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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6)

作者:高昌 当前章节:1828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05:22

邵荃麟首先发言:今天的会是整风的会,是整风中解决党内团结问题的会,通过辨清是非解决党内矛盾的会,不是斗争会,会的目的是要达到党内新的团结。前年的党组扩大会议后,向中央写了报告,认为丁陈是反党小集团,经过去年几个月的调查,肯定这个结论是不能成立的。我在动员大会上也讲了,这个帽子应该摘掉,但不仅是摘掉帽子的问题。当时党组处理这件事情有错误和缺点,是怎样的错误和缺点,都必须辨清是非。希望大家不要保留,畅所欲言,对过去看法,认为要修正的可以修正。有人提到有顾虑,应该打破,决不报复。但互相辩论是必要的,你批评我,我又批评你,只要是讲理,这不是报复。

刘白羽检讨说,在处理丁玲、陈企霞、李又然同志问题过程中,当时作协党组的具体负责人,我们是有严重的缺点和错误。在党内进行思想斗争是应该的,需要的,但斗争过火,只有斗争,没有团结,便伤害了同志,形成了无情打击,残酷的斗争,这是最沉痛的教训。从一开始提出匿名信,便形成追逼匿名信的问题,对陈企霞的隔离是错误的,党组会议两次提出陈是否会自杀,为了防止出事,雪峰提出隔离,党组做出决定,这是错误的。由“反党暗流”到“反党集团”,是运动中的重大错误。

周扬发言:我的意见与邵、刘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五五年,党外肃反,党内对丁、陈的斗争,伤害了不应该伤害的同志。肃反我参加得少,但也有责任。党内对丁、陈的批评会,我应负主要责任,参与、领导这个斗争。白羽也有责任。前年的会议对的应肯定,错的应批评,有缺点、错误、偏差、过火,没有团结,只有斗争。斗争会请示了中央,但责任在我,反映情况不对。给中央的报告是不慎重的,后来际春同志很慎重。伤害了老同志,错了一定纠正,决心搞清楚。关于团结,硬是要搞分裂,在座的人不会,有的也只是少数人。四中全会前,看法上的分歧,历史上的原因,掩盖矛盾是不行的。去年会后,在某些同志间更不团结了。开始是求团结,去年斗争,忘掉团结。现在还可以改过来。现在整风,主观主义肯定有,宗派主义是否有?可以讨论。(张僖回忆,周扬还讲了这样的话:文学方面也只有丁玲、冯雪峰、邵荃麟、刘白羽和我这么几个人,这些工作不是你们做就是我来做,看来五五年的事情是搞过了,反党小集团是不能成立的。)中国作家协会的整风运动,首先是动员群众向领导提意见。向中宣部领导提意见,最集中的是对“丁、陈反党小集团”的处理问题。1957年6月6日,作家协会党组根据中宣部部长的指示,召开党组扩大会讨论这个问题。但周扬等的讲话只是承认了一些事实,没有说明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不能使人信服。因此,在党组扩大会上提出批评意见的就集中在周扬身上。公木等人纷纷提出质问,问题越提越尖锐,态度也越激烈……(9)公木1957年6月7日在作协党组扩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发言:

大家不发言,我再提一点意见吧。1955年冬天,宣传部召开全国性的文艺界代表会议,传达丁、陈、李的问题,我以为这次传达会议开的是不对的,是错误的。传达的目的是什么呢?想不出来。是让全国各地都展开同样性质的“斗争”吗?但是在那种时机,用那种方式,进行那样一种斗争,既然害多利少,这件为了推广经验的传达就值得考虑。不仅如此,传达的内容也是不准确的,关于丁陈的内容,当时我不了解,事后听说有许多是不符合事实的,是夸大和过火的;至于关于李又然的内容,当时我就感到不对头,传达会议时,李的初步结论已经做了出来,与托派没有组织关系,已经完全明确,不是胡风分子已有甄别小组加以肯定(专案组最初还列为一般胡风分子的)。而传达内容仍然说是托派嫌疑分子、胡风分子云云。这就不知道是为什么?传达以后,我向五人小组提出过意见,五人小组给我解释,说是按照中央批准了的报告传达。这岂不是只对“报告”、对“中央的批语”负责,而不是实事求是、对真理负责?我觉得这是不妥的,其实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我听到这解释,心里不通,但也作过声明:不想群众去讲。现在,我才明白,这个会议是由中宣部召开,并由中宣部主持的。那么我的上述意见,应该向中宣部提出来。

从公木的发言,可以看出他当年那种肝火很盛的样子。他情绪激动,不免说了些很刺耳的话。作协党组扩大会从1957年6月开始,在作协二楼北侧小会议室,约二十多人参加。由于另外还有很多人为丁玲陈企霞的问题向领导提意见,也有一些人包括陈学昭等纷纷对1955年批判丁陈的发言做了否定,会议出现僵局,开不下去了,只好休会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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