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选手
英国的对清贸易,一向是把垄断权交给东印度公司,这种特许证每二十年更换一次。一八三四年是该到更换特许证的一年,但一八三二年英国的国会作出决议,不同意延长特许证的使用时间。
东印度公司长期垄断了对清贸易,这一下就要退出舞台了。
这是有种种原因的。
首先是由于产业革命后产生的工业城市的市民获得了选举权。以前只有能缴纳十英镑以上税款的“户主”拥有世袭的选举权,这一修改意味着贵族时代的结束和工商市民时代的到来。
世袭、保守和领地的时代过去了, 自由、进取和工厂的时代取而代之。新兴的工商市民在对外贸易上也主张自由竞争。对他们来说,垄断权简直太岂有此理了。
其次,东印度公司的对清贸易效率极低,这也是取消特许证的重要原因。
东印度公司的商船一般为一千二百吨到一千三吨,航行一次在广州获得的纯利润,换算成美元平均不过三万元到四万元。而美国商人一般都用三百五十吨的小型商船,平均每只船可获得四万美元到六万美元的纯利润。其原因是东印度公司已经官僚化,头脑僵化,不能随机应变,把国家的特许当作铁饭碗。而美国商人则毫不犹豫地往有利可图的地方钻。他们把美国的农产品运往欧洲,换成西班牙银元,从印度把鸦片运到澳门,在广州装载中国的茶叶、丝绸回美国。
不能认为英国商人比美国商人笨,而是贸易机构有问题。既然如此,那就应该废除特许公司的垄断,让商人们去自由竞争。英国国会一八三二年的决议正是依据这样的判断。
过去虽说是东印度公司垄断,但所谓“个体贸易商”早已以承包的方式,在对清贸易中十分活跃。象查顿·马地臣商行和颠地商行就是这种具有代表性的商行。
东印度公司向广州派出特派委员,清朝方面称之为“大班”。东印度公司要退出对清贸易的舞台,这种公司的代表当然也就不存在了。但这并不等于是指导和监督贸易的工作不需要了,相反而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因为东印度公司拥有和大资本紧密结合的机构,现在代替它的是资本和组织都比较薄弱的个体贸易商。
因此,英国政府决定新设立驻中国商务监督一一即领事。就是说,派遣政府的代表去广州,以代替东印度公司的代表。
这不是简单的人员更换。
大班不过是公司派遣的职员。商务监督的官职虽不高,但他是正式代表国家的官吏。女皇陛下的官吏必须受到相应的待遇。
第一任商务监督是威廉·约翰·律劳卑,四十七岁,海军大校,拥有贵族的称号。
但是,从清朝方面来说,不管是东印度公司还是大英帝国,根本不理睬这种选手的更换。
贸易本来就是一种怜悯。是蛮夷之国请求进贡,怜悯远方来客仰慕天朝的可嘉的心情,因此才予以同意的,而且还要赐给对方很多物品。这就是清朝当局对通商的传统看法。
这就是所谓的中华思想。中华思想同外交的概念是根本不相容的。外交是在对等的国家之间存在的概念。根据中华唯我独尊的观点,所有的外国都是蛮夷,不是朝贡国就是附属国,跟这样的国家之间不可能有对等的外交。
英国当然想以和中国对等的地位进行交涉,缔结通商条约,一八一六年派遣阿美士德勋爵去北京就是这个目的。但是清朝当局不同意对等的交涉,并要求英国皇帝的代表
阿美士德向嘉庆皇帝行三跪九叩礼,阿美士德拒绝了这个要求,因而遭到驱逐。
这位阿美士德后来当上了印度总督,光荣隐退,律劳卑被任命为驻清商务监督时他还活着。
就连对清交涉失败的阿美士德也飞黄腾达,青云直上。律劳卑如果能使清朝同意对等交涉,一定会在青史上留下不朽的名声。
律劳卑意识到这一点,感到十分振奋。
一八三四年一月二十五日,巴麦尊[ 亦译帕麦斯顿。]外交大臣对赴清国的律劳卑作了以下的指示:
1 一到广州,即以书面通知两广总督。
2 尽可能把通商扩大到广州以外各地。
3 采取办法同北京政府直接交涉。
4 除特殊情况外,暂不同中国发生新的关系。但是,如有这种机会,要先向政府报告,等待训令。
5 除非有特殊的需要,不得把军舰开进虎门(中国认为珠江的虎门水道以北是内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