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然的黑暗。
黑暗。
氧气?
光线。
我睁开眼睛。我仰躺着,上方是方才双胞胎挤着我坐的位置。我一定是躺在车内顶上,躺在棋盘上。而且我正在呼吸,闻得到死亡与人类内脏的臭味。我凝视四周,看起来有如置身屠宰场或香肠工厂。但奇怪的是,我并没有依照本能反应行事——没有压抑、否定、逃离。为了尽情接收各种感官的印象,我的脑袋变得无比清醒。我决定先待在这里。我吸进那气味,仔细看,仔细听,拾起地上所有棋子,把它们摆回棋盘,逐一就位。最后,我拿起断掉的白皇后,仔细研究它,然后直接把它摆在黑国王的对面。
[1]国际象棋的规则是白棋先走,国王被将死算输。皇后是国际象棋中威力最强的棋子。
[2]在挪威语里意为弄坏。
[3]“娜塔莎”的原文为Natasha。
[4]整理、运送青贮饲料的机器或机械装置。
[5]误饮甲醇或吸入甲醇蒸气到一定量会致人失明。
[6]“松讷”的原文为Sunded。
第四部 棋步
我坐在汽车残骸里凝视着电动剃须刀。人都会有一些奇怪的想法。白皇后断掉了。过去我之所以能抵挡我爸、我的背景,甚至过往那段人生的影响,都是因为有她。她曾说过她爱我,而我也曾立誓爱她——虽然是在扯谎,但我内心有一部分会永远爱她,只因她那句我爱你。我曾说她是我比较好的那一半,因为我曾经真的相信她跟我就像两面神雅努斯的两张脸,而她是好的那一边。但是我错了,而且我恨她。不,不只是那样;对我来说,狄安娜·斯特罗姆-埃利亚森已不复存在。但是,如今我坐在汽车残骸里,被四具尸体包围,手拿电动剃须刀,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如果我的头发没了,狄安娜还会爱我吗?
就像我说的,人都会有一些奇怪的想法。然后我不理会这想法,按下开关。我手里的剃须刀振动起来。
我要改变。我想改变。总之,过去那个罗格不存在了。我开始动作。
十五分钟后,我透过残存的镜子看着自己。一如我所担心的——并不怎么好看。我的头看起来就像一大颗尖头的椭圆形带壳花生,剃过的脑袋闪闪发光,跟脸部晒过的皮肤相比,头皮显得很苍白。但这就是我:全新的罗格·布朗。
头发散落在我的双腿间。我把它们都扫进那个透明的塑料袋里,塞进艾斯基·蒙森的制服长裤里。我还在他的裤子里发现一个皮夹,里面有些钱跟一张信用卡。我可不想因为使用奥韦的信用卡而遭到警方的追捕,所以决定拿走艾斯基的皮夹。我在面疱小子的黑色尼龙夹克里发现了一个打火机,于是我再度考虑是否应该点火烧掉浸泡在汽油里的汽车残骸。这么做可以延迟警方辨识尸体的工作,也许会让我有一天的喘息时间。但另一方面,燃烧的黑烟会让人发觉这团残骸,让我来不及逃出这个区域,而如果没有烟的话,只要一点点好运,可能好几个小时后才会有人发现车子。我看着面疱小子那张血肉模糊的脸,做出决定。我花了快二十分钟脱下他的长裤与外套,然后帮他穿上我的绿色慢跑服。奇怪的是,我居然那么快就习惯了这种事。我把他两手食指的皮肤剪下时(因为我不记得采指纹是用右手还是左手),表现得像个外科医生一样专注而有效率。最后我也把他的大拇指皮肤剪掉,让伤口看来像车祸创伤,而非人为造成。我往后退了两步,仔细观察布置的结果。只有血与死人,到处一片寂静。就连树林旁的那条棕色河流好像也静止不动,悄然无声。眼前情景有如摩藤·威斯卡姆
的装置艺术作品,如果我有相机,一定会拍张照片寄给狄安娜,建议她挂在画廊里,作为接下来发生的事的预告。当时格雷韦跟我说什么来着?
会让你乖乖听话的不是疼痛,而是恐惧。
我沿着大路往下走。如果格雷韦把车往这个方向开的话,我当然有被他看见的风险,但是我不担心。首先,他不会认出我的,因为我是个穿着黑色尼龙夹克的光头佬,夹克后方还印有“埃尔沃吕姆KO-DAW-YING俱乐部”这几个字。其次,这个人走路的样子跟他所认识的罗格·布朗有所不同,他的背挺得更直,步伐较慢。第三,卫星定位追踪器清楚地显示,我还在汽车残骸里,根本就没有移动。这一点显而易见。毕竟,我已经死了。
我经过一个农场,但是继续往前走。一辆车经过我的时候减慢了速度,也许司机在想我是谁,但它又加速开走,消失在刺眼的秋阳下。
这郊外的空气还真棒。泥土与草地,针叶林与牛粪。我的颈伤有点痛,但是身体渐渐没有那么僵硬了。我大步前进,深呼吸,一口深深的、让人生机勃勃的呼吸。
走了半小时后,我仍然在那条无止境的路上,不过已经看到远处有个蓝色招牌和一间小屋。那是一个公交车站。
十五分钟后,我搭上了灰色的乡间巴士,从艾斯基·蒙森的皮夹里掏出现金付款,别人告诉我那车是开往埃尔沃吕姆的,到那里可以改乘火车前往奥斯陆。我坐在两个浅金发色的三十几岁的女郎对面,她们俩都不屑瞥我一眼。
我睡着了,但是警铃把我吵醒,巴士减速后靠边停。一辆闪着蓝灯的警车经过我们。我心想,那是零二号巡逻车,同时看到其中一个金发女郎在看我。我们四目相交,她本能地想要把目光移开——我太直接了,而她觉得我是丑八怪。但她没做到。我对她挤出一抹微笑,转头面对窗户。
我这个重生的罗格·布朗回到了过往的家乡,于下午三点十分下了火车。但是一阵冰冷的风刮过来,吹进奥斯陆中央车站前那只丑陋老虎雕像正在嘶吼的嘴里,而我则穿过广场,继续往船长街前进。
托布街的药头与流莺们都看着我,但没有像我以前经过时那样对我大声招揽生意。我在莱昂旅馆的入口处停下来,抬头看着旅馆正面灰泥开始剥落、留下白色凹痕的地方。一扇窗户下面挂着海报,宣称住宿一晚只要四百克朗。
我走到接待柜台前。柜台后面那个男人上方挂的招牌把“接待”写成了“接侍”。
以前那个罗格·布朗每次到饭店去,总会有人用热情的口吻说欢迎光临,此时我却只听到一句:“干吗?”接待员满脸大汗,看起来像一直在认真工作似的。他喝了太多咖啡吧,或者只是生性紧张。从他到处飘的眼神看来,应该是后者。
我问道:“有单人间吗?”
“嗯,住多久?”
“二十四小时。”
“中间都不离开吗?”
我不曾去过像莱昂旅馆这种旅店,但是曾开车经过几次,因此约略知道那些性工作者都是以小时计价的。换言之,那种女人不够漂亮,或者不够聪明,无法用身体换来奥韦·班恩设计的豪宅,或者在弗朗纳区开一家画廊。
我点点头。
那个男人说:“四百元。请先付款。”他讲话时带着一种瑞典腔,那种乐团主唱跟牧师出于某种理由都特别喜欢的腔调。
我把艾斯基·蒙森的信用卡丢在柜台上。根据过去的经验,我知道旅馆根本不在乎签名是否相符,但是为了安全起见,先前在火车上我已经把假签名练得有几分相似。问题是照片。照片上是个下巴圆润、留着长鬈发与黑色络腮胡的人。就算照片有过度曝光的问题也无法掩盖一个事实:那家伙根本就不像站在柜台前这个脸庞瘦削、刚刚剃了光头的人。接待员仔细打量着照片。
他连头都没抬,看着照片说:“你看起来不像照片里的家伙。”
我等了一下,直到他抬头与我四目相交。
我说:“我得了癌症。”
“什么?”
“细胞毒素的影响。”
他眨了三次眼睛。
我说:“我接受了三个疗程。”
他吞了一口口水,喉结动了一下。我看得出他非常怀疑。拜托!我必须赶快躺下,我的喉咙痛死了。我依旧凝视着他,但他不想看我。
他说:“抱歉,”拿起信用卡还我,“我惹不起麻烦,他们一直盯着我呢。你有现金吗?”
我摇摇头。买了火车票之后,我就只剩一张两百克朗的纸钞和一枚十克朗的硬币了。
“抱歉。”他又说了一遍,伸出手来,像在恳求似的,让卡片抵着我的胸口。
我收起信用卡,走出旅馆。
到其他旅馆尝试根本没有意义。如果莱昂旅馆不让我用这张信用卡,其他地方也不会。而且最糟糕的情况是,他们会报警。
我改用备选方案。
我是个新生的人,城市里的陌生人。我没钱,没朋友,没有过去,也没有身份。城市里的建筑、街道与行人看起来都跟以前我是罗格·布朗时不一样了。一条窄云从太阳前飘过,气温又往下降了几度。
在奥斯陆中央车站,我不得不去询问哪一班巴士是开往童森哈根镇的,当我登上巴士时,不知为何,司机居然对着我说英语。
从巴士站到奥韦家的路上,车子经过了两座陡峭的山丘,但是最后我到他家时,还是快冻僵了。我花了几分钟在那个地区绕了一圈,确定附近没有警察,然后走上台阶,开门进去。
屋里很温暖,他家有可定时的恒温暖气。
我输入“娜塔莎”,解除警报,走进那个兼做卧室的起居室。里面的味道跟之前一样,碗碟没清,床单没洗,擦枪油与火药的味道充斥着整栋房子。奥韦跟我离开时一样,还躺在床上,感觉那已经是一星期前的事了。
我找到遥控器,上床后躺在奥韦身旁,打开电视。我浏览着电视里的滚动文字广播,没有任何关于失踪巡逻车与殉职警员的报道。埃尔沃吕姆的警方一定会怀疑,也一定会开始搜查,但他们很可能会等到不能再等了,才会宣布有警车失踪,以免这整件事只是个毫无新意的误会。然而,他们迟早都会找到车的。要过多久他们才会发现那个没有指纹、身穿绿色运动服的尸体不是被拘留的嫌疑人奥韦·奇克鲁?二十四小时?最多也只要四十八小时。
当然,这些事我猜不出来,对于警方的办案程序我可是一点概念也没有。重生的罗格·布朗并没有更了解办案程序,但至少他明白现在是什么情况:必须基于不确定的信息做出明确的决定;必须采取果决的行动,而非犹豫不前;必须忍受足量的恐惧以打磨自己的警觉性,但又不可以被过多的恐惧吓得动弹不得。
因此我闭上双眼,开始睡觉。
醒来后,电视上的时钟显示时间是二十点零三分,下方出现了一行文字,提到至少有四个人死于埃尔沃吕姆郊区的一场车祸,其中有三个警察。据报道,警车在早上失踪,下午在特雷克河畔的一片树林中被发现。还有一个人目前失踪了,也是个警察。警方认为他也许是被抛出了车外,掉进河里,他们目前已经展开搜索。还有,警方发现一辆遭窃的锡格达尔厨具卡车被弃置在车祸现场二十公里外的森林路段,因此呼吁民众提供窃贼的线索。
等到他们发现奥韦才是失踪的人,迟早会找来这里。我必须为自己另找一个今晚可以投宿的地方。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倾身隔着奥韦的尸体拿起床边茶几上的电话,拨打我唯一背得出来的电话号码。
响到第三声,她就接起电话。
洛蒂没有用惯常的害羞但热情的口吻说“嘿”,而是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了声:“喂?”
我立刻挂掉电话。我只想确定她在家,希望今晚晚些时候她也会在家。
我关掉电视,站起来。
找了两分钟后,我发现了两把枪:一把在浴室里,一把被塞在电视机后面。我选择了电视机后面那把较小的黑色手枪,走到厨房,从抽屉里拿出两盒弹药,一盒装的是实弹,另一盒上面写着“空包弹”,我把弹匣填满实弹,装进枪里,关上保险,然后把枪插在裤腰里,就像先前格雷韦那样。我走进浴室,把第一把找到的枪放回去。关起柜子的门之后,我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我的脸形很好看,轮廓很深,光头看起来粗暴又冷酷;我的目光热切,皮肤与嘴巴兴奋得几近发烫;我既轻松又有决心,我的沉默说明了一切。
明早不管我在什么地方醒来,我都已经犯下了一桩问心有愧的谋杀案。一场蓄意谋杀。
你走在自己家所在的那条街道上。黄昏时分,你站在树丛的阴影下,抬头看着自己的家,看着窗口的灯光,看着窗帘旁的动静,那可能是你老婆。有邻居出门来遛他的英国塞特猎犬,他看到了你,在一条邻居大多相识的街道上看见一名陌生人。那人有点起疑,塞特猎犬低声咆哮,他们都闻得出你是个讨厌狗的人。
住在这山腰的,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都会团结起来对抗入侵者与越界者,因为这是个远离城市喧嚣的地方,不用卷入种种利益纠葛与尘世俗务。在这里他们只希望事情维持现状,因为他们过着好日子,一切都很好,人生不该重新洗牌。不,就让他们继续拿着手里的王牌与老K吧:不确定性会减损投资人的信心,经济状况稳定才能确保生产力,进而对社会有所贡献。你必须先创造成果才能分配它们。
我总认为我爸是我见过的人里最保守的一个,这实在是件怪事:因为他只是个司机,负责接送那些薪水比他高四倍,跟他讲话时明明带着高傲的语气、措辞却礼貌到不行的人。
我爸曾说过,如果我变成了一个社会主义者,他家就再也不欢迎我了,同样的规则也适用于我妈。的确,这一番威胁不是在他清醒时说出口的,但正因如此,我们就更有理由相信他是说真的。他相信印度的种姓制度是值得推崇的,也相信每个人出生后的身份地位都是上帝根据自己的意志安排好的,所以我们乖乖地把悲惨的人生过完就好,因为那是我们的该死的义务。或者如同《夜里四更天》一书中,作者约翰·法尔克贝格笔下那个教堂司事说的,“教堂司事就是教堂司事,牧师就是牧师”。
因此,身为司机之子,我用各种方式忤逆我爸:我上大学,娶了有钱人的女儿,身穿费尔纳·雅各布森牌的高级西装,还在霍尔门科伦买了一套豪宅。结果我搞错了。我爸居然无耻地原谅了我,狡猾的他还装出一副引以为傲的模样。我很清楚,我在他们的葬礼上哭得跟婴儿一样,并不是为我妈感到悲伤,而是对我爸感到愤怒。
塞特猎犬与那位邻居(奇怪的是,我居然再也想不起他叫什么)消失在黑暗中,我穿过马路走到对面。街上并未停着任何没见过的车辆,而且我把脸贴在我家车库的窗户上一看,发现里面还是空的。
我偷偷溜进花园,那里的夜色如此纯粹,看来好像可以用手触摸,我知道从屋内客厅不可能看到苹果树下的动静,于是就待在那个位置。
但是我可以看到她。
狄安娜在地板上踱步。她的动作看来烦躁不安,再加上她把普拉达手机紧贴耳边,我猜想她正在打电话给某人,但对方并未接听。她穿着牛仔裤,这世界上没有人穿牛仔裤的样子比狄安娜更好看。尽管她穿着白色羊毛衫,却一边走一边将另一只手抱在胸前,好像很冷似的。温度骤降后,不管你打开几台暖气机,像这种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完工的大房子都需要花一点时间才能变暖。
我一直等到确定她是独自一人时。我摸摸裤腰里的枪,深深吸了一口气。这将会是我这辈子最难办到的事。但是我知道我能办妥,重生的我可以办妥。也许这就是我流泪的原因,因为结果早已注定。我没有压抑自己的眼泪。我一边小心地保持不动,调匀呼吸,一边感觉泪水顺着脸颊往下流,好像在抚摸我。五分钟后我发泄完了,把脸颊擦干,然后快速地大步往门的方向走,尽可能静悄悄地进门。进去后我站在玄关那里仔细聆听,这座房子好像屏住了呼吸一样,一片沉寂中,只听见她在楼上拼花地板上踱步的咔嗒声。很快地,这声音也会停下来。
晚上十点了,在那只开了一点缝隙的门里面,我瞥见一张惨白的脸和一双棕色的眼睛。
我问道:“我可以睡在这里吗?”
洛蒂没有回答。通常她不会回话,但是她看着我的眼神好像见鬼似的。通常她也不会这样瞪着我,或者看起来如此惊恐。
我傻笑了一下,一只手滑过光滑的头皮。
“我剃掉了……”我想着该使用怎样的措辞,“……全部的头发。”
她眨了两次眼睛,然后把门往后拉,我就这样轻轻地走进去。
醒来后我看看手表。八点。该开始了。今天等着我的,是人们所谓的“大日子”。洛蒂背对我侧躺着,如同她平常喜欢的那样,整个人包在床单里,而不是盖着羽绒被。我滑下我那一侧的床沿,用最快的速度穿上衣服。天气冷得要命,直冷到我骨头里去。我轻手轻脚地来到玄关,把外套、帽子、手套都穿戴起来,然后走进厨房,在某个抽屉里找到一个塑料袋,塞进裤袋里。接着我打开冰箱,心想,这是我这辈子第一天以杀人凶手的身份醒来——枪杀了一个女人的男人。听起来就像报纸上报道的那种事,那种我不会去关心的案件,因为刑事案件总是那么令人不快又千篇一律。我拿了一盒葡萄柚汁正要放到嘴边喝,但是改变了主意,从头顶的橱柜里拿了一个玻璃杯。就算变成凶手,我也不该降低自己的格调。喝完果汁后,我冲洗杯子,把果汁盒放回去,走进客厅坐在沙发上。外套口袋里那把黑色小手枪戳到我的腹部,我把它拿出来。它闻起来还是有味道,而我知道那味道会永远让我想起这桩谋杀案。像行刑一样,一枪就够了。近距离平射。我在拥抱时开枪,打中了她的左眼。我是故意的吗?也许吧。也许我就是要夺走她的某个部分,一如她曾试着夺走我的全部。那说谎的叛徒已经吃了我一颗铅弹头,弹头进入她体内,就像我也曾进入她体内一样。但再也不会了,如今她已经死了。人的思绪就是这样,是你脑海里浮现出的一个个确认事实的短句。很好。我必须持续像这样思考,保持这种冷酷的风格,不让我的情感有任何插手的机会。我还是有害怕失去的东西。
我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滚动的文字广播上没有新消息出现,我想编辑们没有那么早进办公室吧。上面写的仍然是那四具尸体第二天可以辨认身份,换言之就是今天,还有一个人仍然行踪成谜。
一个人。他们本来写的是“一个警察”,所以改过来了对吗?这意味着此刻他们已经知道失踪的是那个被拘留的嫌疑人了?也许知道,也许还不知道,里面并没有提到他们正在搜捕谁。
我往沙发扶手靠过去,拿起黄色室内电话的话筒——每次我使用这部电话时,总会想起洛蒂的红唇。想起她红色的舌尖靠在我的耳朵旁,她总是把双唇舔得湿湿的。我拨打1881,问了两个电话号码,当她说自动语音会念出号码时,我打断了她。
我说:“我想要听你亲口说,以免自动语音说得不清楚,让我听不懂。”
她把那两个号码给我,我背了下来,要求她帮我转接第一个号码。第二声铃响时,克里波刑事调查部的总机就把电话给接了起来。
我说我叫鲁纳·布拉特利,是安德利与艾斯基·蒙森兄弟的亲戚,他们的家人要我过去拿他们的衣服。但是没有人跟我说该去哪里,或者去见谁。
总机那位女接线员说“请稍候”,然后让我在线等待。
等待时耳边传来了用排笛演奏的《奇迹之墙》,没想到居然那么好听,此时我想到了鲁纳·布拉特利。他曾是某个高管职位的候选人之一,尽管他是条件最棒的,个子又很高,但我还是决定不推荐他。他有多高呢?最后一次面试时他曾抱怨说自己必须缩着身子才能坐进他的法拉利跑车里——他坦承那辆车是一个孩子气且异想天开的投资,脸上还挂着一抹男孩般的微笑。我心想,不如说他是中年危机吧。当时我很快地写下这几个字:心胸开阔,自信高到能容忍自己把愚蠢行径说出来。换言之,从各方面来看,他简直就是个完美无瑕的人选。唯一的差错是他接下来的那句话:“当我想到自己的头常常撞到车顶的时候,我几乎开始羡……”
他把话吞了下去,目光从我身上移开,转头看着我的客户派来的某位代表,开始聊他想把法拉利换成一辆SUV,那种给老婆开也不心疼的车。桌子旁的所有人都笑了出来,我也笑了。尽管表面上我完全不动声色,但心里已经帮他把刚刚那句话说完:“……羡慕你这种矮子了。”还有,我已经把他的名字从竞争人选名单里画掉了。不幸的是,他没有任何能引发我兴趣的艺术品。
总机接线员又说话了:“东西在病理部,奥斯陆的国立医院。”
我用装傻的语气说:“哦?”但试着不让自己听起来太蠢,“为什么呢?”
“每当我们怀疑涉及犯罪事件时,就会做例行的病理检验。看来那辆车是被卡车撞飞的。”
我说:“我懂了。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他们要找我帮忙,我住在奥斯陆。”
女接线员没有答话。我可以想象她翻着白眼,用仔细涂过指甲油的长长指甲敲着桌面。但是,我当然有可能想错了。猎头专家并不一定就很会判断每个人的性格,或者会什么读心术。我想恰恰相反,想要在这一行爬到顶端,具有前述两种特性反而是一个劣势。
我问道:“你能否转告相关人员,说我现在正要去病理部?”
我听得出她在犹豫,这件差事显然不在她的职权范围内。一般来讲,公共服务部门的分工都很糟糕,相信我,我很清楚。
我说:“我跟这事没什么关系,只是帮个忙而已,所以希望能够快去快回。”
她说:“我会试试看。”
我放下话筒,拨打第二个电话号码。他在响到第五声的时候才接起电话。
“喂?”那声音听起来很不耐烦,几乎是怒气冲冲。
我试着从背景的声音猜测他在哪里。看是在我家,还是他的公寓里。
我说:“喝!”然后就把电话挂断了。
我以此警告了克拉斯·格雷韦。
我不知道他会做什么,但是他应该会打开卫星定位追踪器,看看我这个幽灵在哪里。
我回到敞开的门前,在一片昏暗的卧室中,我只能看见她那被包在床单里的身形。我突然有一种想要脱衣服、滑回床上、依偎在她身旁的冲动,但我压抑住了。我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之前发生的一切其实不是因为狄安娜,而是因为我自己。我轻轻关上卧室的门,然后离开。跟我来的时候一样,楼梯间里没有任何人可以让我打招呼;出去后在街上,也没有半个人可以让我友善地点头致意。没有人看着我,或者知道我的存在。现在我明白那种感觉是什么了:我不存在。
该把我自己找回来了。
奥斯陆有许多山脊斜坡,国立医院就位于其中一个斜坡上面,是个可以俯瞰城市的地方。医院落成之前,那里有一家小小的疯人院,也就是后来所谓的精神病研究所,接着被改称为收容所,最后变成精神病专科医院。而且社会大众也是在这个过程中了解到了一个事实:新词汇指的不过就是极其一般的精神错乱问题。尽管有关政府机构想必认为社会大众是群有偏见的白痴,必须如此蒙骗他们,但我个人从来不理解这种文字游戏。他们也许是对的,但是听到待在玻璃隔间后面的女人对我说“尸体在地下室,布拉特利”,我还是觉得很新鲜。
显然,“尸体”这说法是极合理的。就算你这么说,也没人会觉得你冒犯了死者,不会有人说“死者”一词比“死人”更为恰当。当你用“尸体”这个词时,更不会有人认为你把人贬低为一团心脏刚好不再跳动的肉。那又怎样?也许这都是因为事实上尸体并不能自称“弱势群体”——毕竟,说来可悲,它们的数量可是比人还多咧。
她说:“从那边的楼梯往下走,”一边指给我看,“我会打电话到楼下,说你要过去。”
我依照指示走过去。我的脚步声在一道道白墙之间回响,打破了这里的寂静。到了楼下,我发现白色狭长走廊的另一头站着一个身穿绿色医院制服的人,一只脚跨在门里。他可能是个外科医生,但因为他的神态实在太过轻松,又或许因为他的络腮胡,我觉得他的级别比较低。
他大叫:“布拉特利?”声音大到让人觉得他好像有意污辱那些在这层楼长眠的人。回音在那条走廊的前后两端传来传去,听起来令人感到不安。
我说:“我是。”我赶快跑到他那边,以免还要继续听他大叫。
他帮我撑着门,我走了进去。那是一个有一格格置物柜的房间。那家伙走在前头,到了一个打开的置物柜前。
他说:“克里波打电话来说你要来领取蒙森兄弟的东西。”他的声音还是有力到夸张的地步。
我点点头。我的心跳比我预期的快,但是没有快到像我之前担心的那样。毕竟这是关键的一步,我整个计划里比较弱的一环。
“你跟他们是什么关系?”
我若无其事地说:“远房表亲。他们的至亲要我来拿他们的衣服,只要衣服,不用拿贵重物品。”
我早就小心地想出“至亲”这个词。也许这说法听起来太过正式,但因为我不知道蒙森兄弟是否已婚,也不知道他们的父母是否健在,我必须选择一个能够包含所有可能状况的措辞。
“为什么蒙森太太不自己来拿呢?”医院职员说,“反正她自己十二点也会来。”
我倒抽了一口气。“我想看到那么多血她会受不了的。”
他咧嘴说:“那你就受得了?”
我简单地回答:“是啊。”并且真心希望他别再问问题了。
那人耸耸肩,把夹着一张纸的写字板递过来给我。“在这里签名,确认你接收了。”
我先写了一个潦草的R,之后画了一条波浪状的线条往后拉,接着写了一个也很潦草的B,最后在i上面加上一点。
他仔细检视我的签名。“你带身份证件了吗,布拉特利?”
这计划就快穿帮了。
我拍拍长裤口袋,露出带着歉意的微笑。“我一定是把皮夹留在南边的停车场了。”
“你是说北边的停车场吧?”
“不,是南边。我把车停在研究大楼停车场了。”
“停那么远啊?”
我看得出他在犹豫。当然,我事先就已经推演过了,如果他要求我去拿身份证件,那我就直接走人,不再回来。这也没多糟,只是如此一来就达不到跑这一趟的目的了。我等他开口,但光从他说的头两个字,我就知道他的决定对我不利。
“抱歉,布拉特利,我们必须小心行事。别误会我的意思,但这种命案会吸引很多怪人的注意,他们的癖好都非常奇怪。”
我装出一副惊讶不已的模样。“你的意思是……有人会搜集命案被害人的衣物?”
他说:“某些人实在变态到令人难以置信。也许你从未见过蒙森兄弟俩也说不定,只是在报纸上看过报道。抱歉,但恐怕规定就是如此。”
我说:“好吧,我待会儿再来。”我朝门口的方向移动,接着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停下来,使出我的最后一招。更准确地说,我拿出了一张信用卡。
我把手伸进后口袋,说:“我想到了。艾斯基上次到我家的时候,把信用卡落在我那儿了,也许他母亲来的时候你可以交给她。”
我把卡递给那个职员,他拿着仔细看了看名字以及留络腮胡的小伙的照片。我等了一会儿,当我终于听到身后传来他的声音时,都已经往门口走到一半了。
“这就够啦,布拉特利。来吧,衣服给你。”
我松了一口气,转身回去。我拿出之前塞在长裤口袋里的塑料袋,把衣服塞进去。
“都拿好了吗?”
我用手指探了探艾斯基制服长裤的后口袋,可以感觉到东西还在——装着我剃掉的头发的塑料袋。我点点头。
离开时,我压抑着想要狂奔的念头。我重生了,再次存在了,我的内心浮现出一种奇怪的狂喜。一切再度如常运转,我的心脏跳动,血液循环,我要转运了。我赶着上楼,大步跨上楼梯,经过那个玻璃隔间里的女人时,我放慢脚步。几乎要走到门口时,我听见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嘿,先生!等一下。”
当然了,刚刚实在太顺利了。
我慢慢转身,一个面熟的男人向我走来,手里拿着一张证件。是那个暗恋狄安娜的家伙。我的脑袋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我也一样。
那人用飞机驾驶员常有的低沉嗓音说:“我是克里波的人。”宛如断断续续的大气噪声,“先——生,可以跟你谈一谈吗?”他说起话来像缺了某个字母的打字机。
据说,我们都会下意识地认为电影里或电视上的人比较高大,但实际上并不是。然而这不适用于布雷德·斯佩尔,他本人看起来甚至比我想象的还要高大。当他朝我走过来时,我逼自己站定。而后他矗立在我面前,顶着一头孩子气的金发,修剪梳顺后虽然略显不羁,但不会过于轻浮,一双铁灰色的眼睛往下看着我。从过去有关斯佩尔的传闻中,我只知道他的绯闻对象是个知名度极高,而且形象阳刚的挪威政治人物。如今你若想知道自己是否已跻身名流阶层,最关键、最重要的依据就是看你能否卷入同性恋绯闻。跟我讲这个绯闻的人是设计师牛头犬巴伦的男模,他曾求我发狄安娜的赏画会邀请函给他,还声称自己被这位他尊称为“警察之神”的大警监玩过。
“哦,好啊,那就聊聊吧。”我挤出一抹苦笑,希望眼神不会透露我内心深处的不安。
“好的,先生。我刚听说你是蒙森兄弟的远房表亲,而且跟他们很熟。也许可以劳驾你帮我指认尸体?”
我吞了一口口水。他对我的称呼如此客气,而且两次说“先生”一词的口吻都有点好笑,但是从他的眼神来看,他对我没有任何好恶。他现在是在对我摆谱,还是不自觉而为之,出自一个专业人士的本能反应?我听见自己结结巴巴地重复“指认”二字,好像那对我来说是个完全陌生的观念。
斯佩尔说:“再过几个小时他们的母亲就要来了,但是哪怕能节省一点时间……我们都很感谢。只要花你几秒钟。”
我不想去。我全身汗毛直竖,脑袋坚决抗拒,想要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因为我又活过来了。因为揣着那袋头发,现在格雷韦的卫星定位追踪器上,我又开始移动了。他一定会继续猎杀我,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已。我已经可以闻到空气中弥漫着狗的味道,感到惊慌的情绪浮上心头。但是我脑袋里的另一个部分,那个新的声音说我不应该拒绝,那会引起怀疑。而且只需要几秒而已。
我说:“当然好。”我正想扯出微笑,却突然意识到这可不是去指认亲戚尸体时的恰当反应。
我们循着原路回去。
我们穿过满是置物柜的房间时,那位职员冲我点点头,咧嘴而笑。
斯佩尔说:“你要有心理准备,死者的样子非常惨。”他打开一扇厚重的铁门,我们走进停尸间。我打了一个冷战。房间里的一切看起来都像是冰箱的内部:白色的墙壁、天花板与地板,零下几度的温度,再加上一堆已经过了保质期的肉。
四具尸体排成一排,每具都躺在一张铁桌上,双脚从白布下端露出来。看来电影里的场景是有真实根据的,因为每个人的拇指上都挂着一枚金属标签。
斯佩尔说:“准备好了吗?”
我点点头。
他一挥手,把两条白布往后掀开,手法像个魔术师。“交通意外。”他碾着脚跟说,“最严重的那种。我想你也看得出来,很难辨识。”我突然间觉得斯佩尔说话的速度慢得异常。“车内本来应该有五个人的,但我们只找到这四具尸体,第五具一定是掉进河里漂走了。”
我睁大眼睛瞪着,用力吞口水,用鼻子重重呼吸。当然,我只是装的。就算此刻全身赤裸,蒙森双胞胎还是比在汽车残骸里好看太多了。而且这里也不会有恶臭。没有排泄物的臭味,没有人血、汽油与人体肠道的气味。我想到视觉的作用往往被夸大了,而声音与味道才更容易让人的感官受到惊吓。例如,某个女人遭人一枪射穿眼睛后,头部砰的一声撞在拼花地板上的声响。
我低声说:“是蒙森双胞胎。”
“是啊,我们也设法查出来了。问题是……”
斯佩尔停顿了好一会儿——一次时间很长、非常戏剧化的停顿。我的天哪!
“哪一个是安德利,哪一个是艾斯基?”
尽管室温像冬天一样,我的衣服还是被冷汗浸湿了。他讲话的速度那么慢是故意的吗?这是一种我不知道的全新的审讯技巧吗?
我的目光在两具裸尸上游移,发现了我做的记号。那道从肋骨到胃部的伤口仍然敞开着,而且伤口边缘出现了黑色尸斑。
我伸手指着其中一具说:“那是安德利,另一具是艾斯基。”
斯佩尔满意地嗯了一声,记录下来,他说:“你跟双胞胎一定很熟,就连他们的同事来这里的时候也没办法辨认出来。”
我悲伤地点头回答:“双胞胎和我很亲,特别是最近。现在我可以走了吗?”
斯佩尔说:“当然。”但是他继续记录,看来不像是在对我说“你可以走了”。
我看着他头部后方的时钟。
斯佩尔说:“长相一模一样的双胞胎,”他继续埋头写,“有点讽刺,不是吗?”他在写什么鬼东西?一个叫安德利,另一个是艾斯基,你到底要多久才能写完?
我知道我不该问,但我忍不住问道:“讽刺?”
斯佩尔停笔抬头说:“两个人同时在同一颗受精卵里诞生,又同时在同一辆车里死掉。”
“并不讽刺,对吗?”
“没有吗?”
“我看不出讽刺之处。”
斯佩尔微笑说:“嗯,你说得对,也许正确的用词是‘吊诡’。”
我感觉血液在翻腾。“这也不是吊诡。”
“嗯,反正这很奇怪。你不觉得冥冥中自有天定吗?”
我失去了控制,看见自己用力挤压塑料袋到指关节发白,颤声说:“不是讽刺,没有吊诡,也不是什么天注定,”我提高音量,“只是一种无常的生死巧合,甚至也不能说无常,因为他们跟许多同卵双胞胎一样,选择住在附近,同时也有很多时间待在一起。在这场飞来横祸中,他们刚好也在一起。就只是这样而已。”
说到最后,我几乎吼了起来。
斯佩尔用若有所思的目光盯着我,他的大拇指和食指摆在嘴角两边,此时往下移到下巴。我知道那个动作。他是少数的高手之一,他有审讯高手的那种动作,那双眼睛可以识破谎言。
他说:“好吧,布拉特利。你有什么烦心事,对吧?”
我挤出一抹苦笑,知道此刻自己必须说点真心话,因为眼前有一具活生生的测谎机正瞪着我,他听得出谎话。“昨晚我跟老婆吵架了,现在又要面对这意外,我有点失态,非常抱歉。我现在就走。”
我转身离去。
斯佩尔不知道说了什么,也许是再见吧,但是他的话被我身后铁门关起来的声音淹没了,低沉的隆隆声传遍了整个停尸间。
我在国立医院外的公交站坐上了电车,付现金给售票员,对他说:“到市中心。”找零时他对着我假笑,可能是因为不管到哪里,车费都一样吧。小时候我当然坐过电车,但是不太记得这种常规琐事:从后门下车,把票准备好以备查验,适时按下车铃,不要打扰司机。很多事都变了:轨道的噪声没有以前那么震耳欲聋,车上的广告却比以前更有震撼力,也更开放,座位上的人们则更内向了。
到市中心后我换了交通工具,坐上一辆开往东北方向的巴士。他们说我可以用电车票乘车,太棒了。才花这么一点钱,就可以用过去我从不知道的方式在这座城市里四处移动。我正在移动,在格雷韦那个卫星定位玩意儿上面,我是一个光点。我似乎可以感觉到他的困惑:这是怎么一回事?他们在移动尸体吗?
我在亚沃下了车,开始沿山丘朝童森哈根镇往上爬。我大可以在更靠近奥韦家的地方下车,但此刻我所做的每件事都有特别的意义。这是住宅区的宁静早晨,一个佝偻的老太太蹒跚地走在人行道上,身后拖着一辆轮子没有上油,不断发出嘎吱声的购物车。尽管如此,她还是对我微笑,好像这是美丽世界里的精彩一天,人生如此美妙。此刻格雷韦在想什么?一辆灵车正载着布朗回到他童年的家,或者类似的情景吗?但怎么突然变得那么慢,是因为堵车吗?
朝我走来的是两个嚼着口香糖、化着浓妆的少女,她们背着书包,身穿紧身裤,腰间的赘肉从上衣下缘露了出来。她们生气地对视了一眼,但没有停止大声交谈,聊的显然是件让她们很气恼的事。她们经过我时,我听到一句:“我是说……多么不公平啊!”我猜她们打算逃学,正要到山下亚沃的蛋糕店去,而当她们说不公平时,完全没有想到这地球上有百分之八十的人都买不起她们正要去吃的鲜奶油小面包。这也让我想到,如果我跟狄安娜有小孩的话——尽管她帮孩子取名叫达米安,但我深信那是个女孩——有一天她也一定会用同样涂着浓浓睫毛膏的眼睛看着我,大叫说“这不公平”,天哪,她只是想跟女性朋友到伊维萨岛去,毕竟她们都已经是大人,而且很快就要中学毕业了!而我……我想我应该有办法处理这种事。
我途经一个中间有大池塘的公园,选择走其中一条棕色小径去往另一边的树丛。不是因为它是条捷径,而是要让格雷韦卫星定位追踪器上的光点离开街道的范围。尸体有可能被车子载着四处移动,但是不可能穿越景观区域。今天早上我从洛蒂家打了一通电话唤醒那位荷兰猎头专家,是要确保他在那件事情上起疑:罗格·布朗死而复生了。之前布朗并不是如卫星定位仪器显示的那样躺在国立医院的停尸间里,而可能是躺在同一栋大楼的病床上。但是新闻不是说车内的每个人都死了吗,怎么会……
也许我没有读心术,但我懂得判断人的智慧,就是因为在这方面那么厉害,我才能帮挪威的大型企业招聘他们的领导者。所以,当我绕着池塘漫步时,我开始再次推演此刻格雷韦大概会怎么思考。这很简单。他必须来追杀我,把我干掉,尽管此时他面临的风险比先前大得多。因为,我不再只是能阻止霍特收购探路者的人,我也是个证人,能让他因为谋杀辛勒·欧而坐牢——如果他让我活得够久,撑到案子进入审判程序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