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〇九年九月
每天夜晚,忧伤的钟声都毫无例外地将波尔夫人与史提芬·布莱克召唤到无望古堡幽暗的大厅中跳舞。就时尚与审美的角度看来,这无疑是史提芬这辈子见过最堂皇壮观的舞会,但舞客们精致的华服与俊俏的仪表,与处处露出贫困衰败迹象的宅邸形成怪异的强烈对比。伴奏的乐曲总是千篇一律。一把喑哑刺耳的小提琴和一支呜呜哀鸣的风笛,重复奏出几段相同的旋律。油腻的兽脂蜡烛——史提芬基于仆役长的职业习惯,一眼就注意到,以舞厅的规模看来,蜡烛的数量实在是少得不成比例——在墙壁上投下奇异的光影,每当有舞客穿过时,烛影就会如跑马灯似地在墙上滴溜溜打转。
有时候,波尔夫人和史提芬会加入长长的游行队伍,随着手持旗帜的人群穿越灰尘密布且灯光黯淡的厅堂(蓟冠毛银发绅士特别喜欢这种仪式)。有些旗帜是有着繁复刺绣的破旧古物;其他则是代表银发绅士征服敌人的胜利功勋,事实上,它们是用敌人的人皮制成,再由他们的姊妹妻女将他们的嘴唇、眼睛、头发与衣服,一一缝在他们发黄的皮肤上。蓟冠毛银发绅士对这种仪式乐此不疲,而他理所当然地认为,史提芬与波尔夫人同样也会感到兴味盎然。
他虽然生性多变,但却对两件事情十分执著:他对夫人的仰慕,以及对史提芬·布莱克的宠爱。第二项可以由他不断赠送史提芬奢侈礼物与奇特好运来作为证明。有些礼物就像过去一样,以史提芬的名义赠送给柏莱迪太太,有些礼物则是直接交给史提芬本人,而这时蓟冠毛银发绅士就会愉快地告诉史提芬:「你那个邪恶的敌人绝对不会发现的!」(他指的是华特爵士)「我施了非常巧妙的魔法,让他对这一切视而不见,不论如何他都绝不会起疑心。千真万确!就算你明天当上了坎特伯里大主教,他都不会觉得奇怪!根本没有任何人会觉得奇怪。」他脑中突然灵光一闪,「你想不想明天就变成坎特伯里大主教啊,史提芬?」
「不用了,谢谢你,先生。」
「你确定不要?这一点儿也不麻烦,要是你对教堂感兴趣的话……?」
「我向你保证,先生,我完全没有任何兴趣。」
「你真有品味,我越来越欣赏你了。主教法冠戴起来难过得要命,而且根本不适合你。」
可怜的史提芬不断遇到一波又一波的古怪奇迹。每隔几天,就会出现某件事情,让他获得某种好处。有时他所获得的实际利益寥寥无几——也许只有几个先令——但让他获利的方式,却总是令人叹为观止。举例来说,有一次,一名农庄工头前来拜访,并斩钉截铁地表示,他几年前在约克郡北行政区里奇蒙附近举行的一场斗鸡赛中遇到了史提芬,当时史提芬跟他打赌说,威尔斯王子未来将会做出某件有辱国家的丑事。现在果真应验(工头举证历历地引述王子抛弃妻子的可耻恶行),因此工头特地搭乘驿马车到伦敦来,付给史提芬二十七先令六便士——据他说这是当初打赌的金额。史提芬费尽唇舌地解释,说他从未看过斗鸡赛,也不曾去过约克郡的里奇蒙,但结果却毫无用处;工头非要史提芬收下不可,否则他绝对不肯离去。
在工头来访的几天之后,有人发现哈雷街住宅的街对面坐着一只大灰狗。这只可怜的生物被雨水淋得湿答答的,身上溅满污泥,看起来风尘仆仆,似乎跋涉过千山万水,才好不容易到达此处。更奇怪的是,它嘴里还叼了一份文件。不论罗勃和葛弗雷两名仆役,以及厨子约翰·隆魁如何厉声怒斥,拿瓶子和石头扔它,使尽各种办法想把它赶走,但大灰狗却依旧用一种哲学性的超然态度默默忍受这一切,坚持坐在原处不动,最后只好由史提芬·布莱克亲自出马,冒雨走到它面前接下那份文件,它才终于带着心满意足的神情离开,仿佛是在庆幸自己终于完成了一项艰巨无比的任务。那份文件原来是德比郡一个小村庄的地图,上面显示出山坡上有扇秘密门可通往山中之类的种种怪事。
此外史提芬还收到过一封巴斯市长及元老议员寄来的信,信中叙述两个月前威尔斯利侯爵来到巴斯,而在来访期间,侯爵滔滔不绝地谈论史提芬·布莱克的种种优点,极力称赞他诚恳机智,又对主人忠心耿耿。爵爷的详尽报导,令市长和元老议员们听了大为动容,于是他们立刻想到要设立一种奖章,来表扬史提芬的一生成就与美好品德。当五百枚奖章制造完成后,市长和元老议员下令在群众的欢呼声中,将它们一一颁赠给巴斯各个世家的族长。他们在信中附了一枚奖章送给史提芬,并请求他下次来到巴斯时,千万要通知他们一声,好让他们为他举办一场盛大的晚宴。
这些奇迹并未让史提芬的心情好转一些。它们只会让他更强烈地意识到,他目前的生活有多么诡异。他心里很清楚,那名工头、大灰狗,以及巴斯市长及元老议员的行为,全都有违他们的本性:工头全都是守财奴——他们向来连一文钱都要斤斤计较;狗通常不会有耐心踏上长达数个星期的陌生旅程;而市长与元老议员也不会突然对素昧平生的黑人仆役产生浓厚的兴趣。然而他的朋友们似乎都并未感觉到,他目前的生活有什么可引人注目之处。他厌倦了金光闪闪的富丽景象,而他在哈雷街宅邸顶楼的小房间里,堆满了他并不想要的各种奇珍异宝。
现在他受到那位绅士的魔法控制已经有整整两年了。他常常恳求绅士放了他——要是真不肯放他的话,至少也放了波尔夫人——但绅士却不肯答应。史提芬为了替自己寻求出路,开始试图对某个人述说出他和波尔夫人所受到的煎熬。他急切地寻找跟他们情况相同的前例。他心中抱着一丝微弱的希望,但愿能找到某个人来解救他们。第一个听他述说的人是仆役罗勃。他事先警告罗勃,他即将要吐露出埋藏在他内心深处的隐秘伤痛,而罗勃也露出一脸庄重并关心的神情。但是当史提芬开口述说时,他却大吃一惊地发现,他说的跟心里想的完全是两回事;他听到自己旁征博引地发表一篇关于豆类栽培与运用的高深论文——但他对这方面根本一窍不通。更糟的是,其中提到的某些讯息还古怪得要命,任何农夫或是园艺家听了都会为之瞠目结舌。他细细解释在月明、月暗、望朔节和仲夏夜等不同时间栽种或采收的豆类,都会有着各自不同的特性,而若是运用银制移植泥刀或银刀来栽种或采收,其特性又会有所不同。
他企图诉说心中烦恼的下一个对象是约翰·隆魁。这次他发现自己又发表了一篇关于凯撒大帝在英国境内各种交游往来与活动经历的详尽纪录。这份纪录既详尽又巧妙,就算是钻研这个主题长达二十多年的学者,也无法完成如此出色的作品。这篇论文又再次包含了不曾载入史册的罕见资料①。
『注①:史提芬描述,凯撒在踏上英国海岸不久后,他离开军队,独自走进一个青翠的小森林。他没走多久,就遇到了两名年轻男子,他们不停地长吁短叹,绝望得用力捶击地面。两人都长得俊美无比,穿的服装是用上好的亚麻布裁制而成,并染上罕见的昂贵染料。这两名年轻人高贵的仪表令凯撒大为震惊,于是他开始询问各式各样的问题,而他们全都毫不羞怯地坦诚相告。他们解释说,他们两人都是附近一个法庭的原告。法庭于每个四季结账日定期举行,用来判决他们国家人民的各种纷争,并对犯错者施以惩罚,但不幸的是,他们这个民族天性异常邪恶并爱好争斗,而目前所有的诉讼都无法进行审判,因为他们根本找不到一位公正无私的法官;他们国内所有德高望重的人,不是自己被控犯罪,就是跟某件诉讼案有非常密切的关联。听到这里,凯撒心中对他们充满了同情,立刻主动表示愿意当他们的法官——两人立刻欣然同意。
他们带领他往前走了一小段路,穿越树林来到一片位于青翠山坡间的碧绿凹地。他在这里看到大约一千名他这辈子见过相貌最出众的俊男美女。他坐在山坡上,开始聆听他们所有的抱怨与控诉;听完之后,他一一作出极为明智的判决,让大家全都心服口服,没有任何人感到被他冤枉错待。
他们对凯撒的判决十分满意,表示要给予他任何他所希望的事物来作为报偿。凯撒思索了一会儿,然后说他想要统治世界。他们答应了他的请求。』
接下来他又企图向另外两人透露他恐怖的处境。他对柏莱迪太太发表了一篇极力为犹大辩护的古怪演说,他宣称犹大最后背叛耶稣的举动,完全是遵照其他两名男子的指示,他们一个叫约翰·红铜头,另一个叫约翰·黄铜脚,而犹大深深相信他们就是天使;在柏莱迪太太的店员托比·史密斯面前,他背诵了一份过去两百年来在爱尔兰、苏格兰、威尔斯和英格兰境内所有被精灵诱拐的人的名单。而这些人他根本连一个也没听说过。
最后史提芬不得不做出结论,不论他多么努力,他都无法对别人透露他中了什么样的魔法。
他这样镇日沉默不语,郁郁寡欢、最伤心的无疑就是柏莱迪太太了。她不明白他对所有人都是这副德行,她只知道他对她的态度变得不同了。在九月初的某一天,史提芬到家里来看她。他们已经有好几个礼拜没见面了,这让柏莱迪太太心里非常难过,她写了一封信给罗勃·奥斯汀,而罗勃跑去找史提芬,骂他不该对她这么冷淡。然而当史提芬踏入圣詹姆斯街店面楼上的小客厅之后,他那副阴阳怪气的模样,就算柏莱迪太太立刻叫他滚蛋,我想也不会有人责怪她的。他托腮沉思,不停地长吁短叹,而且连一句话也没跟她说。她准备了康斯坦夏葡萄酒、果酱、古法烘制的小圆面包——各式各样的美味珍馐——来款待他,但他却连碰都没碰一下。他什么都不要;于是她只好坐到炉火另一边的椅子上,继续做她的针线活儿——心灰意冷地替他缝制一顶睡帽。
「也许,」她说,「你已经对伦敦和我都感到厌倦,所以你想要回到非洲去了?」
「没这回事,」史提芬说。
「我相信非洲一定是个非常迷人的好地方,」柏莱迪太太说,她似乎已自暴自弃地打定主意,要赶紧把史提芬送回非洲,「我常听人这么说。放眼望去全都是橘子和凤梨,还有甘蔗和可可树。」她这十四年来都在辛苦经营杂货生意,已习惯用货物来标示出她心目中的世界。她辛酸地苦笑了几声。「看来我在非洲好像赚不到什么钱。那儿的人只要伸出一只手,把离他最近的果子摘下来就行了,干嘛还需要什么商店?喔,没错!我在非洲一定没办法生活。」她啪的一声把线咬断,「但要是有人邀请我的话,」她恶狠狠地把线穿进一个无辜的针孔,「我很乐意明天就出发上路。」
「你愿意为了我到非洲?」史提芬惊讶地问道。
她抬起头来。「我愿意为了你到任何地方,」她说,「我以为你早就知道了。」
他们忧伤地互相凝视。
史提芬说他得回到哈雷街去料理家务了。
屋外的街道上天色阴暗,开始下起雨来。人们纷纷撑起雨伞。史提芬走到圣詹姆斯街,而他看到了一幅怪异的景象——在人潮的头顶上方,有一艘黑船正穿过灰蒙蒙的雨雾朝他驶来。那是一艘大约二尺高的小型驱逐舰,有着污秽破烂的船帆与斑驳剥落的油漆。船身忽起忽伏,仿佛在模拟船在海上航行时的动作。史提芬看到它时,不禁微微打了一个哆嗦。一名乞丐从人群中冒出来,是一个皮肤漆黑闪亮的黑人,就跟史提芬自己一样。那艘船就是绑在他的帽子上。他一边走,一边用力低下头再重新抬起,好让船只继续向前航行。为了避免让他的大帽子掉下来,他在做这些上下起伏、左右晃动的动作时,显得格外缓慢小心。他看起来就像是在用慢得惊人的速度跳舞。这名乞丐叫做强森。他是一名领不到养老金的跛脚退休水手。他没有其他救济金可领,只好在街头卖艺行乞来讨生活,但结果却大受好评,而他怪异的打扮,使得他成为闻名全城的知名人士。强森朝史提芬伸出手,但史提芬却把头转开。他在这方面向来特别小心,从来不跟低阶层的黑人交谈,或是有任何形式的接触。他担心的是,要是有人看到他跟这类下等人讲话,人们会怀疑他跟他们有所关联。
他听到有人在大声呼喊他的名字,他就像被烫到似的跳了起来,但那只不过是托比·史密斯,柏莱迪太太的店员。
「喔!布莱克先生!」托比喊道,并快步赶过来,「原来你在这儿呀!你平常都走得很快啊,先生!我还以为你现在一定已经回到哈雷街去了呢。柏莱迪太太要我问候你,先生,还说你把这搁在椅边忘了带走。」
托比递给他一顶银冠,一圈精致的金属箍环,正好是史提芬的头围尺寸。上面没有任何装饰,只在表面上刻了几个奇特的符号和怪异的字母。
「但这不是我的东西啊!」史提芬说。
「喔!」托比茫然地说,但接着他显然认定史提芬是在跟他开玩笑,「喔,布莱克先生,我又不是没看过,这你已经戴过上百次啦!」说完他就呵呵大笑地鞠了一个躬,抛下手里拿着王冠的史提芬,跑回店里去了。
他穿越皮卡地里圆环,踏入庞德街。他才走了几步,前方就响起一阵喊叫声,而一个矮小的人影沿着街道朝他冲了过来。照身材看来,他应该只是个四、五岁的小孩,但那张轮廓鲜明的惨白面孔却显得相当老成。远处有两、三个男人快步追上来,嘴里高声喊着「小偷!」「快拦住他!」
史提芬连忙跳过来挡住小偷的去路。但这个小贼虽然无法完全逃过史提芬的手掌(史提芬身手矫捷),但史提芬同样也无法把小贼抓牢(小贼滑溜难缠)。小贼手里拿着一个包着红布的长形包裹,他不知怎的设法把它塞进了史提芬手中,接着就迅速没入金匠店铺「海明家」前方的拥挤人潮中。这些人才刚从「海明家」走出来,根本不晓得有人正在抓贼,因此当小贼跑过来的时候,他们完全没想到要避开。小贼随即失去踪影,完全不知去向。
史提芬拿着包裹杵在原地。包在外面的柔软旧天鹅绒布松脱滑落,露出一根长长的银杖。
第一个赶到的追捕者,是一位皮肤黝黑的英俊绅士,穿着一身朴素而高雅的黑衣。「你差点儿就逮到他了,」他对史提芬说。
「我万分抱歉,先生,」史提芬说,「我无法为你抓住他。但我替你把东西拿回来了。」史提芬把银杖和红色天鹅绒布递给绅士,但他并未伸手去接。
「这全都是我母亲的错!」绅士气冲冲地说,「喔!她怎么会如此粗心?我至少告诉她上千次了,她要是不把客厅的窗户关紧,迟早会有贼从窗户爬进来。我是不是说过上百次了,爱德华?我明明说过的对不对,约翰?」最后两句话是对绅士的仆人说的,这时他们已跟在主人背后跑了过来。他们气喘吁吁的没法答话,只能急急忙忙地用力点头,好向史提芬保证他们的主人确实是这么说过。
「全世界都知道我家里有一大堆奇珍异宝,」绅士继续说下去,「但不论我百般恳求,她还是不记得要关上窗户!」绅士继续说下去,「好啦,现在失去了我们家族珍藏数百年的传家宝,她当然是坐在那儿哭个不停。因为我母亲向来为我们的家世与珍藏而感到十分自豪。比方说,这根权杖就可以证明,我们是威塞克斯古国(译注:Wessex,位于英国西南部的古代盎格鲁撒克逊王国)的皇族后裔,因为它是爱德格或是阿尔弗烈德或是其他某个国王传下来的遗物。」
「那你就应该赶紧把它带回去才行,先生,」史提芬劝他,「我相信你母亲看到它安然返家,必然会感到如释重负。」
绅士伸手去接权杖,但又突然把手收回去。「不行!」他喊道,「我不能这么做。我发誓我绝对不这么做!我要是把这个宝物带回去,交给我母亲保管,她将永远无法得到教训,不知道她的粗心,还会带来何等惨痛的后果!她将永远学不会要把窗户关上!天知道我下次会失去什么珍宝?哎呀,说不定我哪天回到家,却发现家里全都被搬得精光!不,先生,你必须收下这根权杖!这是你替我抓窃贼所应得的谢礼。」
绅士的仆人们全都点头赞同,似乎是觉得这么做非常合理,一辆马车驶过来,绅士和仆人们随即跳上马车扬长而去。
史提芬伫立在雨中,一手拿着王冠,一手握住权杖。庞德街的商店就在眼前,这里是全国最时髦的精品店。橱窗里陈列着丝绸与天鹅绒,有着珍珠与孔雀羽毛的头饰,还有钻石、红宝石、各色宝石,以及各式各样的金银小饰品。
「很好,」史提芬心想,「他想必可以在这些商店里,挑些稀奇古怪的宝物来送给我。但我可没那么笨。我走另一条路回家。」
他转入一条夹在两栋建筑物间的狭窄巷弄,穿越一个小庭院,再通过一扇门,踏入另一条小巷,最后来到一条朴实无华的小街。四周杳无人迹且异常静谧。只听得见雨水打在圆石上的滴答声响。朦胧的雨雾为街边的建筑蒙上一层暗影,此刻看来几乎一片漆黑。屋中的居民似乎非常节俭,在这光线黯淡的阴天,居然没有一户人家点灯或是燃上一根蜡烛。然而浓厚的乌云并未占据整片天空,远方的地平线上出现一道蒙蒙欲雨的白光,因此在漆黑的天空与漆黑的大地之间,撒落下一束束明亮的银雨。
某个闪亮的东西突然从黑暗的巷弄中滚出来,蹦蹦跳跳地越过湿漉漉的圆石,不偏不倚地停在史提芬面前。
他低头看了看,一看出那是什么东西,他就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果然不出他所料,是一个小银球。它看起来又破又旧。通常球的顶端应该有一个代表世上一切全属上帝所有的十字架,但它上面却换成了一只张开的小手。手指断了一根。史提芬对这个符号——张开的手——非常熟悉。这是那位蓟冠毛银发绅士所惯用的标志之一。就在昨晚,史提芬就手持着一面有着相同标记的旗帜,随着长长的队伍穿越狂风呼啸的黑暗庭院,沿着两旁栽着高大橡树的林荫大道游行前进,在黑暗中只听见狂风将那看不见的枝桠吹得沙沙作响。
突然传来一阵推开窗板的咿呀声响。有个女人从楼上的窗口探出头来。她的头上全都是烫发用的纸卷。「喂,把它捡起来!」她喊道,并恶狠狠地瞪着史提芬。
「但这又不是我的!」他抬头对她喊道。
「不是他的,亏他说得出口!」这让她更生气了,「你以为我没看到它从你的口袋里掉出来啊!这要不是你扔的,我就不叫做马丽亚·汤普金!我白天夜里辛辛苦苦地把胡椒街打扫得既干净又整洁,结果你却故意跑到这儿来乱丢垃圾!」
史提芬重重叹了一口气,把球捡了起来。他随即发现,不论马丽亚·汤普金相不相信,他都不可能把球放进口袋,因为它实在是太重了,他的口袋一定会被它撑破。他不得不一手握住权杖,一手抓紧银球,开始穿过雨幕往前走去。为了方便起见,他只好把王冠戴在头上,而他就这样打扮怪异地一路走回家。
他回到哈雷街的住宅,直接走下凹庭,打开厨房的门。但他踏入的并不是厨房,而是一个他从来没见过的房间。他一连打了三个喷嚏。
过了一会儿,他认出这里并不是无望古堡,感到安心了许多。这是一个相当普通的房间——事实上,就是那种在伦敦任何富裕人家都会看到的寻常房间。唯一不同的是,这里乱得要命。看来房间的主人才刚搬进来,尚未完全收拾妥当。房中堆满了原本该放在起居室和书房的一切杂物:牌桌、工作桌、书桌、火炉用具,各式各样用途不同舒适程度亦不等的椅子、镜子、茶杯、封蜡、蜡烛头、图画、书籍(数量多得惊人)、磨光机、墨水瓶、笔、纸、时钟、线团、脚凳、炉栏,以及写字桌。但它们全都以新颖而独特的方式乱七八糟地堆叠在一起。地上四处散置着许多打包盒、纸箱和包裹,有些已清理干净,有些理了一半,有些几乎连动都没动过。打包箱里的稻草已被掏出来,此刻四处散落在房间各处和家具上,让所有东西全都蒙上一层稻草屑,害史提芬又多打了两个喷嚏。甚至还有些稻草落到了壁炉里,因此这房间随时都有着被大火焚毁的危险。
房中有两个人:一个史提芬从来没见过的男人和那位有着一头蓟冠毛银发的绅士。他没见过的男人坐在窗前的一张小桌边。照理说,他现在应该立刻把箱子里的东西取出来,好好把房间收拾妥当,但他却抛下苦差事不管,忙着阅读一本书。他不时放下书来,翻阅桌上另外两、三本书找资料,要不然就是兴高采烈地喃喃自语,或是在一本墨迹斑斑的小本子上,匆匆添上一、两行笔记。
蓟冠毛银发绅士坐在炉火对面的一张扶手椅上,用一种极端恶毒且满怀忿恨的目光紧盯着另一名男子,让史提芬不禁暗暗为这名陌生人的性命担忧。但银发绅士一看到史提芬,立刻就换上另一副面孔,变得笑容可掬,满面春风。「你来啦!」他喊道,「这身皇家服饰让你显得更加器宇轩昂,既高贵又气派!」
房门正对面恰好有一面大镜子。史提芬这才首次目睹自己头戴王冠,手执权杖与宝珠的形貌。他看起来就是一位天生的君王。史提芬转过头来,望着那名坐在桌边的男子,想知道他突然看到眼前出现一名带着皇冠的黑人,究竟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喔!你根本不用管他!」蓟冠毛银发绅士说,「他既看不到我们,也听不见我们的声音。他就跟另外一个人一样,毫无才华可言。你看!」他揉了一个纸团,奋力扔到那个男人头上。男人并未闪躲或是抬起头来,显然毫无感觉。
「另外一个人,先生?」史提芬说,「你是指什么人?」
「他就是那个年轻魔法师。最近才刚到伦敦。」
「真的吗?我当然听说过他。华特爵士对他评价极高。但我忘了他叫什么名字。」
「喔!谁在乎他叫什么名字!重要的是,他跟另外一个家伙一样愚蠢,而且长得也几乎一样丑。」
「什么?」那名魔术师突然开口说。他暂时搁下书,带着一丝疑惑的神情环顾四周。「杰瑞米!」他扯开喉咙大声喊道。
一名仆人从门外探进头来,却懒得费事走进房间。「先生?」他说。
这种懒惰的行径让史提芬惊得瞠目结舌——他可从来不允许哈雷街住宅中出现这类轻慢的举止。他正打算用令人胆寒的森冷目光,让那名刁仆知道他心里非常不以为然,但接着他就猛然意识到,那名仆人根本就看不到他。
「伦敦的房子真是粗制滥造,」魔法师说,「我可以听到隔壁邻居的说话声。」
这个话题还算有趣,成功把那个叫做杰瑞米的仆人诱入房中。他站在那儿静候主人吩咐。
「是墙壁太薄了吗?」魔法师继续说下去,「你觉得是不是墙壁的问题?」
杰瑞米敲了敲他们和隔壁邻居家之间的墙壁。一阵沉闷的咚咚声响,就跟全国所有坚固结实的墙壁一模一样。他听不出有任何问题,于是对主人说:「我什么也没听到啊,先生。他们说了什么?」
「我好像听到有人说,另外一个人又笨又丑。」
「你确定吗,先生?隔壁住的是两位老太太呢。」
「哈!那又怎样。这年头年龄可不能作为任何保证。」
说完这句话,魔法师对这个话题突然失去了兴趣。他低头望着书本,重新开始阅读。
杰瑞米等了一会儿,但他主人显然完全忘了他的存在,于是他又默默离开了。
「我还没向你道谢呢,先生,」史提芬对绅士说,「谢谢你送我这么棒的礼物。」
「啊,史提芬!我真高兴你喜欢。我必须承认,那顶王冠是我用你的帽子变成的。我十分乐意送你一顶真正的皇冠,但我实在没办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任何一顶。我想你一定很失望。但我现在突然想到,英国国王有好几顶皇冠,而且他其实很少会用的。」
他把双手举到空中,竖起两根异常修长的白皙手指。
「喔!」史提芬喊道,他突然明白绅士打算做什么事,「如果你想施魔法叫英国国王戴一顶皇冠到这儿来——我猜想你是打算这么做,因为你总是如此慷慨仁慈——我请求你千万别费事!我目前不需要皇冠,再说,英国国王是位白发苍苍的老绅士——让他待在家里休息比较好吧?」
「喔,好吧。」绅士说,并垂下双手。
由于没别的消遣,他又重新开始辱骂那名新出现的魔法师。那个男人他处处看不顺眼。绅士嘲笑魔法师读的书,挑剔他的靴子样式,而且对他的身高非常不满意(其实他就跟银发绅士一样高——这点在他们两人恰好同时站起身来时获得证明。)
史提芬急着想要回到哈雷街去料理家务,但他担心若让这两个人单独相处,绅士说不定会拿些比纸团硬多了的东西去扔魔法师。「你和我一起散步走回哈雷街好吗,先生?」他问道,「这样我就可以听你谈谈,你是如何以你崇高伟大的行动,开创出伦敦的辉煌盛景。这些事迹总是令人感到兴味盎然。我更是百听不厌。」
「乐意至极,史提芬!乐意至极!」
「远不远,先生?」
「离哪儿远不远啊,史提芬?」
「哈雷街啊,先生。我不晓得我们在哪儿。」
「我们是在苏活广场,不,一点儿也不远!」
当他们到达哈雷街住宅大门前时,绅士深情款款地跟史提分道别,劝慰他别为这暂时的分离感到悲伤,因为他们两人当晚就可以在无望古堡再度重逢。「……到时候我们会在东极塔的钟楼,举行一场非常迷人的仪式。纪念一件发生在大约五百年前的事情,当时我施展巧计掳获了敌人的子女,把他们推下钟楼摔得粉身碎骨。今晚我们会重新上演这场伟大的胜利!我们会替稻草人穿上敌人子女的血衣,扔到下面的铺路石上,再尽情歌唱舞蹈来庆祝他们的死亡!」
「你每年都会举行这样的仪式吗,先生?我以前若是看过,我相信我绝对难以忘怀。它是这么的……令人印象深刻。」
「真高兴你这么想。我只要一想到,随时都可以举行仪式。当然,我们用真人小孩的时候,场面可比这更令人印象深刻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