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日趋复杂。短短的几周之内,美洲政治命运将定。
——华盛顿致拉法耶特,1788年5月28日
马萨诸塞批准之后,一共已有六州通过宪法。马里兰在4月间跟进,比数是六十三票对七票。他们依照麻州前例,补充了十三条修正案。可是马里兰还加了个抗议声明,由十二位代表签署提出,其中包括马丁。声明说道:“我等实以为建议中的政府体制殊多弊端,如不大加修订改正,人民自由幸福堪虞。”
5月快结束的时候,南卡罗来纳也批准了,一百四十九票对四十六票。他们的大会名单显示赞成者集中在沿海一带,内陆偏远地区人士则一致反对,从后者所居的地名就可以看出其地的边远与未定状态:“布罗德河与萨卢达河之间的低地区”、“称作新疆之区”。
弗州的反联邦派大失所望,他们原希望可以得到南卡支持。下一个是新罕布什尔,则左右为难不能决定。如果赞成,宪法就以九票占多数。吉尔曼写信给新罕布什尔议长:“我们这落后之州的延误,使我[对宪法实行]的疑虑,更甚于此方案完成以来的任何时刻。”新罕布什尔大会开会讨论之后,不曾投票便先行休会,然后再聚,6月21日投票表决,以五十七票对四十六票通过。该州大会只留下一个演讲记录。阿默斯特的乔舒亚·阿瑟顿发表谈话,表明自己对运奴一事的憎恶,并对宪法不曾明文规定运奴违法表示反对。他说,想想看,如果情况反过来会如何!假定“这些偷人贩子”在新罕布什尔海岸登陆,一路往内陆而去。“把埃克塞特整个镇或一部分人捉往非洲,含着心酸疲惫的眼泪……兄弟姊妹骨肉离散。这景象,”阿瑟顿最后哽咽说道,“岂不令人断肠。我没有勇气再说下去了。”
如果反联邦派不这么沉溺在如此辞令里面,也许还能在大会中得到更多支持。冷静实在的联邦派,似乎很容易就能用一两句常识说法打断他的对手。比方说,我们为什么要担心国会议员?他们不也是我们的同类,由我们自己选出来的吗?为什么国会就一定比投票人更腐败,不都是后者把他们送去治理国家的吗?总统,还有那些大家担心得要死的参议员,最终也都要回归人民当中,在左邻右舍之中过日子,如果在任时行为不检的话,不是要承受大家的唾骂吗?
宪法一路在各州大会收服人心。常出现的状况是,反联邦派反倒像是松了口气,承认自己改变心意,承认在获得进一步信息之后,已抚平自己心中疑虑。
新罕布什尔开会、休会、延后表决期间,弗州大会正在里士满召开,会场在肖茨科丘新落成的学院。全国上下都注目着这外号叫做老自治领的老大州,不知道它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弗州领土远及密西西比河,涵盖了肯塔基和西弗吉尼亚两区,人口占全邦联五分之一。如果弗州通过了,就将成为通过宪法的第九州,至少它是这么以为,因为新罕布什尔还有三个礼拜才会最后投票。如果弗州否决了,纽约、北卡和罗得岛无疑将与它同进退。
这次大会的成员是所有宪法批准会议中最有能力、准备也最充分的。会中星光汇聚,出席名单上尽是全州甚至全国家喻户晓的人物——正反双方都有善于言词、家世良好、衣着优雅的绅士。他们四分之一以上具有军人背景,其中有门罗、尼古拉斯、史蒂文、布兰德、卡林顿、卡贝尔、格雷森上校,理查德·亨利·李以及他的同名堂兄弟(外号“快马哈利”)。他们打过英国人,也打过印第安人,而在政治信念上,他们各树旗帜,分属不同阵营。
华盛顿虽不在场,却一直待在弗农山庄与众人互通信件消息。整个6月份里,将军家门前的车道上不断来往奔驰着快信驿马。将军并未主动寻求提名出席,联邦派众领导人也不曾敦促他如此做。他的缺席不曾减低他的影响力,全国各界都知道他赞成宪法。可敬的休·布莱尔·格里格斯比曾撰书记载弗州大会经过情形
,其时当年与会代表犹有在世者;他在书中表示,这不过是一个历史事实,回到1788年之际,华盛顿和麦迪逊两人“作为政治家,在弗州人心目中的地位,与帕特里克·亨利和梅森不属同一层次”。 会议厅后端席位上,坐着十四名肯塔基的人士,身佩手枪、短剑;他们必须长途跋涉经过印第安部落区才来到这里。反联邦派阵容非常强大,领军的有梅森、哈里森、西奥多里克·布兰德、约翰·泰勒(议长大人的父亲)、卡贝尔兄弟、埃德蒙·拉芬、门罗、格雷森,以及亨利·李等人。华盛顿思索这份名单,表示“南方拥有庞大身家的人,竟比东部真正的民主派人士还要担心宪法会带来贵族或君主制统治,倒是有点儿奇怪”。反联邦派的首脑人物是帕特里克·亨利,高瘦而有些佝偻,虽只有五十二岁,看来却好像衰老不堪,健康甚差。他戴着副眼镜,棕红色的头发盖在一顶大小不甚合适的棕色假发下面。他蓝色眼珠仍然锐利,狭长脸颊充满表情,当年鼓吹革命的魅力依然不减,随时可以发挥出来。“我实在怕了那位滔滔不绝的骂人高手——帕特里克·亨利。”诺克斯将军在大会如火如荼与趁展之时,在给鲁弗斯·金的信中这样写道。
从第一天开始,亨利就是会场的神经中枢,大家叫他的同伙为“亨利族”,每一位联邦派人士都摩拳擦掌预备好对付他们。联邦派的阵容也不可小觑,其中埃德蒙·彭德尔顿法官任大会主席。白发皤皤、不良于行的老法官,每日勉强拄着拐杖颤巍巍地走动,他的臀部曾因从马上跌下脱臼过。他的服装高雅,而他的羸弱只更添他举止的尊严。他说:“邦联并没有帮助我们渡过战时的难关,帮助我们的是共同的危险与美洲精神。”
大会进行到全体委员会时,改由另一位联邦派人士负责主持。威思大法官,大家记得他曾短暂地参加过联邦大会,但不久即因妻子生病被召返家,里士满人人都知道他。威思曾教过麦迪逊的父亲以及杰斐逊法律,未来的政坛名人亨利·克莱后来也成为他的徒弟。他光秃秃的前额后,飘着浓密灰发,垂散至颈。他穿一件单排扣竖领外衣,扎一条白色领巾,个子小而轻捷,举手投足挺拔优雅。
麦迪逊也在会场,这回却没有带他的笔记本。格里格斯比描写他头发扑粉,结成一条长辫,“漂亮地用蓝黄两色饰带编织其间。他那小个儿,不容易让室中每个角落的人都看见他;声音又常常太低,没法让全场都听见。他站起来讲话,总好像是忽然不经意想起了什么念头的神情,手上拿着帽子,纸条在帽子里,辩到最激动处,也不过有些前后摇着身子而已”。麦迪逊辩论技巧高明,总能把大会从亨利的狂热激情,以及伦道夫为自己所做的焦急申辩中带回到现实的层次来。
可是在所有的宪法支持者当中,帕特里克·亨利最大的对手要数阿尔伯马尔具来的尼古拉斯——至少格里格斯比如此认为。尼古拉斯年方三十四,外貌奇特,短小肥胖,几乎到畸形的地步,当地漫画家把他画成一个有脚的李子布丁。有人曾论道,自美国大法官法庭的尼古拉斯·培根爵士以来,还没有第二位律师像他这么肥胖的。他受过良好教育,异常沉着冷静,可以一口气让他的听众专注地听他讲上两个钟头,唯一的手势就是用右手的食指戳个不停。
梅森身着丝质的黑色衣裳,有些日子里,可以看到他和帕特里克·亨利臂挽着臂从天鹅旅舍向学院走去。门罗,反联邦派,年方三十,几乎是默默无闻地来到大会。他是苏格兰木匠之子,举止僵硬,有点笨拙。门罗的姻亲博道森则衣着华丽,发上敷粉,一向主张共和,恨恶统一政府。弗朗西斯·科尔宾,联邦派,富有,在英格兰受的教育,举止优雅,家族姓氏历史悠久。詹姆斯·英尼斯上校,六尺之躯,块头大到无法坐进一般的椅子里,一般马也载不动他,声若疾风,震动全室。可是他非常有礼,词锋犀利。他认为解决好这个新政府的问题,“与当初使我们脱离不列颠帝国统治的革命一般重要”。
约翰·马歇尔此时正三十三岁,是宪法派人士的一大力量。他红润英俊,一头狂乱黑发,深色眼睛锐利逼人,为表示看重这个场合,特地在自己高大的身形上罩了件新外套,不过只花了他一镑钱,看起来也正只值这个价。大会都知道马歇尔其人,敬重他在革命战争中的英勇纪录,也因为他广结善缘而对他甚有好感——可是格里格斯比严正地说,马歇尔有时有点表现过度。
有这么些人物在场,弗州大会自然不乏色彩。大家不能不注意到在场的那十四名肯塔基代表,他们警觉地坐着倾听,等待他们的最佳时机。大家也总是记得,一百七十位代表当中,最后只有勉强过半数支持宪法。这是一个罗曼蒂克、激情热烈的场面,是个绝佳“舞台”,可是却又无比真实、实在,而且美国史上罕有更为严肃的政治场面。帕特里克·亨利站起来,发出他的雷鸣:“美利坚精神跑到哪儿去了?……美利坚的真性情逃到哪儿去了?……我们从不列颠祖先袭得了自由的精神。可现在,各位,美利坚的精神,在所谓一统合并的绳索、锁链之下,却要把这个国家转变成一个强大广袤的帝国了……在这个政府里面,将没有任何牵制,没有任何真正的均衡。你们那些似是而非、出于想象的均衡,你们这些带着绳索跳舞、锁链铿锵作响的可笑理想派牵制玩意,到底能有什么作用?”
大约就是在这个时候,楠西蒙德县的贝斯特先生,“一位聪慧的绅士,不觉扭了一下自己的手腕,以确定那些镣铐并没有已经勒上了他的血肉。他所在的旁观席,此刻忽然好像变成了黝黑的地窖”,格里格斯比写道。帕特里克·亨利完全陷在自己雄辩的辞锋里。连麦迪逊也承认给搞昏了,他说每当亨利先生起来回他的话,只消顿一下,摇个头,或做个醒目手势,还不用开口说半个字,就可以把他前面足足一小时的苦功给轻轻化开。说到激动之处,亨利还举手把他的假发在头上转个两三圈。亨利每有发言,旁听席上总是挤满民众,有一回他一讲就是七个小时:“是谁授权给那些先生说出‘吾等众民’,而不是‘吾等众州’?……人民可没给他们权力冒用他们名义……甚至对那位英勇拯救我们的赫赫知名大人物,我也要就这一说法问个清楚!”亨利指控道,宪法支持者老是吓唬我们,老是预言要是宪法不能通过,天下就会大乱。可是,弗吉尼亚出过半次乱子吗?这个地方,有过任何倾向,会起来革命抵抗法治吗?
格雷森上校攻击联邦派的技巧也很高明,认为联邦派的担忧纯属想象,大大利用这个论点发挥一番:“宾夕法尼亚、马里兰,会像古时的哥特人、汪达尔人那样,从北方攻击我们……印第安人会从我们背后来袭……而卡罗来纳人也会从南方而上,我想,大概是骑在鳄鱼背上吧。他们将毁去我们的田地,吃掉我们的小孩!诸位先生,这就是如果我们否决宪法,所将要面临的巨大危险。”一如帕特里克·亨利,对格雷森来说,统合的政府意味着使用蛮力的政府;而真正的自治,只有借由授权国会管制商务,并为各州议会注入新力量、新精神方能达成。格雷森说,这才是我们目前应该持守的正道,直到“美国的个性取得了某种特色为止。我们太年轻了,还不知道什么才是最适合我们的……我从未听说一个国家里面,可以有两个同等的最高权力并存,我实在想象不出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发生。这超出了我读过的任何其他政制记载,超出我力所能及的最大想象”。
于是一条一款,弗州大会审查宪法条文:联邦法院将吞并、毁掉州级法庭,联邦政府不得使用征税权,除非先试行征请一途……“我绝不会随便放弃那宝贝字眼:‘征请’。”亨利表示,记录人也特别在下面画线强调。麦迪逊失去耐性了,此刻在他本州,在他亲密友人当中,麦迪逊使用起不同于他在费城使用的语气和论点。这里有着对本乡本土的强烈忠诚需要对付,还有地方情感、强烈骄傲的地方意识。约翰·泰勒的产业“绿道”正在詹姆斯河畔,他有一天悲哀地表示,宪法派若一朝得势,那些经过他家门前出洋的船只就会悬挂另一面旗帜,而不再是弗州州旗了——自弗吉尼亚这面旗在里士满州议会厅升起的第一天起,在他忧疑受怕的日子里,他就看看这船旗。
反联邦派提出那个老论调,就是这个国家实在太大、太辽阔了,宪法建议的中央政府势必无法有效运作:新罕布什尔来的国会议员,永远不会了解或同情弗吉尼亚或两卡的需要。麦迪逊带着他向来的预言天赋安抚地回道:“我们抱怨某些地区蒙昧无知,别忘了,这种状况有可能慢慢改善……我们自己的经验难道不曾教导我们,比起不过几年以前,如今民众不已经灵通多了吗?乔治亚人民现在对新罕布什尔事务的认识,比在革命以前对南卡的了解还多。当全国各地不同州的代表齐聚一堂……他们会彼此交换切磋,会议桌上也摆出各州法令。”
麦迪逊看来很疲倦,急躁易怒。有一回亨利正说得兴奋,他没头没脑就进来打断,另有一天,记录人两次提到麦迪逊的声音太小:“麦迪逊先生谈到警务与立法的差别,可是声音实在太低,根本就听不见……麦迪逊先生又发表了几项意见,但听不清楚。”一次激动演说过后,麦迪逊终于病倒,在床上休息了三天。
大会记录人戴维·罗伯逊,系由宪法派人士引荐——这也是弗吉尼亚首次聘用速记员。反联邦派对此颇为疑心,认为这是联邦派的计谋。事实上罗伯逊的表现好极了,他的记录清晰翔实。除了场面进展得太快之际,或是他自己的情绪也不能自抑时之外,他笔下一律采用第一人称单数。格里格斯比说罗伯逊脸上有时“布满泪水”。罗伯逊记道:“亨利先生强烈地、感伤地长篇论道,总统有可能陷美利坚于奴役,又谈到那后果会是多么可怕。”《宾夕法尼亚邮报》说有罗伯逊在场记录,使亨利提高警觉,“因为他希望说出他灵魂深处的话语”。罗伯逊来自彼得斯堡。当时里士满城内似乎来了许多北方人。罗伯特·莫里斯就在城里,常可见他与联邦派领袖聚首商议,虽然他此行目的其实是为了讨债。埃利埃泽·奥斯瓦尔德也从费城来到此地,在费城他发行了那份火热的反联邦派报纸《独立志》,他带来克林顿一派表示支持的口信。古弗尼尔·莫里斯也在城里。
在这些明星人物与爱国的雄辩家之中,要数伦道夫带给大会的震惊最大。这位年轻英俊的州长,在本州极受众人爱戴。许多人都知道他在费城扮演的重大角色,他最后拒绝在宪法上面署名,也已是众所周知之事。1787年1月间的《弗吉尼亚公报》曾刊出一信说明他拒签的理由,可是自那时之后,伦道夫就开始有点动摇了,早有一家报纸攻击他前后不一。不过,并没有人确知州长最后会怎么决定。4月底华盛顿曾对拉法耶特说,就算伦道夫转而支持宪法,恐怕也是“很软弱的态度”。麦迪逊对他这位同仁也没有什么把握。伦道夫本人代表的选区强烈反对联邦,信心十足地派他前往大会。
6月4日,大会全面开辩的第一天,伦道夫州长站起来宣布自己的立场。他花了好一段时间才说到重点,而且完全采取守势为自己辩解。伦道夫表示他并不是来辩白的,他也不为投合民意竞选……如果宪法现在仍以当初在费城的形式呈现在他眼前——若非全盘接受,就是全面否定的话——他会再次拒绝签字。可是现在马萨诸塞已敦促国会在全体批准之后,对宪法进行修正。他个人意见本来是赞成先行修正,也就是先由各州分别同意修正案后再行批准。可是这个大会开得太晚,先行修正的方法显然已不可行,否则“不无毁损联邦之虞”。而且目前已有八州接受宪法,他们也不可能再缩手反悔。因此,他只有起来表示他最最热烈的希望,以求建立一个稳固又有活力的政府,并同意任何实际可行的修正做法。简单地说,伦道夫赞成宪法。
从这一天起,不管大家怎么辩论,联邦派、反联邦派在弗吉尼亚大会上的歧异就主要卡在“先修正”还是“后修正”了——到底应该先就宪法现有的内容加以批准,事后再另行修正呢;还是重新召开各州大会,在批准前先将宪法予以修正。
伦道夫的话很有道理,而一个皈依改变之人的话,总是发自内心的。然而帕特里克·亨利可不愿这么轻易就放过他的对手,打定主意要挑战他为何忽然改变立场。亨利说,这位先生话风的转变“非常奇怪,没法解释……他本来不是口口声声表示他不愿签字吗?那个时候,他可不为那少数名声显赫的大人所动……才不过几个月,竟然就有了这么大的转变!……一定有些特别的事在操作,才会使他的意见出现这等大的转变”。
伦道夫和大会众人都知道亨利在影射什么,他暗示华盛顿说动了伦道夫——更有甚者,他在暗示华盛顿许了伦道夫将来在新政府下的什么好处。很久以后,华盛顿提名伦道夫出任合众国检察总长,伦道夫必须花很大力气针对同样指控为自己辩护。此时伦道夫愤怒地回复亨利,他对这位可敬人士发出的中伤、影射极感不齿。“如果我们的友谊一定要破裂,”伦道夫说,“让它就像路西法的坠落
一般,永不复起!……他责难我立场不一……各位,我赤胆忠诚,一心纯洁只爱弗州,绝不输那些最会在嘴巴上叫嚷的人。若有半分不实,我愿一死以谢。” 两方又继续你来我往叫阵了好一会儿,充分发挥这个老自治领的作风。当天晚上,亨利的朋友卡贝尔上校“专诚上门拜望伦道夫”——格里格斯比如是说,于是事情解决了,所幸“不必诉诸场外”。这以后伦道夫的论辞愈见佳章,甚至葛斯比都不否认。他的谈话远比在费城时出色,完全忘却了个人之间的不和,绝对是他一生最精彩的表现。
6月24日,与支持人士事先安排之下,威思大法官建议大会在附带一份“权利法案”以及数项事后修正案之下通过宪法,因此抢先发动堵住了帕特里克·亨利,后者当天本来也预备了一套完全不同的建议打算呈给大会。威思起来说话,“看起来苍白疲惫”,格里格斯比写道,但是他激动到一个地步,甚至坐在他旁边的人都听不清楚他在说些什么。帕特里克·亨利呢,则“脾气暴烈,却奇怪地挟带着一种悲伤与羞愧的味道”。亨利说,事后修正,不但闻所未闻,而且可笑之极。哪有先签下一纸成立政府的契约,然后再决定契约内容,他觉得这主意可怕可憎。看看马萨诸塞,他们只以十九票的多数通过!再看看宾夕法尼亚,他们的大会明摆着根本不曾代表真正的民众。亨利表示,如果我们大会也通过这个方案,基于他的职责,他将从此再也不管宪法的事,而且会就此辞了大会打道回家。
大会文书宣读亨利所拟的权利宣言以及他提出的其他修正案,内容和大会最终接受的结果差不多,可是亨利所谓的“先行修正”,意指邦联各州必须再度召开宪法批准会议。亨利最后刚说完从此再也不管宪法的事,伦道夫便紧抓着他的话头起来,指责他以脱离邦联要挟。这个指控,许多联邦派人士都认为自有其真实性,包括麦迪逊和华盛顿在内。亨利立刻否认,他说联盟解散在他心里是件可怕的事。
这一天就在帕特里克·亨利声声预言“[这个新制]将无比危险”,并看到“天使从天上俯瞰,审视美利坚的未来”之下结束。巧的是,就在这个时候,天上忽然起了雷雨,大厅一下子黑了下来,电光闪闪,急雨击打着窗,门也砰然作响,据格里格斯比说,那就像步枪发出的轰响。众人从座位冲向屋子中央,会议也就散了。
只剩下一天可以继续辩论,弗州议会马上就要开锣,等着用学院的大厅。这一个礼拜以来,州议员已经陆续进城,麦迪逊甚感不安。这批人声称他们接近民众,可能会误述选民心意,对此事造成不利偏见。而且,麦迪逊还相信反联邦派想用拖延战,直等到听见纽约大会的风声再定行止,或干脆拖到筋疲力尽的代表一事无成地散会了事。
过去三个星期中,双方人马每晚上都仔细估算自己可以仰仗的票源,以及每天讨论下来可能造成的改变。那十四名肯塔基来的代表是大家极力争取的对象。双方票数如此接近,他们当中只要两票就可以完全扭转情势。整场大会之中,帕特里克·亨利在密西西比河这个大议题上提出的论点最为有效,他说他知道有人攻击他意在“夺取肯塔基的票”。亨利提醒代表们,不过两年以前,杰伊才敦促过国会把密西西比河让渡给西班牙管辖三十年。他请当时在国会的代表起来,把这宗可耻交易的事实真相说明一下。四名代表站了起来:麦迪逊、李、格雷森,以及门罗。
新宪第一条第八款规定,授予国会“管理对外及内部诸州间商务事宜”的权力。这里头有个危险,也就是密西西比河的航运权可能遭到牺牲。原本在未来邦联之下,可以幸福繁荣的密西西比河谷,却要被这部新宪毁灭、遗弃。他描绘这个景象令大会惊慌沮丧,可是,最后这十四名肯塔基代表,却有四人投票支持联邦派。
6月25日星期三,主席彭德尔顿下令将威思原先的动议加以表决。帕特里克·亨利在投票关头再次起来最后发言。他表示,如果他发现自己的意见居于少数,他将陷入那种为大义执言却被打倒的痛苦感觉。可是,他是个爱好和平的公民。“我不希望诉诸暴力,却愿意怀着希望静待。愿主宰我们革命时期的精神犹在,希望那些心向革命者的奋斗目标依然未去。因此,我将怀着期望静观政府转变,与人民的安全、自由、幸福相合。”
这番话豁达慷慨,气魄宏大。伦道夫接着也站起来简短地说了几句话,最后结语却完全及不上亨利。伦道夫发言完全是在为自己合理化。他说,他在联邦大会中的立场基于对联邦的最为强烈的热爱,当时他的反对理由如今依然成立。可是在八州相继接受之后,整件事情已经变成有联邦无联邦的选择问题。日后若有史家非议他的作为,可别忘了这个事实。
于是众人就宪法投票表决,包括一份二十条的权利宣言,以及二十条事后修正案
。八十九比七十九,宪法获得胜利。比数实在非常接近,太接近了。愤怒的反联邦派决心设法抵制新制,当晚在里士满举办了一场群众大会,由帕特里克·亨利主持。可是亨利却告诉他愤怒的同仁们,他已经“在最适当的场合(宪法批准会议)”尽全力反对过宪法了。亨利说,事情如今已成定局,“作为真正的、并忠实的共和人士,你们最好还是都回家去吧。” 崇敬亨利的人都认为,宪法头十条修正案——“权利法案”——之所以能够成立,亨利之功胜过其他众人。当然,亨利对这事的贡献,的确不仅止于辞令挑战及怒吼胁迫。宪法最后的形式其实是正反两方共同的杰作,反方贡献的部分虽然不易衡量,价值却不容任何人质疑。甚至连华盛顿也承认这个事实,他写道:“就整桩事情来看,我认为反对意见为宪法带来的意义最终正多于负。由于反对意见的表达,为政府这门学问带来许多原本将会不存的新见地与启示。他们对于人类权利一事作了详尽公正的探讨,阐释得如此明晰有力,不由得给人留下深刻长久的印象。”
弗吉尼亚降伏的消息于7月2日传来,纽约大会此时已在波基普西进行了两个礼拜。这确是致命一击,本来冬天里克林顿派已试着和弗吉尼亚保持联系,后者是他们最大希望所寄。克林顿州长在无异议下获选担任大会主席,他能干的支持者包括雅茨、兰辛、托马斯·特雷德韦尔。这支反对队伍中的英雄,则是荷兰郡的梅兰克顿·史密斯,发言频仍,不但善于言词而且带着讨喜的幽默。宪法派一方则有杰伊和杜安。一些老名字也很惹眼:罗斯福、坦恩·艾克、范科特兰特、德威特。可是,面对那人数、气势看来都不可挡的反方阵营,却要数汉密尔顿发动的攻势令人最难忘怀。他的论点出色精辟,他的毅力几如超人。
这场辩论基本上和他处没有二致,因此无需在此重复。不过,地方性的考虑尤其发挥了极大作用:宪法派不断提出邻近的麻、宾两州为例:它们离我们距离既近,势力又强大,如今也都明志而从联邦了。要是纽约不从,就只有北卡罗来纳、罗得岛、佛蒙特(当时还不是个州呢)与我们做伴。这个风险实在太大,不能轻易尝试。
7月26日,纽约以三十票对二十七票,三票之差批准通过宪法。这是在老大不愿意之下才让步,充满了附带条件,甚至超过“权利法案”,还有一长串三十二项的事后修正案。兰辛动议(却遭否决),要是纽约建议的修正案不能先向一个全体大会提出讨论,数年之后纽约即有权退出联邦。有人还向所有的十三州议会发出通函,大力倡议召开此会。
到了1788年8月,总共已有十一州批准:特拉华、宾夕法尼亚、新泽西、乔治亚、康涅狄格、马萨诸塞、马里兰、南卡罗来纳、新罕布什尔、弗吉尼亚,以及纽约。罗得岛和北卡罗来纳最终也将来归。九州的多数一经保证,各州纷纷欢欣举办庆祝活动,暂时忘却彼此间的敌意。也许这就是美利坚特有的风格:票数一旦开出,人人都要在游行之中有份。奥尔巴尼曾有反联邦派闹事,公开焚烧宪法。可是纽约市内,却有十匹马拉着“汉密尔顿”号大船在街上游行——这是一艘帆桅人员配备齐全,有三十二支快枪、三十名船员的帆船,当时有人记载:“样样俱全,比例相称。”联邦派曾想在罗得岛的普罗维登斯来场示威大会,却被人数众多的反联邦派先发制人上街挡住,迫使事先筹划的示威变成一场7月4日庆典,帮着联邦派一起吃掉他们准备好的烤牛。
各地联邦大游行的行列真可说是别出心裁,精彩极了。“联邦宪法”号、“联合”号,都分别架在车上,由前额戴着批准诸州名称的马儿拉着前进。费城选在7月4日庆祝,是所有游行当中最出色的。天一亮,费城基督教堂尖塔上的大钟就开始连串长鸣,泊在市场大街的大船“旭日”号也鸣炮向这个大日子致敬。码头上的船只也都张灯结彩,从南大街到北自由区一字排开停了十条大船,桅杆上都张着一面白色大旗,分别以金字标明各州大名:新罕布什尔、马萨诸塞、宾夕法尼亚……破晓时分开始吹来的一股轻快南风,一整天都鼓着旗帜蓬蓬作响。
早上8点,游行队伍就开始集合;9点30分,大队出发。市立轻装骑兵第一队当先,队员穿着灿烂耀眼的镶红蓝色制服,白色鞍褥上滚着蓝边。然后一人单马,举着象征独立的大旗。再来是菲茨西蒙斯——联邦大会代表——骑着罗香波伯爵的骏马,扬着旗帜,标示当年与法国联盟的日期:1778年2月6日。再来又是一名骑兵举着橄榄枝和桂枝交缠的权杖,庆祝1783年缔结的和平条约;其后是吹号的先锋官,宣告新时代的来临。然后是宾州老革命人士彼得·米伦伯格牧师,骑在马背上象征制宪会议;再来是乐队,一路不停地吹奏着雷恩格为这场盛会专门编写的进行曲。
他们一路前进,马儿趾高气扬地踩在特意清扫过的大街上,在修剪整齐的树荫下阔步前进。一名骑兵手上举着一条横幅,上书“华盛顿,吾国之友”。另一辆大车隆隆驶过,做成老鹰模样,漆成鲜亮的蓝色。大鹰胸前纹饰着十三条红白相间的条纹,上面缀有十三颗星星。六匹骏马拉着这辆大车,车上竖竿架着裱妥加框的宪法,上冠象征自由的圆锥帽。车内则袍服鲜明地坐着三位大人,乃大法官麦基恩、法官阿特利和拉什。
整个队伍沿第三街上去,一路过加路丘至第四街口,然后往西向市场大街,足足一英里半长。步道、窗口、房顶,到处都挤满了人,伸头抢看这光彩夺目的游行队伍。外国使节、代表“坐着四马拉的花车”驶过,巴贝马布瓦即在其中……还有一位公民和一位印第安酋长并坐一车,“同抽和平雪茄——酋长大人头上戴着红白羽毛的彩饰,脖上佩着十串贝壳”。
游行队伍中的光辉极致要数“联邦大厦”,放在一辆由十匹白马拉着的大车上面。十三根科林斯式柱子,十根已经完成,三根尚未竣工,共同支起一座大圆顶。檐壁上雕着十三颗星星,圆顶上则竖起手持丰饶角的人像。人像的基座铭着:“统一才能坚立”。大厦内坐着十名男士,象征宪法批准所许诺负责的对象,也就是公民全体。
其后是建筑师、木匠步行前进,整整四百五十名,他们后面是造锯子的、打锉刀的,一起举着他们的旗子——粉红大盾上一把金色锯子。农会由“塞缪尔·鲍威尔阁下”领队,他身后由农人赶着四只牛拉的大犁,并有一人在撒种……制造工会,他们的标帜是大蜂巢,涌出蜜蜂在旭日光芒下飞来飞去。马拉的平台足足有三十英尺长,放着纺锤和一架刷毛机,还有女工纺棉,“适合制作蓝色斜纹工装裤或联邦装束”。这花车,还有上面呼呼旋转的机器,众人以“惊奇愉快的心情观看”。公民们不久就可以穿着棉布衣裳,一种新料子,冬夏皆宜,而且不会招蛀虫。
一批又一批的工匠队伍涌到:砖匠、钟匠、编穗匠、鞍匠、皮匠、造艇匠、修帆工、造船细木工、制绳匠、雕饰匠、金匠、桶匠、打铁匠、打造车子的、剥皮毛的、做手套的、打金子的、做枪的、酿酒的、一身洁白的面包师傅,还有裁缝、制造假发的、理发匠、做紧身褡的。“弗朗西斯·塞尔先生,领着他的大徒弟,捧着一件高雅的女士紧身褡。”巡夜人也加入了游行行列,一路报着时辰:“十点整,星光璀璨之晨。”(《宾夕法尼亚公报》说,这十点代表十个已经批准宪法的州。)
一切实在都太美妙太感人了,而且极具教化意义,包括一行牧师队伍,“几乎包括各个宗派,在慈爱与弟兄爱之下团结起来,可谓空前之盛况”,《宾夕法尼亚公报》写道。联邦大船“联合”号高踞车上,架了二十管炮,“做工极美极细”,精雕彩绘,配备二十五名人员。花车前进,男童调理船帆,领航员也迎到船上,当游行队伍渐近“联合绿区”(特为游行命名),一名水手还投出测水铅线,抛锚下锭。
“联合绿区”坐落在威廉·汉密尔顿先生的产业布什山下。这里已经打起布篷,摆好桌椅,“铺陈了许多冷点”。詹姆斯·威尔逊发表了一篇谈话,然后众人举杯致敬称贺十次。他们喝的是美洲黑啤酒、啤酒、苹果酒,而每次举杯都佐以一声号角宣告,港中的“旭日”号则发炮回礼。大家举杯敬“合众国人民”,敬“近期大会代表的尊贵不朽”。最后,怀着无比的爱心,他们向“全人类大家庭”敬上一杯。
庆典到6点便结束了。“一万七千名贺客清醒地各自归家”,一则官方正式记录如此记载,由筹备委员会主席弗朗西斯·霍普金森执笔。霍普金森花费了很大的心血,还赋了一首四节诗以志盛况,游行时分发给群众:
欢庆佳节——贺终朝!
哥伦布旗房顶扬!
举世看我立楷模!
“统一从此得自由!”
一直是多云的天气,可是下午近晚太阳露脸了,到晚上“北方天空布满瑰丽霞光”。事后,大家论到游行时四周群众的沉默。那位费城的外科医生拉什,《独立宣言》签署人,将之唤作一种“严肃的静默”,因为观者都被这深沉浩大的欢欣给震慑住了。拉什说,即使上一次战争中任何一场胜利,都不曾带给每一张脸庞如许深刻的幸福感。当联邦大船“联合”号进入视线,“只见各部件齐全,在干地上徐徐前进,传递的那种情愫……无法形容……此宪法在形式上联合了十二个州,获得十个州接纳,一共不到十个月的时间,而且是在地方偏见的影响、不同利益的冲突、各式各样的手段下,甚至面对大胆急切者的威胁,这实在是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大事啊”。
“于是大功告成,”拉什写道,“我们已成一国。”
作者注:格里格斯比此书记载鲜明生动,共分两册。他本人激烈反对联邦,报道详实正确。他 在自己书中的注脚与宪法派角力,比如他说“这个论点根本不公平”,或是“显然是诡辩……责 备议会做了它们本来就有权做的事,未免太假正经了吧”。
基督教传说,天使路西法因叛变而坠落,成为魔鬼撒旦。
作者注:日后这二十条权利宜言之中,其中十条由宪法之下的第一届国会列入宪法,不过文字 有所出入,较为简短。至于另外那二十条修正案则全数遭到否决,其中一条规定非经两院同意, 和平时期不得设置军队;另一条若经实行,将使最高法院不能动弹;还有一条主张各州税额一经缴足,即不得再在该州之内直接征税。
作者小记
英国大法官暨上议院院长乔伊特曾说,下笔书写任何案情,除非将双方证词都一字不漏地写进去,否则最后的内容难免偏颇。写作此书时,我便常有这种疑虑。略去的、写得不足的、匆匆交代的事,夜半常令我辗转难安。本来我做了大量脚注,用以解释——比方说,虽然麦迪逊在周二时说过这样一句话,到了二十年后他却说当初不是这样。我把这些都删去了。单单追着一整个夏天的大会演讲读去,就已够读者辛苦的了,何况还得费力跋涉于页底的脚注之间。遗憾的是制宪会议前的国会辩论记录未能包括进来,还省去了格雷森等人的书信。格雷森渴望加强政府的地位,却希望在国会、并透过国会达到这个目的,而不是经由另外单独选出的大会。
简单一句话,篇幅不够。我没法讨论司法课题方面的历史研究,没法比较英美法制的异同。所谓的共同权力、最高条款、商务条款——大会成员不曾使用这些名称。1789年的《司法法案》,1803年的司法改革,本书都没有位置容纳,甚至不能深入辩议那可怕的奴隶问题,以及联邦大会为何不曾就此事采取更坚定的立场。我也很遗憾,本书记述批准过程的简短篇章,无法更进一步呈现反联邦派的论点。然而若真要记载双方所有这些议题,包括大会代表之外的言论,会需要四卷之多而非仅此一卷的篇幅。
本书前半部,一直到7月26日中间休会,均系依时间顺序逐日呈现,如每章章名所示。从“美利坚之旅”之后,我觉得叙述的节奏需要有所改变。因此其后改为依议题——西部问题,或国家常备军问题——引述代表从5月到9月之间的发言,不附日期,也不标明:“他先前说过……后来又会表示……”这同样也是为了让勇敢的读者无须受每日每周细节的折磨,或在时间上来回奔波,就可以辛苦读遍四个月的发言。
除了杰克逊少校的正式记录,大会共有六名成员做了笔记:麦迪逊、雅茨、鲁弗斯·金、麦克亨利、皮尔斯、汉密尔顿。他们下笔都保持客观,就我所见,没有一位把他笔下的记录染上符合自己政治偏见的色彩。诸记录的唯一不同处只在行文风格,而且在这一点上有时差异甚大。麦迪逊是用第三人称、过去时:“汉密尔顿先生……因此不得不宣称自己对两个方案都不满意。”而雅茨则写下代表姓名,然后用第一人称:“我现在要向各位显示,两个方案都有重大缺陷。”这种手法不但记录得更准确,也更有戏剧性、直接感。我通常是随着麦迪逊的描述呈现场面,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的叙述内容最详尽,所幸他也常常半路忽然换成自然的第一人称发言。可是麦迪逊偶尔会漏掉一两个要紧地方,就由雅茨、鲁弗斯·金或麦克亨利的记录补上。从这份记录游走到那份记录,我并没有列出作者是谁,初稿时本来想试着注明,却发现只会弄得非常混淆。当一位代表起来发言,重要的是让读者感到他在说话,而不只是报道他在说话。因此我没有复现18世纪所用的大写习惯与拼字,唯一例外只在引用宪法最后完稿。记录所用的斜体强调则予保留,好让读者也可以感受到说话者——或记录者——所感到的那份迫切。
引用代表和其他人的书信之际,多半时候我采用现代拼法与大写习惯,免得使读者分心,不能集中读书信作者笔下的内容意义。偶尔,如果特殊的拼法可以展现其人特色——比方华盛顿或约翰·亚当斯——我便保留原封不动。可惜的是,没有篇幅说明各个代表为何会有其特定理念的背景——古典教育使得他们一再大谈古希腊邻邦同盟会议,这一类谆谆告诫,后来被马萨诸塞的兰度先生宣称为“就像述说先民当年如何在普利茅斯挖蛤蜊一样毫无意义”。
尽管有着该收未收或不该收却收的数据内容取舍问题,若我呈现的联邦制宪会议能让读者理解,而且和记录所呈现般地高潮迭起,我就算目标已达,可堪告慰。
小说下载尽在http://bbs.txtnovel.net---书香门第【tsukiyoer】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