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一七年二月
查德迈独自穿越凄凉的荒原,荒原中央有株形状怪异的山楂树,树上还吊着一个人。此人身上的外套和上衣被剥得精光,生前紧守的秘密,此时袒露无遗;他全身布满奇怪的符号,胸膛、颈背和两臂上几乎全是精细的蓝色记号,密密麻麻地布满皮肤,肤色看来蓝多于白。
查德迈缓缓骑向山楂树,心想凶手是否把杀人当作笑话,特意在尸体上写字。他以前当水手时曾经听说,有些国家处决犯人之前,把犯人们的忏悔用各种可怕的方式刻印在他们身上,从远处看来,这些记号很像文字,但走近一看,他才看出记号全在肌肤之下。
他纵身下马,将尸体转向面对自己,尸身的脸庞已经泛紫浮肿,暴凸的双眼中充满鲜血,他端详了一会,最后终于从残缺的脸庞中认出此人,「温古鲁!」他说。
他掏出怀中的小刀割断绳索,放下尸体,接着脱下温古鲁的短裤和靴子,仔细研究荒原上这具交叉而卧的尸体。除了脸庞、双手、生殖器和脚底板之外,奇怪的符号覆满了温古鲁的每一寸肌肤,看来仿佛是个戴了白手套和白面具的蓝人,查德迈愈看愈觉得这些符号代表某种意义,「啊,乌鸦王的书信,」他终于说,「这就是罗勃·芬汉的书。」
此时天上飘下冰冷的雪花,风势更加猛烈。
查德迈想到二十里之外的史传杰和诺瑞尔,不禁放声大笑。研读贺菲尤庄园的藏书又有何意义?全世界最珍贵的一本书现已赤裸裸地葬身冰雪之中。
「哦,」他说,「看来轮到我了,不是吗?当代最荣耀、最沉重的负担落到我手上啰,」
但「书」已经变成这种样子,叫人如何读取?看来确实是个负担。他不晓得温古鲁断气了多久,也不清楚尸体何时将开始腐化。接下来该怎么办?他可以冒险带着尸体上路,但他怎么跟路人解释身旁为什么有具血淋淋的尸体?他可以把尸体藏起来,赶紧找匹马和推车,但这得花多久时间?更别说在此同时,有人可能发现了尸体,乘机下手夺取,约克郡有不少医生愿意付钱买死尸,而且根本不顾尸体的来历。
「我不妨下个『隐藏咒语』。」他想。
下了「隐藏咒语」之后,凡人肯定看不到尸体,但却阻挡不了野狗、豺狼和秃鹰,查德迈不晓得用何种咒语来欺瞒这些野兽。这本书已经被人生吞了一次,他不想再冒第二次险。
唯一的可行之道是把书抄下来,但他的笔记本、笔和墨盒都留在被黑暗所笼罩的贺菲尤庄园,这下如何是好?他可以用树枝把书抄在结冰的地上,但此举比目前的状况好不到哪里。唉,附近若有其他树木就好啰,他说不定可以剥下树皮,焚烧树枝,用灰烬把书抄在树皮上,但放眼望去,四周只有这么一棵歪七扭八的山楂树。
他看看手上的小刀,说不定他该把书抄在自己身上?此举有几个优点,第一,搞不好记号的分布也别具深意,愈靠近头部的记号,是否也愈重要?谁晓得呢?凡事都有可能。第二,把书抄在自己身上不但隐秘,而且一定安全,他再也不必担心书被偷走。至于日后是否把书与史传杰或诺瑞尔分享,他倒还没决定。
但温古鲁身上的记号密麻而繁复,他不确定能否精准地描绘出精密的点线和勾边,就算可以,刀痕也必须划得很深,才能让记号永远留在自己身上。
他脱下外套和里衣,解开袖扣,卷起衣袖,他先以温古鲁手臂内的记号做试验,拿起小刀、对照同样位置、在自己手臂上依样画葫芦,但却成效不彰,刀子一划下去,手臂马上涌出鲜血,他不但看不清自己划出了什么,更痛得几乎昏厥。
「为了这本书,流点血也无所谓,但他身上有这么多记号,我肯定会因失血过多而死。更何况我哪有办法抄写他背上的记号?唉,我还是把尸体放在马上带着走吧,如果有人逼问,我就开枪杀了他,就这么办吧!这虽非上策,但最起码行得通。」于是他重新穿上外套和里衣。
坐骑布尔在不远之处徘徊,低头猛踢被大风吹得暴露在地面上的干草,查德迈过去牵马,同时从手提箱里拿出一条坚固的绳子和一个装着手枪的盒子,然后在手枪里装上子弹。
他走回去扛尸体,一转头却发现有名男子正弯腰看着尸体,他赶紧把手枪塞进外套口袋里,一面大叫一面往前跑。
男子穿着一双黑靴和一件黑外套,半蹲半跪在温古鲁身旁的雪地上,查德迈一看以为是史传杰,但男子没有史传杰高,体型也比较瘦削,一袭黑衣看来相当昂贵,式样也颇时髦,但一头黑发直直地垂到肩头,绅士们通常不会留这种长发,长发也让他看起来颇似一个浪漫派诗人。「我认得他,」查德迈心想,「他是个魔法师,我跟他还算熟,但我为什么想不起他叫什么呢?」
他大声喊道:「先生,这具尸体是我的,请别碰!」
男子抬头看看,「你的?约翰·查德迈?」他略带讥讽地说,「我以为尸体归我呢。」
男子的衣着虽然昂贵,姿态也颇高傲,但很奇怪地,口音却很粗俗,连查德迈听了都觉得不高尚。男子显然带着北方口音,但查德迈听不出究竟是哪个地方,说不定是诺桑比亚,甚至是某个北海地区的国家,更令人费解的是,男子的某些发音带着法国腔,听来相当不搭调。
「你错了。」查德迈举起手枪,「先生,若有必要,我不惜对你开枪,但我不想这么做,请你把尸体交给我,继续上路吧。」
男子什么都没说,只是目不转睛地瞪着查德迈,过了好一会,他仿佛瞪烦了,转身继续检视尸体。
查德迈四下观望,看看哪里有马匹和推车,不然男子打哪里来?但四周什么都没有,辽阔的荒原中只有他、那名男子、一匹马、一具尸体和一棵山楂树。
「推车一定藏在某处,」他心想,「他外套和靴子上毫无泥泞,好像刚穿上男仆准备好的衣物,他的仆人们在哪里?」
思及至此,他忽然感到不安,单是对付这个苍白、瘦削、看起来像是诗人的家伙或许绰绰有余,若再加上一个车夫和几个强壮的马夫,那就难说了。
「先生,这附近是你的领地吗?」他问。
「没错。」
「你的马在哪里?你的推车和仆人们呢?」
「约翰·查德迈,我没有马,也没有推车,我身旁只有一个仆人。」
「他在哪里?」
男子连头都懒得抬,径自举起手臂,伸出细长苍白的手指朝查德迈身后一指。
查德迈困惑地回头看看,他身后没有半个人,只有大风在冰天雪地的荒原上呼啸。男子是什么意思?所谓的仆人是大风,还是冰雪?他曾听说中古时代的魔法师宣称能够使唤大自然,但他忽然又想到一点,「什么?不,你弄错了,我不是你的仆人。」他慌张地说。
「你不到三天前才信誓旦旦地说是。」男子说。
世上只有一人能够自称是查德迈的主人,难道这名神秘男子是诺瑞尔?或是诺瑞尔的某个化身?古代的魔法师据称能依照自己不同的心性,以不同的形象现身,查德迈想了半天,却想不出吉伯特·诺瑞尔哪一点像个苍白、英俊、带点奇怪口音、颇具权威的年轻人。他回想最近发生的种种奇遇,但没有一件比眼前的更怪异。「先生!」他大喊,「我已经警告过你了!把尸体留在原处!」
男子更靠近温古鲁的尸体,然后从口中掏出一小颗泛着银白、玫瑰光泽的珍珠,男子把珍珠放到温古鲁口中,尸体随即开始颤动,看起来非但不像病人颤动,反而像是个年轻人在发抖;尸体有如一株光秃秃的桦树,在春风的轻吻中绽放出生机。
「先生,请离尸体远一点!」查德迈大叫。「我已经警告过你了!」
男子连头都不抬,径自伸出指尖轻点尸体,好像在上面写字。
查德迈将右手的手枪对准男子的左肩,他没有瞄得很准,而只是想开枪吓吓对方。他扣下扳机,枪身随即飘出烟雾,空气中也充满弹药味;火花四溅,枪身冒出更多烟雾。
但子弹却拒绝向前,仅仅飘浮在空中,感觉仿佛置身梦境;子弹弯曲肿胀,忽然长出一对翅膀,变成了一只田凫,田凫扬长而去,查德迈脑中顿时一片空白,跟石头一样僵硬。
男子的手指在尸体上移动,温古鲁身上所有的记号随即左右飘摇,仿佛是些写在水面上的字。男子持续了好一会,直到满意了才停手,从温古鲁身边站起来。
「你错了,」男子对查德迈说,「他没死。」男子来到查德迈面前,他舔舔手指,像父母帮小孩擦脸一样在查德迈的眼睫毛、双唇以及胸口上画下某种符号,然后轻碰一下查德迈的左手,查德迈的手枪随即掉落在地。男子在查德迈的手掌心画下另一个符号,转身似乎打算离去,但临走之前回头看看,显然忽然想到什么,最后在查德迈脸上的伤疤上比个手势。
雪花在风中飘扬飞舞,布尔低哼了一声,仿佛受到了干扰;霎时之间,雪花和黑影似乎凝聚成一名身穿黑衣黑靴的瘦削男子,但幻象很快便消逝。
查德迈眨眨眼睛,「我究竟晃荡到何方?」他不耐地自问,「我又为何自言自语?现在可没时间胡思乱想!」空气中飘来一丝弹药味,他的一只手枪平躺在雪地上,他拾起手枪,手枪存有余温,仿佛刚刚才开枪,嗯,这真奇怪!但不远之处传来声音,于是他也没时间多想。
温古鲁从地上站起来,他动作相当笨拙,四肢不断抽动,好像刚出生,还不知道如何运用四肢的婴孩。他在原地站了一会,摆动一下身子,摇晃一下头部,然后张嘴对着查德迈大喊大叫,但他却没有发出任何声响,话语好像只剩下一层皮,真正的血肉骨干全都不见了。
这无疑是查德迈生平所见最怪异的景象:一个全身赤裸的蓝人站在白雪皑皑的荒原中,双眼充满血迹,张大嘴巴却发不出声音。这幅景象是如此不寻常,令他不知如何是好。他呆呆地站了好一会,心想是否该用盖尔·马尔斯顿的「重归平静」咒语,仔细思量之后,他想出一个更好的点子,他拿出路卡斯致赠的红葡萄酒,把酒递给温古鲁,温古鲁见状镇定了不少,目不转睛地盯着酒瓶。
十五分钟之后,他们同坐在山楂树下的草地上,啃着苹果、喝着红酒当早餐。温古鲁已穿上衬衫和长裤,身上披着原本覆在马上的毛毯。他复元的速度惊人,双眼虽然还是通红,但已经不像先前那么可怕;他声音相当沙哑,而且不时剧烈咳嗽,但查德迈已经听得懂他说的话。
「有人试图吊死你,」查德迈告诉他,「我不知道是谁,也不晓得为什么,很幸运地,我及时发现,把你放了下来。」说话的同时,他觉得有点晕眩,心中略有疑问,他似乎依稀看到温古鲁全身僵硬地躺卧在地,旁边有一只苍白、瘦削的大手指指点点,那人可能是谁?他一点也记不起来。「好吧,请告诉我,」他继续说,「一个人怎么变成了一本书?我知道罗勃·芬汉把这本书交给你父亲,你父亲应该把书送交给德比郡山间的一名男子。」
「全英国只剩下他看得懂乌鸦王的书信。」温古鲁沙哑地说。
「但你父亲却没有将书送达,反而在雪菲尔跟人拼酒时,把书吃了下去。」
温古鲁又灌了一口酒,用手背抹干嘴巴,「四年之后我出世,一出生全身就覆满乌鸦王的书信。十七岁时,我到德比郡的山间去找那名男子,幸好他活得够久,我还找得到他。啊!那个夜晚真令人难忘!在那个满天星光的夏夜,最后一位看得懂乌鸦王书信的人和信使一同饮酒!我们坐在布列顿山边的峭壁旁,远眺整个英国,从我身上,他读到了英国的命运。」
「也就是你告诉史传杰和诺瑞尔的预言?」
温古鲁又猛烈地咳嗽,但仍不住点头,等到终于能够说话时,他补了一句:「我必须知会那位无名的奴隶。」
「谁?」查德迈皱着眉头说。「那人是谁?」
「他是名男子。」温古鲁回答。「我身上也背负着他的故事。他起先是个奴隶,但即将登上王座。他一出生就失去了真实姓名。」
查德迈想了想,「你说的是不是约翰·厄司葛雷?」他说。
温古鲁轻蔑地哼一声,「如果我说的是约翰·厄司葛雷,我自然会明说!不、不,这人根本不是魔法师,他跟你我一样是个凡人。」他想了一会之后说:「但他是个黑人。」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他。」查德迈说。
温古鲁饶富兴趣地瞪着他。「你当然没听过,你这辈子都活在贺菲尤庄园那个魔法师的屋檐下,只听过他知道的事。」
「那又如何?」查德迈心头一痛。「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不是吗?诺瑞尔毕竟是个聪明人,史传杰也不笨,他们跟其他人一样都有缺点,但两人依然成就非凡。请记住:我是约翰·厄司葛雷的子民,今日倘若他现身,我必定马上投效在他旗下。但你必须承认,现今魔法重现英国,首当归功诺瑞尔与史传杰,而非约翰·厄司葛雷。」
「归功于他们两位?」温古鲁不屑地说,「你依然不了解吗?他们的作为不过是约翰·厄司葛雷操弄的咒语,从头到尾都是如此。而此刻他正在展现法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