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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认为,黎民百姓是父亲太祖留给他和诸王贝勒的,能爱养他们,使之逐渐富庶,这就是当臣子的最大孝顺《东华录》,天聪九年六月。。因此他要求诸王贝勒、贝子和大臣都要出资财抚养穷民和那些归附的人。他规定:固山额真、护军统领及侍卫等官凡看到穷苦百姓,要立即告知本主,给衣食,使之各得其所。对于效力军队,一贯勤劳而仍穷困的人,还有的秉质粗鲁、不善于经营还很贫乏的人,各该管牛录章京察知后,报固山额真,转告各王贝勒,要酌量拨给仆役牛马,以维持生计《清太宗实录》,卷65,65页。。遇有荒年,农业歉收,太宗令各王贝勒出粮拿到市场以平价发卖,不许囤积居奇,务使平民能得到粮食,有饭吃。有时,他还令富人拿出粮食周济穷人。崇德二年(1637年)四月,太宗“谕令殷实之家各出牲畜运米至东京(辽阳)赈济贫民”《东华录》,崇德二年四月。。他说:谁爱养有方,谁不经心抚恤,必加详察。你们诸王贝勒、贝子及各官都要加意爱养《清太宗实录》,卷65,5~8页。。太宗作了明确规定,反复指示,但这些身居显宦、家资丰饶的贵族地主并非出自本心愿意拿钱拿粮扶助穷民,当太宗“申饬之际,尚稍知加意,过此即便遗忘莫顾。”太宗常为此严厉批评他们,对情节严重者还给以处分。崇德二年(1637年)四月,一次,他斥责王贝勒大臣说:“王贝勒等聚财,积谷,牧养牲畜,岂止为一身富足?皆为子孙计耳。不知子孙果贤,纵无所遗,彼宁不能自立?子孙若不肖,虽有所遗,岂能常守!徒长骄矜,且为他人积聚耳。”《东华录》,崇德二年四月。这是“止图一家富足而已”,这种人至多“不过一村居富人”,不是“尽心国政之人”《清太宗实录》,卷62,15页。。他在另一次训谕中,又说:能“恩养”穷民,可称为“贤”,“即为勤劳国政之人”,“不然,止图一己之丰厚,不以众人为念,众人岂复有系恋尔等之心耶!”《清太宗实录》,卷65,7页。他听说诸王贝勒经常给近侍护卫赠送食品,而固山以下官员,守门兵和新近归顺的人却不给,很不满意,批评说:“你们想想!养官而不养民,养贤而不养不肖,官虽贤,岂能独立乎?”《东华录》,崇德八年六月。代善以下,诸王贝勒大臣因“吝惜”钱财,没有认真执行太宗的意旨,常常受到当众点名批评。
太宗推行富民之道,采取相应的实际措施,多少改善了被奴役的人民的某些悲惨境况,但最终不可能使他们彻底摆脱贫困。因为人剥削人的社会制度本身就决定了不同阶级的分化,因而也决定了贫富悬殊,被奴役的劳动人民不会由于得到富人的某些恩赐而发家,从根本上改善自己的经济地位。太宗作为一个封建帝王还认识不到这个问题的本质所在。到崇德六年(1641年)也就是他去世前的二年,他看到了“八旗牛录下人多贫乏”,叫户部“查明奏闻”。从中得出结论,说是牛录额真及拨什库等基层官吏饮酒过度,“不理牛录之事”《东华录》,崇德六年二月。。这只是看到了一点点表面现象,根本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太宗是站在一个统治者的立场上,从维护满蒙汉贵族地主的统治出发,来制定他的政策的。他的富民之道归根结底是富了一部分人即诸王贝勒、大臣及其与这个政权关系密切的各级官吏、地主。太宗给予他们的赏赐和他们自己敛取的钱财数以千万计。因此,他们家家“财物充足,家产丰隆”《东华录》,崇德三年七月。,蒙古贵族“皆享安乐”,以孔有德为首的投顺汉官也是“肥马华屋”《东华录》,崇德八年正月。,这些新旧权贵与处于被奴役的大多数劳动人民贫富悬殊,真正是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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