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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章咸阳落日的一抹苍凉(1)

作者:清秋子 当前章节:1807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03:06

读一部大秦史,最让人感叹的是,在秦襄公建国后的560多年里,老秦人的步履踏得是那么坚实,直至登顶。而在此后的步履,却又是那么踉跄,连一点悲壮感都没有。

子孙,永远愧对光荣的祖先。

秦帝国的最后时刻,连找到一位威震天下的武将都没可能了,幸亏临时上阵的经济官员章邯有胆略,为帝国挽回了一点面子。

陈胜覆灭后,起义军仍是遍地开花,因为帝国不可挑战的神话破灭了,从旧贵族到老百姓,都明白:宁死也不能再退回去了。天下的局面是“盗贼益多”,秦廷从关中源源不断给章邯发兵,但也浇不灭遍地烽火。

这种严峻的形势,使朝中几位老臣感到忧虑。李斯曾数次劝谏二世,不要太花天酒地了,但二世反问:“难道君王就是为了过辛苦日子的吗?我想穷尽欲望、长享天下而无害,怎么办好呢?”

面对这样的昏君,李斯也没有办法。李斯的所有才能,只有秦始皇那样的雄主才会赏识。为了保住禄位,李斯只好写了一封《谏督责书》,提出一套“督责之术”来讨好二世。所谓“督责”,就是让臣下不敢不竭其所能侍奉君主。具体的有两条,即税征得多的是好官,人杀得多的为忠臣。

说了半天,还是法家理论中最极端的那一套——独裁加上严刑峻法。秦二世看了,大为高兴,接受了这个建议。

可是,这服药,治不了秦帝国的膏肓之病了。

此时,李斯与赵高为了政治利益之争,已势同水火。李斯稍稍得宠,赵高就要下药,他对二世进谗言道:“丞相李斯原是楚国上蔡人,现在的盗贼首领陈胜、吴广也是楚人,而且就是丞相邻县的小子,他们原本就有乡谊。丞相之子李由又是三川郡守,现在只是固守,不肯出击盗贼,听说已经与群盗有书信往来。丞相之权本来就重于陛下,这个样子,恐怕要危险了。”

庸碌之主,别的话听不进去,这样的话最能听得进去。二世马上就派人去调查李由通盗贼的事。

这个情况,被李斯获知了,知道赵高又在搞名堂,于是开始反击。他和右丞相冯去疾、将军冯劫一起劝谏二世说:“盗贼太多了,都因为戍边、漕运、转输、工程太辛苦引起的,赋税也征收过多。请暂时停止阿房宫工程,减少边境的卫戍与物资转运。”

这本是一个釜底抽薪的好建议,在这个时候提出,是李斯想通过强调局势严重,来遏制秦二世的胡闹。

可是,秦二世对危机的真相根本不掌握,所以也不明白这建议好在哪里,反而大怒道:“朕即位两年间,群盗并起,几位大人不能禁止,现在又想罢先帝的事业。你们这样子,上对不起先帝,其次不能为朕尽忠效力,凭什么官居高位?”

国家就快要完了,秦二世却还敢除掉大臣。他下令将李斯、冯去疾、冯劫下狱治罪。秦朝监狱之恐怖,一般人大概受不了,冯去疾、冯劫不愿受辱,自杀了。李斯求生心切,没死。

但此案由赵高负责审理,李斯的结局便可想而知。他把李斯的家族与门客全部收捕,痛打了李斯一千多棍子,硬逼李斯承认与儿子李由谋反。李斯禁不住痛楚,只好违心地承认了。

最可叹的是,此时李斯之子李由,还在三川郡与起义军苦战,后被刘邦部将曹参杀死。死的时候,派去调查他的使者还没到达前线呢。

李由一死,李斯百口莫辩。尽管他最后还是写了谏书为自己鸣冤,但赵高岂能让这东西落到二世手中?

李斯的末日到了,对他的判决是“具五刑、腰斩、夷三族”。这是极刑了,所谓“具五刑”,就是断舌、割鼻子、斩脚趾、用竹板子打死、砍下首级并剁烂尸骨示众,另外还给李斯加了一个腰斩。夷灭三族,就是父母、妻妾、子孙全部杀掉。

李斯早年做小官吏时,偶然看到“厕中鼠”与“仓中鼠”的命运大不相同,遂决意要做一只养尊处优的仓中鼠。以这样的价值观为动力,历经30年拼搏,做到了位极人臣的位置,但也因为他把这价值观贯彻得太彻底,才落得连厕中鼠都不如了。

临刑前的一刻,自是惨不忍睹。李斯的小儿子也被押在囚车上。李斯见了,发出千古一叹:“我想与你再牵着黄犬,一块儿出上蔡东门追逐狡兔,其可得乎?”

人之将死,竟发出这样的一叹,也是情有可悯。看来,法家(包括近世的那一伙)一旦参了政,就是自作孽吧?

除掉李斯、冯去疾之后,朝中总要有一个主事的人,这人当然就是赵高了。赵高是阉人,可以出入内宫,因此大伙又称他“内丞相”。皇权体制下的宦官专权,他为史上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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