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错觉。
“你跑去见这个弗雷德里克,就为了问这一个问题?”卡丽站在他身旁说。她在接到他电话二十分钟后赶来,“所以你想说的是……”
“我想说我早知道他不会承认。”西蒙说,“但我得看着他,这样我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实话。”
“虽说有这类电视剧吧,但要准确判断人有没有说谎其实非常困难。这你是知道的吧?”
“弗雷德里克可不是随便哪个人。我见过他撒谎,能看出他的破绽。”
“这么说弗雷德里克·安斯加尔是个臭名昭著的骗子?”
“不是。他只在必要时撒谎,而不是因为天生会撒谎或喜欢这么干。”
“好吧。这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原来也不知道,直到有一次,我们在严重欺诈办公室一起查一宗地产大案。”他发现艾尔莎好像有点晕头转向,于是咳嗽一声,好让她知道他在哪里,“要证明弗雷德里克撒谎并不容易。”西蒙继续说,“他是调查组唯一的审计专家,我们很难去核实他说的每一句话。一开始是一些小小的差错和奇怪的巧合,但如果真是巧合,金额又未免太大。他隐瞒了一些东西,另一些则是明目张胆的误报。全组只有我一个人起疑。过了一段时间,我就能分辨他什么时候是在说谎了。”
“怎么分辨?”
“很简单。从他的嗓音。”
“嗓音?”
“撒谎会引起情绪波动。弗雷德里克撒谎时的措辞、逻辑和肢体语言都没破绽。唯有嗓音超出了他的掌控,他找不到真正自然的语调,而会使用一种专门用来撒谎的语调,他自己也听得出来,知道这很可能会出卖他。所以每次被问到简单的是非问题,他都不敢出声,因为他信不过自己的声音。所以他就会点头或摇头。”
“你问他卡勒·法里森跟伊弗森之间是否存在关联的时候,他是怎么回答的呢?”
“他只是耸耸肩,表示他不知道。”
“所以他是在撒谎?”
“没错。而且我问他知不知道桑尼·洛夫特斯越狱的事,他的回答是摇头。”
“这么判断有点太草率了吧?”
“是有点,但弗雷德里克没什么花花肠子,只是碰巧把乘法表背得比较熟而已。好了,帮我做件事。我想请你把桑尼·洛夫特斯所有的罪名过一遍。看看是否每个案子都有别的嫌犯。”
卡丽点点头。“太好了,反正我这周末也没什么安排。”
西蒙笑了。
“那个严重欺诈办公室,”卡丽说,“主要是做什么的?”
“反欺诈。”西蒙说,“反偷漏税,涉案金额都很大,查的都是要人。而且说实在的,这个部门能扳倒知名的巨富和政客,还能让我们顺藤摸瓜,找到幕后的大人物。”
“大人物?是谁?”
“双子。”
卡丽打了个寒战:“我得说,这外号真够诡异的。”
“它的来历更诡异。”
“你知道双子的真名吗?”
西蒙摇摇头:“他的名字有好几个。有这么多名字,就等于没有名字。刚到严重欺诈办公室那会儿,我还天真地以为大人物肯定是最显眼的。我当然错了,其实越重要的人物反而会越隐蔽。双子又从我手里跑了。就因为弗雷德里克的谎言。”
“你觉得内奸会不会就是弗雷德里克·安斯加尔?
西蒙用力摇头。“内奸出现那会儿弗雷德里克还没当警察呢。我觉得他不过是个小角色而已,不过他要是再往上爬,肯定就会造成更大的破坏。所以我断了他的仕途。”
卡丽瞪大眼睛。“你向局长告发了弗雷德里克·安斯加尔?”
“没有。只给他提了个条件。要么他自己安安静静地走人,要么我就把手头掌握的这些把柄捅到上头去。这些证据或许还不足以让上头调查他,或是把他开除,但足以折断他的翅膀,让他一时半会儿升不上去。最后,他选择了离开。”
卡丽的前额上鼓起一根青筋:“你……就这样轻易放过了他?”
“我们清除了害群之马,也没把整个警局拖下水。所以没错,我就这样轻易放过了他。”
“你怎么能放过这种人呢?”
他听出了她的愤怒。这是好事。
“弗雷德里克只是个小角色,而且,就像我刚才说的,他很可能不会受到惩罚。他欣然接受了我的条件,都懒得假装反对。其实他还觉得自己欠我一个人情呢。”
西蒙转向卡丽。他刚才故意激她,也成功了。但她的怒火一纵即逝。现在她看上去好像又找到了一条尽快离开警队的理由。
“双子的外号是怎么来的?”
西蒙耸耸肩:“他应该有过一个同卵双胞胎兄弟。他十一岁那年曾连续两晚梦见自己杀了兄弟。最后,因为他们是同卵双胞胎,所以他认定兄弟也做了同样的梦。做出这个决定之后,他要做的就只剩动手把对方打死了。”
卡丽望着西蒙。“把对方打死。”她重复了一遍。
“我失陪一下。”西蒙说着,大步迈向艾尔莎,她差点撞上一面落地玻璃。
菲德尔·拉埃先看见车,然后才听见声音。新车就是这样,几乎没什么噪声。如果风从大路上来,掠过沼泽吹向农场,或许他还能在汽车驶上山丘时听见轮胎碾压砾石、司机换挡或引擎飞转的声音,但现在,菲德尔只能靠眼睛去捕捉可疑的迹象。当然,这迹象特指汽车。人或动物又是另一回事了——他有全世界最可靠的安保系统。九只杜宾犬,关在同一只笼子里。七只母狗每年能产一窝崽,幼崽能卖一万二——每只。这些杜宾犬是他这座狗场的主营业务,他给狗崽植好芯片,把它们交给买主,为潜在残疾购买保险,去挪威名犬俱乐部认证犬只血统。
而狗场的地下业务隐藏在密林深处。
两只母狗,一只公狗。都没在任何地方注册。犬种是阿根廷獒犬。杜宾犬在它们面前会吓得魂飞魄散。这种狗重达五十五公斤,既是猛兽又是忠臣,它们身上长满雪白的短毛,所以菲德尔起的名字里都带一个“魔”字:两只母狗叫机械魔和圣魔,公狗叫驱魔者。当然,买家可以随意更改它们的名字,只要他们肯付钱。十二万克朗。昂贵的价格体现了这种狗是何等稀有,在挪威和好几个国家,这个犬种都在禁养之列。鉴于卖家一般对价格并不敏感,也不太在意挪威法律,菲德尔看不出这种狗的价格有走低的趋势,反而可能飙升。因此,菲德尔今年把阿根廷獒犬的犬舍又往林子深处挪了一些,这样在农场上就不会听到它们的叫声。
那辆车的目的地肯定是农场,这条路只能到那儿,于是菲德尔悄然走向一直关着的农场大门。这道门时刻紧闭,不是因为怕杜宾犬逃跑,而是为了防止有人闯入。任何不是顾客的人都属于闯入者,菲德尔准备了一把毛瑟M98步枪,放在一座背靠狗场的小木棚里,就在大门附近。他在房子里还有更好的武器,不过他反正随时可以说这把毛瑟枪是用来打驼鹿的,沼泽上的确偶有驼鹿出没,只要风从另一侧吹来,而不是来自阿根廷獒犬的犬舍那边。
菲德尔走到门口,那辆车也刚好抵达,车身上带着出租车公司的标志。菲德尔听见换挡时齿轮响亮的撞击声,这司机肯定没怎么开过这种车,停车之后,他还一板一眼地关掉了前车灯和雨刮器,最后熄了火。
“你有什么事吗?”菲德尔观察着那个站在车前的男人。他穿帽衫和一双棕色皮鞋。是个城里人。他们偶尔会独自前来,也不提前预约,但这种情况很少。菲德尔这里不像别的狗场,没在网上张贴广告。那人走到门前,菲德尔完全不打算开门。
“我想买狗。”
菲德尔把帽檐抬过额头。“抱歉,你恐怕白跑一趟了。除非有介绍人,否则我不会跟买主谈生意。这是规矩。杜宾犬可不是那些家养的萌宠,买主事先必须对自己要买的狗有个概念。星期一再给我打电话吧。”
“我不是来买杜宾犬的。”那人的目光越过菲德尔肩头,越过农场,越过关着九只合法雌犬的笼子,投向远处的树林,“还有,我的介绍人是古斯塔夫·罗弗。”他举起一张名片。菲德尔瞟了一眼,上面写着“罗弗摩托车修理铺”。罗弗。菲德尔很擅长记忆人脸和名字,因为他一天到晚见不了几个人,也听不到几个名字。是那个修摩托车的,还镶了颗金牙。他跟内斯特来买过一只阿根廷獒犬。
“他说你的狗会看守那些白俄罗斯来的清洁工,免得她们逃跑。”
菲德尔从刚才起一直在挠他手腕上的一个痦子。然后他打开门。这人肯定不是警察,警察无权钓鱼执法,不能诱使他出售非法犬只,那会损害整个调查的合法性。反正他的律师是这么告诉他的。
“你有没有带……”
那人点点头,把手伸进帽衫的衣兜,掏出一捆钞票。全是千元大钞。
菲德尔打开枪械柜,取出毛瑟枪。
“我每次去看它们都得带上这个。”他解释说,“万一哪只跑出来……”
他们走了十分钟,来到犬舍。
这十分钟里,他们有五分钟都能听见愤怒的狂吠,而且越来越响。
“它们以为马上就能有肉吃了。”菲德尔说,但没补充说:你的肉。
看到有人来了,几只大狗猛扑向铁丝网。它们退后时,菲德尔感觉地面都在震颤。他知道栅栏桩子插得有多深,只希望这能让栅栏足够坚固。犬笼从德国进口,地板是金属的,这样梗犬、腊肠犬和猎犬就没法掘地逃跑,笼子顶部是波纹状的铁皮屋顶,以保持内部干燥,同时确保所有犬只都无法越过栅栏,包括最强壮的那只。
“它们成群结队的时候最可怕了。”菲德尔说,“它们都追随头犬驱魔者。就是最大的那只。”
买主什么也没说,只是点点头。菲德尔明白他肯定吓坏了。血盆大口、淡粉色牙龈上那一排排亮闪闪的利齿。妈呀,连他自己都害怕。他只有在单独带一只狗的时候才有信心镇住它,而且最好是只母狗。
“在狗面前,你必须尽快树立自己的权威,并保持下去。记住,任何的善意,像是宠溺和原谅,都会被它们视作软弱。错误的行为必须受到惩罚,这就是你的职责。明白吗?”
买主转向菲德尔。他说话时,那双笑盈盈的眼睛不知为什么显得有些缥缈,他重复道:“我的职责是惩罚错误的行为。”
“很好。”
“那只笼子怎么空着?”买主指着一只离獒犬不远的笼子。
“以前我有两只公狗。我要是把它俩放在一起,有一只必然会死。”
菲德尔掏出一串钥匙。“来看看狗崽吧,它们在单独的笼子里,就在那边——”
“在那之前,我想问你……”
“嗯?”
“放狗去咬一个女孩的脸,能算正确的行为吗?”
菲德尔停在半路。“嗯?”
“在一个不想当奴隶的女孩逃跑时,放狗去咬掉她脸上的肉,这是正确的行为吗,还是应该受到惩罚?”
“听着,狗只不过是按本能行事,你不能怪它,就因为它——”
“我指的不是狗。是狗的主人。你觉得他们应该受到惩罚吗?”
菲德尔紧盯着这位买主。所以他到底还是个警察?
“呃,要是真出了这种意外,那——”
“我怀疑那并不是意外。狗主人事后割开了女孩的喉咙,抛尸森林。”
菲德尔攥紧了毛瑟枪。“还有这种事,我可不知道。”
“我知道。那位狗主人叫胡戈·内斯特。”
“行了,你到底想不想买狗?”菲德尔把步枪的枪管抬高了几寸——之前它一直垂向地面。
“他那只狗就是从你这儿买的。他在你这儿买过好几只狗,因为你的狗能干这种事。”
“你知道什么?”
“我知道的多了。我有十二年都坐在铁窗里听别人讲故事。你想尝尝被关在笼子里的滋味吗?”
“听着——”
“你马上就能尝到了。”
菲德尔还来不及举起步枪,那人就从背后擒住了他,把他的胳膊紧紧按在身侧,压得菲德尔呼哧呼哧地喘气。被举起来时,这位狗场老板几乎没注意到疯狂的犬吠。那人举起他,往后一仰,把他高高摔过肩头。菲德尔落在地上,脖子和肩膀着地,但那人并没放过他,而是跳起来,压在菲德尔身上。菲德尔大口喘息,挣扎着想摆脱。但突然间他停下来,看见一只枪口正指着自己。
四分钟后,菲德尔望着那人远去的背影,在雾霭中穿过沼泽,如同行在水上。菲德尔紧紧抓住网状的栅栏,旁边是巨大的挂锁。他被锁进了那只空着的笼子。与他一笼之隔的驱魔者正趴在地上,懒洋洋地望着他。那人在菲德尔的笼子里放了注满的水碗和四盒生狗粮。他拿走了菲尔德的手机、钥匙和钱包。菲德尔放声大叫。那几只白色的魔鬼用嚎叫和狂吠回应。在这座处于深山老林之中的犬舍里,没人能看见他们,或听见他们的声音。
他妈的!
那人走了。四周奇怪地变得安静了。一只鸟喳喳地叫着。菲德尔听见雨点开始敲打锈蚀的铁皮屋顶。
注释:
[1]
艾姆斯房间是美国心理学家阿德尔伯特·艾姆斯进行的知觉演示,原理是借助视觉对深度的错觉,导致大脑对物体的大小做出误判。
27
早上八点零八分,西蒙迈出电梯,走向凶案处办公室,一路上都在思考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今天早些时候,艾尔莎在主卫里洗眼睛,完全没意识到西蒙就在卧室里看着她。第二个问题是今天是星期天,他给卡丽安排的工作好像有点太多了。第三个问题是他讨厌这间办公室的布局,尤其是他之前还听艾尔莎的一位建筑师朋友说过,所谓的开放式办公室能节省每位员工所占空间的说法完全是个悖论,开放式办公室嘈杂的环境会迫使人们辟出无数的会议室和缓冲带,即使它真能节省开支,那些钱也都被用在这些额外花销上了。
他走到卡丽桌旁。
“这么早。”他说。
她扬起一张迷迷糊糊的脸。“你也够早的,西蒙·凯法斯。”
“辛苦了。查到什么了吗?”
卡丽倒向椅背。她哈欠连天,但西蒙还是从她脸上读到了某种满足。
“一开始,我主要从伊弗森和法里森的关联入手。接着我又查了桑尼·洛夫特斯的罪名和本案的其他嫌疑人。洛夫特斯被指控杀害一名身份不明的女子,死者很可能来自越南,死于吸毒过量,警方最开始怀疑的就是卡勒·法里森。不过洛夫特斯还有另一宗命案在身。他杀死了奥利弗·乔维克,一个毒贩,科索沃塞尔维亚人,正准备进军贩毒市场,却被发现死在史丹斯巴肯公园,喉咙里被插了一只可乐瓶。”
西蒙做了个鬼脸:“被割喉了?”
“不,不是割喉。是被人把一只可乐瓶整个塞进了喉咙。”
“塞进喉咙?”
“先塞入瓶颈。这样比较容易。然后一直往里塞,直到瓶底抵住后槽牙。”
“你怎么会知道……”
“我看过照片。缉毒处认为这是个警告,为了让人知道不自量力的人在可卡因市场上会有什么下场。”她抬头飞快地瞟了西蒙一眼,补充说,“可乐是指可口可乐。”
[1]
“哦,我知道。谢谢你。”
“警方启动了调查,但没有任何进展。其实这起案件一直没被彻底搁置,但在桑尼·洛夫特斯因谋杀亚裔女孩入狱之前,调查几乎陷入停滞。他承认乔维克也是他杀的。根据讯问记录,他说他跟乔维克约在公园见面,要偿清一笔债务,洛夫特斯没带够钱,乔维克就用枪指着他。于是洛夫特斯袭击了他,把他打倒在地。警方大概觉得这合情合理,洛夫特斯毕竟练过摔跤。”
“嗯。”
“有意思的是,警方从瓶身上提取到一枚指纹。”
“然而?”
“然而不是洛夫特斯的。”
西蒙点点头:“洛夫特斯是怎么解释的?”
“他说这只瓶子是他在附近一个垃圾桶里捡的。还说他这种瘾君子经常在垃圾桶里翻饮料瓶,拿去索要押瓶费。”
“但是?”
“瘾君子才不会捡破烂呢。要赚够当天的毒资,这么做根本就是杯水车薪。报告还显示指纹是从瓶底提取的,属于一根大拇指。”
西蒙知道她想说什么,但并不准备抢她的话,免得扫她的兴。
“咳,谁喝饮料的时候会把大拇指按在瓶底上啊?但如果你想把瓶子往某人喉咙里塞……”
“你认为警方当时没想到这点?”
卡丽耸耸肩。“我想警方对毒杀案并不重视。他们没在数据库里找到能匹配那根大拇指的指纹。所以,一有人主动承认自己犯下了他们一直没破的命案,他们就……”
“他们就感激涕零,赶紧把案子结掉,接着查别的案子?”
“你们不就是这么干的吗?”
西蒙叹了口气。你们。他在报纸上读到过,在前些年的丑闻平息后,警方的公众形象有所改观,但警察的美誉度也只是略高于铁路系统而已。你们。她说不定已经开始庆幸自己很快就要离开这间开放式办公室了。
“所以桑尼·洛夫特斯承认了两项谋杀罪,但两者都可能是毒贩所为。你是想说他专门替人顶罪?”
“你不觉得吗?”
“有可能。但现在还是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他跟法里森或阿格妮特·伊弗森存在联系。”
“还有第三起谋杀案呢。”卡丽说,“杰斯缇·莫尔桑德。”
“船主之妻。”西蒙说,不过现在他的思绪飘向了咖啡和咖啡机,“那是比斯克鲁德警局的案子。”
“对。她的头顶被锯掉了。桑尼·洛夫特斯也是这起案件的嫌疑人。”
“那不可能,对吧?案发时他还在服刑。”
“不对,他在外面,那天是放风日。他就在附近。他们甚至在犯罪现场找到了他的毛发。”
“不是吧。”西蒙说,顿时把咖啡忘得一干二净,“报纸上应该会登啊。犯罪现场的证据指向臭名昭著的杀人惯犯——还有比这更劲爆的新闻吗?”
“比斯克鲁德警局那位负责本案的警官决定不对外公布案情。”卡丽说。
“为什么?”
“你自己问他吧。”
卡丽用手一指,西蒙看见一个高大健壮的男人从咖啡机那边走来,手里端着一只马克杯。尽管是夏天,但他还是穿了件厚厚的套头羊毛衫。
“我叫亨里克·韦斯塔。”那人伸出手说,“我是比斯克鲁德警局的警监。杰斯缇·莫尔桑德的案子由我负责。”
“我请亨里克早上开车过来聊聊。”卡丽说。
“从德拉门那么远的地方专程开车过来?还是在早高峰时段?”西蒙说着,跟对方握握手,“太感谢了。”
“应该说是在早高峰之前。”韦斯塔说,“我们六点半就到这里了。我想我对这项调查没有太多可说,不过您这位同事的工作真是细致入微啊。”
他冲卡丽点点头,坐到她对面的椅子上。
“你们为什么不公开宣布犯罪现场找到的毛发属于一个已定罪的杀人犯呢?”西蒙说着,艳羡地望着韦斯塔举到唇边的咖啡,“这几乎就等于宣布案子破了。警方一般不会对好消息秘而不宣。”
“这话不假。”韦斯塔说,“而且毛发的主人在我们第一次讯问时就承认人是他杀的了。”
“所以问题出在哪里?”
“出在莱夫身上。”
“莱夫是谁?”
韦斯塔缓缓地点了点头:“讯问结束后,我们本可以用搜集到的信息直接发布新闻稿,但是有些地方好像怎么也说不通。嫌疑人的……态度好像不大对劲。所以我决定按兵不动。他在我们第二次问讯的时候翻供了,拒不认罪,说他有不在场证明。那人叫莱夫,开一辆蓝色沃尔沃,车上面贴了一张‘我德拉门’的贴纸,洛夫特斯不知怎么看出他心脏不好。于是我们就去找德拉门的沃尔沃店调查,还问了比斯克鲁德中心医院的心血管科。”
“结果呢?”
“莱夫·克洛格内斯五十三岁,住在德拉门的科内吕德。他看到我出示的照片,一眼就认出了嫌疑人。他在一个路边停车区见过他,就在一条跟德拉门路平行的老路边上。你知道,就是那种带野餐椅、野餐桌,供人在户外小憩的地方。莱夫·克洛格内斯趁天晴出来兜风,却不得不靠边停车,在这个休息区坐了好几个小时,因为他不知为什么感觉异常疲惫。我觉得这条路上车应该不多,大家更喜欢走那条新路,再说那条路上还有个池塘,能钓小鱼。总之呢,那天还有两个人坐在另一张野餐桌上。他俩就干坐在那儿,一连几小时都没说话,好像在等什么。过了一会儿,其中一个人看看表,宣布他们该走了。两人从克洛格内斯桌前走过时,另一个人弯下腰,询问克洛格内斯的姓名,还叮嘱他去看医生,说他的心脏出了问题。他刚说完就被前面那人拽走了;克洛格内斯觉得他应该是某个出来放风的精神病患者。然后那两人就开车走了。”
“但这段插曲一直在他脑中挥之不去。”卡丽说,“所以他就去看了医生。结果医生发现他的心脏的确有问题,立即安排他住院。所以莱夫·克洛格内斯才会记得这个人,尽管他们只在德拉门河边老路上的停车区有过一面之缘。”
德拉门河,西蒙想。
“没错,”韦斯塔说,“莱夫·克洛格内斯说那人救了他的命。但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法医报告显示,杰斯缇·莫尔桑德的死亡时间恰好是那两人坐在停车区的时候。”
西蒙点头。“那撮头发呢?你们没查查它是怎么跑到犯罪现场的?”
韦斯塔耸耸肩:“我说了,嫌犯有不在场证明。”
西蒙注意到韦斯塔一直没提那少年的名字。他清清嗓子:“照这么说,头发就是有人放在那儿栽赃他的。如果真有人特意安排桑尼·洛夫特斯出来放风、制造他是凶手的假象,那斯塔滕监狱肯定有狱警参与了这件事。这就是警方不公开案情的原因?”
亨里克·韦斯塔把卡丽办公桌上的咖啡推到远处,大概是喝腻了。“我奉命保密。”他说,“上面有人明确命令我的头儿别再插手这个案子,等以后有机会再详查。”
“他们想把情况再核实一遍,趁还没爆出丑闻。”卡丽说。
“真是这样就好了。”西蒙轻声说,“既然上面让你闭嘴,那你又为什么要告诉我们呢,韦斯塔?”
韦斯塔又耸耸肩:“一个人憋在心里太难受了。我一听卡丽说她在跟西蒙·凯法斯工作……咳,大家都说你很正直。”
西蒙瞧瞧韦斯塔。“你知道这就等于说我这个人很难搞,对吧?”
“知道。”韦斯塔说,“我并不想惹麻烦。只是不想当唯一的知情人。”
“因为你觉得说出来比较安全?”
韦斯塔第三次耸肩。坐下之后,他好像缩水了。尽管穿着毛衣,但他似乎依然很冷。
长条形的会议室里鸦雀无声。
胡戈·内斯特集中精力盯着桌首那张椅子。
那张白色野牛皮的高背椅背对着他们。
椅子上的那个人要他们给个解释。
内斯特的目光越过椅背,盯着墙上那幅画,画上有一副十字架。画面奇诡血腥,细节繁复。十字架上的人长着一对犄角,两眼发红,目光如炬。除去这些细节,两人惊人地相似。有传言说这位画家在给高背椅上那个男人画像之前,曾因欠债而被他剁掉两根手指。这是真的,内斯特本人当时就在现场。还有传言说这幅画只在画家的画廊里展出了十二个小时就被椅子上的男人摘掉了。同时被摘掉的还有画家的肝脏。但事实并非如此。其实这幅画只展出了八小时,而且被摘除的是脾脏。
而那张野牛皮,据说来自椅子上那人花一万三千五百美元猎杀的一头白野牛,内斯特不知道这是真是假。白野牛是拉科塔苏族印第安人心目中最神圣的动物,据说椅子上那人用弓弩射中了它,见它两箭穿心依然不死,就骑到这只重达半吨的动物身上,用肌肉发达的大腿夹断了它的脖子。不过内斯特觉得这故事挺可信的。这人的体重比那动物轻不了多少。
胡戈·内斯特把目光从画上移开。房间里除了他和那个坐在白色野牛皮座椅上的男人,还有另外三个人。内斯特扭扭肩膀,感觉西装里的衬衫粘在背上。他一般不太出汗。不仅因为他尽量避开日光浴、劣质羊毛衫、运动、性爱和一切消耗体能的活动,更因为——医生说——他的体温调节功能存在障碍,这种机能在正常情况下能让人出汗。所以即使做了运动,内斯特也不会出汗,但有体温过高的风险。这种基因病证实了他一直以来的猜测:他不是父母的亲生儿子,而他那个梦——梦见自己躺在摇篮里,周围环境就像他曾在照片上见过的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基辅——也不见得纯属想象,而很可能是他最初的童年记忆。
但现在他却浑身冒汗。尽管他带来的是好消息,汗水还是直往外渗。
椅子上的人还没发火。还没为卡勒·法里森办公室里失窃的钱和毒品发飙。也没扯着嗓子质问西尔维斯特怎么会失踪,或是咆哮着呵斥他们怎么还没找到洛夫特斯那小子。毕竟,他们都知道放任那家伙在外游荡有多危险。现在有四种假设,三种都不乐观。一是桑尼杀死了阿格妮特·伊弗森、卡勒和西尔维斯特,还会继续绞杀跟他们共事的人。二是桑尼被捕、认罪,供出他顶替的真凶。三是桑尼拒不认罪,英韦·莫尔桑德因杀妻被捕,由于顶不住压力而向警方和盘托出。
莫尔桑德最初跟他们说自己想杀死出轨的妻子时,内斯特还以为他想买凶杀人。但莫尔桑德却坚持要享受亲手杀死妻子的快感,只想让他们找个人顶罪而已,因为警方第一个怀疑的肯定就是他这个戴绿帽的丈夫。只要价格能谈拢,没有什么是不能卖的。这次交易的价格是三百万克朗。对于终身监禁,这个时薪相当合理,内斯特这样坚称,莫尔桑德表示赞同。后来莫尔桑德跟他们说起他杀人的经过,说自己当时是怎么把那个水性杨花的婊子绑起来,用电锯抵着她额头,在锯开她的脑袋时一直注视着她的眼睛,内斯特听着,感觉后颈汗毛倒竖,心里既嫌恶又激动。他们跟阿里尔德·弗兰克把一切都安排妥当:包括让那少年出来放风,指定他要去的地点,再让弗兰克的一位心腹、一个拿了不少好处的腐败狱警带他出去。这名狱警来自考邦,平时深藏不露,嗜好肉感的女人,把钱都用在吸食可卡因、还债和嫖娼上了,他找的那些娼妓又胖又丑,让人不禁觉得付钱的应该是她们才对。
唯一比较理想的情形是第四种,它非常简单,就是找到那少年,把他杀掉。想来这应该没什么难度,早就该办妥了。
而现在,那男人还在用低沉的嗓音平静地喃喃低语。正是这声音让内斯特汗如雨下。它从那张白色的高背椅上传来,要求内斯特解释清楚。仅此而已。只要给个解释。内斯特清清嗓子,竭力掩藏自己嗓音中的恐惧,他每次跟老板同处一室,这恐惧总是伴随着他。
“我们回那栋房子里找西尔维斯特。但只找到一张扶手椅,靠背上有个弹孔。我们找过安插在挪威电信运营中心的人,但从昨晚开始,他们所有的基站都没捕捉到西尔维斯特的手机信号。所以洛夫特斯肯定毁了他的手机,要么就是把它藏在某个没信号的地方了。总之,我认为西尔维斯特的确有毙命的风险。”
桌首的椅子缓缓旋转,椅子上的男人终于现身。他身体健壮,发达的肌肉撑满了他西装的每一道缝线,他前额很高,留着老派的小胡子,眉毛十分浓密,底下那双眼睛让人误以为他睡眼惺忪。
胡戈·内斯特试着正视他的目光。内斯特杀过女人、男人和孩子,杀人时往往还会盯着对方的眼睛,连眼都不眨一下。非但不眨,他还会仔细观察他们,想在对方眼中寻找一样东西——对死亡的恐惧、必死无疑的预感、死到临头才有的领悟。就像那个白俄罗斯女孩,当时别人都不肯动手,他站出来,割断了她的喉咙。他凝视着她恳求的眼神,似乎对那种丰富的感受欲罢不能,那就是他对他人的愤怒,对那女孩的顺从与软弱的愤怒。把一条生命攥在手里,决定它是否——更确切地说是何时——会结束,这种刺激让他亢奋。他可以把她的生命延长一秒。两秒。三秒。或是让它戛然而止。全看他的心情。他想这大概就是他最接近人们口中那种性快感的时刻吧,但对他而言,两性的结合只是一种不太舒适的体验,一种令人难堪的尝试,只是为了向所谓的正常人靠拢。他不知在哪里读到过,每一百个人里就有一个性冷淡。这只说明他与众不同,并不代表他不正常。没了这些烦恼,他反而可以把心思花在真正有意义的事情上,一心一意地去构筑他的生活与声望,去享受他人的崇敬与恐惧,而不为那种奴役了那么多人的性瘾浪费精力。这想必是合情合理的吧,所以也完全正常?他是个正常人,他不怕死,反而对死亡充满好奇。况且他还有好消息要告诉老板呢。但内斯特只跟老板对视了五秒就不得不移开目光。因为他看见的东西比死亡与湮灭还要寒冷、还要空洞。那就是毁灭。它断言你有灵魂,而它注定要被夺走。
“不过有人向我们报告了那小子可能藏身的地点。”内斯特说。
大块头扬起一道眉毛,他的眉毛长得很有特色。“谁报告的?”
“可可。一个毒贩,不久前还住在伊拉中心。”
“那个穿细高跟鞋的变态,是这样吧?”
内斯特始终不明白老板的消息都是从哪儿来的。没人在街上见过他。内斯特没见过任何人敢自称跟他说过话,更别说见过他了。但他什么都知道,他一向如此。在内奸活跃的年代,这并不稀奇,那时他老板对警方的一举一动都了如指掌。但后来,他们赶在阿布·洛夫特斯暴露内奸身份之前把他做掉了,内奸的活动似乎也就此停止。这已经是将近十五年前的事了,内斯特早就接受了一件事——或许他这辈子都不会知道内奸是谁。
“他说伊拉中心有个年轻人出手阔绰,居然帮室友还了毒债。”内斯特用精心排练的口吻说,带着他自己脑补的东斯洛伐克卷舌音,“一万二千克朗,还是现金。”
“伊拉中心的人从不帮别的瘾君子还债。”沃尔夫发话了,他是个上了年纪的男人,负责贩卖女孩。
“说得正是。”内斯特说,“但那个年轻人偏偏就这么干了——不顾室友曾告他手脚不干净,偷了一对耳坠什么的。所以我想——”
“你意思是他用了卡勒保险箱里的钱?”大块头说,“还有伊弗森被盗的珠宝,是这样吧?”
“是的。所以我去见了可可,把照片拿给他看。他立刻认出是他,桑尼·洛夫特斯。我连他的房间号都查到了。323号房间。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怎么才能……”内斯特指尖相对,响亮地嘬着嘴唇,仿佛在品尝那些代表“杀了他”的词都是什么味道。
“我们进不去。”沃尔夫说,“至少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去。那儿的大门会上锁,而且到处是工作人员和摄像头。”
“找个住户去干呗。”沃斯说,他曾是一家安保公司的高管,后来被解雇了,因为他涉嫌走私和贩卖合成代谢类固醇药物。
“这种事哪能交给瘾君子去办。”沃尔夫说,“洛夫特斯不仅从咱们的人——还是素质过硬的人——手里逃脱了,很可能还杀了其中一个。”
“那我们该怎么办?”内斯特说,“在伊拉中心外面守株待兔?在对面楼上布个狙击手?在中心放火,堵住消防通道?”
“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胡戈。”沃斯说。
“你应该知道,我从来不开玩笑。”内斯特感觉脸颊开始发烫。烫归烫,但他并没出汗,“要是我们不能赶在警察之前抓到他——”
“好主意。”这三个字说得非常轻,很难听见。但它们在这间屋子里却犹如惊雷。随后是一阵沉默。
“什么好主意?”内斯特终于问。
“让警方先抓到他。”大块头说。
内斯特环顾四周,想看是不是只有自己没听懂,然后才问:“您是指?”
“就是字面意思。”大块头轻言细语,目光落在房间里唯一没说过话的人身上,“你懂我的意思,对吧?”
“我懂。”那人回答,“这样那小子就会被送回斯塔滕监狱。他可能会自杀——像他父亲一样?”
“很好。”
“我会放出口风,让警察知道那小子在哪儿。”那人说着扬起下巴,稍稍松开绿色制服的衬衣领,它把他的脖子勒得太紧了。
“不必。我来对付警察。”大块头说。
“您亲自上阵?”阿里尔德·弗兰克惊讶地问。
大块头转过身,向所有人发问:“德拉门那个证人怎么样了?”
“他在医院,心血管科。”胡戈·内斯特听见有人说,他自己则盯着那幅画。
“我们怎么处置他?”
内斯特依然瞪着眼睛。
“该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老板回答。
内斯特盯着吊在十字架上的“双子”。
上吊。
玛莎坐在阁楼里。
凝视那根横梁。
她告诉同事她想上来看看档案整理得如何。其实档案肯定没问题,她根本不关心这个。最近她什么都不关心了。满脑子只想着他,斯蒂格,这简直俗套又可悲。她爱上他了。而她还一直以为自己产生不了这么强烈的情感呢。当然,她以前也有过喜欢的人,还为数不少,但她从没有过这种感觉。以前她只会觉得忐忑不安,把那当成一场刺激的游戏,能让人变得敏感,让人脸红心跳。但这次这种感觉却像……一种病。像某种东西侵入了她的身体,控制了她的每个动作、每个念头。她被思念打败了。就像被疾病与厄运打败一样。这样形容再恰当不过。这感情让她无力招架。它来势迅猛,简直要把她撕成碎片。
那个在这座阁楼里上吊的女人——她也有过同样的感受吗?她是不是也爱上了一个她明知道、打心底里知道自己不该爱的人?她是不是也曾被爱情蒙蔽双眼,心中天人交战,试着为这美丽的疾病发明一套全新的道德?或者她是否也是在深陷之后才明白自己的爱,就像玛莎一样?在早餐时间,玛莎回到323房间,又把那双运动鞋检查了一遍,发现它们散发着消毒水味。要不是想隐瞒什么,谁会去清洗运动鞋的鞋底呢?为什么这会让她如此沮丧,沮丧到不得不躲进阁楼?上帝啊,她根本不想爱上他呀。
她注视着那根横梁。
但她不会效仿那个死去的女人,不会去揭发他。她做不到。他这么做肯定是有原因的,只是她不知道罢了。他不是那种人。在这份工作中,她听过太多谎言、借口和各执一词的所谓真相,早已不会相信任何人的一面之词。她只确信一件事:斯蒂格绝不是个冷血杀手。
她确信,是因为她爱他。
玛莎双手掩面,眼泪直往上涌。她坐在那儿,沉默地颤抖。他本想吻她。她也想吻他。现在依然渴望。就在这里,就是现在,直到永远!她渴望迷失在爱情那美妙而温暖的浩瀚海洋中。她想服下这毒品,不再挣扎,按下针管上的活塞,去享受那极致的快乐,去感激,去堕落。
她听见一阵啜泣,感觉胳膊上汗毛倒竖。她紧盯着对讲机。里面传来婴儿稚气的呜咽。
她本想关掉对讲机,却又没关。这次的哭声似乎稍有不同。那孩子听上去像被吓坏了,哭喊着向她求救。但她知道这依然是同一个孩子,从头到尾都是。那女人的孩子。消失的孩子。他被困在虚空之中,四周一片空茫,只想找到回家的路。但没有任何人能够,或是想要帮助他。也没人敢帮他。因为他们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对未知的事物总是充满恐惧。玛莎侧耳倾听。哭声变得尖细、剧烈。接着,她听见对讲机猛地噼啪一响,一个声音歇斯底里地喊道:
“玛莎!玛莎!你快来呀……”
玛莎愣住了。出什么事了?
“玛莎!他们突然搜查伊拉中心!还带了武器!老天啊,你人呢?”
玛莎拾起对讲机,按下通话键。
“玛丽亚,出什么事了?”她松开通话键。
“这些人穿黑衣、戴面罩,还带了盾牌和枪,人数很多!你得赶紧下来!”
玛莎起身冲出房门,噔噔噔地跑下楼梯。她一把推开通往三楼走廊的门,立刻看见一个黑衣男子转过身来,用一把猎枪或是机枪指着她。她看见323房间门口还站着另外三个人。其中两人合力提着一把短粗的破门锤,正在撞门。
“你们这是——”玛莎开口了,却没把话说完,因为那个持机枪的人一步跨到她面前,竖起一根手指,她猜手指后面就是他面罩之下的嘴唇。她呆立片刻,意识到自己停下来只是因为忌惮他手中那件愚蠢的武器。
“请立即出示搜查令!你们无权——”
撞门锤在门锁下方击中了门板,发出一声巨响。第三个人把门打开一条缝,往里扔了什么东西,看上去像两枚手榴弹。然后他背过身,捂住耳朵。老天,他们难道想……门内发出耀眼的闪光,照得三名警官在开着灯的走廊上都投下了影子,剧烈的爆炸声震得玛莎的耳膜嗡嗡直响。接下来,他们冲入房间。
“退后,女士!”
她前面这名警官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模糊。他好像在大声喊话。但玛莎只是呆望着他。他也像同伴一样,穿着戴尔塔小队
[2]
的黑色制服和防弹背心。玛莎退到门外,退进楼梯间,靠在墙上,在衣兜里摸索。那张名片还在她的上衣口袋,好像她早知道自己会用得上似的。她拨出姓名下方那个号码。
“你好?”
那声音就像某种温度计,有着莫名的精确。西蒙·凯法斯的声音听上去疲惫而焦躁,却没有执行突击搜查、重大逮捕时那种兴奋。她还听出他并不在某条街上,也不在伊拉中心的任何一个房间,而是置身一片开阔的室内空间,身边还有别人。