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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倒影》作者:十年砍柴
书名:历史的倒影
作者:十年砍柴
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年5月1日
ISBN: 9787218099705, 721809970X
内容提要
《历史的倒影》收入网络知名人士十年砍柴的读史访古心得三十八篇,全书分为观治道、察世情、品文化、看山川四个部分,通过解读历史细节比照现实,借古阐发微言大义,寓历史趣味性和思想文化性于一体,读来让人不得不对中国历史与现实展开深刻而独特的思考。
《历史的倒影》收入广东人民出版社“百家小集”书系——口袋中的百家讲坛,思想界的小集大雅。
云集学人,结集最新思想随笔,与知识分子面对面。
作者简介
十年砍柴,本名李勇,一九七一年生,湖南新邵人,知名专栏作家、文化评论家和网络红人。一九九三年毕业于兰州大学中文系,先后栖身于北京某上市公司、国家某部委,一九九九年因国务院机构精简分流到《法制日报》。二〇〇八年十月加入语文出版社,现任语文出版社文化图书部主任。出版有《闲看水浒——字缝里的梁山规则与江湖世界》《皇帝、文臣和太监——明朝政局的“三角恋”》《晚明七十年:1573—1644,从中兴到覆亡》《闲话红楼:大观园的后门通梁山》《进城走了十八年》等作品。
目 录
自序 似曾相识的历史和现实
观治道
一五七二年的“聂树斌冤案”
恶吏的选择和下场
巡视大员变异和乱世多钦差
官员“被自杀”的大清版
清代官员出洋的考察报告
赵尔丰,生于末世运偏消
免职官员复出的逻辑
民心如何计量与测评
铜臭上喷香水的“雅贿”
索贿的艺术
孔子苛责“官商”臧文仲
“楚材晋用”的下场
一个县令引发的审判权之争
低薪制下官员的活法
市、县委书记与古代知府知县权力之对比
察世情
中国社会板结化的历史观察
仙界高层流动停滞之害
“官二代”的生命力
孙悟空的两次“反垄断”
当八戒的住房遭遇悟空的强拆
合伙企业到独资公司的转变
奢靡亡国:被简单化的道德解读
方术:权力的润滑剂和迷幻药
禁《水浒》的那些往事
古代如何防止“高考移民”
品文化
历史:小说家的“药引”
从《击壤歌》谈食品安全
鲁国的文化软实力
闻鸟鸣与听春雨
尊重尸体的文化传统
读《申报》的湘西少年
一位余姚青年的上海梦
故园凋零父辈老斯文不断子弟在*
看山川
分属父子俩的南北二京
帝国的命脉大运河
触摸文脉品庐山
婺源被发现 徽州被丢失
站在草原和农田交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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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似曾相识的历史和现实
我是一个历史爱好者,自小对家族、村庄、所生长的地区的过去有着浓厚的兴趣。
不仅是本人,我想如我一样在传统乡村长大的中国男性,无法不对历史感兴趣,因为我们生长的氛围里处处有着“历史教育”。从孩提时起,爷爷辈的老人给你讲村庄、家族的历史,逢年过节村庄的舞龙灯、社戏、祭神等活动几乎都是“历史剧”,身边的庙宇、祠堂等建筑也无声地讲述着历史。待到进学校读书识字,从传统的私塾到后来的新式学校,书本里充斥着古代圣贤或革命先烈的伟业与嘉言。
历史或历史教育,在中国有着近乎宗教的地位。中国社会的精英士大夫阶层,多半遵循着孔子“不知生焉知死”的训导,对死去后是否存在天堂或地狱,灵魂归于何处,并没有太多锲而不舍的追问,他们喜欢把目光投向这个民族已经走过的路,从历史中寻找、总结兴衰废替的经验教训,从历史中生发人生或社会的行为规范与准则。统治者和庶民也接受了这样的“历史教”,慎终追远是普通国人的道德目标,死后的历史评价是君王与权臣常常考虑的。所谓“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留千秋骂名的恐惧甚于基督教文化中的末日审判。
在二十八岁至三十八岁——应该是男人精力最旺盛也具有创造力的时期,我做过十个年头的记者,从事时政和法制新闻报道,间或也应媒体之约撰写时事评论与文化评论。应当说,我们这代人成长和工作的时代,是远溯到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甚至一九一二年清室逊位至今,中国所经历的李鸿章所言“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中变动最为剧烈的时期。无论是官方意识形态还是社会治理诸方面,“与历史告别”几乎成为一种文化时髦和政治社会运动,在一段“极左”时期内,我们曾经引以自豪的文物典章、风俗建筑,皆被视为该扫到历史垃圾堆的“四旧”,中国从来没有过如此举全国之力来荡尽传统、割断历史。在我做记者时,所报道的一切,从外观上看,无论是国家权力机关诸如人大、党委、法院、警署等等都是照外国之物而建构的,还是宪法、法治、民主、司法公正等概念或话语体系,都源自西方,似乎我们已经生活在一个全新的国家里,那些湮没在历史典籍中的王朝已经和我们没有关系。
然而,随着新闻工作和时评写作的持续,我越来越发现,和历史说再见是那么的不容易。观察一些用现代词汇叙述的事件,比如司法不公的案件或“人民公仆”与“人民群众”的紧张关系,将那些表面上概念的泡沫弄开,会有很强的似曾相识之感——尤其是当观察者具备一些历史知识的时候。
以广受社会关注的群众上访为例,穷乡僻壤的小老百姓不相信法院审判,而愿意风餐露宿,避开地方官员设置的重重障碍,数千里赴京上访——这是中国人通过传统戏曲或评书所熟悉的告御状呀!几乎每一个冤案的昭雪,都靠“贵人相助”而非司法程序的自我纠错,那“贵人”必定是掌握权力的大官,他的批示使看上去无望的冤案峰回路转。这样的现实怎能让老百姓舍弃“清官情结”呢?
历史学者吴思先生比较过明清两代官场的“陋规”和现代官场的“潜规则”,如给上司送礼,竟然有惊人的暗合。“令人拍案叫绝的是,如今的官员和整个官场根本就用不着翻检什么古籍,他们无师自通,与明清官场患上了一模一样的病症,就连‘三节’也和明清一样选在春节、端午和中秋,绕开了官定地位远高于端午的元旦、五一和国庆节。这真是莫名其妙,妙不可言。持续数十年的决裂传统和培育新人的凶狠努力,居然只造就了一点行贿名称和技巧上的差距。”吴思文中提到的那些收红包、送红包的官员,多是五十年代生人,“文革”中经历过“停课闹革命”“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是中国一百余年来与传统文化决裂姿态最坚决的一代人,可他们能“无师自通”地赓续此类“官场传统”。
因此,在这个新技术日新月异、新名词层出不穷的时代,我观察世态人情、社会万象,喜欢做历史的比较,追寻历史的脉络和因缘,有时不免有今夕何夕之叹。
从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一代又一代当权者和知识人(士大夫),其中不乏有识之士,他们为列强环伺、国力不振、民生艰难而忧虑,“破旧”与“立新”几乎是一代代人的追求,许多人将百弊丛生归咎于旧传统、旧文化,将国强民富的希望寄托于“立新”,引进来自国外的新技术、新制度、新文化。应当说,一百多年来,取得不少的成就。从制度和话语体系来说,我们今天几乎是“全新”的,现代教育制度包括学科分类来自西方,公权力架构和社会治理的方式学习国外。更不用说现代科技的应用对普通人生活的改观,今天中国人乘飞机,坐高铁,开汽车,上互联网,生活方式和西方国家没什么区别。但越过器物层面和表面上的制度架构,深入去看中国权力的运行规则、社会的管理思路,甚至普通人的思维方式,和明清两代的社会究竟有何本质的不同?我看到的是制度的、文化的某些基因顽固地、换汤不换药地留存下来,许多中国人也习惯于循着传统的路径去解决问题。
于是,我在评论一些事件时喜欢透过历史来分析现实,这不是历史爱好者的讨巧,确实是因为现实就这样,它总是让人觉得“太阳底下无新事”。我在写作中不断提醒自己,要尽量避免简单的今古对比或者油滑的戏说以及牵强附会的影射。日积月累,这类文字竟然有了几十万字之多,但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去整理它们。
一晃多年过去了,我告别了记者生涯,一头扎进书斋,做一个语言文化的图书编辑,注意力离时事政治和流行文化越来越远,因此相关的文章也写得少了。过去那些透过历史看现实的文章,也躺在电脑里,我以为我不会再去翻看。承蒙认识多年而从未谋面的向继东老师不弃,他鼓励我将这些文字整理出版,于是我抽出时间将那些沉睡的文章进行选择、整理、修改,整理过程中对这些文字的价值又有了些许的自信,好像所言所论,在当下并没有过时。整理出版,能博读者一哂,就足矣。如果能让人读后,对看待当下纷繁芜杂的社会有所助益,那则是荣幸之极了。
年过不惑,我已没有用这类文字哪怕改变社会一点点的奢望了。中国唐代大文豪杜牧说:“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则说:“历史给人的唯一教训,就是人们从未在历史中吸取过任何教训。”看来中国和外国差不多,“以史为鉴”说起来轻巧,实行起来则千难万难。
二〇一四年七月 于北京
观治道
一五七二年的“聂树斌冤案”
明朝隆庆六年(一五七二年)九月,京师北京发生了一件大冤案,这一冤案让二男一女被错杀。
是年五月二十六日,服媚药过多的隆庆帝,在三十六岁盛年时就驾崩了,十岁的万历帝即位。老皇帝大行,新皇帝登基,这当然是帝国最大的事情。按照帝制时代的礼法,新皇帝在第二年元旦才能改元用新年号,皇帝的丧事当然耗钱耗时,直到九月,庙号穆宗的隆庆帝灵柩才埋进昌平的帝陵里。自然,这段时期京师的警戒级别会提高。集权政治体制下,同样的刑事案件,发生在平时和发生在特殊时期,那是完全不一样的。
可恰好这关键时期,九月十一日傍晚,一件恶性刑事案发生了。英宗的贵妃、宪宗的生母周太后的兄弟周寿,封庆云侯(今日海淀区苏家坨乡尚有周家坟,即是庆云侯家族坟地),他的孙子周世臣靠祖荫官居锦衣卫带俸指挥——明朝时锦衣卫是拼爹大本营,功臣、外戚子弟多安插此处,文官体系他们进不去,那得靠科考。他老婆早死,没儿女在身边,和一个叫荷花的婢女同居在东城的一条小巷内,只有一个叫王奎的男仆负责开门锁门。那天天刚黑,几个盗贼用斧头劈开门,进来抢劫。这周世臣毕竟是武官出身,也不含糊,拿着大棍子与盗贼对打,终于寡不敌众被杀,而荷花躲在屏风后面将这一切看得一清二楚。杀死周世臣后,盗贼抢走了一百五十两银子,也许是做贼心虚,走得匆忙,既没有仔细搜查是否有活口,临了还遗落了几两银子。
待盗贼走远了,荷花捡起盗贼遗落的银两,跑到那天正好在自家休假的王奎,哭诉主人被杀的前后经过。
盗贼如此大动静杀人,自然有邻居报官。因皇帝新丧,内外戒严,指挥张国维奉兵部的命令巡视这一地段,听闻一位皇亲国戚被杀死在自己的辖区内,而盗贼早已逃之夭夭,其内心恐慌可想而知。于是,按照破案的常规思路,马上带兵去周世臣的仆人王奎家去了解情况。这时候,正碰上荷花在王奎家。而且巧的是,隔壁一个当屠夫的邻居卢锦来王家讨要赊给王奎的卖肉钱。那年月,草民怕官,看到外面有全副武装的官兵往里面走,就吓得躲到床底下了。这就坏了,张国维不只抓住了王奎、荷花,还把床底下的卢锦拖出来,一询问,原来是个屠夫。
这下好了,重案得破了!一番刑讯逼供,三位小人物不得不承认:婢女荷花和屠夫卢锦通奸,并用财物买通了仆人王奎,一起将主人周世臣害死。周家的宗亲长老得知噩耗,前来探视,恰逢办案官吏抓捕三人不久,这几位长老也想当然地认为是年轻美貌的婢女勾结奸夫害死主人,便要求官府主持正义,说:主子待奴婢不薄,他们竟然干这样伤天害理的事,该碎尸万段!
有嫌疑人的口供,有当场起获的赃银,还有“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群众意见,这一凶杀案就很快结案了,将人犯移交刑部审理。每次上堂,三名嫌疑人都大喊冤枉,说是被刑讯,不得不按照办案者的意图招供。但刑部侍郎翁大立先入为主,听信了办案的张国维等人的指控,坚持认为乃奴婢杀主,是大逆。指示具体审案的司官尽快以此结案,判三名凶手极刑。但郎官、主事等中低级官员中,毕竟有不少专业人士,认为这样做太草率。一位郎中(司长)力主此案疑点多多。张国维等人甚至连死者的尸体也没有认证检验,究竟用什么杀死的,如何杀死的,诸多细节无法吻合。而且两位奴婢和一名熟人相勾结杀主人,何必劈开大门而入?又何必那样激烈的打斗?但在中国传统的政治格局下,谁官大谁就真理在握。翁侍郎上书皇帝,大讲三罪犯如何伤天害理。刚登基的万历帝还是小孩,当时首席内阁大学士是高拱,他也不可能认真调阅案卷,就拟旨批准了翁侍郎的上奏。有圣旨在手,自然就是“铁案”了,三人在万历四年被当街正法,相信官府说法的围观百姓无不对这三位奸夫淫妇、负恩恶仆被杀拍手称快。最搞笑的是,真正的凶手、那几个盗贼也混在围观群众中,私下里嘲笑官府的愚蠢。
真相的暴露也相当偶然,群盗为首者叫朱国臣,也是屠夫出身。养了两个歌妓,白天让人家出去唱歌挣钱,晚上让人家陪酒陪睡,稍不如意就痛加鞭笞。这两个歌妓不堪忍受,一次偷偷跑到官府,告发了朱国臣杀死皇亲周世臣,且将这个黑社会团伙的其他案子一股脑说出来了。于是兵部立即派官兵将朱国臣以及同党刘汝成、刘五等七人抓获,移交刑部审讯,这些人一五一十招了。原来周世臣曾带锦衣卫巡察时,数次对混在街市中的朱国臣瞩目,朱怀疑周可能知道自己暗地里干的那些盗抢勾当,决定先下手为强杀掉周世臣。
真凶被抓,而荷花等三人已人头落地两年了。舆论哗然,给事中、御史这些监察官纷纷要求追究责任人。而此时,力主以奴婢害主定案的翁侍郎已升为南京刑部尚书。这时北京的刑部尚书严清,出来为同僚辩护,他对主持朝政的张居正说:当初翁大立将张国维等人的侦查结论如实上奏,是为人臣者的本分,并不算什么大错,这件冤案的根源是办案的张国维。正在雄心勃勃推行新法的张居正当然也不愿意为一件冤案处分过多的官员,搞得政局不稳,于是听从了严清尚书的建议。翁大立提前退休回乡,三名主持审判的司官贬官出京,张国维被判处流戍边疆。坊间舆论对此处罚很不平,有人说张国维花重金运作,才处以轻判。
四百五十年后再审视此案,可得出这样的结论:造就冤狱太正常了,而冤案昭雪却相当偶然。原因乃是:一、破案的压力使具体办案者有制造冤狱的强大动机,而权力封闭运行,长官意志大于天,内部的监督、制约形同虚设;二、被冤者的救济渠道阙如,而不明真相的民意又使冤狱看起来具有某种“正当性”;三、制造冤狱的风险太小。若不是那两个歌妓冒死举报,这冤案就会永远冤下去。而最后的处罚,也仅仅让一个低级别的官员出来背黑锅。
不过现在看来,尚书被免职,司局级官员降级外任,具体办案者判处流戍,也不算太轻。至少在大明朝,人家没有装聋作哑继续拖下去,当年的办案者也没能继续待在高位上。张国维若泉下有知,恐怕会叹一声:生不逢时呀!
恶吏的选择和下场
凡虎狼作恶,必藉其爪牙。历史上的暴君奸臣害忠良之士,必定会通过恶吏实现,他们自己很少会亲自动手。高太尉陷害林冲,先有陆虞侯设局,后有董超、薛霸在野猪林差点让林冲“非正常死亡”,幸亏鲁智深一路护送。董、薛二人不死于花和尚的禅杖下,终死于燕青的箭下。这由施耐庵编出来的故事,符合一般中国人所谓报应不爽的善良愿望。
明天启年间,魏忠贤秉权,陷害东林党人,也有几个亲手将杨涟、左光斗等人秘密杀害在狱中的恶吏。有关明代的史书,记载这些人的死,都有一句话:“死诏狱”,也就是说,不经过审判,就不明不白地被锦衣卫监狱里的恶吏给害死。狱吏害死人,在我国可既有传统又有技术含量,《水浒传》中的武松,刚充军到施恩父亲管理的监狱中,先来的狱友就给他详细地介绍了狱里让犯人非正常死亡的种种办法。
天启四年(一六二四年),左光斗、杨涟、魏大中等几个对熹宗皇帝顺利登基有非凡贡献的官员,被魏忠贤指示锦衣卫都指挥许显纯抓进监狱——这个监狱不归刑部管理,也就是说游离于当时的司法制度之外,所以格外可怕。除顾大章之外,其他五人都被狱吏秘密处决。
第二年,免官回到江南闲居的几位君子又被东厂抓回大狱,秘密处死,其中包括黄宗羲的父亲黄尊素。
杀死这些忠良的恶吏都是同一伙狱卒,也许他们想立功的心愿太迫切,也许以为秘狱之下,无人可知。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尽管东厂想出一些办法防止监狱黑幕被外泄,比如每次家属探监并交纳“赃款”时(这些人无一不是被诬陷为贪污,且由东厂的人篡改供词,证明他们是大贪污犯),让家属跪在犯官十步之外,并用官话而不能方言交谈。可有一个叫“燕客”的侠士,同情这些被冤枉的人,花重金买通监狱的人,穿着狱吏的衣服,混进监狱,详细地记录了这些东林党人被刑讯逼供和冤杀的过程。
燕客在《天人合征纪实》中记录:“(七月二十四日)是夜,三君子果俱死于锁头叶文仲之手。叶文仲为狱卒之冠,至狠至毒,次则颜紫(有的史书记载为颜咨),又次郭元,二刘则真实人也。”几天后,袁化中和周朝瑞分别死在颜紫和郭元之手。一年后,黄尊素等君子也死在这三人之手。
而那个被燕客称为“真实人”的狱卒刘某,不但没有参与杀人,而且一直在暗中帮助这些被冤的文臣和燕客。如唯一没被暗杀而自缢的顾大章,本来也在被秘密处决的范围,刘某事前告诉燕客:“堂上已勒顾爷死期矣!期甚迫,奈何!”后在燕客的运作下,花了很多银子,也因为阉党顾忌舆论,不敢让六人全部不明不白死在监狱,最后顾大章唯一经过刑部堂上审讯,尽管也被判处死刑,但顾把六人在黑狱中的遭遇公布于世。
叶文仲这类恶吏为所以敢于为恶,不外乎两点,上司的胡萝卜加大棒。他们要立功要晋级要混得更好,他们为恶的时候几乎希望所有的人都沾上鲜血,如王伦让林冲杀人作“投名状”才能上梁山。如此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则彼此捆绑在一起,这也是为什么三个人分别充当黑手的原因。据此,我可以猜测,“真实人”刘某在他们中间,肯定是不得志甚至被排斥,这个人的下场如何没有记载,但刘某的存在让我的心不至于太灰暗,以为那个制度下不为恶就没法子生存,其实道路还是可以自己选择的。
叶文仲、颜紫的下场是史有明载的。崇祯帝上台后,阉党被剪除,被冤杀的诸君子被平反。这些东林党人的遗孤跑到京城来为父亲鸣冤叫屈,十九岁的黄宗羲当时满腔悲愤、血气方刚。他在《思旧录》中记载,他和周朝瑞的儿子周延祚,硬是将害死他们父亲的叶文仲、颜紫两人逮住活活地捶死。
叶文仲这样的恶吏当年行凶时难道就没有恐惧感么?非也,他们只是在利益诱惑和上司的压力下为之,也知道这是伤天害理的,也想过退路。杨涟被杀后,他生前留下血书藏在枕头中,他在血书中写道:“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与我何有哉?”血书最开始被恶吏颜紫获得,他拿着血书对同事说:“异日者,吾持此赎死。”
但颜紫等恶吏终于没能“赎死”,既然为恶,就不应该心存侥幸。
巡视大员变异和乱世多钦差
提到“钦差”,一般人脑中浮现的往往是电影电视和戏曲中的形象:一位年轻的官员手拿尚方宝剑,口含天宪,诛杀贪官,为民申冤。
应当说,传统中国社会的老百姓是具有相当重的“钦差”情结。因为钦差代表皇权,而现实中地方官吏尤其是基层官员太坏了,草民只好希望皇帝圣明,钦差是皇帝派来的,对其寄予厚望,不足为怪。从字面上看,“差”是临时性质的,钦差不是一个常设官职,而是某一时因某一事,皇帝派出信得过的人四处巡视,差事办完了,使命也就完成了。
自秦始皇废封建、建郡县开始,地方和中央的关系不再是周朝时那种层层转包的“高度自治”关系,而是总公司和办事处的关系,全天下只有一个法人代表,即皇帝,朝廷文武百官和地方封疆大吏理论上说都是替皇帝打工的。但打工的人总希望占老板的便宜,老板一个人看管不过来,于是就会派官员去查看,用严刑峻法来吓阻打工者不占或少占便宜。因此,从秦朝开始,中国历代王朝有完备的监察体系,秦朝的御史大夫属于“三公”之一,明清两代的左都御史亦是和六部尚书平级的高官。
既然替皇帝办事的,中央有六部,地方有各级官员,而纠察这些官员的有专门的监察官员,如明清两代的六部给事中(对部门的监察)和十三道御史(对十三行省的监察),为什么还要这类办临时差事的“钦差大臣”呢?
钦差的出现,一种原因是某种突发事件,关系到政局的稳定,如灾荒、民变发生,不能循规蹈矩地依靠行政体系运转来应对,皇帝只得临时派出官员,越过已有行政程序,去“救火”;另一种原因是已有的监察体系已经生锈了,皇帝觉得对原来的官僚体系有失控之忧,于是派心腹来直接处理政事,恐吓官员。
考诸历史,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政治越腐败,中央和地方、皇帝和文官集团的矛盾越尖锐,皇帝派出钦差的频率则越高。对多数文官而言,他们心底里是反感“钦差”的,因为官僚体系的运转有赖于制度的稳定,而皇帝临时派钦差越俎代庖处理政事,是对制度的破坏,也是对有相应职责的官员不信任。而对皇帝来说,那些官员背着我不知干多少坏事,挖我家江山的墙角,我凭什么信任你呀?
以汉代为例,到汉武帝时,已经建立起中央有御史大夫、地方郡国有刺史、县一级有督邮的三级监察网络。特别是刺史制度,算是一个创举,汉武帝于元封五年在全国分设十三个监察区,每区设刺史一人,负责一区的监察工作。刺史的职责是:“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刺史“六条问事”具体内容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卹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也。”
刺史的品秩很低,是六百石,和一个小县的县令一样。且明确规定刺史只管监察,不问民政,本质上,也算是“钦差”。但因为代表中央监督地方,所以“位卑权尊”。因为十三个大区刺史相对是固定的,他们代表皇权,对当地郡守的升迁和祸福有着决定性影响。时间不长,就出现了“监察官变异”。因为刺史可以借助皇帝给予的权力控制郡守,渐渐地就成为一个大区的实际最高行政领袖。到了汉末,刺史几乎是一个独立王国的最高领导人,辖区内的军政、民政全管,且可以世袭。明清两代的总督、巡抚,最初也是临时性的监察官职位。真正名分上的一省民政长官是布政使——雅称“方伯”,他领导的才是一级地方政府,所用印信是正方形,大红印泥,说明这是常任官。而总督、巡抚用的长方形(似先秦的兵符,一半留皇帝,一半给办差的官,办完后交回,合二为一才完整),用紫色印泥。但逐渐地,这类总督、巡抚由监察官变成地方最有权势的长官了。
从中央空降的监察官容易变异,也是情理使然。无论当初皇帝怎样信任他,他发誓如何效忠皇帝,一旦能掌握一个庞大地区众官员命运,也就等于掌握当地老百姓的命运;尝到权力的甜头,所谓屁股决定脑袋,皇帝的信任,对皇帝的忠诚,会让位于权力带来的利益。于是这类本应监察地方众官员的“巡视大员”,反过来和众多地方官合流,一起上占皇家的便宜,下侵百姓的利益。
皇帝当然也会看到这些,于是在制度明确的监察官之外,又隔三岔五临时派心腹,来监督包括监察官在内的各地官员。如设立刺史制度的汉武帝,经常派“绣衣直指”,持节巡察各地。“直指”,意即“衔命直指”,“指事而行”,具体为皇帝办某件大事。因此,这类钦差往往是皇帝的私人心腹,如汉武帝时的江充,就是著名的“绣衣”,因深得皇帝信任,飞扬跋扈,连太子都不放在他眼里,后被武帝灭族。到了唐代、明代,太监往往担当这类角色;到了清代,皇帝对手握重权的汉族地方大吏不放心,往往派旗人充当这类角色。
在监察制度和监察官之外,皇帝还屡屡派钦差巡视,看起来确是叠床架屋,但这是帝制的必然。如黄宗羲在《原法》中所言:“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这是集权制度下解不开的死结。
官员“被自杀”的大清版
嘉庆十三年(一八〇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山东即墨新科进士李毓昌的家中,本是一片喜气洋洋,突然接到江苏官府送来一个犹如晴天霹雳的噩耗:李老爷于十日前,在奉命去淮安府山阳县查赈的任上,竟“心神不宁”而自缢身亡。——“心神不宁”换现在的说法,大概是“抑郁症”。
李家上下自然万分悲痛。李膝下无子,留下一个寡妻,家族的大树倒了,李妻央求家族中见过世面、有武秀才功名的亲叔叔李泰清做主,前去江苏接回灵柩。不仅李氏家族,整个即墨县民间,都觉得这件事实在太蹊跷。李毓昌中进士那年虚岁三十八,几十年寒窗苦读,终于考取进士。吏部派其去江苏省候补知县。那时候,进士到下面的省里候职,俗称“老虎班”,榜下即用,遇缺即补。如果该省巡抚半年内还让新科进士坐冷板凳,那就得小心御史的弹劾了。李毓昌到江苏赴任时,正好那年夏天淮河和洪泽湖洪水泛滥成灾,哀鸿遍野。皇帝下旨向当地下拨赈灾银,其中灾情最重的山阳县分得九万九千两。这是一笔巨款,朝廷担心被官员贪污,照例在赈灾完毕后,派员前来进行审计。江苏巡抚汪日章觉得这位新科进士在等实缺时闲着也是闲着,于是派他作为查赈大员前去山阳县审查账目。
一个新科进士,前途似锦,怎么可能“心神不宁”而自杀呢?这实在不合常理。疑窦重重的李泰清将侄子灵柩接回家,离开山阳县时,该县知县王伸汉还奉送了一百五十两路费。
遗孀林氏清点亡夫之遗物,从箱笼中翻出一件皮马褂时,发现胸前及两袖血迹斑斑,衣服中缝有一张小纸片,上面写着:“山阳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负天子。”林氏马上找到叔叔李泰清,在他的主张下,合族决定开棺验尸,检验证明:毓昌死前身中剧毒。很显然,他是被害死的,而害人者最大的嫌疑则是山阳县知县。更为奇怪的是,跟着李毓昌前去查赈的几个跟班李祥、顾祥、马连升,在老爷死后,竟然没有回到故乡,而是在王伸汉的举荐下,在江苏几个县当了衙役——堂而皇之做官差了!
然而李毓昌自缢身亡,这是江苏当地的省、府、县三级官府做的结论,要推翻这一结论,是何等的不易,如果冒冒失失去京城上访,不但打草惊蛇,弄不好被当成刁民解押回山东。这时候,李毓昌的老师、时任安徽巡抚的初彭龄回即墨省亲,李家便向他哭诉冤情。得知自己的学生被残害,初彭龄十分震怒,他亲自撰写了状纸,让李泰清及李毓昌的堂伯李士璜(附贡生)携带诉状前去京城,在都察院前哭诉。有初彭龄在高层运作,这状纸较顺利地递进都察院。掌管全国纪检监察的左都御史看到此案太复杂,牵扯太广,干脆上报给嘉庆帝,听候圣裁。
嘉庆帝一看诉状,震怒可想而知。一个查账的新科进士被当地官员给害死了,若属实的话,那背后该有多严重的贪污腐败行为!于是下了两道圣谕:一是命山东巡抚吉纶立即组织公正精干大员验尸,二是责成两江总督铁保及江苏巡抚汪日章将原报案卷及涉案人犯火速解京候审。同时,嘉庆皇帝还在谕旨中严厉强调:“若不细心研究,致凶手漏网,朕断不容汝辈无能之督抚,惟执法重惩,决不轻恕!”山东巡抚接旨后,不敢怠慢,立即调集山东布政使即藩司朱锡爵、山东按察使即臬司张彤及济南府知府徐日簪、武定府知府金国宝、登州府知府石俊、历城县知县王嵩、嘉祥县知县周以勋、德州知州周履端、阳谷县知县王吉等九名省、府、州、县官员,并选拔精干“法医”前去即墨验尸。
山阳县知县王伸汉得知这个消息后,哪能坐以待毙,竟然请江湖上的黑道人物去即墨盗尸。因为一旦毁尸灭迹,案子就无法查下去了。哪想到李家早有防备,将棺材暂时掩埋在堂屋里挖掘的地窖中,日夜有人守护。大盗倒有职业道德,进不了李家的堂屋,便盗取门前进士旗杆的顶子回去交差。
联合调查组验尸证明:李毓昌是身中剧毒后,再被人用绳索勒紧脖子挂起来——显系被人谋害无疑。嘉庆皇帝闻奏,立即命军机大臣仪亲王坐镇督查该案,并由刑部、吏部、礼部、都察院一起组成专案组查案。
嘉庆十四年(一八〇九年)七月,案情大白:李毓昌等一行查赈大员来到了山阳。王伸汉恐贪污赈银之事败露,即贿赂查赈人。李毓昌这个忠厚耿直的山东汉子严词拒绝。为了避嫌,他不住王伸汉为之安排的县衙公馆,而选定了城郊的善缘庵作为寓所。山阳县共辖四十乡,每乡数十村。李毓昌带人一村村核对人数及所领赈银。一个月内复查二乡毕,将所查出的王伸汉借放赈之机贪赃枉法、克扣赈银之事造册欲上禀淮安知府。这样查下去,王伸汉的贪腐肯定会败露。
一不做二不休,王伸汉用五百两银子买通了李毓昌身边的仆人李祥、顾祥、马连升,然后宴请李毓昌,李推脱不过,王伸汉频频敬酒。喝高了的李毓昌回寓所休息,因酒后口渴,唤仆上茶。李祥趁机将毒药放于茶内,失去警惕的李毓昌一饮而尽。然后毒发吐血,三个恶仆将奄奄一息的主人勒死,伪造自缢假象,然后报告当地官府。王伸汉知道后大喜,派人先将李毓昌准备向府署呈送的呈状及户口清册取走,然后派人将案情报知淮安府。但百密必有一疏,他没来得及仔细清查李的遗物,没想到李毓昌担心被害,早有遗书缝在衣服内。淮安知府派办案人员前来查验,王伸汉便暗中送与白银二千两,淮安知府王毂收了银子后,心知肚明。于是,李毓昌因抑郁症“自杀”的报告出笼了,报到省府,管司法的按察使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经过专案组查明,朝廷给山阳县九万九千两赈灾银,知县王伸汉冒领了二万三千余两,自己独得一万三千两,其余一万两用来收买、贿赂上司和查赈专员。
经嘉庆帝御批,山阳县知县王伸汉斩立决,没收全部家产;淮安府知府王毂绞立决;两江总督、江苏巡抚、江宁布政使、江宁按察使胡克等一干高级官员分别判处流放或免职;三个谋害主人的仆人被凌迟处死。
李毓昌之冤最后得以昭雪,嘉庆帝亲自赋诗对其褒奖。李这样的官员在当时的官场实在是凤毛麟角。他饱读圣贤书多年,刚刚中进士出来当官,还有一种“不负天子”的道德自律。设想一下:如果李毓昌在官场待了数年后,还会那样一尘不染吗?他会不会向官场的现实低头?事实证明,九名查账的特派员中,只有两人没有接受贿赂。而王伸汉以银钱开路,和上司结成了利益同盟。如果不是李毓昌那位当巡抚的老师在背后运作,这个案子很可能就到不了都察院那里,更别说让皇帝亲自批示了。
一个疆土广阔、人口数亿的大清帝国,一件冤案要惊动皇帝,皇帝派大员组成专案组,才可能冲破阻力,使案情大白。这样的帝国是没希望的。
清代官员出洋的考察报告
鸦片战争以降,中国社会特别是士大夫阶层,流行“保守”与“变革”“媚洋”与“自大”之争。在我看来,这类问题多数时候是伪问题,关键是基于利益的判断,如果一旦觉得对己有利,大多数官员很快就会华丽地转身。
一八六〇年英法联军烧了圆明园,一八六四年太平天国占据为首都的天京城陷落。从外忧内患中刚刚喘了口气的清朝官僚层,对洋鬼子是又恨又怕,以为洋鬼子所居乃是生番之地。这时候,英法要求与清朝互派常驻公使,这一今日常见的重要外交措施当时被视为不可理喻的荒谬之举,在朝野看来,岂不是天朝的官员去外夷当人质,去伺候胡人,谁愿去受这种侮辱?只有思想开明的郭嵩焘答应前行,家里人以为他必成在匈奴牧羊的苏武,夫人自然不愿随同,只好带个小妾前行。
湖南名流王闿运送他一副对联:“出乎其类,拔乎其萃,不容于尧舜之世;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何必去父母之邦?”湖南士人们纷纷认为此行大丢湖南人的脸面,扬言要开除其省籍。郭大人到了“鬼域”后,又犯了“政治觉悟不高”的毛病,不但没有写文章驳斥鬼佬那套玩意不适合于天朝,天朝自有特殊的国情,典章文物远胜鬼域;而是说人家朝野官民的文明程度很高,这下捅了马蜂窝。他被调回国内,回到省城长沙,全城贴满揭帖,指责他“勾通洋人”。
等到了戊戌变法后,风气变了,年轻人留学,官员出洋考察成为时髦。一九〇四年日俄在中国东北大打出手,清廷竟然宣布中立。这样的耻辱对官员和庶民是一种莫大的刺激,再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条已成社会共识。于是乎,朝廷不得不挂起了“预备立宪”的招牌来舒缓民意。经老佛爷首肯,光绪帝发布诏书,选派五位大臣组成考察团,去英、美、日等国考察宪政。
最初确定五位大臣是:镇国公载泽、户部侍郎戴鸿慈、兵部侍郎徐世昌、湖南巡抚端方、商部左丞绍英。这五人并非酒囊饭袋,在当时清廷中,算是翘楚。载泽是“宗室贵胄,留心时事,素号开通”;戴鸿慈“久历部寺,颇讲新政”;端方是满蒙亲贵中有名的“少壮派”;徐世昌翰林出身,与袁世凯亦师亦友,后来当过一任民国大总统。五大臣出国前,出了变故,考察团尚未出京,在北京前门火车站就遭遇革命党人吴樾的炸弹,绍英受了重伤。行程便耽搁下来,不久后徐世昌改任新设的巡警部尚书,清廷便改派了山东布政使尚其亨、顺天府丞李盛铎充当。
尽管这些官员在同僚中算见识不凡,可是西方的宪政是个啥玩意,没人说得清。考察完毕后,他们必须交考察报告,这个报告是要交皇帝御览,且让天下人评议的。那时候没有互联网可以搜索下载,去外国图书馆临时抱佛脚拼凑也来不及了。出发之前,足智多谋的徐世昌就想到这点,他派翰林出身、在戊戌变法中亲近康梁而受到处罚的熊希龄,拿着大把银子东渡日本找枪手。
熊希龄找到谁?一个是他的湖南老乡、鼓吹君主立宪最起劲的杨度,另一位则是戊戌变法的重要人物、被清廷通缉避祸东瀛的梁启超。当时中国人里面,宪政知识能超过这两人的恐怕再也找不出来了。后来,梁启超的捉刀文章是《世界各国宪政之比较》,杨度的捉刀文章是《宪政大纲应吸收各国之所长》与《实施宪政程序》。有梁、杨两大才子当枪手,考察团没有了思想包袱,能充分在外国考察一番。
实事求是地说,五大臣率领的考察团,虽然也到过一些名胜地考察旅游资源,到过风月场所考察社会状况,但总体说来,比现在多数公费考察团敬业。载泽、端方回国后,编著了一百三十三卷的《列国政要》,对其考察过的国家政府组织、宪法、法律、经济、教育等情况作了详细的介绍。戴鸿慈写了一部《出使九国日记》,一九〇六年秋刊发。载泽亦有《考察政治日记》问世。
试问今日多如牛毛的公费考察团,谁能找到梁启超、杨度那样的枪手?大部分时间花在夏威夷海滩、拉斯维加斯赌城这种地方的官员们,敢公布自己的考察日记么?
赵尔丰,生于末世运偏消
辛亥年十一月初三(公历一九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清晨,宣布脱离清政府而自治不到一月的四川省省会——现在应该称“大汉四川军政府”首府成都,已是寒意袭人。平时此刻街市行人稀少,今天却大不一样,城中心皇城明远楼前,一队军人抓住一个只穿着内衣、还留着辫子、须发斑白的老人,一个高大魁梧的军官在宣布他的罪状。而老人破口大骂这个军官“忘恩负义”“背信弃义”,但于事无补。很快,几个汉子上前将这老人砍头,人群里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这位被杀的老人,便是曾任四川总督的赵尔丰,宣布他罪状的那位军官是曾为其属下、并受过他和兄长赵尔巽提拔之恩的尹昌衡,时为四川最高长官即军政府都督。
哥哥留下来的烂摊子
辛亥革命在中国历史上,由于最终清室和平逊位,最大限度避免了流血,应该算得上一次比较和平的权力更替。各地的独立,基本上是士绅和革命党出面,逼着旧官僚和平交权。多数清朝官员受到了善待,包括北京城的王公贵族,即便没有了“铁杆庄稼”可吃,但人身权、财产权并没受到多少侵害。赵尔丰是辛亥那一年巨变中被杀掉的最大的官员,另一位和他同级别的端方,也被部下杀死在四川。辛亥革命期间,清朝封疆大吏仅有三个人死于非命,还有一位是山西巡抚陆钟琦,级别低于总督级的赵、端。清政府两个能干的高官,都横死在四川,让人感叹历史的吊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