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啊,汝等英勇的人们,汝等被奴役、受暴政的人们,到宾夕法尼亚去!那里户不闭,财不防,不见一兵,只有工商百姓。”对法国的自由派人士来说,宾夕法尼亚是美利坚各州之中最值得称道的一州。南方有奴隶,新英格兰对诚实的贵格派人士不仁,都不是好地方,而费城的贵格派还有另一项美德优点:富有。去吧!饱受奴役的人们,到费城去!
于是在18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法国旅人不断地来到美国。1783年独立战事结束之后,英国人也纷纷前来,游览、贸易,或定居——其中有普利斯特里博士、托马斯·库珀等同情革命理想派的人。其实早在1778年与法国结盟之际,这股人潮就已经随着六千名法国军士登上美利坚海岸而开始了。本来本地的居民一直对法国人的到来很感畏惧,为什么不呢?好几代以来,美利坚一直对法国人以及他们的印第安同伙作战。而且,自从第一位耶稣会探险家兼传教士来到美洲之后,法国人就和印第安人颇有交情——这种事在白人眼中看来,简直有背叛不忠的嫌疑。可是现在居然一下子就来了六千名法国军人,衣着鲜明,装备齐全,军容壮盛,而且纪律出奇地好,夜不离营,与民秋毫无犯。而他们的长官,个个出身高贵,年轻富有,不管走到哪儿都对各种事物很着迷赞赏的模样,完全不带他们英国同行那种傲慢自大的德性。
他们中间带头之人,自然就是那位“侯爵大人”,也就是华盛顿的爱将,年轻的拉法耶特。此外还有罗香波伯爵、诺瓦耶伯爵、莫雄、沙特吕骑士,以及更晚之后前来的平民人士莫罗·德·圣梅里。法国总领事巴贝马布瓦侯爵,曾在费城住过六年,赢得了许多友谊。另外还有那位精明的代办大人奥托先生,费城大会期间,他向凡尔赛宫忠实地报道所有他能发现的有关联邦大会及其代表的事务。
就欧美之间可能进行的贸易事宜,奥托在他的报告里写道:“主上,美国和其他商业国不同,交情并不紧随着金钱交易而来。”奥托表示,这里的人似乎以为,把全邦联成员统一在一个号令之下,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们彼此之间的政治利益、商业观点、风俗法令,往往相去甚远;国会决定的事情,没有一项得以在大陆的南北各地一致通行。他们之间猜忌之深,不可拔除。北方居民以航海捕鱼为业,中部各州以农为主,而南方诸州则拥有大型垦殖场。”罗得岛这个“蕞尔小州”,各州对它都没有好感。康涅狄格则派出两名最典型的公民代表与会:埃尔斯沃思和舍曼二位先生。“康州一地的人民,”奥托论道,“一般来说,比较具有该国其他地方较为少见的国民性格。他们比较接近共和制度的简约质朴;人民虽然不怎么富有,却个个小康。”
这些法国绅士们在美洲各地旅游,写日记,寄信回国;他们的文字生动活泼,以一个事不关己的暂居者的轻松眼光,入微地观察着当地的习俗和缺失。他们对这个美丽的新社会充满了好感,各依自己的兴趣喜好,看他们想看的事务,同时往往也愿意忽略那些比较不愉快的一面。这些人士以美国为题著作的书籍,书名都极为诱人,风格非常法国化:>比方《忠实关系》《漫游》《美丽之旅》。其中最有名的,要数克雷夫科尔所写的经典名作《一个美国农民的信》,他如此热爱美国,甚至将女儿命名为美利坚-弗朗斯,而且不遗余力地向全世界鼓吹他对美国的好感。就是他,在1787年11月读到合众国的宪法之后,告诉杰斐逊他愿意为这个理想奋斗,要是宪法失败了他就回欧洲去。外来旅人对美国的描述,美国人自己没有一个能及。从这些外人的日记和信件的描写里,我们看到了联邦制宪会议立宪对象的美国诸州的面貌——从他们的笔下我们看到的不仅是诸州的本相,也看到旅人在祖国被引导而产生的对美洲的期待想象。比方说,在他们的心中,宾夕法尼亚一地不仅住着那些宽边大帽的贵格派,也住着大自然的儿女,即野蛮人——心胸开阔,身形优美,心灵纯洁,完全不沾染都市中人及王家宫廷的腐败气味:
我如自然最初令人自由般地自由,
在那奴役人的恶法出现之前,
当那高贵的野蛮人纵奔林野之际。
17世纪推崇的理想,是纯朴的牧歌风味,古希腊罗马精神。当时诗人很容易就把异教的英雄,与墨西哥的阿兹特克人及北美的易洛魁族混为一谈。如果你从未见过一个印第安莫霍克人或切罗基人,自然很容易就把他设想成黑色皮肤而非红人。此外,欧洲还普遍地存在一个观念,以为美利坚的政府体制正朝着希腊精神看齐。哈佛大学的校长维亚尔就曾在1788年收到一封同情美国的英国友人来信,信中表示,他听说美国将恢复奥运会:“美国的友人们都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实现,也认为你们绝对可以办到。你们既已遵行了希腊精神,自然也当开展希腊运动。”这种错觉甚至远至苏格兰,当地有一位特立独行的法理学者、哲学家蒙博多勋爵,便大肆赞美自然的恩典,极力鼓吹裸体行走以及生吃蔬菜的好处。
从美国的印第安人联系到异教的英雄,是富有美妙诗意的移情之举;可是却激怒了伦敦的约翰逊博士,他告诉替他作传的博斯韦尔不要“假惺惺地为野蛮人说话”。17世纪的哲学家霍布斯,把野蛮人的生活看作是“孤独、贫困、污秽、残忍并短命的”。对于那些住在西部边陲的美国人来说,他们恐怕希望这些野人能够更短命一些才好。18世纪美洲的众多殖民者对印第安莫霍克人和切罗基人的印象,除了卑鄙阴险、偷偷摸摸、凶恶讨厌之外,恐怕就没有别的感觉了。什么发际戴着南瓜花瓣、肤色微暗的少女……和风煦煦,溪水潺潺,孤幽的峡谷……只有欧洲诗人才有这份闲情逸致沉溺在这种想象里。美洲的百姓,千篇一律都恨恶红肤的印第安人,希望他们绝种才称心,而且多半也就是用这种态度对待他们。像威廉·佩恩、富兰克林、贝内泽、韦泽,乃至威廉·约翰逊这些主张公平对待印第安人的人士,都只是极少数的。当时有位植物学者威廉·巴特拉姆,是位贵格派信徒,说对付印第安人只有一个法子,就是“坚决把他们轰掉了事”。但是对遥远的欧洲人来说,印第安却从来不是一个“问题”,反而是稀奇有趣的。
从君士坦丁堡到伦敦,欧洲各地报纸上对美国展示的印象,可谓极尽想象之能事,令人叹为观止。瓦克瓦克树上结着少女形状的果实,甜美丰润。美国气候所以如此寒冷,则是因为内陆地区全部笼罩在那由东部第一条山脊一直延绵到太平洋岸的大森林下面。浓密的林木,将阳光都遮掩住了,地面自然一片酷寒。只有沿海地带,气候才比较温和一点,并随着上空林木逐渐稀疏而愈形温和。美国还生长着各种奇妙的植物,同一收成季节可以结出两种果实。至于马铃薯,法国旅人兼共和人士布里索惊叹道:“这就是那些追求自由,也有能力自由之人的食物!”马铃薯这种菜蔬,布里索说,无需耕作即在地里四处冒出。另外一件稀奇事,就是在那些既没有教士也没有主人来管他们的美国人中,有着一大批所谓“有原则的人士”——这位法国人又说,这类人物出自时常运用理性的美国人,“我们自己中间却鲜少见到,这类人物因此连个名称也没有,就是在这群有原则的人士当中,你可以找到人类的真英雄”。他列举威廉·佩恩、富兰克林、华盛顿为这类人的代表。
不过欧洲也另有一些文人,对这种天马行空的幻想嗤之以鼻,他们用实际的眼光观看西边这处新世界,认为在地理上形成不久的美洲大陆,地表才不过刚刚干燥下来,多处地面还只是深陷的沼泽地带。因此,当地的农产不足,花果不香,动物体弱,人体短小无毛,生殖力薄弱——这是法国可敬的德·波夫修士的结论。甚至连法国博物学家布丰,也扬言美洲的动物比较低劣,因为当地的水草贫瘠稀少,远不如欧洲广大丰美。甚至还有人说,狗一呼吸了美洲的空气,连叫都不会叫了。在巴黎的杰斐逊,看到这些胡言乱语,气得写信回家请人送一只北美驼鹿的骨架来,好给他们瞧瞧。
美洲游记在法国极受欢迎,最后竟然有人开始杜撰编造。当时曾有位颇受人尊敬的学者,一生从未登过半艘横渡大西洋的船只,却用笔名写了本书,记载他在美洲的冒险经历,骗过了每一个人。直到书出八版,作者才签下真实姓名。作品内容虽属子虚乌有,却引人入胜并颇有独到见地。对于这个地域广袤却尚无人深入的大陆,欧洲人所做的种种臆测其实不足为奇;甚至连那些夸张之词,往往也带有几分真实性。当时虽然很少有人看出美洲大陆真正的潜力,也就是它那可供财富与物质几乎无限扩张的丰富资源,可是美国在精神上的潜质,却普遍为当时众人所知,为专制者所惧,为启蒙人士所庆。这块地方,的确是个被践踏受压抑者的庇护所。如果说所谓高贵的野蛮人不过是一个编造出来的幻象,那些刚毅不屈的贵格派人士却不是假的;在自己的地里亲力亲耕的农民也不是假的,他们没有教会规定的十一税,也不愁领主在头上发号施令;那些敢于在市民大会中,在比他强的人面前高声说话的工匠艺人,更不是假的。在美利坚这块土地上,主张共和的人士找到了滋养的空气。日耳曼地区的自由派人士也纷纷响应这种兴奋心情,《德国纪事报》曾说道:“美利坚敞开着十三扇金色大门,欢迎在宗教褊狭独裁专制下受害的百姓。”
美国在欧洲的友人虽然谈不上众多,却都不沉默,并且往往以自己对强权的反抗为荣。法国拉罗什富科-利昂库尔曾热情洋溢地写信给富兰克林,讨论美国宪法的精神。每一名前赴海外的美国人,都很清楚欧洲并不很“了解”我们,但是某些圈子中人,显然对我们抱持希望,极有信心,以我们实验的成功,与他们自己革命的计划相佐证。这些人士仔细研究我们的州宪,对于我们这份听说不久就要出炉的国家宪法,更满怀兴趣地热切注意着。
可是哲学是一回事,每天的现实生活又是另一回事。欧洲来的旅人,一旦下船登上美国海岸,就发现实际上美国原来远远不及他们所期待的——有些方面,却又恐怖地远远超过。他们发现,这块土地原来有一种粗砺,是那些诗人哲士不曾提及的事实。哪有什么幽谷、小溪、和风,他们面对的是四季不均的气候、坏到无以复加的道路——或是除了林中小径之外,根本就无路可走,以及溪水上涨却无桥可渡的河流。放眼望去,到处都是难看的两尺来高的残余树桩,美国人自己看了却视若无睹,有些人甚至以此为傲,认为这些树根象征着森林被人类征服。此地还有着家乡望尘莫及的雷雨闪电、绵绵不绝的大雪。到了夏季,冷热交替剧烈的现象时时可见,一位英国来的旅人写道:“这都是拜新英格兰季风所赐,其风之凛冽凶猛,不但是美洲地区之最,也是全球所仅见。这个风还来得特别干燥,而且无孔不入,无处不达,我相信它的威力可以消灭埃及所有的疠病。”这里有萤火虫、蜂鸟,还有在沼泽中鸣叫的牛蛙,声音就如小牛牵离母亲身边发出的哀鸣。此地的花树极其迷人,法国人巴贝马布瓦一日出费城前往“附近一处林地”,在那里他看到玉兰花:“花香弥漫在空气中……还有百合树,当地人认为这树荫可以让结婚多年的夫妇恢复青春气息;梓树、黄樟……各式各样的月桂石南,多到我们可以用来为全美的英雄加冠;但是,这个国家仍然在等待一位诗人诞生。”
但尽管如此,在这个国家里面,森林显然是人类的死敌。“和法国比起来,”一位游人写道,“这整个国家就等于是一座大森林。”英国访客艾萨克·韦尔德谈到美国人“对树木克服不了的憎恶”,又说他的房东“今天砍下了三十二株幼杉,造了一间猪圈”。这里的土地,韦尔德记道,如果不先把树木砍去就无法耕作,居民也无法自足。“谁能够砍下最多树木,并且把自己住家四周地上清得最为彻底,就被大家视为最勤勉的公民,对国家的改进做出了最大贡献……我听说有美国人到了爱尔兰西北沿岸的不毛之地,对那种美丽与进步大感惊奇欢喜:‘树木清理得这么干净!’”韦尔德曾经问过美国人,想想看夏天如炙的暑气,为什么不考虑在房子四周留点树木好遮荫呢?“噢,不,”房主回答道,“那样子太危险了。”
余下的树桩美国人则任其腐败,往往要耗上好几年的工夫。美国人居家屋前的院子里也无半株花草,农家把小麦玉米一直种到自家门口。此外,到处可见那种蛇状锯齿木篱,真是再难看也没有了,毫无英国树篱或法国白杨的优美情调,只见农舍硬邦邦地矗立在树桩和玉米秆子之间。韦尔德还注意到大树上面缠绕着有毒的藤蔓,看起来颇像葡萄藤,可是如果不小心碰到,马上会起大水疱。
欧洲人看到美国人如此任意摧毁林木,以及因此造成的丑陋景观,不禁大为吃惊。不过尽管吃惊,行经弗吉尼亚、俄亥俄、宾夕法尼亚西部的外国旅人,说在漫漫旅途当中,若听到林中伐木之声,心情还是不觉大为放松——这表示此地有人家,有人类做伴。美国的森林!一个人只有在亲自清出一块空地之后,在面对饥饿、野兽、暴风雨和野蛮人威胁之下,以锯伐树,以锄犁田,在终于撒下第一批玉米种子之后,才知道“森林”在美国意味着荒野,“空地”则代表文明。对于一个美国人来说“森林”只是野地,是荒林,是待拓的边荒。大法官马歇尔的祖父,人称“森林里的约翰·马歇尔”,他来自弗吉尼亚西部边区的福基尔县,那里店里的货物稀少,不易购得,当年他家里的女人都得用棘刺代针。然而对欧洲人来说,“森林”就是美国的同义词,甚至到了1827年,一位曾在美国居住多年的法国人还写道:“那些我曾在其中度过十一年如此自由独立岁月的森林……在那里你见不到半名小农或乞丐,你入不需护照,出也无须批准。”法国那位可敬的罗班修士,看到康涅狄格地区女士头上精致的头饰,也为“美国丛林深处”竟能见到法国的时尚大表惊讶。在巴黎的杰斐逊则换用一种口吻写信问道,可想听听“一位美国山林野地的蛮人”对欧洲有何看法。
新世界充满魅力。“俄亥俄河,”一位英国访客写道,“是宇宙间无与伦比,最美的一条河。”法国人把它称为“美丽之河”。美国的风光有一种壮丽气象,充满着野性威严的魅力,可是这片土地对那些妄想不劳而获的人却不客气。“我不认为美国是个让人享乐的地方。”库珀曾经如此表示。库珀是位极有学问的科学家兼神学家,18世纪90年代早期和普利斯特里博士一起移居宾夕法尼亚,在诺森伯兰县定居下来。库珀表示,甚至在费城全城,他也只知道那么一位“公然自认为绅士阶级的人物——也就是所谓游手好闲,什么事也不用做的有钱人,在这里还不到有这种人的时候”。库珀劝告有意移民之人,最好避免新罕布什尔和马萨诸塞七个月之长的严冬,以及新泽西和南北卡罗来纳炙人的夏天。在新泽西,库珀告诉他们,你会碰上虫蝇蛇蝎、逼人的热暑和疟疾。“烈日对美国沿海低湿地带造成的影响,几乎绝对会让从欧洲来的人……间歇病倒。”他和普利斯特里博士一样,比较中意宾州西北部高爽宜人的萨斯奎汉纳县。而肯塔基一带,则有印第安人攻击之虞。
而且清除林地的工作真是辛苦啊!美国人称这种差事为“挖掘苦工”。挖掘的工人,一天可以赚取三个先令,早晚供饭还加上一杯威士忌。听说光靠喝水,却不用酒来解大渴,对身体有很大害处。夏天里,可以见到有人喝了城中打水泵的冷水之后在费城街头倒毙。法国人莫罗写道,有人建议放血救治那些因为喝得太快而倒地的人,有的打水泵上面还写着标语警告饮水者:“小心喝得太急会送命。”而美国人真不知道喝掉多少酒啊!他们喝醉了就喜欢打架,在南部和西部的乡间,斗殴被看作是一场嬉戏。其中没有任何荣誉或运动规则可循,只不过一堆人聚在一道,观看两个打手互挖对方的眼睛,打烂对方的下巴,咬下对方的指甲,完全是一副好玩嬉闹的模样。
法国旅客都以比较和气的眼光来看这片土地与人民。一个9月里,三位法国贵族,其中包括法国的拉法耶特侯爵,由纽约州的首府奥尔巴尼出发,打算作一长途游涉,麦迪逊恰巧也同行。他们计划去看印第安奥奈达部落,并造访震颤派教徒的一处殖民地,对在巴黎的催眠大师梅斯梅尔医生怀着热烈崇拜的拉法耶特,对这派人士特别感兴趣,因为该教派的做法和催眠术很相似。天气很冷,拉法耶特穿着一件法国来的上胶绉丝雨衣,因为寄来时用报纸包裹着,纸张都粘在雨衣上头。“所以,”巴贝马布瓦记道,“如果你好奇的话,可以读读他胸前或背后的《巴黎日报》《欧洲报》或其他地方来的新闻。”
至于沙特吕骑士,他在行经北美各地的森林与城市之时,头上戴着顶插着蓝松鸦羽毛的无边帽,对于他一路的所见所闻,都感到津津有味。对自己曾经并肩作战的人民怀有好感,是再自然不过的一种心境。沙特吕在康涅狄格喜欢猎松鼠,据他记载这是当地风行的娱乐。他说,那动物比欧洲的大,毛皮也比较厚,从这树跳到那树,动作十分敏捷。如果你打到松鼠而它却没有掉下来,没什么大不了,随时可以唤人来把树砍倒。“既然这些松鼠不是什么稀奇物事,”沙特吕最后记道,“自然可以推想,树木也是很普通的东西,事实也如此。”
松鼠肉炖菜极为可口,味道很重,不过有的人则喜欢把它烤来就咖啡当晚饭吃。旅人通常都随身携着干粮,多是肉类或玉米粥,旅舍的店东则乐意出借炉灶供客人炊煮。外来旅人对美国当地野火鸡的体型和外貌印象深刻。“美国人为什么不把这些大鸟饲养起来呢?”威廉·普里斯特问道。法国人则不客气地批评美国面包难吃,不过他们却也表示,通常店东能在极短时间之内,就揉面烘烤出热乎乎的荞麦小糕点来。沙特吕就发现这些荞麦糕很对他的胃口。
旅人们也记道,此地不论各行各业,人人喝咖啡和茶。美国人早点吃的是他们所称的“咸食”——咸鱼、牛排、烧鸡、火腿和熏肉。他们还吃很多牡蛎,有一种北美鲱鱼也极好,可是“贵格派却制定了一项宗教狂法令”,禁止周日捕鲱鱼——真是太不经济,想想看,那些鱼儿在河中存留的时间极短。波士顿人则每周六都吃鱼,“以助当地渔业繁荣”。在私宅用餐,美国人是在吃肉之前做谢饭祷告。巴贝马布瓦记道,美国人的习惯是把每道菜,甚至连甜点在内,一次就端上桌。他们还遵照英国习俗,桌布长垂到膝,兼具餐巾的用途。波士顿——这个人口一万八千的城镇——到处都使人想到伦敦:砖砌木造的房屋、风俗习惯,甚至连说话方式和口音都跟伦敦很接近。但是有一件事看起来却很奇怪,暖和的8月里大家穿着天鹅绒、缎料、织锦的衣裳互相造访。乡间里,家家户户用石墙隔开彼此产业。新英格兰地方的教堂,清洁干净,照明良好,但在法国人眼里可没有一点教堂的样子。进了教堂,你发现自己身在一间摆满长凳的房间,既没有图画,也缺少装饰“来打动人的心灵和想象力”。但是教堂里却不见一名乞丐。巴贝马布瓦写道:“甚至没有半个衣衫不整之人,也没有盲人院来的瞎子用他的手杖戳到你,更没有司事之人的戟声吵扰到你。”
康涅狄格一地,旅客记道,人口和英格兰一般稠密,一路上不断穿过城乡村镇。首府哈特福德没有任何艺术展览场地、大众园林或豪华建筑,可是巴贝马布瓦却经人引见了康州那棵有名的“宪章橡树”
。“在这个国家里,”他写道,“任何与自由有关的东西,都被视为极为神圣的事物。”在自由平等的名义之下,此地的人有着多么奇怪的风俗啊!这风俗甚至野蛮到一个地步,连你在旅舍床上睡觉,他们也随便让别人跟你拼床。另外一种以此自由为名的现象是,莫罗写道,在路上两车相遇,除非一方的车子较大,有相撞危险,绝不肯让道而行。而一种迷人的景象,则是看到男女学童在路旁排成一列,向来往行人屈膝或脱帽行礼,不过某些美国人士却抗议这种行为有奴性之嫌,遗自旧大陆的恶风。 1787年的纽约市(人口三万三千),处处仍可见到战争留下的残败痕迹。纽约市曾遭敌方占据七年,一直到英方撤退,托利党人随之离开,才回到美方手中。如今各处码头都残破不堪,没有任何船只停泊;大火几乎烧去了百老汇大道上所有的建筑,包括三一教堂在内。留下来的仅是一些简陋的木造小屋,和那些用黄砖建造、带有山形壁的荷兰式房屋。纽约市东北两岸的河里,可以看见鼠海豚。至于巴尔的摩,居民一万三千,路面很糟,“整个城里的路灯不到一打”。
几乎每位法国人都论到美国日常居家生活水平的优渥。布里索曾经谈到,运货的车夫一面驾着他的车,一面啃着只大火鸡腿,还配有白面包佐餐,也是不足为奇的常事。此地工人仆役的工资丰厚,比欧洲高出许多,而且每当满载苏格兰工人的船只抵达纽约,“到第二天,你就找不到一个还没有工作而不在忙碌的人”。不过旅客都同意,越往南走,情况就每下愈况。沙特吕在弗吉尼亚才“自渡海以来头一次”看到了穷人。这些让他心生怜悯的可怜人,不但有黑奴,还有憔悴苍白、衣衫槛褛,住在简陋小屋的白人。弗吉尼亚的马匹都很骏美,饲养得非常健壮,用以参加赛事。士绅房舍宽敞,帷幔银器,陈设讲究,不过很少人家藏有书籍或辟有书室,而且屯垦庄园里的睡房往往拥挤不堪:“他们把三四个人挤在一个房间里,觉得根本无所谓。”夏天里蜱幼虫为患,还有弗吉尼亚称作臭虫的床虱。此外,喝烈酒对南方人来说是种快意——而且经常实行——的礼节;他们调配起酒来,有许多奇奇怪怪的组合:薄荷司令鸡尾酒、南瓜菲利普鸡尾酒、香甜酒,还有苹果托地鸡尾酒等。
沙特吕在弗吉尼亚地方头一次碰到了拓荒人。那是名费城来的年轻人带着他的美丽妻子和小婴儿,正要往肯塔基去开荒落户。沙特吕对于这位拓荒人在长途跋涉中所表现出来的从容不迫极感惊奇。年轻人全部家当只有一匹马,既无牛只也无工具。“我口袋里头有钱,”年轻人倔强地说,“不会缺任何东西。”宾州的好地“太贵买不起”,年轻人只好到外乡去。美国人这种对于四处搬迁所表现的不在乎态度,确是他们最醒目的特征之一。“连续四次,”莫罗写道,“这些人会去辟新地建新家,撇下自己出生时的房屋、幼年学会了认识神的教堂、父祖的坟墓、童年的朋友、少年时的伙伴,以及人生中第一个交游圈子的所有快乐。”美国人什么都舍得。莫罗说,只要你出钱给他,他甚至可以放弃“他的房子、他的车子、他的马儿、他的神”。
美国人这种对过去的弃绝态度,与欧洲形成强烈的对比。而对外人来说,每个人各依其人生观照,有人因此觉得反感,有人却从中受到鼓舞启发。
“宪章橡树”:1687年,英国意欲解散康涅狄格自治政府,谈判时有人将宪章藏入橡树树洞, 中止了谈判,此树因此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