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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心碎农场

作者:英-苏珊娜·克拉克 当前章节:6128 字 更新时间:2026-5-11 05:24

一八〇八年一月

诺瑞尔先生抵达伦敦,计划以振兴英国魔法来震惊世界的三十多年以前,有位名叫劳伦斯·史传杰的男士继承了祖产。祖产包括一栋几乎坍塌的房子、一些贫瘠的土地和一大笔债务。虽然情况确实很差,但劳伦斯·史传杰认为只要有一大笔钱就可以解决问题,因此,他效法那个时代的其他绅士,一碰到富家千金就百般讨好。长相英挺、彬彬有礼、举止优雅的他,很快就掳获尔昆司东小姐的芳心。

这位年轻的苏格兰富家千金年收入高达九百英镑,劳伦斯·史传杰用这笔钱整修房子、改善土地品质、清偿债务。不久之后,他不但不再赊欠债务,反而开始赚大钱,他扩建了庄园,还以百分之十五的利息放高利贷,他成天忙着各种不同的生意,根本无暇顾及新婚妻子,他甚至坦白表示不喜欢她作伴,更讨厌跟她说话,可怜的史传杰太太实在不知道如何是好。劳伦斯·史传杰的庄园在威尔斯边境的斯洛普郡,地势相当偏远,史传杰太太没有半个熟人,过惯了都市生活的她,以前经常参加爱丁堡的各种舞会,在市区逛街,还有一群聊得来的朋友,现在周围尽是阴沉的山丘,威尔斯又成天下雨,令她非常消沉。她孤独地过了五年,有天冒雨一个人到阴沉的山间散步,感染了风寒,最后抑郁而终。

史传杰夫妇育有一子,史传杰太太过世时,小孩才四岁,母亲过世还不到几天,小孩就成了劳伦斯和太太娘家争执的目标。双方恶言相向,怒火一触即发,尔昆司东家族坚称,根据当初的婚约协议,史传杰太太名下的财产大多属于儿子,这笔钱必须由大人保管,直到小孩成年为止;劳伦斯·史传杰则认为太太的每一分钱都归他所有,他爱怎么用、就怎么用(这话大家听了一点都不惊奇)。双方各自聘请律师,也在伦敦的民法博士协会和苏格兰的法庭打官司,「史传杰对尔昆司东」和「尔昆司东对史传杰」两桩案件缠讼多年。在这些年间,劳伦斯一看到儿子就不高兴,在他眼里,这个小男孩就像沼地农田或是受到感染的树林,表面上看来颇有价值,其实却毫无营收,如果英国法律允许劳伦斯把儿子卖掉,另外再买个比较有价值的孩子,他说不定会这么做①。

『注①:两桩案件最后都判定财产归强纳森·史传杰所有。』

在此同时,尔昆司东家族知道劳伦斯肯定让小孩过得非常不快乐,就像他让妻子抑郁而终一样。于是,小孩的舅舅写信给劳伦斯,信中建议每年让小孩在爱丁堡过几个月,劳伦斯居然没有反对,令尔昆司东先生大为惊讶②。

『注②:劳伦斯·史传杰反而庆幸少付几个月的伙食和治装费,看来贪财会让一个聪明的男子变得小心眼、行事乖张。』

因此,强纳森·史传杰小时候每年有六个月待在爱丁堡夏洛特广场的舅舅家。尔昆司东一家对劳伦斯观感不佳,不消说,强纳森也跟着对父亲没什么好印象。强纳森跟着玛格丽特、玛莉亚和乔奇安娜三个表姊妹一起上学③。爱丁堡是世上最有文化气息的城市之一,爱丁堡的民众也像伦敦人一样有教养、喜欢社交,史传杰住在舅舅家时,尔昆司东夫妇尽其所能地逗他开心,希望藉此弥补他在爸爸家里所受到的忽视和冷落,难怪史传杰有点被宠坏了,也难怪他长大以后有点特立独行,自满又自负。

『注③:为史传杰作传的约翰·赛刚督好几次都发现,史传杰比较喜欢和聪慧的女性为伍。详见《强纳森·史传杰的一生》,约翰·赛刚督著,约翰·莫瑞出版,伦敦,一八二〇年。』

劳伦斯·史传杰年岁渐长,也愈来愈有钱,但人品却不见改善。

诺瑞尔先生和温古鲁碰面的几天前,有个男仆到劳伦斯·史传杰家上工,其他仆人热心提供意见,他们告诉这个新来的男仆,劳伦斯·史传杰个性高傲,而且非常恶毒,大家都非常讨厌他,他眼里只有钱,跟儿子感情不佳,父子二人多年来几乎不说话。仆人们还说他的脾气跟恶魔一样坏,大伙劝告新男仆无论如何绝对不能违抗他,否则只是自讨苦吃。

新男仆谢谢大伙好意相告,也保证谨记他们的劝告。但其他仆人却不知道,其实这人跟劳伦斯的脾气一样坏,他不时语带嘲讽,对人无礼,而且极有自信,相对地也看不起别人。其他仆人跟他还不熟,所以不知道他有这些缺点。新男仆经常和邻居朋友吵架,但却总是想不通为什么,也经常假设一定是其他人的错。读到这里,诸位说不定以为这章讲的全是一些不讨喜的人物,但容在下做个说明,劳伦斯·史传杰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恶人,但新男仆的本性不坏,他做事相当公道,即使觉得自己受到不该的指责,他也不会加害对方,甚至会在对方有难时伸出援手。

劳伦斯·史传杰上了年纪,睡得很少,事实上,他发现自己晚上比白天有精神,于是他经常晚上坐在桌前写信,处理公事,当然也得有个仆人陪着熬夜。在史传杰家工作了几天之后,新男仆发现这个差事落在自己头上。

当晚一切无事,但刚过两点,史传杰先生召唤新男仆,叫他端一小杯雪莉酒过来,这虽是件微不足道的小差事,但新男仆却发现不容易达成,他搜寻了平常放酒的几个地方,找了半天一无所获,只好先叫醒女仆,问她管家的房间在哪里,然后再叫醒管家,请问雪莉酒摆在哪里。史传杰先生平日很少喝雪莉酒,管家觉得相当讶异,啰嗦了半天之后,管家总算告诉新男仆上哪里取酒,管家还顺口提起,强纳森·史传杰少爷喜欢喝雪莉酒,少爷的更衣室里也通常摆着一、两瓶。

在管家的指示下,新男仆从酒窖中取来雪莉酒,为了达成这个差事,他点了一大堆蜡烛,走过一长串弯曲、漆黑的走道,身上沾满了蜘蛛网,头上被酒窖天花板的木柱撞伤了好几处,脸上也布满了灰尘和血迹。他把酒端给主人,老史传杰一仰而尽,马上说再来一杯。

新男仆觉得深夜走一趟酒窖已经够受了,他想起管家刚才说的话,于是直接走到少爷的更衣室,他小心翼翼地走进去,室内显然没人,但却烧着蜡烛,新男仆知道没结婚的富家少爷通常浪费成性,这是少爷们的众多坏习惯之一,他看了也不觉奇怪。他打开抽屉和衣柜,看看便壶和桌椅下方,还仔细检查花瓶内部(诸位或许认为查看这些地方很奇怪,但在下只能说新男仆比较了解单身公子哥们的习性,也知道他们经常乱放东西),最后果如所料,他在少爷的一只鞋子里找到一瓶雪莉酒,酒瓶被少爷拿来当作脱靴器了。

新男仆把雪莉酒倒进杯中,他随便一瞄,刚好看到挂在墙上的一面镜子,这下他才发现室内其实并非空无一人。强纳森·史传杰坐在一张高背椅上,一脸惊讶地观看新男仆的一举一动。新男仆什么都没说,在这种情况下,哪位绅士听得进任何解释呢?于是新男仆赶紧悄悄离开。

从上工的第一天开始,新男仆就梦想着有一天地位将在众人之上。他认为自己才智过人,又比其他仆人见多视广,两位史传杰先生若碰到什么难题,自然会交由他出面解决。他想象两位主人跟他说:「杰瑞米,你知道的,这些事情非常重要,除了你之外,我不敢交由其他人处理。」现在少爷发现他潜进房里偷偷倒酒,这下还会信任他吗?虽然不至于马上放弃梦想,但他也无法自欺欺人:少爷看来确实不太高兴。

新男仆满心挫折地走进老史传杰的书房,情绪濒临失控。老史传杰一口气喝完第二杯雪莉酒,马上说还要一杯,新男仆一听就压低嗓门轻轻吼叫,一边扯着头发、一边低声抱怨:「拜托喔,你这个愚蠢的老家伙,你为什么不早说?我大可以把整瓶酒拿过来!」

老史传杰惊讶地看着新男仆,然后异常温和地说既然这么麻烦,那就不用端酒过来了。

新男仆走回厨房,边走边想自己是不是有点失礼。几分钟之后,召唤仆人的铜铃再度响起,老史传杰坐在书桌前,手里拿着一封信,眼睛直视漆黑、阴雨绵绵的夜景。「对面山上住了一位先生,」他说,「杰瑞米,这封信得在天亮之前送到他手中。」

啊!新男仆心想,这么快就出现了良机!一封重要的商业书信,必须在黑夜的掩饰中送达对方手中!这表示什么呢?这当然表示主人偏劳于他,而不倚重其他仆人。他深感荣幸,兴高采烈地拿起信说他马上就去,但信封上只神秘兮兮地刻着「威文」,于是他问说对方住在哪里,如果走丢了,他也好跟别人问路。

老史传杰说对方的庄园没有名字,然后轻笑几声,「你要找的是『心碎农场』的威文。」老史传杰告诉新男仆,他必须从小酒馆对面的破栅门旁边上山,栅门后面有条小径直通心碎农场。

于是,新男仆骑上马匹,提着灯笼,直奔山路。当晚气候极差,狂风夹杂着暴雨,让人几乎辨识不出任何声音,雨水很快就浸透他的衣物,他冷到骨子里,几乎快要冻毙。

小酒馆对面的小径沿途攀升,野草丛生,多得怕人;事实上,小树已经长到路中央,整条路窒碍难行,几乎称不上是「小径」。树枝在狂风中摇摆,新男仆在风雨中挣扎前行,不断遭到树枝鞭打,走了半里之后,他觉得自己好像接二连三地与好几个彪形大汉打斗(他相当熟悉这种感觉,因为脾气暴躁的他,经常在大庭广众之下跟人起冲突)。他边走边咒骂这个叫做威文的家伙:这个懒惰的笨蛋,怎么不好好维护小径?走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前面终于出现一处平地,此处以前可能是个农地,现在却长满了石楠木和荆棘,一看到这副景象,他真后悔身边没有带把斧头。他把马绑在一棵树上,试图挤过树丛,荆棘多刺,根根巨大尖锐,他数度被困在荆棘树丛中,全身伤痕累累;他不得不扭曲着身子往前走,不时抬高手臂、弯腰屈膝,愈走愈绝望,甚至觉得似乎永远走不出去。谁会住在高耸的荆棘树丛之间呢?新男仆心想,就算发现这位威文先生若已沉睡了百余年,他也不会太讶异。嗯,想这么多干嘛呢?新男仆心想,反正我又不必亲吻唤醒他。

天色渐明,山顶上隐约可见一抹灰扑扑的天光,他看到一座废弃的农舍,农舍似乎不仅是「心碎」,而是「粉碎」。烟囱所在的灰墙已经坍塌,只剩下摇摇欲坠的烟囱矗立其间,屋顶的砖瓦残破不堪,光秃秃的屋梁像肋骨一样袒露在空中,屋内长满了接骨木和多刺的荆棘,繁茂的枝叶破窗而出,屋内所有窗户全都损毁,甚至连门板都被推到一旁。

新男仆站在雨中,打量眼前这副凄凉的景象,过了好一会之后,他抬头一看,忽然发现有人从山顶上急忙地走向他,来人手执木棍,头上戴着一顶奇怪的大帽子,看起来像个精灵;来人愈走愈近,原来是个农夫,而且长相还不错,他头上那顶奇怪的帽子原来是块折成一半、用来挡雨的帆布。

农人问候新男仆说:「老兄!你怎么把自己弄成这副德行?全身上下血迹斑斑,一身好衣服也都破破烂烂。」

新男仆低头看看,发现农人说的没错,他解释说小径上野草丛生,而且布满了荆棘。

农人惊讶地看着他,「你怎么不走另一条路呢?」农人高喊,「西边不到四分之一里有另一条小径,路面平坦,而且可以节省一半时间!究竟是叫你走这条旧路?」

新男仆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请问哪里找得到心碎农场的威文先生。

「这里就是威文的农舍,但他已经过世五年了。你说心碎农场吗?谁告诉你它叫心碎农场?旧路、心碎农场,你被骗啰!但这个名称倒是不错,此地确实让威文心碎。这个可怜的家伙啊!山谷里有位乡绅看上威文的土地,但是威文不肯卖,乡绅派人半夜把他种的豆子、红萝卜和莴苣全都挖出来,但威文依然不让步,乡绅一状告上法庭,可怜的威文哪懂得法律?」

新男仆想了一会,「我想我知道那位乡绅是谁。」他终于说。

「噢!」农人说,「每个人都知道他是谁。」他仔细看了看新男仆,「老兄,」他说,「你跟牛奶布丁一样苍白,而且全身颤抖得好像快要裂成碎片!」

「我好冷。」新男仆说。

这位名叫牛乔的农人坚持新男仆跟他回家,新男仆可以在火边休息、暖暖身子、吃点东西,说不定小睡片刻,新男仆谢谢牛乔,但他说没关系,他只是觉得有点冷。

因此,牛乔带领新男仆避开荆棘,走回马匹旁边,牛乔告诉新男仆路途该怎么走,新男仆纵身上马,启程回家。

苍白的天空中透出一丝苍白的天光,感觉极为凄凉,新男仆边骑边想,太阳仿佛是可怜的威文,天空则宛如地狱,老史传杰把威文摆在天际,威文无时无刻地试图破云而出,永远受尽折磨。

新男仆回到家里之后,其他人一拥而上,「老天爷啊,」管家大喊,「你看看你这副德行!杰瑞米,是不是因为雪莉酒?你因为这事惹他生气吗?」

新男仆挣扎下马,一着地就抓住管家的外套,他哀求管家给他一副渔网,喃喃地说要用渔网把可怜的威文从地狱里捞出来。

其他仆人一听就知道他感染了风寒,而且发了高烧,他们扶他上床,也派人去请医生,但劳伦斯·史传杰得知此事之后,马上派人叫医生不必过来。过了一会,他跟管家说他想喝点稀饭,而且指定新男仆端稀饭过来,管家赶紧跑去找强纳森·史传杰,乞求少爷帮忙,但强纳森一早就骑马前往舒兹伯利,似乎明天才会回来。因此,仆人们不得不把新男仆扶下床,帮他穿上衣服,把稀饭放在他颤抖的手上,推着他走出去。老史传杰一整天要求不断,而且每次都指定由新男仆执行。

到了晚上,新男仆已经像炉上的铁壶一样滚烫,而且满嘴呓语,但老史传杰表示今晚要熬夜工作,而且叫新男仆到书房待命。

管家鼓起勇气,请求主人准许改由他来待命。

「唉,你不知道我多么欣赏这个家伙!」老史传杰先生的眼神中充满冷酷,「我要把他一直留在我身边。你觉得他看起来不对劲吗?在我看来,他只是需要一点新鲜空气。」说完就推开书房上方的窗户,房里顿时寒风刺骨,阵阵雪花从窗外不停飘进来。

管家一边叹气一边扶起新男仆,新男仆又摇摇欲坠,管家把他扶到墙边,偷偷把暖手包放在他的口袋里。

午夜时分,女仆端粥到老史传杰的书房,回到厨房之后,她跟大家报告说主人发现了暖手包,也已经把它抽出来摆在桌上。仆人们哀伤地上床休息,深信新男仆八成熬不过早晨。

天光乍现,早晨到了,老史传杰的书房门户紧闭,七点钟了,没有人拉铃召唤仆人,也没有人走出书房;八点、九点、十点,书房内依然毫无动静,仆人们莫不绝望地扭绞双手。

但大家都忘了一点,劳伦斯·史传杰也忽略了这一点:新男仆年纪轻,而且身强体壮,但劳伦斯·史传杰却已经上了年纪,当晚新男仆承受风寒之苦,同处一室的劳伦斯·史传杰也跟着受罪。十点七分,管家和车夫一起冒险走进书房,他们看到新男仆躺在地上呼呼大睡,烧也退了;房里的另一端,劳伦斯·史传杰坐在书桌前,活活地冻毙。

这两个晚上的事情传出去之后,大家对新男仆深感好奇,他似乎成了屠龙或是打倒巨人的勇士,新男仆当然乐享盛名,而且一再复述整个过程。说了好多次之后,难免有点夸口,比方说,那天晚上史传杰先生三度跟他要雪莉酒时,他的回答变成:「噢、你这个古怪的老家伙,就算你现在得逞,随意凌虐老实人,把他们逼上死路,但总有一天会得到报应,我告诉你,报应已不远啰!到了那个时候,你得为每一个被你逼到气绝的老实人、以及每一滴寡妇的泪水付出代价。」街坊邻居们也很快就知道,当史传杰先生推开窗户,打算让新男仆冻死时,新男仆高喊:「起先感到冷彻心骨,但是劳伦斯·史传杰啊,到最后就热焰逼人!没错、起先感到冷彻心骨,最后热焰逼人!」恰似宣告了劳伦斯·史传杰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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