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傅兰雅口译,应祖锡笔述:《佐治刍言》,第十二节,页3。
(44) 王宏斌:“戊戌维新时期的‘群学’”,《近代史研究》,第二期(1985),页240—49。
(45) 参见梁启超:“变法通议·论学会”(1896),载《饮冰室文集之一》,第一册,页31。
(46) 参见“论会即荀子群学之义”,《强学报》,第一号(1896年1月12日),页3—4。
(47) 梁启超:“说群序”,载《饮冰室文集之二》,第二册,页3。
(48) 欧矩甲:“论大地各国变法皆由民起”,《时务报》,第五十册(1898年1月3日),页1。
(49) 谭嗣同:“壮飞楼治事十篇”,第九,群学,载《谭嗣同全集》,增订本,下册,页444。
(50) 荀子曾这样论证:“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故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故宫室不可得而居也,不可少顷舍礼义之谓也。……君者,善群也。”《荀子·王制》,卷五,页7—8。
(51) 严复:“原强(附《原强》修订稿)”(1895),载《严复集》,第一册,页16。
(52) 谭嗣同:“壮飞楼治事十篇”,第九,群学,页443。
(53) 梁启超:“说群序”,页3。
(54) 梁启超:“湖南时务学堂学约”,载《饮冰室文集之二》,第二册,页27。
(55) 虽然“荀学”是晚清今文经学的组成部分,但荀子和维新思潮的关系是颇为复杂的。谭嗣同等因反对君主专制而批判过荀学,故梁启超曾指出戊戌维新时,曾出现一个排荀运动。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收入朱维铮校注:《梁启超论清学史二种》(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页1—88。但正如朱维铮所说,当时批判荀学和反对荀子是不同的,而且晚清“排荀”与“尊荀”是同时存在的。参见朱维铮:“晚清汉学:‘排荀’与‘尊荀’”,载《求索真文明》,页333—50。因此,从荀子的某些言论阐发的微言大义推出群学,显然和利用今文经学来为改革制造理论根据存在着内在联系。
(56) 爱汉者:“新闻之撮要”(道光甲午年二月,1834),《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页92。
(57) 参见《汉语大词典》,页4735。
(58) 郭嵩焘:《伦敦与巴黎日记》,卷廿七(光绪四年十二月二十日,1879),页866。
(59) 麦肯齐(Robert Mackenzie)著,李提摩太、蔡尔康译:《泰西新史揽要》,第十七卷,奥地利阿国(亦名奥斯马加)(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页305。
(60) 张坤德译:“中国私会(英国掌教与日报访事人问答节略)”,《时务报》,第十七册(1897年1月13日),页15。
(61) “英员抒论”,《知新报》,第一百二十七册(1900年9月24日),页35。
(62) 太平洋客(欧矩甲):《新广东》,引自《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上册,页308。
(63) 太平洋客:《新广东》,页302。
(64) “大同日报缘起(摘录)”,引自“秘密结社之机关报纸”,《新民丛报》,第三十八、三十九号合本(1903年10月4日),页13。
(65) 太平洋客:《新广东》,页298。
(66) “中国之改造”,《大陆》,第三、四、八期(1903年2,3,7月),引自《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上册,页418。
(67) 云窝:“教育通论(绪论)”,《江苏》,第三期(1903年6月25日),页11。
(68) 大我:“新社会之理论”,《浙江潮》,第八期(1903年10月),页1。
(69) 中国之新民:“俄罗斯革命之影响”,《新民丛报》,第三年第十三号(原第六十一号)(1905年1月20日),页5。
(70) 戊戌前,“上流社会”、“下流社会”主要在译文中使用,很少用来指中国的情况。
(71) “编辑说明”,载《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上册,页1。
(72) “数据库”检索也表明,“秘密社会”、“下层社会”、“下流社会”等的使用大多集中在1902至1906年这个时段。
(73) 云窝:“教育通论(绪论)”,页8。
(74) “民族主义之教育”,《游学译编》,第十册(1903年7月),页7。
(75) “民族主义之教育”,页9。
(76) 大我:“新社会之理论”,页1—13。
(77) 壮游:“国民新灵魂”,《江苏》,第五期(1903),页7。
(78) 太平洋客:《新广东》,页308。
(79) 觉佛:“墨翟之学说”,《觉民》,第七期(1904年6月),引自《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册,页866、868。
(80) “广解老篇”,《大陆》,第九期(1903年8月),页431。
(81) 刘师培:《攘书·罪纲篇》,收入《刘师培辛亥前文选》,页40—41。
(82) 激烈派第一人:“论激烈的好处”,《中国白话报》,第六期(1904),引自《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册,页888。
(83) 公衣:“国民之进步欤”,《江苏》,第二期(1903年5月27日),页6—7。
(84) “问答”,《新民丛报》,第十一号(1902年7月5日),页2。
(85) 艾尔曼(Benjamin A.Elman)著,赵刚译:“中国文化史的新方向:一些有待讨论的意见”,《台湾社会研究》,总第十三期(1992),页1—25;《经学、政治和宗族——中华帝国晚期常州今文学派研究》(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页19。
(86) 详见1.5节。
(87) “宪政编查馆会同民政部奏拟订结社集会律折(附片并清单)”,《东方杂志》,第五卷第四期(1908年5月),页229、230。
(88) 梁启超:“变法通议·论学会”,页31。
(89) 金观涛、刘青峰:《开放中的变迁》,页96。
(90) 参见张玉法:《清季的立宪团体》(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1),页144。
(91) 梁启超:“变法通议·论学会”,页31。
(92) 金观涛、刘青峰:《开放中的变迁》,页140—46。
(93) 严复:“译余赘语”(1903),载斯宾塞(Herbert Spencer)著,严复译:《群学肄言》(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页xi。
(94) 严复译:《社会通诠》,页115。
(95) 戴鸿慈:“序”,载《出使九国日记》,页29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