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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太宗第二次入塞,“蹂躏宣、大五旬(一旬为十天),杀掠无算。”《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卷6,“东兵入口”。其活动范围,以宣、大为中心,当在今河北西北部、山西北部,纵深几达山西中部,攻围大小城镇台堡凡五十余个。在饱掠之后,安然出口东去。尽管太宗宣布行军纪律,约束兵士,但它的目的之一,就是掠取明朝财物,使广大人民遭到严重损害。明朝的军队纪律很坏,从各地来大同的援兵包括辽兵,也给当地百姓造成了灾难。王应熊指出:“彼(指后金兵)利子女玉帛耳,田禾未损。援兵屯城西,刈禾牧马,民甚苦之。”《国榷》,卷93。太宗远行数千里再次自由入塞,向明朝显示了他的八旗将士能征惯战的威力,同时也暴露明朝在其北部再也没有一条可设防的巩固防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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