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阿Yan之所以在一起是她觉得我有正义感。那一次为了追一个小偷我足足跑了十几条街。”
【哈,体力还真不错。不过有正义感的你后来为什么要做错事。】
“我们的工作都比较忙,所以见面的时间并不是很多我也不像你一样会迁就她。所以从在一起之后我们也不常见,但是感情却倒一直很好。”
【现在我们常见,但是却觉得两人中间总是隔着什么。】
“我们通常会在拍拖完之后去刚才那家粥店吃夜宵,然后我再送她回家。”
【约她吃夜宵总说怕自己会发胖,于是经常是吃了晚饭就送她回家。】
“阿Yan怕冷,但是还是喜欢穿得很少。我一直庆幸还好她是在香港,去别的地方说不定会冻死。可是我不会像你这样为她披一件衣服。”
【都知道她怕冷还不给披衣服,难怪分手。】
“哦,对了,这盏星星灯,是我们一起看中的。记得那时候阿Yan还说要是以后我们家中放一盏这种灯就可以迎接我们回家,然后我们就可以在自己家里看星星了。那时候我还取笑她是不是在向我求婚。”
【嗯,好像开口说想结婚的也是她。】
“其实那时候我都买好了戒指准备向她求婚了,谁知道东窗事发我被关了进去。”
【做错事还有理了。】
“在牢中,阿Yan只来见过我一次,却说了对我失望。可是她不知道那时候她是我在那里活下去的动力和希望。”
【既然知道她的好,为什么还要让她不开心?这不是亲手在伤害她吗?】
“曾经我以为我没有她会活不下去,觉得失去了她就是没有了全世界。但是当我决定放手的时候我才知道一切完全是取决于自己。所以,再一次恭喜你们了。”不对,为什么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还是会不舒服?不是早就决定好不再喜欢阿Yan了吗?居然比起前面,心中更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完全取决于自己……”叶兆良喃喃地说着这句话,心中也开始回想自己和莫羡昕从认识到拍拖的过程。
他是易过敏体质,一次在一片有红杉树的地方抓捕了一个犯人之后严重过敏了,不得不到医院配药缓解。就在拿好药准备回家的时候他被一个捂着自己小腹的女人撞了一下,后来这个女人就晕倒了。
原来她因为过度操劳和精神压力过大而导致了流产。对于这个刚见面的女人叶兆良的心里就升起了一阵怜惜。
莫羡昕醒来的时候看到一个陌生的男人陪在她的身边,脸上还有红肿的斑块,后来才知道他是为了照顾她才忘记吃药从而加重了过敏。
从那时候开始,叶兆良就会隔三差五去探望莫羡昕。随着过敏症状的缓解,莫羡昕对他的态度也越来越好。在知道了他的职业之后更加是和他做起了好朋友,时不时一起喝个早茶一道去打场球什么的。
是莫羡昕先告白的,两个人之间的第一次拥抱,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接吻,提出要结婚,搬到一起住都是莫羡昕先主动的。换句话说在莫羡昕的引导下,叶兆良这个工作狂觉得自己很爱她。
看着连浩勤的脸,叶兆良觉得好像有了些什么波动,但是又说不上来:不,他最爱的就是阿Yan,没有她,他不行。一定只是最近在筹备婚礼的事宜,他才会有些奇怪的想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