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孔子的纪年与“改元”和“年号”无关,就是指新任周天子践祚,正月开始纪年。司马光将“与年号无关的纪年”转义为“改元之后的年号纪年”,以为如此可以体现“春秋大义”,事实上是将经学义理推演为史学方法,犯了逻辑错误。于是有了解释的混乱。
这种混乱在大儒朱熹那里也存在。
朱熹对司马光这类纪年方法不满意,在编辑《资治通鉴纲目》时,一反司马光的做法,干脆将年中的改元年号一律放在第二年。这样一来,同样的问题出现了:公元976年冬十二月二十一日至月底,这九天时间,已经改元为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发生的故实,也都算作宋太祖“开宝九年”的故实了。
反反,并不总是得正。
所以毕沅对此仍不满意。
他讥评这二位大学问家说:
“宋太宗嗣位,未逾年而改元,若依温公例,于丙子岁春即书‘太平兴国’,则太祖嫌于不终。若以《纲目》例,须于丁丑春始书‘太平兴国二年’,则太宗嫌于无始。”宋太宗即位之后,如果依照司马光《资治通鉴》的纪年体例,公元976年之春,就应该书写为“太平兴国元年”,但这样一来,太祖的纪年,就等于没有了逻辑自洽的最后一年。如果依照朱熹《资治通鉴纲目》的体例,就应该在公元977年才开始书写为“太平兴国元年”,但这样一来,太宗的纪年,就等于没有了逻辑自洽的最初一年。
所以毕沅编辑《续资治通鉴》没有采用司马光和朱熹的体例,而参酌了编撰《续资治通鉴长编》的宋人李焘的体例:该是谁的纪年就是谁的纪年,哪怕将一年之中割裂为“两元”。如此,十二月甲寅日前,仍称“开宝九年”,属于宋太祖纪年;十二月甲寅日开始,始称“太平兴国元年”,属于太宗纪年。
此事今天看来已经很简单,也很清晰,但在司马光、朱熹二人看来,《春秋》体例自有“经学大义”,轻易不敢背离。但如前所论,经学作为一种儒学思想,在史学书写中,自有重要义理功能,但不能替代叙事逻辑。史上无数胶柱鼓瑟故实,大儒不能免,今儒也当警醒。
历史记录者有问题,宋太宗赵炅,作为历史亲历者,也有问题。
又不是异姓之间的改朝换代,都是大宋王朝,又是兄弟俩,哥哥的“开宝”还在当年,弟弟就改元“太平兴国”,这事就叫“失礼”(毕沅语)。后来,朱熹在评价这个“失礼”行为时,不乏幽默地说:“开国之初,一时人才粗疏,理会不得。”他的意思是太宗登基时,朝廷没有大儒,所以乱改元。
这些都是闲话,表过不提。
太宗改元“太平兴国”,确实预示了一代贤君致力于天下太平的政治理想。
但太宗初年,天下并不太平。
除了北汉还在割据,吴越也并没有成为大宋本部,还有南方的清源军,也还不属于大宋本部;远在北境的契丹,前景如何,更是吉凶未卜;这些都不说,就是大宋辖境内的广袤土地,也时时出现自然灾害、政治叛逆,每天都有好消息,每天也都有坏消息。
大宋,中原,并不平安。
如果要平定北汉,赵炅希望能效法周世宗柴荣、宋太祖赵匡胤,御驾亲征。那样,就要有一个可靠的后方。他期待中原地区能够风调雨顺,士庶能够安居乐业,而后,他才有足够“放下”心态,致力于恢复汉唐疆界的伟大梦想……
灾害记录
太平兴国年间的自然灾害很严重。
《宋史·五行志》将自然现象,包括水旱蝗虫、灾害变异、吉祥预兆等,分为水、火、金、木、土五个大类,十几万字记录。
梳理这些文字,可以看到,太平兴国八个年头(由于太平兴国元年只有九天,不计入),仅仅与五行之“水”有关的灾害(不算“灾异”和“祯祥”)就有数十起,足见“太平兴国”不太平。
太平兴国二年(977):
六月,孟州河溢,坏温县堤七十余步(一步,略相当于今天一米五),郑州坏荥泽县宁王村堤三十余步,又涨于澶州,坏英公村堤三十步。开封府汴水溢,坏大宁堤,浸害民田。忠州江涨二十五丈(这个数字可能有误)。兴州江涨,毁栈道四百余间。管城县焦肇水暴涨,逾京水。濮州大水,害民田凡五千七百四十三顷。颍州颍水涨,坏城门、军营、民舍。景城县雨雹。
七月,复州蜀、汉江涨,坏城及民田、庐舍。集州江涨,泛嘉川县。永定县大风雹害稼。景城县(天雷)震死牛商冯异。
这一年闰七月,卫州蝻虫生。
太平兴国三年(978):
五月,怀州河决,河水北流。又汴水决宋州宁陵县境。
六月,泗州淮水涨入南城,汴水又涨一丈,塞州北门(抗灾,将北门堵塞,防水入城)。
十月,滑州灵河已塞复决(灵河决口,已经堵塞,再次决口)。
太平兴国四年(979):
三月,河南府洛水涨七尺,坏民舍。泰州雨水害稼。宋州河决宋城县。卫州河决汲县,坏新场堤。
八月,梓州江涨,坏阁道、营舍。
九月,澶州河涨。郓州清、汶二水涨,坏东阿县民田。复州沔阳县湖水上涨,坏民舍、田稼。
太平兴国五年(980):
四月,冠氏、安丰二县风雹。五月,颍州颍水溢,坏堤及民舍。徐州白沟河溢入州城。
七月,复州江水涨,毁民舍,堤塘皆坏。
太平兴国六年(981):
七月,河南府、宋州蝗。
(未记月份)河中府河涨,陷连堤,溢入城,坏军营七所、民舍百余区。鄜、延、宁州并三河水涨,溢入州城:鄜州坏军营,建武指挥使李海及老幼六十三人溺死;延州坏仓库、军民庐舍千六百区;宁州坏州城五百余步,诸军营、军民舍五百二十区。
太平兴国七年(982):
三月,京兆府渭水涨,坏浮梁,溺死五十四人。宣州霜雪害桑稼。
四月,耀、密、博、卫、常、润诸州水害稼。北阳县蝻虫生,有飞鸟食之尽。滑州蝻虫生。是月,大名府、陕州、陈州蝗。
五月,芜湖县雨雹伤稼。
六月,均州涢水、均水、汉江并涨,坏民舍,人畜死者甚众。又河决临邑县,汉阳军江水涨五丈。
七月,大名府御河涨,坏范济口。南剑州江水涨,坏居民舍一百四十余区。京兆府咸阳渭水涨,坏浮梁,工人溺死五十四人。阳谷县蝻虫生。
九月,梧州江水涨三丈,入城,坏仓库及民舍。
十月,河决怀州武陟县,害民田。
太平兴国八年(983):
五月,河大决滑州房村,径澶、濮、曹、济诸州,浸民田,坏居民庐舍,东南流入淮。相州风雹害民田。
六月,陕州河涨,坏浮梁;又永定涧水涨,坏民舍、军营千余区。河南府澍雨(暴雨),洛水涨五丈余,坏巩县官署、军营、民舍殆尽。谷、洛、伊、瀍四水暴涨,坏京城官署、军营、寺观、祠庙、民舍万余区,溺死者以万计。又坏河清县丰饶务仓库、军营、民舍百余区。雄州易水涨,坏民庐舍。鄜州河水涨,溢入城,坏官寺、民舍四百余区。荆门军长林县山水暴涨,坏民舍五十一区,溺死五十六人。
八月,徐州清河涨丈七尺,溢出,塞州三面门以御之。
九月,宿州睢水涨,泛民舍六十里。
是夏及秋,开封、浚仪、酸枣、阳武、封丘、长垣、中牟、尉氏、襄邑、雍丘等县河水害民田。
九年(984)七月,嘉州江水暴涨,坏官署、民舍,溺者千余人。
八月,延州南北两河涨,溢入东西两城,坏官寺、民舍。淄州霖雨,孝妇河涨溢,坏官寺、民田。孟州河涨,坏浮梁,损民田。雅州江水涨九丈,坏民庐舍。新州江涨,入南砦,坏军营。
除此之外,《五行志》记录与“火、金、木、土”有关的灾害也不少,如“金”之灾害(天旱属于“金”):二年正月,京师旱。
三年春夏,京师旱。
四年冬,京师旱。
五年夏,京师旱;秋又旱。
六年春夏,京师旱。
七年春,京师旱。孟、虢、绛、密、瀛、卫、曹、淄州旱。
九年夏,京师旱。秋,江南大旱。
与“土”有关的灾害(大风属于“土”):
二年六月,曹州大风,坏济阴县廨及军营。
四年八月,泗州大风,浮梁竹笮、铁索断,华表石柱折。
六年九月,高州大风雨,坏廨宇及民舍五百区。
七年八月,琼州飓风,坏城门、州署、民舍殆尽。
八年九月,天平军飓风拔木,坏廨宇、民舍千八十七区。十月,雷州飓风坏禀库、民舍七百区。
九年八月,白州飓风,坏廨宇、民舍。
……
史上这些灾害记录,来源于当朝者“史馆”也即“国家档案馆”的记录。
当朝者为何关心这些灾害?
因为它们不仅与皇权的合法性相关,更与“民生”问题相关。
大宋不厌其烦地记录这类灾害以及面对灾害的回应,证明了合法政权对“民生”的实在关注。
按照现代政治哲学原理,国家,乃是人民对个人部分权力和权利让渡的产物。国家,理应在获取权力之后,保障人民的合法权利,其中就包括安全保障的权利。所以,合法政权,一定是承担灾害责任,关注民生的政权。至于国体、政体都不是紧要处。大宋帝国,自赵匡胤第一个年号“建隆元年”开始,邦国治理,就对民生问题投入了极大关注,多方动员国家力量解决民生问题。大宋的“幸福指数”之高,历朝历代比较下来,大胆一点评价,可能仅次于民国。
之所以有此优良治理结果,与大宋关注“民生”的强度有直接关系。
而关注“民生”的强度越大,也就越需要“公正”理念的介入。
大宋不厌其烦地记录这类灾害,以及面对灾害的回应,证明了合法政权对“公正”的实在关注。
按照现代政治哲学原理,合法政权在推行“公正”问题时,容不得各种“折扣”。与“公正”最为相关的政治概念是“公平”和“正义”。这是一个比“民生”问题复杂得多(但未必重要得多)的政治学概念,譬如,组织内的公平正义,是一回事;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公平正义,又是一回事,等等。这里展开来谈是不可能的。但借助传统思想史意见可以约略知道:公正,与“义”有关;义者宜也。政治问题之处理,以“合宜”为佳。达致这个“合宜”状态,就是达致“平衡”状态;反之,就是“失宜”也即“失衡”,也即不合适,不妥当,不应该。“失宜”或“失衡”,是政治败笔。
大宋帝国,自赵匡胤时代起,就对“合宜”问题有关注。预防或治理灾害,需要国帑支出;对寡头政权而言,这类支出因为影响到团伙利益,他们是吝于出手的。但对天下为公的大宋政权而言,这就是必要的支出。大宋多次动用国库财政解决灾害损失,并从不将此视为德政,从不做自我旌表,就是认为救灾是合宜的,否则就是不合宜的。
这方面,太宗赵炅有一种文化自觉。考察中国荒政(荒年政治治理),大宋做得相当出色。具体故实容当后表。
王沔读试稿
宋代史料,记录了很多关于灾异的有趣故实。
大宋淳化二年(991),因为天旱闹蝗灾,宋太宗忧心忡忡,于是召问近臣时政得失,大臣寇准回答说:“《洪范》讲述天人之际的关系,灵验如影随形。之所以有天下大旱,那是因为刑罚有不公平之处。不久前,祖吉和王淮两个人都同样贪赃数万,但祖吉被正法,家资被抄没;王淮却因为他的哥哥王沔正做着参知政事(略相当于副丞相),算是朝中有人,只受了杖刑,还能继续做官。这样用法,轻重不一,执法不公,天下大旱,实在是上天有意示警啊!”
王沔,史称此人“聪察敏辨,有适时之用”,聪明,有洞察力,敏捷,有辨析力,适时需要,能献上中允意见。他在太宗前讲话,很从容,逻辑性强。过去殿试,往往由有关官员念诵给皇上听。王沔可以做到像播音员那般念诵殿试考卷,声腔抑扬顿挫,吐音明丽流畅,经他读过的试稿,往往都能高中。但此人“性苛刻,少诚信”。掌管政事堂国务时,凡是有人来拜见他,他都跟人说好话,但最后答应人家的事,并不办理,所以一般人都怨恨他。他与朝中大臣也有过节,名相张齐贤、陈恕、寇准等人,也都不喜欢他。他的兄弟王淮因为贪赃,按大宋律法,应该正法,但因为他的缘故,得到了从轻处罚。所以寇准在太宗讨论时政得失时,拈出此事,等于借天灾力量推动司法公正。
太宗往日也曾听到人们议论王沔的不是,但还是为王沔回护,毕竟是国务大臣,太宗有优容之处。这一次,经寇准一番议论,史称“帝大悟”,太宗大为醒悟,知道以前确实司法不公,而王沔则太多机巧,好使诈术,“非廊庙器”,做不得朝廷大臣。第二天,召见王沔,“切责之”,狠狠地斥责了他一通。随后,寻了个机会,罢免了他的参知政事。据说王沔得到诏令,来见太宗,哭着不愿意离开,甚至不久之后还为被罢免之事愁得须发皆白。
皇上“自焚”
大宋如此,是有“宗教信仰”为底色的。
古代祭祀,往往要有“祝版”,是将写好的祝词张贴在一块板子上。纸张因祭祀对象不同而有不同的美工装饰,有的要用白纸,有的要用红纸、青纸,有的还要配黄边,等等。祝词要预先写好,如果是国祭,就要皇帝在祝词后署名。
至道元年,公元995年仲春,命宰相和群官祷雨,又派出中使,也即宫中宦官,作为特命全权大使,分头去祭祀五岳神山。按过去惯例,皇上要“御署”,也即预先在祝词上署名“大宋赵炅御笔”之类字样,然后再派遣。
翰林学士王禹偁提出了反对意见。
他说:“准礼,五岳视三公,今虽加王爵,犹人臣尔。天子称名,恐非古制。请自今更不御署。”按照礼制,五岳的神职相当于朝廷的三公,现在虽然给五岳神加上了王爵,但“王”还是比“帝”低一格,相当于人臣。天子在祝版上署名,恐怕不是古来的制度。请从此不要“御署”。
太宗在王禹偁奏章的后面批示道:“朕为万民祈福,桑林之祷犹无惮,至于亲署,又何损乎!”朕为万民祈福,即使是洗澡沐浴,像汤王在桑林祈祷下雨,准备自焚,我都不怕,至于亲自署名这事,又有什么损失呢!
赵匡胤以来的宋帝,人人虔诚“敬天”,谁也不敢违逆天命、天道。面对各类“天谴”,所有的宋帝都会反躬自省。夏商周三代以来的“罪己”传统,在宋帝这里得到很真诚的承续。
太宗说“自焚”事,并非虚伪的大言。
早在王沔事件后的蝗旱灾年,太宗就有了准备“自焚”的敬天举动。
宋人吕中《大事记讲义》,论及这一“灾异”时说:“淳化二年(991)二月,诏以旱蝗,欲自焚,明日雨。”
宋太宗淳化二年二月,下诏,认为蝗灾旱灾之重是因为帝王之德薄所致,准备自焚以谢天。第二天下雨。
明人孙承恩有《鉴古韵语》一书,对历代帝王都有一段“韵语”(相当于打油诗),内中说到宋太宗,有言:罪己消天变,仁民隐至情。
厚伦施义粟,勤学购遗经。
节为山林重,功于宦寺轻。
不惭称令主,恭俭更仁明。
这里五言八句,每一句都与太宗的故实有关。我这书里会慢慢说到,此处且不啰唆。“韵语”中说“罪己消天变”,指的就是太宗因蝗旱之灾要自焚的故实。孙承恩认为这是太宗“敬天”而得到的天下福报:“太宗之为君,其敬天也。因旱蝗欲自焚,而致霖雨……”
《续资治通鉴》记录此事在淳化二年三月,而非二月。原文道:帝以岁旱蝗,诏吕蒙正等曰:“元元何罪,大谴如是,盖朕不德之所致也。卿等当于文德殿前筑一台,朕将暴露其上,三日不雨,卿等共焚朕以答天谴。”蒙正等惶恐谢罪,匿诏书。翼日而雨,蝗尽死。
太宗皇帝因为年岁中多有蝗旱之灾,下诏给宰相吕蒙正等人说:“黎民百姓有什么罪,而老天给的惩罚这么重,实在是我的无德(应该包括王淮贪赃案处理不公)所导致的天谴示警。爱卿等人,应该在文德殿前面搭筑一个台子,我将面对苍天待在那台子上。三天不下雨,爱卿等一块把我烧了,以此来回应天谴!”吕蒙正等人惶恐不安,向太宗谢罪,藏起诏书没有颁发给政事堂。不料第二天就下了大雨,蝗虫几乎全部死掉,解除了蝗旱之灾。
皇上要自焚!
这是什么节奏?
原来这是一个来源甚古的吾土传统。
夏商周,史称三代。一般认为这是传统中国“天下为公”的时代。三代之前,皆有巫师。巫师负有与天帝交流沟通,为民祈福的责任。这是从更早的部落时代即形成的一种分工。如果天下灾害过重,巫师祈福无效,就要“升天”去面见天帝,当面陈述,继续为万民祈福。三代之际,君王即“天子”,天帝之子,成为比巫师更重要的万民领袖,或者说,是集中了天子、巫师与领袖为一体的邦国首领(而不是部落首领。按国家起源原理,先有部落,后有部落联盟,而后有部落大联盟,国家出现),天下有灾,君王有责,成为三代以来的“罪己”传统。这个传统一直影响到近代,大清王朝的帝王也常常会颁发“罪己”性质的诏书,以此来忏悔罪恶,昭告士庶,祈请天帝。历来《罪己诏》的关键词是“万方多难,罪在朕躬”八个汉字。有些时候,帝王不愿意“罪己”,明白大义的臣子就会劝谏帝王“罪己”,大唐王朝的名臣陆贽就曾劝谏德宗下《罪己诏》。苏轼评论此事有言:“罪己,以收人心,改过,以应天道。”所以天下灾害严重,替代了巫师职责的帝王,有了向天帝吁请的责任。
三代时的殷商第一任首领汤王,执政时天下大旱,多年祈雨而不得。最后,汤王决定自己“升天”去找天帝,当面祈求降雨,救助万民。
但“升天”是有仪式的。汤王“升天”的仪式在一个叫桑林的地方。现场搭好了一座由柴薪堆起的燔祭高台,汤王理了发、剪了指甲,而后,沐浴更衣,端端正正地坐在高台上,向天帝祷告说:“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
(天下大旱,是因为)我一人有罪,天帝您不要连累万民;即使万民有罪,那也是因为我一人治理天下不当而造成的,那就由我来承担罪责。恳请天帝,不要因为我一人的无能,连累到万民的性命!
故实的展开非常富有戏剧性,就在汤王祈祷之后不久,也许就在点火焚祭之际,天帝降下雨来。
《吕氏春秋》《墨子》等先秦典籍,都记载了这个故实。
宋太宗赵炅继承的,就是源于远古,主要是源于汤王的传统。
“五行”,不仅是“五行终始”,不仅与王朝更替的合法性相关,还与汉代以来“天人感应”的政治哲学理念相关。对应于“五行”的各种自然现象,如对应于“水”的沟渠、水患、祈雨等,都有了灾异示警的功能。所谓“天人合一”,在推演君王领袖对政制事件负起第一责任的道义担当方向上,具有政治哲学的意义。而历代君王视“天谴”等义于“示警”,而且坚持认为主要是向君王、宰辅,而不是向普通臣僚和士庶“示警”。这方面,历代君王认识上,有着高度的一致性——那些死不认错的昏暴之君例外。
所以历代正史《五行志》事实上是历代灾异的记录。浏览历代《五行志》,可以感受到历代君王在自然灾异面前的悚惧恐惶,以及频繁颁下“罪己诏”的谦卑自责,从中感受到先哲政治设计或文化演绎的独特魅力。《清史稿》就干脆将“五行志”改为了“灾异志”。
在不信天不信神的人看来,往往以为殷商汤王、太宗赵炅这类“欲自焚”的举动是一种虚假的阴谋,认为他知道自己不可能“被自焚”,所以故作大言,以欺哄天下,云云。读近代以来的各类文史书,往往会看到这类说法。大意就是:帝王玩权术,欺骗天下。
我不信这类意见,并认为这类意见多属于无甚思想含金量的“阴谋论”。
天下何其广大!一个帝王的权术就“欺骗”了亿兆士庶,独独“欺骗”不了“阴谋论”者?这个“阴谋论”者的“智慧”岂不近于神?
一般来讲,这类“阴谋论”者的意见,多流行于坊间;制作这类“阴谋论”的人物也未必真的相信“阴谋论”。此类“阴谋论”,无非是想证明“封建社会”(大宋事实上已经不属于“封建社会”,但囿于近代传统,受教科书影响的人们还是愿意习称二千多年施行郡县制度的帝制时代为“封建时代”)制度不合理,因此连带着说“封建时代”的人也不合理,帝王作为尤其不合理而已。这个话题展开来说需要篇幅,而且无聊,此处还不是我来讲述这个问题的苑囿,且略过不提。但我知道的是,这个命题下的明白人,会越来越多。
简言之,我相信历代“贤君”面对五行变异时的真诚和敬畏。宋太宗赵炅“欲自焚”,与汤王的“欲自焚”一样,都是真诚敬天、为万民祈福的仁爱举动。说是“感天动地”,不算过。
贰励精图治
宋太宗践祚后,振奋精神,发愤致力天下大治,史称“励精求理”。理者,治理也。但在太平兴国最初几个年头,他的邦国治理曾有“失衡”“失宜”倾向。孔子论及中庸智慧时有名言:“过犹不及”。宋太宗在几件事情的处理上不免“过”了。
赏罚“失宜”的政治败笔
宋太宗赵炅践祚后,振奋精神,发愤致力于天下大治,史称“励精求理”。理者,治理也。但在太平兴国最初几个年头,他的邦国治理曾有“失衡”“失宜”倾向。孔子论及中庸智慧时有名言:“过犹不及”。赵炅在几件事情的处理上不免“过”了。
有一个叫孟蛮的官员,朝廷拟定他到窦州去做录事参军。窦州在今天的广东广西交界处,汉代以来算是蛮荒之地。录事参军是地方监察官,负责管理地方官吏档案,同时负责察举他们的善恶,有向朝廷汇报的责任。这个职官对于制度性管理地方有重要作用。但孟蛮先生嫌窦州这个地方太偏远,不去上任,反而“诣匦自陈”。“匦”是一种四面有口的小匣子,一般放在朝堂附近,臣民有意见,可以投书其内,有内侍会定时取走给皇帝看。孟蛮估计是到了该上任的时间没有走,写了封信投在“匦”内,自我辩解。赵炅看到这个投书,大怒,给了他一顿棍子,史称“决杖”,流放到更僻远的海岛上去了。
有一个叫綦廷珪的朝官,请了病假。病好后,按程序,他需要先到主管部门销假,然后“朝参”,要向朝廷表明病假结束了。这些他都没做,直接回到原来的工作单位上班了。赵炅不高兴,处罚了他,还连带着处罚了他的上级——好几个人都做了降级处理,潘美、王仁赡二人也是他的上级,没降级,但都罚了三个月的俸禄。
有一个叫刘珝的殿中丞,也即掌管禁中日常生活的朝官,外放到剑州(今属四川剑阁县)做州官。那里发生了偷盗官物事件,刘珝就招募人告密,抓获了盗贼,并上疏要求朝廷赏赐这个告密者。赵炅也不高兴,认为刘珝不用心去抓捕贼盗,擅自赏赐招募告密者,干脆罢了他的官,还发出诏令“永不录用”。
赵炅给这几个人的处罚,今天来看,都不轻。
孟蛮不愿到边远地区上任,罢职也就是了;打棍子、流放,罚过重。
綦廷珪不按规章制度办事,警告批评也就是了;连上级一块惩治,罚不公。
刘珝招募知情人检举揭发,也是一法;罢官,还“永不录用”,罚失正。
这种过重、不公、失正的惩罚,赵匡胤时代也可以见到。但是与历朝历代比较,赵家兄弟的帝国,这类错判可能是最少的。他们对惩治贪官很凌厉,但对一般官员的过失,往往比较优容,这也是敛天地杀气、养人间和气之道。但赵家兄弟不时可以见到的这类偏狭、躁急,以个人喜怒情绪影响决策,赏罚“失宜”的做法,毕竟属于政治败笔。
泼皮乞丐之死
赵匡胤的这类“失宜”与个人天性有关;赵炅的这类“失宜”则更复杂一些。他践祚之初,没有赵匡胤那般武功,因此当朝立威,需要一点辣手。当着强枝弱本的藩镇习气还在浮漾的时代,出于对政治秩序的追求,建构并推演领袖权威,有其正当性理由。他要“杀伐立威”。这样,赵炅的赏罚“失宜”与赵匡胤的赏罚“失宜”,就动机而言,就有了性质的不同。
宋人蔡绦笔记《铁围山丛谈》说一太宗故实,荒诞中可以见出士庶意见。
故实说宋太宗赵炅刚刚做了皇帝,很想让朝廷内外对他的治国能力和公道仁德心服气服,于是,有了一桩奇案。
说东京汴梁有一泼皮乞丐,要饭时稍不如意,就要倚门大骂,主人被骂苦,出来道歉,半天也打发不走他。东京城的土豪雅豪都惹不起他。某日,这泼皮又来一户人家大骂,主人出来赔上小心,说了无数好话,他还是不依不饶,什么难听骂什么。周遭围观者越来越多。忽然,人群中跳出一持刀汉子,刀光闪出,泼皮已经倒在血泊之中。刺客留下了作案工具,从容离去。
官府追拿凶手不得,第二天报到朝廷。太宗大怒,颁下口谕,大意说:朕现在正要“太平兴国”,不料还有这等白昼杀人的五代恶习!此事绝不轻饶!于是下令从严从快,限期捉拿罪犯。
眼瞅着限期就到,东京城官府恐惧无法交差,最后根据这个事件另外的逻辑,推断乃是主人被泼皮骂怒,“不胜其忿”,无法忍受,亲手或雇人杀了这厮。然后就以此逻辑定案。案件整理为卷宗,上报。
太宗对司法者也即东京市长说:“你们能这么用心,很好。但还是要重新核对一番,不要弄成冤案。另外,把那把杀人刀拿来我看。”
又过了几天,东京市长登朝,坚持此前的定案意见,并将卷宗和杀人刀一起呈上。太宗问道:“你确定就是主人不胜其忿而杀了乞丐吗?”市长说:“肯定是。已经反复审核过了。”太宗闻言冷笑一声,回头对小内侍说:“把我的刀鞘拿过来!”小内侍当场取过刀鞘,将那把杀人刀放入,严丝合缝。
原来,乃是太宗派人杀了乞丐,东京市长显然判了一个冤案。
真相大白,太宗留下一句话:
“如此办案,怎么能不妄杀人呢!”
说罢拂袖而去。
根据这个故实,似乎可以见出宋太宗为了收拾人心,有意制造无头案,要东京市长去想法子。但破案难度太大,市长怕得罪朝廷,只好制造嫁祸于人的冤案,试图好歹了事,最后太宗又解密事实真相。
故实似乎想告诉世人:太宗以此警戒地方官,不要制造冤假错案!
太宗这一招确有惊悚效果——站在时光的这一面,甚至不难想象那位东京市长面对谜底目瞪口呆的样子。估计这位市长一辈子不敢再制造这类冤案。
此事或许对天下“依法治国”有利,但却不符合儒家伦理与道义,也不符合法理公正。
因为那个乞丐法不当诛。
史称“庚申,以皇弟永兴节度使(治所在今西安)兼侍中廷美为开封尹(略相当于东京市长)兼中书令,封齐王”,赵匡胤驾崩的第七天,庚申日,赵光义就封赏正做着永兴节度使的皇弟赵廷美为东京市长兼中书令(宰相之职),又封为齐王。这样看,《铁围山丛谈》中说到的这个制造冤案的东京市长就应该是赵廷美。个中又有玄机。
蔡绦笔记《铁围山丛谈》写太宗赵炅,往往明褒暗贬,看上去是褒扬赵炅,但细味之,几乎等于在黑赵炅。如那个讲述“射杀花蕊夫人”的故实:说花蕊夫人归宋后,赵匡胤“惑之”,也即被花蕊美色所迷,赵光义也即赵炅多次劝谏,赵匡胤不听。赵炅干脆将其射杀。这个故实表面上说赵炅有江山社稷情怀,用特殊手段打破“红颜祸水”的咒语,事实上却可定案为冤杀无辜、草菅人命——假如花蕊夫人确有其人,假如因此而死,太宗赵炅岂不过于心狠手辣?这哪里是一代“贤君”气象?
《铁围山丛谈》记录赵炅这两件事,情节荒诞——太宗要“立威”,自有丈夫手段,不必设局冤杀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乞丐;太宗爱大宋,自有英雄气象,不必悲情冤杀一个美丽的柔弱女子,何况,这个柔弱女子并不存在。
说史上并无花蕊夫人,《大宋帝国三百年》第三本第五章《全师雄·孟昶·花蕊夫人》已经说过。我的结论性意见就是:这俩故实很可能都属于瓜棚豆下的扪虱闲话、茅檐日下的野叟曝言,茶余饭后的坊间奇说,不可信。
张道丰死里逃生
太宗对冤案极为重视。有一故实可以做证。
说有一个循吏,名叫邵晔。这是一个自幼嗜血的人,太平兴国八年(983)中进士,做了蓬州(今四川营山县)录事参军,负有监督和管理官员档案的职责。知州名叫杨全,此人性情粗率而又蒙昧。州境内有庶民张道丰等三人,被人诬告为劫匪强盗,都要判处死刑,判词已定,卷宗也整理完毕。但邵晔察觉到此案有冤情,就不在文件上签字,并告知知州杨全,要重新审核。杨全不听,派人带着张道丰等人去“抵法”,也即要正刑伏法。张道丰等不服,临刑前号呼“冤枉”。按大宋法条,正法之前喊冤,要带回重审。邵晔就开始了重新复核。不久捉到了真正的匪盗,张道丰等人获释。杨全被削籍为民。
邵晔在任职期满,到朝廷述职时,太宗对他说:“尔能活吾平民,深可嘉也!”你能平反冤案,让我的子民能够活下来,太值得嘉奖啦!于是赐钱五万,并下诏“以全事戒谕天下”,以杨全制造冤假错案的事告诫全国各级官员。邵晔因此而授予光禄寺丞,让他出使广南采访刑狱。
这样的宋太宗,可能去为了解决冤狱问题,再去制造另一场冤狱吗?
孟蛮、刘珝、綦廷珪事件,均见于《续资治通鉴长编》,是书为记录大宋帝国的重要史料,是正史《宋史》的主要资料性来源,也应该属于正史之列。蔡绦《铁围山丛谈》则是典型野史。今天对比来看二者记录的这几条故实,会有新的况味。简言之,太宗杀乞丐,此事很可能子虚乌有。但为何会有这类故实呢?因为太宗赏罚,有时往往“失宜”,因“失宜”而“失衡”。
赏与罚,权柄极重。无论传统政治治理抑或现代政治治理,公正赏罚是题中应有之义。政治与伦理最后的不可化约的核心、应然价值“公道-仁德”,很大程度体现于“赏罚系统”。宋太宗赵炅对官员惩罚过重、不公、失正,就是政治“失衡”。是对应然价值的义理背离,因此属于“失宜”。这类历史故实与《铁围山丛谈》的野史记录,就有了符合人物性格的逻辑链条的一致性——他要“杀伐立威”。海客、野老们聊天,就有了添油加醋、向壁虚造的印象来源,于是有了人类学上母题的衍伸。因为有孟蛮、刘珝、綦廷珪的“故实”,所以有了杀乞丐、杀花蕊的“故事”。“故事”在“合理想象”中,包装为“故实”,进入野史出笼了——这类故事是安不到赵匡胤头上的,也安不到宋真宗、宋仁宗……头上的。宋太宗赵炅先生是虚构故事最合适的主角,谁让他在处理孟蛮、刘珝、綦廷珪案例时过重、不公、失正呢?
转运使
赵炅“励精求理”故实甚多,“不合宜”也即“不合义理”之处不少,但“合宜”也即“合于义理”者更多。
他善于学习。在后来的日子里,他的作为并不比乃兄差,甚至有些地方,就政治家责任伦理而言,他的道义担当与政治智慧,还超过了赵匡胤。
自赵匡胤时代起,大宋对五代十国道义沦丧的格局就有拨乱反正的自觉意识,成就君子,而不是纵性做小人,渐渐开始蔚成风气。但事情往往也容易走向另外一极,官员们开始出现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颓势。这不是“励精求理”的宋太宗愿意看到的局面。契丹在草原虎视眈眈,北汉在河东伺机骚扰,吴越在江南占据一隅,清源在三闽尚未归顺,藩镇余风尚未涤荡一清,大宋刑统尚未深入人心,民生弊端还有待改善,道义天下还有待推衍……大宋正是需要人才之际,面对温温吞吞、无所事事的官员,赵炅似有一种无力感。
郡县治、天下治。他决计从地方开始,改变这种局面。
为了督成地方治理,从太平兴国初年开始,大宋就派出了中央巡视组到地方访查。最初,这类巡视组由转运使兼职领衔,诸州诸县,各级官员,工作优劣,都要做出考核判断。转运使,是负责财赋,主要是负责军需物资的职官,略相当于后勤部长。赵炅对此一职官很看重,赋予了转运使更大权力,包括维持地方治安、清点地方刑狱、推荐地方贤良等,现在,又有了考察地方官吏的职能。这些活儿,原本都属于节度使的。但节度使自唐末以来渐渐演绎成地方藩镇割据势力,尾大不掉,于是有了五代十国的乱世。现在赵炅派出官员“暂行”巡视工作,就有了集权的效果。说“暂行”,是因为转运使一职,无论职权多么重要,都是临时差遣。“勾当”已毕,工作完成,归阙,回到朝廷,这个职位就撤销了。“勾当”是宋人常用口语,作及物动词用时,有“处理”的意思。大将曹彬平定南唐回来,交差,就有“奉勑江南勾当公事回”字样,意思是:奉朝廷差遣到江南处理公事回来了。从太祖“收兵权”开始,到太宗一代完善临时差遣机制,一点点地化解了可能的藩镇割据威胁。
转运使在地方系统内,知州、通判、监官、京朝官等,都是察举对象。评定这些官员,政绩优异者为上,恪守本职工作者为次,部内粗有治理效果者为中,而处理事情怠惰,没有治理成绩者为下。转运使要将地方的吏治情报和判定意见在年终汇报到朝廷,以备朝廷大行诛赏。
宋代历史评论家吕中曾有评论说:“转运置于乾德,本以总利权耳,而兼纠察官吏自此始。厥后有判官,有副使,又有提点刑狱,皆所以纠察官吏,此汉部刺史职也。本朝之监司,以台、省、寺、监为之,虽宰臣、侍中为帅,亦许弹劾。此我宋三百余年无藩镇之患者,盖以此也。”转运使一职,始于太祖乾德年间,本着总揽地方财经大权,并兼有纠察官吏的目的。后来又有判官、副使,又有提点刑狱,都是以此来纠察官吏的。这原来就是汉代刺史的职务。本朝的监司,以御史台、中书省、大理寺、监察院来负责,即使是宰辅、侍中做了地方大帅,允许弹劾。我大宋之所以三百余年没有藩镇之祸患,原因在这里。
大宋的监察制度是历来政制设计中,做得最好的。
转运使将地方治理情报,呈给朝廷。出于谨慎,朝廷往往还要再派出专使按转运使提供的信息,进一步廉察复核。这样,就以文职方式将地方控制在中央。有此过程,地方官吏的优良中差,中央一目了然,而藩镇割据的可能也就越来越渺茫。因此,转运使一职的设置,是藩镇割据的克星。
但问题也有另外的一面。地方官往往乐于居于“次”一等,只要恪守职责,不出事,就等于“无功亦无过”,转运使的察访不会给更低的评价。如此,保住官位的成本最低。而转运使自身也有因循怠惰之辈。
于是,出于“励精图理”的强势政制,太平兴国年间,赵炅对“疲软不胜任、惰慢不亲事”的“老好人”官员做了“免官”处罚。譬如,掌管诉讼定刑判案的河南府法曹参军高丕、负责秘书工作的伊阙县主簿翟嶙、执掌全县行政的郑州荥泽县令申廷温等人,就因为这个原因被“免官”。
有一位荆湖南路转运使崔宪,副使许奇,在处理某一事件时“稽留不决”,拖延着不做决定,这也属于“疲软不胜任”。调查属实之后,崔宪被降职,许奇被组织部开除,削去所有官职,史称“除籍为民”,并追回过去赏赐的五十万铜钱。大宋有一个不成文的制度规定:如有犯罪,可以追回往日恩典。
郭贽的“愚直”与德举
太平兴国八年(983),赵炅还免去了一位参知政事,副总理级别的高官郭贽。
据说这位郭贽曾经因为某事上奏,奏折中有言:“臣遭不次之遇,誓以愚直上报”,意思是:臣因为得到皇上非同寻常的破格提拔,发誓用我的愚笨耿直来回报陛下。
话中“愚直”二字,也许不过是客套,但赵炅不爱听,召他说:“‘愚直’何益于事!”你这个“愚直”对政事又有啥补益!郭贽回答道:“虽然,犹胜奸邪!”虽然没啥补益,但总比奸邪之辈强哩!赵炅当然不希望属下都是“奸邪之辈”,但他也同样不希望属下都是“愚直之人”。郭贽答对后,赵炅忍了一段时间。有一次召他入宫讨论政事,没想到郭贽来前饮酒过量,答对之际“宿酲未解”,昨晚的醉酒还没有醒过来,糊里糊涂地说了些酒话。史称“帝怒”,罢了他的参知政事,连降三级为祕书少监,去做图书管理工作了,不久,又调他到荆南(湖南)去做了州官。
太宗还在做晋王时,郭贽就出入于府邸。此人有文采,晋王就令他掌管类似朝廷“知制诰”般的职务,负责府中一应秘书工作。但文采不是思想,郭贽草就的文件,往往有见识浮薄之处,所以常常被人“哂之”。太宗对制定朝廷内外诏令、制度文件的文臣,一直很重视,要任命谁,就一定会事先向宰辅咨询、访问,务必求得“才实兼美”者。初定人选后,太宗再将人召来跟他聊天,史称“观其器识”,然后才将任命书下达。为此,太宗还对左右说:“朕早就听人说过,朝廷任命一个知制诰,亲族们都来庆贺,认为这是‘一佛出世’,真是太不容易啦!郭贽,过去是我的门人,但是一直缺乏时论名望。但我因为喜欢他文笔,就命他掌管秘书工作起草文件。听说他文件往往有不合道理处,很被人嘲笑,朕也为之羞愧。所以始终不能让他进入翰林之地。”
在赵炅那里,“愚直”与“疲软不胜任、惰慢不亲事”之类半斤八两。
今日来看,郭贽或许有“愚直”的一面。他到了宋真宗时代还在,真宗就称赞他是“纯厚长者”,这个评价虽然并不就是“愚直”,但却与郭贽自诩的“愚直”颇为神似。
郭贽也曾有过几件德举。
大将曹彬曾经被人诬告,郭贽极力为曹彬辩解,最终救助了曹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