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民 主的奇迹(出书版)》作者:[美]凯瑟琳·德林克·报恩【完结】 > 《民主的奇迹》作者:〔美〕凯瑟琳·德林克·报恩.txt

第四章 联邦制对国家制;“一国两尊”;费城掠影

作者:美-凯瑟琳·德林克·报恩 当前章节:15513 字 更新时间:2026-6-19 21:15

我实在无法想象,一个政府有两个最高权力机构会是什么模样。

——古弗尼尔·莫里斯,于联邦大会

第二天早晨,5月30日,星期三,华盛顿将军从主席台上退下,会议改由投票选出的马萨诸塞州的戈勒姆主持,大会于是进入全体委员会的讨论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大家可以自由发表意见,赞成反对,而没有任何承诺的义务。

全体委员会这项机制历史悠久,源自英国下议院的老传统,好让议员们在专制王权的统治下,可以没有顾忌地辩论。全体委员会进行期间,象征王权的令牌从主席台上拿下来;只要看不到令牌,投票的结果一律不用登记,只是用作探测大家意向的参考而已。回到1590年之时,伊利莎白女王左右的王公大臣,就对这个制度很不以为然,他们觉得怎可让那些布衣百姓——商贾、律师、乡绅之流,来品评原属王公贵族的国家大事。这个观念根深蒂固,难以消除。美洲闹革命的时候,乔治·热尔曼爵士就曾怒气冲天地表示,他“绝不能忍受让一群商贾每日聚在一起,随意论断政事”。

费城大会没有君王的令牌,而合众国的这一批领导人物,正是所谓的“一群商贾”。但是代表们基于以往在殖民会议和各自的州议会中得来的经验,对于全体委员会的运作以及它的用途都很熟悉。5月30日当天的第一场讨论,就由伦道夫针对他自己建议的头三条纲领提出的修正版揭开。显然弗吉尼亚州的代表已经在会外私下进行了一番讨论。伦道夫主张,由各州组成一个“区区联邦式”的结合,将不足以应付所需。因此,他提议成立“一个国家级政府,分别由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组成”。

全场一片寂然,鸦雀无声,仿佛大祸临头。政府由三个部分组成,没有问题。有六个州新立的州宪已经这么规定了。但是一个国家级的最高政府?这些字眼如何界定?拥有何等权力?小州代表瞠目结舌,不知所对。当时全场一定充满了坐立不安的气氛,弗吉尼亚的威思立刻掌握良机,问道:“由各位的默然看来,我想大家一定准备通过这个提案了?”

这个做法很狡猾,但并未得逞。南卡罗来纳的巴特勒马上反驳,不!大会并没有这个准备!他要求伦道夫好好解释一下,为什么诸州的存续得依靠这个“国家级”的政府……可是我们已经是一个国家了呀!特拉华的迪金森说:“我们虽然由许多州组成,可是毕竟仍是一个国家呀。”马萨诸塞的代表格里认为,如此强加细分联邦制与国家制的政府令他升起戒心。他觉得若通过伦道夫的建议,无异摧毁邦联,大会并没有权利这么做。因此,他敦请大会应该通过条文规定:“成立一个联邦制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

“联邦制”、“国家制”、“最高权力机构”……大会将为这些字眼争执许久,决议不下。马上有人问道,诸位难道真的打算推翻州政府吗?伦道夫答道,不!在此并没有这个意思。宾州的古弗尼尔·莫里斯站起来,试着对“联邦制”和“国家制”的定义加以阐释。他认为,所谓联邦制政府,仅系一纸建立在大家互信之上的契约;而国家制的政府,却是一个“完整且具有强制性质的运作”。

论者认为古弗尼尔·莫里斯是大会人士中最有才气的一位,他的确也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一共发言了一百七十三次,领先麦迪逊的一百六十一次。他的发言次数虽多,却都言之有物,从来不曾令人感到愚蠢或无味。他身材高大,在国会中素有“高个儿”之称,且“辞令滔滔,厚颜无双”。其人相貌温雅丰润,眼神精敏,脸上带着促狭的表情。华盛顿喜欢他,两人私交甚笃。莫里斯曾因骑快马跌断了腿,但听说他虽少了一条腿,周旋于脂粉丛中的本事却丝毫不减。新英格兰地方的人对他颇感怀疑,觉得他一味追求享乐。他们提起当年莫里斯在纽约国王学院的毕业论文,竟然系以“机智与美丽”及“爱情”为申论主题,真是不成体统。约翰·亚当斯也认为,莫里斯“徒有机智及辞藻,却有失轻佻”。莫里斯生于纽约的大户人家,不久前才迁至宾州。他看起来一副阔绰模样,实际上财务颇不稳定。他主张成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对于一般平民百姓,以及他们治理国家的能力缺乏信心——有这种想法的人,在大会里倒不止他一个。但是莫里斯的爱国心,以及致力于共和政体的事实,却不容抹杀。他对各州极感不耐。“这一代终将过去,”他表示,“取而代之的会是一个唤作美国人的种族。”

莫里斯在大会上的演说往往非常突兀,让人措手不及。首先他会爆炸似的慷慨陈词一番,表明自己的立场,然后故意以一种嘲笑的态度停下来等一会,好让大伙的思路赶上他的速度。“一旦国家政府的权力和州政府发生冲突,”他说,“到那时候,州政府也只好屈服了。”光是这个说法本身就已经挺吓人的了……什么权力?怎么设立的?莫里斯又打铁趁热地加上一句:“我们最好趁现在就成立一个最高政府,免得还要等二十年后出现一个非有不可的暴君。”然而,他实在无法想象一个政府有“两个最高权力机构”会是什么模样。

这下子,大家可都给搞糊涂了,这也难怪,他们倡议的是一种全然不同的联邦制度,由一个最高权力直接向人民负责。想想看,只不过十一年以前,他们都还在英王陛下和他的枢密院统治之下呢!在过去,新英格兰的殖民地一共可以分成三类:王室的领土或省份,如弗吉尼亚;私人专属所有,如宾夕法尼亚;法人共有,如马萨诸塞。独立之后各州组成邦联,以及各州立宪,已经是向前迈了一大步了。但即使如此,大会却发现简直没有前例可循。北卡罗来纳一位代表写信回家道:“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片广阔之地,却没有一条任何国家踏过的顺当之路可循。”环顾世界,诚然,以前的确也有过联邦先例。希腊就是由城邦组成,大会上陆续还会听到更多有关城邦之言。参议员也不是什么新玩意,代议制度更非史无前例。可是,试行在这么大的规模之上,三百五十万人口,十三州的幅员,甚至有向整个新大陆发展的可能,实在是闻所未闻。在以后的岁月里,“联邦”一词的意义,在世人心目中将有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但当5月30日那天,伦道夫说出“一个区区联邦式的结合,不足成事”这句话的时候,他所指的“联邦”,是指大会中所将用的定义。麦迪逊告诉代表们,所谓的联邦制政府,系以州为运作的基础;而国家制的政府,则直接地以个人为对象运作。这种说法颇令大会难以消化,因为自殖民以来,美式效忠的对象,一向是本州本土。而所谓邦联,不就是由州组成的联盟吗?宾州的威尔逊马上看出问题核心,他问,到底这个政府是建立在个人之上,还是建立于人为想象出来的州之上?1777年,威尔逊就曾在国会提出过同样的问题,主张个人——而非各州——才是政府事务的对象主体,否则冠上一个州名,就可以让一万人口拥有与四万人口同样的权利。这不是逻辑,威尔逊论道,简直是魔术了。

但是凡从政的人都知道,魔术的魅力往往比逻辑来得大。没有人理会威尔逊提出的疑问。年轻的查尔斯·平克尼建议,不如把全大陆分成四区,由各区提名若干人选,再从中任命组成参议会。

平克尼这个提议,立刻把大会的讨论由理论带人实际考虑,即国家立法机关的成员应该如何选拔,弗州提案第四及第五两条就是讨论这个问题。两院应如何产生——是否第一院由全民选出,而第二院(参议院)则让各州立法机构选出呢?如果是这样,席次又该如何分配呢?照人数还是比财力?而美国财富又该用什么衡量?人口抑或土地?

不深陷在理论探讨之中,可说是这次大会的一大特色。这个会议的目的,不是来为“自由”辩护,也不是为革命找出理论基础。这两项任务早就已经完成了:先有1776年7月的《独立宣言》,及后在各州的州宪序文中,又再度对政治及宗教的自由有所宣示。而1787年制宪会议的要务,是在讨论州权,而非总体性的人权。会议记录里找不出任何宣示性的主张,或是像法国在1789年制宪议会中提出的那种富有挑战性的大胆宣言。美利坚已经越过那种阶段了,如果任何人以此质疑挑战与会代表,他们一定会表示,这一类宣示已经深铸在他们的血中。各州派员前来参加1787年的会议,不是为了解释合众国的正当性;他们的目的,是为合为一国的各州,设立一个可行的政府体制。在这个大会中,我们不曾看见代表引用那些先贤,如卢梭、洛克、布拉玛奇或者法国哲人的任何名言,即令有人提起孟德斯鸿,也只是用来护卫三权分立的可行性而已。当联邦制宪会议讨论到政治权力、政府权限的时候,他们着重的不是理论,却是从实际的角度探讨在特拉华、宾夕法尼亚、新泽西、乔治亚,在各州到底会产生什么影响。

出席宾州会议的代表们,多数在政坛上的资历都很深,其中不乏高瞻远瞩、深具法政素养之士,但他们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当前面对的要务。会议中极少出现长篇大论或卖弄言辞的情况,每当有代表似乎又要冲上“社会理论”——18世纪之际所谓的“理性“——的九重天不可自拔之时,必定有人不耐烦地唤醒他回到现实。“只有经验才是我们唯一的导师,”特拉华的迪金森说道,“理性反而可能会误导我们。”

大会足足花去了半个夏天,来讨论国家级的立法机关到底应该如何产生。5月31日,康涅狄格的舍曼表示:“人民和政事之间的牵涉应该越少越好。他们想要多知道一些,结果却往往被误导。”有钱又有事业的格里深表赞同:“我们所经受的最大祸害,都来自过多的民主。一般人要的不是真正的才德,他们只不过是些笨蛋,被假爱国者愚弄罢了。”毫无疑问,格里说出此言,心里头必是想着谢斯上尉和他那些饱受债务所苦的农民,他们冲进法院,要求立法机关“改革”。而这些可怜的农民之所以暴动,完全是官逼民反,这个事实却不在格里的考虑之列。在这位波士顿商人的心目中,暴民就是暴民,这种货色岂可在政事大权之中有份?

格里是塞缪尔·亚当斯的好朋友,老牌“爱国分子”之一,曾在《独立宣言》上签名。不过当年联邦制宪会议代表心目中的“民主”一词,和我们今日的体认又有不同。对他们来说,“民主”意味着无政府、无秩序;“民主”的“民”,不是人民,乃是暴民。当新泽西的佩特森提到“民主的潮流高涨”的时候,他并非在赞颂,实在是含贬损之意。我们一再听到这类说法:如果贵族政治是“恶政”,没有限制的民主亦应全力回避。伦道夫也认为应该“遏制民主的狂热”,还言及“各州立法机关,实在民主到失去规矩”了。

格里继续说道:“我依然赞同共和,但是经验也告诉我,这种主张一切平等的思想非常危险。”

他所谓的经验,指的又是谢斯上尉领导的农民叛变。史家对于这次暴动对各州造成的冲击,着墨甚多。有人甚至认为这次会议的召开,谢斯事件是一个主要原因。华盛顿曾这样写道:“老天!除了托利党或英国人,谁能逆料到竟会发生[这种动乱]?……这就好像世上最明亮的早晨,竟然不幸为乌云覆盖一般,真令我痛心得无以名状……岂不令敌者大快,证实他们所料非虚!那些专制独裁者岂不都要额手称庆,发现我们无法好好治理自己;发现那建立于平等自由的制度,原来只不过是一场惑人的空论。但愿上天及时施能,扭转我们太过理性而不能理解的事态吧!”

相反地,杰斐逊对谢斯上尉等人的暴动事件,却抱持着很轻松的看法。他以愉快的口吻写信给伦敦的约翰·亚当斯夫人阿比盖尔道:“我倒蛮喜欢三不五时地有一点小叛乱发生。这股抗拒政府的精神在必要时非常可贵,我希望它能永远保持不灭。虽然这种事有时做来不一定正确,但总比完全不去做来得好。”他又写给亚当斯夫人的女婿威廉·史密斯:“如果我们每二十年不来这么一个变乱那才叫糟糕呢!牺牲少数几条生命,在一两个世纪的时光中又算得了什么呢!自由之树,必须不时地靠爱国者和暴君的鲜血来浇灌才能得到新生。鲜血是自由大树的天然肥料。”

杰斐逊这个时候离开家园已经有三年之久了。在欧洲的所见所闻,使他坚信管得愈少愈好。“我们还以为我们的政府很差!”他写信给南卡罗来纳的拉特利奇说道,“依我之见,世界上唯一可以和我们的情况媲美的是印第安部落,他们的律法比我们还要少。欧洲人哪,是骗子管着呆子的一种政府。研究共和精神最好的地方在伦敦、巴黎、马德里、维也纳、柏林。”他写信给华盛顿表示,在来到欧洲以前,他就坚决反对君主政体,如今更加一万倍地反对:“这些国家,几乎无一恶不是来自他们的君主,而且也无一善不是来自他们当中微小的共和精神。我敢更进一步说,欧洲各国的君王,连让美国老百姓选来担任教区委员的资格都不够呢。”

难怪杰斐逊对麦迪逊说,他觉得马萨诸塞州发生的叛事,实在不值得“大惊小怪”。在巴黎,杰斐逊和一班男女哲人,成了意气相投的同志;他们终日聚首,畅论理想的政府体制。怪不得他对遥远祖国发生的地方动乱耸耸肩膀——从千里之外的巴黎看来,那只不过是一股小烟雾罢了。“他们只是在放风筝,探风向,”他写道,“维持鸡园子里的秩序而已。”

如果说马萨诸塞的格里,从谢斯上尉事件里学到“主张一切平等的精神非常危险”;弗吉尼亚来的梅森可不作此想。他从费城大会写信回家给儿子道,东部有些人是“反共和政体的”。也许从他们在革命时期的表现来看,这个评语不大合理;但是,梅森写道,别忘了人心常常会走极端。东部各州当初因为对“自由”的期待过分乐观,结果现在特别嫌恶这些意料之外的乱象。六十岁的梅森,是华盛顿在波托马克河边的邻居和老友,彻头彻尾的共和主义者,年轻时起就是一个热情的爱国者;弗吉尼亚州州宪有部分即由他执笔,他也是《弗吉尼亚人权宣言》的起草人。他把家族纹章上的拉丁文铭辞“永为吾土”,改写为“永为共和”。杰斐逊敬他为“一代之贤”。

白发皤皤,却精神奕奕的梅森,在弗吉尼亚拥有五千英亩的土地。他自始至终都是州权的拥护者,不过他也认为美国亟需一个较好的政府。对于人性,他虽然有所怀疑,却对一般大众具有坚定的信心。于是针对格里贬斥老百姓的说法,老梅森站起来反驳了。他说,他最怕看到的事情,就是我们为了避免过多的民主,而走向了另一头极端。“我们必须兼顾到各阶层人民的权利……不管他们地位高低,我们都应同样用心地保障每位公民的福利。”大会到目前为止,还未触及“奴隶”一词,可是早在“废除奴隶主义者”称号出现以前就已经强烈主张废奴的梅森,很清楚自己话中指的是什么。他继续说道,我们立法机关的第一院,“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下议院……应该认识并同情我们社会中的每一分子”。最后,他说,我们自己的子孙,“在不久的将来不是也会加入所谓的一般大众吗?”

从这些人的谈话中可以看出一个明显的事实,在这个会议的第二周里,代表们观点纵有分歧,却和他们的阶级出身毫无关系。拥地广袤、举止高贵的梅森,对普通老百姓有信心;然而鞋匠之子舍曼和白手起家的商人格里,却恰恰相反。出身寒微、但人生经验之富名重全国的富兰克林,则据麦迪逊记载,不时“对任何有辱普通大众之精神的事物表示厌憎。如果说诚实常伴财富,贫困易起盗心;同样地,富有之人往往愈发贪得。他所遇过的坏蛋之中,最大的恶棍经常是那些最有钱的人……欧洲对我们这部宪法将会非常注意,如果其中对富人大加偏袒,不但将有损于当地有识之士对我们的敬意,也将使一般老百姓对移居此地却步不前”。

委员会在这5月最后的一天散会之前,已经决议原封不动地通过伦道夫的第三条:“国家级立法机关应由两院组成。”当时各州中只有宾夕法尼亚和乔治亚两州是采取一院制,不过他们也很快就修改州宪,改为两院制。不过在宾州,富兰克林却反对这项改变,他主张极端的众院一院制,并且终其一生立场坚定不变。根据麦迪逊的笔记,第三条是在“全体无异议之下,一致通过。只有宾州例外,或许会顺从富兰克林博士”。但是到了6月21日,这同样的问题又再度在委员会里提出,这一回,在把恼人的“国家级”字眼剔除以后,以七比三通过(马里兰代表意见分歧)。

《弗吉尼亚方案》的第四条规定,众议院由全民普选选出。出人意料地,这一条竟然也获得大家同意过关;虽然到了一个礼拜以后,马上又有人提出来翻案。照这个情势看来,小州派来的代表们,在会议初期似乎尚未就绪,并没有联合战线共同抵制。比方说,新泽西和南卡罗来纳对第四条投了反对票,而康涅狄格和特拉华却内部意见分歧不决。更令人惊讶的是,伦道夫提出的第六条的上半条,主张授予国会凌越州法的权力,一开始竟然也无异议地通过了;而到了后来,这一条规定却遭到激烈的反对而弃置。大会的议事规则,显然容许委员会对提案一再反复投票;这种做法在华盛顿坐上主席位、整体提案最后提至大会全体表决之前,可以探试出代表们的想法和感觉。

第六条的最后一款是:“召聚联邦武力,对抗任何不履行《[邦联]条例》规定义务的联邦成员。”对于这一款,麦迪逊要求延期表决。他说他强烈主张以列举式明定国会的特定权力,他越考虑,越觉得用动武来对付州的主张,就实际、公正、效力而言都有问题。他说,这简直就像“宣战”嘛。

根据麦迪逊的记录,大会对延期表决的动议“一致赞成”。结果日后最终出炉的宪法,并没有这么一条以国家武力对付州或地方的条款。“[全体]委员于是起立,”麦迪逊记道,“散会。”

此时是下午3点,代表们鱼贯离开州议会厅,闲步出去,或往板栗街,或通过南门沿院中迤逦的小石子步道而出。院中新栽的树木,尚不足以乘凉遮荫。在此,唯一可以寄望的只有从六个街区以东的河面上,或是第九街市区尽头西去的绿野中微微飘来的轻风。

那一年夏天,并不是州议会厅最风光的时候,它的尖塔在早几年前就已经因为摇摇欲坠给拆掉了。但是它有着两翼厢厅和其间高大的拱廊——18世纪时被称为“回廊”——看起来还是很迷人的。矗立在狭窄的街道上,整栋建筑物距砖砌的人行道有一段距离,越发显得庄严伟大。房子两头的行道上各围了一口有盖井,高悬着木制的打水泵。城的西端——第六街处——郡法庭的新厦刚刚动工,此时只不过才在地上挖了一个大洞。第五街上也是一片嘈杂的敲锤声,到处是一堆一堆的木料,窒碍难行:费城哲学会会址正在施工。胡桃街对面,正朝着州议会厅庭院的,是四层楼高的石造监狱。这座监狱可是费城的光彩,管理方式新颖人道,完全比照费城贵格派的理想,以及意大利改革家贝卡里亚的理论设立。贝卡里亚认为我们不能只处罚作恶者,也应该帮助他们改过自新。在此,昏暗的单人牢房互相隔绝,债务犯也与刑事犯分开拘禁。

大会代表步出州议会厅庭院,囚犯纷纷从铁条窗里伸出尾端系着布帽子的长芦秆,大声呼叫乞讨着,谁若是不理睬他们,就会挨他们一顿臭骂。有人说:“从这笼脏家伙嘴里,吐出下流可怖的咒骂。”

代表们下榻之处也离此不远。华盛顿和罗伯特·莫里斯就住在一个街区之隔,第六街东边,莫里斯坐落在市场大街的家里。许多代表都带了自己的车马和随从马夫来,将军也不例外。格里则住到云杉街一处宅子,并且派人往剑桥把家眷——他那美丽的新婚夫人和襁褓中的儿子——一道接了来。其他的代表,有的寄宿在有名的女店东玛丽·豪斯夫人在第五街与市场大街交口的旅馆;有的则下榻第四街印第安王后旅馆之类的旅馆,经常是两人挤在一间客房。

费城地方上对代表们的招待很殷勤。从代表的日记里,我们知道宾州本地的代表,富兰克林博士、英格索尔、罗伯特·莫里斯,以及那两名永远打不倒的宾州政坛人士——米夫林和克莱默,均曾纷纷宴请他们。城里头还有书肆、文具铺,可以买到许多新旧名家的著作,如那年5月,贝尔新刊的一百零九卷《不列颠诗人》,或是法学家布莱克斯通的四大本《英国法律评论》。巴洛的新诗集《哥伦布的远见》正在做广告,招徕读者。二楼设有图书馆的木匠厅,与州议会厅只隔一个街区,代表们大感方便。他们当中许多人都知道这栋砖楼,1774年第一届大陆会议就在这里召开。一进去,右手边陈列着各色工具机械的模型:犁耙、清谷器、梳麻机等等。一位费城人士写信给杰斐逊,告诉他这个夏天城里出了许多搞发明弄点子的人。“有一个叫菲奇的家伙”,已经花了一年的工夫来研究怎样用蒸汽引擎带动船只,他在这上面“耗了许多金钱,狂热到他自己都快变成一具蒸汽引擎了”。写下此信的《独立宣言》签署人之一、作家霍普金森相信“这类方式一定可以带动船只前行,不过制造这个机器的成本太大,又非常复杂,绝对没有法子普及”。

费城让人感到兴味的地方不止一处。代表们还可以上皮尔先生的博物馆看看骨化石、动物剥制标本、肖像画,皮尔先生本人同样值得一见。据人形容,这位皮尔先生十分可亲,待客“殷勤”。皮尔曾打过独立革命战争,在当地政坛很活跃,为华盛顿画过五幅像,不久将着手画第六幅。费城绵长的特拉华河河岸,也是多彩多姿值得一游的地方:西侧仓房成排;几十个码头上停泊了无数船只上下货物,热闹非常。三年前,此地的“中国皇后”号首航中国广州,如今铺子里充斥着五光十色的货物,从茶叶、可可、中国丝绸、象牙扇子到西班牙柑橘、法国香皂球、南卡罗来纳米,应有尽有。不时也有大批从爱尔兰、苏格兰、德国等地来的契约佣工在此登岸,事前报上早已大肆刊过广告,都是些强壮的年轻男子,有时也包括女子,就等出价最高的雇主前来雇用。

市集每逢周三、周六早晨开市,盛况令人大开眼界。从市场大街,一路搭棚到河岸,“干净整齐,就好似一间大饭堂”,摆满了新鲜鱼肉、蔬菜水果、奶酪等各色货品。人潮汹涌,大清早就挤得水泄不通。迫不及待想要自给自足的美利坚,已经在国内生产越来越多的货品,大家也都以此为傲。“近从伦敦迁来的家具木工师”朗先生,在《宾夕法尼亚邮报》上登出法式摩登沙发的广告,那优雅的产品光是图片就令人垂涎。拱门街的戈登,能在九小时内做出顾客订制的皮靴。贝克医生销售他那“出名的抗坏血病的牙粉和阿尔比恩香油”。牙刷近日开始流行,不过被认为多少有些女人气,绅士们若需要去除口臭,用一小片布沾点鼻烟粉擦擦牙齿就可以了。沿街每隔不远,就设有费城远近驰名的打水泵,装着铁制的把手。但说起来,夏天里的费城并不卫生,饮用水的味道也很差。讨厌的苍蝇蚊子始终不断,有时风向正对,还会吹来一股又一股屠宰场的浓重异味。城里的人家也不讲究,污水残渣随处乱倒,还有人抱怨排水沟里可见动物的尸体。监狱里的犯人,被派来清扫街道及公共厕所,剃光了头,戴着脚镣,大家叫他们“手推车工人”。

代表们晚上多聚在酒馆客栈里谈话,通常也就足够准备翌日会议所需了,摆在他们前面的苦差事还长得很,不必急在一时。大宴小酌甚多,遵照当时的风尚,恐怕也是任何地方“有会即有酒”的传统。酒类的消耗量甚大。根据记载,有过一次十二人的晚宴订了六十瓶马德拉酒的纪录。在某些代表眼中,费城此地道德松弛,众人追逐享乐,喜好跳舞,对城里将要兴建的一座戏院争闹不休。梅森抵达费城不到十天,就写信给儿子发牢骚,说他越来越受不了在这座城市里如此流行的社交礼仪和无聊之举。可是就当时另外一些法国旅人如沙特吕和布里索看来,费城简直正经得令人却步,小姐们拘谨古板到难以置信:“这里的男人严肃阴沉,女人不苟言笑。找不到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没有风流太太,没有咖啡屋,连像样的散步道也没有。”总之,这次联邦大会的地点,是一个忙碌繁荣的新兴大城,走在街上,可以碰到三教九流,各色人等:城外来的德国农夫;操着奇怪口音从各地来的水手;战后重返的法国贵族,一游这个他们曾为之作战的国家;打着带穗绑腿的边疆拓荒者;戴着大宽檐帽的贵格派,肖尼印第安人和特拉华印第安人……

城里永远飘扬着钟声。一周两次,晚钟响起预告明日的市集;每晚饭后,教堂钟响宣布木匠厅的图书馆开门。小贩摇着手铃沿着清晨的街道叫卖;礼拜天的教堂钟声,使得这一日显得愈发静谧。人夜后直到天明,每隔一个钟点,城中居民在床上可以听见巡夜人呼报时辰及天气。若有人打算赶午夜后两三点的早班驿车出城,可以请巡夜唤醒他——这是费城特有的一项服务,外来旅客都非常感激。

第五章 最高行政长官;费城的威尔逊、特拉华的迪金森、富兰克林博士说出心中事;6月1日至6日

诸位难道打算为世袭君主制开路不成?

—梅森,于联邦大会

代表们都明白,打从当初打算开这次大会起,就多少有些冒险的性质。到今天会议总算揭幕了,看来却颇有重蹈国会覆辙的光景。头十天里,大会连法定的州数都无法达到,大家开始发急,纷纷写信回州催促同事快点动身,勿再延误。纽约的代表们虽说一早就到了,但是不到7月8日,这三人就都消失了,而且后来只有汉密尔顿一个人回来。马里兰的麦克亨利6月1日因家人生病离会,一直到8月才重返费城。新罕布什尔的代表则一迟到底。此外,弗吉尼亚的威思因夫人有恙,在6月4日返家,一去不回;不过他本人极为赞同宪法,后来还在该州议会上全力支持批准通过。至于其他的代表,在会议期间,有的往返于纽约的国会,因公私诸事缺席数天甚至数周之久。

在这种情形之下,大会实在随时有解体的危险,整个计划有流产的可能;可是众人从不曾在信中吐露半句——保密的规定使大家极为慎重。每隔几天,每有新代表报到,华盛顿便一一记在他的日记当中。看到这些代表陆续抵达,令人不觉心安,感到又有一些把握。6月1日星期五,乔治亚的胡斯顿到达。这位年轻的律师,除了家世显赫、相貌英俊之外,其他乏善可陈。但不管怎么说,连最偏远的乔治亚州,四位代表总算也已到了三位。

一俟胡斯顿的委任书审查完毕,大会立刻决议再度转为全体委员会的形式,探讨弗吉尼亚提出的第七条大纲:“设立一位国家行政首脑……”

南卡的查尔斯·平克尼马上站起来,强力主张设立一位“强而有力的行政首脑”,他并未使用“合众国的总统”的名称。一直要到好一段时间以后,大会才转而采用“总统”一词;在此以前,不论单数复数,他们一律称此职位为“最高行政长官”或“国家行政首脑”。平克尼说完,宾州的威尔逊随即主张,行政首脑应该只设一人,平克尼附议赞成。

会场立时一片沉默。“停顿了好一会儿。”麦迪逊记道。一位单一的首脑!这几个字里充满了威胁性,某些人不觉从中看到了君主政体的意味。不错,目前事实上已经有九州各自设置单一的行政首长制——州长或议长——可是,不管在哪一州,总是由当地的立法机关操有最高权力,被大家视为人民喉舌,随时随地控制着州长。但在国家政府中设立一位单一首脑的建议,却又唤起过去的那种景象——谁也管不了的钦派总督、皇冠、貂袍、令牌!

沉默持续,一向留心会议气氛的富兰克林,开口希望大家抒发一下自己的心情。南卡的拉特利奇,也为众人怯于就各项问题发抒己见感到悲哀。他觉得大家好像担心一旦开口表明立场,就再也不能改变主意似的。宾州的威尔逊于是便起立说明,他为何赞成一元首脑制。行政部门的基本要件,由活力、迅捷、责任三项组成,而前两者往往最能在同一人身上展现。威尔逊系《独立宣言》的签署人之一,是一位律师兼法学专家——注意,这两个职业并不见得同义。他生于苏格兰,二十一岁来到美洲时,已在爱丁堡和圣安德烈两处大学受过充分的训练。早在1774年,他就对大不列颠帝国未来可能的发展,有过杰出独到的看法。他写道:“各个不同的州邦,彼此独立,却又联结在同一主权之下。”他一直秉持着这个信念,到了1787年,将其修改纳入合众国的宪法之中。

威尔逊曾被人称为联邦制宪会议英雄中的遗珠。一个世纪以后,方由英国史学家布赖斯爵士称许他为大会中“思维最深刻、逻辑推演最精确”的参与者之一。威尔逊主张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主张主权在民。他不受他人影响,独立思考,因此常招来强烈的反应。联邦制宪会议之后不久,一群憎恨他对宾州政治看法而情绪激动的群众,曾烧毁他的肖像泄愤。不幸的是,威尔逊似乎鬼迷心窍,沉迷在财务上下赌注,天性好投机冒险。他不但深陷于西部土地公司的股份投资,有朝一日还得四处躲避债主,焦虑成狂,悲叹自己宛如一只为人猎捕的野兽。

我们不知道威尔逊在土地上的投机,是否曾影响他作为政治家的品格风范;不过,有人的确批评他在国会和法官任上有过特别关说之嫌:当然了,西部的土地投机者,必然认为一个强力的中央当局有助地价。献身政坛为国服务,却因私人理财不当染上污点,像这一类的政治家,威尔逊并不是头一位。英国名政治家、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1621年即曾因贿赂遭国会弹劾。另一个例子是联邦制宪会议另一位代表罗伯特·莫里斯,他在费城显赫风光一时,最后却身败名裂,负债累累,贫困以终。

但在1787年6月,当威尔逊起立呼吁为合众国设立单一首脑之际,众人所见的是位年方四十四、两肩下垂、褶边衬衫齐整、表情凝重冷静的男子。他戴着圆形的眼镜,镜脚钩在他扑了粉的假发里面。威尔逊的苏格兰口音很重,费城人都叫他“加勒多尼亚的詹姆斯”

。他主张单一首脑的提议立刻遭到反对,康涅狄格的舍曼认为:所谓行政首脑一职,“应该仅为执行立法机构的议决事务而设……该人或诸人,应仅由全社会主权意志所托的立法机关任命,并向立法机关负责而已”。伦道夫则“激烈反对”首脑职务合于一人之身,认为如此无异于孕育了君主制雏形。他也实在想不通为何当行政首脑的重要条件——活力、迅捷以及责任——就只能在一人身上齐备,三个人就不行?他说,我们绝不能“以不列颠的政府形态为榜样。美利坚固有的民情,需要一种不同的政府”。 威尔逊不同意这个说法。他表示,一元首脑制,非但不会演变为君主制,反而将是抵制暴政的最佳防护。多元首脑制也有可能导致如希腊三十僭主,或罗马十执政般的集体高压统治。他也绝非宗法不列颠模式,“我们必须考虑到我国的两项特点……合众国的幅员和民情”。威尔逊说道,“一个面积如此广大的国家,乍看似乎需要君主制的活力,但我们的民情却是一向反对国王,全然主张共和”。

“君主制的雏形”、“我国固有的精神”、“国家意识”……诸如此类的名词,众人已经逐渐耳熟能详了。大家也习惯了动不动就援引英国政府为例。英国是怎么做的?每个人都朝这个方向问个不停。它的下议院是怎么回事?英国法官是否参与立法,还是只处于顾问地位而已呢……这种现象不足为怪。在场诸公,甚至连最年轻的一位也是在英国统治之下出生的;他们都在同一个信念之下长大:英国政府以及它的普通法,是全世界最好最自由的体制。他们认为,若不是大不列颠违背了它自己的原则,殖民地也不会诉诸战争。可是现在仗已经打完了,以不列颠政府为模式有何不可?连那有名的孟德斯鸠不也参考英国政体,鼓吹司法、立法、行政三权分立吗?

但是,代表之中彻底反对借鉴英国的也大有人在。马里兰的马丁就记道:“英国政府这个道理,英国政府那个先例,没完没了地烦死人。”6月2日,特拉华的迪金森起来发言,赞成设立一元首脑制。他表示,虽然他还是觉得有限君主制不失为“最理想的一种政体”,但在美国绝对行不通。贵族院不是吹一口气,或大笔一挥,就可以凭空造出来的。但是,“我们也千万不要绝望”。

迪金森时年五十四,因在1768年著有《一个宾夕法尼亚农场主致英属殖民地居民的信札》而名重全美,该作家喻户晓,无人不读。他不但善述理论及实务,精通英式自由的基本精神,也熟知美洲殖民地与母国之间陷入的僵局。这一系列书信的笔调温暖质朴,好像当面娓娓道来的口吻,几乎带有富兰克林之风。迪金森曾在伦敦中殿律师学院研习法律,夫人是诺里斯议长之女。他和威尔逊二人,曾名列大陆会议中的“冷面魔鬼”,在1776年时曾竭尽所能地阻挠独立;结果把约翰·亚当斯惹火了,1775年曾在那封中途被截、臭名昭著的信当中,指迪金森为“某一极好命又无用的聪明鬼”。但是,后来在1775年7月里写下了《关于拿起武器的原因和必要的公告》中气势磅礴的结语之人也是迪金森,一年后他还在制定《邦联条例》的委员会上担任主席。他虽然投票反对《独立宣言》,随后却毫不迟疑地随义勇军开往伊丽莎白镇。如今在1787年的联邦制宪会议上,他则是强烈支持国家级政府的一员。

一元首脑制、多元首脑制,争议愈形激烈,众人也忘了先前的踌躇腼腆。弗吉尼亚虽赞成强势的国会,伦道夫却起立反对一元首脑制。他表示,民众永远不会对任何单独一人有信心,而且,不论何人当选,此人一定来自人口中心区附近,“导致边远地区失去平等的立足点”。相反地,三元首脑制的元首则可由全国三个不同的区域挑选出来。

南卡罗来纳的巴特勒强烈反对。他说他亲眼看到荷兰这个小国,由于实施军事多头制度,在皇家部队攻打下阵脚大乱。多元首脑制中的成员,容易被其出身地区的地方利害左右。巴特勒在爱尔兰出生,父亲为英国国会的一员;母系是古老贵族佩斯家族,巴特勒从不让人忘记他有这么显赫的身世。他头戴扑粉假发,颈围美观硬领,外套上缀有金色穗边。不过在南卡地方,他却不曾投效他所属的地主商人阶级,反而站在乡区老百姓的一边,帮助他们对抗沿海地带的政客,抗拒后者压低他们的地价,或故意阻挠前者在州议会中的代表席次。巴特勒这个人做事冲动,而且好惹麻烦。他既然在大会中强力支持国家级政府,自然也同样赞同一元首脑制。可是当辩论旋即转到弗吉尼亚提出的第八条——授予最高行政长官对立法的否决权时,他却又突兀地改变主意。他激昂地表示,在座诸君似乎以为,我们丝毫不必担心首脑权力的滥用,“罗马有过喀提林

,英国出过克伦威尔,这种事难道就不会在这个国家发生吗?” 喀提林和克伦威尔这类例子,日后在会中不断有人引喻比方。虽然没有人提及乔治三世的名字,这位倒霉的君王无疑存在于每一个代表的脑海中。梅森问道:“各位是打算为世袭君主制铺路不成?难道我们还沾沾自喜,以为老百姓会同意我们这个伟大的创见吗?”

总统否决权——当时大会称其为“行政反对权”——此事关系重大,非同小可。人民从经验中得到过一个教训,不论在地方还是中央,一人抑或多元,行政权力务必谨慎从事。《弗吉尼亚决议案》的第八条建议,由最高行政长官,配同“人数合宜的国家级司法机构”,组成一个审议会,负责逐项审核国会的法案,核定后方可定案实施。富兰克林在这个问题上持有明确的看法。早在当年宾州还是佩恩家族名下的专属殖民地的时候,他就曾出任过老议会的议员。对于这个以行政牵制立法的做法,他表示,早已经领教过了,“州长的否决权往往成为敲诈勒索的手段。如果不私下同他讲好条件,没有一个好法案可以通过。不是加他的薪,就是得捐给他钱。到最后就变成惯例,每有法案需要他的签字,必得同时由州库开具票据,一并呈上给他,以便州长大人可以在签字之前就拿到好处”。

富兰克林又说,甚至在印第安人剥西部居民头皮的消息传来之时,州长也迟迟不肯支持任何防卫的措施,一直到大家同意专属产业可以免税方才首肯……如果行政长官另有一个民选的审议会辅佐,他的权力就不会那么惹人非议了。“不错,大不列颠的国王自革命1688年‘权利法案’以来,从来未曾……使用过他的反对权。不过其原因很简单,因为现在贿赂报酬的对象,是国会两院议员,这样一来,[皇家的反对票]自然没有作用了。如今每样事情,都是依各部大臣的意思来做。”博士又补充道,他担心一旦授予行政首脑否决立法机构定议的权力,他对权力的需索将日增,最后立法机构将“完全听命于行政首脑的意志而行事”。

富兰克林博士在海外居住多年,他对英法两国颇有认识,并且能操法文——他也深谙其身任议长的宾州的政情。他表示希望设立多位首脑。单设一位首脑,不但要担心他会野心过强或有“好战”之虞,而且万一病倒了怎么办?这时候该由谁来处理国事呢?万一他死了,又该由谁继任以待下届选举到来?为什么不干脆选出一个终身制的审议会?此外,说起这单一首脑,富兰克林道:“头任必然是个好样的,可是谁敢说以后来的会是什么德性呢?”

富兰克林年已老迈,语音柔和。他说道,知道自己年纪大了,记性也不可靠,不得不事先把自己对行政首脑待遇的意见写下来。威尔逊自告奋勇愿意代为宣读,富兰克林表示同意。文中论道,不论一元或多元首脑制,博士都反对付给行政部门薪金。“各位,”威尔逊念道,“人事往往深受两种欲念影响,那就是野心和贪欲,一好权,一好利。”一开始合乎中道的薪水,很快就会增加;为谋职图官相争的人,将络绎不绝。英国的高官就没有任何待遇,国内则有贵格派做榜样,他们对公职的看法是酬劳越低,荣誉越高。而且,领薪的首脑很快就会把美国带上君主制的路子。人类天性里都有倾向君主政府的意识,君主制有时可以把人从贵族权势的支配下解放出来。伺候一位暴君,总比伺候五百位暴君要好。“凡是做君王的,只要有法子,百分之九十九都会照着埃及法老王的例子,先搜刮尽了老百姓的钱财,再夺去他们的田地,最后还迫令他们和子子孙孙,生生世世永为奴仆。”

如果大家以为,要求人才无偿地为国任职是乌托邦的想法——难道我们不曾看见,“我们最了不起、最重大的军职,我们部队大元帅的任务,是由一位爱国人士,在没有分文待遇之下,尽忠执行担任了八年之久?他的伟大无需我再赘言赞美,否则反显唐突……难道说,在全合众国之中,竟然找不出三四位热心公益的志士……来献身国事,督策我们法令通行吗?我们连这点信心都没有吗?”

这段时间里,华盛顿从下了主席台之后,都一直坐在弗吉尼亚的代表席上。在州议会厅里的人都知道,甚至全美人人皆知,不管用什么名义,新政府的首脑一定少不了华盛顿将军。大伙为了美国是否可以信任一位单一首脑,甚至可否以民脂民膏偿付之的事情,争得不可开交之际,华盛顿本人正端坐在此,如往常一样背脊直挺,领口垂着硬邦邦敷粉的发辫。整件事情,麦迪逊后来写信给杰斐逊道:“真是尴尬得很。”

末了,富兰克林的大文提出动议,主张行政首脑应采无薪制。汉密尔顿起立附议。接下来没有人有任何意见,于是决定将动议暂行搁置——“大家对这个建议处理的态度很恭敬,”麦迪逊记道,“可是这个态度主要是出于对提案人本人的敬意,而不是信服于动议本身的权宜和可行性。”

威尔逊接着表示,各州政府里的人员“都已经习惯,并且愿意接受一元首脑制”。大会可不为所动。要是碰上一位野心勃勃的最高行政长官,有谁去限制他呢?如何监督他、牵制他呢?用弹劾吗?梅森和伦道夫一样,强烈主张三元首脑制,一位选自北方诸州,一位选自中部诸州,还有一位选自南方诸州。如此岂不就可大定民心?梅森问道,而且经由这种方式选出来任职的三人,他们对这伟大联合之国的真正福祉,岂不更有完善周到的认识吗?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