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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人对自己的语言是很讲究的。法国国家学院对于允许纳入法文的英文可是精挑慎选:t?shirt(T恤)和bulldozer(推土机)可以接受吗?还有,t?shirt该是阴性或阳性——是la t?shirt还是le t?shirt呢?(是阳性,英文就不必伤这个脑筋。)要是你对一个法国人明说,他们小心翼翼保护的语言其实是源自拉丁文,那你就太不聪明了。
拉丁文是词尾变化丰富的语言,换句话说,一个单词在一句话里的意思要看这个单词的词尾变化而定。举例来说,拉丁文的“年”是annus(英文的annually即从该词变来,比yearly稍微正式一些),“主人”或“上帝”是dominus。如果我们用拉丁文说“上帝的年度”,这两个词的词尾都要变化,成为anno domini。anno意为年度中,domini意为上帝。今天我们的历法以AD计算年份,就是这两词的缩写,意思是从耶稣基督诞生那年算起。
拉丁文本身就饶富词尾变化,无须借助in或of这类的介词。英文的“公元”由六个单词组成:in the year of the lord;拉丁文只需两个单词:anno domini,这就是拉丁文适合当座右铭的原因之一——如此言简意赅。你不会在关键词之间发现拉拉杂杂的赘词。拉丁文里也不需要定冠词the或不定冠词a, an。annus既是指特定的一年(the year),也可指任何一年(a year)。
在拉丁文中,词的排列顺序无关紧要;domini anno的意思依旧是上帝的年度。如果是英文,把顺序调换不是意思改变(如:in the lord of the year)就是根本毫无意义了(如:of the lord in the year)。
不过,拉丁文还是有类似英文in, at, of的这些单词,你可以用它们来强调语气。由于说拉丁语的人对这些规则并不是很清楚,反而越来越常用in, at, of这些词,不再去管词尾如何变化,久而久之,拉丁文就从一种词尾变化多端的语言,演变成一种频繁使用介词(in, at, of)而关键词的词形维持不变的语言。这就是罗曼语系的名词词尾没有变化,而词的排列顺序攸关紧要的原因。
拉丁文当中没有定冠词the,但如果你要强调某样东西,你可以说“我要‘那个’苹果”或“把‘那个’桃子给我”。“那个”的拉丁文是ille或illa,视它修饰的名词是阴性或阳性而定。后来拉丁文说得不道地的人越来越常用ille或illa而不管词尾变化,于是在法文中就缩短成le和la,意大利文是il和la,西班牙文是el和la,冠在所有名词的前面。那些在罗曼语系中加入定冠词的拉丁语半吊子,想来可是真够得意的。
图7—1欧洲语言分布
5世纪,日耳曼蛮族入侵当今的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然而日耳曼语系没跟着入侵,这些人说的语言却是从拉丁语演变而来。怎么会这样呢?来看看欧洲的语言图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