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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1)

作者:高昌 当前章节:1544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05:22

第二十四章与何其芳的争执1958年5月,公木在《人民文学》发表了一篇《诗歌底下乡上山问题》。他没有想到,这篇文章却惹急了何其芳先生。

据公木在事隔30多年后回忆,何其芳先生当时很不高兴,说他“岂有此理”。这是因为,他在这篇谈诗歌下乡上山问题的文章中举例子时,说了何先生“反对或怀疑”过“歌谣体的新诗”这样的话。

公木这番话引起何其芳先生的激烈反应。他认为公木这是“凭空给我加了一顶反对或怀疑歌谣体的新诗的帽子。这种无稽之谈应该辩明一下,其中有些真正分歧之处也可以提出来讨论。”

何其芳为此于1958年6月10日晨4时为《处女地》杂志著文《关于新诗的百花齐放问题》加以反驳和讨论。他说有同志问他在什么时候反对过民歌体的新诗?何先生说自己从来没有反对过。于是那位同志告诉他,那年五月号的《人民文学》上,公木有一篇谈诗歌的文章,说他“反对或怀疑”过“歌谣体的新诗”。

何先生为了证实自己并没有“反对或怀疑”过“歌谣体的新诗”的“记忆可靠与否”,他说“翻出我一九五零年写的《话说新诗》,一九五四年写的《关于现代格律诗》来看了一下,我记得这两篇文章直接谈到过这个问题。结果证明我并没有记错。在《话说新诗》里,我说民歌体比五七言诗的限制小一些,可能有发展的前途,因而可能成为新诗的一种重要形式,并且认为说书、大鼓、快板等民间韵文,对于农民群众和文化水平比较低的群众是一些很可利用的形式,写得好也就是诗。在《关于现代格律诗》里,我再一次肯定突破了五七言诗的宇数整齐的民歌体可以作为新诗的体裁专一而存在,并且认为在文化水平不高的群众中间,民歌体和其他民间韵文形式完全可能比现代格律诗更容易被接受。这样的意见是不能叫作‘反对’,也不能叫作‘怀疑’的。”

何先生在这里换了一个概念,他说自己在这两篇文章中没有“反对”和“怀疑”过民歌体,但是并没有说自己在这两篇文章之前和之后的文章和谈话中是什么态度。

公木在延安鲁艺“抗战资料室”专门搞民间文学工作,和何其芳一起工作过,两人还共同编选了著名的《陕北民歌选》,何先生对民歌和歌谣体新诗的态度,公木应该是有印象的。但他将这种印象写进文章中去的时候,并不一定就是由何先生所举的《话说新诗》《关于现代格律诗》这两篇文章而来。

当然,公木的这种说法也可能来自日常接触交流,没有文字上的证据可以证明。而且,也的确可能存在记忆上的偏差。不过,诗人食指(郭路生)前些年也曾在一篇访谈录里回忆,“何其芳不喜欢民歌”。他说:“我还到何其芳那儿找了很多民歌,何其芳不喜欢民歌,都让我拿走,我背了这么一摞子民歌到农村去看。所以我后来在乡下写了一些民歌体的诗歌,比如《窗花》:‘地主窗上冰花在/俺家糊纸花不开/红纸巧手细剪裁/一朵窗花剪下来//太阳一出乐开怀/温暖穷人心里揣/地主窗上冰花败/俺家窗花向阳开。’”食指在上中学的时候,曾在他的同学、何其芳的女儿何京颉的带领下,去拜访过何其芳,何其芳向他讲解过诗歌的格律,成为他的启蒙老师。所以他这一段话,从一个侧面可以证明,公木的说法也是有一定根据的,并不一定就是凭空“虚构”出来的“无稽之谈”。

公木认为“我们今天的新诗‘还没有走出知识分子底圈子’”,因而认为“每个诗人都必须学会歌谣体,必须大力写作歌谣体的新诗”,文章中有这么几句话:

陕西的王老九,内蒙古的琶杰,创作出了多少热情洋溢的诗篇?歌唱领袖,歌唱前生活,都得心应手,毫无滞碍。为什么他们就不曾感到歌谣体的“局限性”呢?所以,实际起“局限”作用的,只是诗人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而不是“歌谣体”,真正需要突破的,只是诗人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而不是“歌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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