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远在五十年后,我也不甘心美洲大陆陷入四分五裂。
——约翰·亚当斯致威廉·图德,1789年9月18日
8月6日星期一,细则委员会的报告准备好了。五位成员工作得很辛苦,他们并不认为自己向大会提出的报告是合众国宪法的最后定稿。对大家来说,这只不过是再一次修正《弗吉尼亚方案》罢了——这整个夏天进度中的另一阶段。
细则委员会辛苦的成果,可以从伦道夫和威尔逊两人所写的大量草稿中一探究竟,上面还有鲁弗斯·金那细长字体加注的修改。梅森留下来的文件档案当中,有一份非同小可的文件,出自伦道夫的笔迹,内容正是宪法应如何编写的一些构想——大概就是这五个人坐在会议厅旁那间图书室中集思广益而成的想法。所谓根本大法,伦道夫如此称之,首要的是,只须列入基本的必要原则,以免政府运作受限于不能改变的死规定,而这些事情原应随日后时事变迁而有所调整。宪法使用的文字应简洁,标示出一般性的主张即可,“因为根本大法的写法,和一般法律不同”。
至于宪法正文之前的序文,委员会有些犹疑。所谓序文,伦道夫写道,其目的在厘清政府和人类政治的目的——这种工作比较适合学术界来做,或于一国政府初成立时宣布。而我们在这里的工作,伦道夫说,“对象并不是尚未结集成社会之人的自然权利;而是被社会改造、又与我们称为州权的权利交织之后的自然权”。此外,序文中也不适合提出任何保证彼此诚信的誓言。“这种誓言可以比照当年《邦联条例》的做法,以一种更为严肃的形式,放在草案结尾宣示之。”而这篇特别序文的目的,应该只是:“扼要地宣告,目前的邦联政府不足以促进全体幸福,因此有此大会之诞生;针对此一缺陷,大会所能提出的唯一有效方法,就是设立最高的立法、行政及司法部门……”
“(如此,我们可以交卸第一桩决议),”伦道夫在括号里加注,“接下来就可以宣布,以下即合众国宪法和政府组织大纲。”
有人竟可以用这么单纯的方式,处理这么复杂又极其重要的大事,不免令我们惊讶不已。委员会里众人经验非常丰富,可是他们却依然非常努力并谦虚地将序文的功用解释清楚。所谓法案之前的序文,毕竟在好几个世纪以前就出现了。英国下议院一向用序文向民众表达他们的观点,并派专人在街角宣读——伊丽莎白女王对此可没有好感。都铎王朝的主君们,不觉得有为人民解说新法理由的必要。法律出自君王,代表君王的威权;法律是用来遵守的,不需要解释。
可是政事问题就像婚姻问题,每一代、每一种状况,似乎都得用不同的方法处理。每一代也必找出他们自己特有的文字来表达。记得1774年间波士顿港口被英方关闭之后,弗吉尼亚希望正式表示一下关切,杰斐逊为此大伤脑筋。可以找出一天来,大家一起禁食祷告以示同情支持,可是如何定出这样一个日子呢?又如何宣布呢?杰斐逊和友人从架上取下拉什沃思的《历史文集》,细读斯图亚特王朝时代的国会记录——“搜遍各处,”杰斐逊记道,“寻找这方面的革命先例与形式……然后杜撰出一条决议案来,句子改成现代语气……定出一个禁食、谦卑、祷告的日子来。”
1787年之后,欧洲各国将兴起一片制宪潮,可是到了1815年又几乎可算是突然地中止。在这段制宪热潮之中,某些词汇大为流行:“公共福祉”、“全体幸福”等等。美国是首先制定出这样一部宪法的国家,看看当年伦道夫如何遣词用句也是很有意思的:政府必须“足以促进全体幸福”。这年夏天后期,文本委员会将负起把宪法文字修饰成书面语形式的责任,用词讲究,非常出色。而目前在8月间,细则委员会所做的这份报告书则是以《弗吉尼亚决议案》、查尔斯·平克尼方案、佩特森的《新泽西方案》、《邦联条例》,以及各州州宪为参考的架构。“所谓合众国宪法,”一年之后,约翰·亚当斯曾经大声疾呼道,“不就是麻州、纽约、马里兰州宪罢了!宪法没有一样特色不能在这几部州宪里面找到。”
约翰·亚当斯具有一种令人尴尬的史家本色,凡事喜欢追本溯源。当年他曾参与起草《独立宣言》的委员会,多年后却冷冷表示,那份东西实在没什么新意,只不过是大陆会议两年来炒作多次的旧玩意……现在,细则委员会也是参照桌上那些已经写就的范本去行。可是若真要追根究底起来,委员会五位成员——以及大会众人——都可以在这些文件的背后寻出一个更为久远的政治联盟文字契约传统:从《马萨诸塞自由典则》、《康涅狄格基本法》,一直到1754年富兰克林的《奥尔巴尼联盟计划》、1774年的加洛韦方案,以及《邦联条例》,一系列的成文约定:团体规约、盟约、宪章、契约等等。这些盟约和计划,并非均告成功。但是它们所本的精神,却都以立宪政府的中心原则为基准:而这个中心原则,也就是罗杰·威廉斯在许久以前就表示过的“公民权力,或谓以民意为依归”。简单地说,美利坚各州早就已经习惯把公民召集起来,共同拟定出一套基本法。“众人同意,”康涅狄格的温思罗普州长曾在他1635年的日记中写道,“应指定特定人选制定一套基础法条,类似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既经部分阁员与总法庭同意,即应为全体接受为基本要法。”
细则委员会将他们的报告分款列节,一一写就,交由费城的邓拉普连夜整齐清爽地印出来。8月6日,南卡罗来纳的拉特利奇在州议会厅把报告发给大家。这天出席人数寥寥无几,多数代表们还未从十天的假期回来。摆在出席代表手中的这份报告书,是一个极为清晰的政府蓝图,权限明列,立意大胆,而且是“国家式”的,以作为个人的人民为对象,而非作为法人集合体的州。
这份文件的内容,虽然没有一项不曾经大家讨论、争辩,却仍然令人胆颤心惊。现在见它一节一项如此清楚明白地具体陈述,不由令人害怕,而且再度谨慎起来。根据大会规定,任何条文都可再三讨论,甚至重复投票表决也无不可。于是众代表又将争执五个礼拜,最后才会达成协议,同意将文件交由另一个新指派的委员会在文字上做最后修订。
6日这天把文件发到大家手上之后,大会立刻再度宣告休会,代表携走文件开始讨论。马里兰代表团在卡罗尔的宿处聚集:麦克亨利、卡罗尔、马丁、默瑟(刚刚才抵达费城),以及那位温文的单身汉,丹尼尔·圣托马斯·詹尼弗。最令麦克亨利起戒心的,是那项授权国会批准航运法、征税,并“管制诸州间商务事宜”的条文。麦克亨利认为,这项规定无疑意味着,“最为要紧的贸易利益”将掌握在最大的四州手里。那么南方的出口贸易,他们的烟草、稻米、染料特产,会有什么下场呢?麦克亨利写道:“要是我们无法更动这项超乎常情的权力,我们就几乎要为马里兰的商业前途感到颤栗了……我们一致同意,本代表团决计不能同意本款以这种形式存在。”
一整个夏天,这个问题不断被大家提出来激烈讨论,最终在一种有点粗暴的权宜味道之下,借由奴隶问题的协议而解决了。北方诸州同意,国会不得只凭多数通过就批准任何航运法,必须在两院均达三分之二票数时方可成立。北方并且同意,奴隶进口税每名不得超过十元;而且众院代表人数与税金的计算,每五名黑奴可等同三名自由之身的白人居民——这就是所谓的“联邦比例”。为了回报,南方也愿意让步,同意在1808年终止奴隶的进口。
汉密尔顿后来表示,当时若没有这个联邦比例,“联邦就不可能成立了”。事实的确如此,而且,如果众人不曾就奴隶问题达成妥协,宪法也根本就不可能通过。当时摆在大会面前的问题,并不是奴隶制度应否废除,而是谁有权来主宰奴隶问题——是让各州自行决定,还是由国家政府统一规定?就大会此时决议的宪法条文看来,国会可以控制奴隶的流量,一如国会可以管制所有商贸事宜。
不过每当这个问题出现,代表们也都直言不讳而且出之以基本的道德观点。舍曼表示,他认为奴隶贸易是种“邪恶不当”的事,不过他觉得自己也不会做出任何反对。古弗尼尔·莫里斯也宣称,奴隶制度是“邪恶制度,是上天加诸行此制度之州的咒诅”。你只要到全美各地走一遭就知道了!莫里斯愤怒慷慨地陈词,说和那些不行奴隶制度的自由州比比看——自由州“有着富足而高尚的自耕自作……而弗吉尼亚、马里兰,以及其他几州蓄奴地区,却是一片不毛荒芜,笼罩在悲惨贫瘠之下”。如果情况需要,如果黑奴起来反抗他们的主人,难道北方就得被迫下水,派遣民军去帮南方卫护这样一种制度吗?“可怜的非洲人哪!”莫里斯疾呼道,“迫贫为奴,一向就是贵族政治的产物!”(其实当时纽约州也拥有两万名奴隶,莫里斯却选择不提。)
他这番话的确大胆。古弗尼尔·莫里斯只要一站起来发言——只见他一根木腿,拄着坚固手杖,双目炯炯发光——不说完他的滔滔伟论,罕有停止。
拉特利奇则直截了当地表示,宗教、人道都与此事毫无关系。“各国治国之道,向来以利益为依归。”18世纪之人,绝少讳言掩饰统治者或国家的统治之道,拉特利奇此言亦非反讽讥刺,他只是想把大会的讨论方向从人生权利观转到方便商贸行事,他的目的果然也达到了。拉特利奇表示,问题的真正症结在于“南方各州是否应成为联邦成员”。而且,北方若审视自己的利益所在,恐怕也不会反对增加奴隶进口,因为可以从中获取运输利益。康涅狄格的埃尔斯沃思则建议,将问题留交各州分别决定:“一方得利,整体得利;各州才是判断自身特定利益的最佳人选。”此外,旧邦联也未对此事插手啊,埃尔斯沃思不认为此事有列入新联邦政策的必要。查尔斯·平克尼则直言表示,南卡罗来纳绝不会赞同任何禁止奴隶贸易的政府。但是,如果把这问题交由各州自行决定,南卡可能会“自动做到大家希望它做的事情”。
这是句永远流行的口号:何不让各州自行决定,这样它们就会好好地干,就会向大家证明自己确是美国大家庭的模范成员。可是梅森却完全不吃这一套。8月22日,舍曼再度表示,虽然他并不赞同奴隶贸易,废奴似乎确也在逐渐进行了。各州都是讲道理的,自然会慢慢做到这一点;因此他认为最好别去碰这事,免得为新政府制造出更多的反对来。针对舍曼此言,梅森站起来发表了他那篇著名的演说。
梅森说出这一番话很有他的立场,也很能够让他南方同事洗耳恭听。大家都知道,他那大农垦场内一共役使着两百奴隶,而且如果可能,他们的主人早就要放他们自由了。“这炼狱般的买卖,”梅森开始说道,“源于英国商人的贪婪!弗吉尼亚一再想要停止,英国政府却千方百计阻挠。”
他这种说法,代表们能接受到什么程度,确是个疑问。大家都记得很清楚,杰斐逊曾在《独立宣言》草稿里恶骂:“大不列颠国王让人成为市场上买卖的商品,而且还滥用他的否决权,不让弗吉尼亚立法遏止这种可憎的商业行为。”(可是国会在批准《独立宣言》之前,把这段话全删了。)不过梅森仍然信心十足地引用这个老说法开场,然后便以高调的道德口吻,而非权宜——所谓“利益”、商业、船务、利润——探讨奴隶问题。“[奴隶]对人类的行为举止,产生最为恶劣的影响。但凡蓄奴者都是天生的小暴君,他们使国家招致天国的审判……奴隶制也挫止艺术、制造的发展。穷人看见奴隶做工,就因此轻看劳动……请看西部居民,”梅森愤慨地说,“已经在叫嚷着他们新得的土地需要奴隶干活了。如果我们任由他们取道南卡罗来纳和乔治亚去买得奴隶,他们很快就会把那个地区搞得到处都是奴隶了。我认为不论从任何观点来看,这个中央总政府都绝对应该有权力阻止奴隶制度蔓延……”“我觉得非常难过,”梅森还热切地表示,“我们在东部的兄弟们(新英格兰人)由于贪图利润的缘故,竟然参与了这个邪恶的奴隶运输。”
这话一针见血,于是拥有船只的代表们立刻开始出言辩护。埃尔斯沃思冷冷表示,他从来没有用过奴隶,因此不能判定奴隶制度对于人的性格会有什么样的影响;而且,如果大家一定要用道德口吻来讨论这件事情,就该更进一步,把国中现有的奴隶悉数解放才是。马萨诸塞不是就已经全面废奴了吗?康涅狄格也正在拟议之中。
年轻的查尔斯·平克尼,此时提出了大会中唯一为奴隶制度所作的道德辩护。他表示这个制度有全世界的例子可循:古代有希腊罗马,现代国家之中法荷英等国亦予认可。“历代以来,”平克尼说,“都有半数人口为奴隶。如果让南方诸州自行其是(又是这同样的论调),他们可能就会自动停止输入奴隶。”
平克尼将军立刻表示支持他同来自南卡的堂弟,宣称就算他本人与他在场所有同仁都同意新政府这项规定,他们州内的选民也绝对不会答应:“南卡和乔治亚离了奴隶不行。”乔治亚的鲍德温也希望大家最好还是让各州自己决定。对此威尔逊冷冷回道,如果乔治亚和南卡真像他们所言有心在短期就停止奴隶运输,他们不应该单单因为联邦可能会禁止奴隶进口,就拒绝加入联邦。迪金森则一本他的翩翩风度,主张这问题应交由国家统一管制。他“认为不论就任何荣誉与安全的原则考虑,宪法都不应将奴隶进口问题授予各州自行处理。问题的真正症结,在于奴隶进口到底会促进还是有碍于国家的幸福快乐。因此,此事应该交由国家政府,而不该交给利益特别攸关的州来决定”。至于希腊罗马也蓄奴的说法,这些国家也都因为他们的奴隶而致不幸;而且,英法两国自己国内并不准拥有奴隶。
鲁弗斯·金表示,这问题应该只由“政治的角度来看”。新罕布什尔的兰登大力主张将禁运权交给中央总政府。他说,在良心呼唤之下,他实在不能把这事交给各州自己处理。鲁弗斯·金则宣布,南卡和乔治亚的居民“绝不会这么傻,放弃如此重要的权益”。舍曼说,让南方各州继续进口奴隶,总好过让他们和我们分手罢,“万一他们以此为先决条件的话”。
最后,大家达成妥协:宪法继续允许奴隶进口,直至1808年为止,以后就予以禁止。到目前为止,梅森和迪金森的论点算是获得胜利:但凡有关全体大众福祉的议题,都应由地方手上转交中央政权,也就是从州级转给国会。代表们前来费城开会,连其中最痛恨奴隶制度者在内,没有一位是抱着蓄奴在美国将成为违法之举的极端期待而来。因为这个大会并非立法团体,不是来制定法律的。代表们的任务是根据现况,为现有的国家创出一部宪法。如果因有奴隶制度的存在,使得“自由”、“解放”、“人权”这些字眼成为笑柄,抱持这种想法的人尽可以在会场上发表他们的意见。
然而,为不使大会瓦解、联邦毁灭,他们所能做的也就只能到此为止。真正的时机尚未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