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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年砍柴 当前章节:15400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22:28

拿死人压活人,这种与现代法治精神不合的救济方式,不独在民间社会有,同样也存在于庙堂。明代嘉靖初期的“大礼议”便是如此。明武宗正德帝死后,无后嗣,也无亲兄弟,于是武宗的叔父、封藩于湖北安陆的兴献王之子朱厚熜——武宗的堂弟,按照礼法过继给死去的大伯孝宗为子,入承大统,是为嘉靖帝。可嘉靖帝登基后不久,就要追封自己的亲生父亲为皇帝,而称孝宗为皇伯父。这样一来,孝宗就意味着绝后了,帝系发生了转移。满朝多数文官决定站出来捍卫礼法,于是一些官员跑到左顺门前大哭,高喊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庙号和孝宗的庙号。这就是企图拿死去的皇帝来反抗活着的皇帝滥用权力,彰显此举合乎道义。臣子拿皇帝没办法,不得不如此。

为什么中国传统社会拿“死人压活人”的行为,尽管许多时候做得很过火,但没有绝迹而且往往有一定的效果?我认为原因乃是:文明的社会,一定会尊重死者。所谓“死者为大”,尊重死者,实则是对生命价值的尊重。很难想象,一个对死者尸体不善待的族群,怎么可能尊重生命呢?所谓死生大事也,有生必有死。对生的态度和对死的态度是不能截然分开的。

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丧仪和对尸体的处理方式当然可以改变,比如土葬可以变成火葬,但前提是不能舍弃对死者尸体的尊重之意。譬如按照死者的遗嘱处理,无论火化还是捐献给医学院解剖,都体现尊重。或者按照死者生前信奉的宗教进行处理,比如一些高僧死后火化,亦是如此。

离开传统,离开具体的生活方式谈“文化软实力”,往往大而空。

读《申报》的湘西少年

一九一七年,后来蜚声中外的大文豪沈从文还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这个年纪,搁在今天应该是一位在校的中学生。而沈从文循着那个年代多数湘西少年的谋生道路,过早地去阅读那本“社会大书”,当了一位“娃娃兵”。

在封闭的湘西大山里,沈从文随着部队在沅江流域的一个个小城镇辗转换防,目睹了太多的杀戮与人生悲剧,多情而忧郁的沈从文讨厌这种生活,却不知道如何告别这种生活,不知道山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来自大上海的一张报纸和一套辞书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在《从文自传·姓文的秘书》中,沈从文回忆,部队驻扎在怀化镇时,沈从文因为通文墨,办事认真,已经被提拔为军队的文书。为了显示一种军人的豪气与不羁,沈从文学着其他的老兵,故意行为粗鲁,说话脏字满嘴,“不拘什么人,总得说,‘那杂种,真是……’”。军队新来了一位温和文雅的文姓秘书,劝说沈从文不要以粗鄙为荣:“莫玩这个,你聪明,你应当学好的。世界上有多少好事情可学!”

沈从文与年长的文秘书结为朋友,文秘书充当了他的人生导师。

在此之前,沈从文的书本知识主要来自中国传统的典籍,如私塾时读的“四书五经”和《秋水轩尺牍》《西游记》那类杂书。一个晴天,他在文秘书的行李箱里,发现两本厚厚的书,书脊上写着“辞源”两个大字。文秘书告诉沈从文,“这是宝贝,天下什么都写在上面,你想知道的各样问题,全部写得有条有理,清楚明白。”

根据《从文自传》所涉及的年代进行推算,沈从文此次看到的《辞源》,应该是设在上海的商务印书馆一九一五年发行的第一版。《辞源》于光绪三十四年(一九〇八年)开始编撰,直到清室逊位后四年才完成。

当文秘书问少年从文“看不看报”,从文答曰“老子从不看报,老子不想看什么报”。于是文秘书从《辞源》中翻出“老子”条目给沈从文看,从文才明白“老子”原来就是民间所说的“太上老君”,羞愧的他从此再也不敢自称“老子”了。

受了刺激的沈从文,和文秘书及另一位同袍,三人各出四毛钱,订阅了两个月的《申报》。

通过阅读《申报》和查阅《辞源》,沈从文方才知道外面世界的广阔,外面的生活是那样的多彩,他知道了以前在大山里闻所未闻的“氢气”“参议院”“淮南子”等等。

可以说,是《申报》和《辞源》种下了沈从文向往外面世界的因子。不过他最终下决心离开湘西还得几年后,促使其成行的又是一份来自上海的报刊《创造周报》(该报由政学系人物控股的泰东书局出版发行)。

当时沈从文因为给统治湘西的军阀陈渠珍做文秘,受到了器重,被派到一个新创办的报馆工作。在报馆里他和一位来自省城长沙的印刷工头住在同一间房。这个年轻工人推荐沈从文阅读《创造周报》,并鼓励他用白话文写作。他告诉从文,“白话文最要紧处是‘有思想’,若无思想,不成文章。”

多年后沈从文回忆这些往事,感慨道:“为了读过些新书,知识同权力相比,我愿意得到智慧,放下权力。我明白人活到社会里应当有许多事情可做,应当为现在的别人去设想,为未来的人类去设想,应当如何去思索生活,且应当如何去为大多数人牺牲,为自己一点点理想受苦,不能随便马虎过日子,不能委屈过日子了。”

此时,沈从文下了决心,“我想我得进一个学校,去学些我不明白的问题,得向些新地方,去看些听些使我耳目一新的世界”。离开了他熟悉的、有老长官旧同事关照的家乡湘西,去外面闯荡了。

沈从文选择走出湘西的第一个落脚点不是顺江可达的上海,而是古老的北京城。原因很简单,当时他的舅父——大艺术家黄永玉的祖父黄老先生,正跟着凤凰县所出的大人物熊希龄先生在北京办香山慈幼院,少年去陌生的地方闯荡,当然要考虑能否有可以投靠的亲友。

沈从文来到北京时是一九二二年。出了前门火车站,就如现在一些从小地方到大城市打工的青年一样,他被“黑车”司机骗了一道,这是大城市教给他的第一课。拉排车的北京汉子答应沈从文可以拉他去要去的地方,却把他拉到西河沿的一个小客店。

这一年,沈从文二十岁。沈先生去上海还得六年以后,在郁达夫、徐志摩等早有文名的作家帮助下,沈从文陆续在《晨报副刊》《语丝》《现代评论》《小说月报》上发表作品,其才华得到了文坛的认可。

一九二八年,沈从文从北京来到上海,与胡也频、丁玲筹办杂志。次年,这位只有高小学历的乡巴佬,进入上海公学任教。在上海公学,他疯狂地追求女学生张兆和。在胡适先生的撮合下,出身名门的张兆和接受了沈从文的爱情。这个鼓足勇气走出大山的湘西少年,终于在大都市占有了一席之地。

如果不是偶然间接触到《申报》《辞源》和《创造周报》,沈从文的命运将如何?也许他会成为湘西大山中一个俗不可耐的军官,娶几房姨太太,买一些田地,在某个酒席上被仇敌杀害。

从沈从文这一个案或可看出,在清末民初,以上海为基地的新知识、新思想对湘西这类保守封闭的内陆地区的辐射和影响,超过了今天我们的想象。

一位余姚青年的上海梦

上海自开埠以来,一直是外地少年心目中的“黄金之地”,对周边江浙等地的少年来说,尤其如此。许多穷小子,闯进了这座远东最大的都市,因为勤奋,再加上一些好运气,他们发了财,回家乡买地盖房、兴学修路。直到多年后,虽经一场场政治运动,故乡依然有他们的传说。比如宁波镇海人、曾经是上海第一华商的虞洽卿。

战场上,只有当了将军的军人,其人生传奇被人记下来并流传,而更多默默无闻的士兵要么解甲归田要么战死疆场,他们与草木同腐,除了自己的亲人,无人会在他们死后提起其名字。商场亦是如此,上海滩那些富商,无论是来自宁波乡下的虞洽卿还是来自国外的犹太人哈同,他们的传奇故事今日仍然被演绎,而多数去上海谋生的人,他们的人生故事早就湮没在历史尘埃里。

还好,有些普通人的故事被记录下来了。

一个晚上,我在香港中文大学“民间历史”网站看到了《雪泥偶留——胡守礼回忆录(一九一四~一九四九)》,一读之下,就放不下鼠标了,直到东方既白。

胡守礼先生生于一九一四年,于一九九九年因病辞世。他生前很普通,最高职位做到中国人民银行徐汇支行的会计科长。退休后笔耕不辍,写下了这部三十多万字的回忆录,为一九四九年前在上海的“屌丝”奋斗历程留下了一部原生态的记录。

胡先生是宁波府余姚县人,家境贫困,因父亲望子成龙,勒紧裤带送他读完初小(小学四年级)。一九二六年才十二周岁的他,不得不辍学,沿着故乡无数少年走过的老路,经同乡介绍,去大上海找“出路”。这些乡下少年的出路,基本上是到各个工厂或店铺做学徒。胡先生也不例外,他先到静安寺瑞成铜铁机器号当徒工,后来去了曹家渡增裕新烟纸店做学徒。

旧上海做学徒是很苦的,不但三年内除了师父供给其食宿外,没有任何报酬,节假日有没有红包,全看师父的人品和对学徒的印象。而且除了做工外,还要充当师父一家的佣工,帮师娘买菜,替师娘带孩子。师父、师娘稍不高兴,对学徒进行体罚是常有的事情。

胡守礼的运气不好,其老板朱某虐待学徒几近变态的地步。据胡先生的回忆录描述:“半天工作告一段落,这时往往也就下午二点多钟了。有时老板会叫你送货,送货全是用手提或肩背。我最怕送煤油了,一大听煤油五加仑,三十斤,既不好提又不好背,没有办法只好提提背背,一瓶煤油送到圣约翰大学教授家里,我已经筋疲力尽,狼狈不堪。到四点钟又要淘夜饭米,泡水烧饭,小开学堂里回来,要去买点心,吃过晚饭又是泡洗脸水洗脚水,汰碗扫地要忙到八点钟才空下来。有时还要给老板擦水烟筒,揉纸燃子,做不完的事,一天跑老虎灶就要十多次。等到十点钟打烊,上排门搭铺(学徒睡在店堂里,早上折铺晚上搭铺),一睡下去就像死人一样。如果自己要汰汰衣裳,那就要睡得更晚了。”有一次老板娘诬他偷了店铺五十个大洋,打得遍体鳞伤,后水落石出查明乃另一个学徒偷了钱,老板和老板娘对其没有半点歉意的表示。

但胡先生在这样的环境下,却没有自暴自弃。只有初小学历的他,酷爱学习。三年满师后他留在店里当店员,朱老板给的待遇很低,因为明白他底细,欺负他在上海无亲友,胡守礼只能任老板盘剥。在店里,他和另外两个学徒张福林、程东明结为莫逆,三个年轻人常在一起相互砥砺,想努力改变命运。胡守礼有一本《交际大全》,内容是各种契约合同文书,有尺牍,有对联,有电报文件、呈文范例等等——这就是一本做买卖的应用文大全。张福林有一套《古文观止》。三个青年交换这些少得可怜的藏书阅读,并相约每天少睡两个小时,用来读书写字。胡先生把十二册的《古文观止》全部抄写了一遍。胡先生的回忆录叙述层次清晰,描摹场景生动细致,大概是得益于这番用功。

对胡守礼的人生道路产生巨大影响的,是邹韬奋先生主编的《生活》周刊以及周刊社出版的新书。回忆录中一个细节可窥见当时上海普通市民的眼界与素养——胡守礼接触《生活》周刊的机缘是:他所在的烟纸店隔壁的茶叶店门口“设摊卖小菜的陆阿毛,他的儿子在日本纱厂做工,订了一份《生活》周刊,每周星期六出版。因为是邮寄到茶叶店转递,所以我得以有机会借来看看。”除《生活》周刊外,胡守礼阅读最勤的是《申报》,他特别喜欢《申报》的言论栏目“自由谈”。《申报》的“本埠附刊”另有“职业专刊”、“读者问答”栏目,对自学者很有帮助,胡先生曾对照“读者问答”开出的书目自学社会科学。因忧于自己的前途,他给“职业专刊”写信,诉说自己对前途的困惑。报上给登了出来,并附有编辑部的答复,鼓励他下决心寻找“出路”,不要耽误前途。

一九三四年十月,《新生》刊登了该刊代江西裕民银行招考二十名练习生的广告,主持其事者是《新生》周刊和中华国货产销合作社的负责人杜重远。报名者的文化程度为“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只有初小学历的胡守礼决定一试,他在自荐书最后诚恳地写道:“在这失业像波涛一般的社会,中学以上的青年卷入这波涛者,如恒河沙数;故对贵社之招考,不敢存分毫的奢望。惟窃念虽未进过贵族之学府,却受过几年商业之训练和上海市商会商业职业学校通问班初中三年级课文的补习,虽不能并驾齐驱,却想追随其后,此乃无希望中求希望也。”

也许是这番诚心感动了招聘者,他得以进场考试。笔试试题分国文、珠算、常识、英文诸方面内容,自学成才的胡守礼通过了笔试,面试,被正式录取。不久,他离开了大上海,远赴江西,在南昌通过一段岗前培训和在南昌总行的实习后,被派往遂川办事处当出纳。从此,胡先生一生再也没有离开过金融业。他在江西裕民银行工作时,正值日寇侵华,在战火纷飞中,他辗转于泰和、赣州。办事勤奋、业务能力高而又清廉的胡先生很快成为银行的骨干,在抗战最艰难的时期,他被派往银行驻陪都重庆办事处充当会计——这当然是个让人艳羡的肥差。

一九四五年抗战胜利后,胡守礼带着妻儿东返,先回到余姚老家探望父母。哪想到,就在日军宣布投降后,胡的父亲和原地待命等待遣送的日军兵士起冲突,被日寇残害致死。料理完家里的事情后,从上海起步的胡守礼先生不愿意再回到南昌,他想带着全家在上海扎根。因为他已经是一位资深的银行职员,经人介绍,进了孔祥熙开办的山西裕华银行上海总部。当时山西裕华银行刚刚把总部迁到上海,大力拓展业务,急需要江浙籍的金融人才,胡先生碰到了这个好机会。

一九四九年五月,解放军占领上海,接管了上海的一切事务。很凑巧的是,来接管裕华银行的军代表是他当年在江西的老朋友——当初他送这位朋友去投奔新四军。于是,一切顺理成章,作为旧银行里的进步分子和业务骨干,他被调到军管会金融处综合组,参加了对上海金融业的接管。尔后,他正式调入中国人民银行华东区行,全家也都在上海定居了。

胡守礼的人生经历,对那个年代闯进上海滩谋生的乡下少年来说,更具有代表性。像他的宁波籍乡贤虞洽卿、邵玉轩(邵逸夫之父)、董浩云(董建华之父)那样,在商战中脱颖而出成为声名赫赫的大亨的,毕竟是凤毛麟角,更多的是他这样的,平平凡凡而又自强不息,抓住一切机会改变自己的命运。

可以说,胡守礼的“上海梦”更为真实感人。

故园凋零父辈老[1]斯文不断子弟在*

编辑沈博爱老人的《蹉跎坡旧事》,使我犹如回到潇湘故土,追寻了一番父辈的人生足迹。(注:《蹉跎坡旧事——一代中国农人的耕读梦》已于二〇一三年十月由语文出版社出版)

故园的父辈一个个老去,他们的人生故事以及所经历的苦难,也将零落成泥碾作尘,很快被湮没、遗忘。幸好,有博老的这本回忆录在,告诉后人,有那么一代人,曾经那样地生活过。

博老的哲嗣沈亚川(石扉客)是我的朋友,小我两岁;博老则比家父年长两岁。两对父子的生活经历颇为相似,因此,我读“蹉跎坡”的故事,没有一点隔膜感,似乎就是坐在老家村里,听父亲或父亲的族兄弟,讲他们的人生。甚至有些细节都是惊人的相似:博老报考浏阳简易师范学校时,有人告诉他带一支自来水笔就行了,考场预备有墨水。家父高小毕业后已在高级社务农两年,有一次和我二伯一起去当地最繁华的一个市镇送完公粮,看到墙上贴有县政府招考中医学徒的告示,便把空谷箩交给二伯,手持随身携带的自来水笔进场赶考,从此走上行医之路。

博老和家父那代上世纪三十年代出生的中国人,可谓忧患终身。尚在孩提时,日寇入侵,随大人逃难是他们的共同回忆。进入青年时期,就碰上没完没了的“政治运动”,稍具独立思考能力的人一不小心就会被“运动”的怪兽吞噬,堕入“贱民”之列,备受磨难。而等到社会秩序正常以后,他们的青春已经逝去,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儿女身上……

在中国的乡村,特别是我的故乡湖南一带,千百年来农人们所推崇的价值观便是:“一等人忠臣孝子,两件事读书耕田。”这副对联被写在无数家堂屋的祖先灵位两旁。中国农民从来不敢心比天高,他们只希望能耕作而食,免于饥饿,将儿女养大,这是无数农民朴实而可怜的“中国梦”。耕作之余,农人们会省吃俭用送子弟读书。子弟能取得举人、进士功名,做官发财,光宗耀祖,这是多数人不敢奢望的“奇迹”,多数人只是希望子弟能识字,能知礼,能不辱没祖辈。识字的人,能在熟人社会中得到尊重,日子能过得比一般农民要好些。

因为这样的耕读文化,乡村涌现了一大批名不见经传的底层精英,或者说是“赤脚先生”。他们没有脱离土地,照样要耕种,但他们因为有相当的知识,可以从事更为有尊严的职业,比如私塾先生或乡村郎中。他们因为识文断字,于是充当了乡土新知识的引进者;因为没有脱离土地,又往往成为乡土秩序的维护者。

博老和家父都是这类乡土“赤脚先生”。然而,他们遇上了一个剧烈变革的大时代,当他们成人时,公权力对中国乡村社会的控制无远弗届、无所不在。传统社会的自治秩序全部被打破,一个人和一户人家,成了无所依傍、只能仰公权力鼻息的“原子”。乡土里长大的青年精英,如果能主动地、小心谨慎地迎合公权力的意志和运作节奏,就可能被公权力吸纳;反之,则会被惩罚。家父属于前者,博老属于后者。

博老从少年开始,就记忆力和学习能力超强,且酷爱接受新事物,学习新东西,至晚年而不倦。他出生后不久母亲病逝,过继给同族一位族祖父做孙子,承祧另一支。做染匠的祖父及祖母倾其全力培养这个并无血脉关系的孙儿。孙儿也不负长辈期望,从小好学上进,从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到家乡一所小学当老师。这几乎是在那样环境中,博老凭能力所取得的最高成就了,可算那个年代乡村的“励志”榜样。

然而,一个人好学上进、爱独立思考,在特殊的年代是一种“原罪”。

其实,博老在“土改”时期任儿童团团长时,所目睹“土改”和“镇反”中的一些人的下场,和自己日后的命运是相关联的。工作队来到浏阳山乡搞“搞土改”,在博老故乡人的眼里,是“镇风”,“就是打出头鸟,就是捉浮头鱼,就是杀鸡儆猴,就是铲除拦路虎。”也就是说,将地方上具有影响的人物——这些人物具有潜在的组织和动员能力,通过杀、关、吓,消灭掉或控制住,从而达到控制基层社会的目的。

在“土改”初期,多数人包括博老这样出身中农家庭的人,尽管目睹一些可杀可不杀的地方头面人物被杀掉,但对这种狂飙式的运动总体感觉还是不错的。经历过日本入侵、随祖父祖母逃难的人,在童年时被土匪强行掳走身上、颈上银项圈的人,博老看到一个让百姓既免受外敌入侵又不受土匪欺凌的强势的新政权,和多数人一样,欢欣鼓舞是正常的。

可是,当这样强大的公权力,转而去伤害普通人时,伤害的深度、广度就会远超以前的外敌内匪——因为,民间社会已不具备自卫的能力了。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所憧憬的——无产者(包括工农大众)在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成为了水中月镜中花。而《共产党宣言》中所驳斥反对者批评的“说我们消灭个人挣得的、自己劳动得来的财产,要消灭构成个人的一切自由、活动和独立的基础的财产”,倒是在相当程度上得到了实现。这一幕,在博老的《蹉跎坡旧事》中很真实地呈现,传统社会中的人所依附的大大小小的共同体如宗族、帮会等等的束缚被打破,过去那些在旧式共同体下还存在的一些自由随之消失,而新的“自由人联合体”却没有出现,出现的只是无数“原子人”被公权力强行“集体化”。

博老的“罹祸”原因,还远远谈不上追求“自由人”的“联合”,只是传统的中国读书人“嘤其鸣矣,求其友声”。几个乡村知识分子搞一个松散的“读书会”,业余时间切磋文字,或者去深山里采集植物标本,他们有意识地远离“政治”。然而,在那个时代,不允许民间出现新的“浮头鱼”以免产生不被公权力控制的人的“联合”,是最大的政治。他们的举动,必定触网。为此,沈博爱换来了五年牢狱之灾,其他“同案犯”沈皆遂、焦七海被判刑三年。

博老这本书,记录了作者被劳改时,第一个孩子夭亡、前妻远嫁湖北、祖父在绝望中死去等悲惨的人生经历,但整部书的风格并不哀怨,而是一种昂扬不屈的调子。从这部书里,能看出中国底层知识人极其顽强的生命力。我以前所读相关题材的书,多是一些大知识分子、高级干部回忆“极左”时期所受的磨难,所表达的痛苦感很浓烈,似乎自己是天下最冤屈的人。和这类大人物相比,博老因为卑微,所以生命力更强,其对待苦难的态度也更为达观。

这种生命力坚强,对博老而言,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旺盛的求生欲;二是在极端艰难的环境中具有很强的生存能力。

博老学生时代兴趣广泛,爱好画画,喜欢搜集植物标本,文章写得好,数理化的水平也不低。当他身陷囹圄时,种种技能让他熬过了一道又一道难关,和著名美学家、画家高尔泰一样,因为能画宣传画,在监狱里的生活待遇得到改善。尤其令人称奇的是,监狱里跟着“跃进风”搞“技术革新”“土法上马”,让博老设计用毛竹和松木制造“抽压水泵”,竟然成功了。释放回家后,重新组织了家庭,跟着老农学农活,“改锹子”变成好的庄稼把式;跟着做裁缝的妻子学裁缝,成了方圆有名的裁缝师傅。夫妻俩含辛茹苦,披星戴月,既要不误农事,又要走村串户给人缝制衣服,养活八口之家,让孩子的物质生活略高于同一乡村的平均水平,且能接受优于一般乡村孩子的教育。

这部书最让我感动是:在中国的底层,包括作者在内,一批并非博学鸿儒的小人物,有着赓续文脉的强烈责任感和行动力。

博老只读过很短时间的“老书”——私塾,教了他七天《增广贤文》的潘先生后来参加准土匪组织“驼子兵”,一九五〇年被枪毙在河滩上。他接受的是新式的学校教育。然而乡村传承千年的礼俗,让他对传统文化有着天然的亲近感和理解力。他很小的时候学做“赞礼生”,少年时在丧礼上听人唱夜歌。他从监狱出来后去为祖父上坟,用心地写了一篇骈体的祭文:“哀吾祖父,毕生劬劳:三尺童躯未硬,别离贫苦之家。从师染业,为生计之所依。屈委童工,受斗筲之苦凄。波奔异乡,辗转长潭店铺。流离僻壤,受雇浏永山城。”在坟前念完后焚化,听祭文的只有不解其意的祖母。作者如此做,无非是想守住内心那一点文化的火种。

本书中还有不少这样的人。如乡村才子陈闲僧,在抗战胜利后,浏阳又遇水旱灾害,他写了一篇非常精彩的骈体呈文递给地方官员,希望官府出面赈灾。尽管后来这类人或逃走或被关押被枪毙,但这篇文章一直在乡间流传。作者后来再婚,找到相伴一生的妻子戴氏。他的岳父是一个饱读诗书的地主子弟,在“新社会”几乎是百无一用,受歧视受欺凌。作者上女家求亲时,岳父对这位因文祸而坐牢的青年马上产生“同道者”的好感,拿出线装的《随园诗话》和其谈诗。成亲后新夫妇回门,岳父赠女婿女儿嵌名联,上联是“博学多能,爱尔凌霄有志,坦腹东床中我选”。这是一位传统文人在极度困苦和失望中,对后辈的一点希望,希望文化的火种不至于完全熄灭,而能薪尽火传。

正因为博老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也因为博老以及他那些在底层的同道者对文化火种的守护,一九七九年他落实政策重回讲坛后,一下子勃发了极大的工作热情,而且很快就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我想,这很能说明为什么中华民族经历一次次治乱循环,文化一次次倒退,但总能在近乎废墟的土地上重生——因为在中国广袤的土地上,不管破坏的力量是多么强大蛮横,但总有一些卑微而坚强的人,守住那点火种,度过浩劫。

当然,不是所有相同命运的人都有博老这样坚强和幸运,许多人没有熬过来,或者在漫漫长夜中丧失了生命的活力。比如他的“同案犯”、一生不顺遂的沈皆遂,以及临终前拉着他连连叹息的焦七海。还有那位有着魏晋名士风度、浏阳最后一个摘帽“右派”“佳癫子”,落实政策后四处拜访朋友,纵酒欢笑,在晚上回家的路上跌入水坑溺亡——连落实政策后第一个月工资还没领!

作为这些人里面的幸运者,博老在古稀之后,历经四个年头写出了这么一部七十余万字的《蹉跎坡旧事》。遗憾的是由于考虑到市场销售的问题,不得不让博老压缩为三十万字,作为正式出版的文本。我的理解,这是他对和他一样命运的那代人所尽的责任——把这一代人的人生故事说出来。我想这也是他对后辈子弟的一份责任,告诉后辈:这不是你们父辈中某一个人的苦难。

博老动笔写这部书之初,我看了几万字后,对石扉客说:你一定要鼓励令尊写下去,不要有任何顾虑。你们兄弟姐妹五人都长大成才,是他一生历经磨难最大的安慰,也使他晚年能有心境将过去的往事写出来。

今日的中国,包括我的故乡湖湘大地,那些村庄和博老这本书的描写相比已是沧海桑田之变,即使和我这代人童年的记忆相比,也面貌全非,故园凋零是不争的事实。本书呈现的最后一幕,几乎是中国今天乡村的一个隐喻:在蹉跎坡上屹立三十余年的“芸香居”为高速公路让道,被拆掉了。在博老落实政策前几年,他带领一家人,起早贪黑、胼手胝足在一个荒坡上挑土整出地基,建起了五进的土砖房,名之曰“芸香居”,并在东西两侧的外墙飞檐下手书“友其风雨”“本系玄黄”。这处房子成了一家八口清贫而欢乐的窝,在这里,几个孩子考学走出山村;在这里,送走了坚韧而豁达、家中真正的“保护神”老祖母。后来,作者也迁到了城区的教师公寓。再后来,沉寂多年的土房子终于在经济大潮中消失……而蹉跎坡的周围,一栋栋农民靠打工、做小买卖挣钱盖起的“洋房”如雨后春笋般立起。

我们故园那些美好的东西,包括风景和传统,会不会彻底消亡呢?

我对此抱乐观的态度,父辈虽老子弟在,还会有一代代人延续生命,赓续传统。天不丧中华斯文,因为中国底层百姓的生命力太强大了,中国民间的文化自生能力亦顽强无比。

——这是我编辑这部书稿的一点感受。

[1]本文为语文出版社2013年10月出版的《蹉跎坡旧事》编余札记。

看山川

分属父子俩的南北二京

清顺治十七年(一六六〇年),距崇祯煤山自缢已经十六个春秋了。尽管南明永历帝的流亡政权还存在于西南的崇山峻岭中,但大多数士民相信:大明朝是真的亡了。

顾炎武的伤感

这年秋天,大儒顾炎武在江宁(南京)城,写下了一首风格凄凉的诗《重谒孝陵》:

旧识中官及老僧,

相看多怪往来曾。

问君何事三千里,

春谒长陵秋孝陵。

明亡后,以遗民自居的亭林先生数次拜谒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南京郊外的陵寝孝陵。这一年他更不同寻常,春天在北京城北郊的昌平拜谒埋葬明成祖的长陵,秋天又赶到南京孝陵来谒太祖。

孝陵和长陵,对南京和北京而言,极具象征意味。这两座大明的都城,可以说分别是属于太祖朱元璋和成祖朱棣。

不知道顾炎武在孝陵前,会不会回忆起春天在北京城看到的人与事。皇都尚在,衣冠已非,紫禁城里住着的已经是来自关外的满人爱新觉罗氏。而江宁府城南京,虽然仍是东南膏腴之地的中心城池,但已非前明时的留都地位。它与北京不再是分据南北要津的两大都城,在政治地位上,和其他的名城如杭州、苏州、成都一样,必须仰视北京。

清朝和元朝一样,都是北方的游牧民族征服了南面文化更发达、人口更多的汉族而入主中原。对中华的士民来说,清朝皇帝是征服者,清朝是外来政权。而对清朝统治者来说,和蒙古人一样,他们把整个中国看做自己的战利品,无论对关陇、幽燕、齐鲁、河洛,还是江南、巴蜀、岭南,一视同仁皆是其新占的地盘,他们重视的是自己发家的关外或漠北,那里才是他们的“老营盘”,是留后路的地方。

明朝则不一样,这是赵宋灭亡近一百年后,一个将“鞑虏”驱逐出去光复中华的汉族政权,这也是中国历史上很少见的北伐而非南下统一中国的政权。江南,才是他们的根本重地,是朱明王朝的发祥地。而且,当明朝的大军在徐达、常遇春率领下攻占元大都、光复幽燕之地时,这块土地从后晋石敬瑭割燕云十六州开始,经辽、金、元,已被异族统治了四百余年。可以说,这是一块高度“胡化”的土地。

明朝的“两京制”,在这样历史背景下产生。尽管,其直接的原因乃是朱明王室的一场内讧——燕王朱棣取代了侄子建文帝登上皇位。

定都南京是权宜之计

在元末群雄并起时,朱元璋从自己的老家淮河流域一带经营,一点点向南扩充,取应天(南京),占浙西,“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南京附近的州县是其取得天下的根据地。他建都南京后,扎稳基本盘,进而挥师北上是明智的选择。

南京对朱元璋而言,在其削平南方群雄后建立政权的初期是最合适的政治中心。一旦北伐成功,将元朝皇帝逐到漠北,从西北嘉峪关一带,到关东白山黑水之地,都属于大明朝时,处于长江下游的南京城便不是合适的都城。

从朱温灭唐,经五代十国大乱后,中国的政治格局从东、西竞争变成了南、北竞争。朱温灭唐前,无论是周武王东征灭商,秦始皇灭六国一统天下,还是刘邦以汉中为根据地取得天下,或是隋、唐两朝依据关陇集团统一中国,关中一直是统治者的根本重地,他们针对西北要重点防范的是游牧民族,依靠函谷关进可谋东部富饶之地,退可“一丸泥封”,保持根本之地。长安、洛阳的两京关系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形成的。

从赵宋开始,东西关系转为南北关系,南面的汉族政权面对的最大威胁是北部的游牧民族,因此渤海之滨、燕山之麓的北京成为了“南北竞争”中最重要的据点。汉族政权失去它,必然只能偏安南方;游牧民族占有它,则可挥鞭南下。

朱元璋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他知道要维持一个疆土远超宋朝、不亚于汉唐的大帝国,南京并不是合适的首都。在位三十一年内,定都问题几乎成了朱元璋一块心病。历鉴前朝,凡定都金陵者,多是偏安,且国祚不久,朱元璋很忌讳这点。南京距离北部边疆万里之遥,天高地远,鞭长莫及,难以防范北方游牧民族的威胁。而且南京附近的吴越之地比外省太过富饶,反而容易使皇帝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视边患为无关痛痒的小问题。

北京做都城虽最具战略价值,但当时明朝军队刚刚从元朝手里收复大都,城池和周边州县还欠繁华和富裕,且胡化了四百余年,与淮河和长江流域的文化有隔膜,对主要生在江淮、浙西的明朝开国功勋集团来说,定都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区,心里总是不踏实的。因此,朱元璋曾派太子朱标巡查长安、洛阳和开封,想选择汉、唐、宋的故都为首都,然而经过一次次战乱,关中已经残破,丧失了作为一个大帝国都城的条件,洛阳亦是如此。开封处在无险可守的大平原上,最易受敌,战略位置很不适宜。

朱元璋甚至想把首都迁到故乡濠州钟离——明朝建立后,皇帝故乡作为“龙兴之地”升格为凤阳府,将凤阳定为中都,派官员督民工在此营造宫殿多年,把老家建设得富丽堂皇。不过,营建凤阳府不过是贫民出身的朱元璋实现一种“富贵还乡”的人生理想而已,和外地发财的人回老家买地、建豪宅一样,精神层面的价值大于实用价值。

定都南京,对雄才大略的朱元璋来说,只是一种权宜之计。终其一生,未能解决这个问题。

朱元璋死后,被葬在南京郊外的孝陵。从登基到驾崩,南京城深深地打下朱元璋个人的烙印。生前困扰他的定都难题,竟然在其死后,因为叔侄“阋墙”而得到解决。

由政变导致的迁都

性格、才略酷似朱元璋的皇四子朱棣,被封为燕王,就藩被改称北平的北京城。他和其他几个年富力强、精明能干的兄弟代王(封藩于山西大同)、辽王(封藩于广宁州,今辽宁锦州境内)被朱元璋封在北部边塞重要的城池,就是为了弥补政治中心处在南方的缺憾,替朝廷来防守北疆。

建文帝即位后,因削藩引发“靖难之役”。一四〇二年,朱棣攻破南京,建文帝下落不明。同年,朱棣即皇帝位。第二年,改元永乐,改北平为北京。一四二一年,成祖迁都北京。

北京是朱棣的封藩地,他起兵“靖难”之前,已在此经营二十多年,建立了属于自己的一套政治、军事、经济体系。因此等他当皇帝后,北京及周边地区已不再是“生地”而是“熟地”,迁都于此乃是瓜熟蒂落之事。迁都到北京后第四年,成祖逝于北征蒙古部落的军旅之中。或许,因为得位不正,他羞愧于和父亲葬在一起,于是被葬在北京城以北的昌平,是为长陵,为明十三陵之首。

严格地说,直到明英宗的正统六年(一四四一年),北京才成为正式首都。此前,一直被称为“行在”,即皇帝率文武百官驻扎的临时首都。而南京,则成为“留都”,即“置官留守的首都”。史上唐代也有事实上的留都——“东京”洛阳。因为洛阳和长安相距不远,唐代一些皇帝(特别是改国号为“周”的武则天)曾长期住在洛阳,洛阳成为实际上的京师。南京是太祖所定之都,它名义上的政治地位很高,但实际的地位却不如唐代的洛阳。留都南京对大明朝而言,更多的只是象征意义。

当然,留都南京,除皇帝不在此城外,保留了一整套的中央政府官僚体系,可谓是“备份的朝廷”。六部、都察院、五府和内廷的太监体系,一应俱全。南京朝廷的官员级别和北京同样的官员相同,主要管理南直隶(南京周边十四个府、州,不设行省,直接由朝廷管理)的相应事务。虽然权力不如北京的官员,但也不能说是闲职。因为南直隶所辖的地区,乃经济最发达、文化最昌明之区,天下赋税三成多出自于此。

两京制的利与弊

明朝南、北“两京制”形成后,北京作为政治、军事中心,南京作为经济和文化中心,使帝国的南北达到一种微妙的平衡。设想一下,如果明朝长期将政治中心设置在南京,那么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都在南京,中国北方将持续凋敝,很不利于一个大帝国的统一与稳定。

明朝的“两京制”当然也有不利之处。其一是形成“天子守国门”的状态,首都长期处在北部游牧民族武装力量的威胁之下,皇帝和众臣动辄置身于抗击外敌的最前线。正统十四年(一四四九年),英宗亲征蒙古瓦剌被俘虏,瓦剌首领也先带兵突破长城,围困北京。朝野恐慌,有大臣提议迁都南京,于谦等人顶住了压力,反对迁都,立英宗弟弟郕王为监国(后即皇帝位),打败进犯的瓦剌部,解京师之围。嘉靖二十九年(一五五〇年)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带兵突破古北口,包围了北京,明朝坚守京师数日,俺答大肆抢掠城郊后撤离,是为“庚戌之变”。后金崛起于东北建州后,其骑兵越过长城,骚扰京畿,直逼京师,屡有发生,如崇祯二年的广渠门之战。但“天子守国门”的另一面也让明朝君臣长期有一种忧患意识,对北部的威胁不敢稍有松懈。“两京制”另一不利之处则是使统治成本剧增。明朝的经济是南重北轻,北京周边的经济欠发达,朝廷通过漕运数千里从南方富庶地区运来粮食及其他物品供养京师。明朝前期,征运漕粮食的地区主要有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河南和山东六省,其中只有山东处在北方。其数额宣德时最高达六百七十四万石。成化八年(一四七二年)始规定岁运四百万石的常额。自正德、嘉靖以后,连漕粮改折(约一百至二百石)在内才勉强达到此数。主要征自南直隶和浙江,约占全国漕粮的六成。除漕粮外,还有白粮,由苏州、松江、常州、嘉兴和湖州五府供纳,岁额二十一万四千石,均系当地出产的粳糯米。数千里漕运,损耗巨大,加重百姓的负担。但总体说来,为了维持一个帝国一统,保持南北平衡,这样的成本支出也是必要的。

崇祯十七年(一六四四年),又一支劲旅突破居庸关,包围了北京城。这次进犯的不是草原上的蛮夷骑兵,而是崛起于西北的李自成率领的造反军队。明朝君臣这次没有逃过劫难,崇祯以发覆面,在煤山一棵歪脖子槐树上上吊自杀。终明一代,自迁都北京后,历代皇帝代代相承,完成了“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的悲壮之举。

吴三桂借满洲八旗兵报君父之仇,引狼入室,满洲人占领了北京城,成为紫禁城的新主。留都南京的一整套备份版朝廷,却没有起到了应有的抗争作用,而是众臣拥立福王称帝于南京。当然弘光朝仅仅支撑短短的一年,便亡于清兵的铁蹄下。从此,北京和南京两座美丽的城池留给了异族,分别长眠在南京孝陵卫和北京长陵之下的朱元璋朱棣父子,任由自己的臣民剃发易服,臣服于来自关外的异族。但这对南京、北京两城营建起着决定性作用的父子,连同为社稷江山殉难的崇祯帝,毕竟赢得了新朝统治者的尊重,清朝统治者对南京的孝陵和北京的十三陵予以善待;清朝皇帝还营建了思陵,礼葬崇祯帝,并设置司香内使(即守陵太监)管理十三陵;对南京城外的孝陵,也是如此管理。康熙南巡时,特到孝陵拜祭,并题写“治隆唐宋”的匾额,清朝后期国门大开后,来南京的洋人越来越多,有司还专门在孝陵前树立用六国文字书写的石碑,提醒洋人不要乱写乱画,尊重陵墓的一砖一石、一草一木。

正因为如此,遗民顾炎武拜谒前朝帝王陵墓时,还能碰上守陵的“旧识中官”。

帝国的命脉大运河

全汉昇在《唐宋帝国与运河》中曾论述道,中央政府是否能够成功地统治全国,依赖于是否能够有效地利用长江下游的经济资源,是否能够将这一地区的物资迅速通过运河运输到首都通常所在的华北地区。

大运河的重要性,到了明清时期更为突出。

大运河曾是明帝国的脐带

明正德十五年(一五二〇年)九月十五日,京杭大运河上一个重要的港口——淮安府清江浦。

一群人正在水面上划船打鱼,这些人衣着华贵,举止优雅,岸边旌旗蔽日,侍卫如林,显然这不是普通渔民为了谋生的渔业活动。谁知道乐极生悲,船突然翻了,一个三十左右的青年人掉进水中。旁边船上的人立刻像炸了锅似的,叫声震天,许多人不顾一切地跳进水里,把青年人救上岸。青年虽然保住了一条命,但受到了极大的惊吓,染上了重病。这个人就是当时大明朝第一人正德皇帝朱厚照。

第二年三月,正德帝驾崩,年仅三十一岁,他没有留下一个子嗣,也没有亲弟弟。群臣商议,将正德帝一位堂弟朱厚熜从封地湖北钟祥请到北京,作为朱厚照老爸孝宗的过继儿子继承大统,是为嘉靖帝。最后闹出了把整个大明朝廷折腾得天翻地覆的“大礼议”事件,帝国元气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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