一小队人马爬了好几英里崎岖不平的山路,蹚过湍急的河流,穿越漫无边际的森林,日复一日地前进,用了10天时间,终于到达了俄亥俄的岔路口,也就是今天匹兹堡的所在地。
华盛顿召集印第安酋长们开了个会,为首的印第安酋长叫“半个国王”,他跟法国人之间矛盾重重,所以转而求助于英国人,表示愿意给华盛顿带路。
但这“半个国王”并不了解英国人真实的目的,以为英国人是真心实意来帮助他们驱逐法国人的,因此自告奋勇给华盛顿他们当向导,带领他们前往120英里之外的法国人的堡垒。
“半个国王”和另外两位酋长带着华盛顿上路,不久一位技艺超群的猎人也加入进来。
此时正值冬天,雪下得很大,道路崎岖难行,森林也很难通过,他们只能冒着严寒奋勇前进,历尽千辛万苦,最后终于抵达了法军的前哨站。
法军上尉非常有礼貌地接见了他们,暗地里却设法把华盛顿和他带的印第安人分开。
幸运的是,印第安人对法国人很了解,坚持继续陪伴华盛顿。
又经过一番劳顿不堪的长途跋涉之后,他们到达了法军的一个重要据点。
此时距离华盛顿离开根据地威廉斯堡已经整整41天了。
法军指挥官殷勤地款待华盛顿,其他什么事儿都答应了下来,就是不按照英国总督的命令撤兵。
他给英国总督写了一封回信,让华盛顿带走,信上说他是一名军人,职责是服从命令,不谈条约。他会按照法国加拿大总督的命令一直驻守下去。
华盛顿趁着法国人动笔写信的时候,把堡垒看了个够。他在脑海中精确地记录了关于堡垒的详细情况,比如形状、大小、构造、方位、武器装备。除此之外,他带来的人还暗中清点了河里的船只数量。
根据这些翔实、精确的资料,华盛顿很快绘出了一张堡垒示意图,派人送给英方。
到了回程之日,没想到天气更加恶劣。
他们先经水路走了130英里,到达一座城堡。
差点儿死于黑枪
当他们抵达城堡的时候,马已经筋疲力尽,驮不动行李和食物,所以华盛顿和吉斯特以及他们的法语翻译只好穿着印第安人出行的衣服,乔装打扮成印第安人徒步前进,让马匹和马夫跟在后面。
他们又走了三天,雪下得越来越大,天气越来越冷,马匹太虚弱了。华盛顿和吉斯特决定单独前行,留下翻译带着剩下的人。
华盛顿拿着枪,背着粮食和文件,带着吉斯特出发了。
他们放弃了一直走的路,踏上了一条林间小道,打算抄近路返回英方阵地。
在这条路上行进更是无比艰难,他们碰到了一个印第安人,这人表示可以跟他们一块走,并且指给他们最近的路。但是走了没多远,走在后面的印第安人突然停了下来,当华盛顿回头看的时候,发现那个印第安人冷不丁举起了枪,正朝着他们瞄准,紧接着枪声响起。
华盛顿问吉斯特,打中你了吗?
吉斯特回答,没有。
华盛顿这才放心,说赶紧追上那个家伙!
此时那个放黑枪的印第安人已经跑到一棵大树后面躲了起来,正在给枪装子弹。吉斯特看到后,用枪瞄准了印第安人正要一枪干掉他,华盛顿却制止了他,说别开枪,最好不要杀死他,但是咱们得当心。
印第安人被制伏之后,答应带华盛顿去不远处的一间木屋休息。他们又走了半英里,烧了一堆火,等身体暖和过来之后,继续赶路。
等他们来到抄近道的河边,却发现河水只是部分结冰,没法从冰上走过去。
华盛顿说除了做个木筏子划过去,没别的办法了。我这儿有一把斧子,咱们开始干吧。
没等木筏子造好,天就黑了。
华盛顿和吉斯特被迫放弃继续造木筏,登上一座小岛过夜。
晚上越来越冷,把他们冷得直打哆嗦。天亮的时候,华盛顿突然发现夜晚的降温帮了他们一个大忙——小岛和河岸之间的水面结了冰,冰面足以承受得起他俩的重量。
他俩安全地到达了对岸之后,休息了两三天才赶回威廉斯堡,把信交到英国总督的手里。
这一趟出使法军前哨,华盛顿可谓九死一生,走了1100英里,历时长达11个星期,终于出色地完成了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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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华盛顿这一趟出使也并非一帆风顺。
英国总督收到法国将领的复信后火冒三丈,因为信上说法国人到这儿来就是要长待下去,如果英国人要想占领这块土地就必须跟法国人兵戎相见。
鉴于目前形势极为严峻,华盛顿建议在俄亥俄的岔路口修一座堡垒,并自告奋勇去完成这项任务。
建议得到采纳之后,华盛顿就开始修堡垒,而此时法国人也在修堡垒。
双方都在修堡垒,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冲突。
华盛顿先发制人,袭击了一队在双方争议地区安营扎寨的法军,法军没被打死的除了一人逃跑外,其余的人全都被俘虏了,就连法军首领也在重伤之下被活捉了。
没等华盛顿下令赶紧给法军首领包扎伤口,华盛顿手下的印第安首领手起刀落,就把法军首领的头皮割了下来,不一会儿,其他法国俘虏全都变成了“血葫芦”,无一生还。
杀了法国人,这下闯祸了。法国人绝不会善罢甘休,肯定会报仇雪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