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代张择端《清明上河图》上的小商贩
生活在城市底层的武大郎当然不可与这些大富商相提并论,我们要直接看宋朝小商贩的收入情况。南宋庆元初年,饶州小商贩鲁四公,在城里“煮猪羊血为羹售人,以养妻子。日所得不能过二百钱,然安贫守分,未尝与邻里有一语致争”。饶州卖猪羊血羹的小商贩,日收入不到200文钱。吴中也有两名小商贩,“同以鬻鳝为业,日赢三百钱”,靠卖活黄鳝为生,每天收入约300文。比较有意思的是一个叫乐生的小贩,每日“得百钱即罢休,以其僦屋饮食之余,遨嬉于邸戏中。既归,又鼓笛以歌,日以为常”。每天赚够100文,便不再做生意,回家吹笛唱歌。可见一名宋朝小商贩的日收入一般在100文至300文之间。
工匠、佣工的日收入也维持差不多的水平。北宋中叶的“淮西达佣”,“翳茨为居,与物无竞,力能以所工,日致百钱,以给炊烹。或时得羡于常,则尽推赢易酒肉以归”。这名“达佣”每日出卖劳动力所得约100文钱,若多赚了十几、几十文,都尽买酒肉。宋朝官员雇请搬家的苦力,“日给雇钱人二百(文),往往远指程驿,务多得雇钱”,受雇的苦力往往还以路途遥远为由要求加价。崇宁年间,京师校书省雇请人抄书,“每月各人支钱三贯五百文,每日写字二千五百”,即每日工价约116文。南宋绍兴末年,舒州官营酒务“每日合用杂工壹拾贰名,每名日支工食钱贰佰伍拾文省,酒匠壹名日支工食三百文省”,酒务杂工的日工价为250文(省),酒匠为300文(省)。绍熙三年,潭州修筑城墙,“日须支工钱三百”。可知宋朝工人的日工价一般也为100文至300文。
其他职业的社会下层人日收入通常也有100文左右。樵夫:北宋张耒有一首诗描述了洛阳西部山民的生活水平:“山民为生最易足,一身生计资山木。负薪人市得百钱,归守妻儿蒸斗粟。”每天卖柴所得为100文钱。渔夫:南宋袁说友亦有诗描写长江三峡渔民的穷日子:“春和夏炎网头坐,茫茫不觉秋冬过。卖鱼日不满百钱,妻儿三口穷相煎。”日收入不足100文。自耕农:有学者统计了宋代第四等户的收入:除去税费之后,每年余粮约有70石,假设粮食的市价为800文每石,年收入约为56000文,平均每日150文左右。甚至一名乞丐也是“每日求丐得百钱,仅能菜粥度日”。
看来每日100文的收入水平应该是宋代社会底层人日收入的基准线,高于这条基准线,基本上可以解决温饱;低于这条基准线,则有饥寒之虞。南宋时一位知县劝谕百姓的公告也可佐证我们的推断:“农工商贩之家,朝得百金,暮必尽用,博弈饮酒,以快一时,一有不继,立见饥冻。”因此,在阳谷县叫卖炊饼的武大郎,只要手脚勤快一点,每日至少赚100文钱是没有问题的。
宋朝平民的开支
每日100文钱的收入在宋朝可以过上什么水准的生活呢?这又需要来核算宋人的生活成本。南宋庆元年间一位士大夫说:“人之一身,每日所食不过米一升,终年所衣不过一两匹,若酒食杂费,岁计不过百千,此切身诚不可缺。”以他的生活标准来计算,一个人年均需要消费100贯,日均约270文钱。北宋司马光说:“十口之家,岁收百石,足供口食;月掠房钱十五贯,足供日用。”即每人日均消费50文。但这是中产阶层以上家庭的生活成本。生活在城市下层的宋朝“武大郎”们过日子显然不需要这么大的开销。
让我们先从维持基本温饱的最低生活成本说起。宋朝政府对贫民的救济标准一般都是每口人“日给钱二十”。程民生先生认为,这个“官方的救济标准,可以视为生活费用的底线”。一名成年人每日约需要口粮2升米,每年又需要一匹布作为衣料。北宋时,在市场上购买2升米约需16文钱,一匹布则需500文。算下来,每日20文钱恰好可以维持一个人的基本温饱。换言之,一名日收入100文左右的城市下层人,大约可以养活一个五口之家——但日子无疑会过得非常艰难。
如果想过上稍有些尊严与体面的生活,除了吃饱穿暖,每日还要一点肉菜吧?南宋宝祐年间,建康府“实济局”(福利院)的“盐菜钱”每日每口人约30文钱(剔掉了通胀因素)。按这个标准,一个成年人每日的副食费用大概需要30文。
还需要一间可以栖身的房子吧?要知道,《水浒传》中的武大郎可是住着一栋临街二层小楼。不过,看小说所描述,“武大在清河县住不牢,搬来这阳谷县紫石街赁房居住,每日仍旧挑卖炊饼。此日,正在县前做买卖。”这栋楼房是租赁的,并非武大郎的产业。宋代城市中,租房居住的情况非常普遍,房租有高有低,在开德府,“每间赁钱有一百至二百文足,多是上等有力之家。其后街小巷闲慢房屋,多是下户些小物业,每间只赁得三文或五文”。日均三五文钱的租金应该是相当便宜的。在开封府,政府“楼店务”管理的公租房,房价每日也不过15文上下,这个租金水平是城市下层人可以承受的。阳谷县这种小地方的房租肯定要低于京师,即使是临街楼房,租金也不可能高于京城的寻常房屋。
像武大郎这样的二口之家,如果想在宋朝城市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每日成本大致如下:口粮与衣料费用40文;肉菜副食费用60文;房租15文;杂费若干。合计约150文。如果武大郎每日卖馒头能够赚150文,就完全租得起二层小楼,养活老婆。如果每日赚100文,也足以养家糊口,只是日子会过得拮据一点。如果每天赚300文,小日子就可以过得比较舒服了——根据宋代小商贩的收入情况,每天赚100~300文都是有可能的。
◎ 绣像本《水浒传》上的武大郎插图
这么看来,网络段子所说的“一个矮个子青年,住着位于市中心的二层楼,依靠在市场卖面食的收入,娶得起漂亮妻子,还不用妻子上班”,并不是传说,而是完全可以成立的历史情景。凭借卖面食发家致富也有极可能,来看一个例子:“湖州城南市民许六者,本以货饼饵蓼糤为生,人呼曰‘许糖饼’。获利日给,稍有宽余,因出子本钱于里闾之急缺者,取息比他处稍多,家业渐进。”这位许六,便是一名武大郎式的宋朝市井小人物。
宋明平民生活水平的对比
如果将宋代的平民生活水平拿来跟所谓“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晚明比较一下,我们还会发现宋人比明人更富庶。
宋神宗年间,国家每年的商税总收入(含过税与住税)以800万贯为酌中之数,宋政府一般按2%的过税率与3%的住税率征收商税,将商税总收入除以商税率,可以粗略推算出北宋后期一年的商品营业总额约为1.6亿贯(商户逃税漏税与政府重敛的因素均忽略不计)。晚明呢?万历年间,明政府一年收到的过税与住税约有80万两白银,明朝对于商税一般是“三十税一”,即3.3%的税率,可以推算出晚明时期一年的商品营业总额约为2500万两(同样忽略了商户逃税漏税与政府重敛的因素)。明代的钱银比价一般为一两银子兑换500到1000文钱,就按1000文计算吧,2500万两银约等于2500万贯钱,规模不及宋代的六分之一。
再来看平民收入。前面说了,一名生活在宋代的下层平民,不管是做点小生意,还是当佣工,日收入通常在100~300文钱之间。那么一名晚明平民的收入又是多少呢?浙江师范大学教授胡铁球先生通过对明代工人日收入的研究,发现:“自嘉靖到崇祯,各地刻工的工价皆为日银3分,终明一代不变。舵工的工价,隆庆时的福建和天启时的南京皆为日银4分。募兵,嘉靖、万历时期皆为日银3分。运夫的工价,万历中期的四川、湖广、贵州、蓟州与崇祯时的江阴皆为日银3分,其他各类工种皆有类似的现象。”
看来,如果说宋代底层人日收入的基准线是100文钱,明代底层人日收入的基准线就是3分,即0.03两银子。按一两银子兑1000文钱的比价,0.03两银子约等于30文钱。宋人的收入水平是明人的三倍。不过,明代物价极为低廉,一名成年人得以糊口的成本大概为日银1分(可购买大米2升)。如果按维持温饱的最低成本计,明人每日3分银的收入可以养活三口人;宋人日收入100文则可以养活五口人。论日收入的购买力,还是宋人略高于明人。
每日100文的收入水平,如果放在明代后期,可以让一个五口之家的日子过得相当滋润——学者的研究表明:明清之际,江南人家一年的生活开销也就30多两银子光景(约30多贯钱)。显然,宋代的物价普遍高于明代——特别是明初几十年间,物价尤其低廉,粮价跌至约300文每石,仅为南宋粮价的四分之一。物价低一定是好事情吗?从表面上看,物价下降,意味着生活成本降低了,似乎是好事情。但实际上,粮价跌幅如此巨大,十分反常。若非经济发生大衰退,在经济学上是无法解释的。
通过对宋明经济统计数据的对比,我们可以揭示出一个确凿的事实:明朝(特别是明前期)是一个“低收入+低消费”的时代,市场经济之规模非常有限;宋朝是“高收入+高消费”的时代,市场经济之规模远远大于明代。
历史地看,“低收入+低消费”正是中古社会的特征,“高收入+高消费”则是近代化展开的特征。从宋代的“高收入+高消费”转入明前期的“低收入+低消费”,历史发生了一次倒退。
生活在宋辽“共管地”的“双重国籍”居民
北宋时,在宋朝与辽朝接壤的雄州(今河北雄县)容城县、归义县边境线上,存在着一段特殊的区域,叫作“两属地”,宋朝与辽朝政府都认为对它拥有主权与治权,有点类似于现代国际社会中的“共管地”——今天欧洲的雉岛,是法国与西班牙的共管地;摩泽尔河区域,是德国和卢森堡的共管地;而邻近北极圈的汉斯岛,则是丹麦与加拿大的共管地。许多政治学者都会赞赏说,欧洲国家设立共管地,体现出务实、理性、妥协的政治智慧。遗憾的是,他们对一千年前的宋辽“两属地”却甚少注意,以致对于大众而言,宋辽“两属地”无疑是一种“冷知识”。
生活在宋辽“两属地”的居民,叫作“两属户”,有点类似于现代国家中那些具有双重国籍的人。当然,国籍是民族国家的概念,宋朝那时候,似乎还没有国籍的观念。不过,许多历史学者也相信,宋代中国已经发展出近代民族国家的雏形,在与辽朝的外交关系论述中,疆界、领土、国使、条约等概念已经清晰地出现。所以将“两属户”理解成具有双重国籍的居民,也不算荒谬。
北宋时代的“两属地”“两属户”,其实是五代战乱的历史遗留问题。五代时,王朝频繁更替,割据政权并立,后晋向大辽割让燕云地区,容城、归义两县也在割让范围内。后周又收复容城县南境与归义县南境,并设立雄州,统辖容城、归义两县。赵宋立国后继承了这一政治遗产,在雄州拒马河与辽朝对峙。
辽朝也在拒马河之北重置归义、容城两县,侨借涿州新城为治所。于是在拒马河两岸出现了两个归义县、两个容城县。河北岸的容城县与归义县归辽朝实际控制,河南岸的容城县与归义县归宋朝实际控制。但双方都宣称对完整的容城县与归义县拥有主权,有点“燕云只有一个容城县、一个归义县;拒马河两岸同属容城、归义”的意思。
宋辽相互征伐多年,一方要北伐,收复燕云故土;一方要南征,抢回雄州失地、进而问鼎中原,各有胜负,相峙不下,最后双方终于意识到和平的重要性,遂于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订立“澶渊之盟”,以拒马河为界,河之北疆土归辽朝,河之南疆土归宋朝。同时承认既成事实,将拒马河两边划为缓冲区,默认为“两属地”。南岸“两属地”的范围,大致为拒马河以南、雄州城以北宽约四十余里的狭长地带。北岸“两属地”的情况,由于史料匮乏,今人了解极有限,想来应该是涿州新城以南、拒马河以北的狭长地带。
生活在“两属地”的“两属户”,需要同时向宋朝与辽朝纳税(宋太宗已蠲免了雄州“两属户”的赋税,后来宋政府考虑到“两属户”如果只向辽朝输税,久之恐怕只会对大辽产生国家认同,于是又象征性地向“两属户”征收“马椿火牛草”),并为两边政府服差役,所以又称“两输户”。
◎ 宋代刘履中《田畯醉归图》
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宋政府对拒马河南岸的“两属户”做出种种限制,比如禁止他们与辽人结婚;剥夺他们与赵氏宗室联姻的权利;不准他们私自出本州界,违者判处徒刑。辽政府对“两属户”的政策不详,想来应该差不多。
也许我们可以想象:“两属户”要缴纳双重赋税,服两份差役,人身自由又受到诸多限制,他们的生活状态一定很差劲吧?一定有许多人想努力摆脱“两属户”的身份吧?然而,事实与我们的想象恰恰相反,雄州“两属户”的生活条件相当不错,“两属户”人口也迅速增加——这说明很多人愿意成为“两属户”。
这是为什么呢?原来“两属地”的性质使得当地的政府与治理形成了一种比较奇特的竞争性。什么意思呢?我们先来看一个例子:宋徽宗时,雄州发生灾荒,“两属户”请求雄州政府蠲免税收,雄州政府没有答应。邻近的瀛州太守王汉之得知后,将雄州官员痛骂了一番:“雄州规小利,失大体。万一契丹蠲之,为朝廷羞。”这个故事透露出一个信息:宋政府与辽政府在“两属地”是暗暗较劲儿的——看谁对“两属户”表现得更优恤。“两属地”发生了灾荒,一方政府宣布蠲免赋税,另一方政府如果没有跟上,就会觉得羞耻,会让“两属户”失望,也会被对方政府取笑。
因此,宋辽政府对“两属地”居民的赈恤通常都是争先恐后的。如熙宁九年(1076)三月,雄州政府向朝廷报告:“全属南与两属人户并缘边州军,累值灾伤,物价腾踊,民甚饥窘。乞拨军粮二三万石与常平谷,减价,以日计口数,粜与归信(宋境的归义县后更名为归信县)、容城两县全属南及两属人户。”朝廷立即批准了雄州政府的请求,下诏拨军粮三万石及常平仓储粮、封桩银给雄州政府支配,减价粜给容城县、归义县的全体居民,包括“全属南户”与“两属户”。
同年下半年,辽朝政府也宣布赈济“两属户”。宋朝得悉这一消息后,给沿边政府下发一道批示:“北人忽尔逾常,饭恤两属之民,意必别有所在。可严责雄州及缘边安抚司,委刺事人钩测其端以闻。”要求雄州等沿边政府密切留意辽朝政府的举动,千万不要让辽政府抢走民心。
次年,即熙宁十年(1077),雄州政府发现辽政府召集“两属地”五十八村的首领,以及逃移归业的“两属户”一百五十四户,宣布给予赈贷。雄州政府一面致信辽朝涿州政府,抗议“官吏赈贷”。一面火速报告朝廷。宋廷批示:“雄州体量上件所贷民户,如委阙食,相度具当如何赈济以闻。”随后,雄州政府免掉了“两属户”的赋税,并向他们“赈济米豆”。
◎ 宋代赵伯骕《番骑猎归图》
正是因为宋辽两朝对“两属地”的治理存在这种奇特的竞争性,雄州政府偶尔拒绝蠲免“两属户”税收,才会被瀛州太守王汉之视为是“规小利,失大体”“为朝廷羞”的蠢事。
雄州“两属地”的政治竞争性,不单表现为两边政府竞相赈恤“两属户”,而且,当一边政府过度役使“两属户”、导致当地社会秩序受到破坏时,另一边的政府还会致函对方,表达抗议。如熙宁九年,辽朝政府在“两属地”的费家庄六村抽壮丁六十人,置弓箭手。雄州政府即“移文涿州诘问”。
还有一次,由于“辽人刺两属民为兵,民不堪其辱”,许多居民都弃家投奔雄州城,“有大姓举族南徙,慕而来者至二万”。当时的雄州太守张利一马上发粮赈恤难民,同时移牒诘问涿州,自此之后,辽人遂“不敢复刺”雄州“两属户”服兵役。
于是我们可以发现,“两属地”的政治竞争性,让“两属户”多了一项选择权——尽管他们不能如同现代民主制下的公民那样用手投票选举政府(民主选举制实际上就是一种竞争性政治,西方政党政治中,政党为讨好选民,往往都会承诺减税、增加福利,以致在福利国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却可以“用脚投票”选择政府。当辽朝政府虐待他们时,他们就选择投奔宋朝政府。反之亦然。
来看一个例子吧。元丰二年(1079)三月,“雄州两属户避北界差夫及科柱木修琢州城,各携家属来,近本州并关城居止”。神宗指示说:“两属户避役逃移,不免失所,其给口食赈恤。候北界移役少息,谕令复业。”
这时候,辽朝琢州也致函宋朝雄州,表达抗议:“南界县官以兵马遮约,不令应役,请速遣回。”雄州政府既没有依辽朝政府的要求即刻遣返难民——这么做显然不合人道主义;也没有将这些难民纳为全属南居民——这么做将造成宋辽关系的紧张化。而是根据枢密院的指令,采取折中做法:出榜安慰逃难的“两属户”:“不可远弃家产,候北界差科稍息,有人招呼,各归复业。”
一千年前,宋辽两朝在订立和平协约之后,承认现状,将边境一部分地带划为“两属地”,由此形成了一种竞争性的治理秩序,这种竞争性的治理让“两属户”获益,因此“两属户”才会越来越多。宋人(当然也包括辽人)表现出来的政治智慧,我觉得不差于现代欧美国家在边境设立“共管地”的务实做法。
唐宋时期发生的“罢市”
我曾经以为“罢市”之类的剧烈抗争,是进入近代资本主义社会之后才出现的新鲜事物。实则是,中国早在先秦,《管子》中已有“罢市”的记录,不过这里的“罢市”乃是指停止经营,并未包含商民以此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意义。但商民出于抗争之目的而发起的罢市,至迟在唐代后期就开始出现了。
“安史之乱”后,唐德宗年间,朝廷由于长年与藩镇交兵,国库日渐空虚,以致连军费都快掏不出来了。怎么办?当时的宰相卢杞与度支使(财政部长)赵赞等人一合计,觉得“货泉所聚,在于富商”,那些富商太有钱了,现在国家有难,不找他们找谁?于是乎,大唐的官府派出京兆尹、长安尉等官,带人去找长安的商人,名义上叫作“借钱”,实际上就是抢劫。史书便是将这次“借钱”比拟为“抢劫”:“京师嚣然,如被盗贼”。大唐官员公然“搜人财货”,哪个敢说半个“不”,便抓起来拷打,有人因为“不胜鞭笞,乃至自缢”。一番搜刮下来,官府总共才“借”到八十八万贯,远未达到预期的目标——可见唐时长安的商人实在不怎么富有——官府又要求凡典当交易、粟麦粜卖,必须缴纳税率为25%的附加税。
面对官府的这般盘剥,自缢自然是没有什么用的,长安的商家终于做出了集体性的抗争——全城罢市,还“相率千万众邀宰相于道诉之”,将宰相卢杞卢大人请到路上控诉,卢杞控制不住局面,只好“疾驱而归”。事情最后惊动了皇帝,德宗迫于民间压力,不得不下诏制止官府的“借钱”、加税。
北宋初年,京师汴梁也发生过一次罢市,罢市的原因还是官府的勒索。宋时,官府要向商铺采购“官物”,有些商人因为贪图官钱,便在跟官府交易的时候报高价钱,当然,这个虚报的价钱也不可能高到诸如“一盏吊灯1200万”的天价,但毕竟违反了当时的法规。有个叫作史珪的马步军都军头(类似于刑警队长),品性“粗暴无识,妄恣威福”,暗中叫人到市场上调查,记下那些跟官府有过交易的商铺,然后上门抓人,说他们“欺罔官钱”,要么接受罚款,要么送上衙门。汴梁商人忍无可忍,发起罢市,“廛市之间,列肆尽闭”。宋太祖得悉此事,下了一道诏书,表明朝廷对之前曾有虚报价钱行为的商家,将既往不咎,“特与免罪,不许论讼,如是有人更敢言告,以其罪罪之”。总算堵住了史珪之流的生财之道。
◎ 明代仇英本《清明上河图》上的市集
北宋末年的徽宗朝,这是宋代比较昏暗的时期,长安也罢市了。其时得宠的宦官童贯宣抚陕西,有“便宜行事”之权,他看到长安物价腾贵、钱币贬值,便有心要平抑物价,“欲力平之”——以我们的经验,大概可以判断童贯这么做是为了捞取政绩。下面掌管财政、赋税、贸易的官员(计司)“承望风旨”,觉得这是讨好童大人的大好机会,于是主动出来降服物价。但他们又没有学过经济学,只知道迷信权力的力量,想出来的招数是出台规定,要求各商铺“取市价率减什四”,即一律降价40%,“违者重置于法”。结果,“民至罢市”。
◎ 南宋佚名《西湖清趣图》上的临安市井
作为商民表达利益诉求之行动的罢市出现在唐宋之际,我不认为是偶然的历史现象,从中我们可以找出一正一反两大历史成因。
“正”的因素是市民阶层的形成、商人力量的增长。唐代在“安史之乱”以后,束缚市场发育的坊市制逐渐瓦解,开始生成市民阶层。到了宋代,市民——“坊郭户”列为法定户名,预示着市民阶层已成为一个独立的群体亮相历史舞台,而且,商品经济的发达也促使宋代的商人力量不断成长,作为商人组织的行会便是出现于唐而壮大于宋。唐宋时期的行会又叫作“团行”,“市肆谓之团行者,盖因官府回买而立此名,不以物之大小,皆置为团行”。上面几次罢市的具体动员、组织过程,史料语焉不清,不过我想,团行应该在其中发挥了发起或联结的作用。
“反”的因素是官府或官员对商民的压迫。不管是中唐的长安罢市,还是北宋初年的汴梁罢市、北宋末年的长安罢市,其直接的诱因都是因为商人不堪忍受权力的勒索或压制。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在传统社会,尽管已经出现了相当活跃的商品经济、不断壮大的商人群体、涵盖各行业的行会组织,不过社会结构还是表现为国家权力独大的结构,商人许多时候难免沦为权力盘剥的对象。倘若商民力量弱小而分散,也就罢了,受了盘剥大概只能忍气吞声;但唐宋之际,市民阶层、商人群体毕竟已经成长起来,并且有了联合彼此的行会组织,当他们受到难以容忍的压迫时,就容易采取一致的集体行动相抗争,包括罢市。
所以,对于唐宋之际的罢市,从乐观的角度,我们可以发现社会进步的因素,那就是商民组织能力与利益表达意识的成长。但如果换一个稍为悲观的角度,则会看到那些阻碍社会进步的因素——权力的独大与官府的强制。从这个思路出发,官府对付罢市现象,大概也有两种法子。
一种是,无视社会进步的因素,迷信权力的力量,立法严禁商民罢市。比如清代,对“借事聚众、罢市、罢考、殴官等事”,都立法严禁、严惩,按照《大清律例》,“纠众罢市辱官者”,“俱照光棍例治罪”。但有清一代,罢市、罢工都时有发生,禁而不绝。
另一种法子是,正视社会进步的因素,给予已经成长起来的商人组织、市民组织更加理性的利益表达、利益谈判渠道。毕竟,对于商民而言,罢市虽说是为了维护商人群体的利益,但罢市的过程却是自我损失的过程,若非万不得已,谁愿意跟自己过不去?
宋朝书展:免费观书,茶酒招待
无意间发现,国内几个重要的书展,时间都集中在盛夏时节,如香港书展通常都在7月份开幕,上海书展基本上都是选择8月份举行,广州南国书香节的开幕日为每年8月的第三个星期五,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则是9月份开展。我不知道这样的时间安排是出于巧合,还是有意向兴起于宋代的“图书展览会”致敬。
什么?宋代也有图书展览会吗?是的。只不过那时候不叫“书展”,而是叫作“曝书会”。所谓“曝书”,顾名思义,就是将书籍搬出来晾晒。以前,不管是公家藏书,还是私人藏书,为了除湿防霉、驱虫防蛀,每年农历七月初七前后都要曝书,汉代的生活指南书《四民月令》已有曝书活动的记载:七月七日,“曝经书及衣裳,习俗然也”。这种曝书的习俗一直延续到宋代,北宋的司马光是一位大藏书家,在自家园林“独乐园”中修建了一间“读书堂”,藏书一万余卷。这么多的藏书都保存得非常好,如同新书,原因就是司马光懂得曝书:“司马温公独乐园之读书堂,文史万余卷,而公晨夕所常阅者,虽累数十年,皆新若手未触者。尝谓其子公休曰:贾竖藏货贝,儒家惟此耳,然当知宝惜!吾每岁以上伏及重阳间,视天气晴明日,即设几案于当日所,侧群书其上,以曝其脑。所以年月虽深,终不损动。”
但是,这类曝书活动只不过是藏书史上的小枝末节而已,自然不值得我们专门写文章来介绍它。还好,宋朝人的曝书习俗出现了一个历史性的变迁:从技术性的曝书发展出制度性的“曝书会”。会,即文人学士的聚会。曝书会,就是由曝书活动引发出来的文人雅集。原来,宋朝的皇家图书馆(秘书省。准确地说,是国家图书馆)在曝书期间,晾晒的藏书都对词臣学士开放,词臣学士都可以到曝书之所,观摩皇家藏书及其他珍贵藏品,一饱眼福。皇室又准备了茶水果品款待观书的词臣学士,为他们摆酒设宴。可以说,宋朝的曝书会,出于防霉防蛀之需的“曝书”已不是活动的重点,让词臣学士有机会一览皇家藏书的“会”才是其意义之所在。这样的曝书会,显然就有点像“图书展览会”了。
宋朝的“图书展览会”也并非只于七月初七举行一天,而是持续两三个月之长。北宋时,“秘省所藏书画,岁一曝之,自五月一日始,至八月罢”,皇家“书展”的时间长达三个月;南宋绍兴年间,秘书省言:“本省年例人夏曝晒书籍,自五月一日为始,至七月一日止。”则可知南宋的曝书会是持续两个月。我们阅读这些文献记载,可不要被“曝”“曝晒”之类的字眼迷糊了眼睛,以为史料是说图书要晾晒两三个月。其实,文献告诉我们的真实信息是,宋朝的“图书展览会”通常从五月初一开幕,持续至七月或八月。
◎ 宋版书
根据宋人的记述,我们还可以了解到宋朝曝书会的诸多细节:“秘阁下设方桌,列御书图画。东壁第一行古器,第二、第三行图画,第四行名贤墨迹,西壁亦如之;东南壁设祖宗御书,西南壁亦如之。御屏后设古器琴砚。道山尚堂并后轩、著庭皆设图画。开经史子集库、续搜访库,分吏人守视。早食五品,午会茶果,晚食七品。分送书籍《太平广记》《春秋左氏传》各一部;《秘阁》《石渠碑》二本,不至者亦送。”
也就是说,宋朝“图书展览会”展出的不仅仅是藏书,还有古器、琴、砚、图画等皇家名贵藏品,所有的展品都分门别类,陈列有序;同时开放皇家藏书库,允许参加曝书会的人入内观览。皇家还免费提供早点、午点与晚餐,以示对国家优秀学者的优抚。所有与会之人都获赠朝廷刊印的《太平广记》《春秋左氏传》各一部。有资格与会但因故未能参加的官员,也可以获赠《秘阁》《石渠碑》二本。
◎ 宋代《景德四图》中的《太清观书图》
当然,跟现在的书展几乎不设门槛(一般只收门票)有些不一样,宋朝的“图书展览会”并不是完全开放的,它一般只允许翰林学士、台谏官、馆职、中书舍人与给事中等大学者参加。但尽管如此,这种有限的开放还是突破了皇家藏书的封闭性,让一部分学者有机会接触到珍贵的皇家藏书。今天我们去读宋诗,会发现不少宋朝诗人都用诗歌描述了他们翻阅皇家藏书与藏品的收获,如苏轼有诗写道:“三馆曝书防蠹毁,得见《来禽》与《青李》。”说的就是他在曝书会上读到王羲之《青李来禽帖》时的惊喜之情,归家之后还回味无穷:“归来妙意独追求,坐想蓬山二十秋。”
◎ 宋代萧照《柳堂读书图》
梅尧臣的长诗《二十四日江邻几邀观三馆书画录其所见》也是讲述他参加曝书会、得见“世间难有古画笔”的难忘情景:“五月秘府始曝书,一日江君来约予。世间难有古画笔,可往共观临石渠。我时跨马冒热去,开厨发匣鸣钥鱼。羲献墨迹十一卷,水玉作轴光疏疏。最奇小楷乐毅论,永和题尾付官奴。又看四本绝品画,戴嵩吴牛望青芜。李成寒林树半枯,黄荃工妙白兔图。不知名姓貌人物,二公对弈旁观俱。黄金错镂为投壶,粉障复画一病夫。后有女子执巾裾,床前红毯平围炉。床上二姝展氍毹,绕床屏风山有无。画中见画三重铺,此幅巧甚意思殊。孰真孰假丹青模,世事若此还可吁。”设想一下,如果让马未都零距离观摩、摩挲故宫博物馆的所有藏品,他也一定激动不已。
除了皇家的“图书展览会”,宋朝的私人藏书家亦在夏季举行曝书会。这类民间的曝书会通常也是开放式的,也会预备茶品水酒招呼前来观摩藏书的朋友,以书会友,诗酒唱酬。北宋学者宋敏求也是一位藏书家,家有藏书三万余卷,曾多次主持曝书会,观者如云。当时许多文人学者为方便向宋敏求借阅图书,纷纷搬到宋家附近居住,导致那一带的房租猛涨了一倍:“(宋敏求)居春明坊时,士大夫喜读书者多居其侧,以便于借置故也。当时春明坊宅子比他处僦值常高一倍。”
不管是皇家“书展”,还是私人曝书会,都是非商业性质的“图书展览会”。那么宋代有没有商业性的“图书展销会”呢?也有。
北宋开封的大相国寺就是一处图书展销中心,“相国寺每月五次开放万姓交易。……殿后资圣门前,皆书籍、玩好、图画。”大相国寺的图书展销,每月举办五次。南宋绍兴府的开元寺,也有一个图书展销区,开展时间为每年的元宵节:“岁正月几望,为灯市。傍十数郡及海外商贾皆集,玉帛、犀、名香珍药、组绣、髹藤之器,山积云委,眩耀人目,法书、名画、钟鼎、彝器、玩好奇物,亦间出焉。”绍兴府每年元宵节都要在开元寺举办大型的商品展销会,其中包括图书展销。这是以图书零售为主的展销会,有点类似于香港书展、广州的南国书香节。
福建路的建阳县是南宋时期的全国刻书业中心,称“图书之府”,每个月都有定期的书市(图书展销会):“书市在崇化里,比屋皆鬻书籍,天下客商贩者如织,每月以一、六日集。”这是以图书批发为主要功能的“书展”,有点像上海书展与北京书展。
各类“书展”在宋朝涌现,实际上就是宋代文教事业高度发达的体现。王国维先生说:“天水一朝人智之活动与文化之多方面,前之汉唐,后之元明,皆所不逮也。”陈寅恪先生说:“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后渐衰微,终必复振。”宋朝兴起的“书展”,可为王、陈二位的论断作一生动注脚。
他们的另一个身份,你知道吗?
蔡京是福利制度推手
历史上许多名人,都有着双重身份。看过《水浒传》的朋友应该知道,高俅是宋朝的太尉,又是一名高技能的蹴鞠运动员。宋徽宗既是皇帝,又是艺术造诣很高的书画家。不过下面这位宋朝人,他的另一个身份你未必就晓得了——他是蔡京,宋徽宗朝的宰相,或者干脆说,就是一奸相吧,私生活奢靡,执政误国,同时他也是著名的书法家,据说“宋体字”就是他创造的,这些你应该知道了,不过你知不知道蔡京还是北宋国家福利制度的最重要推动者呢?无数贫苦的宋朝平民都曾从蔡京的福利政策中受惠。
蔡京执政之时,正是北宋的福利政策全面铺开之期。来看史书怎么说:“崇宁初,蔡京当国,置居养院、安济坊。(居养院)给常平米,厚至数倍,差官卒充使令,置火头,具饮膳,给以衲衣絮被。州县奉行过当,或具帷帐,顾乳母、女使,縻费无艺,不免率敛,贫者乐而富者扰矣。三年,又置漏泽园。初,神宗诏:‘开封府界僧寺旅寄棺柩,贫不能葬,令畿县各度官不毛地三五顷,听人安厝,命僧主之。葬及三千人以上,度僧一人,三年与紫衣;有紫衣与师号,更使领事三年,愿复领者听之。’至是,蔡京推广为园,置籍,瘗人并深三尺,毋令暴露,监司巡历检察。安济坊亦募僧主之,三年医愈千人,赐紫衣、祠部牒各一道。医者人给手历,以书所治痊失,岁终考其数为殿最(考核指标)。诸城、寨、镇、市,户及千以上有知监者,依各县增置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道路遇寒僵仆之人及无衣乞者,许送近便居养院,给钱米救济。孤贫小儿可教者,令入小学听读,其衣襕于常平头子钱内给造,仍免入斋之用。遗弃小儿,顾人乳养,仍听宫观、寺院养为童行(未领度牒的少年出家人)。宣和二年,诏:‘居养、安济、漏泽可参考元丰旧法,裁立中制。应居养之日给秔米或粟米一升,钱十文省,十一月至正月加柴炭,五文省,小儿减半。安济坊钱米依居养法,医药如旧制。漏泽园除葬埋依见行条法外,应资给,若斋醮等事悉罢。’”(《宋史·食货志》)
蔡京推动建立的国家福利制度包括三个系统:一为居养院,是政府设立的福利收养院,收养孤苦无依的老人、孤儿、弃婴、流浪乞丐、残疾人,被收养的孤儿还将获得免费的基础教育;二是安济坊,是福利医院,免费收治穷苦的病人;三是漏泽园,即福利公墓。这三个福利体系,基本上涵盖了对穷人“从摇篮到坟墓”的救济。按照蔡京的规划,天下各州县及规模略大的城寨市镇,都必须设立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以救济无法自存之人。
宋王朝的福利政策当然不是蔡京首创,蔡京执政之前,北宋已建立了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不过,这些福利机构却是在蔡京的推动下才全面展开的,当时甚至发生了“州县奉行过当”的“福利病”。而当蔡京罢相之后,北宋的福利制度则出现明显的收缩。可以说,极力发展国家福利确实是蔡京的执政偏好。
◎ 蔡京《环翠图》
《水浒传》中的蔡京无疑是一名老奸巨滑之徒,历史上,蔡京也是被列为北宋“六贼”之首。不过,我们今天评价历史人物,大可不必因人废政,明末的顾炎武便说:“漏泽园之设,起于蔡京,不可以其人而废其法。”了解蔡京作为北宋福利制度重要推动者的另一个身份,可以让我们发现一个更为立体的蔡京形象。
苏轼是一位工程师
蔡京二十六岁在杭州钱塘县当县尉(相当于县警察局局长)时,他的上司杭州通判(相当于州议长兼副州长)正是三十七岁的苏轼。蔡京的父亲蔡准是苏轼的好朋友,二人多有诗酒唱酬。小蔡呢,则跟着大苏一起学习唐代徐浩的书法。你知道,苏轼也是一名具有多重身份的宋代名士,既是政治家、学者、蜀党领袖,又是大书法家(造诣不让蔡京)、美食家、大诗人,不过我们未必知道苏轼的另一个身份——他还是一名充满奇思妙想的工程师。
苏轼后来在徐州、杭州、惠州任行政长官(知州)时,都有大兴水利的惠政,在三地均留下一条“苏堤”。可见苏轼对水利工程的建造,既有热情,也很在行。苏轼晚年在惠州为官,还协助朋友修建了广州城的自来水供水系统。你没听错,宋代广州已经建成自来水供水系统,它的设计师就是苏轼苏大学士。今天的广州博物馆,还陈列着宋代广州城自来水装置的模型。
◎ 明代张路《苏轼回翰林院图》
时为北宋绍圣年间,新党执政,作为旧党领袖的苏轼失势,被贬岭南惠州。他听人说起,“广州一城人,好饮咸苦水,春夏疾疫时,所损多矣。”恰好知广州的王敏仲是他朋友,苏轼便给王知州写信,提出一个解决饮水难的方案:蒲涧山(即白云山)有泉,可在“岩下作大石槽,以五管大竹续处,以麻缠之,漆涂之,随地高下,直入城中。又为一大石槽以受之,又以五管分引,散流城中,为小石槽以便汲者”。以凿空的竹管为自来水管,引白云山泉水入城。
王敏仲根据苏轼的提议与设计,真的将这个供水系统给建起来了。苏轼又向他提了一个更细致的建议:“闻遂作管引蒲涧水甚善。每竿上,须钻一小眼,如绿豆大,以小竹针窒之,以验通塞。”为什么要在每根竹管上钻一个小孔,然后又塞住?是为了方便日后检查哪一根竹管堵塞:“道远,日久,无不塞之理。若无以验之,则一竿之塞,辄累百竿矣。”有了这些小孔,发现水管堵塞之后,只要拔掉各节小孔的小竹针,看哪处小孔不出水,便可马上判断是哪一节竹管堵住,更换那根竹管就行了,不会累及整个供水网络。
苏轼又建议,广州政府可以在珠江上游的循州购置一部分良田放租,作为养护供水网的基金,“岁可得租课五七千者,令岁买大筋竹万竿,作筏下广州,以备不住抽换”。还可以在广州城中建一批公租房,“日掠二百”贯房租,“以备抽换之费”,同时也用于“专差兵匠数人,巡觑修葺”。看看,苏轼这个方案,设计多么周全,也极具操作性。
凭着广州城自来水工程的设计者身份,苏轼便可当之无愧地被称为工程师。昔日林语堂先生著《苏东坡传》,称“苏东坡是个秉性难改的乐天派,是悲天悯人的道德家,是黎民百姓的好朋友,是散文作家,是新派的画家,是伟大的书法家,是酿酒的实验者,是工程师,是假道学的反对派,是瑜伽术的修炼者,是佛教徒,是士大夫,是皇帝的秘书,是饮酒成瘾者,是心肠慈悲的法官,是政治上的坚持己见者,是月下的漫步者,是诗人,是生性诙谐爱开玩笑的人。”林语堂果然是苏东坡的隔代知音,不忘记将苏轼的工程师身份列了出来。
辛弃疾是一名剑客
苏轼的词,开宋词豪放派之宗,执豪放词之牛耳。与苏词并列于文学史的是南宋的辛弃疾词,世称“苏辛词”。说起诗人辛弃疾,他也有另一个鲜为人知的身份:武功高强甚至有点心狠手辣的大剑客。吹嘘“十五好剑术”的李白肯定不是他的对手。
辛弃疾在他的词中说:“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这可不是书生的纸上谈兵,而是一名剑客在抚剑感慨刀光剑影的往事。
辛弃疾出生在济南府,少年时,济南已沦入金国之手,他的祖父也在金朝为官。但辛弃疾要效忠的国家是大宋,不是大金。
绍兴三十一年(1161),金主完颜亮攻宋,后方中原故土的宋朝遗民趁机发动起义。二十二岁的辛弃疾也拉了一支二千余人的队伍,加入耿京领导的山东义军。与辛弃疾一块加入耿京义军的还有一名叫作义端的僧人,是辛弃疾的朋友。但这个义端突然叛变,“窃印以逃”,这事拖累了辛弃疾,耿京“大怒,欲杀弃疾”。辛弃疾淡定地说:“给我三天时间。”他料定义端必投奔金帅,“急追获之”,一剑砍下义端的脑袋(可见辛弃疾武功与胆识都有过人之处),提回来见耿京,由此受到耿京的器重。
次年,即绍兴三十二年,辛弃疾受耿京委派,潜回南方的宋朝,拜见宋高宗,“奉表归宋”。高宗大喜,授予辛弃疾“承务郎、天平节度掌书记”之职,又封耿京为天平军节度使,让辛弃疾带委任状潜回金国,召耿京归宋。但辛弃疾回到山东时,却得悉一个晴天霹雳一般的消息:耿京已被叛将张安国杀害!张安国带着耿京人头投奔金营去了!
这这这,如何是好?辛弃疾对众将说:“我缘主帅来归朝,不期事变,何以复命?”竟率领五十名勇士,直闯敌营。其时张安国正在金营“与金将酣饮”,辛弃疾突然闯入,于混战中生擒张安国,“缚之以归,金将追之不及”。然后,辛弃疾押着张安国,一路闯关南下,抵达南宋杭州。时辛弃疾方二十三岁。
南宋人洪迈写了一篇《稼轩记》,形容辛弃疾的神勇:“赤手领五十骑,缚取于五万众中,如挟狡兔。束马衔枚,间关西走淮,至通昼夜不粒食。壮声英概,懦士为之兴起,圣天子一见三叹息。”关羽之勇,也不外乎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