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南,1903年生于湖北沔县戴家场(今属洪湖)。1920年去武汉读书,先后就读于共进中学和中华大学,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1925年加人中国共产党。1926年党派他回乡从事工农运动,曾任红十六师政治部主任。
大革命失败后,刘绍南参加领导戴家场暴动。1928年夏,红十六师挺进湘西,他奉命留守洪湖,7月在与豪绅土匪反动武装的战斗中,为掩护战友而不幸受伤被捕。他在受审时,英勇不屈对敌高歌:
大丈夫,要革命,
立志创造新社会;
为工农,谋幸福,
百折不挠气不馁。
你们杀了我一人,
好像明灯暂被狂风吹;
革命少了我一人,
好比大海丢了一滴水。
革命声势如浪涌,
一起一伏前后追;
浪打沙埋众贼子,
哪怕妖魔逞凶威。
白旗倒了红旗飘,
老子生死在这回;
走上前来不下跪,
贼子们,睁开眼睛看爷爷!
敌人无可奈何,23日将他绑赴戴家场刑场,他在去刑场的路途中,忍着伤痛一路高歌:
壮,好汉!
铡刀下,把话讲:
土豪劣绅,一群狗党,
万恶滔天,刮民血汗。
休要太猖狂!
革命人,你杀不完。
有朝一日——
血要用血还。
刀放头上不胆寒,
英勇就义——
壮!壮!壮!
烈,豪杰!
铡刀下,不变节,
要杀就杀,要砍就砍,
要我说党,我决不说。
杀死我一人,
革命杀不绝。
直到流尽了——
最后一滴血,
眼睛哪肯把敌瞥!
宁死不屈——
烈!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