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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求“明清”何其难——徐明清

作者: 当前章节:10482 字 更新时间:2026-6-19 14:42

徐明清妈妈的申诉,既是为了个人的清白,也是为了寻求人间的正义和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那位有特权的作者之所以神通广大,是因为在我们国家和党内,还有超越国法、党纪的特权的琳生地。

徐明清妈妈坚信:我们的国家迟早都会走向祛制,消灭特权,人们会在实践中识破特权者的一切伎俩,人间自有正义在!

1911年5月24日,徐明清出生在浙江省临海县溪路乡南岙村一个普通的农家。她少年时就投身反帝反封建的爱国运动,1926年12月参加了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临海女学生中的领袖人物之一。1927年蒋介石、汪精卫先后叛变革命,大批革命同志和群众被杀,临海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处在严重的白色恐怖下,一些不坚定分子消沉了,离开了革命队伍。徐明清在革命遭受严重挫折的关键时刻,不退缩,不动摇,不消沉,冲破重重困难,离开家乡,孤身一人到了上海,寻找组织,投身到更为艰难的革命斗争中。她多次参加声援工人罢工斗争和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白色恐怖的游行集会,后受组织委派到杭州中共浙江省委,在当时任省委书记、后在海南海口牺牲的著名烈士李硕勋同志领导下从事秘密工作。

1928年9月,徐明清转到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创办的南京晓庄师范学习。这年夏天,晓庄师范建立中共支部和共青团支部,徐明清被推选为该校第一任团支部书记。1929年秋她转为共产党员后,又担任了党支部委员。

1930年4月,南京爆发了抗议日军舰在南京下关停泊和英国商人勾结国民党政府迫害工人示威大游行。徐明清积极参与组织领导了晓庄师范学生的抗议游行。由于这次大游行晓庄师范起着带头和骨干作用,引起国民党当局的仇视,晓庄师范被封闭,陶行知先生被通缉,晓庄师范的许多党团员和革命师生被捕,并惨遭杀害。徐明清离开晓庄师范后,先后转到宣城、上海等地,继续从事革命活动。

1931年12月,徐明清在四马路明日书店里遇到了王观澜。王观澜也是临海县的农家子弟,曾任临海青年团六师支部书记和六师学全党支部书记。真没想到,昔日的战友,为了逃避搜捕,纷纷逃离家乡,互隔音信多年,今日偶然在小书店碰到,真是喜出望外。

1932年10月,徐明清受陶行知先生的委托,开始创办晨更工学团。工学团设有幼儿园、小学、特别班、农民识字班、工人识字班、店员识字班等班级。工学团不仅教学员读书识字,掌握革命道理,它还成为党在上海白区的一个工作据点。“教联”是晨更工学团最活跃的单位之一,当时的“左联”、“社联”、“剧联”、“自由大同盟”等也常常在那里开会。孙铭勋是专搞学龄前儿童教育的,徐明清介绍他加人“教联”后,与他商量儿童教育如何向工农兵开门,如何为工农服务问题。他们研究了一个方案,想办一个专为工人群众服务的幼儿园,得到了陶行知先生的支持,帮他们租了一幢房子,开办了一个劳工幼儿园,免费招收工人子女人学。项英同志的女儿项苏云就是由徐明清从临海带到这个幼儿园的。在工作中徐明清与陶先生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陶先生把她看做是自己的得意学生,许多重要的事情都委托她去做。徐明清克服重重困难,把工学团办得有声有色,在工人中产生了很大影响。

“剧联”的田汉同志,也派他的弟弟田沅等人来这里搞工农剧运工作。有一天在陆家花园,田沅陪着一位山东姑娘来到晨更。田沅介绍说她叫李鹤,打山东来上海,想在工学团谋点事。当时工学团正好缺少教员,而李鹤又识字,会唱歌、演戏,所以,徐明清就把她留了下来。

当时,女教员不多,只有徐明清、李鹤和一个名叫李素贞的宁波姑娘。她们三个人同住那座小楼顶上的阁楼,三人关系融洽。李鹤只是一名普通教员,没有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因她会演戏,就参加了“剧联”,后来又参加了“教联”。直到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徐明清才了解了李鹤一些情况:她原名李云鹤,1914年出生于山东诸城东关一个手工业者家庭。她父亲李德文,以木匠为业,曾娶了两个妻子,李云鹤庶出,乳名李进孩。她父亲脾气急躁、粗暴,经常打骂妻子,李云鹤的母亲无法忍受,于1926年带12岁的李云鹤离开诸城,投奔天津李云鹤的姐姐家。其姐夫王克铭,是奉系军阀部队军官,1929年春奉调济南,李云鹤母女跟随来到济南。

李云鹤到济南后,报考山东省实验剧院,结识了院长赵太体。赵当时颇有声望,又是国民党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后又兼任青岛大学教务长,给李云鹤后来的人生道路以极深刻的影响。李云鹤以学话剧为主,兼学古典音乐和戏剧。仅学一年,实验剧院停办,李云鹤通过赵的关系,人青岛大学图书馆当了一名助理员,她一边管图书,一边在中文系旁听。赵太侔的妻弟俞启威看卜了李云鹤,他是青岛大学学生,和中共青岛大学地下党支部书记王韬住一屋。在反对蒋介石不抵抗日本侵略的浪潮中,俞启威成了该校学生运动的领袖,之后,加人了中国共产党,他的思想也影响了李云鹤,使她加人了青岛左翼演员同盟——“海鸥剧社”。那时,两人因热恋而同居。王韬去上海后,俞启威接替了中共青岛大学地下支部书记的职务。不久,又担任了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长。经俞启威介绍,李云鹤于1933年2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就在这年7月,俞启威由于叛徒告密,被特务逮捕,李云鹤被迫逃往上海。

李鹤来晨更后,共青团支部认为她表现不错,吸收她人了团。这样,李鹤在失去党的组织关系后又入了团。

后来,徐明清又到浦东,利用基督教女青年会的名义,在浦东女工夜校一边教书,一边通过夜校深人群众,启发和提高女工的觉悟,发展党团组织。经她介绍,许多女工参加了党团组织。

1934年10月,基督教上海女青年会劳工部总干事钟绍琴,告诉徐明清李鹤被捕的消息。李鹤被捕后,既无叛徒指证,又无任何证据,敌人将其关押两个月,经数次审讯后,认为在她身上得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允许找保放出。经“教联”托人将其保释出狱,后经徐明清帮助,李鹤来到她的家——溪路乡南岙村。

1935年,由于“左”倾路线影响,上海地下党又遭到破坏。4月,徐明清由于叛徒出卖,不幸被捕。在狱中她遭受了重重折磨,始终没有暴露自己的党员身份。1936年6月,在陶行知先生和党组织多方营救下,终于获释。她出狱后,很快就和党组织取得了联系,并听说李鹤现在已化名蓝苹,成了上海电影界的大名人,和电影界的唐纳结了婚。8月,徐明清被派到陕西西安,在东北军和西北军家属中从事党的秘密工作。

张学良、杨虎城发动西安事变后,人们对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议论纷纷。刘英同志受党的委托从延安到西安了解情况,经西安办事处的同志介绍找到徐明清。她当时是中共西安市市委委员,主管妇女工作,对群众的思想情绪和反映了解得非常深人和细致,给刘英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1937年7月,李鹤来到西安找徐明清,说她想到延安,求徐明清帮助。当时很多进步青年去延安,寻找光明,李鹤想去延安是很正常的。徐明清听说李鹤与唐纳闹翻了,心想她奔赴延安恐怕另有原因,所以就问她:“你从上海带介绍信来了吗?”

她摇摇头:“有你在,我想会有办法的。”

“听说小俞来延安了?”她问徐明清。

原来,俞启威已改名黄敬,曾化名黄文山去上海开展工作,李鹤见到他旧情萌生,抛下唐纳去找黄敬。后来柯敬史(柯庆施)指示黄敬、林铁和陈伯达组织“北平三人委员会”,主持中央在北平的日常工作。不久,黄敬接到中共中央通知,要他作为苏区代表,前往延安参加中央苏区代表会议。李鹤闻讯,也赶到了西安。

徐明清见李鹤拿不出组织证明,就对她说:“你还能找到证明你身份的东西吗?”

李鹤在小皮箱内拿出一本影集递给徐明清,上面有一些她演的进步话剧的剧照,表明她确实是一个进步青年,答应替她疏通关系。

徐明清先向西安八路军办事处有关同志作了汇报,正好邓颖超也在那里,看了影集并见了李鹤,告诉她这事由博古同志分管,博古约见了李鹤,听说她和黄敬的关系,也就答应了。

7月下旬,李鹤赴延安。当她路经洛川的那天晚上,正是中央洛川会议结束的那一天,中央军委的领导同志分别乘车回延安,李鹤(更名江青)搭乘在毛泽东坐在驾驶室的那辆卡车的车厢里进了延安。第二天,萧劲光的夫人朱仲芷带江青去见毛泽东,这是江青第一次见到毛泽东。

不久,徐明清被调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结业后分配到中共中央组织部妇女科任副科长,这年底,徐明清和王观澜结了婚。

1941年后,王观澜病重住院,徐明清根据中央的意见,辞去边区妇联主任的职务,专门照顾王观澜同志。毛泽东很关心王观澜的病情,曾在傅连暲的陪同下,走了五六里山路去中央医院看王观澜,后又让警卫员送来了那“既来之,则安之”的题词。

“七大”开幕前夕,王观澜旧病复发。苏联大夫阿洛夫对徐明清说,王观澜已活不过一周,让她准备后事。徐明清在痛苦和失望中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毛主席很快给她回了信:

明清同志:

你的信我们都看了,甚为感动。观澜的病情如此,当然使你难过到这种程度。但是,一种事实到了面前,如果是无可奈何时,再急再痛也无益,只好承认事实,而客观地对待之。何况观澜的病不一定是你所说的那样,不一定不能救。请你代我问候观澜同志。

毛泽东

毛主席的信,对他们产生了特殊的效果,也是对医护人员极大的激励。边区政府副主席、老中医李鼎铭先生和另一位老中医任作田大夫,用中草药和针灸配合治疗,终于发生了奇迹,将王观澜从死亡线上又拉了回来。

1949年初,根据中央批示,徐明清陪同王观澜去苏联治病。当时,江青也到了莫斯科,她是去检查身体的,同时还带李讷来做扁桃腺切除手术。新中国成立后,徐明清和王观澜在苏联待不住了,他们于11月回到沈阳。后到青岛休养一段时间后,中央考虑王观澜的身体尚未康复,安排他在中央政策研究室任副主任,作些调研工作。徐明清派到农业部人事司任副司长。

“文革”之初,徐明清在中央农村工作部工作,分管农、林、水系统的干部管理。在红卫兵运动作的同志都中,徐明清很快就被卷了进去,那时流行着一种逻辑:凡在白区工作的同志都有问题,凡是被捕过而没有牺牲的,都是叛徒。徐明清在白区工作过,并且被捕过,那自然是叛徒无疑了。大字报上出现了她的名字,并被打上三个红X,这意味着已被定为敌我矛盾,放在了“黑帮”群中,从此,游街、批斗、体罚、侮辱,无穷无尽的非人折磨接连不断。

1969年,徐明清被勒令带上所有东西去“五七”干校,好像再不允许她回来了。干校原是一座劳改农场,徐明清和好几个女同志被安排在一间草房中住。雨季到来后,漏雨很厉害,草房也倒了,就搬到一个大房子里,住着40多位女同志。那时,她已年近60,庆幸的是身体尚好,她又来自农村,插秧、锄草、养猪、送粪等农活样样会干。

1972年,徐明清从干校返回北京时,王观澜已在周总理的支持下开始工作,协助总理抓农业。

1976年,一举粉碎“四人帮”的消息传来,徐明清和孩子们都欣喜若狂!她的几个孩子都参加了北京市举行的庆祝活动。就在庆祝游行的第二天,中央专案组派人找徐明清了解江青的情况,接着就把她带走关了起来。门口有人守着,吃饭有人送,大小便有人陪着,只要她一出房门,就得低头不许四处张望。在审讯中,徐明清知道了他们是中央专案组的江青专案组,在审查江青问题时,发现江青档案中存有徐明清在延安时为江青写的材料。她在材料中说:江青在上海时不是党员,只是表现进步,晨更工学团支部吸收其为团员,并参加了党的外围组织“剧联”和“教联”。那时的江青还是个刚到延安的无名青年,当时还没有和毛泽东私下接触。她实在想不通,就是为了这么一份材料,为什么把她关起来,还每天审问。

在无数次的审问中,徐明清反复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说明了写这份证明材料的前后情况,详尽地诉说了她认识江青的经过和江青在白区的表现。但是,专案组的同志不相信,说她不老实,甚至实行车轮战,不让徐明清休息,逼她交代江青被捕后是怎样叛变的。徐明清反复向他们解释,说江青被捕和她不是同时同地,她不知道江青被捕后是否叛变,更谈不出细节,实在无法写。这样,徐明清就成了态度不老实,死顽固,对抗党中央,包庇江青,罪大恶极……

年过花甲的徐明清,在巨大的政治压力下,长时间不能睡眠和休息,持续数天后,精神和身体都垮了,经常头疼、头晕,手已颤抖得难以握笔,写交代材料已十分困难。

1977年1月8日,专案组让徐明清坐在小桌前,桌上给她放好了笔纸,并交代说,你要仔细听着,我们说一句,你记一句。徐明清当时昏昏沉沉,边听边记,字写得很潦草,写完后他们就收走了。徐明清当时虽觉他们说的内容不对,但头脑发昏,前后句连贯不起来。后来,他们又拿来纸,让徐明清将原来记的潦草字迹重抄一遍。这次,徐明清有些清醒,发现他们在玩手腕,设圈套,执意不肯再抄,并要求要收回原来抄的材料。他们不给也不再理她,这使徐明清十分痛苦,她越想越想不通,在屋里痛哭不止。后来竟神志不清,不能控制自己。

有一天,专案组的人带着几个穿军装的人进了关徐明清的房间,一位军人宣布说:“你被捕了!”接着就把徐明清带出了这间关了三个月的房间,被推进一辆封闭的黑色汽车,送到秦城监狱。徐明清当时怀疑得没有错,三年后她从秦城监狱出来,知道了他们说让她抄的所谓“交代材料”,被作为中共中央1977年3月6日《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二)(即十号文件)的附件之一,印发至全国,并在这个“交代材料”前加了如下按语:“1933年秋,江青在上海晨更工学团当教员时,就与当时‘晨更’的负责人徐明清的关系非常密切,后来两人先后被捕,自首叛变,她们1937年混入延安前就订立攻守同盟,长期相互包庇……同年10月,她隐瞒了自首叛变的历史,由徐明清出面作假证明,钻进党内。”

1980年3月10日,农业部党组决定:撤销1972年在“文革”中错误地定徐明清同志为叛徒的决定,并上报中央组织部批准。此文发给有关单位和她本人及亲属,全文如下:

徐明清同却,“文化大革命”运动中于1972年错被定为叛徒。现经复查,决定撤销1972年的审查结论,恢复徐明清同志的党组织生活和行政十级级别待遇,恢复名誉。特此函告。

过去我部如果提供过有关这方面的证明材料,请予销毁。农业部党组1980年3月10日

1981年,中央组织部就农业部党组对徐明清的结论及有关情况研究后,7月7日上报党中央。”

9月1日,在中共中央书记处第121,次会议上讨论了徐明清的间题,批准了农业部党组的报告,并让农业部在有关范围内消除影响。”9月14日,中央组织部给农业部党组正式发文:

中共农业部党组:

中央书记处1981年9月1日121次会议讨论,同意你们对徐明清同志被捕问题的复查报告。关于消除影响问题,由农业部在有关范围内予以办理。

中共中央组织部1981年9月14日中央组织部并特别在文件中指明抄送徐明清同志一份。为在全国范围内消除影响,为尽快恢复徐明清同志的名誉,中央组织部1982年7月7日创办的《案件复查通报》第1号上特别刊载了《关于徐明清同志是否包庇江青的问题的复查结果》一文。

《复杳结果》指出:“1979年11月,农业部党组受中央组织部委托,已对徐明清同志历史上被捕问题作出了复查结论,撤销了1972年和1975年原农业部定徐明清为叛徒的报告,为徐明清同志恢复名誉。”

《复查结果》强调:“徐明清同志和江青的关系问题,经中央组织部核实,徐明清同志在延安给江青写的证明材料并未证明江青在上海有党的关系,与其他同志所写的证明材料是一致的,是实事求是的;徐明清同志在关押审查中被迫写的交代材料,在宣布她自由的当时,即申明推翻了。”

《复查结果》还说:“徐明清同志没有包庇江青的问题,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81年7月报告中央。上述各项报告,已于1981年9月1日经中共中央书记处第121次会议讨论通过。”

1984年7月13日,中央组织部(84)干任218号,通知徐明清同志享受副部级待遇。2000年2月13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干薪字(2000)68号通知徐明清享受部长级医疗待遇。此通知还抄送卫生部。

1982年1月19日,王观澜同志逝世。徐明清同志忍着巨大的悲痛,应《人民日报》之约,撰写了纪念王观澜同志的文章,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意见,征得有关组织部门的同意,文章的最后就徐明清自己的问题讲了一段话:“‘四人帮’覆灭后,观澜十分兴奋,但是谁也没有料到,‘四人帮’的那套极‘左’遗风竟把我卷了进去。那份所谓我和江青‘勾结’、‘包庇’江青的‘叛徒历史’,写证明让她混入党内的材料,竟是用不正当的手法制造出来,并上了文件的。这一新的冤屈,使观澜和我都陷人痛苦之中。当三中全会尚未召开,真正的、全面的拨乱反正尚有阻力,陈云同志亲自约观澜面谈,希望我们要耐心。只是在三中全会之后,我两年多的冤狱才得以平反,不实之词才得以推倒。”

徐明清同志这篇以《别了,观澜同志!》的纪念文章,1982年2月10日《人民日报》以整版篇幅发表。

王观澜同志的逝世,使年过古稀的徐明清失去了战友和伴侣,她在悲痛中振作起来,平衡长久不能平衡的心态,以期安度晚年。可她做梦也没有想到,一位在延安就相识的人,又将一盆污水向她头上泼来,对她歪曲、诽谤、诬蔑的不实之词,传遍了社会的大街小巷。70多岁的老人,还有多大的承受能力?投身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奉献者,还要经受多少灾难?一生追求光明正大,清白做人的徐明清,为什么就得不到“明清”呢?可怜的老人,为了党的形象,为了追求真理,为了让子孙后代不再蒙冤,为留清白在人间,她又去战斗了。

1980年12月,署名“珠珊”的一本《江青野史》在香港出版。徐明清是1981年看到这本书的,书中无中生有地编造了徐明清许多活动细节、对话,公开地对她的革命历史进行歪曲、丑化,在书中构成了江青解放前传奇内容的重要部分。据作者,后来说,她是以中央十号文件中的材料将徐明清描写成反面人物的,事实是农业部党组受中组部委托,对徐明清问题的复查结论在1980年3月10日已作出,并发了正式文件。这离出书的时间尚有整整8个月,如果作者对党负责,对同志负责,是完全有时间了解真相的。但作者为了编造出离奇的故事,不惜将毛泽东的夫人江青描写成在与主席结合前就是叛徒;不惜将徐明清的冤案扩大下去,从而让人们怀疑我党在历史上的整风、审干都是走过场。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各种小报、街头书摊应运而生,在人们寻奇追怪的奇特心理驱使下,珠珊的《江青野史》被广东、广西、湖南、安徽等省份的小报整版连载,沿街叫卖。这样,徐明清和江青的“叛徒嘴脸”就在社会上广为流传。这样,这段捏造的事实被许多作家参考或引角。例如,1981年第一期《新观察》戴羽明著《康生与江青》一文中对徐明清与江青“互相包庇,订立攻守同盟”的言辞;1986年12月,中国文联出版公司出版的《没有公开的秘密》一书中,登载有杨耀健所著《狼与狈》等作品,又以徐明清与江青的“勾结”为内容;1987年1月,作为中学生辅导材料的刊物《中外历史》,刊登了张岗岭撰写的《“文革”前的江青》一文,引用《江青野史》中对徐明清是叛徒的描写段落;作家叶永烈在《蓝苹外传》中也对徐明清同志进行了一些不符合实际的描写;甚至中共辽宁省委《党员特刊》杂志,在“历史档案”栏目,连着两期刊载《走向死亡的女皇》一文中引用了有关徐明清的不实之词……

国法、党纪何在?徐明清老人还有无人权?在这样的情况下,老人开始了漫长的申诉!她用颤抖的手,给中央组织部写信,希望中央有关部门能干预《江青野史》的作者,停止对她的精神迫害,督促其公开承认错误,说明真相,消除该书的影响。但那位作者始终不公开承认错误,使该书在社会上的传播越来越广,转载引用的人越来越多。在万般无奈下,徐明清又先后给中宣部、中组部、中共中央、中纪委等单位写信申诉,以求讨回公道。

中央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徐明清的申诉,为在党内外消除这种恶劣影响做了大量工作。中组部王照华副部长直接向香港工委打招呼:“此书不应再版,”阻止了《江青野史》在香港重印。中组部在《案件复查通报》第1号特别发表了《关于徐明清同志是否包庇江青问题的复查结果》中明确指出,“徐明清同志没有包庇江青的问题”,在延安写关于江青的材料是实事求是的。1984年1月25日中共中央举行的春节茶话会,徐明清同志应邀参加,薄一波同志受党中央和邓小平同志委托,向到会的七百多位老同志致以亲切问候,他在讲话中特别讲到了到会的1927年以前参加革命老同志的名字,其中15位老大姐的名字中就有徐明清。为了制止报刊上继续对徐明清同志进行诽谤和错误的指责,1987年3月26日,中宣部在《宣传动态》第19号上特发文指出:“报刊、书籍、资料中不要再引用中发(1977)10号文件有关徐明清同志历史问题的材料。”“今后无论写历史、传记、报告文学。凡涉及徐明清同志历史的,应以1981年9月1日中央书记处批准的复查结论为准。”

《江青野史》的作者对这一切都置若罔闻,继续我行我素。伍修权同志代表整党委员会找那位特殊作者谈话,进行批评。她过后竟散布说:“就那么点小事,徐明清纠缠几十年。”真不知那位大作者是何等伟大人物啊!岂不知在她看来的“那点小事”,就可以毁坏革命数十年视清白节操如生命的人,就可以使她背上万世不得洗刷的叛徒罪名。

由于《江青野史》的作者是以历史见证人的身份写的书,国内外许多人因不知内情而大量转载该书的材料和内容。因此,徐明清才要求她出面澄清事实,公开承认错误,消除影响,这本来是合情合理的。那位有特殊身份的作者却阳奉阴违,视党中央的文件、决定为废纸,把党组织的批评教育当做耳旁风。1987年7月竟把《江青野史》在文字上稍加变动,在香港另一家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江青秘传》,关于徐明清的描写除将“徐明清”的真实姓名改为“朋友”,其他内容竟原样照抄了上去。这真是欺人太甚!

徐明清不能再沉默了,国家已进人了法制的轨道,为了保护自己的名誉和人格,运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个人的尊严。她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第120条,要求那位作者发表公开声明,更正错误,在社会上为她恢复名誉。1988年6月,徐明清向法院递交了第一份申诉。在她递交申诉一个月后,北京东方出版社正式出版了《女皇梦―江青外传》。10月,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出版了《无冕女皇》

这两本都是那位特殊作者的书,只是书名更换了,内容、结构与《江青野史》、《江青秘传》大同小异。关于徐明清的文字描写在内容上没有任何改动。只是《江青野史》用的是徐明清的真名,《江青秘传》改为“朋友”,《女皇梦——江青外传》、《无冕女皇》换成了“熟人”。

1989年11月28日,西城区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准备开庭审理此案,案子被莫名其妙地转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法”民事庭长带着书记和审判员到徐明清家,劝她“撤诉”,理由是个人功过问题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不妥,文艺作品允许夸张等。并说,作者在以后出版的书中,已经不使用你的真名,你不要对号人座。在徐明清不同意撤诉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又送来了一份“民事裁定书”,内容为:原告徐明清诉被告侵害名誉权一案,经本院查审认为,原告诉争之内容,已由有关部门作过处理。原告对原处理持有异议,应向有关部门申诉解决……徐明清对该裁定不服,又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书。结果,“市高院”也派人到她家劝说,要她撤诉,徐明清不同意。最后又是一纸裁定书:“……徐明清不应坚持己见,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徐明清的起诉并无不当……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早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彭真同志就是因为坚持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结果遭受了多年的冤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徐明清同志的申诉,既是为可个人的清白,也是为了寻求人间的正义和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漫长的申诉过程中,使徐明清同志认识到,看来要把一切重大历史问题还历史的本来面目是一个巨大工程。她已年过90岁了,身体状况又不佳,党已经为她平了反,作了正确的结论。那位特殊作者的四本书,虽然这些年来在国内外给她的名誉造成了很坏的影响,给她的精神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但她又有什么办法呢?那位有特权的作者之所以神通广大,是因为在我们国家和党内,还有超越国法、党纪的特权的滋生地。我们在这篇文章里,之所以没有点那位特权作者的名字,是因为她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人,是一种特权大于法律的代表。因为徐明清和为她鸣不平的人都坚信:事实终归是事实,谎言终归是谎言。我们的国家迟早都会走向法制,消灭特权,人们会在实践中识破特权者的一切伎俩,人间自有正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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