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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宪法面对全国

作者:美-凯瑟琳·德林克·报恩 当前章节:11430 字 更新时间:2026-6-19 21:15

如果从他们这各自遐想的独立之中,却生出许多倾轧顽强、各自为政的主权州来,我们共同的利益还有什么指望呢?

——国会议员怀特致布朗特,1787年10月25日

联邦大会散会两日之后,《宾夕法尼亚邮报》刊出宪法全文,足足满四大页,占去了其他所有新闻篇幅。头版上赫然是以六行墨黑大字刊出的宪法序文:

吾等美利坚合众国之众民……

最后登出那封大会致国会信,信末祈吁:“至愿[宪法]佑吾等亲爱祖国长治久安,自由幸福。是所至愿。”信上有华盛顿的签名,下注“谨遵大会一致授命”。

全国各地报纸一拿到宪法全文便纷纷刊登。美洲大陆从来没有任何一项政治主题占有过这么多的篇幅。读者纷纷来信,有生气的,有赞成的,也有害怕的。整个国家都震惊不已。这部宪法,这个三头政府,根本不只是把《邦联条例》拿来修补一番而已!它的规定新奇大胆,完全出乎意料。联邦大会为什么一直坚持秘密原则——是因为知道国人不会赞同如此剧烈的改变吗?各州的态度,就像当初5月29日伦道夫以他的十五条建议震惊大会一般地疑惑。这一整个夏天的辩论、对重要问题的问答、挑战、反诘、最后的妥协,以及辛辣质疑争辩后的决议——全国各界可都毫不知情。

现在一切又要重来一遍,而这一回的辩论,不再像大会期间那样干净地守在四壁之内。现在全国都会知道、会读到、会责备、会拒斥或接受。甚至连个人的前途,政治或事业生涯,都可能因他在宪法一事上采取的立场而毁于一旦。格里和伦道夫匆匆在报上登出他们的抗议看法。10月4日,《宾夕法尼亚邮报》也刊出梅森的反对意见,他那一整张长单子:宪法缺乏一个“权利法案”;众议院中只有代议的影子却没有实质,联邦司法系统将破坏并并吞州的司法系统,总统没有咨询委员会,副总统一职没有必要而且危险……

可是在理性的反对背后,众人内心也激动不已,甚至愤怒。这部新宪法根本就是抄袭英国制度。在此宪法之下,合众国将不再是一个由自由的主权州结合而成的邦联:相反地,却被一统合并成一个帝国。单单这“一统合并”,就违反了“首要原则”,背叛了美国人奋战革命的精神原则。1775年的精神难道已随着胜利消失了吗?难道这个新世界已经变了,转变成另一种不一样的东西了吗?

支持宪法的人士,也纷纷刊出他们的答辩:10月间,纽约报端开始出现一系列署名为“普布利乌斯”的文章,此即著名的《联邦党人文集》,由麦迪逊、汉密尔顿和杰伊分别执笔,日后将被世人视为有关合众国宪法的决定性文献而传世,也成为法院、国会以及总统一职的施政参考。可是在当时,这些文章虽经普遍转载,却未引起太大波动。这系列文章的论点理性,述事冷静,内容知性,当时群众要看要找的却是火爆雷鸣,是叫嚣责难。正反两方都备妥了火药,纠集人马助阵。十名现任国会议员的联邦大会代表火速赶往纽约,他们被称为联邦派,而反对一方则被称为反联邦派。虽然后者指称这是个误称,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联邦派,而制宪会议一派的人应改名为一统合并派或国家主义派才是。

国会很快便采取行动。而且似乎有点太快,反联邦派抱怨道,这种急切实在失之极端、鲁莽。收到宪法仅仅八天之后,国会就立刻通过一项提议,吁请各州召开宪法批准会议。国会发出的正式文书措辞平淡谨慎,一字不曾提及宪法。“兹收讫近日费城大会报告,”国会写道,“一致决议,以上报告连同决议案与信函,送交各州议会。”

这是在文字上玩了一个把戏,弗吉尼亚的代表革命领袖理查德·亨利·李表示,事实上国会根本没有对任何事情做出一致决议。他又说,所谓一致决议,非指国会一致批准,而是指大家一致同意将宪法送交各州议会而已。李宣称:“此中授予的权力之大,所涉范围之广,势将造出一批专制者、黩武者、贵族和寄生虫,其众之喧哗、无耻之尤、求名之切,令人难以置信。”

用这等难听字眼形容华盛顿、麦迪逊、汉密尔顿,以及其他显然会在新政府中任职的人,实在异乎寻常。可是李讲话一向都不客气,而且弗州之内,反华盛顿的老势力依然存在,正是以李和帕特里克·亨利两人为首。李对宪法的反应,简直可谓歇斯底里。他说这部宪法的设计,极有寡头统治之虞:“由此会催生君主制或贵族制。”李与他在国会的弗州同事威廉·格雷森二人,俱曾被提名参加费城的联邦大会。可是他们都拒绝了,理由是国会议员不应开会判定他们自己订立的文件。李曾在华盛顿麾下作战,签署《独立宣言》,自从在第一届大陆会议和塞缪尔·亚当斯认识以来,两人便成密友——当时约翰·亚当斯曾赞誉李是“杰出人士”。李反联邦的态度极为激烈,和帕特里克·亨利一样,这已深植骨髓。他本人虽然是名门之后,却喜欢苛责那“狡猾而愈发活跃的贵族阶级”,认为新宪法就是这些人搞出来的名堂。“如果国人的心性这么快就变了,”他写道,“如果1774年间所说的话,对他们已成敝屣,再用任何自由字眼,再力图激励他们自由究问亦属枉然。”

格雷森上校的反对立场同样激烈。他在英国受教育,曾在独立战争大陆部队作战,然后成为一位优雅机智、冷静无惧的律师和辩论家。他认为这部宪法“荒谬可笑已极——简直像是尼布甲尼撒梦到的腿

……根本就是一堆想法杂乱凑成”。格雷森说:“美国的气质,已经转变得使人无法想象了。” 李和格雷森二人再加上帕特里克·亨利,是弗吉尼亚带头反对联邦主张的三巨头。而亨利更早就向肯塔基去信示警了,让他们知道这个新政体将迎合东部利益,罔顾西部需要。亨利声称,若按此宪法规定,肯塔基将失去在密西西比河的自由航行权,因为这个权利将会让渡给西班牙。这个说法极为有力,听来也颇有可能,煽动性十足。亨利还说,新政府打算为美国设立一大宗教,而且宪法应许的种种好处也是骗人的。此外,这个引么“吾等众民”,而不是“吾等众州”的用词,是什么玩意?麦迪逊写信告诉杰斐逊:“亨利先生是个大敌,他会把整桩事情搞砸。从他的演说中,我发现他正在把每一种可能牵涉的利益,都拿来酝酿成反对情绪。”

反联邦的领导人的确厉害。甚至连华盛顿都承认这件事:在纽约有克林顿一党,加上汉密尔顿最厉害的对手,国会议员梅兰克顿·史密斯,此外还有兰辛、雅茨,以及马里纳斯·威利特。威利特是著名的自由斗士,曾获大陆会议颁赠“一把宝剑”褒扬他的作战英勇。另外还有约翰·兰姆将军,曾被革命军视为“静不下来的天才”。兰姆担心总统权力过大,也听腻了众人对华盛顿的美誉,“我们优秀的领袖,放下桂冠归隐田园的辛辛纳图斯

”的美德。兰姆承认,“洗净顿”将军(WASHington)确实了不起,可是谁又能保证以后可能会继承他的“溅脏顿”将军(SLUSHington,slush:溅泼之意),又是什么德性呢? 再往下在马里兰州,则有马丁大展他一贯破口大骂的作风,搀杂着几许机敏狡诈,又有威廉·帕卡这一类人的支持——帕卡是《独立宣言》的签署人,已三任马里兰州州长。还有火爆脾气的塞缪尔·蔡斯,这位仁兄日后在合众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任上遭到弹劾。蔡斯写信给报社,敦促大家千万要谨慎从事,多方慎重考虑。马里兰人民绝不可以猝不及防就受人催迫,通过任何公共法案,务必聆听正反两方意见。

马萨诸塞则有那群老爱国分子:塞缪尔·亚当斯、温思罗普以及沃伦将军。他们单凭直觉就成了反联邦派,他们的血脉里面,天生就反对一统合并。此外,还有国会议员内森·戴恩、本杰明·奥斯汀。总之,这批人合起来是一支可惧队伍(有人说,戴恩生来就有反骨,应该取名叫杰克·凯德才是——此人是1450年英王亨利六世时的叛乱分子)。可是各州当中,还是要数弗吉尼亚的反对阵营最为强悍,系由当地拥有农园的上流阶级与肯塔基拓荒人士共同组成,其中包括了梅森、帕特里克·亨利、格雷森上校、李上校、曾任该州州长的本杰明·哈里森,以及出身寒微,此时未及而立之年,十八岁即加入美洲部队,在哈勒姆、白原及特伦顿各地作战,日后荣任合众国第五届总统的门罗。麦迪逊写信给阿奇博尔德·斯图尔特:“看到这么多可敬人士的大名,被你列在反联邦宪法的名单上,真令我难过。”

《独立宣言》的签署人、各州州长、最高法院大法官、未来总统——绝对没有人能说反联邦阵营的领导人只是一批煽动分子,或地方政坛的小角色。不过,某些州如纽约、宾州、马里兰、弗州、麻州,在当地政情主导之下,确也内含着相当的派系之争。然而主张联邦的人士,凭着拥有具体计划这一优势,显得积极大胆。反方则毫无防御地面对种种罪名攻击,像是满腹牢骚的爱国分子、革命时期过气的领导人物,因为看见自己被“大会派及其新体制”挤到一边而惶惶不安。不过在此初期阶段,反联邦派一般被认为人多到势不可当。还不曾看到宪法,或不曾听过宪法相关讨论的一般公民,当然也不可能自动成为宪法派,而这类人包括了全国很大一部分的民众。

反联邦派人士利用了众人的畏惧心理。他们怀着戒心来看这部宪法,借其新奇、实验性质大做文章。正如北卡罗来纳的戴维所说:“使民惧易,使民知难。”而老百姓对此事的害怕心理就浮在心口上,很容易就挑起来。内陆地区一向对沿海怀有疑惧,而这部宪法正是沿海诸州的杰作。南方则担心“北佬窝”的商业势力和野心。把缰绳交给北方州市,他们岂不就会逼着全国供他们驱使!各地农人都看城市不顺眼,正如他们一向如此。反联邦派于是大大利用这股恨意,帕特里克·亨利就论到“费城的暴政”,将之比作“乔治三世的暴政”。“我相信,”亨利表示,在这部宪法之下,“将证实这个比方再正确也没有了。”

副总统一职也令人惶惑不安——“危险无用的职位”。至于兴建一个联邦都城的念头——“十平方英里地”——当然更轻易便能挑起恐慌。北卡罗来纳有位浸信会牧师,是该州宪法批准会议的候选代表人,他在一次垦荒教民的集会上说,联邦都城“将筑起城垣或碉堡。最终将配集五万甚至十万部队,四出蹂躏人民,而人民将被逐渐解除武装”。至于国家军队之议,则不但吓人,简直没有道理,反联邦派人士表示,此举根本有违共和国的每一原则。

再者,这部宪法中没有“权利法案”,各地人民不断对这一点提出质疑。不过一直要到数月之后,才由马萨诸塞找到一个补救法子,不推翻宪法,而是提议在其中加列“权利法案”。宪法竟然不列“权利法案”,实在奇特,反联邦派从中窥见一个阴谋。在那四个月里,大会不是一直坚持保密吗?“宪法从一开始,就被黑暗的恶势力给控制住了,现身于一层神秘帷幕之下。”

最大的反对声浪系针对联邦的课税权而发。这些钱该怎么收呢?是否要派出佩着刺刀长剑的大陆税吏前去各地征讨?反对人士认为,征税一事应交由各州自行办理。到头来即使容许政府向各州征税,也应师法目前的《邦联条例》,先以征请方式为之。

联邦派人士早已遇到过这类反对理由,他们胸有成竹,答案在手。当初费城之会就是个论坛,是个让他们为现阶段的举国大辩论做好准备的学府。富兰克林的睿智,更使他洞悉究竟。“要想让一国除去自身不良的积习,”他写道,“养成良好的新习惯,引介之初,首先必须去除人民成见,开启他们蒙昧的心灵,让他们相信所建议的改变对他们有益,这实非一日之功。”

反对人士头一个反应,也是最激烈的反应,出在宾州。9月18日,制宪会议的一位代表,费城的米夫林,向州议会厅中的立法诸公(宾州议会)宣读新宪法。

很显然,从第一条第一个字起,这份文件就和宾夕法尼亚自己那份激进的州宪(1776年设立)背道而驰。比方宾州议会是一院制,每年改选一次,并由议会选出议长。这些都是“合乎民意”的特色,而且绝对错不了。可是十一年来,宾州宪法却已成党派相争、群众集会,以及几乎带有内战色彩的民变争执的焦点。塞缪尔·亚当斯的友人、爱尔兰人乔治·布赖恩,与同事马特拉克和坎农两人,领导着激进的一伙人,尽管富兰克林本人是大会议长。

自7月份以来,就有谣言传说新宪法将包括一些完全推翻宾州体制的特色。可是9月28日,当克莱默(制宪会议代表之一)站起来提出一系列议案,主张召开该州宪法批准会议之时,宾州议会的反应不但吃惊而且沮丧。忙什么,急什么?内陆地区来的议员诘问。这些内陆人士包括费耶特县的斯迈利、在哈里斯堡附近的萨斯奎汉纳、偏远地带拥有农地的罗伯特·怀特希尔,以及费耶特县的芬德利,后者曾因无报酬而拒绝出席联邦大会,表示他可经不起无人照顾自家的农场。芬德利在党内深受敬重,带有垦荒人的气质,风霜满面,双眉浓密,披着一头深色长发,直垂到外套的领子。怀特希尔说,出了城外,没有一个已成年的宾州人对这部新宪法有半点认识。在纽约的国会半点消息也不曾透露,谁知道国会自己到底赞不赞成呢?州议会明天(星期六)正午就要休会了,11月间马上又会有一场大选。为什么不等一等,让新选出来的议会去讨论决定是否该召开一场宪法批准会议呢?

这种说法当然完全不合联邦派人士的打算:延后召开将使得反对派有机可乘,选出一个反对联邦的议会。于是纷乱之下,大家决定将问题延至当天下午4点再行表决。可是到了下午4点,却发现到场不足法定人数,十九名反联邦派全部缺席。于是大会只好派出警卫四下去找,警卫却回来报告道,代表们都将自己反锁在“第六街博伊德先生家”的寄宿处,拒绝挪动半步。

当天晚上民众涌上街头,各处酒馆挤满两派的党羽,喧闹不休。根据后来一些报道,当时很难分辨到底谁站在哪一边,虽然费城的工匠商人都赞成新宪法,因为它可以促进对欧贸易。9月29日星期六一大早,一群民众用石头击破了博伊德家的窗子,冲进屋内抓出两名议员,一路拉扯地架到州议会厅,各自按到位上。两人的衣服都破了,而且根据一个报道,他们脸上“气得发白”。如此好不容易达到法定人数,于是在旁听民众同意之下,大会决议,凡在场中就座点名应答的议员,都算入会中的法定人数,不管他们是怎么进来的。费耶特县的斯迈利向旁观群众的掌声和笑声抗议:“这可不是人民的声音。”

他这话很可能一点儿没错,如果所谓“人民”系指农人、内陆居民。于是,大会就“于11月21日在费城召开宪法批准会议”一事加以投票表决,结果以四十五比二通过。那十七位不在场人士,一定很懊悔他们的反对票不曾登记在议会记录之中。

随着宪法批准会议日近,宾夕法尼亚赞成与反对两派的活动更加忙碌。一名署名“警哨”的人士在报上发动了他的系列文章攻击。“公民们!”他呼吁,“你们享有着极不寻常的福气,得以在全世界最完美的地方政府体制下生活。而这部新的宪法,却势将造成一个后果——把这个美好制度从你们身边夺去。万不可让他们得逞!”警哨问道,宾州的自由居民,难道甘愿让自己臣服于那“`王侯般不可一世,放荡而不知检点的少数人的霸权”吗?难道宾夕法尼亚会蠢到那个地步,被那些赫赫大名`慑住,目眩于富兰克林、华盛顿这些名字所发出的致命光芒吗?警哨甚至暗示,富兰克林已经老迈,华盛顿的脑子也不大灵光。“阴谋家们已经用马基雅维利的君王权术,还有高明狡诈的手法,在我们伟大优秀的领袖身上作了法。”而约翰·亚当斯先生,也同样以他的著作欺骗了大众,他竟在书中主张,参议院应由“出身良好的高级人士”组成

。又有人以“卑微的约翰”之名,肯定十足地在报上告诉大家:全合众国中,敢说一共只有六百名出身良好之人,却有着三百万出身低微之人。报社用来强调文气的斜体字模一定都用得磨损了。“那个加勒多尼亚的詹姆斯(威尔逊),”警哨写道,“守财奴罗伯特·莫里斯,还有他的高级侍从`古弗尼尔,都受到那个神经错乱的纽约作者普布利乌斯`的煽动。” 把“纽约”当修饰词用,在费城总是意味着不名誉的事情,“大胆恶意的用语”,麦迪逊曾如此评论。而一场争斗仍然继续着,宾州大多数人似乎都卷入了这个旋涡。威尔逊在州议会厅庭院做了场极为出色的演说,印出后广为流传。他这番话简单直接,不曾浪费半点时间发挥他那“威尔逊式雄辩”(新英格兰一带如此形容他的演说风格)。威尔逊表示,不要担心参议院的上流人士为害,要记得他们不可能在未得众议院同意下通过任何法令。而且,参议院还受到总统否决权的约束。大家也不必害怕总政府意欲“将州政府贬低至区区法人结合体的地位,最终更把它们消灭”。相反地,国家总政府的存在将仰仗州政府,这从参众两院议员的选举方式就可以看出来。至于大家都很担心的联邦课税一事——如果不这么做,政府又怎么能够保障共同的安全,维护联邦的尊严,并履行偿债的责任呢?

宪法会遭遇反对是意料中事,威尔逊表示:“顾及自己的利益是人的天性,当我说有人去反对、破坏近日联邦大会的杰出成果,正合乎一群庞大、强大且可敬团体的利益(威尔逊系指宾州议会)时,并没有影射任何个人的意思……但凡在现有制度之下得利或期望从中得利之人,自然都会反对宪法大会建议的新猷——事实上,这并不是因为新宪会妨害到国家自由,而是因为会耽误他个人的利禄。”

这话实在平常,可是大家都凝神聆听,也都耐心地听他说到底。我们不得不佩服他们的耐心,以及他们愿意去了解、认清这个新政府真相的态度。美利坚从来没有过这等具有教育意味的辩论,尽管双方攻击不但冷酷,而且往往有失公正。一度曾有人建议,如果反联邦派不喜欢这个称号,不妨改称谢斯派,联邦派则可以改称华盛顿派。

11月13日,宾州宪法批准会议在州议会厅召开,一连进行了五个星期。威尔逊每天都起来发言,他精干不倦,对从威斯特摩兰、费耶特前来的诸位可敬先生提出的问题,他都一一回答。可是威尔逊越有效果,反对人士越讨厌他。他们说,这加勒多尼亚的詹姆斯自大极了,一副自以为是贵族的模样。一位署名“事实如此”的人士,在报上为威尔逊辩护:一个人戴眼镜,必须把头抬高才能从镜片中看出去,免得眼镜滑落鼻子。一周周过去,威尔逊不时放弃他惯用的逻辑理论,却感慨地谈起当日联邦大会遭遇的种种困难,有些时候,“那些重大事项似乎停滞不前,有时却又蓬勃地大有进展”。到了最后,“联邦大会许多代表都又惊讶又崇敬地看着自己的成就”。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新自由的气息!威尔逊告诉他的公民同胞,他将这个新自由唤作“联邦自由”。

拉什医生也在这些会议中铆出全力,而法官麦基恩亦然(他们两位都曾在《独立宣言》上签字),后者更有效发挥他那带粗犷气息的机智。他说,反联邦人士的说词,听来就像是不值一提的芝麻琐事,他们的担忧荒诞不经:“如果天空掉下来了,我们就能抓到云雀;如果河水干涸,我们就能捕到鳗鱼。”

12月12日,宾州以四十六对二十三的票数批准了宪法。虽然反对派不乏热情,也不缺说服力,可是联邦派人士力量实在太大,他们完全招架不住。然而宪法虽然批准了,宾州的反联邦派还是怒火难平,煽动作为也不因此减少半分。12月27日,卡莱尔市举行户外大会庆祝宪法通过。场中燃起营火,并有人发表演说。一群反对派民众纠集起来,持棍冲向营火攻击威尔逊。威尔逊还手时,他们把他打倒在地开始痛击。有人说,当时要不是有名老战士扑到威尔逊身上,用自己的身体护卫他,威尔逊恐怕就送命了。

宾州批准新宪法的速度虽快,却不曾赢得头号批准宪法的美名。这第一州的头衔,落在小小的特拉华,他们在12月6日即全体通过批准新宪,那时宾州的票数也差不多已经底定了。新泽西在十天之后跟进,也是全体无异议一致通过。人们一般都承认,联邦中只要有宾州入伙,这些小州就无法另有作为。接下来是乔治亚,1月2日投票赞成批准——这一州向被联邦派人士视为安全区。华盛顿曾写道:“如果一个后有印第安人为患,侧有西班牙人虎视眈眈的弱小之州,都不觉得有设立总政府的必要,那我想若非邪魔作怪就是错乱了。”

乔治亚输诚之后数日,康涅狄格也以一百二十八比四十二的票数通过。夹在两个大州之间,康涅狄格本身简直毫无选择。康州的宪法批准会议代表名单,正合其公理教会的名声:八十位代表的名字,全出自《圣经·旧约》。点起名来,从亚伦(Aaron)的A一直到西布伦(Zebulon)的Z,肃穆而又响亮:亚伯拉罕、亚比雅、阿摩司、亚萨、以利、以利法列、以利亚撒、以巴弗、基甸、以撒、雅比斯、耶利米、约书亚、耶底底亚、尼希米、摩西、利慕伊勒、以迦博、但以理、塞特、所罗门、西拉。

牧师阶级在康涅狄格极有影响力,埃尔斯沃思也深悉他这些听众的背景,遂从《圣经》中摘事取喻,指出迦南诸国的处境,很容易便成掠食目标。康涅狄格“又有什么力量抵御纽约的贪婪野心呢?纽约一意扩张主权,占有了那一大片领地……而我们的另一边,又是另一个强大的州(马萨诸塞),我们不是已经开始沦为它的附庸了吗?如果我们不能……联合统一,我们岂不就像《旧约》中的以萨迎,在两大重担之间不得不屈膝的强壮驴子?新泽西和特拉华两州,都已经看清了这个事实,也都已无异议地采纳宪法”。 舍曼也颇下了一番工夫,他在康州首府的《纽黑文报》上,本其直言作风,向他那些上教堂的邻人劝告:“我实在不喜欢写这些报上的宪法文章,不下于你们对它们的厌恶之情。因此让我们长话短说……我发现,这长话短说,往往是一篇无聊讲词中最精彩的一句,除了最后一句之外。”

康涅狄格之后,下一场好戏舞台在强盛的马萨诸塞,该州宪法批准会议于1788年1月9日举行,其代表人数之多更是全国之冠,境内十三郡都派有代表。西部农民也摩拳擦掌,准备好好反对波士顿商人阶级的“独裁”。弗吉尼亚则将大会延至5月举行,纽约延至7月。至于罗得岛,根本不打算召开大会——至少绝不会在其他十二州都已做出决定之前召开。

当全国各地都在准备选出他们的代表之时,正反双方继续忙着他们的笔战与舌战。华盛顿曾说:“在这场大事上,笔力将发生极大作用。好文笔所书的意见应该公开,我的意思是在报上公开发表。”其实将军用不着麻烦说这话了,报上早就稿满为患。《波士顿每日广告报》见此情形大喜,鼓励双方好好大干一场:

来呀,众家文人弟兄,别袖手迟迟不动呀!

大会已经把秘密都抖出来了呀。

麦迪逊于12月9日写信给杰斐逊:“新宪几乎攫住全美的注意力。”华盛顿很早就给杰斐逊寄了份宪法副本,麦迪逊也送去一份,并附带一封洋洋洒洒的长信,细述联邦大会的过程。麦迪逊在信中写道:“想想看,最后竟能达成如此程度的协议,不是奇迹是什么。”

杰斐逊立刻作复:“我非常激赏这个构想,建立一个和平递嬗延续自足的政府,而无需一再回顾诸州意向而存在。我也很喜欢把政府分成立法、司法、行政三部门的结构……现在我要指出我不喜欢的地方了。首先,漏了‘权利法案’……”

这是12月份的事。到了2月间,杰斐逊又写信给麦迪逊,他希望“首先召开宪法批准会议的九州都能接受[宪法],后四州却能拒绝。如此一来,前者可保障宪法最终的实行,后者则可以迫使他们提出一份有关权利的宣言,联合才算大功告成。这样我们不但可以拥有宪法所有的好处,也可以纠正它主要的弊病……”。

杰斐逊其人有一种奇妙的倔脾气,这种个性使得他的对手往往只有绝望生气的份。他在信中向麦迪逊表达的愿望,最后事实果然证明其言不谬,虽然异议几州并未在拒绝宪法的情况下提出“权利法案”。不久,杰斐逊便开始在信中赞许这部新宪了,甚至还带着兴奋。他写道:“这真是一幅好画布,只需要上面稍事修润几笔即成……近日在美洲发生的事务,真让我满心欢喜……这种召集本州贤能而不是军队来改变宪法的范例,对全世界都极有意义,正如我们先前已经为他们立下的好榜样。这部宪法……毫无疑问是人类所见最睿智的一部。”

至于约翰·亚当斯,当宣布国会已批准宪法的美国报纸抵达伦敦之际,他坐下来高兴地写信给杰斐逊:“正如我们在船上所言,新大陆万岁,旧大陆别了!”圣诞节一过,亚当斯又写信给鲁弗斯·金,他认为就算这部新宪法“不是人类智力最伟大的发挥,也是全球仅见,由一国集思广益殚精竭虑而成的独一佳构”。他还和杰斐逊辩道:“我们意见充分一致,众人应该拥有一个完全公平合理的代表制度。你担心君主统治,我却担心贵族政治;你不放心总统,怕他当选之后只要活着就会一再被选上,可是在我看来,这样反倒更好。”

在所有这些忙于写信的人士当中,再没有比华盛顿更勤快的了。甚至早在9月离开费城之前,将军就把宪法寄了一份给拉法耶特。他写道:“如果这份宪法是好的,我相信它会排除万难走出一条路来……如果它不好,自会给制定者教训。”一踏进弗农山庄家门,他就写信给帕特里克·亨利,极具技巧性和说服力:“我希望这部宪法……可以做得更好。可是我也诚心相信,它已经是目前我们所能获致的最好结果……我觉得国内的政治情况正如千钧一发……如果大会不能达成任何协议,国家很快就要陷入无政府的状态了。”

帕特里克·亨利回信的语气极平和,完全不似写给其他人的信那样充满火药味。联邦和反联邦两派人士,纷纷向这位老长官华盛顿报告。伦道夫想为自己的立场解释,梅森寄来他的反对意见。华盛顿将梅森来信转给麦迪逊,后者回信表示,梅森要不应该早在联邦大会提出他的意见,要不就干脆别做声。弗农山坐落在静悄悄的陡峭河壁上,看来好似是这场拉锯战的核心与焦点。国人也都知道这一点,便以千百种家常方式表达出来。《宾夕法尼亚邮报》甚至在刊出宪法全文之前,就在头版登出一则查尔斯·威尔森·皮尔的网线铜版图片广告,绘的是“将军阁下大人……饰利落的椭圆外框(内框则敷有金粉)”。皮尔一定因此大发利市。有些民众就因为华盛顿曾参与拟定宪法,甚至连宪法都没见过,就已经准备全力支持了。

古弗尼尔·莫里斯快活地去信弗农山庄——其信之多甚至超出实际需要。他说,纽约以东各州应该都会支持宪法。他写道:“罗得岛的不合作,在我眼中根本不算一回事。”可是华盛顿却极为心焦,一直提高警觉,对正面结果毫无绝对把握。麦迪逊也很不放心,冬意渐浓,他觉得双方的争执不和也日深,而且不仅限于不同意某某条文,或对“权利法案”的必要性有所争议而已。2月间他写信给老革命领袖、法学家埃德蒙·彭德尔顿:“这些日子以来,我深深觉得新宪建议案最后面对的不外是一个简单的基本问题:那就是我们的联邦是否应该继续维持下去。在我看来,没有一条中间路可走。可是我敢说某些人之所以反对,目标恐怕正是在解散联邦,而联邦解散,更是所有反对者欲见的趋势。”

而年事已高的富兰克林则带着哲学家的眼光,公平客观地观察各地进行的状况,包括宾州本地的暴动。然后他写信给欧洲的友人:“谨寄上为此地诸州设计的联邦新宪。我在夏天里曾参与其事,耗费了四个月的时光……此案如果成功,你们未尝不可行亨利四世

的佳计,借由召开类似的大会,在欧洲也组织一个联邦、一个伟大的共和国,由许多不同的州邦与王国组成,因为在此地,我们也同样有许多不同利益冲突需要协调。” 种种利益协调之外,有着比商业冲突和关税辩论更深层的冲突——在私囊荷包之外,整个国家都感到了一种更深刻的挣扎奋斗。各州在彼此眼红妒嫉以外,却还有着另外一种情愫——一种骄傲的感觉、逐渐增长的认知,那就是这部有关政府组织的新宪,对美国,甚至或许对全世界,都有着种特殊意义。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在纽约定居下来的圣约翰逊·克雷弗克写信给杰斐逊,如果这部宪法失败,他就会打算离开这个国家。“即使耄耋如我,也要为这个联邦新制奋斗——现在不做,就永远不能做了。”

指《圣经·旧约·但以理书》第二章中,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梦见一个大像,“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

辛辛纳图斯(Cincinnatus,约前519—前439):古罗马政治家,曾于罗马危难之际任执政官, 率兵退敌,危机解除后退位归农。

作者注:其实亚当斯的《为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辩》中的原意是“将那些富有、家世好、有能之 士单独放在参议院之中”,以便控制——完全是排斥之意。

为见出与《旧约》的关联,此处采用和合本《圣经》人名译法,部分人名与今译有异。

亨利四世(Henri IV,1553—1610):法国国王,曾梦想过欧洲联盟体,由十五个地位相埒之国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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