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这项规律也有个突出的例外,见第二章。 ]
一九一O年的情况肯定是如此。在新总督哈定勋爵领导下的印度政府拒绝前进派的意见,声言印度政府“认为目前没有必要开进现在我们还无法控制的部落地区从而承担风险和责任”。哈定指出,如果中国对印度发动进攻,英国就一定会从海上进攻中国,“他因此反对为了推进行政边界而去创造一条战略边界,从而承担风险和花费金钱”。他的结论是,“推进行政边界的任何行动都必须予以坚决反对”。在加尔各答(当时是首都)的政府当然比边境附近的官员或者直接负责边境事务的人眼光要远大些。加尔各答也更深切地感觉到伦敦对这种推进行政管辖的反感。经验告诉他们:这种推进总是要花费金钱,甚至流血,最后还会引起议员们提出尴尬的问题,甚至造成政治风暴。关于治理印度的法案内,有一节措词很明确的规定:除了由于“突然的紧急需要”,印度的岁收不许作为供应“边境以外”的军事行动的经费。这就禁止印度政府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军事冒险的政策。
但是,虽说加尔各答的政府对政策问题有最后决定权,但执行的问题还得由下级行政机关决定。就在这些地方,前进派常常自行其是。对于上级指示的解释,对一个军官出发巡逻的命令的措词,甚至有时把出发的时间订在相反的命令还来不及下达的时间——如此等等的回旋余地还是很大的。一九一一年发生了这么一椿事:尽管政府拒绝批准越过外线去进行巡逻,一个名叫诺埃尔·威廉逊(Noel
Williamson)的英国官员却越过外线去调查西藏势力达到哪里,在外线以北相当远的地方被部落里的人杀害了。虽然威廉逊违令到达了他被杀害的那个地方,但英国对部落不能不予惩处,于是伦敦授权出征。但出征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惩罚,
[
注:四川的一家中国报纸在谈到英国这一次和另外几次远征时说,“英国假装他们是在对野蛮人杀害英国人进行报复”,但该报怀疑:“这是否是挑起纠纷的一种借口”。该报的这种怀疑是颇有见地的。
]
还命令说,要尽量对那个地区进行探索和测量,以便为确定“印度和中国的适当边界”提供“必不可少的知识……使它(指中国)离开我们现在管辖地区越远越好”。哈定勋爵向伦敦解释为什么要改变边境政策时说:“在过去几个月中,中国扩张政策有进一步的发展,不能置之不理”。他列举了中国在部落地区的动向。他接着说,这些情况已迫使政府重新采取他的前任的建议,即“应该作出努力以便尽速在中国和西藏同部落地区之间求得一条靠得住的战略边界”,并要把这件事作为“我们政策的主要目标”。
前进政策那时已被采纳。哈定在阐述这种政策的时候,把闵多的建议接了过来,即必须把外线向北推进,把所有部落地区都包括进去——当然,不包括达旺地区。
[
注:闵多的建议是:“外部边界应当大体上以叫做达旺地区的西藏领土的这一楔形部分(楔形部分一直伸到乌达古里以北的英国边界处)的东面为起点,沿东北方向到达北纬二十九度、东经九十四度处,然后沿着北纬二十九度到东经九十六度处而行,再往东南到察隅河(Zayul
Chu),到尽可能在东面并尽可能靠近察隅的地方,穿过察隅河谷,到达察隅河同伊洛瓦底江(Irrawaddy)的分水岭处”。 ]
他认为没有必要标定外线。内线是用以标志英国行政管辖的界限的,可以不受影响。他认为“未来的政策应该是对该地区实行一种松弛的政治控制,目标是以最小限度的干涉保护部落居民免于受到无端的侵略和防止他们侵犯我们自己的或中国的领土。”等英国所满意的新边界定了来以后,英国应该把它的走向正式通知中国。
一九一一和一九一二年间,除了那次为报复威廉逊遇害的讨伐外,还进行了好几次出征,都进入部落地区。一九一一年九月印度陆军参谋部准备了一份给随军测量人员的备忘录,指导他们如何寻找一条战略边界。这份备忘录惘然写道:给东北部找一条象西北部阿尔达线那样的“科学边界”,使英国人控制前沿斜坡和山口,那是已经办不到的了,因为中国人已经有效地占领雅鲁藏布江河谷,并在好几条流入阿萨姆的河源处立住脚。备忘录要测量人员“突出地考虑到”军事方面的问题,建议设立一条从达旺以南几英里的不丹边境上的一点起,沿着山峰向东行的边界。这个建议是要兼并达旺地区以南的部分,但把达旺留给西藏。但是几个月后,军人们改变了主意,建议动一次更为彻底的手术,去“纠正”东北的那一段边界,使之有利于英国。参谋总长(Chief
of General
Staff)警告说,中国将能通过达旺地区的“危险楔形地带”来施加压力或影响。他的结论是:“纠正这段边界是刻不容缓的”;他提出一条理想的界线,不仅把达旺而且把达旺地区北面属于西藏的一大块土地,包括另一个西藏行政中心错那宗(Tsona
Dzong),都划归印度。政府并没有全部接受这位参谋总长的前进主张,但是两年后却采纳了他要把达旺划入印度境内的建议。
从一九一一年起,印度政府就在东北边界处心积虑地向前推进,其目的不仅是把部落地区置于“松弛的政治控制”之下,而且要把大约九十年前英国到达阿萨姆以来就一直承认是中国领土的一块突出部分据为己有。然而,如果这个意图让人知道,那就不仅会促使中国就达旺地区问题提出强烈抗议,而且会导致中国正式宣布对这一部落地带的宗主权,而在此以前中国只不过在地图上标明他们的主张而已。那还会使伦敦政府遭到指责,说它是蓄意破坏印度法案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在“边境以外”采取军事行动,必须事先得到议会的批准。因此,政府不仅是对进入部落地区和更远的进入西藏的出征讳莫如深,而且当议会里批评政府的人们听到了风声时,还故意把他们岔开。当一个议员指责政府没有得到议会批准而在部落地带来取军事行动时,政府方面就告诉他说,他所谈的地区不在边界以外。而当他拿出官方的英国地图证明它是在边界以外时,政府就反驳说,这些地图“边界”画得不精确。最后又申明:政府“无意于……增加印度政府的管辖地区”,把他哄骗过去。既然内线并未向前推进,这种说法按字面讲也是对的;但是它当然抹煞了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外线是要向前推进的。
如上所述,一九一一至一九一二年间中国在西藏的权力的突然崩溃,不但使哈定勋爵在关于同西藏、新疆的西北边界问题上,转到前进派的思想上来,而且也提供了可以采取步骤消除印度东北边界上的未来威胁的机会。既然英国人对中国活跃在印度边境所包含的危险性感到不安,他们就认定通过一项安排,把中国行使的有效权力从西藏排除掉,在政治上和战略上对他们是最为有利的。一九O七年的英俄条约已经使西藏成为俄、英帝国之间的缓冲;现在所需要的是一个平行的安排,使西藏也成为中、英之间的缓冲。为了促成这个目标的实现,英国在一九一三年十月在西姆拉召开会议——中国是迫不得已地参加了会议,西藏人当然是欣然参加。印度东北边界的确定,并不是会议要讨论的问题——至少当时伦敦方面是这样想的。
英国的目的是:“西藏虽然名义上仍可保留在中国宗主权下的自治邦的地位,但在实际上应使它处于绝对依赖印度政府的地位,而且还应该成立一个有效机构,以便把中国和俄国都排挤出去。”但是在这个时候,大国间在中亚细亚的关系已经变得错综复杂。在阿富汗、蒙古和西藏以及它们周围地区,俄英之间的对抗的利益趋于平衡,造成一种微妙的、小心翼翼的缓和局面。一九O七年英俄条约就是那个平衡的枢纽。这一条约规定英国要同西藏打交道,必须通过中国,也规定英国不得兼并西藏领土。任何直接同西藏政府打交道以取得西藏领土的企图,都是双重违反英国同俄国缔结的条约,因此要那么干就得极其小心和秘密。
英国人把西姆拉会议说成是为了调停中国和西藏关系——当时双方正在打仗。政府在议会里解释说,英国愿意充当“诚实的掮客”。事实上英国代表团自始至终同西藏人密切合作,差不多是互相勾结。伦敦政府后来承认西姆拉谈判之所以失败,“就是也仅仅是因为印度政府企图替西藏取得的好处,超过了中国政府所准备给予的让步”。
历史引言 帝国的界限(5)
西姆拉会议本身就是一篇故事,其中外交手腕、强权政治和间谍活动都有过五花八门、错综复杂的表演,地点是山区避暑胜地,时间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
[ 注:详细情况见蓝姆《麦文马洪线》两卷集和多萝西·伍德曼《喜马拉雅边疆》。 ]
英国代表团由亨利·麦克马洪率领。二十年前他是个年轻的上尉,曾伴随杜兰去喀布尔,随后度过两年的艰苦岁月,标定了杜兰线——其间还经历过诸如被恶狼袭击等危险场面。麦克马洪此时已是亨利爵士和印度政府的外事秘书。他这个人个性刚强,就是寇松讲到“边疆派性格”时心里一定想到的那种人。他们在“担负重任的熔炉中和独当一面的铁砧上锻炼成长”。麦克马洪对于创造和标定边界这件事沾沾自喜,认为它不是一种科学而是一种艺术:“可以得心应手地塑造出多少型态呀!”
在西姆拉会议上英国公开采取的主要行动是要使中国同意把西藏划分为两个区域,即内藏和外藏,象中俄两国不久前就蒙古问题所商定的那样。承认中国对整个西藏享有宗主权,但中国在外藏将不再享有任何行政权利——那样就可以把它从印度的边境挡回去。中国人不愿接受英国的提议,但也未立即加以拒绝。国家的软弱使中国不得不到会议桌上来。中国的软弱加上英国的——也包括麦克马洪本人的——外交方面的高压手段又把中国拖在那里。中国驻加尔各答的代表兼谍报人员陆兴祺说得很明白:“目前,我们的国家衰弱,对外关系复杂而且困难,财政也是捉襟见肘。然而,西藏对川滇两省具有头等重要意义。我们在这次会议中必须做出最大的努力。”中国出席西姆拉会议的代表是陈贻范。他是一个文雅、有经验的外交家,曾在伦敦使馆任职多年;但是从中国的观点来看,陆兴棋是个关键人物,他自称是中国驻加尔各答的领事兼驻拉萨的长官(英国人对他的这两个身分都不承认)。陆兴棋的情报网是极好的。他有清晰的政治头脑。他向北京提出的意见是始终一贯的:寸步不让。作为一个谍报人员,他的缺点是,所有他送回中国的情报和从西姆拉送给他的消息统统给英国人掌握了。因此,在西姆拉会议大部分时间里,英国人不仅知道对方手里有什么牌,而且还弄清了英国人手里的牌究竟哪几张是对方所知道的。
中国人竭力抵制把西藏划分成前后藏的主张,他们无疑地看清楚了这种划分想达到什么目的。在他们看来,这就是要把整个西藏或者把西藏的大部分从中国分割出去。
[ 注:蒙古就正是这样。一九五O年,中国承认外蒙古为蒙古人民共和国。 ]
然而,他们反对这种主张时是转弯抹角的,不是把焦点集中到实质上,即划分西藏的问题上,而是把焦点集中到英国主张的划分线应该在哪里的问题上。就在这个问题上,会议终于开不下去。一九一四年四月初,麦克马洪诱使陈贻范在会议所讨论的条约草案和附图上草签;但是陈贻范只是根据“草签和签字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行动这样一个清楚的谅解”而草签的。当中国政府获悉后,对之也马上予以否认,并严厉斥责陈贻范未经批准而擅自顺从英方的行为。麦克马洪注意到,从那时起,陈贻范的信心非常动摇。在此之后,英国(在他们同俄国打了招呼之后)对陈贻范被迫草签的条约草案进行了修改。这种修改使被否认的陈贻范的草签所能赋予这个条约的任何有效性(如果说这种草签有什么有效性的话),都完全丧失了。
麦克马洪当时也必定看出,在这件事发生后,再压陈贻范越过政府指示行事,不会有什么作用。七月间,他认定中国不会在条约上签字,就使会议收场。伦敦指示过,如果中国拒绝,就不要同西藏签订双边条约;麦克马洪一直是受这个指示约束的。但是他却把伦敦虚声恫吓中国说要签订这样一个英藏条约,理解为伦敦方面在方针上有变化。伦敦重申麦克马洪不能同西藏签订双边条约的指示,并没有及时到达他那里。(因为发电报的那天午饭前,没有一个能批发电报的高级官员留在伦敦外交部里!)麦克马洪因此就着手同西藏代表签订一个联合宣言,声称重新起草过的条约(这次只由他们双方草签)对双方政府都具有约束力。签字的举行陈贻范是知道的——虽然签字时他被支开到隔壁房间去——但是没有告诉他正在签订的是什么,而且这个宣言许多年都没有公开发表。
西姆拉会议就在这样一种外交上的混乱状态中收场了,本来要开成三方会议的两个参加者公然签订了一个秘密宣言;条约草案的一个文本由三方草签,后来的一个文本由两方草签,还有一张地图由三方草签。所有这一切都为各国的法学家们提供了很丰富的材料,而在半世纪后的中印辩论中又反复加以推敲。但是中心的结论仍然十分清楚,而且当时英国政府也承认:西姆拉会议没有产生中国政府作为缔约一方的任何协定。麦克马洪自己也承认这点,他在给伦敦的最后一次报告中写道:“在我离开印度前,没有能够使中国政府在三边协定上正式签字,我对此感到非常遗憾。”(英国一九一五年承认“事实上去年在西姆拉举行的谈判垮了”,接着解释为什么会如此——因为印度政府“过于起劲地为西藏争取最有利条款”。)其次,中国否认西藏享有主权,从而否认西藏享有条约缔结权。中国当时正式地、着重地、一再地声明它决不承认西藏和英国之间的任何双边协定。
[ 注:中国代表陈贻范在一九一四年七月三日的会议上作此声明。中国驻伦敦的公使也向英国政府作了同样的声明。 ]
这样的一个双边协定,作为西姆拉会议的秘密副产品,事实上是存在的。一九一四年二、三月间,英国和西藏在德里讨论西藏-阿萨姆边界问题,结果双方同意了一条边界线,即麦克马洪线。中国没有被邀参加,也没有将这次讨论内容通知中国。事实上,在当时以及在以后的二十年中,英国都竭力对英藏换文保持秘密。这些换文,不仅破坏了一九O六年的英中条约(英国在条约中曾“保证不兼并西藏领土”),而且也破坏了一九O七年的英俄条约(英在条约中曾保证“除由中国政府介绍外,皆不得直与西藏实行交涉”)。尽管英国多方防范,中国代表团或者驻加尔各答消息灵通的陆兴棋,多半还是听到了英国同西藏在德里进行秘密讨论的风声。即便如此,他们也并没有表示确已知情;只有从中国一再声明决不承认英国和西藏间当时或以后签订的任何条约或协定这个事实来推测,他们是了解这种情况的。
在西姆拉会议时期,英国对于最有利的边界走向的想法有所改变,他们想把边界逐步向北推移。在一九一三年十月的一个备忘录中,麦克马洪表示英国还得承认西藏占有全部达旺地区。接着在十一月间,他决定边界应通过距达旺东南将近二十英里的色拉(Se
La)山口,这就割去了西藏的突出地带的大部分,但达旺寺还留给西藏。到了次年二月间英国又提出进一步要求,结果在麦克马洪的地图上,又把边界线划到达旺以北二十英里的地方。这虽然还没有达到那位参谋总长提出的要求,然而这样的划法就并吞了大约二千平方英里的西藏领土,并从而砍掉了一向使军人们担忧的达旺地区的“危险楔形地带”。麦克马洪向伦敦解释说,他的目标是要取得一条有战略价值的以分水岭为界的边界线,从而掌握通往西藏的最短商路;而控制达旺寺就可使这条商道不受西藏当局的勒索和压迫。边境谈判的细节无案可查(看来麦克马洪并没有把全部细节向伦敦报告),所以他究竟怎样使西藏同意割让达旺地带,也无法了解。但从以后的事件看来,西藏人当时是认为英国正为他们争取西藏所要求的中藏边界并改变西藏同中国关系中所处的地位,而把达旺当作付给英国的代价——西藏人的理解是:如果英国没有把这桩事搞成,这笔交易就算吹了。但不管怎样,西藏代表因“出让达旺地区”而受到他的政府的“严厉斥责”。
由于前两年曾在部落地区进行了测绘工作,麦克马洪能够比较精确地把他的边界线画出来。临开会前,他还在他的地图上补充了一些细节。西姆拉会议开幕后,贝利(F.M.Bailey)上尉完成了一次进入西藏的冒险旅行。他沿着雅鲁藏布江河谷往西走,然后又往南,通过一条艰险但是直达的羊肠小道,进入部落地区,回到达旺。半个世纪后,这条羊肠小道在中印边境战争中起了重要的作用。贝利回到加尔各答时,麦克马洪拍电要他去西姆拉。他到西姆拉后提供了达旺一段的详细地形,使麦克马洪画这条线的西端时更有把握。
这条边界线是画在两张比例为一英寸等于八英里的地图上。在一九一四年三月二十四和二十五日,麦克马洪和西藏全权代表的换文中,西藏接受了这条线。换文中并没有关于这条新边界的文字描述,也没有提到根据什么原则画出这条线的。所以,麦克马洪线的走向的唯一权威性根据是最初的地图,在拉萨和英国都保存有该图的副本。
麦克马洪线的实质就是把边界向北推进大约六十英里,把边界从战略上暴露的山麓提升到阿萨姆邦的喜马拉雅山山顶上。印度后来争辩说这是以分水岭为界的边界线,其实并不真正是这样。因为它切断几条向南流的河流,包括雅鲁藏布江-布拉马普特拉河。画着这条边界线的地图清楚地表明,这条线绝大部分沿着西藏大高原的边缘走,到了一个地方,地势陡然变为岗峦起伏的地带,逐渐向布拉马普特拉河谷倾斜。根据地形特点划的这条边界线,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条种族分界线,因为西藏人一般地觉得他们的高原下面的潮湿河谷并不吸引人,就没有在那里定居下来。这个特点的显而易见的例外是在边界线的西端,它将达旺地带切去了,而达旺地带一向深受西藏文化的影响,不论从哪个意义讲,都无疑地是属于西藏的。
麦克马洪画这条线的目的,就是要在英属印度的东北部办一桩杜兰二十年前在阿富汗边境上办过的同样的事情,即把绝大部分都是渺无人烟的部落地带,名义上划归英国统治。正如阿富汗对待杜兰线的态度一样,西藏人似乎也认为麦克马洪线对于英国人要比对于他们自己所起的作用更大些。麦克马洪曾向他们表示过,他们有权在达旺地区继续征收赋税(或“差税”);而且,从他写给伦敦的报告来看,他还曾向西藏人保证“根据将来(可以获得的)更为详细的情况”,这条线可以作对他们有利的修改。一位最近研究了西姆拉会议的历史学家得出这样的结论:麦克马洪线“在某种程度上是临时性的和试验性的”。
西藏人后来说,他们把麦克马洪线视为一揽子交易的一部分,在这场交易中,他们割让一些领土给英国;作为交换,英国则要帮助西藏取得一条为他们所满意的同中国的边界,并从中国取得很大程度的独立。西藏人争辩说,既然英国对这种补偿不能兑现,他们对麦克马洪线的同意也就不再算数。无论如何,麦克马洪所画的那条线,有好多年并没有实际意义。
要知道一九一四年后麦克马洪线的情况,还需要再回顾一下流产的西姆拉会议。虽然西藏和印度之间的边界问题根本没有包括在三边讨论之内,也没有向中国人提起过,但英国人却在最后时刻用一种画图上的欺骗手段,间接把这个问题塞进会议。条约草案所附的那张地图,画出拟议中把西藏分割为两部分(内藏和外藏)的分界线,用红线标志西藏的边界,用蓝线标志拟议的西藏两个部分之间的分界线。红线的大部分是西藏同中国的分界线,但其南端却延伸成弧形以代表西藏和印度之间的边界——这一段是根据麦克马洪同西藏人商定的走向画的。因此,如果中国当时接受了将西藏划分为两部分的建议,并在条约上签了字,英国就可以在这上面做文章,说中国也接受了麦克马洪线。既然在事实上中国既没有接受西藏划区的建议,也没有在条约上签字,而是强烈反对这个条约及其附图,这个问题就只是一个学究式的问题了。但是后来却有人把亨利·麦克马洪爵士所玩弄的外交手法作为根据,争辩说中国确实接受了麦克马洪线。
[
注:蓝姆教授指出,西姆拉条约地图上的红线,在它的西北端成为弧形的地方,如果加以标明的话,恰好是阿克赛钦所在的地方。从这种画法可以推断,英国当时仍然希望把阿克赛钦作为西藏的一部分以便把中国和俄国排除在外。因此他认为:假使有人争辩说西姆拉的地图对印度所主张的麦克马洪线赋予法律上的根据,那么,这一地图对否定印度的西北边界线应把阿克赛钦划入印度的主张,也有同样的法体根据。
]
西姆拉会议闭会后几个星期,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伦敦和德里的政府对印度的东北边境政策的问题已不大关心。一九一四年有一位英国军官去过达旺,他建议在那里和部落地带的某些地方设立永久性的英国哨所,指出“中国一旦安定下来,这一段的西藏边境将具有重大意义”。但是他的上级甚至没有将该建议转呈德里,因为他们知道印度政府“目前反对在边境上采取任何推进行动”。麦克马洪本人这时已经回国休假,接着就出任英国驻埃及的专员。他觉得伦敦政府在这场他称之为用了“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使用几种语言的谈判”中,并没有给他以适当的支持。一位同僚这时在伦敦碰见他,这个人后来说,“要使从印度来的人相信中国的观点也值得考虑,那无疑是困难的”。
[
注:鲁宾博士讲到西姆拉会议时说,会议记录表明“英属印度的负责官员故意违背给予他们的指示,损害了中国;有意不把他们的做法如实向伦敦的上级报告;篡改议会下令公布的文件,在国际会议的会议桌上撒谎;蓄意破坏了英俄之间签订的条约”。他的结论是:麦克马洪以及“其他有权的、体面的人物受到地方势力的腐蚀,因而欺骗了他们的上司,对他们所接触的外国代表进行恫吓”。
]
一九一九年英国人企图诱迫中国恢复三边谈判,威胁说,中国如果拒绝,英国就要承认西藏是“一个在中国的宗主权之下的自治邦,并且……以后就据此同西藏打交道”。中国方面没有断然予以拒绝,但是也没有同意。英国就开始对西藏提供军事援助——武器、弹药以及使用武器的训练。然而,他们并没有对中国在西藏的宗主权提出疑问,这个宗主权是英国同俄国、中国以及西藏签订的条约中明白地承认过的。他们也没有公布西姆拉会议的任何外交成果:条约草案、承认这个草案有约束力的秘密的英藏宣言,以及英国和西藏有关阿萨姆-西藏边界的秘密换文。《艾奇逊条约集》(Aitchison's
Treaties)一九二九年初版是一本权威性的记录,它关于西姆拉会议只讲道:
一九一三年,西藏、中国以及英国的全权代表在印度举行会议,企图解决有关中藏边境事宜,起草了三边条约,并于一九一四年草签。然而中国政府不准其全权代表进行正式签字。
一九二八年英印政府的外事秘书解释为什么即将出版的《艾奇逊条约集》里没有包括西姆拉文件和英国同西藏秘密签订的贸易协定。他写道:如果文件发表了,“就不得不对三边条约及其秘密历史作简单的叙述。现在发表这个宣言的全部事实(虽然中国不大可能现在还不知道有这个宣言存在),就可能迫使中国公开表态,从而给反英宣传提供新把柄”。因而,不刊载这些文件,“总的来说是万全之计”。
麦克马洪线看来已成为一纸空文。英国政府曾把英藏边境协定通知在缅甸的英国当局(这个协定同他们也有关系),但没有通知在阿萨姆的英国当局,因而后者仍然认为它的边界是在山麓下面。达旺地区仍旧是西藏的一部分。西姆拉会议以后二十年中,英国偶尔侵入部落地带,一般是讨伐性的,并没有企图把地图上的麦克马洪线作为有效的边界线。麦克马洪线实际上已被忘掉。
只是到了一九三五年这条线才“几乎是偶然地”被记起来。新德里政府的一名副秘书欧拉夫·卡罗(Olaf
Caroe)先生说道,东北边境问题之所以产生,只是由于“一个枝节问题”, [
注:这是指英国的植物学家和有名的旅行家金敦·华德(F.Kingdon
Ward)未经许可而访问西藏所引起的争执。西藏当局以前曾几次准许华德进入西藏。但他在一九三五年没有得到许可又进入西藏时,西藏当局感到十分不快,并且向英国表示不满。华德的兴趣已超出植物的范围。他在一九三八年十月的《皇家中亚细亚学会杂志》(Journal
of the Royal Central Asian Society)上极力主张英国占领达旺,就说明了这一点。 ]
他说:“我们经过很大困难而且几乎是偶然的机会,才查明真正位置”。卡罗立刻主张至少要在书面上推行前进政策。他建议英藏协定应该发表,不能再拖。因为《艾奇逊条约集》里没有把这些协定包括进去,如果中国政府注意到这点,就“很可能用来支持这样的论点:即印藏之间不存在经过批准的协定”。他还建议应该立刻采取步骤在官方地图上把麦克马洪线画成边界线。他指出诸如英国《泰晤士报》出版的这样权威性的地图集,仍旧以官方的印度测量局为依据,把边界画成沿着山麓走,同中国出版的地图案所画的一样。伦敦政府于是同意在《艾奇逊条约集》的新版里发表西姆拉文件,并解释说:“出版这个新版本的理由是我们要不引人注目地发表一九一四年的西藏条约(从来没有被中国批淮)”。为了“不引人注目地”——的确是“尽量不事宣扬地”——更改记录,新版《艾奇逊条约集》第十四卷实际上出版于一九三七年,却冒充是一九二九年的版本,还命令把初版全部收回销毁。在这次销毁命令下幸存的仅有一部原版本,现存于哈佛大学图书馆。英国政府伪造证据,是为了有朝一日它可以争辩说,它自一九一四年以来就已认为西姆拉条约是有效的,所以,按照正常的方式,会议后就把这些文件在《艾奇逊条约集》的初版中公开发表了(独立后的印度在一九六O年事实上就提出了这种说法)。
历史引言 帝国的界限(6)
也就在一九三七年,印度测量局开始标出麦克马洪线作为东北边界,仅仅注明“未经标界”。显然并不是所有部门都接到了关于上述更动的通知。一九三八年测量局发表的一张西藏地图,标明达旺地区是属于西藏的,其南端——那里的边界在一八七二至七三年间就已标定
[ 注:见下文 ]
——标明是一条正式的国际边界。商业性出版机构的地图集也跟着这样画。第一本明显反映这种更动的是一九四O年出版的《泰晤士报》袖珍地图集,但并不是所有制图者都反应得那么快、那么机警。多年以后,有些地图案有时还标明印度的东北边界沿着山麓走。(一九四六年出版的尼赫鲁写的《印度的发现》(Discovery
of India)第一版中就有一张这样标明边界的地图。甚至一九六九年出版的罗伯特·白英(Robert
Payne)的一部新的甘地传记中也有一张附图标明印度的边界在山麓。)
那个偷天换日的艾奇逊的新版本和官方地图对东北边界画法的改动,显示印度政府已经采取它在一九一四年不准备采取的步骤,并决定以麦克马洪线为合法的边界线。阿萨姆政府提出,“西藏在达旺继续行使管辖权可能使中国——而且更坏的,可能使将来在西藏行使权力的任何其他国家——对一九一四年条约已承认属于印度的那一部分领土,提出享有时效权的要求”(俄国的魔影总难消失)。但人们认识到:地图以及偷偷模摸地发表文件的作法,总抵不过西藏在达旺的有效的、长期确立而且的确也从未受到非难的管辖权。新德里就指示阿萨姆政府“通过实地巡回或者我们自己也征收赋税的办法来强调英属印度在达旺地区的利益”。阿萨姆省督回答说:“如果要有效地占领达旺和预先阻止中国对那个地区的可能入侵,就需要采取给人印象更深刻的和更为永久性的行动。”他建议派一名英国军官带着相当数目的武装警卫人员每年夏天进驻达旺。然而印度政府审慎行事,在作出最后决定前只同意派遣一个小队到达旺去作初步侦察,“考查这个地带,同居民联系,并对税收的多少作些估计”。按照一般的规律,地方当局极力主张推行前进政策时,德里政府总是踟蹰不前。
这个小远征队在印度陆军的莱特富特(Lightfoot)上尉率领下,于一九三八年四月到达达旺。阿萨姆政府告诉他“毫无疑义,印藏边界已经[根据麦克马洪线]划定了”,指示他要“认真注意不给人一种印象,以为这件事还可以重新拿出来讨论”。还要他确信,他同警卫队在达旺出现,本身就是行使英国的权力;“但是你的所作所为应该是以使西藏人的感情受到最小的震动为原则”。莱特富特到达旺后,西藏政府就马上提出正式抗议,并要求英方人员撤走。在达旺,西藏官员当着他的面征收赋税,借此炫耀他们的权力。莱特富特曾请求上级批准他向西藏提出要他们撤离达旺的要求。这个意见遭到了拒绝,但得到指示说,他可以把“达旺根据条约是印度的而不是西藏的领土这件事通知一切有关人员,而且如果遇见西藏官员,应该使他们对这一点产生深刻的印象”。然而又警告他不要向当地居民作任何保证,只说他是为了调查的任务而来的,“在他回去之后,政府会决定是否将采取进一步行动”。政府方面倒是爽快地承认了这些指示可能会“给莱特富特造成困难”,但是最后说:在将来的政策还没有决定之前,照这些指示行事是唯一可能的做法。不管怎样,他们“反对任何要承担永久占领的义务和付出更多开支的行动”。
莱特富特回去后,在阿萨姆省督的大力支持下,极力主张要求西藏官员和寺院的喇嘛头目从达旺撤走。他写道:“西藏政教合一难以分割,在西藏僧侣官员撤走以前,西藏的势力和阴谋必然会在达旺周围地区继续存在。”他认为应当鼓励信奉佛教的当地部族门巴人(Monpas)去接管寺院;既然门巴族不喜欢西藏人,这件事就不难办到。此外,还应当委派两名英国政府的代理人,“有良好社会地位而又能讲藏语的人”,去达旺地区接替被撵走的西藏人。阿萨姆政府在他们试图兜售的政策上面满怀希望地贴上低价标签:一次付清的代价是四万一千六百十七卢比,定期支付的代价是三万七千八百九十六卢比。
阿萨姆省督罗伯特·里德(Robert Reid)爵士有力地提出采取前进政策的论点。 [
注:他所写的《毗邻阿萨姆的边境地区的历史》(History of the Frontier Areas Bordering on
Assam)(阿萨姆政府出版局一九四二年出版)是很明确的。里德写这本书是供与边界政策有关的行政官员阅读的。他从官方档案中引用了大量材料。中国政府从一九五九年起在申明其立场时,看来也象许多人一样,并不知道有里德这么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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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有关边境政策的讨论中,温和派也总有自己的发言权。一九三九年初,阿萨姆代理省督特怀南(H.J.Twynam)从实际和法律的立场出发,对于兼并达旺的建议提出异议。他提醒总督林利思戈(Linlithgow)勋爵说,政府已承认在东北边界上来自中国的危险已大大减少了。他接着问道:“我们根据一九一四年条约所享有的权利,在法理上绝对站得住吗?……如果参与三边条约三方中有一方不批难条约,那么另一方能够说这个条约在它自己和第三方之间具有约束力吗?”他指出一九一四年麦克马洪和西藏代麦之间的换文“缺少同签订条约有关的正式手续”,并且指出:政府从一九一四年到一九三八年都没有采取步骤来实施麦克马洪线,这个事实在道义上和国际法上,对政府所持的立场一定有不利的影响。英国的政策是要同西藏继续保持友好关系,因此,他建议在政府占领“一个在种族上、政治上、宗教上一直倾向于西藏的”而且又在西藏行政管辖之下的地区之前,应该首先考虑其他方案。特怀南所建议的方案之一,就是将麦克马洪线加以修改,使之通过距达旺东南几英里的大山口色拉,这样就把达旺寺留给西藏。
[ 注:作者要向卡鲁纳卡尔·古普塔(Karunakar
Gupta)博士致谢,是他提醒作者注意特怀南写的这封信的。这封信保存在印度事务部的图书馆里。信的日期是一九三九年三月十七日。编号是政治(对外)司,档案第23卷,档号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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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由于论据有力,或由于欧洲战争的阴影改变了人们对于东北边境的战略考虑,或者仅仅是由于财政拮据,温和派这次取得了胜利。新德里不仅拒绝了永久占领达旺的建议,而且拒不批准莱特富特再次前往达旺,担心那样就会由于要“履行对门巴人的义务”而不得不永久占领达旺。他们注意到在以往两年中使拉萨承认英国人在达旺地区享有权利的企图都已失败。他们的结论是,英国人占领达旺“一定会引起西藏政府强烈的不满,并且会危害经过很大努力才培植起来的友好关系……。”不管怎样,印度政府抛弃了坐在办公室里的战略家的理论,这时已经得出结论:“麦克马洪线由于一年有大半时间难于进入,[作为]一道防线是根本不会令人满意的。”于是,他们就报告伦敦方面说,他们已经“决定不再推行在达旺建立控制的计划了”。
一九三六年,西藏政府已经很清楚地表示它不接受对达旺地位的任何变动。那年秋天,英国驻锡金的政务官访问拉萨,同西藏官员讨论达旺问题。他汇报说,西藏方面的态度是:
(1)一直到一九一四年,达旺毫无疑义地是属于西藏的;(2)他们认为藏印边界的调整是一九一四年[西姆拉]条约所设想的对边界进行全面确定和调整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他们能够在我们的帮助下取得一条明确的中藏边界,他们当然很乐意遵守一九一四年制定的印藏边界;(3)他们认为英皇陛下政府是同情他们对上述问题的看法的,根据是自一九一四年签订了条约和宣言后,印度政府从未采取任何步骤对西藏在达旺地区的权力表示异议,或在该地区行使英国的权力。
换句话说,西藏人认为他们同意麦克马洪线是以得到补偿为条件的,即要英国为西藏取一九一四年所要求的在同中国的关系上所享有的地位。
第二次世界大战正如第一次世界大战一样,最初使英国对于印度东北边界有所分心。然而日本的参战,以及随后对印度所造成的威胁,使前进政策复活起来并推动了一些人决心要把麦克马洪线作为一条有效的边界线。一名有关官员这样说:“政府突然意识到印度东部边境是有弱点的,因此深信有必要填补自英国统治以来阿萨姆和西藏之间一直听任其存在的政治上和行政管辖上的真空。”于是便将实施麦克马洪线的任务交给了政府的部落问题顾问米尔斯(J.P.Mills)去执行。而米尔斯却认为:
要并入[印度]的部落,就天然条件来说,是属于西藏而不是属于印度的。他们在种族和语言上,是类似蒙古族的。他们的语言属于藏缅语系,与平原上属于亚利安语系的阿萨姆语没有共同之处。因此,在文化的和社会的影响上是倾向于西藏的……[麦克马洪线]的缺陷是,虽然这条线在地图上看来还不错……然而事实上它不是天然分界线,而沿着平原的边界倒是天然的边界。
米尔斯接着指出,部落地区在商业上和文化上都是同西藏而不是同印度联在一起的,他们向西藏输出谷物和茜草根(染僧侣的袈裟用),并从西藏输入盐。他的结论是:“[部落地区]对印度的依附是不自然的,因此尤其难以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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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里德爵士说,这些部落“不是属于印度的,从这个字的任何含义来说都是如此,不管在种族来源上,语言上,外表上,习惯上,还是在思想上;仅仅出了历史的偶然事件,他们才被并入印度的一个邦”。印度独立后,这些部落开始试图改变这种情况,于是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间,强有力的分离运动就开展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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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米尔斯仍然努力执行交给他的任务。他坚决相信,不管是不是天然边界线,扩展英国的行政管辖是对部落人民有利的。他带着军队溯洛希特河而上,到了察隅,而且不顾西藏的抗议,在瓦弄(Walong)设立一个哨所。一九一O年,中国已在紧靠瓦弄的南面树立了界石,西藏坚持说边界就在那里,而不是麦克马洪线所划的溯河而上大约二十英里的地方。英国军队沿着河谷而上,“通过给予当地居民所急需的医疗上的帮助,赢得他们的好感,从而逐渐深入”,同时调停他们之间不断发生的械斗,撵走了西藏征收赋税的人员,就这样,扩展了英国的势力。一九四四年,米尔斯进入达旺地区,到了德让宗(Dir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