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科幻恐怖 > 《猎头游戏(出书版)》作者:[挪威]尤·奈斯博/译者:陈荣彬【完结】 > 《猎头游戏》作者:[挪威]尤·奈斯博.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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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挪威-尤·奈斯博/译者:陈荣彬 当前章节:15134 字 更新时间:2026-5-13 13:43

前方出现一个岔路口。它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我必须小心踩刹车,以免车子失控。现在能见度很低,路面湿滑,车子冲进路边树篱的概率很高,此刻我既不想见到条子,也不想扭伤脖子。

接着我就开进了乡间,一片迷雾中,四处是农田,路两边的原野起起伏伏,路面则渐渐变窄,而且更为曲折。我不得不开在一辆车身有锡格达尔厨具广告的卡车之后,轮胎溅起的水花洒在我车上,所幸下一个岔路口终于出现了,我可以开自己的路了。路面上的坑洞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多,农场则是越来越小,也越来越少。接下来我看到了第三个路口,转进一条碎石子路。在第四个路口,我开进了一片荒野之中。大雨中,低垂的树枝不断擦过车身,宛如盲人的手指在陌生人的脸上摸来摸去,想认出那人长什么样子。接下来的二十几分钟里,我用龟速前进,最后终于到了。它是这段路里我见到的第一所房子。

我戴上奥韦套头衫上的帽子,在雨中跑了起来,经过那座扩建部分盖得歪歪扭扭的谷仓。根据奥韦的说法,这都是因为屋主很小气:他是个与世隔绝的古怪农夫,叫作辛勒·欧,扩建谷仓时他没舍得花钱打地基,所以多年来那个部分不断一厘米一厘米地陷入泥土里。我自己从来没跟那该死的农夫讲过话,这种事都是奥韦在处理,但是我曾从远处看过他两三次,所以此刻我能认出农舍台阶上那个弯着腰的精瘦身影就是他,一只肥猫正用头蹭他的腿。天知道在这大雨中他怎么听得见有车子开过来。

我还没有走到台阶之前就高声搭话:“哈喽!”

他没回答。

“哈喽,欧!”我又叫了一遍,还是没回答。

我在台阶的底部停下来,在雨中等他回答。台阶上的猫往下朝我走来,而我则想到,猫不是都讨厌下雨吗?它有一双跟狄安娜一样的杏眼,靠在我身上磨蹭,仿佛我是它的老朋友。或者说,仿佛我完全是个陌生人。那农夫把他的来复枪放下来。奥韦曾跟我说过,欧实在很吝啬,所以他不愿意花钱买望远镜,而是用一把老旧来复枪上的望远镜瞄准器来看是谁来了。但是,同样也因为太吝啬了,他不会花大钱买弹药,所以我可能不会有什么危险。我想,他之所以有手持来复枪的习惯,也是因为不希望有太多访客。欧朝着栏杆外吐了一口口水。

“奇克鲁什么时候会来,布朗?”他的声音嘎吱嘎吱,像一扇没有上油的门,而且他说“奇克鲁”的时候好像把那三个字当成驱魔咒语似的。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知道我的名字,但显然不是奥韦跟他说的。

我说:“他等一会儿来。我可以把车停在谷仓里吗?”

欧又吐了一口口水。“不便宜哦。而且那也不是你的车,那是奇克鲁的。他怎么过来呢?”

我深吸了一口气。“滑雪橇啊!多少钱?”

“一天五百。”

“五……百?”

他咧嘴笑说:“你也可以停在路边,不用钱。”

我从奥韦的钞票里抽出三张两百元,走上台阶,欧早就伸出他那只皮包骨的手等着了。他把钱塞进一个鼓鼓的皮夹,又吐了一口口水。

我说:“你可以等一下再找我零钱。”

他没回话,只是用力地把门甩上,然后走进屋子。

我把车倒进谷仓里,一片漆黑中我几乎撞上装有整排铁耙子的青贮装载机

。所幸装载机连在辛勒·欧那辆梅西·弗格森牌蓝色拖拉机后面,铁耙子是被架高的。所以我没戳破车子的后挡泥板或者轮胎,只是刮到后备厢盖的边缘,及时提醒我该停下来了,否则后挡风玻璃就会被那十根铁耙子戳穿。

我把车停在拖拉机旁,将文件包拿下来,在雨中冲向小木屋。还好没有多少雨能穿透浓密的云杉林,我走进那个简陋的小木屋时惊讶地发现头发还很干。本来我想生火,但打消了这个念头。既然我采取了藏车的预防措施,生火冒烟让人知道小屋里有人恐怕不是个好主意。

直到此刻我才注意到自己有多饿。

我把奥韦的牛仔夹克挂在厨房的椅子上,在橱柜里找吃的,最后翻出一罐上次奥韦跟我来这里时带来的炖肉罐头。抽屉里面没有刀,也没有开罐器,但是我设法用格洛克手枪的枪管把铁罐的盖子敲出一个洞。我坐下来,用手指把那些又油又咸的玩意儿掏出来吃掉。

然后我凝视窗外,看着雨落在树林中以及落在小木屋和室外厕所之间的那块小小空地上。我走进卧室,把藏有鲁本斯画作的文件包放在床垫下,躺在下铺开始想事情。我没能思考太久,一定是因为那天我的体内产生了太多肾上腺素,因为当我突然睁开双眼时,才发现自己睡着了。我看看手表,下午四点。我拿出手机,发现有八通未接来电。四通是狄安娜打的,她也许想扮演贤妻的角色,而其时格雷韦可能正从她身后靠在她的肩膀上,听着她问我究竟在哪里;有三通是费迪南打的,他或许是等着我告诉他把谁的名字提报出去,或至少指示他接下来要怎么处理探路者公司的那个职位。有一个电话号码我没有立刻认出来,因为来电者已经被我从电话簿里删除了,但并没有被从我的记忆里与心里删除。在看到那个号码时,我发现了一件事: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待了三十几年,也交了许多学生时代的朋友、前女友、同事与有工作往来的伙伴,这个人际网络在Outlook里,只占到2MB的大小——而其中只有一个人是我可以信任的。一个——严格来讲——我只来往了三周的女人。嗯……一个我搞了三周的女人。一个穿着像稻草人的棕色眼睛的丹麦女人,她回话时只说是或不是,名字也只有四个字。我们俩到底谁更悲哀?

我打电话到查号台,问了一个外国的电话。挪威国内大部分的电话总机都在四点就关了,很可能是因为大部分公司的前台接待员都已经回家去了——根据统计数据,他们总是有生病的配偶需要照顾,挪威可说是世界上工时最短、医疗保健预算最高、国民请病假频率最高的国家了。霍特公司的总机人员接起了我的电话,语气自然无比。我不知道要找谁或哪个部门,只是碰碰运气。

“可以拜托你帮我转接新来的那个家伙吗?”

“新来的?”

“嗯,技术部的主管。”

“费森布尔克不算是新人了,先生。”

“对我来讲他还是。那么,费森布尔克在公司吗?”

四秒过后,我跟一个荷兰佬通上了电话——尽管已经四点零一分了,但他还在工作,而且声音听起来客气而精力充沛。

“我是阿尔发猎头公司的罗格·布朗。”这是真的。“克拉斯·格雷韦先生把你列为他的证明人。”这句是假的。

那个男人说:“嗯,”他的声音听起来没有一丁点讶异,“在与我共事过的经理人里面,克拉斯·格雷韦是最棒的一个。”

“所以你……”我起了个头。

“没错,先生,我毫无保留地推荐他。他是探路者的绝佳人选,任何公司都应该录用他。”

我顿了一下,接着改变了主意。“谢谢你,芬瑟布尔克先生。”

“是费森布尔克。不客气。”

我把电话放进裤子口袋里。不知为何,我感觉自己捅了一个娄子。

屋外的雨不停地下着,因为没什么别的事可做,我拿出鲁本斯的画,在从厨房窗户照进来的光线下仔细研究它。猎人墨勒阿革洛斯以长矛刺进野猪的胸膛,脸上是狂怒的表情。我才发现第一次看到这幅画时他就让我想起了一个人:克拉斯·格雷韦。我突然想到一件事。当然,是一个巧合,狄安娜曾跟我说过她的名字就来自一个执掌狩猎与分娩的罗马女神,女神在希腊神话里的名字则是阿耳忒弥斯。而且,就是阿耳忒弥斯派墨勒阿革洛斯去猎猪的,不是吗?我打了个哈欠,开始想象自己应该是画中的哪一个角色,直到我发现自己搞混了,事实正相反:阿耳忒弥斯派出的是那只野猪。

此时我注意到周遭有点不对劲,之前我因为太专心看画所以没注意到。我看着窗外,是声音变了——雨停了。

我把那幅画放回文件包,决定找个地方把它藏起来。我必须离开小木屋去买东西,处理一些事情,而我当然不信任辛勒·欧,他就是那种会在背后捅你一刀的家伙。

我环顾四周,注意到窗外的厕所。厕所的天花板是松散的木板搭成的。我穿越那一小块空地,心想出来之前应该把夹克穿上的。

那厕所是一个只有最简陋设备的小棚屋,四面墙是由木板搭成的,木板上的裂缝让它有了天然的通风设备。厕所里摆了一个木箱,中间锯了一个圆形的洞,上面盖着一个随便劈出来的方形木片。我从盖子上移开三个卫生纸已经用完的卷筒芯和一本封面照片是鲁内·鲁德贝里但眼睛部分已经被抠掉的杂志,然后爬上去。我踮着脚,把手伸长,想要去够横梁上的木板,一个念头在我的脑海里转了九百万次:为什么我没有长得再高一点?但我终究还是弄松了一块木板,把公文包塞进屋顶之下,然后把木板放好。我跨着站在马桶上,当我从木板之间的缝隙往外看的时候,整个人都冻结了。

外面一片死寂,只有下垂的树枝上偶有水滴滴落,发出声响。刚刚我没听见任何声音——没有细小树枝被碰断的声音,也没有脚踩在泥泞路面上的嘎吱声响,就连那只待在主人身边,与他一起站在森林边缘的狗,我也不曾听见它发出任何一声低鸣。如果我一直坐在小木屋里,就不会看见他们了,因为他们站在窗户视野的死角里。那只狗看起来满身肌肉虬结,像个被装上狗牙的拳击手,体形更小,但更为结实。容我再说一遍:我讨厌狗。克拉斯·格雷韦穿着一件迷彩纹的斗篷,戴着绿色军帽。他手里没拿武器,我只能猜测他的斗篷里面藏着什么。我觉得这里对格雷韦来讲可以说是个十全十美的地方,在这荒野里没有任何证人,毁尸灭迹对他来讲根本是小菜一碟。

主人与猛犬动作统一,好像同时遵从着一道无声的命令。

我的心脏因为恐惧而怦怦直跳,但还是忍不住入迷地看着他们动作有多快,多么悄无声息。他们从树林边缘出发,沿着小木屋的墙壁移动,然后毫不犹豫地进门,让门大开着。

我知道在格雷韦发现小木屋没有人之前我只有几秒钟的时间,他会发现椅背上的夹克,知道我就在附近。还有……妈的……那把在空炖肉罐旁边、放在料理台上的格洛克手枪。我想破了头,最后只得出这个结论:我无计可施,没有武器,没有可以逃跑的交通工具,没有应对计划,也没有时间。如果我冲出去,最多只要十秒钟,那只二十公斤重的尼德㹴犬就会追上来,我的头上也会多出一颗九毫米的铅弹头。简单来讲,我的脑袋像掉进下水道似的停摆了。就在快要陷入惊慌失措之际,我突然心念一转,生出一个我自己都难以相信的念头,只是停下来,退一步——退得“像掉进下水道似的”。

那只是一个主意,绝望时刻想出的极度恶心的主意。尽管如此,它还是有它的了不起之处:那是我唯一的脱身之计。

我一把抓起其中一个卫生纸卷筒,塞在嘴里,感觉一下嘴巴能够闭多紧。接着我拿起马桶箱,一阵恶臭迎面扑来。下方是个一点五米深的粪槽,粪便、尿液、卫生纸与流进墙内的雨水全都在里面混合成黏稠的一团。如果想把粪槽扛到森林里去倒在坑洞里,至少要两个大男人才办得到,而且那差事简直像梦魇一般。毫不夸张。奥韦跟我曾经干过一次,接下来的三个晚上我一直梦见四溢的大便。显然欧自己也不愿干这种事:那一点五米深的粪槽都快要满出来了。这种情况……正合我意,就算是尼德㹴犬也只闻得到大便味。

我把马桶箱盖顶在头上,两只手撑在洞的两边,小心地下到粪槽里。

沉入一堆屎里,感受大便挤向身体时的轻微压力让我产生了一种不真实感。我的头缩进洞口时,并没有碰到马桶箱上的圆洞。我的嗅觉应该因为已经承受不了那臭味所以暂时度假避难去了,只有泪腺在承受这种超越了极限的工作。最上面那一层是液态的,而且冰得要命,但下面其实相当温暖,也许是因为里面有许多化学作用正在进行中。我不是曾在哪里读过一篇文章吗,里面说这种粪坑里会产生甲烷这种气体?还有,如果吸入太多这种气体,人可能会死。此刻我已经可以站稳了,眼泪不断从我的双颊流下,鼻水也流个不停。我往后靠,确认那根卷筒是直挺挺朝上的,随即闭上双眼,试着放轻松,借此忍住想要呕吐的反射动作,然后小心翼翼地往下蹲。我的耳朵里塞满了大便,什么也听不见。我逼自己用卷筒呼吸,结果这方法奏效了。此时我的身子没必要继续往下了。当然,溺死在奥韦与自己的屎尿里,耳朵和口腔被粪填满是一种非常具有象征意味的死法,只不过我不想这么充满讽刺地死去。我想要活下来。

我似乎听见开门声从远处传来。

重头戏来了。

我感觉到沉重脚步带来的震动,跺脚声,然后静了下来。有肉垫的爪子的声音,是狗。马桶箱盖被打开了,我知道此刻格雷韦正盯着我看,看到我身体内,他正通过那个卫生纸卷筒的开口直看进我的内脏。我尽可能安静地呼吸,厚纸板做的卷筒已经变湿变软,我知道它很快就会起皱、裂开,然后垮下去。

我听见砰的一声。那是什么?

下一个声音就很清楚了。突然噗的一声,随后演变成嘶嘶……吱……肠子的排气声,最后渐渐变弱,为此圆满收尾的是一声舒服的呻吟声。

我心想,妈的。

错不了。几秒过后我听见东西落在水中的声音,我上仰的脸感觉到新增的重量。在这个当下,我觉得自己宁愿去死,但是那感觉并未持久。事实上还真吊诡,我从来没有这么不想活,但求生的意志也从不曾这么强烈。

呻吟声持续得更久了,显然他正在使力。绝对不能让他命中卷筒!一阵惊慌涌上我心头。我似乎无法透过卷筒吸取足够的空气。又是一声落水声。

我感到头晕,小腿的肌肉因为一直维持半蹲的姿势而疼痛。我稍稍挺直身子,脸浮出表面。我眨眨眼,发现自己正瞪着克拉斯·格雷韦毛茸茸的白屁股。而映在皮肤上的轮廓,是他的大……嗯,不只是大,应该说是巨器。虽然我怕死,但忌妒之情还是油然而生,我想到了狄安娜。就在此时此刻,我才发现,如果格雷韦没有先杀掉我,那我就会杀掉他。格雷韦站起身,光线从洞口射进来,我发现有什么事不太对劲,什么东西在流失。我闭上双眼,又让自己沉下去。我几乎快受不了那种头晕的感觉了,难道我甲烷中毒快死了?

片刻静默后,我心想,完事了吗?吸气吸到一半时,我发现突然间什么都吸不到了,空气被阻断了。本能占了上风,我开始窒息。我必须起来!我的脸浮出表面,听到砰的一声。我眨眨眼,上方一片漆黑。然后我听见沉重的脚步声,门被打开了,狗啪啪啪地走出去,门又关了起来。我把卷筒吐出来,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卷筒开口处被东西堵住了——格雷韦用来擦屁股的卫生纸。

我从粪槽里爬出来,透过木板的缝隙往外看,刚好看见格雷韦命令狗前往森林,而他自己则回到小木屋。狗朝着山顶的方向跑过去,我一直看着,直到它隐没于森林之中。就在那一刻,也许是因为我暂时松了一口气,得救的希望从我眼前闪过,所以我不自觉地哽咽了。我心想,不行,不要抱有希望,不要有所感觉,也不要被情绪干扰。去分析,拜托,布朗。快想啊,就像思考关于质数的数学问题一样,就像纵观棋局一样。好吧。格雷韦是怎么找到我的?他到底是怎么知道这里的?狄安娜连听都没听过这个地方,他从谁那里打听到的?没有答案。好吧。此刻我有什么选择?我必须逃走,而我有两个优势:快要入夜了,以及我全身上下沾满了大便,这味道就像我的保护色一样。但是我的头在痛,也越来越晕,而且我不能等天色全黑后再行动。

我沿着厕所外墙潜行,来到厕所后侧那片斜坡上。我蹲下来估算厕所与森林之间的距离。到了那里,我就可以前往谷仓,开车逃走。汽车钥匙在我的口袋里,不是吗?我伸手去掏,左边口袋里有几张纸钞、奥韦的信用卡,还有我家和他家的钥匙。我在右边口袋里摸到了手机,汽车钥匙就在下面,我松了一口气。

手机。

当然了。

基站会锁定手机信号。的确,但只能锁定某个范围,没办法确定我的具体位置,但如果挪威电信的基站发现我的手机在这里,可能的地点也不多,因为这里方圆一公里内,辛勒·欧是唯一一户人家。当然,这也意味着格雷韦在挪威电信公司的营运部门里有内应,但现在也没什么事能让我觉得意外了。我开始明白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还有,费森布尔克的语气听起来就好像是在等我的电话,这证明我的怀疑是有根据的。这一切不可能是因为我、我老婆同一个好色的荷兰佬之间的三角恋。如果我想得没错,我已经惹上了连自己都难以想象的大麻烦。

我小心地从室外厕所的侧面探出头,朝小木屋看去。窗玻璃一片漆黑,里面什么也看不见。所以说他没有把灯打开。好吧,我不能待在这里。我等到一阵风吹过树丛时才开始狂奔。七秒后,我已经跑到了森林的边缘,隐身于树后。但那七秒几乎让我筋疲力尽,我的肺部很痛,头也在抽痛,自从老爸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带我去游乐场玩之后,我还是第一次感到头那么晕。那是我九岁生日的当天,去游乐场是我的生日礼物,园里的游客除了我和老爸,只有三个用可乐瓶分享透明液体的半醉青少年。当时只有一个游乐设施是开放的,那是一台可怕的机器,功能显然就是要把小孩甩来甩去,甩到他们把棉花糖都吐出来,让父母为了安慰他们不得不再买来爆米花和汽水。为了让我玩这个机器,我爸暴躁地跟别人砍价,我不想拿自己的命来冒险,于是拒绝搭乘那摇摇晃晃的机器,但我爸坚持,还帮我系上看起来应该是用来保护我的安全带。此刻,二十五年过后,我好像来到了一个同样脏兮兮、充满超现实风格的游乐场,里面到处弥漫着尿骚味与垃圾的臭味,而我怕得要死,一直想吐。

一条溪流在我身边汩汩流淌,我拿出手机丢进去——看你怎么继续追踪我,你这该死的印第安野人。然后我跑过森林松软的地面,朝农田的方向而去。松林里已经一片漆黑,但是因为没有其他植被,我很容易就找到了林间路。不出三分钟,我就看到了农舍外面的灯光。我又继续往前跑了一小段路,以便在我跑出森林前能让谷仓大概处于我跟农舍的中间位置。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如果欧看到我这副模样,一定会要我解释清楚,接下来还会打电话给当地警察局。

我朝着谷仓的门爬过去,打开门闩,推门进去,头好痛,肺也好痛。我在一片漆黑中眨眼,几乎看不见车子与拖拉机在哪里。甲烷对人体到底有什么影响?我会瞎吗?甲烷,甲醇,这两者一定有什么关联。

我听到身后传来喘气声,还有动物肉掌踏地、几乎无法察觉的轻柔声响,然后那声音又消失了。我已经知道那是什么,但来不及转身。它跳了起来。一切都静止了,就连我的心跳也停了。下一刻我往前跌倒,我不知道尼德㹴犬是否可以跳起来用利牙咬住中等个头的篮球手的脖子,只不过,也许我已经提过了,我不是个篮球手。所以,当剧痛传入我的大脑时,我向前跌去。狗爪抓伤了我的背,我听见肉被撕裂的声音,还有骨头被咬得嘎吱作响的声音。我的骨头。我试着要抓住那只畜生,但我的手脚不听使唤,仿佛脖子被利齿咬住后,脑部信息的传输也出了问题,脑部的命令就是无法往下传递。我肚子贴地趴着,连满口木屑也吐不出来。我的主动脉承受重压,大脑快要缺氧,视野渐渐变窄——我很快就要失去意识了。所以这就是我的死法,被一只丑陋的肥狗咬死。说得含蓄点,这真是令人沮丧啊。没错,这本是足以令人大怒的事情。我的头开始发热,一种冰冷的热传遍全身,传到指尖。一个愉悦的诅咒,以及一阵突然袭来的颤抖,让我迸发出向死而生的力量。

我任由狗咬着脖子,站了起来,让它像一条活生生的毛皮围巾似的垂在我背后。我踉跄打转,挥舞着双臂,但还是没办法抓住它。我知道这爆发出的身体能量是我孤注一掷搏来的最后机会,很快我就要不行了。我的视野此刻已经缩得跟007电影的片头一样小——不过在电影里那是故事的序幕,而在我这里则是尾声了,画面四周一片漆黑,只看得见小小的圆洞里有个穿着晚礼服的家伙拿着手枪对准你。透过那个小圆洞,我看见一辆梅西·弗格森牌蓝色拖拉机。我的脑袋中浮现出最后一个念头:我讨厌狗。

我摇摇晃晃,转身背对拖拉机,借着狗的重量让重心从脚趾移往脚跟,然后用力往后退。我跌倒了,我们撞在车后青贮装载机的整排锐利的铁耙子上。听到狗的毛皮被撕裂的声音,我就知道,就算我死,也拉上了一个垫背的。我的视野就此消失,世界变得一片漆黑。

我一定昏迷了一段时间。

我躺在地板上,瞪着那只狗张开的嘴巴。它的身体看来好像高悬在半空中,蜷缩成胎儿的姿势,背部被两根铁耙齿刺穿。我站起来,感到谷仓在旋转,我必须往旁边多走两三步路才能维持平衡。我把手按在脖子上,感到刚刚被狗咬出的伤口在流血。接着我发现自己濒临疯狂了,因为我没有立马上车,只是站在那里出神地凝视眼前的景象。我创造出一个艺术品——《狩猎卡吕冬㹴犬》。真美啊!特别是那死狗还张着嘴巴。也许它是因为惊吓而合不拢嘴,也许这种狗的死状就是这样。不管缘由为何,我喜欢这种愤怒而呆滞的神情,好像它除了狗命被终结了,还必须忍受这最后的羞辱,这种丢脸的死法。我想朝它吐口水,但嘴巴太干了。

结果我只是把汽车钥匙从口袋里掏出来,蹒跚地走到奥韦的奔驰车旁,开锁上车,转动钥匙启动引擎。没有动静。我又试了一次,踩下油门,车子就像死了似的。我透过挡风玻璃往外看,呻吟了一声,下车打开引擎盖。谷仓内一片昏暗,我很勉强才看到有两根电线被割断了,高高挺立着。我不知道它们有何功能,也许对发动汽车的小小奇迹而言是很重要的。该死的混血杂种,格雷韦你这王八蛋!我希望他还坐在小木屋里等我回去。但他一定已经开始纳闷他的狗到底怎么了。慢慢来,布朗。好吧,辛勒·欧的拖拉机是我离开这里的唯一交通工具了。但是它太慢了,格雷韦一定立刻就会再度追上我。所以我必须找到他开来的那辆车,他银灰色的雷克萨斯一定停在路边某处,然后用他对待奔驰的方式给他的车动手脚。

我快步走到农舍,心想欧很可能会走出来到台阶上——我可以看见前门并未紧闭,但是他并未出现。我敲敲门,把门推开。在门廊里我看见那把带着望远镜瞄准器的来复枪靠墙摆着,旁边有一双脏兮兮的橡胶鞋。

“欧?”

他的名字发音听起来根本就不像个姓氏,反而像是我要请求他继续讲故事似的。就某方面来讲,的确如此。所以我进屋后不断呼唤着他那愚蠢的单音节姓氏。我想我听到了一点动静,于是转身一看。我身上没有流光的那些血液好像冻结了。一个有两条腿的黑色怪物用跟我一样的姿势站着,在一片漆黑中那双眼睛看起来又白又大,正回瞪着我。我举起右手,它就举起左手。我举起左手,它就举起右手……是一面镜子。我松了一口气。大便已经干了,沾得我全身上下都是:鞋子、身体、脸,还有头发。我继续前进,推开起居室的门。

他正斜倚着摇椅,咧着嘴,笑容挂在脸上。那只肥猫在他的膝盖上,用跟狄安娜一样风骚的杏眼看着我。然后它站起来跳下来,猫掌轻轻着地,摇着尾巴朝我慢慢走来,然后突然停下。嗯,我身上可没有玫瑰或者薰衣草的香味。但是在短暂的犹豫之后,它继续朝我走过来,一边发出低沉而诱人的呼噜声。猫真是一种懂得见风使舵的动物,它们知道自己什么时候需要新的供养者。懂吗?上一任已经挂了。

辛勒·欧之所以看起来咧着嘴,是因为嘴唇两侧有血痕往两边延伸。从一边脸颊裂痕伸出来的,是他那蓝黑色的舌头,我看得到他下侧的牙龈与牙齿。这个古怪农夫的模样让我想起早年电子游戏里面的“吃豆人”,但这咧到耳边的笑容不太可能是他的死因,因为他的喉咙上有一道X形血痕。他是被人从后面绞杀的,凶器是细尼龙绳或者铁丝。我一边喘息,脑袋一边快速地自动重建整个事发经过:格雷韦开车经过农舍,看到泥泞的空地上出现我的轮胎痕。也许他继续往前开,把车停在一段距离外,回来后往谷仓里看,确认我的车在里面。此时辛勒·欧一定是站在台阶上,多疑而狡猾的他先吐了口口水,在格雷韦询问我的行踪时,他只是给了个不着边际的答案。格雷韦给他钱了吗?他们一起走进屋里了吗?无论如何,当时欧一定还保持着戒心,因为当格雷韦从他身后把绞线套上去的时候,他还试着把下巴放低,如此一来绞线才没有绕在他的脖子上。他们挣扎了一阵,绞线滑到他的嘴巴上,格雷韦用力一拉,割裂了欧的脸颊。但是格雷韦很强壮,终究把那条致命的绞线绕在了绝望的老家伙的脖子上。沉默的证人,沉默的谋杀。但是格雷韦为什么不简单一点,直接用枪呢?毕竟,最近的邻居距离此地也有几公里远。也许是为了避免留下蛛丝马迹?我突然想到了一个显而易见的答案:他没有带枪。我低声咒骂了一句。现在他有枪了。我把格洛克留在料理台上,等于是发了一把新的凶枪给他。你真笨啊!

一阵滴滴答答的声音吸引了我的注意,那只猫跑到我的两腿间。它伸着粉红色的舌头,不断舔着我从衬衫下摆滴落在地板上的血。我渐渐因为疲累而感到昏昏沉沉。我深深吸了三口气,我必须专心,要不停地思考与行动,只有这样才能抗拒那足以令人麻木的恐惧。首先,我必须找出拖拉机的钥匙。我毫无头绪地在各个房间翻箱倒柜,在卧室里找到一个空的弹药盒,在玄关找到一条围巾,于是用它围在我的脖子上,打了个结,至少可以先止血,但是我没找到拖拉机的钥匙。我看看手表,格雷韦一定已经开始在想他的狗怎么了。最后我回到起居室,在欧的尸体前弯下腰掏他的口袋。钥匙在里面!钥匙圈上甚至还有“梅西·弗格森”的字样。我是赶时间,但现在可不能大意,不能犯任何错误。我的意思是当警方发现欧的尸体时,这里就变成了犯罪现场,他们会寻找DNA证据。我赶快跑进厨房,弄湿一条毛巾,到各个我去过的房间把我的血迹擦掉,还把我碰过、可能留下指纹的所有东西都擦了一遍。我站在门廊准备走时,注意到那支来复枪。会不会我真的开始走运,枪膛里有子弹呢?我一把抓起枪,凭印象给枪上膛,用力拉扯,听见枪栓还是叫枪槽之类的鬼东西发出咔嗒声,最后我终于打开了枪膛,在黑暗中,枪膛里的一点红色铁锈看起来特别明显。没有子弹。我听到声音,抬头一看,猫站在通往厨房的门槛上,用混杂着悲伤与责怪的眼神瞪着我:我不能就这样把它留在这里,对吧?我咒骂了一声,朝那毫不恋主的动物踢了一脚,它躲开后又急忙跑回了起居室。然后我把来复枪擦了擦,放回原位,走到外面,用力把门甩上。

拖拉机于轰隆声中被我发动了。当我把它开出谷仓时,它持续发出轰隆的声音。我压根儿没有想要去关门,因为我可以听见那辆拖拉机好像正在呼喊着:“克拉斯·格雷韦,布朗要逃走了!快点!快点!”

我踩下油门,开上来时的路。此刻四处一片漆黑,拖拉机的车头灯光在凹凸不平的路面上跳动着。我找不到那辆雷克萨斯轿车,它一定停放在这附近的某处啊!不,此刻我无法好好地思考,他有可能把车停在这条路上的更远处。我甩了自己一巴掌,眨眨眼,深呼吸,你不累,还没有筋疲力尽,就是这样。

我用力踩油门,轰隆隆的声音持续响个不停。要去哪里呢?离开这里就是了。

车头灯光变小,我的眼前又渐渐变暗,视野又变成一个小圆洞了,我很快就要失去意识了。我尽可能深呼吸,让脑袋多获得一点氧气。要保持恐惧与警戒,要活下去!

除了引擎单调的轰隆声,现在又出现另一个音调较高的声音。

我知道那是什么,于是更加用力地握住方向盘。

那是另一辆车的引擎声。

后视镜里出现了灯光。

那辆车从后面以平稳的速度接近我。急什么呢,这荒野中只有我们俩,他有的是时间跟我耗。

我唯一的希望就是让他一直在我后面,这样他就不会挡住我的路。我把车开到碎石路正中央,身体伏在方向盘上,尽可能降低被格洛克手枪击中的概率。我们开过了一个弯道,路突然变直变宽。接着我发现,格雷韦好像对这地区非常熟悉似的,早已加快速度与我并行。我把拖拉机向右靠,想要把他逼进水沟。但是拖拉机太慢了,他已经先开了过去,反而变成了我正朝着水沟驶去。绝望之余,我猛地往回打方向盘,拖拉机在碎石路上打滑。我还在路上,但是我的前方闪着蓝光,或者是两道红光。从车上的刹车灯看来,他已经停下了。我也停了下来,但是让引擎怠速,我不想在这该死的原野上像一只笨羊一样被干掉。此刻我唯一的机会就是让他下车来,我从他身上碾过去,用庞大的前轮把他轧平,让他像姜一样被啪的一声轧碎,成为轮下的冤魂。

驾驶座的门打开了。我用脚尖踩了一下油门,想感觉一下引擎的反应能有多快。并不快。我头晕目眩,视线又开始模糊,但是可以看见有人下车朝我走来。我看准目标,同时努力保持清醒。是个高高瘦瘦的人。高高瘦瘦?格雷韦并不是高高瘦瘦的。

“辛勒?”

我用英文说道:“什么?”尽管我爸总是灌输我一个观念,说我应该用“抱歉,可以再说一遍吗?”“对不起,先生”或是“这位女士,我可以为你效劳吗?”来回话。我几乎瘫倒在座位上了。过去他总是禁止我妈让我坐在她的膝盖上,说这样会让孩子变得软弱。爸,你看我现在怎样?我变软弱了吗?爸,现在我可以坐在你的膝盖上了吗?

黑暗中传来一阵美妙的人声,讲的是挪威语,音调像在唱歌,但带着犹豫的语气。

“你是从……嗯……从收容中心来的吗?”

我重复了一遍:“收容中心?”

他已经走到了拖拉机旁,我仍然趴在方向盘上,朝旁边瞥了他一眼。

他说:“哦,抱歉。你看起来像是……嗯……你刚刚跌进堆肥里面了吗?”

“我是出了一点意外,没错。”

“我看得出来。我把你拦下来是因为我认出这是辛勒的拖拉机,也因为有一只狗挂在车尾。”

还说要集中精神呢,哈哈,我已经完全忘记那只该死的狗了,你听见了吗,老爸?我脑部的供血不太够。太多……

我的手指失去了知觉,我看着自己的手从方向盘上滑落,然后我就昏了过去。

醒来时,我在天堂。周遭的一切都是白的,我躺在云端,有个天使低着头用温和的眼神看着我,问我知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我点点头,她说有人想跟我谈一谈,但是不急,他可以等。嗯,我心想,他可以等。因为,等到他听见我的所作所为,会当场把我丢下去,把我逐出这柔软舒适的白色天堂,我会不断坠落,直到我摔到我应该去的地方——铁匠的工坊,待在那冶炼的房间里,因为自己的罪孽而永远浸泡在强酸中。

我闭上双眼,低声说我现在还不想被打扰。

那个天使同情地点点头,把四周的白云拉得更靠近我,在木鞋的咔嗒声中远去、消失。她关上门之前,走廊上的人声传进了我的耳中。

我摸了摸颈部伤口周围的绷带,脑海里出现了一些片段的记忆。包括站在我眼前的那个高瘦男人的脸,一辆车在蜿蜒的路上以高速奔驰,我在车后座,两个穿着白色护士服的男人把我抬上担架。还有冲澡。之前我曾趴着冲澡,舒服美好的热水,然后我又昏了过去。

此刻我很想一直这样下去,但我的大脑告诉我这只是暂时的,时间的沙漏还在流,地球仍旧照常运转,而事件的发展也是不可避免的。我知道他们刚刚决定再等一下,于是暂时屏息以待。

好好想想。

是啊,想事情令人头痛,打消念头、放弃、顺从命运的牵引就容易多了。不过那些琐碎的蠢事真的很容易让人火大。

所以还是得好好想想。

在外面等我的不可能是格雷韦,也许是警察。我看看手表,早上八点。如果警察已经找到辛勒·欧的尸体,把我当成嫌疑人,他们不可能只是派一个人在外面客气地等我。也许是个警官,只想问问我发生了什么事,也许是因为我把拖拉机停在路中间,也许是……也许我希望是警察,也许我已经受够了,也许我应该对他们和盘托出。我躺在那里感受自己的情绪反应,我感到自己心里出现一阵笑声。没错,一阵狂笑!

在那一刻门打开了,走廊上的声音传进来,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男人走进来,他正看着写字板上的东西。

他抬起头,带着微笑问我:“被狗咬伤的吗?”

我立刻认出了他。门在他身后砰的一声关起来,只剩我们两个。

他低声说:“抱歉,我们不能继续等下去了。”

那件医生的白大褂还真适合克拉斯·格雷韦。天知道他是从哪里弄来的,天知道他是怎么找到我的,我只知道我的手机已经沉到溪底了。但是老天爷跟我都知道接下来我会面临什么。好像要证实我所担心的事似的,格雷韦把手塞进外套口袋里,掏出一把手枪。我的手枪,或者说得更准确一点,奥韦的手枪。令人更痛苦的准确说法是:一把装着九毫米铅弹的格洛克17式手枪,其弹头的冲击力足以令人类的组织瓦解碎裂,因为铅弹头会带走远比自身大小多得多的肌肉、骨头与脑浆,在它穿透你的身体之后,会在你身后的墙面留下一片模糊的血肉,简直就像巴纳比·弗纳斯的作品一样。他把手枪枪口对准我,据说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嘴巴会变干,的确如此。

格雷韦说:“罗格,希望你不介意我用你的手枪。我来挪威时并没有带自己的枪,如今坐飞机要带武器实在太麻烦了。总之,我没有料到……”他把双手一摊,“这种状况。靠弹头也没办法追查到我身上,不是吗,罗格?”

我没回答。

他又问了一遍:“不是吗?”

“为什么?”我开口问他,声音就像沙漠里的风一样粗糙。

克拉斯·格雷韦用一种听得津津有味的表情等我继续说下去。

我低声说:“这一切是为了什么?只因为一个你认识了五分钟的女人?”

他抬了抬眉头。“你是指狄安娜吗?你知道她跟我……”

为了不让他继续说下去,我插嘴说:“没错。”

他咯咯笑道:“你是白痴吗,罗格?你真的以为这是我们三个人之间的事吗?”

我没说话。那的确是我曾经所想。但不可能,不可能只是因为人生、情感、爱人这些无关痛痒的主题。

“狄安娜只是我达成目的的手段,罗格。我利用她接近你,因为我的第一个鱼饵没让你上钩。”

“接近我?”

“没错,就是你。自从我们知道探路者要聘一个新的执行总裁以来,这件事我们已经筹划了四个多月。”

“我们?”

“猜猜看是谁。”

“霍特公司?”

“还有刚刚买下公司的美国老板。老实说,当他们今年春天找上我们的时候,公司在财务上的确是有点吃紧。所以,为了一个表面上看来像收购、实际上是解救我们公司的交易,我们必须答应他们两三个条件,其中一个就是把探路者也交给他们。”

“把探路者也交出去?怎么交?”

“用你我都知道的方法,罗格。尽管名义上公司的决策者是股东与董事会,但实际上管事的人是执行总裁。公司要不要卖,卖给谁,终究是取决于执行总裁。我领导霍特的方式是故意让董事会得知很少的信息,让他们感受到最强烈的不确定性,如此一来,他们会一直选择相信我。不过我也是为了他们的利益,不管发生什么事。如果能够获得董事会的信任,每一个厉害的领导者都有办法操纵、说服一群信息不足的股东帮自己做事。”

“你说得太夸张了。”

“是吗?就我所知,你能吃这行饭就是靠做这种事,对那些所谓的董事耍嘴皮子。”

当然,他说得没错。而这也证实了我的怀疑: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霍特公司的费森布尔克先生会毫无保留地推荐格雷韦出任最大竞争对手的执行总裁?

“所以霍特想要……”我开口说。

“没错,霍特想要收购探路者。”

“因为美国人将它作为帮你脱困的附带条件?”

“霍特的股东收到的钱会一直冻结在户头里,直到我们完成收购的任务。当然啦,我们现在说的一切都还没有白纸黑字写下来。”

我慢慢地点头说:“所以,说什么你为了抗议新来的美国老板而辞职,其实只是虚晃一枪,目的是让你成为一个探路者可以信赖的执行总裁人选?”

“没错。”

“而你一当上探路者的执行总裁,就会用强制手段将公司弄到美国人手里?”

“我不确定这叫不叫‘用强制手段’。过几个月,等探路者发现他们的科技对霍特来讲已经不是秘密后,他们就会看出自己独立运作没有成功的机会,合作才是让公司继续发展的最好方式。”

“因为你将会偷偷把这项科技泄露给霍特公司?”

格雷韦露出冷笑,他的脸色跟绦虫一样白。“是这样没错,就像我说的,这是完美的联姻。”

“你是说完美的逼婚吧?”

“你爱怎么说都行。但是,把霍特跟探路者的科技结合在一起之后,我们可以抢下西半球卫星定位系统的所有国防应用合约。除此之外,还有两三个东方国家……这是值得耍点操控手段吧,难道你不同意吗?”

“所以你计划让我帮你得到那个职位?”

“无论如何,我本来就是一个条件很好的人选,你不觉得吗?”格雷韦已经站到床脚的位置,把枪举到腰际,背对着门,“但是我们想要做到万无一失。我们很快查到他们把招聘工作交给哪些公司,接着做了一点研究。结果你在这一行还小有名气呢,罗格·布朗。大家都说,如果是你推荐的人选,一定会被接受。你的确有些了不起的成绩,所以,我们当然想要通过你来进行。”

“我很荣幸。但是你为什么不直接跟探路者联系,说你有兴趣?”

“拜托,罗格!我的前公司是以股权收购闻名的大灰狼,你忘了吗?如果我直接找上门,他们一定会有所警觉的。必须由他们来‘发掘’我才行。例如,由某个猎头专家找到我,并且劝我接受职务。唯有用这种方式进入探路者,他们才会觉得我值得信赖,没有不良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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