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尔丰家族算得上清末的政治豪门。赵家属汉军旗,父亲文颖进士出身,在知府任上因抵抗太平军战死,遗下的四个儿子作为“烈属”得到朝廷的善待。赵氏四兄弟也非常争气,大哥尔震、二哥尔巽是光绪十三年的同科进士,老四尔萃光绪十五年中进士。尔震官至工部侍郎,尔萃官至道员。四兄弟中,官做得最大的是尔巽和尔丰,都是一品大员总督,老三赵尔丰虽是捐班出身,但胆略、见识都强于其他三位正途出身的弟兄。由于英国实力进入藏区,挑动藏族高层脱离中央政府,驻藏大臣被杀害,川、滇、藏交界地区局势十分复杂。光绪二十九年(一九〇三年),赵尔丰随川督锡良入川,先后任永宁道道员、建昌道道员,开始了他经营川边、平定藏区的生涯。光绪三十二年(一九〇六年)七月,清政府成立了相当于省级建制的川滇边特别行政区,以赵尔丰为川滇边务大臣。他采取恩威并施的方式,实行“改土归流”、发展藏区文化教育、改良残酷剥削底层藏民的“乌拉差”(无偿为领主和官府提供脚役),而对分裂势力毫不手软。在任边务大臣期间,自然也有杀戮之事。但在当时内地多数士绅眼中,这种行为是为了拱卫边疆、维护国家统一的不得已之举,是功而不是过。
宣统三年闰六月初六(一九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赵尔丰被清廷调任四川总督,而此前任川督的是其兄长赵尔巽,因调任东三省总督而将大印留给亲弟弟。——在同一个总督位置上兄弟相继的“盛事”,以前只李鸿章兄弟有过。
此刻,清廷的寿命已经进入倒计时,末世之象随处可见,赵尔丰接手的已不再是一份美差而是一个烫手山芋,“保路运动”正在全川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保路运动”中各派势力的角力
“保路运动”,概言之就是一九一一年五月九日,清廷在邮传大臣盛宣怀的策动下,明发上谕,宣布“铁路国有”政策,将已归商办的川汉、粤汉铁路收为“国有”,直接引发民间反对清廷的风潮。
清朝末年,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铁路潮”,和铁路刚进入中国时朝廷大佬普遍抵制相比,此时朝野一致认为铁路是发展经济、充实国防、增强国力的新兴事业。中国人干什么都喜欢“大跃进”,那时候搞铁路也不例外。于是,在地方官员和士绅推动下,筹备建造汉口至广州,汉口至成都两条干线。这两条干线即使今天看来,也是耗资巨大的工程,而朝廷没钱,怎么办?搞民间集资,成立公司,发行股票,铁路修成后按股收益。这本是现在市场经济中不错的办法,川、粤、湘、鄂四省民间十分踊跃,特别是四川,集资最多,上至田土千顷的财主下至引车卖浆的小商贩,纷纷倾其所有,购买了铁路股票。
市场经济本是法治经济,其要义是不论谁(包括政府)都应按照契约办事。但信奉权力至上的清廷仅仅把发行股票这类方式看成渡过难关的权宜之计,自己没有守约意识。它看到有利可图,就悍然将铁路收为“国有”,这一下,民间舆论炸窝了。由于广东华侨多、又是“乱党”发源地,和洋人关系甚密,朝廷得罪不起,答应全额退款;而湖南自湘军崛起后,占据朝廷和地方要津的湘籍官员甚多,且十分维护家乡利益,湘人素来强悍,朝廷也得罪不起,湖北筹集资金最少,自古两湖一体,于是这两省的筹款也退了。独独四川,数额太大,也由于种种原因包括选址的不当、管理层的贪腐,川汉铁路寸路未修,川人筹集的一千五百万两花了一大半,清廷不但不愿意全额退款,且将余下的七百多万两截留。这就彻底激怒了四川人。因此,各地纷纷成立“保路同志会”,举行集会,痛斥“川汉铁路国有”政策的倒行逆施,提出“商人罢市,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农人抗纳租税。”
如果说一九一一年四月的“黄花岗起义”还只是同盟会领导、青年学生为骨干的一种军事冒险,而“保路运动”因为清廷触犯了多阶层的利益,使潜伏在新军中的革命党人、各地的乡绅和平民以及主张立宪的士大夫,因目标一致,空前团结起来。当时四川的军队和各地乡绅和袍哥关系千丝万缕,作为江湖帮会的袍哥,其组织系统是现成的,在“保路运动”中起到了重要的组织动员作用。
赵尔巽卸任和赵尔丰接任之间的两个多月里,由布政使王人文护理川督(地方高级官员职务出现空缺时,以次级官员暂时代理高级官员的职务,称为护理)。这位云南籍高官深谙四川民情,他知道自己是守摊的,不愿意得罪四川绅民,一再上书要求清廷体恤四川人民,收回成命,废止“国有”。但颟顸的中枢看不到局势的凶险,拒绝了王人文的请求。赵尔丰一来,王人文才卸掉了这副千斤重担。
大局势下不得不死
赵尔丰是一个能吏,对局势的评判也是很清醒的。甫接川督,他也不愿意得罪本地绅民,开始采取了和王人文一样的态度,认为“四川百姓争路是极正常的事”,一面开导民众,一面电恳朝廷“筹商转圜之策”。同时,联合成都将军玉昆等联名致电内阁,请代奏川汉铁路公司股东会将借款修路一案,交资政院、咨议局议决,电称“目前迫令交路,激生意外”。但清廷不为所动。其中,还有一个因素是官场的争斗——另一个旗人能吏端方在直隶总督任上,因慈禧出殡,拦路拍照留念,被保守势力弹劾“大不敬”而丢官,此时复出任督办川汉粤汉铁路大臣,但这是个临时性差事,到底不如当一个封疆大吏过瘾,他谋湖广总督不成,便觊觎川督这个位置。借此机会,端方参劾赵尔丰“庸懦无能,实达极点”。清廷电令赵尔丰“懔遵迭次谕旨,迅速解散,切实弹压,勿任蔓延为患,倘听借端滋事,以致扰害良民,贻误大局,定治该署督之罪。”
在民意和上谕之间,作为清廷委任的封疆大吏,赵尔丰不得不选择了服从命令,决心用他在川滇边对付土司和藏民的办法,用霹雳手段解决“保路同志会”,维护局势稳定。七月十四日(九月十六日),赵尔丰召集各营军官训话,部署弹压保路风潮。七月十五日(九月七日)上午,赵尔丰以到督署看邮传部电报为由,将应约而来的四川咨议局正副议长暨四川保路同志会正副会长蒲殿俊、罗纶,川汉铁路股东会正副会长颜楷、张澜,主事邓孝可、胡嵘,举人江三乘、叶茂林、王铭新等九人诱捕,软禁在衙门内。闻讯赶来的成都市民手捧先帝光绪帝的牌位,集聚在官署前,要求释放蒲、罗等人。进而发生了冲突,守护官署的卫兵开枪,多人中弹死亡。次日,城外居民纷纷裹白巾,冒雨到城下求情,官军再次开枪射杀,造成了震惊全国的“成都血案”,被杀害者达三十二人。为了控制信息流通,赵尔丰命令关闭城门、停止电报业务、切断邮路。然而,他低估了民众的创造力,同盟会员将有关血案的消息写在木牌上,涂上桐油投入锦江,流出城外,史称“水电报”。华阳、温江、新都、崇清、彭县等县闻风而动,纷纷组织保路同志会,将成都围住。
“成都血案”以前,赵尔丰和川民之间的矛盾尚可转圜,枪一开,他再也无法获得川民的原谅,“赵屠夫”之名是无论如何洗刷不了。那时四川地方的官府兵力极少,各州县官员无法弹压,大半政权落入“同志会”手中,而驻守在龙泉驿的新军在夏之时领导下起义,辗转于成渝之间。惊慌失措的清廷令在武汉的端方带兵进川镇压。不久,武昌城内爆发了起义,紧接着各省先后独立,端方又在资州被手下的兵士所杀。川东重镇重庆于十月初二(十一月二十二日)宣布独立,成立以张培爵为都督、夏之时为副都督的蜀军政府,清廷已是风雨飘摇。
宦海历练多年的赵尔丰看到了危险,加上此时朝廷已将他抛出作为“替罪羊”,授岑春煊为四川总督,手中掌握数千巡防营兵马的赵尔丰当然不愿束手就擒。他采取了主动,和咨议局政府议长蒲殿俊、罗纶等人谈判,得到新政府负担其巡防营军饷、供给械弹给养等承诺后交出政权。大汉四川军政府宣告成立,蒲殿俊任都督,赵尔丰的心腹、第十七镇统制朱庆澜任副都督。赵尔丰自度手中有枪杆子,足以保住性命。但文人出身的蒲殿俊无法镇住巡防营的骄兵悍将,而涌进成都城的各路以袍哥为首的“同志军”自恃有功,和赵尔丰旧部矛盾不断。终于,在都督蒲殿俊阅兵时巡防营发生叛乱,大肆抢掠成都城各商号、银行和民宅,军令部长尹昌衡及时逃到凤凰山,召集了新军平叛。此时,威信丧尽的军政府不得不改组,职业军人尹昌衡任军政府都督。
巡防营的“兵变”进一步把赵尔丰逼入死地。他所欠的血债尚未偿还,此时四川坊间盛传“兵变”乃他操纵,为的是重新掌握四川政权。这当然是四川绅民最不愿意看到的局面。对新任都督的尹昌衡来说,赵尔丰一日不死,川局一日不得安宁。更使他忧心的是,先期在重庆成立的蜀军政府,认为成都军政府和赵尔丰媾和,是出卖四川人民的利益,他们认为必须诛赵尔丰以谢川民,并宣布将组织军队西征。如此,重庆政府在川民心中显然比成都政府更具有道义上的合法性。
尹昌衡决计诱杀赵尔丰,他先向保卫赵尔丰的三千巡防营官兵发放欠饷,并增发兵饷一月。官兵得饷款,彻夜饮酒狂欢,放松了警惕。辛亥年十一月初三(十二月二十二日)晨,尹昌衡带兵将督署团团围住,然后派敢死队冲进赵的住处,将赵尔丰抓捕,押送到皇城坝明远楼前,枭首示众。
待到第二年,大势已去的清廷不得不宣布逊位,将权力交给袁世凯。诱杀赵尔丰的尹昌衡尽管在川人心中是大英雄,但在高层政客心目中,则是一个不义而背信的小人。赵尔丰的二兄赵尔巽向大总统袁世凯控告尹。尹后被袁世凯骗至北京,以“亏空公款”罪,判处九年徒刑。至一九一六年袁世凯死后才出狱,从此闲居。
应当说,赵尔丰作为一个家族深受皇恩的高官来说,忠于朝廷是他合乎常理的选择,对“保路同志会”和激愤的川民采取强硬措施,也是作为地方长官不得已的措施,而尹昌衡要借他的人头来安定川局、保住自己都督的位置,亦事属必然。赵尔丰有功于边陲,为官清廉,对朝廷一片忠心,这样的官员,在哪朝哪代都应受到敬重。但在清季那种政治局势波诡云谲的末世,他这样一个忠臣、清官、能吏,却被一步步推向死地,而清朝多少贪官、庸官却能在清廷覆亡后悠游林下,安度余生。这就是历史的残酷,从赵尔丰逃不过的劫数,或能窥知一个王朝的宿命。
免职官员复出的逻辑
近年来,被免职官员悄然复出的新闻屡见不鲜,据媒体不完全统计,近三年复出的有十二个比较著名的官员,其中从免职到复出时间间隔最短的仅两个月,多数被免职半年至一年后复出。
二〇一〇年十月江西省宜黄县因发生“强拆自焚案”,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皆被免职。当时,笔者发表一篇文章《对宜黄书记县长“冠带闲住”的分析》,认为:“对邱、苏两位‘建国’大爷的处理,很显然就是‘冠带闲住’”,预料这只是为应付舆论的一种紧急措施,甚至可以说是带薪休假,等社会不再关注此事,“起复”可期。果然,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两名官员在被处理一年后联袂复出:邱建国任抚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苏建国任抚州市公路局局长——皆是手握实权的正县级官员。
微博出现后,曾经有人欢呼:“围观改变中国”。确实,这些年来不少官员在“围观”的压力下被免职,可相当一部分人很快(基本上是一年左右)就复出,且多数级别不变。因此,围观者总有一种被戏弄的感觉。
其实,在当下的政治逻辑下,这很正常。既然“迫于舆论压力”,掌握官员升迁罢免大权的部门免除一些“犯错”官员的职务,那么“压力”不再或减弱时,复职则顺理成章。因为,“免职”并非权力系统的自觉行为。
如果将观察分析的纵深度拉得更长一些,考察我国古代王朝对官员的处理之法,基本上可知,眼下多数官员的免职是属于“冠带闲住”。
冠带闲住是指某位官员的职务(古代叫差使)被免掉了,但其官员身份和相关待遇还在,他在闲住故园时还可以穿着相应级别的衣冠参加社会活动。除了官员犯罪被刑事处罚,仅就政纪处分而言,在“冠带闲住”外,古代朝廷对官员还有两种处分:免职或降职而不免差使以观后效,另外一种最为严厉的处分是削籍为民。
第一种处分多发在救灾、战争等紧急时期,因官员失误造成了损失,但并非官员主动犯错,且其作用不可替代。朝廷经常是下旨免除其官职或降职,让其在原岗位上戴罪立功。如果该官员后来能将功补过,原来的处分一并撤销。受过这种处分的官员实在太多,包括一些历史上非常有作为的名臣。而“削籍为民”就相当严重了。中国古代是个身份社会,等级森严,尤其是“官”与“民”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所以古代士人中进士后,一般说“释褐”,脱掉老百姓衣服穿官服了,即“通籍”。取得“官籍”是一个男人一生最重要的事,一旦削籍,就相当于现在开除公职。受此种处分后,要想复出,是相当的困难。
《红楼梦》第三回“金陵城起复贾雨村 荣国府收养林黛玉”,说的是贾雨村中了进士后,在为官期间得罪了上司,被参了一本,朝廷降旨革职,不得已当了林黛玉的家庭教师。后来经黛玉的父亲林如海引荐给贾府,在贾府的帮助下得以复官。《水浒传》中的黄文炳,亦是一位“闲居通判”,被革职回老家待着。所以他要立一件大功,才有可能起复,于是举报宋江浔阳江头题写反诗。可见贾雨村和黄文炳都是仅仅革除职务而未削夺官籍,所以只要有机会,复出为官并不太难。
那些被免职而“冠带闲住”的官员,其复出有何规律?一地、一事、一官,各不相同,能否复出,怎样复出,恐怕各有各的机缘,但若仔细分析,也不能发现一些共性的东西。
首先,要考察被免职或撤职的官员犯的是什么样的“错误”。根据法律和纪律,似乎性质和严重程度不难判断——但这些只是纸面上的,同样是“渎职”,同样是“领导责任”,放在权力系统内,真实的原因千差万别。简言之,要看这个“错误”主要伤害了谁的利益。靠对百姓的“合法伤害权”而谋利,实质上是皇家给官员的一种“福利”,只要不过分,百姓能忍耐,皇帝也睁只眼闭只眼。而对百姓的伤害一旦引起舆论哗然,朝廷的处理往往视具体情形而定。古今虽不能简单类比,但有些道理是相同的。今天的官员如果得罪整个官员层,基本上是万劫不复了,而伤害群众的利益,如果引起媒体关注,也就间接地影响了整个执政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其受处分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所谓的执政形象,往往是块公共牧地,尤其今天中国官员任免权已不像古代那样集中在朝廷,而是根据级别分解给地方,那么这种“影响执政形象”的错误,对一些地方政府负责人来说,其实质性伤害是很小的,所以这种错误而被免职的官员,其起复的内部阻力很小。
其次,要看这个官员是单纯个人的错误,还是为一个集体决策或上司决策背黑锅。善于替上司背黑锅,是一门艺术,适当的时候主动替上司顶住压力,一般会获得犒赏。相反,不善于替上司和执政团队背黑锅的官员,其损害一般群众利益的“普通错误”就可能演化成损害团队或上司利益的“严重错误”。如明末朝廷既要在辽东和后金(清)作战,又要在内部和李自成、张献忠的农民军作战,财力、兵力都不敷用,崇祯帝认为理性的选择是“攘外必先安内”,授意兵部尚书陈新甲和后金(清)秘密谈判,明朝决定承认后金(清)的对等地位并让出一部分领土,以求签订和平条约,腾出手专门对付内乱。没想到秘密媾和行动被曝光,士人阶层的爱国者很多,他们一致谴责这种“卖国”行为,陈新甲竟然实话实说,透露是皇帝的意思。崇祯帝饱受舆论压力,于是找个别的理由把陈新甲杀掉了。因此,如果是由于执政团队的错误甚至是上司的错误,为了应付舆论,处理某位具体办事的官员,来消减上司和整个团队的压力,那么这个官员是为了维护上司和同僚的利益做出牺牲的,等风声一过,这种官员一般会复出。由此可见,日记曝光私生活糜烂的原广西来宾市烟草局长韩峰,和强拆引起自焚的宜黄县委书记,所犯的“错误”是很不一样的。
最后,就要看被免职的官员在权力系统内的活动能力。这个道理很好懂,每个官员的出身、人脉和在权力系统内经营的程度是不一样的。贾雨村被革职,如果不是攀上贾府那棵大树,他复出的难度恐怕大得多。黄文炳没有这样的靠山,所以只想立一件奇功以求复出,却被梁山人报复,死得很惨。
“宜黄事件”发生后,邱建国在免职前说过:“在今后的发展思路中,一定要把民生放在第一位。宁可少上项目,甚至不上项目,也要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段话不无抱屈的意思。早知道会闹出这么大的事,作为县委书记,我还上什么项目?可在一些地方唯GDP政绩观中,不上项目,GDP从何而来?财税收入从何而来?官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从何而来?而要上项目,就很可能会有强拆,“老百姓的利益”很难放在第一位。如果官员们真的这样做,“老百姓的利益”倒是没被伤害,而伤害的恐怕就是官员层的利益。两相比较,一个官员的理性选择是什么呢?所以,从这个逻辑来看,邱建国书记怎么可能不复出呢?
民心如何计量与测评
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这是中国古人总结出来的一条政治规律,《大学》有言“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得众”,即是得民心。
古往今来,中国数十个朝代,八百多个皇帝,不论是能干还是昏庸,是暴虐还是贤明,很少会有谁口头上否定“民心”之重要。但是,“民心”如何计量?有没有非常固定的、刚性的标准来衡量?什么状态是“得民心”,什么状态是“失民心”?这是一个古老而宏大的政治课题。
在现代民主国家,“民心”是完全可以计量的。因为有一套完备的法律和程序,保证“主权在民”能在计量学的意义上得到体现。四年或五年一次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选举,获得选民资格的成年人一人一票,得票多的候选人当选,这就是无可置疑的“得民心”。议会选举也是这个道理。而在非选举年份,则有各种各样独立中立的民意调查做参考,据此观察民意的消长。“民心”不是一成不变的,他们会对自己所选择的人失望,从而“见异思迁”,定期的选举就是为“民心”提供纠偏的渠道。一个政党或一个政治人物,哪怕他曾经再有威望,要想较长时间地“得民心”,必须自始至终谨慎、勤政、廉洁,看国民的脸色行事。
而在中国数千年的历史,没有“民选”或“民调”这类比较可靠的计量“民心”的形式,“民心”的得失标准,在一定的阶段往往是模糊的、有弹性的。一个旧王朝覆灭,新王朝诞生,新王朝往往说自己是得民心,而旧王朝是失民心。这有以结果推导出原因的嫌疑。以明亡清兴为例,晚明固然政治腐败,民怨载道,但假设完全由当时的中国人一人一票来选择,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汉人会选择一个关外少数民族的统治者?而一个新兴的政治力量起来造反,总会指责旧的统治者已经失去了“民心”,旧的统治者绝不会承认是这样的,仍然会强调民心在他那一边。
商汤起来造夏桀的反,说“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那么夏桀的罪状是什么呢?汤的解释就是他失去民心了,被统治的老百姓哭诉,“我后不恤我众,舍我穑而割正夏。”“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见《尚书·汤誓》)而到了商末,周武王又用这一套来对待商纣王,指责他“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灾下民。沉湎冒色,敢行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惟宫室、台榭、陂池、侈服,以残害于尔万姓。焚炙忠良,刳剔孕妇……”而商纣可不这么认为,他认为“吾有民有命”,认为自己并没有丧失民心,天命还在这里。(见《尚书·泰誓》)武王伐纣成功后,也一再宣称自己获得了民心:“释箕子囚,封比干墓,式商容闾。散鹿台之财,发钜桥之粟,大赉于四海,而万姓悦服。”(见《尚书·武成》)
由于没有现代民主社会那样的“民选”制度设计,因此“民心”的计量总不是太科学,于是中国历代的学者、思想家、政治家,总是想尽量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给“民心”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其中以儒家学者最为积极。
因为没有现代的“民心”计量学,儒家便将“天命”和“民心”捆绑在一起,一代代学者不断积累,创建出一整套浩繁的政治学、伦理学理论。要言之,我认为《泰誓》中所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可以总概儒家的“民心”诠释之道。孟子进一步解释:“天子能荐人于天,不能使天与之天下;诸侯能荐人于天子,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大夫能荐人于诸侯,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孟子·万章上》)以此来证明天命与民心之间的关联,告诫君王,江山社稷非为个人私产,乃是替天看守,只有得民心,才能得到天命,失去民心则失去天命。在这样的逻辑下,很合理地推导出:“君为轻,社稷次之,民为贵”(《孟子·尽心下》)。这种理念当然不能等同于现代政治理念中的“主权在民”,但将民心、民意,与终极的仲裁者——天,紧密联系在一起,对掌握最高权力的君王,有着强烈的制约意图。
那么,如何观测民心渐失、天命将终呢?在没有现代选举制度和中立媒体进行民意调研的前提下,政府的公信力以及言论自由程度是观测民心变化的一个比较现实的指标。《论语》有言:
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民无信不立”是古代中国评价一个政权的公信力最有名的一句话。如果一个政权在民众中公信力产生危机甚至说完全破产了,那么就可以说其执政“民心”正在迅速地流逝。古代百姓不能像现代社会的公民用选票赶走其不信任的执政者时,官府公信力产生危机甚至破产的一个最显著的社会现象就是:流言甚至“谤言”肆虐,而官府陷入了“塔西佗陷阱”。
伟大的历史学家塔西佗曾出任过古罗马的最高领导人——执政官,他曾这样谈论执政感受:“当政府不受欢迎的时候,好的政策与坏的政策都会同样地得罪人民”。这个见解后来成为西方政治学里的定律之一——“塔西佗陷阱”。亦即当一个政府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
在中国古代,民间流言包括小道消息、民谣和各色段子。《诗经》中的《国风》,相当一部分就是公众对统治者的讥讽、劝谏、咒骂。如《魏风·硕鼠》:“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谴责统治层横征暴敛。《鄘风·墙有茨》:“墙有茨,不可扫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乃是卫国百姓讽刺宫室内国君霸占儿媳,儿子和庶母私通等淫乱之事。
在没有现代传媒业的古代,民间这类歌谣、段子、流言不失为统治者观察舆情的重要参照系,因此中国周代天子派采诗官摇着木铎巡行天下,收集歌谣,以观执政之得失。到了西周后期,厉王暴虐,国人苦不堪言,于是民怨沸腾。《国语·周语上》中《召公谏厉王弭谤》记载:“厉王虐,国人谤王。邵(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本来,民不堪命、民心渐失应引起统治者足够的警醒,而周厉王采取的却是掩耳盗铃的办法,派人监视百姓,不许散布对其不满的言论,这下,大家都不说话了,似乎天下太平。可结果是国人暴动,厉王被放逐,凄惨地死在山西霍县。周厉王的倒行逆施、钳制言路,也为后世奉献了另一个成语: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钳制言路,必然失去预警机制,统治者容易飘飘然,总觉得自己英明伟大。秦以后,周朝的封建制被废除,皇帝直接统治的疆域比秦以前广阔得多,人口也多得多,照理说,其对民心得失的观测难度更大,可是后世不少帝王,采取的却是“防民之口”,直到王朝灭亡时才明白民心早就失掉了。
不仅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帝制时期是如此,在今天,纵观全球,也有不少类似周厉王的例子。伊拉克的前领导人萨达姆和利比亚的前领导人卡扎菲,在位时依靠暴力维持统治,严密控制舆论,对持不同政见者进行残暴的处罚,最后营造出人民一片称颂的假象。萨达姆在选举中的得票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点七——欧美任何一国的政府领导人都难望其项背。可是,这种靠暴力维系的“民心”“民意”只可能是虚假的,萨达姆、卡扎菲最终因自毁“预警机制”而受惩罚,当他们被赶下台后,两国绝大多数国民欢欣鼓舞,伊拉克人将萨达姆的塑像推倒,利比亚人将卡扎菲的画像踩在脚下。
如果没有全民定期选举这种“民心”计量制度,退而求其次,允许媒体相对独立,允许信息公开传播,允许言论自由表达,那么,一个政府的“民心”之得失,也有虽不中亦不远的评测标准。孔子、孟子等先贤对民心和天道的论述,在现代民主政治制度未诞生前,有着相当的价值,可作为执政者的镜鉴。如果执政者既反对诞生于西方的政治制度,又将新闻自由、言论自由视为“西方”的理论加以排斥,同时,连对孔孟那种传统的“仁政”“亲民”理论也缺乏足够的了解和敬畏,那么,真实的“民心”“民意”得不到呈现,为官者必然沉浸在自己营造的繁荣稳定假象中。如此下去,等承认民心尽失时,为时已晚。就如清末摄政王载沣等满蒙亲贵,到了不得不退位时,才悔不当初,清朝末代皇帝在《退位诏书》中也说道:“何忍以一姓之尊荣,拂兆民之好恶”,其实就是承认自己已经失去了民心。
在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下,“民心”是可以精确计量的;即使在中国古代,依照先贤的教导,“民心”也可以测评得八九不离十。怕就怕,自毁预警机制,失了民心还不承认。
铜臭上喷香水的“雅贿”
近几年,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贪官中,所收受贿赂的“文化含量”越来越高。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曾被判处死刑的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收受的赃物中,除了数以百计的名烟名酒外,现代工艺品三十六件、文物九件、字画六十九幅,曾被人称为“超级震撼”。
喜好收受工艺品、文物、字画的贪官远不止文强一人。笔者几年前曾去新疆和田,当地朋友向我介绍,和田玉近年来价格坐火箭似地往上蹿,除了资本在炒作、有钱人炫耀性消费之外,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它成为了敬献给官员的时尚礼品。文强案中,影响受贿金额认定的最大的一件礼品便属于“雅贿”——据传是张大千先生的一幅画,若是真迹,市场价当在三百万以上,若是赝品,则就值千把元。这幅画经过数次鉴定,争议巨大,最终由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一锤定音,鉴定称该画“笔墨粗俗、款字浮弱”,为一般仿品。可见,贪腐文化也与时俱进,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物质与精神生活的提高而不断发展。改革开放初期下属给上司送礼,在香烟盒、点心盒中塞钱的行为,现在看来,已是相当的老土。
难道这些年贪官们的文化素质真的突飞猛进,进化到弃铜臭而逐高雅了么?非也,就像孔乙己“窃书不算偷”的调调被嘲笑为狡辩一样,“雅贿”照样是贿赂。所谓贿赂,就是用财富去换取公权力,本质上是赤裸裸的利益交换,其性质绝不会因贿赂的物品不同而有区别,“雅贿”只是铜臭上喷香水。官员们喜好收受“雅贿”,除有附庸风雅的原因外,还有规避风险的考量,或者对当今多数官员来说,这个考量是主要的。以和田玉成为送礼热门为例,所谓“黄金有价玉无价”,一个官员如果收受若干金条,一旦被查处,其受贿金额很好计算,国际金价摆在那儿。可若收受一块和田玉,其价几何,确实不容易评估。
中国的送礼文化源远流长,其中当然有正常的人情往来的送礼,但送礼文化中很大的一部分是向有权势的官员敬献,其送礼的目的十分明确。在春秋时代,中国处在真正以礼仪治国的时代,那时候送礼很讲究,但礼品本身的价值并不高,所强调的是礼品所传达的社会规则,如规定结婚男方送贽礼,天子用鬯,诸侯用玉,卿用羔,大夫用雁,士用雉。即便士有钱也不能随便给女方家送玉这样的贵重物品。战国时期齐国有一个贤人叫陈仲子,他的哥哥是大夫,有一次受了别人送来的一只鹅,他母亲在他不知情时煮给仲子吃了。吃完后仲子才知道这只鹅是收受的贿赂,便扣喉咙把吃下去的鹅吐出来。
纵览史料,基本上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中国官场送礼文化或者直白地说是贿赂文化,到了明清两代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要知道,明清两代的帝王可是严刑峻法反贪,但现实无情地嘲笑朱元璋这种不惜把贪官剥皮的开国君主。特别是在两个王朝的后期,行贿、受贿的花样翻新,且把这种行为想方设法用雅致的面纱包装。比如官场最流行的“两寿三节”送礼,本来就是下属给上司行贿,可一旦选在老爷、太太的生日以及新年、端午、中秋三大节日,似乎就温情脉脉,富有人情味了,其实还不是自欺欺人?那时候“雅贿”的名堂比现在多得多,严嵩、严世蕃父子大权在握时,严府收罗了天下的奇珍异宝和文物古董。
大盂鼎和大克鼎、毛公鼎被称为“海内三宝”。大盂鼎在清朝道光初年于陕西岐山出土,后来被陕甘总督左宗棠幕僚以七百两白银购得,献给了左宗棠。左宗棠将其送给潘祖荫,感谢当年潘的搭救之恩。——七百两银子买这样一个宝物,基本上属于掠夺行为了,送给陕甘总督,也可算“雅贿”吧。张居正当了内阁大学士后,一个县令送了他一根玉带。张居正惊呼:这腰间的白玉,尤为殊异珍贵,这样的宝物,从哪里得来的?恐怕不是一个县令所应有的。在晚清的琉璃厂,一些古董店的老板专门充当官员行贿、受贿的桥梁,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专业洗钱公司。比如一个下属进京花一万两银子在某店专门买一幅仿造唐伯虎画的赝品,送给某大官。这大官和店老板彼此合作多年,他让仆人拿着这幅画来店里,店老板退给他九千两银子。如此,店老板得了一千两手续费,大官有九千两进账,而那幅赝品,即使将来追查下来,也不值几个钱。
明清两代为何贿赂文化如此发达?关键原因是这两个王朝的集权和专制水准远迈前代,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当权力高度集中而制约和监督跟不上的话,那么取悦权力的手段必然层出不穷,不断升级。“雅贿”无非是各种贿赂的升级版而已。
不过,那时候“雅贿”的收受者还多是科举出身,是真正的文雅之士,如严嵩父子都是大才子,张居正、左宗棠就更不用说了。而今收受“雅贿”的官员,我超级怀疑他们没几个人能真正懂得文物珠宝,明白文物珠宝所传达的文化信息。这样看,即使是“雅贿”的水准,离“传统”尚有不少的距离。
索贿的艺术
中国人在人际交往中,讲究的是含蓄、委婉,话不能说得太透,因此老外来中国,往往由于中国人说话不那么干脆,留点弦外之音让对方揣度,而如坠云中。
在中国传统官场,即使是官员索贿也很有讲究。下级向上级送钱,要安一些好听的名目,如“节敬”“冰敬”“炭敬”,意思是说过节时送些礼物,或者夏天馈赠些钱去买冰祛暑。如此显得人情往来是温馨的。
春秋时,中国社会人际交往这些特点就具备了,而且现在的含蓄,比起那时候,就显得很没文化了。譬如,一个县太爷带着司机到下面的乡镇检查工作,吃饭时上当地某特产如酒或鱼,吃完饭司机给乡镇负责人说:刚才首长喝你们乡镇产的那个酒,感觉很好。——这就是暗示当地再拿一些酒放在后备箱里带走。在中国官场,几乎没人听不懂这种暗示。但春秋时的人说类似的话,要雅致得多。
鲁昭公元年(公元前五四一年),晋、楚两大超级强国再次在郑国的虢地会盟,重申襄公二十七年在宋国的弭兵之约。是年,楚公子围娶亲于郑,会盟算是捎带的事。鲁、齐、宋、卫、陈、蔡、郑这些中原列国也都被纠集过来与会。鲁国派出的是该国的老外交官、政治豪门“三桓”之一的叔孙豹(又称穆叔)。
就在会盟期间,鲁国的当国者、“三桓”的另一家季武子出兵攻打临近的莒国,夺取了郓(今山东省沂水县)。鲁国在晋、楚、齐面前是弱国,而在莒面前,则是强者了。莒国打不过鲁国,就派人到盟会上向主持国际秩序的楚、晋告状。楚国本来就很不满鲁国紧随晋国——鲁、晋是姬姓兄弟之国嘛。楚国代表团团长公子围说:这鲁国也太放肆了,我们的和平会议还在召开,他竟然公然入侵他国,摆明了不把和平条约当回事。建议将参加会盟的鲁国特使叔孙豹杀掉,以示惩罚。
当然,杀叔孙豹不是楚国一家能决定的,必须征得另一个大国——晋国的同意。晋国的代表团团长是赵武(亦名“赵孟”,世人尊称“赵文子”),跟随他来到郑国的家臣乐桓子,扮演秘书角色。乐桓子趁机向叔孙豹索贿,说我可以替你向我家赵老爷求情。但问人要钱,却不明明白白说出来,而是说“请带”——说向鲁国使臣讨要一条腰带。叔孙豹没有给乐桓子任何金钱,他的跟随梁其胫劝他:“货以藩身,子何爱焉?”意思是花钱买平安,即将遭遇杀身之祸,你还舍不得那些钱干什么?
叔孙豹义正辞严说了一大段话。他说我参加诸侯之会,是为了保卫国家不受侵犯。我如果以贿赂晋国人自己免遭祸害,鲁国必然会受到楚国等国家的攻打。这是给国家惹祸,还谈什么保卫国家呢?虽然,这大祸是季武子惹出来的,可鲁国又有什么罪?我奉命出使国外,季武子在家守国,一直就这样分工的,我没有什么可埋怨的。可乐桓子派人来索贿,不打发点什么,他还会继续来要钱。于是,叔孙豹当着对方来人的面,把衣服撕了一条给对方,并说我们的腰带太狭窄恐不成敬意,只能撕一条衣帛代替了。
乐桓子的愤怒可想而知,于是他将过程向赵武汇报。赵武却对叔孙豹的表现大加赞赏。说叔孙豹面临被杀的灾难而不忘国家安危,这是忠;面临危难而不越位,这是信;为国家而不用贿赂以求免死,这是贞;谋国处事以这三点出发,这是义。有此四点,怎么能被杀呢?
于是赵武与楚国使团会面,恳请楚国放过叔孙豹一马。其理由是:鲁国虽然有罪过,但是使臣叔孙豹为了国家不怕死,又敬畏楚国。阁下放过这样的忠臣,能够劝勉左右的楚国大臣效法于他,有利于楚国;邻国之间为了边境的城邑反复争夺,这是常有的事情,夏、商和周朝明君在位时,都有这类事情,何况我等执政呢?再说,鲁国和莒国争夺郓地不是一两天的事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何必理会;而作为盟主,只要不是影响社稷的大事,不必去理会。如此就少劳烦其他诸侯国(因为兴兵伐鲁必然以“联合国军”名义,其他诸侯国有出兵出钱的义务),宽宥贤人,减少烦扰,诸侯才会更拥戴楚国。
这番话说理充分,而且给楚国戴了高帽子。楚国也不能不管晋国的态度强行出兵,于是就坡下驴,给了晋国的面子,没有杀叔孙豹,也没有讨伐鲁国。
赵武比乐桓子更讲政治。鲁国是晋国忠实的同盟者,如果因为索贿未成,而不顾盟国使臣安危,看着叔孙豹被杀,这事声张出去,晋国和赵武在诸侯国里面还有什么威望?所以,好的领导应当考虑得比秘书更长远,而不是受秘书所左右。
孔子苛责“官商”臧文仲
古代士大夫追求人生的最高境界是“三不朽”,即“立德、立功、立言”。直到今天,吊唁一位德高望重者,也会溢美其“永垂不朽”。那么,“不朽”究竟出自何处呢?
春秋时期,鲁襄公二十四年,晋国的范宣子和鲁国的叔孙豹两位大夫在讨论什么曰不朽。范宣子说,其祖先从虞、夏、商、周以来世代为贵族,家世显赫,这就是“不朽”。叔孙豹不以为然,他认为这只能叫做“世禄”(世世代代做官)而非“不朽”。真正的不朽乃是:“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三不朽。”并举例说,他们鲁国有一位大夫臧文仲,多年后他的言论还被人记得,这大概就是“不朽”吧。
臧文仲这样一个“不朽”人物绝非浪得虚名。他历仕鲁庄公、闵公、僖公、文公四君,共五十年。当了很长时间的大宰——正卿之一,即后世主管官员诠叙的吏部尚书。他曾主持废除关卡,以利经商,其于国于民,尽职尽责。他的仕宦时代和齐桓公成为霸主时间上高度重叠,有齐国这样的强邻,一个弱国要生存,需要高超的智慧。
臧文仲最为人称道的是他主动入齐国告籴。庄公二十八年(公元前六六六年),鲁国发生饥荒,臧文仲自告奋勇,向国君请求,“以鬯圭与玉磬如齐告籴”。即用钟鼎宝器珠玉做抵押去齐国买粮食。臧文仲的随从说:“国君没有指派你,你却主动要求,干吗选这样的难事来做?”臧文仲说:“贤者应该争做难事而谦让容易的事,为官者应敢于任事而不逃避危难,在高位者应该体恤百姓的苦难,这样国家才能安定。现在我不去齐国,就不是争做难事了。处上位而不体恤百姓,当官而又懒于理事,不是臣子事君所应做的。”
这样一位“不朽”的大臣,却遭到孔子的责备。《左传·文公二年》载,仲尼曰:“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不知者三。下展禽,废六关,妾织蒲,三不仁也。”废黜六道关口,是见仁见智的事情,后世许多人正面评价这一举措;而“下展禽”,即没有重用贤人柳下惠,这也值得商榷,因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未必就有从政的才能。这可谓典型的“春秋责备贤者”。至于孔子指责臧文仲“妾织蒲”,我以为今天依然有现实意义。
臧文仲为政时,鼓励商业,自己也让家里的妾妇编制蒲席拿到市场上去卖。想想臧文仲也够可怜的,那么大的官,还需要家里的人做手工业贴补家用——编席这行当可是后世士大夫不屑为之的贱业。搁到今天,报纸、电视台会采访臧文仲,让他谈谈如何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没准还让其妻妾组织报告团,全国宣讲。织蒲席的妾妇被评为“三八红旗手”,那是十拿九稳的事情。可是孔子认为这样做是“不仁”,是“与民争利”。因为做大夫的,有俸禄、有封地,就不应该去和小老百姓抢生意。
更令人忧虑的是,当一个权势煊赫的“大宰”,其家人经商——哪怕只是卖蒲席,也很容易形成垄断,构成不正当竞争。试想一下,臧文仲的家属拿着席子上市场上叫卖,为了拍这位掌管官员提拔大权的大宰的马屁,那些管理市场的人可能会在税收上给其优惠,或者将地段好的门面让给其家属;而全国的官员知道臧文仲家属做蒲席生意了,很可能自家或发动属下,只买臧文仲家的蒲席,即使他家的蒲席质量不如其他老百姓织的,或者价格更高。如此,市场公平的竞争秩序被破坏,那些没有权力做靠山的蒲席经营者,哪怕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商品也不如臧文仲家的好卖,最后不得不关张或者被臧文仲家低价并购。整个鲁国的消费者可能别无选择,只能用臧文仲家价高质劣的蒲席。
鲁国另外一个高官做过相国的公仪休,其作为和臧文仲恰好相反。这也是个大贤臣。据《史记》记载:公仪休有次回家后,看到家属织出几匹很好的布,准备拿到市场上去叫卖。——看来春秋时代,先民朴实,官员家属亲自耕织是常事。公仪休把老婆等家中的女人叫了出来,当众把织布机给烧掉了,说:如果我们做官的人家都经营产业,那么普通农、工家的妇人织布卖给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