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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当前章节:15386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01:37

西魏末年,府兵由六个柱国大将军率领,每柱国下设两个大将军,一个大将军下又有两个开府将军,共有二十四军。当时府兵与民籍分开,不属郡县管辖,他们只管打仗,不负担其它赋税。

府兵制到了隋朝起了很大变化。军府名称为骠骑府,以骠骑将军为长官。军士开始编入户籍,从事生产。隋炀帝时,府兵直接从民间征调,男子年满二十一岁即可参加府兵。全国府兵由十二卫分领。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骠骑将军府为鹰扬府。长官为鹰扬郎将。军人称“卫士”。卫府制度趋于完善,中央集权在军制上得到加强。

唐初全国共有六百三十四个府,均由十二卫和东宫六率分领。一改隋朝鹰扬府为折冲府,每府府兵归折冲都尉管辖。并规定在设府的地方,人民有充府兵的义务。服役年龄是二十至六十岁.应征充当府兵的人,平日务农,农闲教练,征发时自备兵器、资粮。这实际上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兵役制度。证调服役的人,定期宿卫京师或戍边;战时出征,战事完毕,即“兵散于府,将归于朝”。

5、唐中后期、宋的募兵制

唐代中期,府兵因负担过重而大量逃亡,折冲府名存实亡,府兵制受到严重破坏。为了补充兵员,就采取了招募的办法。唐玄宗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招募蒲、同、歧、华、京兆等州逃亡的府兵和白丁充当宿卫,称“长从宿卫”,以代替府兵定期轮流宿卫的旧制度。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27年)下令各军镇招募长驻边疆的军防健儿,其家口愿同去的,各给田地屋宅。后来组成边兵,由方镇操纵。这样经历了二百多年的府兵制度基本结束。

募兵制是宋朝的主要兵制。当时有四种不同军队——禁军、厢兵、蕃兵、乡兵。禁军是皇帝的亲兵,驻守京师,兼备征伐,是北宋的正规军。它来源于全国招募与选自厢兵、乡兵中的健壮兵丁。厢兵是各州募集的地方军,不进行军事训练,所以不能作战,只给地方政府服亲没。蕃兵是招募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充当过境屯戍守军。乡兵,于招募之外,也有当地征发的,经过训练作为地方防守部队。

6、元的部落兵制

元朝在取得全国政权前,实行部落兵制。本部落的男子十五岁以上、七十岁以下全部当兵,下马牧畜,上马攻战。其本族人建立的‘蒙古军”与后来吞并各部落建立的‘探马赤军”为主力军。进入中原后,抽调二十岁以上的汉人壮丁建立“汉军”,作为戍守当地的地方军。

7、明的卫所制

明朝实行“卫所制”。军队组织有卫、所两级。一府设所,几府设卫。卫设指挥使,统兵士五千六百人。卫下有千户所(一千士兵),千户所下设百户所(一百士兵)。兵士有军籍,世袭为军,平时屯田或驻防。遇有战争,朝廷命将,率领调自卫、所的士兵征战。

卫所制有些象世兵制,又与唐代的府兵制相似。

8、清的部落兵制:旗兵制

清朝实行“旗兵制”。起兵伊始,以部落为单位组成“旗”,旗是军政合一的组织,旗民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因此,旗兵制就是部落兵制。

公元1615年,努尔哈赤将满、蒙、汉族力量编成八个旗,分别用正黄、正自、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种色旗作标志。这就是八旗军”的由来。

清统一全国后,又以汉人为基础组成了“绿旗军”(以绿旗为标志,又名‘绿营兵”)。兵员时有增减,最多时达到六十多万人。

兵制 中国古代军事制度

中国古代统治阶级为夺取和巩固政权,在组织、管理、使用、发展和储备军事力量的活动中形成的一整套制度。

中国古代军事制度古称“军制”、“兵制”。它随着国家、军队的产生而产生,并与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制度相适应,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从夏朝到清朝道光年间,中国军制经历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两大发展阶段,它随着政治制度的变化,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发展演变。主要内容包括:军事体制、编制、管理教育、训练、军事职官、兵役动员、军队调发与战时指挥、粮饷兵器与马政保障等各项制度。其基本作用在于保障军事建设,以便有效地准备和实施战争,确保统治权的稳固与发展。

奴隶社会军事制度据《尚书·甘誓》载,公元前21世纪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产生,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军队同时产生,并且建立了战时军队编组与奖惩制度。夏王掌国家军政大权,主要政务官“六事之人”,战时便是统军将领。根据甲骨文记载,商朝以商王为最高军事统帅,以贵族大臣和方国首领为高级军事将领。商军出现了“师”的编制单位,建立了“登人”、“登众”的兵役、动员制度和以射、御、田猎为内容形式的训练制度。军队分车兵和徒卒,以车兵为主,主要装备是畜力驾挽的战车。西周军制比夏、商有了很大发展,中央常备军力量扩大,拥有“西六师”、“成周八师”和“殷八师”,共22个师。“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各诸侯国和一些贵族大臣虽有少量军队,但要听从周王统一调遣。

奴隶社会军制的特点是:①与王权为中心的政治制度相适应,王是最高军事统帅,常常亲自统军出征,方国诸侯的军队虽有一定独立性,但战时要听王的调用;②常备军由王卫队发展演变而来,并不断扩大,在征战中起主要作用,战时军队主要靠临时征发;③实行奴隶主贵族血缘种族兵役制和军政一体、文武不分的民军制;④军政官吏实行世卿世禄制,与宗法制度相适应。

春秋战国军事制度春秋战国是奴隶制解体、封建制形成的大变动时期,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各诸侯国君,在改革政治、经济制度的同时,纷纷改革军制,以适应政治、经济变革的顺利实现。如齐国“作内政以寄军令”,郑国“作丘赋”,鲁国“作丘甲”,晋国“作爰田”、“作州兵”。尤其是战国时秦孝公任用商鞅实行变法,建立军功爵制,健全户籍,什伍编组,向农民征收军赋等。春秋战国时期还出现了以《孙子》为代表的一大批军事专著。在变法图强、争当霸主、进而以武力统一天下的激烈角逐中,改革创新者上升,因循守旧者沉沦,春秋初一百多个国家到战国初只剩十几个,最后全部被秦国统一。春秋战国时期军制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①一些诸侯国实行改革使国力军力上升,周王室衰微,失去了对诸侯国的控制能力,“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大夫出”。②产生了以征发农民为主的郡县征兵制,军赋也由农民承担,扩大了兵源与军赋。③军事与行政编制相结合以利战争动员。军队扩大,建制由“师”发展到“军”。④战争规模和区域扩大,由平原发展到山地和江河水网地带,车兵之外又有步兵、骑兵和水兵,步战代替车战成为主要作战形式。⑤文武明显分职,并产生了凭兵符发兵和奖励军功等制度。⑥军政一体化的国家体制转变为相对独立于行政体制的以国君为中心的高度集权化军事体制。

封建社会军事制度中国封建社会经历了由春秋战国到秦、汉,由三国、两晋、南北朝到隋、唐,由五代十国、宋、辽、夏金到元、明、清三次大分裂和三次大统一。与此相应,封建军制也经历了初创期、发展期和晚期。

初创期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后,为适应君主集权制封建国家政体的需要,逐步确立了以皇帝为统帅,中央军为主力,中军与外军相表里,地方军与边防军相呼应,正规军与地方武装相结合,内重外轻、以重驭轻的武装力量体制,并为历代封建王朝所继承和发展。

秦汉军队大体可分为中央军、地方军和边防军三部分。汉承秦制,其京师兵(中央军)包括南军、北军。郎官、卫士和屯兵,分别由郎中令(光禄勋)、卫尉和中尉(执金吾)统领,分掌宫廷内外宿卫、警戒和京师卫戍。武帝时增北军为八校,东汉又改为五营。地方军有材官、骑士和楼船(水兵)三个兵种,由郡尉(都尉)和县尉协助守、令统管,每年进行射御、骑驰和战阵训练,秋季进行“都试”。平时维持社会治安,战时凭兵符应调从征。东汉光武帝时与民休息,曾下诏罢郡国都尉和地方兵。秦汉以征兵为主,男子一般17岁傅籍,23~60岁服役,役期2年左右。征兵不足以募兵补充,也征发刑徒为兵。东汉罢郡国兵后,遂改以募兵为主,征兵为辅。

发展期魏晋南北朝沿东汉军制,因国家处于分裂状态,军事繁兴,军制复杂多变。新军制突出者有:①都督制。统治者为动员地方力量镇压人民的反抗,维系摇摇欲坠的中央政权,便扩大地方权力,州牧、刺史多加将军称号,将军持节都督一州数州军事,或都督中外军事,专擅一方军、民、财政大权。人民反抗虽被镇压,但同时也形成了威胁中央的地方割据势力。②世兵制。在地方势力崛起过程中,召募来的大量私属武装家兵、部曲等,逐步上升为政府军,军人与其将领保持着封建依附关系,职业兵增多。统治阶级为保持一定兵源,将军人家属编为军籍,成为“士家”,强迫他们世代从军。士家不仅成了兵役的固定承担者,而且成了统治阶级控制军权的人质。世兵制下军人地位低,素质差,战斗力弱。③沿边少数民族的部族兵制。随着中央集权下降,边境一些少数民族的武力上升,开始向中原富庶区扩张。军事上保留本民族特点,并参用汉军制,形成了独特的部族兵制。如北魏的兵户制和镇戍兵制,西魏、北周的府兵制。府兵制创立于西魏大统十六年(550),设8柱国12大将军、24开府将军,统24军。早期府兵自相督率,自带弓刀,不编户贯,将领无论何族均用鲜卑赐姓,军人也从主帅之姓,带有浓厚的部族兵特色。隋、唐重建和发展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改革早期府兵制,军户编入民户,军人受田。府兵在乡为农,在军为兵,实行兵农合一、寓兵于农制。府兵调遣、指挥权均归朝廷,中央设16卫(隋初为12卫府),12卫下各辖军府。军府按“中外相维、重首轻足”和“居重驭轻”方略,分布在京城和冲要地区。府兵每年上番宿卫京师,部分驻守军事要地,战时凭符征调。唐代折冲府分上中下三等,统兵800~1200人不等,全国最多时设634府,约60万人。中央禁军除以府兵上番者为南衙禁兵外,还有来自召募的北衙禁兵。隋、唐还设有兵部,作为中央三省六部政府机关的军事部,掌军事行政和武官选授。边防军事机构有镇、戍、关、军和守捉。民众武装有团结兵、土兵等。唐朝还制定了卫禁律、擅兴律、兵部式、兵部格等较完备的军事法律,使军制法律化。中期后,府兵制崩坏,募兵制兴起。唐末各节度使凭借自己控制的地方政权,豢养大批军队与中央抗衡,改变了“内重外轻”态势,出现了安史之乱和五代十国“兵骄则逐帅,帅强则叛上”的分裂混乱局面。

960年赵匡胤重建统一的封建政权北宋,并吸取晚唐五代军阀割据的教训,改革军制,强化皇权亲掌军队建置、调动和指挥权,其下兵权三分:“枢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诸军,率臣主兵柄,各有分守。”军队分禁兵、厢兵、乡兵和边境地区的蕃兵。禁兵是主力,最多时达百万以上,实行“居中驭外”的“更戍制”。神宗时,王安石配合政治体制改革,改革军制,一度实行保甲、保马和将兵法。同时设立武学,实行武举以培养选拔军事人才。南宋军队主力为屯驻大兵和三衙诸军,体制基本未变。宋代实行募兵制,曾实行过依“兵样”选募和给兵士刺字以记军号的作法。五代、两宋时期北方地区出现过辽、西夏、金等少数民族政权,其军制多带部族特色,如辽朝部族军和两院制,金朝猛安、谋克制等。

晚期元、明、清为封建军制晚期,因蒙、满族入主中原,军制上反映出民族大融合的鲜明特征。元初军事与社会组织融为一体,各部落按百户、千户、万户编制,上马出战,下马牧养,兵牧合一。南下后设枢密院、行枢密院和兵部等以加强中央集权。军队包括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分宿卫和镇戍两大系统,实行军户制和军官世袭制。明代实行以屯田制为基础的卫所军制,全国遍设卫所,控扼要害。军队分京军和地方军两大部分。中央设五军都督府掌全国卫所军籍,设兵部掌征讨、镇戍和训练。战时命总兵官出征,战罢兵归卫所,将印归朝,实行统军、调军与指挥权分离的,军不私将、将不专军的制度。

清代前期主要实行八旗、绿营兵制。八旗兵制是以八种颜色的旗帜为标志编组,兼有军事、政治和生产职能的“兵民合一”的满族兵制。太宗时增设蒙古和汉军八旗,共为24旗。入关后,八旗兵已脱离生产,并分为禁旅(京营)八旗和驻防八旗,军队直属于国家而不再归旗主私有。绿营兵制是参照明朝卫所制建立的汉族兵制。绿营兵由招募的汉人和收编的汉族地主武装组成,以绿旗为标志,以营为单位编组。八旗兵和绿营兵都实行薪给制,按年月发给一定的银饷和米粮。与元代在非蒙古军中设“达鲁花赤”为监军官的作法类似。清代以八旗监绿营,八旗兵薪饷和武器装备都优于绿营兵,这是政治上的民族歧视政策在军制上的反映。

1840年鸦片战争后,封建军制开始全面崩溃,清朝八旗、绿营兵为勇营和新军取代。新军和近代海军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军制向近代军制的过渡。

封建军制的特点封建军制的核心是与君主专制主义政治制度相配合的军事集权制,表现在:①皇帝是当然的最高军事统帅,一般亲掌军队组建、调动、命将与指挥权。②统兵、调兵与战时指挥系统三权分离,便于分而治之。③以皇亲国戚和亲信近臣任监军,监督将领,控制军队。④保持一支精强的以宿卫军为骨干的中央军,藉以居内驭外,巩固皇帝的独尊地位。⑤以中外相维、文武相制的手法,来制约和控制军权。⑥关于集权与分权问题,有两种情况:一是为了屏藩皇室,分封同姓子孙,给封国以一定军事权力,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如西汉分封与“吴楚七国之乱”,西晋分封与“八王之乱”。二是当封建王朝政治腐败,人民纷起反抗,天下大乱时,为了挽救危局,中央放权于地方,其结果也事与愿违。地方实力派在镇压人民起义的同时,扩充自己的实力,与中央分庭抗礼,或割据一方,或以武力取而代之。如东汉末农民大起义与三国的形成,唐末农民大起义与五代十国的出现。

此外,边境少数民族军制和农民起义军军制也独具特色。少数民族通常实行兵民合一的部族兵制,进入内地汉族区后即开始向汉族中央封建军制过渡。从陈胜吴广起义到太平天国革命,农民起义军军制体现着农民阶级内部新型的阶级关系和“均贫富”、“等贵贱”的思想。

兵制 [中国]中国人民解放军1988年实行的军衔制

1988年7月1日,在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由国家主席杨尚昆颁布。

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同年9月2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条例中包括了士兵军衔制的内容。至此,一个完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新军衔制度诞生了。

军官衔级设置

军官军衔设三等11级:

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军官按专业区分为两大类:

1、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少尉至上将;

2、专业技术军官:少尉至中将。

军官军衔的称谓,海军、空军和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如:海军少尉、空军上校、专业技术少将等。陆军、政治、后勤军官直接称呼军衔。

军官衔级的设置,是军衔制的核心。新军衔制接近英、美为代表的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传统军衔制,在军衔级数上是11级。不同的是,这些国家大都有准将一级,而我国在相应位置上是大校。这主要是考虑到我军师职军官较多,如授少将或准将会造成将官过多,授上校又不能与团级军官拉开档次。

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新军衔制没有象1955年军衔制那样对每一具体的军官职务编制军衔,而是规定了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就是从军委主席到正排职军官每一职务等级从编制上规定的军衔等级。军事、政治、后勤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职务等级

编制军衔

基准军衔

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中将上将大军区级正职上将——少将中将大军区级副职中将——大校中将正军职中将——大校少将副军职少将——上校少将正师职少将——上校大校副师职(正旅职)大校——中校上校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上校副团职中校——少校中校正营职中校——少校少校副营职少校——上尉上尉正连职上尉——中尉上尉副连职上尉——中尉中尉正排职中尉——少尉少尉

专业技术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中将——少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上校——上尉

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职务:少校——少尉

中央军委委员的职务编制军衔为:上将——中将,基准上将。

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的职务编制军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决定。

士兵军衔等级

我军士兵军衔设三等7级:

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列兵。军士长:授予经过军事院校培训,被任命担任基层行政或专业技术领导职务的士兵。

专业军士:授予服役满五年以上,自愿继续服现役,经批准担任专业技术工作职务的士兵。上士:授予服现役第四年的班长,第五年的副班长。中士:授予服现役第三年的班长,第四年的副班长,第五年的下士。下士:授予服现役第二年的副班长,第三年的上等兵。上等兵:授予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列兵:授予服现役第一年的士兵,即新兵。

兵制 [清朝]晚清绿营军制及其变迁

一部中国近代历史,军事斗争内容占有重要的地位,本文试对晚清绿营兵制作一简单的梳理。

清朝前期经制兵(正规军)有八旗兵、绿营兵两种。八旗兵为清朝嫡系,以黄、白、红、蓝四色和四色镶边旗色为标志。清军入关后,招降和招募的汉军则以绿旗为营标,故称绿营兵。八旗兵以骑兵为主,绿营兵以步兵为主,是清军正规军的主力。清朝绿营系沿袭明朝,分省建置,其主要任务是镇戍地方。清朝统治者将全国划分为十一个战略军事区,每区下辖一至数省,区的最高军事长官为总督,不设总督的区,则由兼领提督的巡抚为最高长官;省的最高军事长官为提督或兼领提督的巡抚;省下为镇,镇的长官是总兵;镇下分协,协的长官为副将;协下设营,营的长官为参将、游击、都司、守备;营下设汛,汛的长官为千总、把总、外委千总、外委把总。

各省绿营分以镇为最高战略单位,以营最基本单位,以标加以区分,一般分为四种标兵:督标、抚标、提标、镇标,还有一种军标,是由驻防八旗兵将军直接统辖的绿营兵。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直接统辖的为本标,其余为城守营和分防营。营以上设本级领导机关——衙门。营以下分哨、司,哨司两级编制是与城守营、分防营的汛地相结合。一般来说一哨或一司的长官都领一汛,因此绿营防汛兵实际只分营、汛两级。汛虽是绿营的最基层单位,但并非是最小驻军单位,有的汛由于汛地宽广,在其下又设若干墩塘小汛或堆汛。本标驻地较为集中,一般同驻一个城镇或要隘地区,城守营和分防营则驻地极为分散,分汛布防。如江南水陆提督属下福山镇下辖的吴淞营编制官兵不过一千一百余人,却分驻吴淞炮台、县城以及三十五处汛地。湖南镇篁镇,编制士兵4107人,“分布汛塘六十七处,驻守碉卡关门哨台七百六十有九”,兵力之分散,不难想见。

绿营的编制和配置都根据镇戍需要而定。原则是“按道里之远近,计水陆之冲缓,因地设官,因官设兵,既联犄角之声援,复资守御之策应”,“皆量地形之险易,酌兵数之多寡”。因此全国除福建金门、海坛两个水师镇以外,其余水陆各镇编制都不相同。如山西大同镇编制士兵18687人,而云南永北镇编制士兵只有1953人;山西太原镇城守营额定士兵1253人,而直隶宣化镇君子堡营只有五十人。编制虽然不一,但每营官兵的编制数目、粮饷供应都是固定的,非经总督、巡抚会同提督奏请兵部请旨批准,不能随便更易,因此称为经制兵。由于驻地分散,绿营兵中除督、抚、提、镇的本标兵兵力集中、机动性强可堪国防军之任外(绿营兵全国总兵力大约是二千营左右,而本标兵不过三百营之数)。分汛防兵则更多的担负警察或地方官府差役的职责。

绿营兵士兵实行募兵制,一般招募兵籍之家的子弟或驻地青年,入伍后即终身服役,但一般到五十岁可以体衰力弱为由退出现役。绿营兵的军官来源有两种:一是行伍出身,清制视为武职“正途”士兵按照守兵升步兵、步兵升马兵、马兵升额外外委这样的顺序晋升为军官。如陈化成、冯子材均是由士兵升至一品大员;二是武举,乡试中试者为武举人,汉武举一、二等者授营千总,三等授卫千总。会师中试为武进士,也分一甲、二甲、三甲。如武举人有关天培、王锡朋,武进士有葛云飞。

清代正处在欧洲各国火器飞速发展,冷兵器迅速被淘汰的时代,但是清朝统治者盲目自大、闭关自守,致使清军装备、编制、训练等各项制度始终没有脱离冷兵器时代的落后传统兵制。

以满洲贵族为主的清朝统治,虽以八旗兵、绿营兵为其主要军事力量,但是在指挥体制上,却采用以满制汉、以文制武的原则,使其相互牵制,以利于控制。八旗兵为清军主力机动兵团,由皇帝直接指挥,并不接受当地总督、巡抚指挥,有时驻防八旗兵却可以节制部分绿营兵。绿营的高级将领满人占了相当比例,这种现象在19世纪60年代以前尤为明显。各省提督、总兵虽是直接统率和指挥绿营的战臣将帅,但军令却出自文臣总督、巡抚。大规模战争时,各省抽调部队,拼凑成军后,往往由皇帝委派的文臣或皇亲贵族担任前线统帅或方面军总指挥。如鸦片战争中道光皇帝授宗室奕山为靖逆将军,为广州前线统帅,委宗室奕经扬威将军为江浙方面主帅。

绿营的平时指挥体系如下:

皇帝

督标总督

提标提督巡抚抚标

镇标总兵镇

副将协

参将、游击、都司、守备营

千总、把总、外委、额外外委汛(哨、司)

总督:全衔一般为“总督某某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根据职责不同,少数总督全衔有所变化,如直隶总督还加上“管理河道”,两江总督加上“操江、统辖南河事务”,陕甘总督加“管理茶马”。总督系正二品官,加尚书衔为从一品,一般称“部堂”、“制台”、“制军”;加大学士衔为正一品,可与大学士一样称“中堂”。其职责为“掌总治军民,统辖文武、考核官吏,修饬封疆”,因此,清代定例各省总督加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不加尚书衔者,俱加加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有清一代,前后共设总督九个。

名称:直隶两江闽浙两湖陕甘四川两广云贵东三省

管辖:直鲁豫苏皖赣闽浙台湘鄂陕甘新四川粤桂云贵奉吉黑

驻所:保定江宁福州武昌兰州成都广州昆明奉天

天津

直隶总督在同治三年(1864年)加钦差大臣、三口通商事务,授为北洋通商大臣,常驻天津,冬天还驻保定。两湖总督原为湖广总督,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定名为湖北湖南总督,习惯上也称湖广总督。而东北地区原为将军辖区,清末改革官制,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三月建立行省,设东三省总督以钦差大臣兼管三省将军事务之职任,为总理三省军政旗事务的最高军政长官。

除此之外,清政府还设有漕运、河道衙门,漕运总督、河道总督的品佚与各省巡抚一样,漕运总督如加尚书衔与各省总督一样为从一品。河道总督为正二品官,清朝共设北河、南河、东河三人,北河由直隶总督兼管,南河由漕运总督兼管,东河为专任,名为河东河道总督。漕运总督亲辖的军队称为“漕标”河道总督亲辖的军队称为“河标”。

巡抚:全衔一般为“巡抚某某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有少数省份由于职责不同,衔位有增加。系从二品官,加兵部侍郎衔为正二品。巡抚和总督在职掌上的划分,一般是总督统管军事,巡抚则总理民事,而实际上,巡抚也有管理一省军务之责,尤其是巡抚兼管提督者。因此,清代惯例巡抚加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

提督:武职从一品官,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一般称“军门”,如电影《甲午海战》中北洋海军提督丁汝昌就被称为“丁军门”。提督与总督、巡抚并称为封疆大吏。提督职责为统率本标官兵及分防营汛,节制全省各镇,校阅军实,修治武备,稽核武职官弁。为各省绿营最高军事长官。

清代全国分设陆路提督和水师提督衙门共十八个,其中陆路十二个,水陆三个,水陆兼辖三个。山东、山西、河南、安徽、江西的提督由巡抚兼任。1841年2月在虎门之战中牺牲的关天培时为广东水师提督(驻地虎门);1842年在吴淞口殉国的陈化成则是驻松江的江南水陆提督。中法战争中的清军老将冯子材在此前后历任广西、贵州、云南提督。1894年平壤之战中清军统帅叶志超是直隶总督(驻地为古北口),他的继任者是1900年战死在天津的聂士成。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中的大沽之战清军将领罗荣光本是直隶天津镇总兵,1900年升补新疆提督(驻喀什噶尔),未赴任战争即爆发。北洋军阀时代旧桂系首领陆荣庭原为满清广西提督。

总兵:武职正二品,全称是“镇守总兵官”。掌一镇军政,统率本标,管辖所属协、营将弁,为重镇大臣。受本省总督和提督双重节制。

清代总兵官也分为陆路和水师,全国共设总兵衙门八十三个,其中水陆兼辖十个,水师七个。鸦片战争中著名的“定海三总兵”,葛云飞为浙江定海镇水陆兼辖总兵,郑国鸿为浙江处州镇总兵,王锡朋为安徽寿春镇总兵。中法战争后,黑旗军被清政府收编,刘永福被委为广东、福建共设的南澳镇水师总兵,1894年10月移驻台湾台南。1902年署理广东碣石镇水师总兵。甲午战争中的左宝贵为广东高州镇总兵,(未去广东,仍留奉天。)聂士成在晋升为直隶提督前为山西太原镇总兵,旅大之战中的徐邦道是直隶正定镇总兵。

副将:自清代始设,为武职从二品。副将的职责一般有两种:一是为将军、总督、巡抚、提督、总兵以及河督、漕督统领军务,称为中军,不另设衙门,但冠以“军标”、“督标”、“河标”中军等称号,以资区别,如军标中军副将、督标中军副将等等,全国共设十四人。二是为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分险守要,直接统率军队,称为协标,各掌其分地之军政,以整饬行伍,管理所属参将以下各员弁,全国共一百二十三人,其中水师协副将十九人。在鸦片战争中沙角之战牺牲的陈连升就属于第二种,牺牲时为广东南韶连镇下辖的三江口协副将。

参将:武职正三品官,直接统兵。如为总督、巡抚、提督管理营务则称为督标、抚标、提标中军参将。全国共设参将一百七十七人,其中水师参将二十二人。

游击:武职从三品官,如为总兵综理营务则称为镇标中军游击,也有统领营兵的游击。全国共设游击三百七十人,其中水师游击四十九人。

都司:武职正四品,如为副将统领营务则称为协标中军都司,亦有统领营兵的都司。全国共设都司四百九十四人,其中水师都司八十二人。

守备:武职从五品官,如为参将、游击管理营务则称为中军守备,也有直接统属营兵者。全国共设守备七百六十六人,其中水师守备一百二十一人。

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统领的官兵为“营”,均有分汛备御、督辖将弁之责。守备有专管营务、职掌粮饷之责。

千总、把总、外委千总、外委把总、额外外委分别为武职正六品、正七品、正八品、正九品、从九品官。其所领之兵皆为“汛”。一般千总领哨,把总领司,也有外委领军哨司的。

由于宋明以来的重文抑武的政策,清王朝虽是以军事起家,对武官十分重视,但是天下底定后,吸收了宋明的历史经验,实行将兵分离,避免武将拥兵跋扈。绿营士兵提拔为军官时,不得在本营任职,守备以上军官提升后,不得在本单位任新职,不许士兵随军官调动。依回避制度,参将以上军官不得在本省任职,都司以上必须在本籍五百里外任职。

重文抑武的政策,使得武官的品佚虽高,但是社会地位低下。提督、总兵一、二品大员社会地位竟不能与六、七品翰林相比。“虽提镇崇阶,已非复如昔日之可贵,至于千把末佚,则更视为无足轻重之官,稍有志节者,咸鄙薄而不屑就”。清末为振刷士气,提高军人地位,采取了各种措施。根据宣统年间确定的晚清军衔制度,少尉居然和县长同级,矫枉过正,只能留为历史笑谈。

以下是晚清文武官员品佚对照表

从一品正二品从二品正三品从三品正四品从四品正五品正六品正七品

文官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道员知府府同知府通判知县

武职提督总兵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

晚清新军正都统副都统协都统正参领副参领协参领正军校副军校协军校

军衔

比照现代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军衔

晚清编军总镇统协统标统一等参营管带官队督队官排长司务长

制职务统官制官领官带官谋官

满清入关后,承平日久,随着政治的腐败,绿营兵那种分汛设防、营制不一、调动不灵、将兵不相习的弊端使其也逐渐走向腐朽和衰落,鸦片战争的失败,充分暴露了清军装备、制度的落后和将领的庸懦无能。太平军兴,绿营兵更是遭摧枯拉朽般的打击,于是由乡勇团练发展起来的湘军、淮军等,取代了八旗兵、绿营兵的正规军地位。太平天国战争后,清王朝为挽救统治,一方面裁撤绿营,一方面以湘淮军制建立防军、练军,用洋枪洋炮改装部队,但是结果是一方面裁汰绿营效果不大,1849年绿营兵全军六十一万人,至1887年还有近四十七万人,四十年裁军十四万。另一方面,甲午战争的失败宣告了防军、练军依旧不能完成清军的近代化。于是在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清政府决定实行新政,开始在全国“裁汰旧军,扩展新军”,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将绿营一律全部裁撤,改为巡警军。至此,有清以来的绿营兵制结束了历史使命,但是绿营兵的裁改,一直延续在清政府被推翻。

参考资料:

《中国军事史》第三卷兵制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

《中国近代军事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3年

《军衔》长征出版社1985年

《天朝的崩溃》三联书店1995年

还有两本,一本是《历代职官制》,还一本是清代职官制,上午还给图书馆了,准确书名、出版年月不详。

兵制 [清朝]八旗将官

【都统】

清代满洲、蒙古、汉军八旗的最高长官。清入关前,满语称固山额真,设1人;设左右梅勒额真(后改为梅勒章京)各1人。顺治十七年(1660年),从汉语,改固山额真为都统,梅勒章京为副都统。执掌一旗之户口、教养、官爵承袭、军事训练等。京师满蒙汉八旗各有都统1人,从一品,共设都统衙门24处。在各省置驻防八旗,辖兵2000名以上者,以将军领之。全国设将军衙门13处均从一品,以满洲王公或亲信大臣兼任。各防以将军或都统为长官。一般将军与都统不并设,凡设将军处,下置副都统。在某些地区,副都统即为一地驻防旗长官。

【协领】

清代驻防八旗各旗所设职务,正三品。位在副都统之下,佐领之上。负责驻防旗之一旗军政诸务。在东北地区,协领有独处一城领驻防者,如吉林珲春、三姓、拉林等处。

【参领】

官名。即清代八旗甲喇额真(甲喇章京)职官的汉译名。正三品。副参领为正四品。又为组织名。京旗每旗下分5参领。每参领下辖佐领若干。

【城守尉】

清代八旗驻防将领官名,正三品,负责重要府州防卫,其与副都统等。全国共设城守尉衙门16个。城守尉所领兵一般为数百人,少者百余人,个别地方也有超过千人的。

【佐领】

即牛彔额真,牛彔章京。早期满旗社会,出兵或狩错时,按家族村寨行动,每10人选1人为首领,称牛彔额真(箭主之意)。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定300人为1牛彔,作为基本的户口军事编制单位,牛彔额真1人管理,始正式成为官名。天职八年(1634年),改称牛彔章京,入关后,改为汉称佐领,正四品。驻京师者置于参领之下;驻防,则置于协领之下。战时领兵官,平时为行政官,掌管所属户口、田宅、兵籍、诉讼诸事。其职多为世袭。也是社会与军事组职名。牛彔是八旗的基本单位。早期满族社会,它兼有行政、生产、军事三种职能。入关后军事职能增强,生产职能逐渐消失。清代各所辖壮丁数在各个时期不同。皇太极时每佐领壮丁约略200人;唐熙时百三四十人;嘉庆时,则以150人为率。

【领催】

清代满语拨什库("催促人"之意)的汉译名。低总军职。满洲、蒙古、汉军八旗各佐领下皆有设置,由马甲、闲散内优秀者礼之,每佐领下5人,专司登记档案及支领俸饷诸务。满洲之领催兼于本佐领下识字扩军内挑礼。

【骁骑校】

清代八低级军官名。满族社会早期称代子,满语称"分得拨什库",代行者之意。设于佐领之下,正六品。

【马甲】

即马兵、骑兵。又称骁骑。满洲等旗人成丁后,其出路主要是桃礼马甲,由本佐领下步甲,养育兵,匠役和闲散余丁中桃礼,由马甲再选为前锋,扩军等。京旗马甲隶骁骑营,满洲每佐领下20人,专辖于八旗都统。

兵制 [清朝]八旗营伍

八旗兵制是清代军队的编制。清朝统一后,为扩大军事实力和笼络人心,又拉了汉军八旗和蒙八旗,各旗有扩军、前锋、骁骑、健锐,火器和步军等营伍。八旗兵分为京营和驻防两类。京营是清驻防京师的满洲等八旗军的总称,由朗卫和兵卫组成。侍卫皇室的人,称朗卫,且必须是出身镶黄、正黄和正白上三旗的旗人。驻防指分镇各省者为驻八旗。八旗都统直接指挥是骁骑营,由总统或统领指择有前锋营、扩军营、健锐营、火器营、步军营。下五旗亲军属于各王公,京营总兵约十万,驻防兵十万七千余人分驻各省要冲。

【骁骑营】

清代禁卫军之一,起皇太极天聪年间所设的阿礼哈超哈营。顺治时详定制度,满洲、蒙古、汉军八旗均设骁骑营,为八旗都统的直属部队。满洲骁骑营所辖有马甲、领催、匠役,其人员从满洲八旗每佐领下抽调。

【扩军营】

清代禁卫军之一。始建于皇太极天总年间的巴牙喇营,上三旗守皇宫禁门,即午门,东西华门和神武门等,下五旗守王公府门。雍正时,改为均司禁卫。从满蒙八旗中抽调,每旗设扩军统领一人;雍正三年,增设了圆明园八旗扩军营,驻于该园周围,以司禁卫。

【前锋营】

清代禁卫军之一。始建于皇太极天聪年间葛布什贤超哈营。挑选满蒙八旗各佐领下的扩军马甲,养育兵等技艺优秀和身强力壮者锐部队,独立为营。清代大规模的巡活动很多,前锋营负责皇帝巡幸时的前哨警卫。

【健锐营】

清代禁卫军之一。也称云梯兵。乾隆十四年(1749年)设立。驻扎在北京香山实胜寺旁,习攻坚之战。营兵从八锋中壮健者挑选,兵额2000,满人居多。设总统大臣管理,下有翼长,参领等官。

【火器营】

清代京军之一。康熙因平定三藩战争之需,非常重视火炮技术,于1691年定全营均练习火炮,并掌皇帝的守卫扩从。营兵从满蒙汉八旗中抽调,共辖官兵近八千人。火器营在平定三蕃,收复台湾和抵御沙俄侵略等战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步军营】

清代禁卫军之一。守卫京师,满蒙汉八旗分驻京城,人类较多,康熙十三年,定制兵额21158人。

【神机营】

清代禁卫军之一,始建于咸丰十一年(1861年),主要职责是守卫紫禁城禾海(中南海、北海、什剎海)并沪从皇帝巡行,神机营由满蒙汉八旗及八旗前锋、扩军、步军器、健锐等营伍中挑选的武艺高强和善骑射的营余构成。

【虎枪营】

清代禁卫军之一。康熙二十三年设立,负责沪从围猎,如在塞外皇家围场的守猎,朼称木兰围场(木兰满语。原为哨鹿,后为地名)各个善骑射,都是从八旗、前锋、扩军和火器等营伍挑选的,兵额约六百。

【相扑营】

清代禁卫军之一。康熙年间设立,营兵被称为"少年大力士",善捽跤。他们协助康熙帝铲除了叛臣鳌拜,立下了汗马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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